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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基金安全会议主持词

时间:2015-02-02 13:30

五星级酒店行政楼层接待工作内容和要求

其一样的..做好上级分配下来的任务就.实践中找真理哈..先看看这个不同的部门的主管领班经位职责都不一样接待员职责: ⑴按酒店规定自查仪表仪容,准时上岗; ⑵认真阅读交班记录,完成上一班未完成工作; ⑶热情接待各方来宾,为客人提供良好的服务; ⑷客人到店时,要主动向客人问好; ⑸为客人准确快速地办理入住登记手续,合理安排好各种房间; ⑹准确掌握房态并及时与客房部核对房态; ⑺与各部门密切联系,做好客人资料、信息的沟通; ⑻熟练掌握业务知识及操作技能,负责有关住房、房价、饭店服务设施的咨询推销工作; ⑼做好各类报表打印及统计工作; ⑽能独立安排散客或团队的房间; ⑾检查当天团队房号,并与房态核实; ⑿灵活处理团队及散客增减房间及房价问题; ⒀了解客情,做好突发事件的解决工作; ⒁认真完成主管交给的各项工作,出现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 ⒂认真做好预订工作; ⒃准确为客人提供叫醒服务; ⒄办理外借物品手续; ⒅办理客人存、取行李手续。

⒈接待散客的工作规程: ⑴向客人微笑问好,询问其是否已预订; ⑵查订房,核对有关细节(到达的人数、时间等); ⑶请客人出示身份证或护照; ⑷按客人要求分配房间; ⑸协助客人填写出入住登记表,检查登记卡并核对有关证件; ⑹确认客人的离店日期、房价、房间种类及付款方式; ⑺饭店为磁卡钥匙,应制作房卡,然后将住房卡交于客人,并祝客人住得愉快。

⒉接待团队的工作规程: ⑴团队当天未到前预排房间; ⑵团队抵店时,可由主管及有关人员迎接,可致欢迎词并简单介绍饭店的情况; ⑶将装有房卡的信封他发给客人; ⑷主管或有关人员,将客人送至电梯; ⑸客房部服务员应在电梯口迎接客人,问候、引领客人进入客房; ⑹接待员要与陪同、领队确认用房数有无变化;人数及客人姓名有无变化;用餐要求有无变化;对叫醒服务的要求;离店安排; ⑺行李有时在团队抵店前到,有时在团队抵店后到,行李到店后,行李部必须尽快组织力量将行李送往客房; ⑻接待员登记团队入住手续、更改通知单、特殊要求通知等资料尽快送往有关部门; 预订员 ⑴按酒店规定自查仪表仪容,准时上岗; ⑵认真阅读交班记录,完成上一班未完成工作; ⑶了解当天及近期的房间情况,房间紧张期间,控制好房态; ⑷了解当天是否有VIP,如有应知道房号,身份及抵、离时间,做好接待工作; ⑸整理前一天的客房预订单及总台返回的NO SHOW 进行归纳; ⑹检查核对电脑中第二天团队的预订; ⑺做好预订单的资料记录; ⑻完成好当天预订工作,未能完成的做好交班工作。

总机话务员 ⑴熟悉本组范围内的所有业务和知识; ⑵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 ⑶按工作程序迅速、准确地转接每一个电话; ⑷对客人的询问要热情、有礼、迅速地应答;、 ⑸主动帮助宾客查找电话号码或为住客保密电话; ⑹准确地为客人提供叫醒服务; ⑺掌握店内组织机构,熟悉店内主要负责人和各部经理的姓名、声音; ⑻熟悉市内常用电话号码; ⑼熟悉有关问讯的知识; ⑽掌握总机房各项设备的功能,操作时懂得充分利用各功能键及注意事项; ⑾在工作中,不闲扯、不谈笑、不看书、报、杂志; ⑿如下情况,必须严格保密: ①客人的情况,必须严格做保密; ②宾客不对外公开的情况; ③客人的房号。

收银员岗位职责 ⑴小心操作所使用的电脑、计算器、验钞机等设备,并做好清洁保养工作; ⑵准确打印各项收费帐单和发票,及时,快捷收好客人应付的各项费用,对各种钞票必须能够验明真伪,对签名结账的必须有依据; ⑶接受使用信用卡结账业务,并严格按程序进行操作; ⑷在每班结束后,将当班收到的款项做收银员每班汇总表; ⑸认真做好每班的交接,做好备用金及未完成事宜的交接; ⑹客人来结账,首先要问清楚客人是否退房(有些客人是来结一部分帐的),如是退房,则要问清楚客人的房号,请客人交回房卡及押金单,如是团队,一定要注意和客房部将所有房号报齐。

注:总台收银员在客人离店结账时,应立即与客房楼层和电话总机联系,防止酒水、洗衣、话费等收费项目漏单。

⑺抽出与客人相关的登记单及其它有关单据; ⑻问清客人以什么方式来结账。

⑼请客人检查账单并签名。

商务中心服务员 ⑴向当班主管负责,完成主管交给的任务; ⑵当班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时向主管请示汇报; ⑶熟悉当班的工作:如会议服务、接收传真、复印、打字,对各种未完成的工作了如指掌; ⑷负责对客的帐务:包括传真、复印、打字的费用; ⑸迎送客人; ⑹接听电话; ⑺报修设备设施; ⑻协助主管进行一些日常性的管理工作; ⑼协助主管对新员工进行培训。

门僮职责: ⑴迎送客人; ⑵派送各类报表、通知、留言、传真、电传、特快专递、留物、信件; ⑶分送各类报纸到有关部门和房间; ⑷运送抵离店行李或有关物品; ⑸指引客人到前台办理入住手续; ⑹引领客人到房间并介绍房间设施; ⑺完成委托代办交来的任务; ⑻负责前厅大门外各处的卫生; ⑼协助本部和其他部门运送有关物品。

⑽为客人提供叫车服务; ⑾为客人提供购买物品服务; 人力资源部经理 工作关系 直接上级:总经理 直接下级:人事主管、工资保险主管、培训主任、质管部主任 内部联系:酒店领导及各部门 外部联系:市劳动管理部门、市人事管理部门、市教育管理部门、T行业质量管理部门、学校及职业中介机构等 岗位描述 全面负责酒店人力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制定并实施有关人事调配、工资福利、劳动保险、奖柳处罚、教育培训、质量督导等方面的方针政策。

工作内容 --贯彻国家人事劳动方面的方针、政策、组织、制定酒店人力资源发展的年度计划和长远计划。

--组织、制定劳动定员编制方案,综合平衡劳动定额和劳动力的管理。

--组织、制定劳动工资管理办法和分配方案,严格工资基金的管理。

--组织、制定招聘、调配、考核、晋升、奖惩、培训等人事管理规章,并监督、落实实施情况。

--合理调整 人员培训规划,审核年度培训方案,加强酒店人力资源的预测和统筹管理。

--组织、制定员工培训规划,审核年度培训方案,规划培训费用的使用。

--制定员工福利政策,落实政府的各项劳保政策,改善员工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

--负责建立员工工作档案,做好员工职业设计,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例行性。

--审查、签批各种人事表格、报告等 --负责解决员工有关劳动人事方面的问题和投诉 --检查、监督《员工手册》及酒店有关服务质量管理规章的执行情况 --全面了解酒店服务质量状况,提出各部门的质量管理要求 --负责酒店的星级复核等服务质量检查工作 --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带领本部门员工贯彻、招待酒店质量方针、目标和文件 -对本部门的工作质量负全面责任。

--对本部门负责的工作有指挥、考核权。

--负责制定本部门各级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任务。

任职资格 性别:男女不限 学历:大学本科以上 工作经理:具有同星级酒店五年以上管理经验,并从事本岗位工作十年以上 体能要求:身体健康、精力充沛 知识技能: (1)、具有心理学、管理学理论基础,并受过人力资源相关知识的培训 (2)、熟练操作计算机 (3)、外语考核达到酒店标准B级 其他:具有领导才能,善于协调处理人际关系,具有亲和力 人事主管 直接上级:人力资源部经理 内部联系:各部门 外部联系:市劳动管理部门、市人事管理部门、市教育管理部门、T行业质量管理部门、学校及职业中介机构等 岗位描述 根据酒店营业需要,对各类人员的数量及结构进行合理配置,完成人事资料的统计分析。

工作内容: --协助人力资源部经理处理人事部的日常工作 --负责提出酒店机构设置方案和人员编制方案 --负责提出并组织实施酒店人力计划与调配 --编制岗位定编计划,熟悉并掌握酒店各岗位的基本用工情况,合理配备人员 --负责酒店在人事方面与政府有关部门的业务联系 --负责员工考核工作,审批浮动工资及奖惩金额 --负责员工的安全监察 --办理员工招聘、招工手续和调动手续 --负责填报劳动力报表、工资报表等劳动人事报表 --负责员工的安全监察 --组织、实施职称评审、确认等一系列工作 --办理酒店因公出国上报审批手续,如政审、护照、签证等事宜 --负责上报审批各职位人员任免资料 --制定、修改、监督和执行劳动制度 --调整员工打卡编号,制作、发放、管理员工的工作证和名牌 --办理外国人来华、邀请、就业、居住等手续 --协助并完成人力资源部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资保险主管 工作关系 直接上级:人力资源部经理 内部联系:各部门 岗位描述 招待国家和酒店制定的有关工资、福利、劳动保险等方面的政策、规章和程序 工作内容 --根据酒店经营状况,提出工资保险计划及年度调整意见 --检查并完成全店每月的考勤统计工作 --审批各类假期,并制定各类假期的工资执行标准 --按月汇总和发放加班费及其他各种津帖 --负责员工养老、待业、医疗、生育、公伤等劳动保险的交纳和退保工作。

--办理员工退休手续及离职手续 --负责员工档案的日常管理及其调转手续 --负责修订并监督执行考勤制度 --负责劳动合同的修订、签订与鉴证 --负责员工的政审、外调工作 --负责编制酒店工资体系、工资水平方案及工资调整方案,负责编制工资总额计划及其具体实施 --负责工资的日常变动、发放审核、浮动工资考核等 --管理员工档案工资 --负责办理员工离店工资结算、转移事宜 --协助并完成人力资源部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楼层白班主管 直接上级:部门经理、经理助理 直接下级:楼层领班 内部联系:酒店各部门、客房部各岗位 岗位描述 对部门经理、经理助理负责,及时传达、贯彻、执行部门经理、经理助理的工作指令,全面负责管理楼层的各项服务及管理工作,并对其执行的效果负责;工作中须采取多走动式管理,监督实施各项服务程序和规章制度,做好员工的思想工作;建立健全酒店和部门内部的有关规章制度,确保楼层服务的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为客人提供优质、高效的住宿服务。

工作内容 --每天参加客房部房务领班会议,汇报当天情况; --主持每天下属人员晨会,向下属布置各项工作任务;并检查上岗员工的仪容、仪表、考勤情况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参与拜访长住客和患病客人;受理住客投诉。

--督查领班的《领班查房表》,发现问题须及时处理 --每天检查公共区域卫生及设施设备的损坏情况;抽查11间房以上,并将检查的情况认真记录在《客房管理员检查表》上;对当日的特殊房间,如“S\\\/O”“DND”等须予以关注,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经理。

--负责领班工作质量的考核,并根据其工作表现做出奖惩;做好属下每月工作考核评估。

--做好辖区内员工的思想工作,编写每周培训计划; --掌握房间MINIBAR酒水、客用品的使用情况;调查走单经过,并及时做出处理。

--做好交接工作,完成《白班工作报告》、《客房万能钥匙交接登记表》的填写工作。

--完成上级交给的其它临时工作。

中班领班 直接上级:夜值管理员 直接下级:写字间服务员 内部联系:前台部、工程部、保安部 岗位描述 负责夜间写字间的清扫管理工作,确保为商社工作人员提供一个清洁、舒心的工作环境 工作内容 --上岗前查阅交接班记录,对写字间客人提出的要求与问题、须及时解决 --须督导员工并与其一起清扫商社、写字间,并做到逐间检查。

--下班前须再检查一遍写字间房门的关闭等情况,做好安全工作 --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和《工作日报表》 领班 直接上级:楼层白班主管 直接下级:服务员、计件清扫工 内部联系:前台部、工程部、保安部 岗位描述 对楼层白班主管负责,及时请示并执行主管的工作指令;督导下属员工完成所管楼层、房间的清扫任务;负责检查房间的清洁状态、设施设备的完好状况、设备的运行情况,保证宾客有一个清洁、舒适的住宿环境 工作内容 --每天上岗前须查阅《白班日志》《夜班日志》,做好交接班工作;并落实、解决夜班遗留的工作 --在指定的楼层巡视检查房间的清洁状态、设备设备的完好状况、设备的运作情况,并负责核实维修事项及验收工作;努力降低房间的故障率,提高房间的完好率。

--每日对其负责楼层所有房间的设施设备、物品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掌握房间的实际状态并详细填写报表,确保《领班查房表》的内容准确无误。

--亲自为VIP客人服务并保证服务质量 --根据房间状态及时更改计算机信息,保持与前台的密切联系,做好服务工作。

--采取多走动式管理,督导员工的工作并检查其工作、服务的质量和效果;督查员工的违纪、违章行为,并做奖惩;做好属下、同级和上级的每月工作考核评估。

--定时领取楼层所需的易耗品,并负责检查楼层物品的使用情况 --协助仓库保管员、成本梳算员完成每月对楼层的盘点工作 --做员工的表率、及时了解、关心所管辖区域员工的工作情况及劳动强度,做好的思想工作。

楼层主管 直接上级:客房部经理 直接下级:客房部楼层领班、房务中心文员 --根据饭店和部门的工作程序和制度,管理督导整个客房楼层的日常工作 --安排员工班次及休假,做好员工请假的记录,并根据接待任务安排和调动人员 --监督评估楼层领班、员工工作表现,奖罚分明 --公正、合理的处理员工之间的人际关系,鼓舞员工士气 --协助客房部经理计划并安排员工业务操作技能和程序及饭店规章制度的培训 --检查楼层公共区域的卫生、并保持良好的状态 --检查所有贵宾房和长住房的情况,记录并满足贵宾和长住客的特别要求及忌讳 --每日抽查房间不少于总房间数的20%,做好记录,确保客房的清洁和物品摆放标准及设备运转正常 --合理安排并检查楼层计划卫生工作 --安排房间地毯及通道地毯的清洁,并做好记录。

--协助经理处理客人投诉、定期访问宾客,做好物品遗失或损坏的记录 --阅读房务中心交班记录,检查每日领班的各种报表 --与其他相关岗位进行必要的沟通,尤其是保持与前台和工程部的联络、沟通,保证客房的正常出租 --记录所有事故及异常情况,通知经理 --严格控制房间及其他房门的钥匙、按时做好更换工作 --协助库管控制客用物品和清洁物品的领用和消耗 --出席饭店和部门的有关会议,并做好记录,主持楼层班前例会 --充分作用和合理利用能源,保持良好环境 --完成客房部经理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楼层领班 直接上级:客房部楼层主管 直接下级:客房部楼层服务员 --根据饭店和部门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对所负责楼层进行管理 --充分使用和合理利用能源,保持良好环境 --安排下属工作、分配任务 --检查服务员的仪表仪容、行为规范及出勤情况 --督导楼层服务员按正确的程序和标准操作,正确使用清洁用品 --妥善保管楼层钥匙 --按标准每日检查所负责的全部客房和楼层公共区域,并填写检查单 --协助楼层主管监督评估楼层服务员的工作表现 --根据房间出租率控制楼层客用品及清洁用品的领用、发放、保管好布草 --填写工作表单和交班日志,做好与下一班的交接工作 --向房务中心报告房间状态 --向主管报告楼层的坏房情况,并跟催维修事项 --在贵宾到店之前,检查所有贵宾房的准备情况和贵宾用品的布置情况 --检查所有紧急出口和员工楼梯、保持畅通 --协助主管做好对于员工的培训 --了解下属的需求和困难,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协助楼层主管处理客人的投诉,并向楼层主管汇报异常情况 --楼层主管与经理不在时,遇紧急事件和客人投诉,与大堂副理联系以求帮助 --完成主管安排的其他任务 .....太多了,具体参考下面网站,或者搜索:酒店岗位职责,或者酒店天书,等等交个朋友吧 65551639

试述第三部门兴起的原因。

从传统民间公益组织到现代“第三部门” 作者:秦晖 文章来源:互联网 点击数:1647 更新时间:2006-10-17 ——中西公益事业史比较的若干问题 作者系清华大学历史系教授 一、公益事业发展史的西方模式 两种“第三部门”观 “第三部门”(third sector)这一概念如果按它的提出者T.列维特等人(Levitt,1973)的定义,即非公非私的、既不是国家机构也不是私营企业的第三类组织,那末它就应该是个古已有之的现象。

因为无论中国还是“西方”抑或是任何文明区,国家(政府)与企业之外的人们组织形式都是自古迄今种类繁多的。

而且严格说来,“民族国家”在西方被认为是近代现象,在中国固然“国家”早熟而且形成了前近代世界罕见的官僚机构,但其组织的发达也不能与现代国家相比。

而“私营企业”的严格定义几乎只适用于资本主义时代,其广义的所指尽管可见于古今中外,毕竟也以近代为繁荣。

所以从逻辑上讲,如上定义的“第三部门”应当是时代越古、社会越“传统”它就越兴盛才对。

我们的祖先(西方人的祖先也一样)活动在“衙门与公司之外”的形形色色的组织——宗族、部落、村社、教会、帮伙、行会等等——中的时候,实比如今的人们为多。

就是在加上附加条件(如必须是提供“公共产品”的组织等)之后也如此:毕竟那个时代如果有“公共产品”的话,也恐怕更不能指望衙门与公司来提供的。

然而,通常人们都是把“第三部门”作为一种现代(近代)现象,乃至“后现代”现象来描述的。

其中有的主要把“第三部门”的成长与国家干预、国家控制的退缩和公民自治、社会自治的扩张联系起来,因而非常强调它的“现代性”意义或“市民社会”意义——这两个词在这种语境中一般都是与被称为资本主义的西方现存社会相联系的。

这种观点往往直接指出“第三部门”之发展与“私有化”进程的关系、与福利国家的消亡之关系,并把它看作是“官方的替代物”、“非计划的(个人志愿)合作”与“制度化的私有化”等等。

(Kramer [et al],1993)相反地,有的人则主要强调“第三部门”的成长是对个人主义、自由竞争、私人企业等“市民社会”古典原则的否定,把“第三部门”的兴起与社群主义、合作主义、“新社会主义”、“现代性批判”或“后现代趋向”联系起来。

这种观点往往把非私有(当然,也非官办)经济当作“第三部门”的主要构成,从前南斯拉夫的“工人自治”企业、西班牙的蒙德拉贡、英国的工合运动与费边主义经济直到以色列的基布兹公社,都被视为“第三部门”的事例。

有人还归纳出了“第三部门”的三种类型:“合作经济”、“混合经济中的合作成份”和“与利润分配相结合的参与制中的合作利益”。

(Clayre,1980) 显然,这两种“第三部门观”是非常不同的,乃至在一定程度上是对立的。

它不仅导致了价值判断的差异,而且也导致了事实判断、包括“什么是第三部门”这一判断的差异。

象前南斯拉夫的“自治企业”、西班牙的蒙德拉贡与以色列的基布兹这类虽非私有但仍是“企业”、虽未必追求利润极大化但绝对具有法人经济效益目的的“部门”,在克莱尔眼中是第三部门的典型,但在克莱默看来恐怕是根本不能列入第三部门范畴的。

我们可以把它们分别称为新左派的第三部门观与新右派的第三部门观,或者“非个人主义”的第三部门观与“非国家主义”的第三部门观。

按玛利琳·泰勒的说法,这是两种全然不同的提供公共产品的途径:在公共福利的主要提供者方面,新左派(书中称为“福利多元主义”)期待于“志愿部门”,而新右派期待于“具有志愿部门社会保障网络的赢利部门”。

在财政来源方面,前者期待于政府而后者期待于私人来源。

在规则方面,前者主张按政府与作为“中介结构”的志愿部门的规矩,后者则主张按市场规则通过个人交易来进行。

当然,有别于这二者的是传统的福利国家模式,它在所有这三个方面都只期待于政府。

(Gidron [et al],1992:150) 可见,如今人们讲的“第三部门”具有时代之根(现代的或“后现代”的)和结构之根(政府和企业之间,或更本质地说,是国家与个人之间)。

它是现代化过程中人们生活日益形成国家与公民社会(即个人主义的或个人本位的社会)二元格局的结果。

也正是作为这种二元格局中的一种“中介”组织和对二元紧张的现代社会症状的一种治疗尝试,“第三部门”中才会存在“非国家主义”与“非个人主义”、“现代性”与“后现代”这样两种方向。

从“共同体”公益到“国家+市场”公益 而在近代以前的传统西方,这种二元格局是不存在的。

德国现代社会学奠基人之一F.滕尼斯曾指出:“共同体”与“社会”是人类群体生活的两种结合类型。

前近代的传统文明中没有“社会”而只有“共同体”,共同体是一种自然形成的、以习惯性强制力为基础的血缘、地缘或宗教缘集体纽带,它不是其成员个人意志的总和,而是有机地浑然生长在一起的整体,是一种“人们意志的统一体”。

只是到了近代化过程中,一方面交往的发达突破了共同体的狭隘界限,发育了大范围的(地区或民族的)公共生活,一方面人的个性与个人权利发达起来,于是形成了“社会”。

滕尼斯认为,共同体是自然习俗的产物,而社会则是理性人在合意的基础上结成的“有目的的联合体”。

共同体是整体本位的,而社会则是个人本位的,“社会的基础是个人、个人的思想和意志”。

共同体是相对狭小的群体,而社会则大至与民族国家相当,并由此形成“社会”与“国家”的二元结构。

“共同体是古老的,而社会是新的”。

(滕尼斯,1999) 滕尼斯的这种分析,我以为是大体符合西方社会史的实际的。

在这一进程中既然国家与“社会”(个人本位的公民社会)的二元格局是近代(现代)化的产物,那么这二元之外(或之间)的“第三”部门也只能是近现代的产物。

而在传统的“共同体”时代既然没有民族国家与公民社会这“二”元,当然也就不会有“第三”部门。

因此尽管西方传统时代也存在着“衙门与公司之外”的组织(即“共同体”),存在着由它提供的“公共产品”即传统的公益、慈善事业,但现代第三部门并不是它的后继。

而“第三部门史”的研究者在论述当代第三部门发育的时代、社会根源的同时,也很少要涉及它的“历史根源”。

当代史学对西方(乃至日本、印度等其他各国)前近代的公益、慈善事业或“社会工作”事业的历史已积累了丰富的研究成果。

如J.B.施尼温德等对西方博爱与救济意识演进史的研究(Schneewind,1996)、A.E.C.麦坎茨对17-18世纪荷兰自治市阿姆斯特丹等地市民慈善组织与孤儿救助事业的论述(McCants,1997)、M.道顿等的英国公益慈善史探讨(Dauton,1996)、W.K.约尔丹的1480-1660年间伦敦慈善团体研究(Jordan,1960)、S.卡瓦罗对1541-1789年意大利都灵地区慈善医院文献的考证(Cavallo,1995)、T.M.萨弗利关于德国奥格斯堡地区济贫抚孤公益事业历史的描述(Safley,1997),P.加维特关于文艺复兴时期佛罗伦萨贫儿、弃儿与孤儿养济院的研究(Gavitt,1990),等等。

从这些研究看,西方近代以前的传统时代慈善、公益事业除技术上的落后特征(活动领域狭小,主要限于救济孤儿、施舍医药等等)外,在观念形态与社会组织层面更有明显的特点:在观念上慈善过份依赖于宗教意识,被看作是一种单方向的“赐与”(Giving),不可能形成“公共物品”的概念。

(Schneewind,1996)活动局限于狭小的群体,而且往往被纳入传统共同体的束缚——保护关系中,施舍者与被施舍者间形成一种人身依附纽带。

如16世纪都灵地区“慈善与权力”存在着明显的相关性,捐助者建立免费医院的目的往往是以之作为通往统治者地位的桥梁。

而文艺复兴时期佛罗伦萨最著名的慈善机构英诺森养济会,则是直接受庇于教皇的。

它虽然也由教会募捐来支持,但那时的认捐属于对教会尽义务,并无“志愿”性质。

西欧以外不少其他民族的传统公益活动,也带有明显的“共同体”性质,束缚——保护纽带而非志愿合作纽带成为这些活动的基础。

如俄国传统的米尔公社除了土地公有、定期重分、劳动组合、连环保等经济职能外,还有十分发达的社区公益职能。

米尔专门预留有“共耕地”,其收获用作公益金(即各家在共耕地上出工相当于公益捐助),诸如老弱病残、意外灾难的补助、公医、公匠、公牧的雇请、节庆典仪的开支等,均可承担(Figes,1986)。

日本传统时代的町与印度的村社,也有类似的公益职能。

(吉田久一,1994;Wadia,1968)。

然而进入近代化过程后,传统共同体趋于解体,人们在摆脱了传统的束缚的同时,也失去了传统的保护——包括相当一部分原由传统共同体提供的“公共物品”。

于是许多国家的人们在由“共同体的附属物”变成自由公民的同时便“享受”到了两种自由:摆脱束缚的自由与失去保护的自由。

传统共同体的公益职能一部分由新兴的国家机器来承担,一部分则成了市场交易物而改由赢利部门来提供。

至于公共物品供求中的“搭便车”问题在这个时期是不会引起太大注意的。

原因很简单:在由共同体本位的传统时代向个人本位的市民社会过渡时由于旧的身份、等级、特权、共同体等壁垒的存在,“市场失灵”的领域比比皆是,因“搭便车”而造成的“失灵”因而易于被掩盖。

只有到旧时羁绊已不存在、交易自由充分发展、社会经济机制最大限度地趋近于“完全市场”的状态下,那些不是因为非市场力量的干扰,而是由于市场逻辑本身的固有缺陷所致的“失灵”才会凸显。

同样道理,在“民族国家”职能初具、政府干预力量还未充分施展之时,“政府失灵”的问题也是难以凸显的。

直至“二战”以前的情形的确如此。

那时“国家主义”和市场主义一样处在上升期。

从19世纪英国的迪斯累里、德国的俾斯麦分别建立福利国家的雏形(即“皇帝——国王的国家社会主义”、“保守的福利国家”和“父权式的托利党社会主义”)、20世纪的美国新政、北欧社会党福利体制、英国劳合乔治与麦克唐纳的“工党社会主义”、德意法西斯的“法团主义”与“国家社会主义”,直到斯大林式的社会主义,欧美的左派(社会党)、右派(保守党)、极左派(共产党)与极右派(法西斯)都出台了由国家提供“公共产品”的制度设计。

另一方面,传统的共同体公益日渐衰落,如17世纪荷兰阿姆斯特丹的传统社区捐赠基金与教会慈善基金尚处在“黄金时代”,但18世纪后因“资本主义的兴起”,市民社会出现了“财政上的保守与文化上的慷慨”,而“朋友政治与金钱”的关系日显,传统慈善基金制度随即衰落了。

(Mccants,1997)在英国,原由教会主持的慈济诊所与药房在18世纪大都世俗化,转由世俗政府及企业支持,当时在约克、利兹、赫尔、设菲尔德等地的这类医疗公益还带有行会性,到19世纪这种行会性也趋于消除。

如在哈德菲尔德的纺织业慈济诊所中,1841年还有57%的病人是纺织业雇员,到1871年这一比例降至22%;但诊所超越行会性而向社会开放的同时,慈善性也逐渐为商业性所取代了。

(Barry and Jones,1991:149-169)19世纪法国的传统社区互助协会在摆脱村社、行会、教会的色彩后也发展迅速,其数从1852年的2488个发展到1902年的13673个,会员由23.9万增至207.4万。

但同时其慈善色彩也大为减退。

到1910年,这类协会总预算收入达6298万法朗,然而其中只有1189万,即18.8%来自捐赠、遗产赠与及成员的自愿奉献;另有1172万(18。

6%)来自政府资助,3936万(62.5%)来自带有自惠性的入会费或会金——而这部分取之会员,用之会员的资金作为入会条件实际上是一种交易。

(同上,172-186)。

总之在欧美社会“走入现代化”的背景下,公益事业的共同体基础逐渐为国家+市场(或政府+“社会”、国家+个人)基础所取代。

正如研究者所指出:这一时期公益组织的特征是“非制度性的自由捐助作用很小,大多数组织处于政府的监督下”。

法国在1882-1902年间“经批准的”公益会社成员增加了100万,而“自由的”公益组织成员只增加10万。

解释很简单:国家的资助只有在政府控制下才能使用。

而若无国家支持,极少有组织可以达到收支平衡。

因此从国家与私人(市场)那里得到收入并不是“非正常”的。

这一时期“互助主义”(mutualism)公益的实践实际上是战后福利国家体制的序幕,“它使人们不由自主地选择了一条介乎自由主义与国家主义之间的道路”。

(同上:184-185) 对于西方历史上从传统公益向现代公益的演变,以往学者有多种表述,如“从教会慈善向世俗控制转变”(Weaver,1967:14),“从父爱主义的福利形式向职业化管理与保险——融资体制过渡”(Barry and Jones,1991;190),从“救助个人的慈善”到“作为社会责任的慈善”和“作为道德责任的慈善”、最后到“福利国家中的慈善”的演变(Alvey,1995),以及从“近似原则”向“理性主义的福音主义”的发展(同上;26)等等。

但从根本上讲,笔者认为这种转变的本质在于“共同体失灵”所导致的对国家与对市场的二元崇拜。

西方的现代公益就是在这样的基础上形成的。

从“国家+市场”公益到第三部门:否定的否定

现代公益模式的形成带来了一系列变化: 首先是传统慈善观念的变革。

西语中“慈善(harity)”一词现在的辞书中都释为“仁爱”、“基督之爱”、“为上帝而普爱众生”等,带有浓厚的宗教(基督教)色彩。

但实际上它早于前基督教的古典文明时代已经流行,在早期拉丁语(caritas)及希腊语(charis)中,它首先都意味着一种珍贵的情怀与高尚行为,它与恩惠及感恩相联系,但无论在古希腊还是古罗马,这个词都从不用来表达一个家庭(家族)内的施惠关系,而只是用以表达一个人对他自己家庭(家族)以外的他人之善意行为。

可见,这时的慈善虽然含有受者对施主的依附性含义,但也反映了一种突破共同体中自然形成的人际关系的局限之意图。

(Weaver:6)这时也已经出现了西方公益史上著名的“近似原则”(cy-pres doctrine):这一原则认为施主的直接救助目标不能达到时,有势力的组织者可以征集其所施并用之于“近似于施主原意的其他目的”。

(Alvey;8)这就为慈善信托基金的发展开了路。

但到19世纪,与感恩相联系的慈善观念已越来越为两个方面所排拒:对弱者而言,他们“对于受惠的民主化预期”已使“慈善”变得像是“对贫穷阶层的侮辱”(Barry and Jones,1991:190)。

对于强者而言,“理性主义的福音主义”也造成了一种对所谓不争气者的一种“维多利亚式的厌恶”;而倾向于“对受惠者更具选择性的博爱”。

正如英国学者安德烈·里德所言:“它不打算帮助那些不值得同情的浪荡子、二流子或纯粹的贫民,土地法已经为他们提供了足够的东西。

它只打算帮助那些愿意自助的人:他们与其他人一样,没有什么天意神旨以不可抗拒的突发灾难挡住他们的路”。

新的博爱要帮助的是这样的人:“他们不能乞讨,因为他们习惯于工作,他们拒绝成为穷人,因为他们已经为更好地生活而追求了独立性”。

(Alvey,1995:26) 由于这种“福音主义”拒绝救助所谓“自已弄穷的人”,而并非“自己弄穷”的真正的不幸者(如残疾人、孤弃儿等)的救助又被认为应当是当时职能日趋发达的国家的责任,因而19世纪兴起的私人捐助信托基金(慈善基金)便逐渐退出传统慈善领域即对特殊不幸者的施舍,而转向了对公共生活的关注,如教育、法律、宗教、科研等,更突出的则是20世纪兴起的环保等领域。

现代公益的特点在与宗教的关系上表现尤为明显。

如前所述,中世纪西方慈善事业的最大施主是教会,“教会资助社会事业”是那时的传统。

但英国在16世纪、荷兰在18世纪、其他西欧国家大致也在此期间都出现了来自宗教的慈善基金日益减少的趋势。

由大笔私人遗产(资本主义积累的产物)捐赠而设立的世俗基金取代之而成了救济事业的支柱。

(Alvey:1995:12,19)但随着“理性主义的福音主义”的兴起,济贫施药养老育孤这类事业逐渐转由国家主办,民间世俗基金便更多地关心公众的精神需求,同时现代化要求的政教分离趋势也使国家不便支持教会,民间世俗基金便成为宗教这一特殊“公共物品”的主要投资者。

基督教博爱思想、救世情怀与利他主义虽然仍是西方人捐助行为的精神动力之一,但教会本身已由施助者变成了主要是受助者。

“教会资助社会事业”遂为“社会事业资助教会”所取代而成为现代公益的一大特征。

在美国这一点尤为明显,20世纪60年代前期美国全国公益来源有80%来自个人捐赠,而在公益开支中宗教占了将近一半(49%),为其最大端,以下依次是教育(17%)、福利(14%)、保健(12%)、其他(8%)。

(Weaver,1967:62-65) 在传统慈善的重要领域医疗事业中,“父爱主义”的施医舍药也逐渐变成了“理性主义的福音主义”的医学研究资助。

1888年法国出现的巴斯德研究所便被视为“20世纪医疗慈善事业所继承的模范”。

这个私人投资、吸纳志愿捐助的非赢利机构除以一系列科研成就闻名于世外,还开展了预防白喉(1894年起)等社会公益活动并为狂犬病等患者提供免费医疗。

但它的主办者始终认为科学是“消除贫困与疾病之根”的希望,而慈善则是次要的。

它开创了此后一大批类似机构之先河,如法兰克福洛克菲勒医学研究所、保罗·埃里克研究所等。

与此类似,传统的施舍济贫也发展成以民间公益组织扩大就业机会的努力,工合运动的发展便是一个典型。

(Barry and Jones,1991:195-196) 现代公益的另一重要活动领域是教育。

随着公民社会——民族国家二元结构的形成,以市场规则运作的“教育产业”和国家主办的“教育事业”同时勃兴并排挤了传统时代以教会、村社为主角的共同体教育。

但“教育产业”与官办“教育事业”之间仍有很大的空缺需要第三种力量来填补,这是工业化时代教育成为最重要的公共产品之一的结果,因此也正是在这一领域较早兴起了新的公益组织形式。

19世纪前期,英国出现了拥有数千捐助人的“要求关心穷人教育的皇家慈善委员会”、布罗哈姆委员会等组织,从事对学校与对学生的教育资助。

当时一份调查显示,英国有4100多所学校受到资助,这些学校共有学生16.5万。

在另外约14300个未受资助的学校中,则有31万交费生与16.8万慈善资助生。

受资助学校的学生与未受助校中的受助生合计33.4万人,已经超过了交费生人数。

除此之外,在主流教育系统之外的非英国国教徒中还有许多受资助的初级学校,分别由战憟教徒、犹太人与胡格诺教徒建立(Alvey,1995:28-31)。

教育、宗教、科研领域的这些情况表明,即使在“国家+市场”被寄以最高期望的“走进现代化”时期西方也存在着国家与市场之外的民间公益力量。

它无疑是当代第三部门的先驱。

无疑,就西方文化的继承性而言它与前近代传统文化并不是毫无瓜葛,正如保尔·魏德林所说:基督教人道主义遗产与更早时代商业主义的大众参与到工业时代“与其说被拒绝了,不如说是在更现代的指导下被改造了”。

(Barry and Jones,1991:190)但如果就实践的指导思想、组织资源、动员方式与行为规则等方面看,父爱主义与理性福音主义、共同体慈善组织与公民公益组织、“教会资助社会”与“社会资助教会”等区别的断裂性还是很明显的。

正因为如此,19世纪后期至20世纪初西方一直有所谓“慈善终结论”、“慈善失败论”之说。

正如英国讨论公益问题的拿旦(Nathan)委员会在20世纪50年代初所提到的:“我们历史中最悲壮的失败之一,就是这些慈善者所作出的努力。

尤其是在18世纪后期及19世纪,由私人努力来提供学校、医院、施药所、济贫院、孤儿院的普遍服务、发放养老年金、以及救济其他范畴的‘应当贫穷者’(deserving poors)”。

而历史证明民间的这些努力终结了,“如今国家的法定服务——新的或旧的——现在提供了从摇篮到坟墓的个人福利,……(于是)困扰委员会的基本问题是:慈善者还有什么事可做

” 但委员会主席、英国著名律师与议会法学家拿但认为旧慈善的终结恰恰意味着新型志愿行动的兴起。

有趣的是:他在论证这一点时并未强调“市场失灵”与“国家失灵”,而恰恰论述了志愿行动与这二者的契合。

他认为志愿服务与国家服务相互排斥的观点已经过时,这两者并无明显界限:“历史上(民主)国家行为就是志愿行为的结晶与普遍化”,“如所周知,如果没有志愿服务的渠道相配合,民主国家很难有效地发挥职能”。

福利国家制度应当由志愿努力来补充,这不仅由于作为民间力量的志愿组织可以作为压力团体对国家构成“刺激、抑制和批判”,更重要的是它可以帮国家的忙:“志愿部门不像政府衙门,它有自由去进行实验,能成为开创性的先锋,而国家可以接着干——如果这种开创被证明有益的话”。

与之相比,赢利部门虽然也有“实验的自由”,但其实验的目的是产出私人物品,因此即使实验成功,国家也无法“接着干”。

反过来讲,志愿部门因其不具强制性,其实验如果失败,也不致造成严重后果,而国家如果胡乱搞“实验”,那就要酿成灾难了。

换言之,志愿部门再不济,顶多成为“有益无害的乌托邦”,而国家若搞乌托邦就可怕了——有过这种经历的中国人对此应当比拿但更有体会——这是从“消极自由”的角度肯定志愿部门。

若从“积极自由”的角度志愿行动当然就更值得肯定。

因为这种自由观不仅讲“有权做什么”,而且更讲“应当做什么”,而志愿者的利他向善、服务公众显然是“应当做”的。

可见,拿但委员会眼中的志愿部门是建立在自由主义(在“积极自由”意义上也可以说是社会民主主义)基础上的,它以(民主)国家有效、市场有效为前提,即它首先是(民主)国家主义、个人主义的,然后才在一更高层次上体现其非国家主义、非个人主义的色彩,发挥其弥补“国家失灵”、“市场失灵”缺陷的功能。

只有在这样的基础上,社会才能“找到一种方法,使过去的好心能更自由地服务于现时变化了的新需求”。

(Alver,1995:38) 因此,现代西方的志愿部门或第三部门是在公民社会内部发展起来的,无论它的创新实验是成功打开了“后现代”的大门,还是流为“有益无害的乌托邦”,它与前公民社会的传统慈善都已判然为两。

只是在“否定之否定”的逻辑下,传统慈善的若干特点有时会“复归”,如“近似原则”如今已成为志愿捐助信托基金的通行准则。

依靠这一原则,分散的捐助者的个人意志既得到尊重,又可以把这些捐赠整合为统一的资助意向并服务于更大的社会目标。

古罗马时代已经出现的这一原则在“理性福音主义”时代受到了严格的限制,因为那时更强调遗嘱自由和对捐赠者特定选择的尊重。

但在战后,第三部门与公益事业的发展日益要求突破捐赠者个人意志分散的局限,“近似原则”也就日益扩大了适用性。

如美国早期最重要的公益捐助人、也是大政治家的本杰明·富兰克林在1743年建立的北美最早公益组织之一“富兰克林基金”(正式名称为美国仁爱协会),以富兰克林捐赠的遗产为本金,富氏原定的资助对象是:波士顿、费城两地“有优良声誉的已婚青年发明家”。

但到1962年,富兰克林基金会终获法律许可,在cy pres的原则下把最初专为青年发明家而设的这笔钱用于资助医学院学生及医院职员,而在此以前,基金的一部分已用于支持开办富兰克林学院。

(Weaver,1967:21-22) “近似原则”赋予民间组织在不断变化的社会条件下有效动员志愿捐赠资源用于事前并未设想的各种公益目标的权利,明显地扩大了志愿部门的能量。

可以说没有这一原则就没有今天的第三部门发展。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拿但委员会曾主张:如果志愿的公益应受到鼓励的话,则公益信托基金必须被赋予“它们的古代特权”(指cy pres等)。

(Alvey,1995:38)但这种“古代特权”已经是公民社会条件下经过二次创新即“否定之否定”的结果,已不是“传统的”简单延续了。

二、公益事业发展史的中国模式 共同体·社会·大共同体 如上所述,共同体——(个人本位)社会的纵向二分法与民族国家——公民社会的横向二分法是解释西方社会变迁的有效模式。

因而从传统共同体公益向近现代国家+社会(个人、市场等)公益转变,再从国家与市场之外发展出第三部门便成了西方公益事业发展的主线。

然而中国的情形则全然不同。

正如笔者曾论证的(秦晖,1998-9),秦汉以来的传统中国社会并非滕尼斯所讲的那种以个人为本位的“社会”,但地缘、血缘等“自然形成的”小共同体也并无西方中世纪那样发达。

在古代中国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国家下无数小农的个体家庭直接作为“编户齐民”而隶属于皇权及其下延权力组织(吏权)。

在这种结构中,小共同体无法取得本位地位,但这并非意味着个性自由与公民个人权利的成长,恰恰相反,正是早熟的集权国家作为一个大共同体的强控制使小共同体权利的成长都成为不可能,就更谈不上个人权利的成长了。

于是在微观层面,传统中国因缺乏强固的小共同体纽带而呈现出与西方近代化过程以个人本位消解了传统共同体之后的状况具有某种表面相似的“伪个人主义”状态,“编户齐民”之间无法发生广泛的横向依附(如西方中世纪在村社、采邑、教区、行会与宗族等类群体中所见的那种依附),因而彼此间显得很“自由”,中国也因此很早就产生了西方直到近代化过程开始后才习见的许多现象如“自由租佃”、“土地私有”、“自由交易”等等。

但这种一盘散沙式的“自由”却以宏观层面上的某种“普遍奴隶制”为前提。

(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我们应当做些什么

这是张怡恬作者的一篇稿子,有些观点非常有见解,你不防看看,希望对你帮助

善社会保障 实现共建共享 ――访中国社会保障发展战略研究项目主持人郑功成教授 张怡恬   中国社会保障发展战略研究项目,是在中央领导同志关心下,在主管部门大力支持下,由学术理论界组织开展的一个重要研究项目。

该项目于2007年5月启动,经过全国众多学术机构和200多位专家学者的积极努力,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并引起广泛关注。

为什么要开展社会保障发展战略研究

这项研究要解决哪些主要问题

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包括哪些内容

带着这些问题,记者日前走访了该项目主持人――中国人民大学郑功成教授。

  记者: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是事关基本民生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基本制度安排。

开展中国社会保障发展战略研究,有什么重要意义

  郑功成:本世纪头20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关键时期。

目前,我国发展已经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

国家财力的增强、党中央对民生问题的高度关注和中央政府的大力推动,使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进入快速发展阶段。

然而,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还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一方面,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取得了巨大成绩,没有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国有企业改革不可能成功,市场经济改革带来的社会风险不可能化解,也就不可能有今天的经济社会发展成就。

但另一方面,实践中的部门分割、试而不定和统放不分,又造成了社会保障制度的地方化、碎片化。

社会保障制度的地方化会形成并固化地区差别条件下的地方利益,社会保障制度的碎片化会损害这一制度的完整性与系统性。

同时,在认识上也存在对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规律认识不清以及误读、错判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情况等问题。

实践和认识上存在的这些问题,既制约了社会保障制度自身的发展,也制约了社会保障对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的促进作用和实现全体人民共享发展成果功能的发挥。

因此,在尊重国情和遵循规律的前提下,科学地规划和设计社会保障未来的发展战略,对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开展中国社会保障发展战略研究,就是要汇集我国社会保障理论学术界的集体智慧,探索社会保障发展的理念与规律,规划中国特色社会保障制度的体系结构、运行和监管体制,明确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目标、进程与步骤等,从而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建设提供依据。

  记者:目前项目研究的进展如何,取得了哪些阶段性成果

  郑功成:该项目研究正式启动以来,已经在全国范围召开了14次分片专家座谈会,并先后到多个省市开展专题调研与问卷调查,还进行了专门的国际考察与交流活动,使我们对社会保障制度及其建设目标和发展路径的认识得到了深化。

在研讨与调研中,大家普遍认为,我国需要加快建设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使经济发展成果通过社会保障制度安排转化为切实的国民福利。

实现发展成果的普惠和共享,是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本质要求。

如同市场机制天然追求效率一样,社会保障制度的出发点与归宿都天然地表现出对社会公平的追求。

市场机制是经济增长的动力系统,而社会保障则是经济社会的稳定、协调与促进系统。

两者功能的有效发挥,是整个经济社会良性发展的基本条件。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应基于国家的整体利益,着眼于增进人民福祉;社会保障制度的设计需要从全局与长远出发,不能偏向某一部分人群。

建设一个能够公平惠及全体国民的健全的中国特色社会保障制度,应成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目标与方向。

  记者:对社会保障制度的中国特色应该如何理解

  郑功成:社会保障制度的中国特色,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尊重我国的现实国情。

重视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城乡之间与区域之间发展不平衡的现实,重视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中部门分割、制度不健全的状况,深刻认识加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

  重视家庭保障与社会互助的传统。

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不是要替代家庭保障,也不是要取消邻里互助、职工互助和单位保障等,而是要将传统的家庭与互助保障和现代化的社会保障有机结合起来,在政府主导下,充分调动社会、单位、家庭与个人的积极性,使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在合理的责任分担机制之上。

这是这项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

  采取渐进性的发展方式。

保障不足与不同群体待遇差距较大,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

受财力所限,在短期内建立一个高水平、广覆盖的社会保障制度并不现实。

因此,社会保障的发展应当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从打破不公平入手,确保人人享有低水平的、有差别的社会保障,然后逐步缩小不同社会群体的社会保障差距、形成较公平的社会保障体系,最终建立统一的、生活质量型的社会保障体系。

当前,应尽快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救助制度和医疗保障制度,免除全体国民的生存危机和疾病忧虑,同时推进老年保障事业的全面发展,切实解除人们的老年后顾之忧。

在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推进方式上,实行“老人老办法、中人中办法、新人新办法”,即通过年龄或者代际划分的方式来确立新的公平制度。

在保障内容方面,应建立包括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三位一体,经济来源保障、服务保障、精神慰藉保障三层结构,一般性保障措施与专项保障措施相协调的完整的社会保障体系。

我国未来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应该迈向全面化和立体化,以政府主导的基本保障为主体,同时发展市场化的高水平保障和民间组织的补充性保障。

  记者: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保障制度,目前需要解决哪些突出问题

  郑功成:首先,应树立公平、正义、共享的价值观。

只有确立这样的价值取向,社会保障制度才能步入健康持续发展的正确轨道。

其次,应加快促进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由不稳定试验状态走向定型、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定型、稳定的制度安排,有利于增强国民的安全感以及对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降低制度改革与建设的成本,有利于建立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实现劳动力的自由流动与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有利于全面发挥社会保障制度维护公平、实现共享、促进发展的功能。

第三,应明确政府的主导责任,明晰责任分担机制。

政府主导是现代社会保障的重要特征。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从“国家―单位保障”向“国家―社会保障”转型的过程中曾出现从政府包办滑向过度强调家庭和个人责任的倾向,这直接导致制度建设中的公平性不足、有效性不高。

所以,明确政府的主导责任,明晰各个责任主体的责任分担机制,是当前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关键。

第四,应妥善处理好相关关系。

在理念方面,需要平衡好公平与效率、政府与市场、权利与义务、中央与地方、民族性与国际性、社会保障与家庭保障的关系,这有利于从整体上把握制度建设的方向。

在制度建设方面,需要增强社会保障政策与劳动就业、公共财政、人口、公共卫生、产业发展政策等的协调性,注重发挥相关制度安排的综合效能。

摘要:本论文从制度与实践关系的角度探讨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

论文认为,目前国家在针对失业现状采取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推进的速度是很快的,但从目前的情况看仍然存在许多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在针对就业和社会保障需求的复杂性、动态性等特征进行系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

关键词:社会保障制度;就业;失业;制度实践失业问题是我国所面临的最严峻挑战之一。

在应对这个挑战的过程中, 政府的战略选择经历了一个重要的转变。

从最初实行再就业工程,在世纪之交的几年中逐渐过度到,采取“再就业”和“失业社会保障”双管齐下的方针,来应对严重的失业问题。

因此,促进就业和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是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两个影响深远的重要目标,两者之间有着紧密的内在联系。

一、就业与社会保障的关系目前我国正处于失业最高峰时期,从20 世纪90 年代中期至今,我国下岗失业的总人数一直有增无减,特别是随着并轨工作的逐步推进,城镇登记失业人数急剧攀升。

在应对当前现状时,我们有必要理清就业和社会保障的根本关系,这对于我们解决失业问题有着非常必要的意义。

就业与社会保障分属不同的范畴。

就业主要属于经济发展的范畴,充分就业是各国宏观经济追求的目标, 就业状况也成为经济发展状况的重要指标之一。

正如经济发展需要与社会发展要相协调,促进就业同样也需要与社会保障发展相协调。

在就业压力较大时,首先要积极扩大就业,并通过适度的社会保障来促进就业,社会保障改革与发展至少应以不妨碍就业为前提; 而在就业压力相对较小、就业比较充分的情况下,则应该加快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根据经济发展状况扩大社会保障的范围、适当提高保障水平。

二、当前就业格局的变化与社会保障制度实行中的问题(一)新就业格局的变化给社会保障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由于我国新增劳动力规模巨大, 农村劳动力还需要持续不断地向城市转移,因此就业压力将长期持续存在。

不仅如此,近年来,随着经济转型和结构调整,特别是加入WTO 之后面对经济全球化、国际竞争加剧的大环境,我国就业格局发生了明显变化:就业市场化。

在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 劳动力市场逐步发育完善,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初步形成,计划用人机制被基本摒弃,就业市场化格局已不可逆转,其结果是就业双向选择,人员在企业之间、地区之间、城乡之间流动加速,供求矛盾显性化,失业已成为社会经济生活的“常态”。

就业方式和渠道多元化。

一方面,伴随着结构调整,股份企业、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及个体经济成了新增就业的主渠道,而国有经济单位正规就业一统天下的就业局面已成历史另一方面,由于产业结构变动及全球化导致的剧烈市场竞争,正规就业相对萎缩,劳动力市场中的部分弱势群体, 特别是下岗失业工人在激烈的就业竞争中不得不进入了非正规的灵活就业领域。

此外,从就业的产业结构角度看,第一产业就业大幅下降,第三产业明显上升。

就业格局的深刻变化,给社会保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冲击和挑战,制约了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也损害了劳动者依法享受社会保障的权益。

(二)新旧体制衔接的困难1998 年以来,中央政府提出“三条保障线”政策: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在就业服务中心最长可领取三年的基本生活费; 三年期满仍未实现再就业的,可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领取时间最长为两年;享受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可申请领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为实现失业保障的社会化,从2001 年1 月1 日起实行“两条保障线”政策,国有企业原则上将不再建立新的再就业服务中心, 下岗人员原则上不再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而是与企业依法解除劳动关系,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实现下岗与失业并轨。

不过,这新旧两种社会保障体制如何衔接的问题,不论在实践中还是政策研究中,都是一个难点。

目前来看,从旧体制向新体制的过渡,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困难:第一,“下岗”转“失业”存在困难。

第二,集体企业下岗职工进入新体制存在困难。

第三,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之后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三)社会保障制度普遍原则下的实质性不公平下岗失业人员内部却具有很强的异质性, 按照与原有单位关系的不同,可划分为四类下岗失业人员,即国有企业失业人员、国有企业下岗职工、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和“放长假”人员。

四类不同的身份即意味着他们在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方面享有不同的待遇。

一般来说,对于已经解除劳动关系的国有企业失业人员而言,养老保险已经由原来的单位足额交齐,失业后续保即可,他们往往比较愿意续缴。

而对于大部分无法解除劳动关系的下岗职工和“放长假人员”,个人账户不实的情况较多,续缴养老保险相对困难。

此外,在职职工与下岗失业人员的差别、下岗失业人员内部的差别非常显著,但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是按照普遍原则征缴费用的。

因此,在目标人群的身份、收入等因素存在种种不同的情况下, 看似程序公平的社会保障制度在实践中困难重重, 公平的效果也没有足够彰显, 反而在某种程度上带来更大的不公。

这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身份认定不能代表下岗失业人员的全部。

第二, 社会平均工资不能代表下岗失业人员的客观经济收入。

这样就导致了实际结果与目标相背离的现象。

建立失业社会保障制度的初衷是为了确保失业者的基本生活,但社会保险设定的高门槛,却致使在改革过程中被排挤出体制之外的下岗失业人员, 难以进入门槛较高的社会保障体系,陷入越来越贫困的境地。

(四)现行社会保障制度和管理方式不适应促进就业的需要一是覆盖面窄。

二是现行社会保险制度是针对有固定用人单位的正规就业形式设计的,费率过高,作为基本保障的待遇也偏高,既不利于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吸纳就业者,也不利于鼓励劳动者从事各种灵活就业。

三是管理服务不适应就业多元化的需要。

四是失业保险的促进就业功能未能充分发挥三、关于促进就业和解决社会保障制度的几点建议(一)根据就业市场化和多元化的要求,审慎地调整基本社会保险制度,改善管理。

(1)保障水平要适度。

社会保障标准的确定,要同现阶段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既要保证基本生活需要,又要有利于促进就业和再就业。

(2)保障范围要不断扩大。

目前,我国就业渠道、方式又发生了重大变化,要求必须不失时机地扩大基本社会保障的覆盖范围。

(3)管理服务要灵活。

一是管理服务的形式和方法要进一步改革完善。

二要为人员流动创造条件。

(4)要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二是为满足不同群体的不同需求,减少基本保险制度的调整难度,应加快推进建立多层次社会保障制度。

应加快立法,完善有关的政策法规,培育和完善资本市场,加强对基金运作监管,以推动我国多层次社会保险体系建设。

只有这样才能减少我国基本社会保险制度调整的阻碍, 缓解我国基本保险制度的收支危机。

三是采取切实措施,扩大失业社会保障的覆盖面。

在体制方面,解决社会排斥的问题。

在妥善处理新旧体制衔接中出现的问题,增加财政投入,保证下岗失业人员顺利进入社会保障体系。

将有关的并轨政策延伸到集体企业职工,消除由所有制身份造成的社会排斥。

酒店领班都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酒店领班至要具备以下基本素质:  1、有一定的管理能力。

包业务范围内的管理、目标管理,以及对下属人员的管理。

  2、对酒店制度、业务的熟悉和技能的掌握。

不仅要熟悉酒店的管理办法、操作规程,熟悉自己分管范围内的所有业务,也要掌握做好此项业务所需的知识、技能。

  3、有灵机应变的能力。

酒店面对的客户来自于四面八方,语言、爱好、层次等等各不相同,对同一个需求可以有不同的处理方法,领班需要带领下属处理好各种状况。

  4、具有良好的组织能力。

能够带动下属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发挥大家的智慧和主观能动性,共同把工作做得越来越好。

某市一娱乐公司2010年1月1日开业,经营范围包括娱乐;饮食及其它服务,当年收入情况如下

门票收入应纳营业税:220×5%=11万元歌舞厅收入应缴纳营业税:400×20%=80万元游戏厅收入应缴纳营业税:100×20%=20万元保龄球收入应缴营业税:120×5%=6万元,(有规定的是5%,若没有规定娱乐业的营业税税率为20%)美容美发、收入应缴营业税:150×5%=7.5万元饮食收入应缴营业税:600×5%=30万元应缴营业税:(76+4)×5%=4万元手续费应缴营业税:10×5%=0.5万元该公司当年应纳营业税=11+80+20+6+7.5+30+4+0.5=15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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