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寡妇改嫁婚礼主持词

时间:2017-11-14 20:49

销售保险的经典话术

保典话术集锦\ 1.留下一些可以用的东妻子儿女,而不是留下一些给 他们照顾。

\ 2.采取行得付出代价,但若不采取行动,付出的代价更大。

\ 3.没有一个人死的合时,不是死的太早,就是死的太迟。

\ 4.人寿保险是在创造您最需要的现金。

\ 6.保险像一把阳伞,要用时没带,带了不一定会用。

\ 7.如果您的孩子可以选择,他一定不会选择您做父母,您的孩子是靠您的健康及工作才以生存。

\ 8.死亡不可以免费,而是要付出代价的。

\ 10.寿险推销员是当您需要钱捧着现金来,而别的业务员、律师、会计师都是来向您要钱的。

\ 11.买保险就是养一个孝顺的儿子,二十年后一定会奉养天年。

\ 12.保险就像热水瓶的开关,虽多花一点钱,却可以使小孩免受意外连累。

\ 13.太太、小孩、车子、房子现在都是您的财产,衣、食、住、行等费用都是您的负债,而一旦发生问题只有保险可以马上变成资产,去付那些帐单。

\ 14.为何欧美人愈来愈有钱,因为有寿险,而中国人只存钱,存一千万分给四个小孩,一个人只能分到250万,250万再分给两个孙儿,愈分愈少,而保险只需付少许的代价就可以买到一千万。

\ 15.花一点钱减轻您肩上的负担。

\ 16.每天都有人在拒绝保险,但也有很多人买;每天都有人在怀疑保险,但也有很多人得到保险利益。

\ 17.棺材中装的是死人,不是老人。

\ 19.买寿险如同和上帝签一个合约,保证这二十年或一辈子都没有问题,有问题他替我照料。

\ 21.购买人寿保险不是增加负担,而是承担责任。

\ 22.当一个男主人身故了,太太需要花更多的时间去赚钱养家,小孩不但没有了爸爸,也没有了妈妈。

\ 24.很多人常说:“早知道……我就……。

”如果不事先防范,等到灾害发生,一切都太迟了

\ 27.买保险不过是把银行里的存款转一部分到保险公司的帐户上,并没有花去。

\ 29.孩子生病时,您不可以说:“等一下,等我有钱时再生病。

”保险就是那笔钱。

\ 30.对于您家庭的生活费,您会不会说考虑考虑

孩子的教育费您会不会考虑

保险就是将来的生活费、教育费的代替品。

\ 32.您的律师及会计师只能尽其所能,在合法的范围内使您减少损失,但他们不会代您付帐单。

\ 33.您愿不愿意娶一个带着两个孩子的女人

如果不愿意,您的太太改嫁给谁

没有钱的寡妇可能必须再结婚,而有钱的寡妇却不一定再结婚。

三从四德是什么

“三从四德”是为适应父权制家庭稳定、维护父权—夫权家庭(族)利益需要,根据“内外有别”、“男尊女卑”的原则,由儒家礼教对妇女的一生在道德、行为、修养的进行的规范要求。

三从是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四德是妇德、妇言、妇容、妇功。

历史渊源  “三从”一词最早见于周、汉儒家经典《仪礼 丧服-子夏传》,在讨论出嫁妇女为夫、为父服丧年限(为夫三年,为父一年)时,说“妇人有‘三从’之义,无‘专用’之道,故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

引申为作为女儿、妻妇和母亲的妇女应对男性服从。

但妇女屈从由来已久,“女”字在商代甲骨文中就是屈身下跪的形象;《周易》中有主张妇女顺从专一、恒久事夫的卦辞,后来要求妇女殉夫守节,限制寡妇改嫁等。

  “四德”一词见于《周礼 天官 内宰》,内宰是教导后宫妇女的官职,负责逐级教导后宫妇女“阴礼”、“妇职,其中较高职位的“九嫔”“掌妇学之法,以教九御妇德、妇言、妇容、妇功。

”本来是宫廷妇女教育门类,后来与“三从”连称,成为对妇女道德、行为、能力和修养的标准,即“三从四德”。

  所谓的“三从”,是指: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

意思是说女孩子在未出嫁之前要听从家长的教诲,不要胡乱地反驳长辈的训导,因为长辈们的社会见识丰富,有根本性的指导意义;出嫁之后要礼从夫君,与丈夫一同持家执业、孝敬长辈、教育幼小;如果夫君不幸先己而去,就要坚持好自己的本分,想办法扶养小孩长大成人,并尊重自己子女的生活理念。

这里的“从”并不是表面上的“跟从”之意,而是有工作性质的“从事”之本质。

(《仪礼、丧服、子夏传》)   所谓的“四德”是指:德、容、言、功,就是说做女子的,第一要紧是品德,能正身立本;然后是“容”,即相貌,指出入要端庄稳重持礼,不要轻浮随便;“言”,指与人交谈要会随意附义,能理解别人所言,并知道自己该言与不该言的语句;“功”,即治家之道,治家之道包括相夫教子、尊老爱幼、勤俭节约等生活方面的细节。

(《周礼、天官、九嫔》)。

编辑本段具体内容概述  三从四德是古代为提高社会道德水平,稳定社会及家庭关系,提高了人们的素质修养。

三从是‘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

四德是‘妇德、妇言、妇容、妇功’(妇女的品德、辞令、仪态、女红)。

男女内外分工  “内外有别”是传统社会对两性最重要的规范。

表现在:   (1)位置和分工是以“家(户)门”为界的“男外女内”——男人在外面从政、打仗、服役、种地、打猎、经商等,女人在家内“主中馈(主持饭食酒浆等家务)”、务蚕织,生儿育女、孝敬公婆等。

在上层阶级,“外”事是指主持、参与政事军事(也叫“公事”、“大事”),这是男性贵族官僚的特权,妇女不许涉猎,违反了就是“牝鸡司晨,惟家之索”(母鸡打鸣,是家国的不祥之兆)。

在下层,农耕社会小农的典型劳动分工就是男耕女织(如牛郎织女的传说)。

这种对男女位置和分工的划分,就形成了在居处、活动、交往、行为等日常生活中的内外障隔——“男主外,女主内”,“男女授受不亲”,“内言不出,外言不入”等“男女大防”的礼教。

  (2)家庭组织的内外区分正好与位置、分工的分别相反男内女外,男主女从等(见“婚姻家庭的内与外”条)。

  婚姻、家庭的“内”与“外”   家庭是两性关系的最重要的组织形式,婚姻是组成家庭的手段和过程。

  婚姻家庭组建的原则是男为内、女为外——以“利内”为目的,就是要利于男方家庭的传宗接代、和睦兴旺。

女方的亲属叫“外戚”,又说生个闺女是“外人”,就由此而来。

  婚姻家庭制度习俗是男主、女从——实行男婚女嫁、从夫居的一夫一妻多妾制。

其做法是男子成年后娶妻生子(特别是必由己出的儿子)以继世传宗;已婚妇女必须住在夫家,家庭亲属的身份是按照丈夫的名分、辈分决定的。

夫妇人数不均衡,规定上层男子除了一名正(嫡)妻(俗称“大老婆”)还可以娶若干个妾,如周代礼制规定天子一次娶12女,诸侯9,大夫以下递减。

秦朝开始规定了后妃的等级人数,后代有三宫六院七十二妃的定制,但历代帝王往往突破,佳丽三千,宫嫔多以万计。

官僚也有纳妾的特权。

平民限制纳妾,明代规定40岁无子才可娶妾。

源流和影响  有明文规定的“内外有别”始于西周。

周灭商,建立了第一个血缘贵族统治的包括嫡长子继承制、分封制等的制度文明,史称“周公制礼”。

权位和分配和继承需要确定贵族男子本位的婚姻、家庭制度作为组织上的保证,划分男女分工位置以排除妇女在政治和军事活动的参与(而在商朝还有商王的妻妇如妇好等率兵作战、主持祭祀和农政大事的记录),叫妇女退回家庭。

男女内外有别的制度习俗形成了。

  内外有别的意义不在于“分”与“别”,而在于男性外部空间和职分是无限的、开放的、重要的和有发展潜力的,而妇女的内部空间是有限的、封闭的、循环的和被贬低的。

婚姻家庭也是内(男)本外(女)末、男主女从。

“内外有别”成了了维护父家长制、决定对妇女的“三从四德”等一系列的规条的依据,是几千年男尊女卑的基础并得以延续的根源。

“未嫁从父”  “三从”道德从丧服制演化为人际间的主宰服从关系,与汉代倡导的“三纲”相对应——家庭中的“父为子纲”、“夫为妻纲”,推广到性别关系上就是“从父”、“从夫”。

  “从”有多重含义——听从、随从、服从、跟从等意思。

被要求遵从三从道德的妇女不能自专、自主,必须遵父命、夫旨、子意行事,做到为女孝,为妻贤,为母良。

  “未嫁从父”就是要求没有出嫁的“在室女”听从父家长的话,“不违父命”就是“事亲孝”(“亲”按照孔子的解释是指父母双亲,但又说“资于事父而孝母”);女儿孝顺,除了日常生活照顾周到,还要在父亲遇危难时挺身而出,像西汉文帝时淳于缇萦说服文帝废除肉刑,使父亲免于罪;东汉曹娥为救落水的父亲被淹死(史载有“曹娥碑”,表彰曹娥孝行)。

在终身婚姻大事要听从“父母之命”也是“从”和孝的表现。

“既嫁从夫”  “既嫁从夫”就是要求出嫁为人妻的妇女随从、服从、跟从丈夫。

“从夫”从女子出嫁就开始了,迎娶的仪式是“男帅女,女从男,夫妇之义从此始”;母亲叮嘱女儿“无违夫子”。

到夫家,按照丈夫的辈分、名分得到亲属称谓(如子媳、娣姒、婶、嫂等)。

妻子视丈夫为“天”,“天命不可逃,夫命不可违”,必须顺从、敬重丈夫,夫唱妇随。

像汉代孟光对丈夫梁鸿“举案(WAN,音碗)齐眉”,被赞为“相敬如宾”。

妻妇还需代丈夫行孝侍奉公婆日常生活,还要为丈夫生儿育女;“相夫教子”从宋代以来成为对妇女最重要的职责。

“从夫”还有对丈夫忠诚不贰,保持贞操,丈夫死后不事二夫,甚至殉夫,春秋时期息国国君夫人息夫人,在丈夫被楚国俘获,楚王逼她为夫人,她以死相拒,成为史书表彰贞节的模范。

历代官方表彰贞节烈成为制度,导致一些妇女自残生命,甚至在丈夫将要病死和战死前,妻妾们提前殉节,表示对丈夫的忠诚。

“夫死从子”  在“三从”中,唯有“夫死从子”令人费解,因为儒家伦理中有“尊母孝母”的传统,母亲对儿子拥有相当的权力。

但礼教又规定:“妇人,从人者也:幼从父兄,嫁从夫,夫死从子。

”(《礼记?郊特牲》)这里的“从”就是“从其教令”,也就是凡事由父、夫、子做主的意思。

对于死去丈夫的寡妇来说,“从子”就是“从夫”的延伸,她不但要守节不嫁,还要含辛茹苦地抚养儿子长大,对作为一家之长的儿子遵从,重大事情由儿子做主。

春秋时鲁国一位寡妇,有九个儿子,岁末祭祀完毕,她想回娘家探望,根据“夫死从子”的礼规,需经儿子们的同意;召集儿子来得到许诺后,她又嘱咐九个儿媳看好门户,说自己晚上一定回来;结果她回家天还没有黑,就在门外等到天黑下来,被鲁国大夫看见,表扬她守礼。

孔子的婶母敬姜也是模范寡妇,事事依礼行事,丈夫、儿子前后死了,她上午哭丈夫,傍晚哭儿子,被孔子赞扬为“知礼”。

“四德” 的演化  “四德”最初是对宫廷妇女的四种必备的修养——德行(德)、言辞(言)、容貌(容)、技艺(功)的培训和修养,包括了传统“妇学”四项教育内容,所以儒家称作“四教”,又叫“四行”。

本起源于宫廷妇女教育,属于“阴礼”(妇女遵守的礼仪)、“阴职”(妇女担负的职责),不久扩展到上层家庭对承担妇女角色的修养。

女孩十岁,就在家里接受女师教育——教给“婉娩听从”(德、言、容,柔顺听话)、执麻橐(纺搓麻线,古代衣服多以麻、葛、丝为原料)、治丝茧、织布制衣,学习准备祭祀和助祭的一系列工作(功,纺织、缝纫、备饭食酒浆等)。

出嫁之前三个月,宗族请女师对女子培训,“教以妇德、妇言、妇容、妇功”;培训完成之后,还要举行祭祀仪式,以成“妇顺”。

可见,“四德”是为“三从”道德服务的。

“四德”后来泛化为对所有妇女的要求。

按照郑玄的解释是:“妇德谓贞顺,妇言谓辞令,妇容谓婉娩,妇功谓丝橐。

”后代一直不断在做出新的解释。

“妇德”  “妇德”是女教妇学中最重要的一项,郑玄所说的“贞顺”是妇德的核心。

“贞”是坚守节操,守身如玉,对丈夫忠诚不贰;“顺”就是《礼记》中说的“婉娩听从”,对公婆、丈夫甚至对家族所有人谦恭有礼。

汉代女教家班昭在《女诫》具体指出:“妇德不必才明绝异”(意思是不必具备特异才能,这是明代“女子无才便是德”流行语的最初依据),做到“清闲贞静,守节整齐,行己有耻,动静有法”,就是具备了妇德。

班昭更注重妇女品行的修养,到了清末,以兰鼎元《女学》为代表的女教书中,“妇德”标准更加具体繁细,对妇女在不同情境、不同角色中都有详细的规范:身为妻妇,事夫、事舅姑(公婆)要恭顺柔和,身为正妻,还要“去妒”,帮丈夫纳妾;身为母亲,要会“教子”,为继母要“慈爱前子”;与家庭成员相处,要“和叔妹(小叔、小姑)”“睦娣姒(妯娌)”。

家境贫寒要能“安贫”,富贵还需“恭俭”。

还要“敬身”“重义”“守节”“复仇”……具备一系列美德。

妇言  礼教对妇女的言辞方面的规定,最初是出于害怕“利口覆家邦”(能言善辩的女人会颠覆国家),《诗经?大雅》中骂周幽王后褒姒“妇有长舌,唯厉之阶”(长舌妇是亡国祸首)。

然而言语(说话)也是一种必备的修养和技巧。

郑玄对“妇言”的解释是“辞令”,也就是善于应对,说话得体的意思。

班昭认为“妇言”不必伶牙俐齿、能言善辩,只要说话时考虑言辞是否恰当,不恶言伤人,不抢话、不多言,不使人讨厌就行了。

大家族最恨妇女之间言辞挑拨离间家庭成员不和,多嘴多舌、说话喋喋不休的妇女要受到惩罚,构成“七出”之一条。

蓝鼎元《女学》对“妇言”做了具体的正面引导,说“妇言不贵多,而贵当(恰当)”,各种场合需要用不同的恰如其分的言辞,如勉励丈夫、教训孩子、委婉劝谏、明志守礼、表现贤智、免于灾祸……都需要运用恰当的言辞来达到预期目的。

所以,“妇言”又需要智慧和知识修养。

妇容  儒家对妇女的容貌修饰有特殊的标准,孔子主张重德轻色,要丈夫对妻子“贤贤易色”,就是看中妻妇的品德代替重视美色;而对妇女容仪的要求是重质朴去修饰,而“冶容”近乎“诲淫”(刻意修饰打扮等于引诱男人性情之欲)。

郑玄对妇容的解释是“婉娩”,就是温顺柔和的神态表情。

班昭认为妇容不是指颜色美丽,而是日常生活中做到“盥浣尘秽,服饰鲜洁,沐浴以时,身不垢辱,是为妇容”——也就是做到勤于洒扫,服饰整洁、按时沐浴、讲究卫生就符合妇容标准了。

蓝鼎元对妇容的要求侧重不同场合的实用性,“妇容,贵端庄敬一,婉娩因时”,又细分为“事亲”、“敬夫”之容要柔顺恭敬,有妊(怀孕)之容要端庄,居丧之容要悲哀有节,避乱之容要镇定自若,不失容度,必要时需义无返顾死烈殉节等等具体规 妇功  妇学四德中的“妇功”就是指妇女从事的劳动与工作。

性别分工是男主外事,女主内事,所以“妇功”几千年的标准没有大变化——维持生活衣食之需的采桑养蚕、纺绩织作,务中馈、备酒浆;还要奉养公婆、丈夫,生养孩子,招待宾客;另有重要的工作准备祭祀的用品和协助祭祀等。

班昭认为,“妇功,不必工巧过人”,“专心纺绩,不好戏笑;洁齐酒食,以奉宾客,是谓妇功”。

但是从家庭需要出发,巧媳妇历来受到赞誉,“懒”和“笨”的妇女是受谴责和嘲弄的对象。

蓝鼎元还分出先后顺序和目的,说“妇功,先蚕织,次中馈;为奉养,为祭祀——各执其劳而终之以学问……”事实上,妇女承担的妇功不但是家庭得以延续的重要保证,也是历代国家赋税收入的重要来源,古有“一夫不耕天下为之饥,一妇不织天下为之寒”的成语,班固在《汉书?食货志》指出妇女昼作夜集,每月相当于45个劳动日,比男人要辛苦。

“三从四德”小结  对“三从四德”,首先应该看到,这些对妇女的要求规范是特定时代、出于某种需要产生的,并且随着社会的变化也有一些变化。

在周代父权制婚姻家庭建立、男女内外尊卑界限明确规定之后,才有了要求妇女从父、从夫、从子,即家庭的女性角色服从男性的“三从”道德规范。

而“四德”是女性实践“三从”道德目标必须具备的礼仪、风度修养和操作技术,也就是要妇女既顺从又能干。

“三从”道德的教戒劝誉、“四德”修养的提倡培训,和“七出”条规的威吓惩罚交互作用,逐渐规训出儒家文化影响下的传统妇女之“美德”。

随着时代的推移,父权对妇女的控制逐渐让位于夫权,夫家利益高于父家的利益,对妇女更强调服从、缄默和牺牲,条规也更加具体繁细,妇女为之付出的代价也更多。

但也应该看到,“三从四德”在儒家整体文化框架下,本身充斥着矛盾,如强调“从父”时,也需要听从母亲;强调从夫,妻子也“与夫齐等”。

特别是“孝文化”的提倡,儿子对母亲特别对寡母的尊孝,也是独具中国特色的。

至于“四德”,重视妇女品德仪表言辞修养,今天如能代之以以时代新内容(如“德”重在文明礼貌修养,“言”、“功”重在才能和创造性的培养,“容”适当注重修饰而不刻意化装美容等),也颇有借鉴之处。

编辑本段概述  “七出”一词起于汉代,至今可见的最早文献是汉代的《大戴礼记·本命》,称为“七去”、“七弃”。

谓“妇有‘七去’:不顺父母(此指公婆),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

”并解释不顺父母因其逆德,无子为其绝后,淫为其乱族,妒为其乱家,有恶疾为其不可与共粢盛(备祭祀供品),口多言为其离亲,窃盗为其反义。

然而,出妻现象早已有之,先秦妇女出嫁和被休同时称“归”,被休也叫“大归”,被出的妇女叫“弃妇”。

汉代提出“七出”与“五不娶”(乱伦之家、逆德之家、上代有受刑的、患恶疾的人家的女儿和没有母亲的长女)有关。

这样就把住婚姻的两道关口。

唐代将“七出”规条入律,当出不出和随便弃妻都将受律法干预;并将七出顺序改变为“无子、淫佚、不事舅姑(公婆)、口舌、盗窃、妒忌、恶疾”。

清律改为:“无子、不事舅姑、淫僻、嫉妒、恶疾、多言舌、盗窃”;而对犯淫僻的妇女没有“三不去”的权变。

“七出”次序的变化反映不同时代对妇女要求的标准不同。

不顺父母  父权制家庭的建立首要的是维护父家长的尊严和利益,娶媳妇事奉孝顺公婆是婚姻的主要目的之一。

孟子说过“娶妻为养”,就是事奉丈夫的父母。

顺、孝、事的理想标准如《礼记·内则》所要求的,“妇事舅姑如事父母”,鸡叫头遍,媳妇起床梳洗到公婆处请安,奉水盥漱,侍侯用饭,没有公婆的命令不敢退私室休息。

媳妇必须唯公婆之命是从,“三从”中的“从夫”,实际“夫”需以父母之命是听;“四德”中的每条都与事奉孝顺公婆的修养有关。

不顺公婆的媳妇,起到扰乱家庭尊卑秩序、破坏和谐的作用,是违背孝德妇道,也是妻妇最严重的错误。

因此,在尊崇孝德的汉代创造“七出“之条时把“不顺父母”放在首条。

许多因不孝顺休妻的例子看来很不近情理,如东汉姜诗的妻子在婆婆面前叱骂以条狗,就被丈夫认为不孝顺休弃,姜诗还被誉为孝子。

是否顺公婆,更多是主观感受,一些公婆借口不孝强迫儿子休妻,造成像《孔雀东南飞》中刘兰芝与焦仲卿双双殉情的悲剧。

无子  “七出”之条中,该条对被休妇女而言,最是无辜。

父权制家庭中婚姻的目的是“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孟子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娶妻就是为了生育后代;而按照父系传承的世系原则,只有儿子才算延续香火的后代。

因此,妇女不得不担起“无子”的“罪名”。

依制只能娶一个妻子,所以需休弃无子之妻,再娶新妻以生子。

曹植《弃妇诗》写道:“无子当归宁(被休)……有子月经天,无子若流星;天月相终始,流星没无精。

”是说无子的妇女就像流星一样在夫家短暂;只有生了儿子的妻子才能像日月经天在夫家站住脚。

可见汉代因无子休妻的普遍存在。

后代越来越重视“无子”在“七出”中的位置,开放如唐朝,唐律中把“无子”置于首位,这一直延续到明清。

不过,后来流行无子的正妻为丈夫纳妾,妾生子可视为己生,免于被出;若无子且妒,只有被休。

历代因无子被弃的妇女上至宫廷贵妇(如春秋时卫国夫人庄姜,出身高贵,品貌超群,《诗经.卫风.硕人》就是赞扬她而作,但她由于没有生育而被疏远冷落,《诗经·邶风·日月》旧说如是)下至民间(如曹植《弃妇诗》所咏)不可胜数。

“淫”  这里是指妇女有放纵淫乱的行为,“僻”是行为邪僻不正,淫僻被认为是妇女道德品行最大恶德。

(儒家在性行为、性道德上也是奉行男女双重道德标准的)该条要求妻子对丈夫保守贞操,不得与家族内外男子有染,以保持家族稳定和血统纯正(《大戴礼记·本命》“为其乱族也”)。

对已婚妇女来说,被认为是自身可掌控的最大的过错,“万恶淫为首”。

宋代以后重视“处女贞”(守贞操的未婚女子,民间俗称“黄花闺女”),有新婚夜“验红”的习俗(用白绢检验初婚夜夫妻性生活是否有血,有血即是贞洁处女,无血,就断定犯淫即刻休弃)。

唐律令把“淫佚”提到第二条;清律列在第三条,但又规定犯“七出”之条中,惟独对犯“淫佚”条不执行“三不去”(详见第23档案)的权变规定而格休勿论。

家族在对犯淫妇女处罚上起重要作用,如清代江西临川孔氏支族家规规定“妇与人私,断令改嫁;其夫不嫁,革饼逐出,生子不得名登团拜;凡族中婚姻喜庆之类,俱不得与;不得派行称呼”。

妇女犯淫除休弃外,更有施行“沉塘”(沉”(将犯淫妇女绑在竹木板上塘底淹死,湖南等地习俗)等严厉惩罚。

宫廷惩罚淫乱的妇女有“幽闭”(是处罚淫行的酷刑即《尚书·吕刑》“宫辟疑赦”之宫刑,男子割势,女子毁坏生殖器,仅次于死刑)。

至于小说、戏剧中如《水浒》对犯淫的妻妇嫂非休即杀在后代影响深远。

恶疾  “恶疾”,《大戴礼记·本命》认为是“不可与共粢盛(备祭祀供品)”,东汉何休认为“恶疾弃,不可事宗庙也。

”何休把喑、聋、盲、疠、秃、跛、佝都归入恶疾,未免太泛,除了“疠”传染性强难以治愈,其他6种残疾并不妨碍祭祀。

东汉许慎《说文解字》:“疠,恶疾也。

”“疠”通“癞”,就是麻疯病,传染性强,患者遍身烂灼,毛发凋零,指节自解,为不治之症。

妇女患此恶疾除不许参与祭祀外,也影响生活、生育,不能承担伦理责任,自然被父权制家庭休弃。

后来,把患有精神方面疾病的也视为恶疾,如清代直隶安平县归可子妻岳氏,因患有羊角疯,被丈夫以“七出”中的“恶疾”条休弃;岳氏回娘家养病,渐渐康复,而归可子已再婚娶妻;岳氏看复婚无望,又不愿改嫁,就投井自杀了。

(事见李塨《恕谷后集》卷7,《可母岳墓碣铭》) 嫉妒  “妒忌”(“嫉妒”)出妻,是要惩罚那些对丈夫多纳妾不满、敢于表现在语言和行动上的正妻。

认为嫉妒有背“妇德”中的柔顺之德、贤惠之道,其目的是维护父权制家庭丈夫多娶、家族多子的利益需要。

《说文解字》对“妒”解释为“妇妒夫”,相应还有“媢”字是“夫妒妇”,说明当时妇女有外遇或通淫的情况,引起丈夫嫉妒情况比较多;后来人们更习见妻子对丈夫纳妾的嫉妒了。

先秦时代,上层妇女即使嫉妒也不一定被出,《左传》记载晋国叔向的母亲羊叔姬(嫡妻)嫉妒叔虎的母亲(妾)长得漂亮,不让丈夫多接近她,怕妾生下儿子威胁叔向的地位,她不但未被休,《左传》还称赞她聪明。

到了东汉的冯衍妻任氏因阻止丈夫纳妾被丈夫休遣,冯衍写信给妻弟说自己按照先圣之礼纳妾遭到妻子嫉妒,是自己和家庭的不幸,不去此妇,家不宁、不清,福不生,事不成。

从魏晋南北朝一直到唐朝,上层妇女中嫉妒制夫的现象还非常普遍,直到理学占统治地位的明清时代,妇女嫉妒减少甚至主动为丈夫纳妾的多了起来。

多口舌  “四德”对“妇言”的要求,作为妻妇应沉静寡言,“言不贵多而贵当”。

父权制家庭忌讳妻妇多言,主要因为怕外来的妻妇会离间家庭内部人际关系,特别是兄弟间的关系,导致家庭不和甚至瓦解。

如汉初陈平年轻时与兄嫂同住,其兄每日耕田,而鼓励陈平到外面游学,嫂子嫌陈平不生产白吃饭,说:“有叔如此,不如无有

”被丈夫休弃,赶回娘家。

东汉李充的妻子也因妻子多言而出之。

在妯娌间搬弄是非、制造家族不和也是多口舌的表现。

后代连篇累牍的女教书中,普遍认为妇女多言是违背妇道,不贤、疯癫,难为夫家所容。

清代唐彪《妇女必读书》中说:“妇人贤不贤,全在声音高低、语言多寡中分:声低言寡者贤,声高言多者不贤也。

”《清平山堂话本·“快嘴”李翠莲记》就是写一个聪明敏锐,性情直率,不受礼法约束,说话无忌,出口成章的李翠莲,到婆家不为所容,而遭休弃,也不为自家哥嫂接纳,终于出家为尼。

盗窃  把妻妇“窃盗”(不是指在外盗窃他人财物,而是家内)作为“七出”之一条,一方面反映妇女没有独立财产权,更反映出父权制家庭(族)为维护父权—夫权家族的财产利益而对妇女进行控制。

《礼记·内则》规定:“子妇无私货、无私畜、无私器。

”即使娘家人的馈赠也要交给婆婆,更不能把丈夫家的财物“私假(借)”、“私与(给)”,不然就构成“窃盗”,这被认为“吃里扒外”。

所以,把妻妇窃盗的罪名定为“反义”,即违反常情常理。

在父权制婚姻家庭制度中,男家为内,女家为外。

《韩非子·说林》中讲卫国女子因出嫁前听她母教导——婚姻不可靠,被丈夫遗弃很普遍,应该自己积攒财物,到婆家后照乃母话行事被发现,“其姑以其多私而出之”。

后代大家族家法规定妻妇不得把大家族的公共财物据为小家所有,郑氏家规要求家庭劳作如纺线必须集体进行,不许分散在各自小家,每天收工前检查有无缺少,严格防止窃盗私藏归小家庭。

“七出”小结  “七出”是对妇女而设的惩罚规条。

明初刘基就说过“七出”不是“圣人意”,乃“后世薄夫之所云”。

他认为犯淫、妒、不孝、多言、盗窃这五条,出妻尚有道理,而“恶疾”与“无子”,是人不愿有之大不幸,而竟被出,有悖天理人情。

(《郁离子》)从今天的眼光看,“七出”的用意:(1)在于巩固父权—夫权家庭(族)秩序——如以“不孝”出妻为了维护家长尊严和转移养老责任给妇女,以“淫僻”、“嫉妒”、“多言”出妻为了保持尊卑有序、血缘纯正和人际和睦;(2)为维护父权—夫权家庭(族)的利益,包括世系延续及其象征意义、社会声誉和物质利益,以“无子”、“恶疾”、“盗窃”等不近情理的条规出妻。

责怪、压制、惩罚妇女使其屈从牺牲,是“七出”之条对妇女构成压迫的主要方面。

另一方面,与“七出”相补充的还有“三不去”规定:“有所取(娶)无所归,不去;与更三年丧,不去;前贫贱后富贵,不去。

”(《大戴礼记·本命》)这是对“七出”的一种变通,对那些娘家无人、与夫守孝三年和与夫共历贫贱患难的妻子当出而给予“豁免”,但对于犯淫的妇女是不适用的。

  古代离婚:“七出”由礼入法   父权制婚姻家庭制度是周代建立起来的。

在西周甚至春秋战国时期,父权制家庭不是特别稳固的,如《周易》中有妻子离家出走,秦始皇巡游时发现男子招赘、寄宿女家和死了丈夫的妻子抛弃孩子改嫁的现象,于是刻石颁令天下维护家庭稳定。

先秦还没有“七出”具体规条,妇女虽有犯七出规条者,不一定被休,然丈夫遗弃妻子也可以不受限制。

汉代儒者在阐发古礼时根据当时的需要规定了“七出”、“五不娶”、“三不去”的条文,只是在家庭(族)礼教范围内实行,到了唐代,“七出”、“三不去”进入法律范畴,《唐令》:“诸弃妻需有‘七出’之状:一无子,二淫佚,三不事舅姑,四口舌,五盗窃,六嫉妒,七恶疾。

皆夫手书弃之……虽犯七出有三不去。

三不去者,谓一经持舅姑之丧,二娶时贱后贵,三有所受无所归。

”此外,唐律在解除婚姻方面还增加了“义绝”条款(见第24档案)。

法律又规定,妻子没有七出和义绝的情况而出妻的,要受到惩罚。

宋元明清以来的离婚律令,基本沿袭唐律。

关于定婚期的“送日子”习俗

到了准备完娶成婚的时候,男先择定迎娶的吉日佳期(按阴历算),纸帖写好,备上礼品,由送至女家,谓之“送日子”,亦称“送日”、“送日帖”、“送日头”、“送日单”、“送日子单”。

类似古代“六礼”中的“请期”。

旧时十分重视嫁娶的时日,一定要择吉避凶,选个黄道吉日。

人们往往请算命先生或星相先生“捡日子”,先生用男女双方的生辰八字,或加以男女双方的父母、祖父母的生辰八字,综合推算出没有相克的结婚吉日。

也有翻阅皇历,参照其中宜忌所指而选择日子。

在大田,拟定婚期既要根据男女本人的生辰八字,还得看双方其它家庭成员(女儿除外)的生辰八字,如有一人的八字与之相冲,便要重选日子。

除却算命先生的玄虚论说和老皇历的宜忌戒律之外,福建民间还流行关于婚期吉凶的习惯说法。

一些地方忌无春之年嫁娶。

无春之年,指当年无立春日,有些地方称之为“寡年”。

因“寡年”的“寡”字与“寡妇”、“寡居”、“鳏寡孤独”等词语相关,显然是大不吉利的。

在闽东、闽北的不少地方,忌女子十八岁和二十四岁那年出嫁,也有只忌其中之一的,因为传说中的临水夫人陈靖姑(民间信奉的女神)十八岁结婚,二十四岁祈雨殉难,所以对待嫁女子而言,十八岁与二十四岁乃不祥之龄。

至于婚期所处的季节、月份,福建人普遍喜秋冬和仲春(尤以秋冬时节为多),夏季甚少。

闽南一带有忌五月、七月、九月之说,谓“五月有误”(“五”与“误”谐音)、“七月娶鬼某”(七月为鬼月)、“九月狗头重(“九”与“狗”音同),嫁娶皆不利。

邵武人选择结婚的吉期,一般都是逢六、逢七、逢九或十二这些日子,月份大多是在农作物收成之后的秋冬之季(即九月至次年正月),忌八月。

秋冬是秋收冬藏的黄金季节,又是农闲的日子,秋收之后,家境也相对宽裕,适宜于男婚女嫁。

民间也有“秋收冬藏,娶妻拜堂”之说。

且春节前完婚,“娶个媳妇过大年”,更加增添节庆喜气。

而在夏季,天气炎热,食物易腐,人觉困倦,农事繁忙,夫妻生活不便,故尽量避免举行婚礼。

在一些地方,人们多选择双日成亲,忌单日嫁娶;许多地方还有定双月双日的结婚习俗。

以应“好事成双”之说。

对男方送去的婚娶日子,女方一般都会接受。

在永定、泰宁等地,女方同意后回给“允期”帖。

在德化,女方在十天内如无异议,男方即如期迎娶。

在福清、罗源等地,男方选定婚嫁日期,先要告诉女家,征得认可后,再正式书写红帖,行“送日子”之礼。

在松溪,男方要送去两个或三个“吉日”,由女方确定其中之一。

在邵武,“日子”用红纸写好,于农历七月初七日请媒人送到女家。

女家如果同意男家择定的这个吉期,即收下这张红帖;如不同意则不收,退还男家,男家须待来年重新择定后于“七夕”之日送去。

“日子单”上不仅要写迎娶日期,而且还得载明新娘上轿、进门的时刻,有些地方甚至还须开列包括男女两造年庚、干冠坤开(上头)时刻、安床和裁衣时日及其宜忌等内容,在惠安,嫁娶的“日帖”需准备两份,一份送给女方,一份张贴于男方的祖厝或居宅厅堂壁上,以示成双成对。

送日子时,男方同时要给女方送去尚未付清的最后一部分聘金以及其它一些礼物,谓之“压日帖”、“压日子单”。

在福州及其邻近的长乐、福清、平潭等县,送聘往往分两次进行——“上半礼”和“下半礼”。

“上半礼”于定亲时送纳,“下半礼”(另一半聘礼)就是在“送日子”时交齐。

在长乐,男方往告佳期,并送交“下半礼”时,需以礼饼随之,俗称“定日饼”,礼饼多时以数百斤计,女家将饼遍分戚属,表示吉期将届。

当地有首歌谣:“定日饼,圆又甜,表妹喜日冬至边。

有请伊,也请侬,亲亲戚戚都请遍,贺喜贺良缘。

”亲戚吃了定日饼,知道嫁期,都在喜日之前赠送物品(多是布料,阔气的也有金银首饰),叫“添箱”。

在福清,男方除“下半礼”外(付清聘金),另加猪蹄、线面等礼物;女家回送礼饼,多为一百双,叫作“日子饼”,男家把“日子饼”分赠亲朋戚友,以示预告婚期。

在惠安,男方需送齐聘金尾数,并外加“锦占布”(一种靛蓝泛紫的土布)二至四支(匹),称“日头布”。

在松溪,送日子单时要带上六包糕和礼金余款。

现在,城镇居民选择婚期普遍由男女本人或双方家庭共同商定,且多以公历纪年计算时日,很少有人再行“送日子”之礼,旧时的择日禁忌大都消失。

但是,求吉利、重喜庆的心理依然存在,顺天时、择闲暇的习尚也延续下来,婚嫁仍多选择秋冬和春季进行,具体时间又多选在“五一”、“十一”、“元旦”和春节等节假日。

在农村,“送日”之俗依然流行,婚期“捡日子”者亦非少数,某些传统禁忌尚有市场。

如一九八八年春节前夕,许多地方出现嫁娶热潮,其主要原因之一便是当年“立春”节气在春节前夕,且一九八八年又是农历龙年,此时完婚,可望在龙年生贵子。

不过,这种旧俗遗风已呈淡化之势,逐步与城市的习俗趋同。

秦朝美女有那些啊

1、 母亲赵太后(赵姬): 赵姬是的生母,本是吕不韦的姬妾,后成为王后。

其真实姓氏失载,“赵姬”一词始于,故史学界俗称之赵姬。

其实赵姬这个人的一生还算悲惨,以往的史学家给她的评价都过低.对吕不韦来说,她只是一件礼物;对异人来说,她只是一件发泄工具;对赵政来说,她只是一个体现自己尽了孝道的工具;而对嫪毐来说,她只是一个助他拥有权力的工具。

2、 阿房女(历史上没有) 后人因传说是为宠爱的妃子而造阿房宫,此女便被世人称之为阿房女。

根据今天的历史考古发掘,秦始皇根本就没建造阿房宫。

阿,陕西方言,意为那、那个。

阿房宫:那个房子旁的宫殿。

以秦始皇的性格,不可能把一座豪华的宫殿随便叫这么一个名字的,也可以佐证,这个传说中的宫殿是不存在的。

3、 吕后(吕雉) 这个,勉强算。

吕氏名雉,字姁娥,是汉王朝创始人的正配夫人。

单父(山东单县)人。

早年其父为避仇迁居沛县,在一次宴会上欣赏刘邦非凡的气度,刘邦任亭长时吕雉嫁给了他,婚后数年下田劳作、持家,生下一儿一女。

公元前205年,刘邦为项羽所败,吕雉和刘邦的父母被俘,做了两年的人质,前203年秋,吕雉归汉后,留守关中。

刘邦称帝后,吕雉被立为皇后,子刘盈为太子,女儿封。

至于后来的那位同性女子,因有关其的史料不多所以在此不谈。

4、 虞姬(

—公元前202),秦末人,一说名虞妙弋,今沭阳县颜集乡人。

为西楚霸王项羽爱姬。

据历史史料记载,虞姬是一个才貌双全的女子,虞姬不仅长得美丽,虞姬的舞姿也是楚楚动人,还有她的剑,也同样挥舞得轻盈如水。

5、 孟姜女 ,作为中国古代四大爱情传奇之一(其他三个是、和),千百年来一直广为流传。

孟姜女的传说一直以口头传承的方式在民间广为流传。

最早的传说可上溯到《左传》。

另有,同名的民歌、电视剧和越剧《孟姜女》。

6、 巴清(这个不知道是不是美女): 据《华阳国志》记载:巴寡妇清,因开采丹砂发家致富。

巴寡妇清无姓,名清,巴郡枳县人,葬于长寿县千佛场龙山寨,史称巴寡妇清,今人又称作巴清或清。

巴寡妇清生于何年何月不详,死于公元前220年左右,估计只活到中年。

巴寡妇清长得什么模样

江南镇百姓异口同声认为,巴寡妇清独自主持一个宠大的家族产业,无论她的个人气质、相貌还是谈吐都不是一般人能比的。

巴寡妇清到底有多富

史载:她家仆人上千、工人及士兵多达上万人,而当时枳县的总人口才不过四五万人。

二千多年前,秦始皇举全国之力修筑长城时,巴寡妇清倾囊相助。

在她死后,秦始皇专门下旨修筑“怀清台”以示褒扬,再无别人享受类似的待遇。

由此可见,巴寡妇清为秦国所做的贡献,连目中无人的秦始皇也为之动容。

史料记载:“巴寡妇清,其先得丹穴而擅其利数世,家亦不訾。

清,寡妇也,能守其业,用财自卫,不见侵犯”。

我们至今无法考证这句话里所指先辈,是巴清的娘家先祖还是其夫家的先辈,但可以证实一点,巴寡妇清的先辈擅长炼丹用药之道。

巴寡妇清早年丧夫,身边没有子女。

至于家族后来的产业接班人,史书并未记载,估计远不及巴寡妇清。

7、 华阳夫人: 华阳夫人是楚国贵族,芈姓,与秦国的宣太后、穰侯和华阳君有血缘关系。

秦孝文王王后。

孝文王作太子时封号为安国君,华阳夫人是安国君最宠爱的嫔妃。

吕不韦西入咸阳,费尽心思,通过华阳夫人弟弟阳泉君及大姐而巴结上了华阳夫人,他对华阳夫人说:“现在您年轻貌美,深得安国君宠幸,然而膝下无子,他日一旦年老色衰,必然失宠,那时您该依靠谁呢

”这一番话深深地触动了华阳夫人,紧接着,吕不韦又为在赵国为人质的异人(秦庄襄王)说尽了好话,加上他出手大方,三下两下就使华阳夫人答应认异人为子。

吕不韦回到赵国后,不惜重金买通了看守异人的赵国士卒,带着异人仓皇逃回秦国,由于事出紧急,连异人的夫人(庄襄后)和儿子赵政(秦始皇)都没来得及带。

异人回到秦国后,吕不韦让他穿楚服去见华阳夫人,华阳见了颇为喜欢,于是给异人改名为子楚,又撺掇安国君立子楚为嗣。

公元前251年,农历庚戌年,在位56年的秦昭襄王病死,安国君柱即位,册封华阳夫人为王后。

可是,这个做了50多年太子的孝文王即位仅3天就死了,子楚成为了新的国君,册封华阳夫人为太后。

子楚又加封吕不韦为相邦,封号文信侯,派人到赵国接回了赵政母子。

子楚即位后,吕不韦的权势空前加强,华阳夫人越来越不受重视,这使她非常恼恨,不断制造事端攻击吕不韦。

公元前247年,农历甲寅年,在位仅3年的庄襄王子楚也撒手人寰。

吕不韦通过一系列措施,将13岁的赵政扶上王位。

他和庄襄后关系暧昧,再加上国王年纪太小,于是吕不韦代替秦王赵政处理国事。

赵政尊吕不韦为“仲父”。

此时的吕不韦到达了他政治生命的顶峰。

而华阳夫人在宫中早已失势,最后忧郁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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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是啥意思

原文∶“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故人亲其亲,不独子其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 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

男有分,女有归。

货恶其弃於地也,不必藏於己;力恶其不出於身也,不必为己。

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

” 译文∶“大道通行的时代,天下都是公正无私的,选举贤能的人主持政事,讲求信义推行和睦。

所以人们不单是亲爱自己的父母,也不单是亲爱自己的子女,使社会上的老人得以安亨天年,壮年人得以贡献才力,小孩得以顺利成长。

使死了妻子的丈夫,死了丈夫的寡妇,失去父母的孤儿,失去儿子的独老,有残疾的人都能有所供养。

男子各有自己的职业,女子各有自己的家庭。

既厌恶有力气不肯使出来,又不非要为了自己劳作。

於是各种图谋就会消除而不会兴起,盗窃、捣乱、破坏的行为就不会出现,所以门户向外开着而不用关闭。

这就叫做大同。

低学历的名人

比尔·盖茨:没学历如今是美国首富比尔·盖茨(Bill Gates),全名威廉·亨利·盖茨(William Henry Gates,1955年10月28日-),美国微软公司的董事长。

他与保罗·艾伦一起创建了微软公司,曾任微软CEO和首席软件设计师,并持有公司超过8%的普通股,也是公司最大的个人股东。

1995年到2007年的《福布斯》全球亿万富翁排行榜中,比尔·盖茨连续13年蝉联世界首富。

2008年6月27日正式退出微软公司,并把580亿美元个人财产尽数捐到比尔与美琳达·盖茨基金会 。

2011年9月,《福布斯》美国富豪榜发布,盖茨以590亿美元居首。

戴尔·卡耐基:学历不高却成为钢铁大王戴尔·卡耐基出生于1888年11月24日,逝世于1955年11月1日,享年67岁。

他一生结过两次婚。

他的第一任夫人,是法国的一位女伯爵, 1921年与他结婚,十年后离异。

他的第二任夫人姚乐丝.卡耐基于1944年和他结婚,是他的门徒和事业的继承人,并给他生一女孩,取名朵娜。

1888年11月24日,戴尔·卡耐基诞生于密苏里州玛丽维尔附近的一个小市镇。

父亲经营一个小小的农场。

家里非常穷,吃不饱,穿不暖。

由于营养不良,小卡耐基非常瘦小,却长着一对与头部不很相称的大耳朵。

卡耐基上的小学校名很浪漫,叫玫瑰园,却非常简陋,只有一间教室。

他在学校可不是一个听话的家伙。

因戴尔 卡耐基(13张)为调皮捣蛋,搞恶作剧,他几次差一点被学校开除。

他那双又宽又大的耳朵是同学们嘲弄的对象。

有一次,班上一名叫山姆·怀特的大男孩与卡耐基发生了争吵,卡耐基说了几句很刻薄的话,怀特被激怒了,便恐吓道:“总有一天,我要剪断你那双讨厌的大耳朵。

”他吓坏了,几个晚上都不敢睡觉,害怕在自己进入梦乡以后被怀特剪掉了耳朵。

当卡耐基成名以后,仍然没有忘记山姆·怀特。

他归纳出了一番人生哲理:“要想别人对你友善,要想与同事和睦地相处,处理好上下级关系,那就绝不能去触动别人心灵的伤疤。

”卡耐基还发现,他具有与生俱来的忧郁性格。

他曾向朋友倾诉:烦恼伴随着我的一生。

我一直想弄明白自己的忧虑来自何处。

有一天,我帮母亲摘取樱花的种子时,突然哭泣起来。

母亲问:“你为什么哭

”我边哭边答:“我担心自己会不会像这种子一样,被活活埋在泥土里。

”儿时的我,担惊受怕的事情真的不少:下雷雨时,担心会不会被雷打死;年景不好时担心以后有没有食物充饥;还担心死后会不会下地狱。

稍大以后更加胡思乱想:想自己的衣着、举止会不会被女孩子取笑,担心没有女孩子愿意嫁给我。

但后来我发现,曾经使我非常担心的那些事情,99%都没有发生。

”一个如此没有自信,几乎被各种各样莫名其妙的忧虑缠绕的小伙子,最终成为给别人自信、让人们乐观的心理激励大师,这中间需要经历多少磨砺,就可想而知了。

卡耐基16岁时,不得不在自家的农场里干更多的活。

每天早晨,他骑马进城上学。

放学后便急匆匆地骑马赶回家里,挤牛奶、修剪树木、收拾残汤剩饭喂猪…… 在学校里,瘦弱、苍白的卡耐基永远穿着一件破旧而不合身的夹克,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

有一次上数学课时,卡耐基被老师叫到黑板前解答问题。

他刚走上讲台,就听见身后爆发出一阵哄堂大笑。

下课后才明白同学们笑话他的原因。

班上一名捣蛋鬼坐在他背后,在他的破夹克的裂缝处插了一朵玫瑰花,还在旁边贴了一张字条,写着:“我爱你,瑞德·杰克先生。

”在英语中,瑞德·杰克与破夹克是谐音词。

卡耐基非常难受。

回家后他对母亲说:“同学们老是笑话我穿的破衣服,我不能集中精力听课。

”妈妈说道:“你为什么不想办法让他们因佩服你而尊敬你呢

不必伤心,今年秋季,我一定给你买套新衣服。

”卡耐基在童年时代受到他母亲很大影响。

母亲生性乐观,百折不挠。

一次大水灾,洪水冲出了河堤,把农场的所有农作物冲得不见踪影。

父亲用绝望的声音喊道:“上帝,你为什么老是和我过不去

我什么时候才能走出困境

”而母亲却十分镇静,她哼唱着歌,将家园重新收拾好。

母亲对卡耐基寄予厚望,一直鼓励他好好读书,希望他将来做一名传教士,或做一名教员。

1904年,卡耐基高中毕业后就读于密苏里州华伦斯堡州立师范学院。

这时,家里已把农场卖掉,迁到学院附近。

卡耐基负担不起市镇上的生活费用,就住在家里,每天骑马到学校去上课。

他是全校600名学生中五六个住不起市镇的学生之一。

他虽然得到全额奖学金,但还必须四处打工,以弥补学费的不足。

卡耐基发现,学院辩论会及演说赛非常吸引人,优胜者的名字不但广为人知,而且还被视为学院的英雄人物。

这是一个成名和成功的最好机会。

但他没有演说的天赋,参加了12次比赛,屡战屡败。

三十年后,卡耐基谈及第一次演说失败时,还以半开玩笑的口吻说:“是的,虽然我没有找出旧猎枪和与之相类似的致命东西来,但当时我的确想到过自杀…… 我那时才认识到自己是很差劲的……”经历失败后,卡耐基发奋振作,重新挑战自我。

1906年,戴尔·卡耐基一篇以《童年的记忆》为题的演说,获得了勒伯第青年演说家奖。

这是他第一次成功尝试,这份讲稿至今还存在瓦伦斯堡州立师范学院的校志里。

这次获胜,对他的一生产生了非同小可的影响。

他在后来的回忆中不无自豪地说:“我虽然经历了12次失败,但最后终于赢得了辩论比赛。

更为激励我的是,我训练出来的男学生赢了公众演说赛。

女学生也获得了朗读比赛的冠军。

从那一天起,我就知道我该走怎样的路了……”1908年,卡耐基仍旧很贫穷,但与两年前进入师范学院时已有天壤之别了。

他成了全院的风云人物,在各种场合的演讲赛中大出风头。

全院的师生对他刮目相看;但他并不满足于此,他开始走出学院去扩大自己演讲的影响了。

他原先的目标,是想在学校里获得学位,毕业后回到家乡的学校里去教书。

但在快毕业的那年里,他发现同班的一个同学在暑假为国际函授学校推销函授课,每周所得的钱,比他父亲的辛勤所得还高出四倍。

因此,他在1908年毕业后,便赶到国际函授学校总部所在地的丹佛市,受雇做了一名推销员,后来他又到南奥马哈,为阿摩尔公司贩卖火腿,肥皂和猪油。

他的这个推销工作虽然很成功,但在1911年,他却到纽约《美国戏剧艺术学院》学习演戏。

一年以后,他感到自己并不具备演戏的天才,于是又回到推销的行业里,为一家汽车公司当推销员。

但这些工作都不合他的理想。

他为没有实现在大学里梦想生活,这比赚钱更重要。

他决心白天写书,晚间去夜校教书,以赚取生活费。

他想为夜校教公开演讲课,因为他认为,大学时代他在公开演说方面受过训练,有所经验。

这些训练和经验,扫除了他的怯懦和自卑,让他有勇气和信心跟人打交道,增长了做人处世的才能。

于是他说服了纽约一个基督教青年会的会长,同意他晚间为商业界人士开设一个公开演讲班。

从此,他开始了为之奋斗一生的成人教育事业。

但是,并不是目前一帆风顺,以后也是。

戴尔·卡耐基经过19个月的服役,回到祖国之后,惊愕地发现,自己的事业也不受人所重视,现在的年轻人,那些有梦想的人,那些等待着心灵被开启的人,被困在了失业的困境中。

失业队伍一日复一日,一年复一年地壮大起来。

但是,卡耐基是谁

卡耐基是不畏困难和刁难的人

他重整旗鼓,终于打出了一片自己的“如日中天”的事业,他,撑起了成人教育、心理学家、心灵教父的半边天。

第二任妻子桃乐丝很支持他的事业,他们的关系一直很融洽。

在卡耐基63岁时,桃乐丝为他生下了一名女婴,取名朵娜·戴尔·卡耐基。

高尔基:学历低却成为著名文学家高尔基,原名阿列克谢·马克西耶维奇·彼什科夫。

1868年3月28日生于下诺夫哥罗德(曾名高尔基城)。

父亲是木工,在高尔基4岁时去世。

高尔基后随母亲寄居外祖父家。

11岁开始走向“人间”,曾当过学徒、搬运工、面包工人等。

19世纪80年代在喀山参加持民粹派观点的知识分子秘密学习小组,1888年开始过流浪生活。

1892年,在《高加索报》上用高尔基的笔名发表第一部短篇小说《马卡尔·楚德拉》,从此专心从事写作。

1895年写的《依则吉尔的老婆子》和《鹰之歌》是出色的作品。

1898年,他的第一个作品集《随笔与短篇小说集》问世,引起国内外广泛注意。

在其早期创作中,既有浪漫主义作品,也有现实主义作品。

浪漫主义作品有《少女与死神》《伊则吉尔老婆子》《鹰之歌》《海燕》等。

这些作品一方面反映了人民群众对革命、自由的渴望,也表达了作者对光明未来的憧憬,特别是1901年创造的海燕形象,被认为是即将来临的革命风暴的象征,给人们极大鼓舞。

早期的现实主义作品有《切尔卡什》《奥尔洛夫夫妇》《柯诺瓦洛夫》《沦落的人们》《草原上》《因为烦闷无聊》《二十六个和一个》等,主要批判资产阶级世界和市侩的卑鄙龌龊,同时也表现人民群众在政治上的觉醒,表达他们对剥削制度的愤怒和抗议。

20世纪初,高尔基的创作转向戏剧方面,以最迅速、最直接的形式反映当时的社会矛盾。

1901-1905年先后写出了《小市民》《底层》《避暑客》《太阳的孩子们》《野蛮人》等许多重要的社会政治剧本,其中有的反映挣扎在死亡线上的贫苦人民的生活,有的揭露知识分子和资产阶级市侩的精神空虚。

在《小市民》一剧里作者第一次描写了先进工人尼尔的光辉形象。

这些剧本的上演,受到革命人民的热烈欢迎,引起沙皇政府的惶恐不安。

1905-1907年俄国第一次革命期间,高尔基积极投身于无产阶级革命斗争,加入了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并同列宁会晤。

1906年高尔基写出了两部最重要的作品《母亲》和《仇敌》,使他的创作达到了新的高峰。

《母亲》是社会主义文学的奠基作品,主人公巴威尔和母亲尼罗芙娜的形象概括了20世纪初俄国工人阶级革命战士的优秀品质。

列宁称赞这部小说是“一本非常及时的书”,提出它对俄国工人有“很大的益处”。

1905年革命失败后,高尔基一度接受造神说,发表错误作品长篇小说《忏悔》,受到列宁的严肃批评。

十月革命前后高尔基还写了许多重要作品:《夏天》《三人》《马特维·克日米亚金的一生》《意大利童话》《俄罗斯童话》以及自传体三部曲《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等。

1922年高尔基出国养病,病中完成长篇小说《阿尔达莫诺夫家的事业》(1925)。

1928年回国后,目睹祖国社会主义建设蓬勃景象,热情高涨。

晚年除写了许多热情洋溢的特写、政论、评论文章外,还著有史诗型长篇小说《克里姆·萨姆金的一生》(1925——1936)。

1934年高尔基主持召开苏联作家第一次代表大会,并当选为主席。

林肯:小学没毕业当上美国总统亚伯拉罕·林肯(1809-1865 ),美国第16任总统。

1809年2月12日,林肯出生在肯塔基州哈丁县一个清贫的农民家庭,他的父亲和当时大多数美国农民一样,有很大的地需要辛苦耕种同时还要做这做那,曾经做过鞋匠、伐木工人和木匠等。

用他自己的话说,他的童年是“一部贫穷的简明编年史”。

小时候,他帮助家里搬柴、提水、做农活等。

父母是英国移民的后裔,他们以种田和打猎为生。

1816年,林肯全家迁至印第安纳州西南部,开荒种地为生。

9岁的时候,林肯的母亲就去世了。

  一年后,父亲与一位寡妇结婚。

继母慈祥勤劳,对待前妻的子女如同己出。

林肯也敬爱继母,一家人生活得和睦幸福。

由于家境贫穷,林肯受教育的程度不高。

为了维持家计,少年时的林肯当过俄亥俄河上的摆渡工、种植园的工人、店员和木工。

18岁那年,身材高大(1.93米)的林肯为一个船主所雇佣,与人同乘一条平底驳船顺俄亥俄河而下,航行千里到达奥尔良。

  在25岁以前,林肯没有固定的职业,四处谋生。

成年后,他成为一名当地土地测绘员,因精通测量和计算,常被人们请去解决地界纠纷。

在艰苦的劳作之余,林肯始终是一个热爱读书的青年,他夜读的灯火总要闪烁到很晚很晚。

在青年时代,林肯通读了莎士比亚的全部著作,读了《美国历史》,还读了许多历史和文学书籍。

他通过自学使自己成为一个博学而充满智慧的人。

在一场政治集会上他第一次发表了政治演说。

由于抨击黑奴制,提出一些有利于公众事业的建议,林肯在公众中有了影响,加上他具有杰出的人品,1834年他被选为州议员。

两年后,林肯通过自学成为一名律师,不久又成为州议会辉格党领袖。

1834年8月,25岁的林肯当选为州议员开始了自己的政治生涯同时管理乡间邮政所,也从事土地测量,并在友人的帮助下钻研法律。

几年后,他成为一名律师。

积累了州议员的经验之后,1846年,他当选为美国众议员。

1847年,林肯作为辉格党的代表,参加了国会议员的竞选,获得了成功,第一次来到首都华盛顿。

在此前后,关于奴隶制度的争论,成了美国政治生活中的大事。

在这场争论中,林肯逐渐成为反对蓄奴主义者。

他认为奴隶制度最终应归于消灭,首先应该在首都华盛顿取消奴隶制。

代表南方种植园主利益的蓄奴主义者则疯狂地反对林肯。

1850年,美国的奴隶主势力大增,林肯退出国会,继续当律师。

  1860年,林肯成为共和党的总统候选人,11月,选举揭晓,以200万票当选为美国第16任总统,但在奴隶主控制的南部10个州,他没有得到1张选票。

  1865年4月14日晚10时15分,林肯在华盛顿的福特剧院遇刺,次日身亡。

5月4日,林肯葬于橡树岭公墓。

林肯领导美国人民维护了国家统一,废除了奴隶制,为资本主义的发展扫除了障碍,促进了美国历史的发展,一百多年来,受到美国人民的尊敬。

由于林肯在美国历史上所起的进步作用,人们称赞他为“新时代国家统治者的楷模”。

  亚伯拉罕·林肯是美国第 16 任总统,是世界历史中最伟大的人物之一,领导了拯救联邦和结束奴隶制度的伟大斗争。

人们怀念他的正直、仁慈和坚强的个性,他一直是美国历史上最受人景仰的总统之一。

尽管他在边疆只受过一点儿初级教育,担任公职的经验也很少,然而,他那敏锐的洞察力和深厚的人道主义意识,使他成了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总统。

徐熙媛:毕业于台北某艺校今成一线女星徐熙媛,绰号“大S”,毕业于台北市华冈艺术学校,是徐熙娣(小S)的姐姐。

为“金星娱乐”经纪人公司旗下艺人,俗称伟忠帮。

17岁以一首《十分钟的恋爱》出道,后与小S主持八大“娱乐百分百”。

2001年,演出《流星花园》中杉菜一角,入围金钟奖最佳女主角奖。

早期主持节目与唱歌,近年活跃影视演出。

2008年1月,大S和F4成员周渝民宣布分手。

2010年10月,大S和内地饮食业商人汪小菲闪电订婚。

2010年11月16日徐熙媛与汪小菲在北京登记结婚。

2011年3月22日,与汪小菲举行婚礼。

2011年10月,因小S成功怀上第三胎将休假,大S有望代班《康熙来了》古天乐:中学学历今为影视巨星古天乐,香港艺人,中学学历,华人地区著名影视巨星,自1993年签约无线后,凭《神雕侠侣》演活亦正亦邪的杨过,备受注意。

2001年凭《寻秦记》达到他电视剧时代的巅峰,之后开始将工作重心放入电影。

代表作有《神雕侠侣》《一个好爸爸》《宝贝计划》等。

2008年11月4日成立古天乐慈善基金,并先后在中国大陆创建了近10间学校,为社会各界捐款和物资超过1亿港元,2009年,古天乐被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授予“爱心大使”荣誉称号。

古天乐在94年入行后不久,就被踢爆在90年11月因行劫被法庭定罪,仅18岁就被判入励敬导所服刑22个月。

不过,这不良记录并没有影响他的星途,不到7年他就成为影歌视三栖红星,而且成绩不俗。

06年,更赚入超过1000万港元。

而热爱玩车的他,单法拉利跑车就花了250万港元。

梁咏琪:没毕业的“高材生”论学历造假,梁咏琪肯定是这条道上的鼻祖,就在众人还忙着扒分的年代,她就打着“玉女+高学历”的招牌出道了。

那时候,大家都知道梁咏琪除了身材高挑,还是香港理工大学的高材生,属于典型的“胸不大但有脑”类型。

但没过几年,这一假象就被狗仔揭穿了,其实梁咏琪在香港理工大学只读了两年,至今都没有拿到文凭。

事已至此,梁咏琪只好通过经纪人表示,她早在1997年发行第一张粤语专辑的时候,就因为“演艺事业”中断了学业:“后来一直想回到学校深造,但工作时间实在是排得太满。

”据说,后来梁咏琪还试图去美国一所大学镀金,但对方忌惮她有“诈学”前科,所以婉拒了。

周迅:毕业于浙江艺校今成一线女星周迅:虽然只是毕业于浙江省艺校,后来还在杭州酒吧驻唱过,但周迅还是红进了一线女星的行列。

她告诉圈里人,高学历并不是处处管用。

(本文来源:中国网)

古时候一个合格妻子必须具备哪些??

为提高社会道德水平定社会及家庭关系,提高们的素质修养。

三从是‘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

四德是‘妇德、妇言、妇容、妇工’(妇女的品德、辞令、仪态、女工)。

  按男女内外有别位置和分工  “内外有别”是传统社会对两性最重要的规范。

表现在:  (1)位置和分工是以“家(户)门”为界的“男外女内”——男人在外面从政、打仗、服役、种地、打猎、经商等,女人在家内“主中馈(主持饭食酒浆等家务)”、务蚕织,生儿育女、孝敬公婆等。

在上层阶级,“外”事是指主持、参与政事军事(也叫“公事”、“大事”),这是男性贵族官僚的特权,妇女不许涉猎,违反了就是“牝鸡司晨,惟家之索”(母鸡打鸣,是家国的不祥之兆)。

在下层,农耕社会小农的典型劳动分工就是男耕女织(如牛郎织女的传说)。

这种对男女位置和分工的划分,就形成了在居处、活动、交往、行为等日常生活中的内外障隔——“男主外,女主内”,“男女授受不亲”,“内言不出,外言不入”等“男女大防”的礼教。

  (2)家庭组织的内外区分正好与位置、分工的分别相反男内女外,男主女从等(见“婚姻家庭的内与外”条)。

  婚姻、家庭的“内”与“外”  家庭是两性关系的最重要的组织形式,婚姻是组成家庭的手段和过程。

  婚姻家庭组建的原则是男为内、女为外——以“利内”为目的,就是要利于男方家庭的传宗接代、和睦兴旺。

女方的亲属叫“外戚”,又说生个闺女是“外人”,就由此而来。

  婚姻家庭制度习俗是男主、女从——实行男婚女嫁、从夫居的一夫一妻多妾制。

其做法是男子成年后娶妻生子(特别是必由己出的儿子)以继世传宗;已婚妇女必须住在夫家,家庭亲属的身份是按照丈夫的名分、辈分决定的。

夫妇人数不均衡,规定上层男子除了一名正(嫡)妻(俗称“大老婆”)还可以娶若干个妾,如周代礼制规定天子一次娶12女,诸侯9,大夫以下递减。

秦朝开始规定了后妃的等级人数,后代有三宫六院七十二妃的定制,但历代帝王往往突破,佳丽三千,宫嫔多以万计。

官僚也有纳妾的特权。

平民限制纳妾,明代规定40岁无子才可娶妾。

  内外有别的源流和影响  有明文规定的“内外有别”始于西周。

周灭商,建立了第一个血缘贵族统治的包括嫡长子继承制、分封制等的制度文明,史称“周公制礼”。

权位和分配和继承需要确定贵族男子本位的婚姻、家庭制度作为组织上的保证,划分男女分工位置以排除妇女在政治和军事活动的参与(而在商朝还有商王的妻妇如妇好等率兵作战、主持祭祀和农政大事的记录),叫妇女退回家庭。

男女内外有别的制度习俗形成了。

  内外有别的意义不在于“分”与“别”,而在于男性外部空间和职分是无限的、开放的、重要的和有发展潜力的,而妇女的内部空间是有限的、封闭的、循环的和被贬低的。

婚姻家庭也是内(男)本外(女)末、男主女从。

“内外有别”成了了维护父家长制、决定对妇女的“三从四德”等一系列的规条的依据,是几千年男尊女卑的基础并得以延续的根源。

  三从四德 定义、源流  “三从四德”是为适应父权制家庭稳定、维护父权—夫权家庭(族)利益需要,根据“内外有别”、“男尊女卑”的原则,由儒家礼教对妇女在一生在道德、行为、修养的进行的规范要求。

  “三从”一词最早见于周、汉儒家经典《仪礼?丧服-子夏传》,在讨论出嫁妇女为夫、为父服丧年限(为夫三年,为父一年)时,说“妇人有‘三从’之义,无‘专用’之道,故未嫁从既嫁从夫,夫死从子”。

引申为作为女儿、妻妇和母亲的妇女应对男性服从。

但妇女屈从由来已久,“女”字在商代甲骨文中就是屈身下跪的形象(出示字体);《周易》中有主张妇女顺从专一、恒久事夫的卦辞,后来要求妇女殉夫守节,限制寡妇改嫁等。

  “四德”一词见于《周礼?天官?内宰》,内宰是教导后宫妇女的官职,负责逐级教导后宫妇女“阴礼”、“妇职,其中较高职位的“九嫔”“掌妇学之法,以教九御妇德妇言、妇容、妇功。

”本来是宫廷妇女教育门类,后来与“三从”连称,成为对妇女道德、行为、能力和修养的标准即“三从四德”。

  “三从” “未嫁从父”  “三从”道德从丧服制演化为人际间的主宰服从关系,与汉代倡导的“三纲”相对应——家庭中的“父为子纲”、“夫为妻纲”,推广到性别关系上就是“从父”、“从夫”。

  “从”有多重含义——听从、随从、服从、跟从等意思。

被要求遵从三从道德的妇女不能自专、自主,必须遵父命、夫旨、子意行事,做到为女孝,为妻贤,为母良。

  “未嫁从父”就是要求没有出嫁的“在室女”听从父家长的话,“不违父命”就是“事亲孝”(“亲”按照孔子的解释是指父母双亲,但又说“资于事父而孝母”);女儿孝顺,除了日常生活照顾周到,还要在父亲遇危难时挺身而出,像西汉文帝时淳于缇萦说服文帝废除肉刑,使父亲免于罪;东汉曹娥为救落水的父亲被淹死(史载有“曹娥碑”,表彰曹娥孝行)。

在终身婚姻大事要听从“父母之命”也是“从”和孝的表现。

  “既嫁从夫”  “既嫁从夫”就是要求出嫁为人妻的妇女随从、服从、跟从丈夫。

“从夫”从女子出嫁就开始了,迎娶的仪式是“男帅女,女从男,夫妇之义从此始”;母亲叮嘱女儿“无违夫子”。

到夫家,按照丈夫的辈分、名分得到亲属称谓(如子媳、娣姒、婶、嫂等)。

妻子视丈夫为“天”,“天命不可逃,夫命不可违”,必须顺从、敬重丈夫,夫唱妇随。

像汉代孟光对丈夫梁鸿“举案(WAN,音碗)齐眉”,被赞为“相敬如宾”。

妻妇还需代丈夫行孝侍奉公婆日常生活,还要为丈夫生儿育女;“相夫教子”从宋代以来成为对妇女最重要的职责。

“从夫”还有对丈夫忠诚不贰,保持贞操,丈夫死后不事二夫,甚至殉夫,春秋时期息国国君夫人息夫人,在丈夫被楚国俘获,楚王逼她为夫人,她以死相拒,成为史书表彰贞节的模范。

历代官方表彰贞节烈成为制度,导致一些妇女自残生命,甚至在丈夫将要病死和战死前,妻妾们提前殉节,表示对丈夫的忠诚。

  “夫死从子”  在“三从”中,唯有“夫死从子”令人费解,因为儒家伦理中有“尊母孝母”的传统,母亲对儿子拥有相当的权力。

但礼教又规定:“妇人,从人者也:幼从父兄,嫁从夫,夫死从子。

”(《礼记?郊特牲》)这里的“从”就是“从其教令”,也就是凡事由父、夫、子做主的意思。

对于死去丈夫的寡妇来说,“从子”就是“从夫”的延伸,她不但要守节不嫁,还要含辛茹苦地抚养儿子长大,对作为一家之长的儿子遵从,重大事情由儿子做主。

春秋时鲁国一位寡妇,有九个儿子,岁末祭祀完毕,她想回娘家探望,根据“夫死从子”的礼规,需经儿子们的同意;召集儿子来得到许诺后,她又嘱咐九个儿媳看好门户,说自己晚上一定回来;结果她回家天还没有黑,就在门外等到天黑下来,被鲁国大夫看见,表扬她守礼。

孔子的婶母敬姜也是模范寡妇,事事依礼行事,丈夫、儿子前后死了,她上午哭丈夫,傍晚哭儿子,被孔子赞扬为“知礼”。

  “四德”  “四德”最初是对宫廷妇女的四种必备的修养——德行(德)、言辞(言)、容貌(容)、技艺(功)的培训和修养,包括了传统“妇学”四项教育内容,所以儒家称作“四教”,又叫“四行”。

本起源于宫廷妇女教育,属于“阴礼”(妇女遵守的礼仪)、“阴职”(妇女担负的职责),不久扩展到上层家庭对承担妇女角色的修养。

女孩十岁,就在家里接受女师教育——教给“婉娩听从”(德、言、容,柔顺听话),执麻橐(纺搓麻线,古代衣服多以麻、葛、丝为原料),治丝茧、织布制衣,学习准备祭祀和助祭的一系列工作(功,纺织、缝纫、备饭食酒浆等)。

出嫁之前三个月,宗族请女师对女子培训,“教以妇德、妇言、妇容、妇功”;培训完成之后,还要举行祭祀仪式,以成“妇顺”。

可见,“四德”是为“三从”道德服务的。

“四德”后来泛化为对所有妇女的要求。

按照郑玄的解释是:“妇德谓贞顺,妇言谓辞令,妇容谓婉娩,妇功谓丝橐。

”后代一直不断在做出新的解释。

  “妇德”  “妇德”是女教妇学中最重要的一项,郑玄所说的“贞顺”是妇德的核心。

“贞”是坚守节操,守身如玉,对丈夫忠诚不贰;“顺”就是《礼记》中说的“婉娩听从”,对公婆、丈夫甚至对家族所有人谦恭有礼。

汉代女教家班昭在《女戒》具体指出:“妇德不必才明绝异”(意思是不必具备特异才能,这是明代“女子无才便是德”流行语的最初依据),做到“清闲贞静,守节整齐,行己有耻,动静有法”,就是具备了妇德。

班昭更注重妇女品行的修养,到了清末,以兰鼎元《女学》为代表的女教书中,“妇德”标准更加具体繁细,对妇女在不同情境、不同角色中都有详细的规范:身为妻妇,事夫、事舅姑(公婆)要恭顺柔和,身为正妻,还要“去妒”,帮丈夫纳妾;身为母亲,要会“教子”,为继母要“慈爱前子”;与家庭成员相处,要“和叔妹(小叔、小姑)”、“睦娣姒(妯娌)”。

家境贫寒要能“安贫”,富贵还需“恭俭”。

还要“敬身”、“重义”、“守节”、“复仇”……具备一系列美德。

  妇言  礼教对妇女的言辞方面的规定,最初是出于害怕“利口覆家邦”(能言善辩的女人会颠覆国家),《诗经?大雅》中骂周幽王后褒姒“妇有长舌,唯厉之阶”(长舌妇是亡国祸首)。

然而言语(说话)也是一种必备的修养和技巧。

郑玄对“妇言”的解释是“辞令”,也就是善于应对,说话得体的意思。

班昭认为“妇言”不必伶牙俐齿、能言善辩,只要说话时考虑言辞是否恰当,不恶言伤人,不抢话、不多言,不使人讨厌就行了。

大家族最恨妇女之间言辞挑拨离间家庭成员不和,多嘴多舌、说话喋喋不休的妇女要受到惩罚,构成“七出”之一条。

蓝鼎元《女学》对“妇言”做了具体的正面引导,说“妇言不贵多,而贵当(恰当)”,各种场合需要用不同的恰如其分的言辞,如勉励丈夫、教训孩子、委婉劝谏、明志守礼、表现贤智、免于灾祸……都需要运用恰当的言辞来达到预期目的。

所以,“妇言”又需要智慧和知识修养。

  妇容  儒家对妇女的容貌修饰有特殊的标准,孔子主张重德轻色,要丈夫对妻子“贤贤易色”,就是看中妻妇的品德代替重视美色;而对妇女容仪的要求是重质朴去修饰,而“冶容”近乎“诲淫”(刻意修饰打扮等于引诱男人性情之欲)。

郑玄对妇容的解释是“婉娩”,就是温顺柔和的神态表情。

班昭认为妇容不是指颜色美丽,而是日常生活中做到“盥浣尘秽,服饰鲜洁,沐浴以时,身不垢辱,是为妇容”——也就是做到勤于洒扫,服饰整洁、按时沐浴、讲究卫生就符合妇容标准了。

蓝鼎元对妇容的要求侧重不同场合的实用性,“妇容,贵端庄敬一,婉娩因时”,又细分为“事亲”、“敬夫”之容要柔顺恭敬,有妊(怀孕)之容要端庄,居丧之容要悲哀有节,避乱之容要镇定自若,不失容度,必要时需义无返顾死烈殉节等等具体规  妇功  妇学四德中的“妇功”就是指妇女从事的劳动与工作。

性别分工是男主外事,女主内事,所以“妇功”几千年的标准没有大变化——维持生活衣食之需的采桑养蚕、纺绩织作,务中馈、备酒浆;还要奉养公婆、丈夫,生养孩子,招待宾客;另有重要的工作准备祭祀的用品和协助祭祀等。

班昭认为,“妇功,不必工巧过人”,“专心纺绩,不好戏笑;洁齐酒食,以奉宾客,是谓妇功”。

但是从家庭需要出发,巧媳妇历来受到赞誉,“懒”和“笨”的妇女是受谴责和嘲弄的对象。

蓝鼎元还分出先后顺序和目的,说“妇功,先蚕织,次中馈;为奉养,为祭祀——各执其劳而终之以学问……”事实上,妇女承担的妇功不但是家庭得以延续的重要保证,也是历代国家赋税收入的重要来源,古有“一夫不耕天下为之饥,一妇不织天下为之寒”的成语,班固在《汉书?食货志》指出妇女昼作夜集,每月相当于45个劳动日,比男人要辛苦。

  “三从四德”小结  对“三从四德”,首先应该看到,这些对妇女的要求规范是特定时代、出于某种需要产生的,并且随着社会的变化也有一些变化。

在周代父权制婚姻家庭建立、男女内外尊卑界限明确规定之后,才有了要求妇女从父、从夫、从子,即家庭的女性角色服从男性的“三从”道德规范。

而“四德”是女性实践“三从”道德目标必须具备的礼仪、风度修养和操作技术,也就是要妇女既顺从又能干。

“三从”道德的教戒劝誉、“四德”修养的提倡培训,和“七出”条规的威吓惩罚交互作用,逐渐规训出儒家文化影响下的传统妇女之“美德”。

随着时代的推移,父权对妇女的控制逐渐让位于夫权,夫家利益高于父家的利益,对妇女更强调服从、缄默和牺牲,条规也更加具体繁细,妇女为之付出的代价也更多。

但也应该看到,“三从四德”在儒家整体文化框架下,本身充斥着矛盾,如强调“从父”时,也需要听从母亲;强调从夫,妻子也“与夫齐等”。

特别是“孝文化”的提倡,儿子对母亲特别对寡母的尊孝,也是独具中国特色的。

至于“四德”,重视妇女品德仪表言辞修养,今天如能代之以以时代新内容(如“德”重在文明礼貌修养,“言”、“功”重在才能和创造性的培养,“容”适当注重修饰而不刻意化装美容等),也颇有借鉴之处。

  七出之条 定义、源流  “七出”一词起于汉代,至今可见的最早文献是汉代的《大戴礼记?本命》,称为“七去”、“七弃”。

谓“妇有‘七去’:不顺父母(此指公婆),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

”并解释不顺父母因其逆德,无子为其绝后,淫为其乱族,妒为其乱家,有恶疾为其不可与共粢盛(备祭祀供品),口多言为其离亲,窃盗为其反义。

然而,出妻现象早已有之,先秦妇女出嫁和被休同时称“归”,被休也叫“大归”,被出的妇女叫“弃妇”。

汉代提出“七出”与“五不娶”(乱伦之家、逆德之家、上代有受刑的、患恶疾的人家的女儿和没有母亲的长女)有关。

这样就把住婚姻的两道关口。

唐代将“七出”规条入律,当出不出和随便弃妻都将受律法干预;并将七出顺序改变为“无子、淫佚、不事舅姑(公婆)、口舌、盗窃、妒忌、恶疾”。

清律改为:“无子、不事舅姑、淫僻、嫉妒、恶疾、多言舌、盗窃”;而对犯淫僻的妇女没有“三不去”的权变。

“七出”次序的变化反映不同时代对妇女要求的标准不同。

  不顺父母  父权制家庭的建立首要的是维护父家长的尊严和利益,娶媳妇事奉孝顺公婆是婚姻的主要目的之一。

孟子说过“娶妻为养”,就是事奉丈夫的父母。

顺、孝、事的理想标准如《礼记?内则》所要求的,“妇事舅姑如事父母”,鸡叫头遍,媳妇起床梳洗到公婆处请安,奉水盥漱,侍侯用饭,没有公婆的命令不敢退私室休息。

媳妇必须唯公婆之命是从,“三从”中的“从夫”,实际“夫”需以父母之命是听;“四德”中的每条都与事奉孝顺公婆的修养有关。

不顺公婆的媳妇,起到扰乱家庭尊卑秩序、破坏和谐的作用,是违背孝德妇道,也是妻妇最严重的错误。

因此,在尊崇孝德的汉代创造“七出“之条时把“不顺父母”放在首条。

许多因不孝顺休妻的例子看来很不近情理,如东汉姜诗的妻子在婆婆面前叱骂以条狗,就被丈夫认为不孝顺休弃,姜诗还被誉为孝子。

是否顺公婆,更多是主观感受,一些公婆借口不孝强迫儿子休妻,造成像《孔雀东南飞》中刘兰芝与焦仲卿双双殉情的悲剧。

  无子  “七出”之条中,该条对被休妇女而言,最是无辜。

父权制家庭中婚姻的目的是“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孟子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娶妻就是为了生育后代;而按照父系传承的世系原则,只有儿子才算延续香火的后代。

因此,妇女不得不担起“无子”的“罪名”。

依制只能娶一个妻子,所以需休弃无子之妻,再娶新妻以生子。

曹植《弃妇诗》写道:“无子当归宁(被休)……有子月经天,无子若流星;天月相终始,流星没无精。

”是说无子的妇女就像流星一样在夫家短暂;只有生了儿子的妻子才能像日月经天在夫家站住脚。

可见汉代因无子休妻的普遍存在。

后代越来越重视“无子”在“七出”中的位置,开放如唐朝,唐律中把“无子”置于首位,这一直延续到明清。

不过,后来流行无子的正妻为丈夫纳妾,妾生子可视为己生,免于被出;若无子且妒,只有被休。

历代因无子被弃的妇女上至宫廷贵妇(如春秋时卫国夫人庄姜,出身高贵,品貌超群,《诗经.卫风.硕人》就是赞扬她而作,但她由于没有生育而被疏远冷落,《诗经?邶风?日月》旧说如是)下至民间(如曹植《弃妇诗》所咏)不可胜数。

  “淫”  这里是指妇女有放纵淫乱的行为,“僻”是行为邪僻不正,淫僻被认为是妇女道德品行最大恶德。

(儒家在性行为、性道德上也是奉行男女双重道德标准的)该条要求妻子对丈夫保守贞操,不得与家族内外男子有染,以保持家族稳定和血统纯正(《大戴礼记?本命》“为其乱族也”)。

对已婚妇女来说,被认为是自身可掌控的最大的过错,“万恶淫为首”。

宋代以后重视“处女贞”(守贞操的未婚女子,民间俗称“黄花闺女”),有新婚夜“验红”的习俗(用白绢检验初婚夜夫妻性生活是否有血,有血即是贞洁处女,无血,就断定犯淫即刻休弃)。

唐律令把“淫佚”提到第二条;清律列在第三条,但又规定犯“七出”之条中,惟独对犯“淫佚”条不执行“三不去”(详见第23档案)的权变规定而格休勿论。

家族在对犯淫妇女处罚上起重要作用,如清代江西临川孔氏支族家规规定“妇与人私,断令改嫁;其夫不嫁,革饼逐出,生子不得名登团拜;凡族中婚姻喜庆之类,俱不得与;不得派行称呼”。

妇女犯淫除休弃外,更有施行“沉塘”(沉”(将犯淫妇女绑在竹木板上塘底淹死,湖南等地习俗)等严厉惩罚。

宫廷惩罚淫乱的妇女有“幽闭”(是处罚淫行的酷刑即《尚书?吕刑》“宫辟疑赦”之宫刑,男子割势,女子毁坏生殖器,仅次于死刑)。

至于小说、戏剧中如《水浒》对犯淫的妻妇嫂非休即杀在后代影响深远。

  恶疾  “恶疾”,《大戴礼记?本命》认为是“不可与共粢盛(备祭祀供品)”,东汉何休认为“恶疾弃,不可事宗庙也。

”何休把喑、聋、盲、疠、秃、跛、佝都归入恶疾,未免太泛,除了“疠”传染性强难以治愈,其他6种残疾并不妨碍祭祀。

东汉许慎《说文解字》:“疠,恶疾也。

”“疠”通“癞”,就是麻疯病,传染性强,患者遍身烂灼,毛发凋零,指节自解,为不治之症。

妇女患此恶疾除不许参与祭祀外,也影响生活、生育,不能承担伦理责任,自然被父权制家庭休弃。

后来,把患有精神方面疾病的也视为恶疾,如清代直隶安平县归可子妻岳氏,因患有羊角疯,被丈夫以“七出”中的“恶疾”条休弃;岳氏回娘家养病,渐渐康复,而归可子已再婚娶妻;岳氏看复婚无望,又不愿改嫁,就投井自杀了。

(事见李塨《恕谷后集》卷7,《可母岳墓碣铭》)  嫉妒  “妒忌”(“嫉妒”)出妻,是要惩罚那些对丈夫多纳妾不满、敢于表现在语言和行动上的正妻。

认为嫉妒有背“妇德”中的柔顺之德、贤惠之道,其目的是维护父权制家庭丈夫多娶、家族多子的利益需要。

《说文解字》对“妒”解释为“妇妒夫”,相应还有“媢”字是“夫妒妇”,说明当时妇女有外遇或通淫的情况,引起丈夫嫉妒情况比较多;后来人们更习见妻子对丈夫纳妾的嫉妒了。

先秦时代,上层妇女即使嫉妒也不一定被出,《左传》记载晋国叔向的母亲羊叔姬(嫡妻)嫉妒叔虎的母亲(妾)长得漂亮,不让丈夫多接近她,怕妾生下儿子威胁叔向的地位,她不但未被休,《左传》还称赞她聪明。

到了东汉的冯衍妻任氏因阻止丈夫纳妾被丈夫休遣,冯衍写信给妻弟说自己按照先圣之礼纳妾遭到妻子嫉妒,是自己和家庭的不幸,不去此妇,家不宁、不清,福不生,事不成。

从魏晋南北朝一直到唐朝,上层妇女中嫉妒制夫的现象还非常普遍,直到理学占统治地位的明清时代,妇女嫉妒减少甚至主动为丈夫纳妾的多了起来。

  多口舌  “四德”对“妇言”的要求,作为妻妇应沉静寡言,“言不贵多而贵当”。

父权制家庭忌讳妻妇多言,主要因为怕外来的妻妇会离间家庭内部人际关系,特别是兄弟间的关系,导致家庭不和甚至瓦解。

如汉初陈平年轻时与兄嫂同住,其兄每日耕田,而鼓励陈平到外面游学,嫂子嫌陈平不生产白吃饭,说:“有叔如此,不如无有

”被丈夫休弃,赶回娘家。

东汉李充的妻子也因妻子多言而出之。

在妯娌间搬弄是非、制造家族不和也是多口舌的表现。

后代连篇累牍的女教书中,普遍认为妇女多言是违背妇道,不贤、疯癫,难为夫家所容。

清代唐彪《妇女必读书》中说:“妇人贤不贤,全在声音高低、语言多寡中分:声低言寡者贤,声高言多者不贤也。

”《清平山堂话本?“快嘴”李翠莲记》就是写一个聪明敏锐,性情直率,不受礼法约束,说话无忌,出口成章的李翠莲,到婆家不为所容,而遭休弃,也不为自家哥嫂接纳,终于出家为尼。

  盗窃  把妻妇“窃盗”(不是指在外盗窃他人财物,而是家内)作为“七出”之一条,一方面反映妇女没有独立财产权,更反映出父权制家庭(族)为维护父权—夫权家族的财产利益而对妇女进行控制。

《礼记?内则》规定:“子妇无私货、无私畜、无私器。

”即使娘家人的馈赠也要交给婆婆,更不能把丈夫家的财物“私假(借)”、“私与(给)”,不然就构成“窃盗”,这被认为“吃里扒外”。

所以,把妻妇窃盗的罪名定为“反义”,即违反常情常理。

在父权制婚姻家庭制度中,男家为内,女家为外。

《韩非子?说林》中讲卫国女子因出嫁前听她母教导——婚姻不可靠,被丈夫遗弃很普遍,应该自己积攒财物,到婆家后照乃母话行事被发现,“其姑以其多私而出之”。

后代大家族家法规定妻妇不得把大家族的公共财物据为小家所有,郑氏家规要求家庭劳作如纺线必须集体进行,不许分散在各自小家,每天收工前检查有无缺少,严格防止窃盗私藏归小家庭。

  “七出”小结  “七出”是对妇女而设的惩罚规条。

明初刘基就说过“七出”不是“圣人意”,乃“后世薄夫之所云”。

他认为犯淫、妒、不孝、多言、盗窃这五条,出妻尚有道理,而“恶疾”与“无子”,是人不愿有之大不幸,而竟被出,有悖天理人情。

(《郁离子》)从今天的眼光看,“七出”的用意:(1)在于巩固父权—夫权家庭(族)秩序——如以“不孝”出妻为了维护家长尊严和转移养老责任给妇女,以“淫僻”、“嫉妒”、“多言”出妻为了保持尊卑有序、血缘纯正和人际和睦;(2)为维护父权—夫权家庭(族)的利益,包括世系延续及其象征意义、社会声誉和物质利益,以“无子”、“恶疾”、“盗窃”等不近情理的条规出妻。

责怪、压制、惩罚妇女使其屈从牺牲,是“七出”之条对妇女构成压迫的主要方面。

另一方面,与“七出”相补充的还有“三不去”规定:“有所取(娶)无所归,不去;与更三年丧,不去;前贫贱后富贵,不去。

”(《大戴礼记?本命》)这是对“七出”的一种变通,对那些娘家无人、与夫守孝三年和与夫共历贫贱患难的妻子当出而给予“豁免”,但对于犯淫的妇女是不适用的。

  古代 离婚:“七出”由礼入法  父权制婚姻家庭制度是周代建立起来的。

在西周甚至春秋战国时期,父权制家庭不是特别稳固的,如《周易》中有妻子离家出走,秦始皇巡游时发现男子招赘、寄宿女家和死了丈夫的妻子抛弃孩子改嫁的现象,于是刻石颁令天下维护家庭稳定。

先秦还没有“七出”具体规条,妇女虽有犯七出规条者,不一定被休,然丈夫遗弃妻子也可以不受限制。

汉代儒者在阐发古礼时根据当时的需要规定了“七出”、“五不娶”、“三不去”的条文,只是在家庭(族)礼教范围内实行,到了唐代,“七出”、“三不去”进入法律范畴,《唐令》:“诸弃妻需有‘七出’之状:一无子,二淫佚,三不事舅姑,四口舌,五盗窃,六嫉妒,七恶疾。

皆夫手书弃之……虽犯七出有三不去。

三不去者,谓一经持舅姑之丧,二娶时贱后贵,三有所受无所归。

”此外,唐律在解除婚姻方面还增加了“义绝”条款(见第24档案)。

法律又规定,妻子没有七出和义绝的情况而出妻的,要受到惩罚。

宋元明清以来的离婚律令,基本沿袭唐律。

  “义绝”与“和离  “义绝”与“和离”,同为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方式。

“义绝”一词最早见于汉代《白虎通?嫁娶》。

礼规定丈夫可以休妻,妻不能离夫,但是丈夫“悖逆人伦,杀妻父母,废绝纲纪,乱之大者也;义绝,乃得去也。

”妻子可以与杀死岳父母的丈夫脱离关系,因为他破坏了“夫妻义合”的原则,妻子离开他是正当的。

“义绝”作为强制离婚的法律规定始于唐代,且不再限于夫杀妻之父母,而是包括夫或妻对对方的父母、祖父母、兄弟、外祖父母等的侵犯(殴打、詈骂和伤害)。

唐宋通行的七种“义绝”条件有2条针对丈夫,1条夫妻共用,4条针对妻子,其中有“妻子欲害夫”即“义绝”的条款。

法律还规定,若犯义绝不离的,“合得一年徒罪”。

元明清义绝据时变更内容。

  “和离”始见于唐代《唐律?户婚》,在“诸犯义绝者离之”条后规定:“若夫妻不相安谐而和离者不坐(问罪)。

”和离需由丈夫签“放妻书”。

后代循唐例,也称“和离”为“两愿离婚”,并为近代法律沿用。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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