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进士三甲
1.一甲赐“进士及第”只取三名,第一名状元,第二名榜眼,第三名探花;二甲赐“进士出身”若干名,第一名通称传胪;三甲赐“同进士出身”若干名。
“三甲”人数各个朝代不尽相同,以清光绪癸卯科为例,共录取进士360人:一甲3人,二甲183人,三甲174人。
如此看来,前三名只是一甲而非“三甲 ”,“三甲”是殿试中榜进士中的末等即三等。
近读有关王铎的文章,说王铎“至31岁时,入京殿试,列三甲第五十八名,赐同进士出身……”这是“三甲”的规范用法,就是说,王铎没能进入一甲、二甲,在三甲中列第五十八名。
2.清代每科考毕,录取人数自一百至四百余名不等,分为三甲。
头甲三人,即状元、榜眼和探花,赐进士及第;二甲诸人赐进士出身;三甲人数最多,赐同进士出身。
这个“同”字,其实就是“不同”的意思。
“同进士”着实令人尴尬:好似饥肠辘辘之时,旁人端上好饭好菜,却赫然发现盘中粘着一只青头苍蝇,为肚肠计,不能不伸筷子;一伸筷子,又恶心得难受。
因此,稍稍自尊自爱之徒,都会将“同进士出身”当作一种不能一洗了之的难言之隐。
3. 进士获得士的资格之后,并不意味着就能马上得到一个满意的职位,能够做官,而是需要等待朝廷的任命,而朝廷选任官员往往是通过大臣的举荐才能进行的。
所谓的大臣,主要指的是三四品以上的官员们,而且很多情况下朝廷规定有权举荐的都必须是京官,即宋朝所谓的侍从官。
在唐朝,考中进士之后,等待被举荐并任用的过程叫释褐。
所以,每个考中进士的人并不是象戏曲里表现的那样,马上高高兴兴的回家向乡亲们夸耀去了,而是要赶紧在京城进行大量的社交活动,通过这些活动来将自己的见识与才干展示给有资格举荐的大官们。
这个过程在唐朝的制度下至关重要,考中进士却做不上官的事情比比皆是,比如著名的诗人杜甫、李商隐,就都考中进士了,但是因为囊中羞涩,没有足够的钱来在长安交际,所以一直仕途不顺。
唐朝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当时虽然已经有了新的贵族生产机制,但是整个制度仍然不够成熟,各个环节衔接上的问题比较多。
另一个原因就是从南北朝时期形成的门阀制度当时仍然影响很大,比如唐朝中前期的宰相,姓氏就非常固定,一直是那么几个,而且总是有这样那样的亲戚关系,简直类似于春秋时晋国的六卿制。
到中晚唐,经过安史之乱的打击和藩镇割据战争的冲击,门阀势力大大削弱了,在政治上势力也开始下降,而进士出身的庶族则逐步上升。
士族贵族与进士出身的庶族士人在政治上的反映最明显的是牛李党争。
在《资治通鉴》里,司马光对这个过程表现得很矛盾,一方面他知道这个趋势是不可避免的,一方面又在感情上比较认同贵族的价值观,所以,在他笔下,李党都是君子,而牛党都是小人。
这个过程在宋朝的时候才正式完成,进士的地位得到了绝对的巩固。
虽然在宋朝庞大的行政官员系统里,只有三分之一是进士出身,但是宋朝的文官地位之高空前绝后,恰恰是进士在政治场上的地位不断上升的结果。
最能反映出这种变化的是,虽然进士们仍然需要被人推荐才能担任朝廷官员,但是他们得到推荐的机会远远大于唐朝,大多数人都可以在考中进士之后马上得到一份能够维持相当高水平生活的收入。
到明朝以后,进士对政治场就处于完全垄断的地位了,进士的地位也达到了历史上的最高点。
不仅一考中进士就可以马上做官,而且在明朝中前期都是起步相当高的,一般都可以从五品以上直接开始进入仕途。
不仅如此,在明朝的历史上,状元宰相也是最多的。
现在很多人经常会提起来明进士太祖曾经一度废除科举制,但是却没有搞清楚,当时明太祖的理由不是说科举制不好,而是他认为国家百废待兴,需要大量的人才,而科举制的人才生产速度对他来说太慢了,需要用单位时间产量更高的学校制度来替代。
清朝大概是历史上进士生活最困难的时期。
一个人考中了进士,虽然也能象明朝那样,可以直接进入翰林院供职,领一份工资。
但是就整体而言,清朝虽然号称完全继承了明朝的制度,但事实上做了相当大的改变,尤其是大量的满洲贵族是世袭的,不通过考试就可以直接进入官僚体系,这不管是在宋朝还是明朝,都是不可能的事情,虽然宋明的宗室们也可以从一出生就获得一份相当高的收入来保证基本生活,但是按照规定,绝大多数人是没有机会进入官僚体系的。
而清朝改变的恰恰是这里,大量的满洲贵族通过继承获得进入官僚体系的资格,等于挤占了原由进士们垄断的官僚体系,实际上进士们的地位是大大地下降了。
到了清朝中期以后,在翰林院供职的进士们收入无法保证基本生活的事情越来越多,到了晚期,他们甚至到了只能依靠地方实力派才能过活的地步,进士的意义其实已经名存实亡了。
也就是说,即使朝廷不取消科举制,也必须开创其它的制度来对进士们进行二次淘汰,来选任合适的官员。
PS:宋制进士分五甲,元制为三甲,明清从元制。
一甲第一名状元,赐进士及第授从六品,第二名榜眼,赐进士及第授正七品,第三名探花,赐进士及第授正七品。
二甲十七名赐进士出身授正七品。
三甲八十名(后增到百三十名),赐同进士出身授正八品。
赞美“领导”的词语有哪些
精进、以身作则、持之以恒持不懈、自强不息一、以则白话释义:用自己的行出榜样。
朝代:春秋作者:孔子出处:《论语·子路》:“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翻译:当管理者自身端正,不用下命令,被管理者也就会跟着行动起来;相反,如果管理者自身不端正,那么,纵然三令五申,被管理者也不会服从的二、悬梁刺股白话释义:形容刻苦学习朝代:西汉作者:刘向出处:《战国策·秦策一》:“苏秦读书欲睡,引锥自刺其股,血流至足翻译:苏秦读书时一旦要睡着,就用锥自己刺自己的大腿,血流到了脚跟三、持之以恒白话释义:长久地坚持下去:努力学习,持之以恒朝代:宋作者:楼钥出处:《攻媿集·雷雨应诏封事》:“凡应天下之事;一切行之以诚;持之以久。
”翻译:凡是应天下之事;一切行之以诚;长久地坚持下去四、坚持不懈白话释义:坚持到底,一点不松懈。
朝代:民国作者:赵尔巽出处:《清史稿·刘体重传》:“遇大雨;贼决河自卫。
煦激励兵团;坚持不懈;贼穷蹙乞降;遂复濮阳。
”翻译:遇到大雨;贼决黄河保护自己。
转动激励兵团;坚持不松懈;贼兵走投无路乞求投降;于是又濮阳。
”五、自强不息白话释义:“君子以自强不息。
” 指自己不懈地努力向上。
息:停止。
朝代:西周作者:姬昌出处:《周易·乾》:“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
”翻译:自然的运动刚强劲健,君子应刚毅坚卓,发愤图强
纠纷调解案例
邻里纠解案例 生活中邻里纠纷往往是由于人们的理解和沟通,相互之间缺乏谅解礼让,所产生的摩擦 2011年5月,XX社区盘西组居民庄春花与庄永华就两家相邻巷子砌墙一事,发生了矛盾纠纷,双方互不相让,由口角很快发展到动手。
庄春华说这条巷子经常有污水流淌,现在整治酷夏天气炎热,每天都会有阵阵恶臭散发出来,影响了自己家人的生活。
于是庄春华未和隔壁庄永华商量便在在巷子里起了到隔墙。
这一下污水是进不来了,但引起邻居庄永华的强烈反映:你怎么有权随便砌隔墙自己独用?这不成了你自家的巷子了吗?双方很快发生争吵并动起手来,庄永华阻止庄春花继续砌隔墙。
庄春花向XX街道XX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反映了情况,请求法律帮助。
XX社区调解委员会给予了接待,并及时介入调解。
调解人员先到现场勘察,并向其他居民和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
庄永华说:“我也不是没事找他家麻烦,这个巷子是公共的小道路,她凭什么把它围起来
成了她一家的吗
”社区调解人员针对庄永华提出的问题征询庄春花的意见,问她想怎么解决这个问题。
没想到庄春花脱口说:“还能怎么办,他打我也打了,骂我也骂了,我岂不是白吃亏呀?现在谁怕谁啊!”调解人员严厉地说:“现在是法治国家,你说的是不对的。
还有,举国上下都在建设和谐社会,邻里之间互动友爱是一种美德的体现。
古人都晓得远亲不如近邻,你们怎么不明白呢”。
并耐心开导她:“第一火气不要大,第二要讲法,第三要讲德。
你耐心地听我讲,污水引发的恶臭,影响了你正常的生活;你可以跟隔壁商量下怎么解决而不是什么也不说就自作主张的忙活起来。
还有违章砌隔墙有两个不对:第一是违章,第二是占为已有,走道是公用的,不能设障。
你的要求是合理的,是为改善自己的生活环境,但行为却是违法的,要纠正。
他虽然动手是不对的,但是你也有不对的地方,所以双方心平气和的坐下来协商才能解决问题。
通过调解人员的耐心开导劝说,最终双方达成协议。
一、围墙南至前门小屋,北至庄永华房屋卫生间窗户北侧50厘米处,墙高不超过2米。
二、北侧围墙尽头处由庄春花安装一扇门,庄永华同意在自家房屋墙上打一门栓插孔。
门锁钥匙各人一把,出入时通知对方。
三、建围墙及门的费用由庄春花负责,所有权属庄春花,双方签字后生效。
在社区平时生活中,邻里难免会出现一些矛盾和纠纷,如果处理不当或多或少会影响着社区安定。
其实邻里纠纷大部分都是些小事,但就因为双方互不相让,导致矛盾激化。
邻里双方应当按照“方便生活,团结友善和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相互间的通行、通风、采光、卫生、噪音和互不干扰等相邻关系。
如给对方造成妨碍或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调解作为一种方便高效率、经济实用的纠纷处理方式,在处理邻里纠纷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人民调解委员会分布在我们城市的大街小巷,贴近我们的生活;人民调解工作人员是生活在我们身边的人,他们了解我们的生活。
邻里纠纷也就那些小事情,不至于闹的你死我活的,更不至于闹上法庭,而人民调解就很快捷方便的满足了居民的需要,维护了邻里关系的和谐和稳定,促进了社区的健康与文明,是基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