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的赞歌的全文
《光的》 艾 每个人的一生 聪明还是愚蠢 不论幸福还是不幸 要他一离开母体 就睁着眼睛追求光明 世界要是没有光 等于人没有眼睛 航海的没有罗盘 打枪的没有准星 不知道路边有毒蛇 不知道前面有陷阱 世界要是没有光 也就没有扬花飞絮的春天 也就没有百花争艳的夏天 也就没有金果满园的秋天 也就没有大雪纷飞的冬天 世界要是没有光 看不见奔腾不息的江河 看不见连绵千里的森林 看不见容易激动的大海 看不见象老人似的雪山 要是我们什么也看不见 我们对世界还有什么留恋 二 只是因为有了光 我们的大千世界 才显得绚丽多彩 人间也显得可爱 光给我们以智慧 光给我们以想象 光给我们以热情 光帮助我们创造出不朽的形象 那些殿堂多么雄伟 里面更是金碧辉煌 那些感人肺腑的诗篇 谁读了能不热泪盈眶 那些最高明的雕刻家 使冰冷的大理石有了体温 那些最出色的画家 描出了色授神与的眼睛 比风更轻的舞蹈 珍珠般圆润的歌声 火的热情、水晶的坚贞 艺术离开光就没有生命 山野的篝火是美的 港湾的灯塔是美的 夏夜的繁星是美的 庆祝胜利的焰火是美的 一切的美都和光在一起 三 这是多么奇妙的物质 没有重量而色如黄金 它可望而不可及 漫游世界而无体形 具有睿智而谦卑 它与美相依为命 诞生于撞击和磨擦 来源于燃烧和消亡的过程 来源于火、来源于电 来源于永远燃烧的太阳 太阳啊,我们最大的光源 它从亿万万里以外的高空 向我们居住的地方输送热量 使我们这里滋长了万物 万物都对它表示景仰 因为它是永不消失的光 真是不可捉摸的物质—— 不是固体、不是液体、不是气体 来无踪、去无影、浩淼无边 从不喧嚣、随遇而安 有力量而不剑拔弩张 它是无声的威严 它是伟大的存在 它因富足而能慷慨 胸怀坦荡、性格开朗 只知放射、不求报偿 大公无私、照耀四方 四 但是有人害怕光 有人对光满怀仇恨 因为光所发出的针芒 刺痛了他们自私的眼睛 历史上的所有暴君 各个朝代的奸臣 一切贪婪无厌的人 为了偷窃财富、垄断财富 千方百计想把光监禁 因为光能使人觉醒 凡是压迫人的人 都希望别人无能 无能到了不敢吭声 而把自己当做神明 凡是剥削人的人 都希望别人愚蠢 愚蠢到了不会计算 一加一等于几也闹不清 他们要的是奴隶 是会说话的工具 他们只要驯服的牲口 他们害怕有意志的人 他们想把火扑灭 在无边的黑暗里 在岩石所砌的城堡里 维持血腥的统治 他们占有权力的宝座 一手是勋章、一手是皮鞭 一边是金钱、一边是锁链 进行着可耻的政治交易 完了就举行妖魔的舞会 和血淋淋的人肉的欢宴 回顾人类的历史 曾经有多少年代 沉浸在苦难的深渊 黑暗凝固得象花岗岩 然而人间也有多少勇士 用头颅去撞开地狱的铁门 光荣属于奋不顾身的人 光荣属于前仆后继的人 暴风雨中的雷声特别响 乌云深处的闪电特别亮 只有通过漫长的黑夜 才能喷涌出火红的太阳 五 愚昧就是黑暗 智慧就是光明 人类是从愚昧中过来 那最先去盗取火的人 是最早出现的英雄 他不怕守火的鹫鹰 要啄掉他的眼睛 他也不怕天帝的愤怒 和轰击他的雷霆 把火盗出了天庭 于是光不再被垄断 从此光流传到人间 我们告别了刀耕火种 蒸汽机带来了工业革命 从核物理诞生了原子弹 如今象放鸽子似的放出了地球卫星…… 光把我们带进了一个 光怪陆离的世界: 光怪陆离的世界: X光,照见了动物的内脏 激光,刺穿优质钢板 光学望远镜,追踪星际物质 电子计算机 把我们推到了二十一世纪 然而,比一切都更宝贵的 是我们自己的锐利的目光 是我们先哲的智慧之光 这种光洞察一切、预见一切 可以透过肉体的躯壳 看见人的灵魂 看见一切事物的底蕴 一切事物内在的规律 一切运动中的变化 一切变化中的运动 一切的成长和消亡 就连静静的喜马拉雅山 也在缓慢地继续上升 认识没有地平线 地平线只能存在于停止前进的地方 而认识却永无止境 人类在追踪客观世界中 留下了自己的脚印 实践是认识的阶梯 科学沿着实践前进 在前进的道路上 要砸开一层层的封锁 要挣断一条条的铁链 真理只能从实践中得以永生 六 光从不可估量的高空 俯视着人类历史的长河 我们从周口店到天安门 象滚滚的波涛在翻腾 不知穿过了多少的险滩和暗礁 我们乘坐的是永不沉的船 从天际投下的光始终照引着我们 我们从千万次的蒙蔽中觉醒 我们从千万种的愚弄中学得了聪明 统一中有矛盾、前进中有逆转 运动中有阻力、革命中有背叛 甚至光中也有暗 甚至暗中也有光 不少丑恶与地耻 隐藏在光的下面 毒蛇、老鼠、臭虫、蝎子、蜘蛛 和许多种类的粉蝶 她们都是孵化害虫的母亲 我们生活着随时都要警惕 看不见的敌人在窥伺着我们 然而我们的信念 象光一样坚强—— 经过了多少浩劫之后 穿过了漫长的黑夜 人类的前途无限光明、永远光明 七 每一个人都是一个生命 人世银河星云中的一粒微尘 每一粒微尘都有自己的能量 无数的微尘汇集成一片光明 每一个人既是独立的 而又互相照耀 在互相照耀中不停地运转 和地球一同在太空中运转 我们在运转中燃烧 我们的生命就是燃烧 我们在自己的进代 应该象节日的焰火 带着欢呼射向高空 然后迸发出璀璨的光 即使我们是一支蜡烛 也应该“蜡炬成灰泪始干” 即使我们只是一根火柴 也要在关键时刻有一次闪耀 即使我们死后尸骨都腐烂了 也要变成磷火在荒野中燃烧 八 作为一个微不足道的人 天文学数字中的一粒微尘 即使生命象露水一样短暂 即使是恒河岸边的细沙 也能反映出比本身更大的光 我也曾经用嘶哑的喉咙歌唱 在不自由的岁月里我歌唱自由 我是被压迫的民族我歌唱解放 在这个茫茫的世界上 我曾经为被凌辱的人们歌唱 我曾经为受欺压的人们歌唱 我歌唱抗争,我歌唱革命 在黑夜把希望寄托给黎明 在胜利的欢欣中歌唱太阳 我是大火中的一点火星 趁生命之火没有熄灭 我投入火的队伍、光的队伍 把“一”和“无数”溶合在一起 进行为真理而斗争 和在斗争中前进的人民一同前进 我永远歌颂光明 光明是属于人民的 未来是属于人民的 任何财富都是人民的 和光在一起前进 和光在一起胜利 胜利是属于人民的 和人民在一起所向无敌 九 我们的祖先是光荣的 他们为我们开辟了道路 沿途 下了深深的足迹 每个足迹里都有血迹 现在我们正开始新的长征 这个长征不只是二万五千里的路程 我们要逾越的也不只是十万大山 我们要攀登的也不只是千里岷山 我们要夺取的也不只是金沙江、大渡河 我们要抢渡的是更多更险的流口 我们在攀登中将要遇到更大的风雪、更多的冰川…… 但是光在召唤我们前进 光在鼓舞我们、激励我们 光给我们送来了新时代的黎明 我们的人民从四面八方高歌猛进 让信心和勇敢伴随着我们 武装我们的是最美好的理想 我们是和最先进的阶级在一起 我们的心胸燃烧着希望 我们前进的道路铺满阳光 让我们的每个日子 都象飞轮似的旋转起来 让我们的生命发出最大的能量 让我们象从地核里释放出来似的 极大地撑开光的翅膀 在无限广阔的宇宙中飞翔 让我们以最高的速度飞翔吧 让我们以大无畏的精神飞翔吧 让我们从今天出发飞向明天 让我们把每个日子都当做新的起点 或许有一天,总有一天 我们这个古老的民族 我们最勇敢的阶级 将接受光的邀请 却叩开那些紧闭的大门 访问我们所有的芳邻 让我们从地球出发 飞向太阳…… 1978年8月—12日
依法办事的司法机关是什么
公安局 检察院 法院 这三个部门都是依法办事的司法机关至于实际工作中是否依法,看人品.
土地权属纠纷处理可适用广东省林木林地调解处理条例吗
东省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调解处理条(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16年121日由省人大常务委员会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并于5月1日起施行。
本人就《条例》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及特色亮点进行初步的学习解读。
一、《条例》出台的背景(一)领导重视、亲自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2014年8月28日《法制日报》报道,湛江市一些市县政府在处理集体土地、林地纠纷时,居然以“双方均无权属证明”为由,违法将集体性质的土地、林地收归国有,近年来引发多起纠纷。
省委《值班要情专报》第225期对此转载。
省委主要领导作出“要及时研究,依法依规,提出指导意见”的批示精神,建议省林业厅、国土资源厅归纳梳理全省不同山林土地纠纷的类型,并由省林业厅牵头,联合起草《全省土地山林纠纷调解处理适用法律规范》,由省府办公厅印发全省,分类指导各地准确适用法律规章。
省人大常委会领导果断行动,突出问题导向,经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条例》补充列入了2015年年的立法计划,明确由省人大主导条例草案的起草工作,安排由常委会法工委牵头组织实施。
《条例》的起草,省人大黄龙云主任亲自部署并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时任省人大肖志恒副主任带队调研、多次提出起草重点,保证了工作的顺利进行,省林业厅领导亲自主持调处部门《条例》研讨会,出席、列席条例起草评估会等,对有些条款作出具体修改意见的批示。
(二)现行调处规章不规范,不适应新常态对调处工作的需求。
一是原《广东省森林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调解处理办法》滞后于形势的需要。
目前,已实施了八年的省政府规章《调解处理办法》局限性显而易见,该《办法》存在没有规定政府处理期限,对政府确权行为的责权利、对当事人争山抢林的法律责任规定得比较模糊等问题,造成许多纠纷久调不决、成为历史积案,矛盾不可调和,引发不少的群体性事件。
二是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需要。
2015年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中,也明确指出:“加强重点领域立法。
依法保障公民权利,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规制度,完善公民权利救济渠道和方式,实现公民权利保障法治化”。
尤其强调落实以公平为核心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财产权的保护,进一步完善土地管理等方面的法规规建设。
山林权属纠纷的处理属行政确权的范畴,是政府的一项具体行政行为。
在实践中各地调处部门普遍反映,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律原则,必须对省政府规章《广东省森林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调解处理办法》予以修订,并独立升格为地方性法规,才能更好地依法执法,提高执法的权威性。
通过明确制定具体执法细则、裁量标准和操作流程,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强化程序约束,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做到步骤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程序公正。
三是部门规章存在适用范围不清问题。
对山林土地权属纠纷确权案件,有部分市、县相关裁决机关认为,只有土地、林地权属证书才能“依法证明争议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但实例中部分规章又存在依照《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广东省林地林权登记换发证工作补充规定》等。
事实上,在处理山从山林权属争议时,根据现有法律规定,应当依照林业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而不能依照国土行政管理法律、法规。
如混淆使用,属定性不准,适用法律、法规错误。
因此,出台《条例》,才有利于在调处实践和参与诉讼实践中,不易造成处理林地纠纷适用了处理土地纠纷的相关法规的矛盾,有利于在行政诉讼中获得“适用法律正确”的裁定,有利于当事人息诉罢访,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四是林木林地权属变迁的复杂性需要有健全法规来规范保障。
从山林土地权属确权的历史看,新中国成立以来,我省山林土地权属历经了土地改革时期、合作化时期、人民公社化时期、六十年代初的“四固定”时期、八十年代初的林业“三定”时期等多次变革调整,在分分合合中,存在大量山林土地历次改革均没有确权发证,已确权发证的又大量存在界址不清、权属不明、权属凭证缺失等问题,长期以来积存了大量的山林土地纠纷。
若没有健全完善而且具有强制约束的法规保障,就会导致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运用有偏差,群众的合法权益就可能受到侵害。
(三)严格立法程序,科学严谨起草《条例》。
一是成立起草小组、制定工作方案。
6月3日,成立了由省人大农委、常委会法工委、省法制办、省林业厅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组成的条例草案起草小组,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并报告常委会分管领导,全面启动起草工作。
二是密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建议。
《条例》起草小组通过省内外的实地调研、召开林权争议案件审判法官专题等10多场座谈会,理清立法思路,突出重点,在现行的政府规章《森林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调解处理办法》的基础上,经过反复研究、修改不下10次,形成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
广泛全面征求意见建议。
多次向省编办、省法制办、国土资源厅、农业厅、林业厅,省法院、检察院等10多个单位征求意见,由省山林权属争议调处办征求了全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调处机构的意见,向人大代表、律师、基层实务工作者、社会人士征求意见,通过省人大公众网平台向全省社会开放征求意见,据不完全统计,《条例》出台前共征求意见达到上万条之多,起草组认真研究吸收其好的制度设计和规定内容,将主要的修改意见均已采纳吸收。
三是开展重点制度规定的试点工作。
本《条例》立法项目是实操作性很强的程序性、实体性立法。
为检验《条例》是否接地气、有实效,实践是最有效的检验手段。
先后在选择在林情不同、山林纠纷案情不一、管理体制各异的连山、仁化、五华三县开展《条例》试点工作。
着重在试行公开聘请调解员参与调解制度及按照调处依据、调处程序和调处时限等规定试行调处。
通过为期三个月试行,为《条例》的完善制度创设提供了实践依据。
四是严格遵守立法规定,立法程序科学严谨。
《条例》是严格通过立法的程序要求,经过科学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及《条例》草案经过吸收了中山大学等9所地方立法研究与咨询服务基地、省法学会等4个地方立法社会参与和评估中心、66位立法咨询专家等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建议,经过了6次专题论证会、表决前评估会等,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共三次会议审议后,最终于2016年1月22日提请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
因此,《条例》的出台,凝聚了省委主要领导以民为本、爱民之心、为民之要,凝聚了省人大领导敢于直面问题、为民当家作主、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凝聚了专家、学者、社会人士等积极参与立法良好法治氛围。
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群众利益高度关注并极力维护,体现了政府依法行政、全力以赴推进山林纠纷调处工作,体现了全社会着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共同责任与担当,将进一步推动山林纠纷调处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建设。
二、《条例》主要内容《条例》共有六章五十七条,对林权争议调处工作的原则、调处依据、管辖与受理、调处程序、法律责任等方面内容作了规定。
与原《办法》相比,增强新内容、创设了新亮点,突出“事要解决”的原则,着重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推进林区的平安边界建设,为我省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和谐氛围。
(一)重在调解,特别对民间调解制度作了设计。
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调处目的是明晰产权、化解矛盾、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必须先通过调解方式来处理,而且通过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调解协议能实现案结事了。
为此《条例》将做好调解工作作为重点,放在制度设计的首要环节,力求通过调解解决大部分的林权争议。
一是在林权争议受理前,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先行组织调解;二是林权争议受理后,调处机构调解正式介入前,先由社会调解力量组织一次公正公开的民间调解;三是规定调处机构应当根据需要组织多次调解,只要有需要或者调解有可能解决争议,就应当组织调解;四是调处机构应当组织一次有利于增加公信力的调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专家、技术人员、有关社会组织和双方亲友代表参与,见证调解。
(二)强化责任,特别对限定调处期限作了突破。
为体现社会民众立法意愿要求,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提高林权调处的效率,《条例》从几个方面强化了调处机构及工作人员的责任:一是为强化调处具体工作的责任,规定了受理、调查、勘验、使用、处理、公告、送达、建档等各个时机应当进行的工作内容、程序和完成时限等;二是为强化管辖的责任,规定林权争议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先行调解、就地处理的办法,由各级人民政府依照管辖权进行受理,依法调处并作出决定;三是为强化提高自身能力的责任,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调处技能等培训;四是设置了法律责任,明确不作为将受到严惩。
(三)明确依据,特别对各类权属凭证作了规定。
为解决林权争议双方各持一词,证据界定困难的突出问题,《条例》将现有的各类林权凭证结合历史和现实情况进行了梳理,力求调处依据更加明确和清晰,通过凭证效力认定等工作解决大量类似的林权争议。
一是对法定林权凭证作出规定的同时,又规定有关材料可以作为处理林权争议的权属来源证据;二是在规定不同时期权属凭证应当追溯权源依据的同时,又规定同一时期合法权属凭证处理的原则;三是在规定当事人凭证与所在地其他持证人属同一情形的予以认定的同时,又规定与发证机关档案存根或者登记台帐不一致的,以档案存根或者登记台帐为准;四是对鉴定凭证本身真伪作出规定的同时,又规定了权属凭证所载实地四至范围的确定办法。
五是对登记发放、撤销、变更林权证作出指引性规定的同时,又规定了不能作为林权依据的情况。
(四)分类调处,特别对常见争议调处作了区分。
《条例》归纳分析了当前林权争议的不同种类,依据法律法规对其调处作了原则性、选择性规定,力求解决几类普遍存在的问题,或者解决某类争议共同的焦点问题,促成全省林权争议的批量解决。
在规定确认林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有关林业法律法规和本条例有关规定办理的基础上,对以下六类争议的调处作了规定:一是仅林木所有权、使用权发生争议的;二是因历史原因当事人对争议的林地均无法提出权属凭证,在不同历史时期又有不同的经营使用事实的;三是可以按照林地权属和林木权属分离的原则进行调处的;四是国有单位与乡镇、村农村集体发生林权争议的;五是对当事人提供的权属凭证提出异议的,可以通过司法鉴定确定真伪。
六是跨行政区域发生林权争议的等。
关于限定调处工作期限,《条例》有所突破。
林权争议千差万别,调处工作有其特殊性、复杂性,上位法没有对调处工作限定期限,已经立法的兄弟省市只有福建设置了办理期限。
但从我省山林纠纷调处现实来看,必须对大量积存的林权争议及时调处,并争取通过制度保障来批量解决,决不能延办。
为夯实政府调处机构的责任,合理加快问题的解决,《条例》规定了调处工作各个时段的期限,包括:受理期限、审查期限、调解期限、处理和重新处理期限、公告期限,以及有关特殊情况下延长的期限和当事人配合有关调处工作的期限。
(五)完善程序,特别对调处关键环节作了细化。
林权争议调处工作需要一定的自主性、灵活性,《条例》对相关主体在几个关键环节应当遵循的调处程序进行了细化,以实现与正在进行相关政策改革相衔接,与可能进入的司法程序相衔接,既体现《条例》要结合调处实际赋予适度自由裁量权,又要体现出法规的刚性约束及执行严肃。
一方面,细化当事人在申请环节的配合义务:一是规定当事人申请林权争议调处应当提交申请书和有关证明材料等;二是规定申请人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应当推选参加调处的代表并予以授权委托;三是规定行政村、居委会的法律顾问应当全程参加调处活动;四是规定被申请人提交书面答复书和有关证明材料等行为。
另外,对当事人维护林权争议现状和依法参加、配合调处工作等管理重点作了规定。
另一方面,细化调处机构在调处环节的工作规范:一是对调查核实工作进行细化,规定通知勘验人、当事人、见证人及有关人员到场,并制作调查勘验笔录;二是规定签订《林权争议调解协议书》应有的附件和手续;三是规定作出《林权争议处理决定书》后,送达、公开、归档等工作均应规范办理;四是规定一般只有五种情形才能中止调处;五是林权争议调处期间有三种情形之一的,调处机构可以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终止调处;六是规定对争议林地林木必要的管理措施以及补偿提存发放措施等。
三、《条例》创设的主要特色亮点《条例》的制定坚持了以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省委有关林权争议调处工作的系列指示,从林权争议调处工作的实际出发,通过搞好制度创新和设计,规范相关行为,落实有关主体责任,调整相关利益诉求,着力解决林权争议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引导集体组织和人民群众运用法治方式、通过法治途径解决林权争议问题,为我省改革发展和社会和谐提供法制保障。
出台的《条例》主要特色亮点体现在“五有”:(一)林权争议“有人受理”,解决了当事人“出路”问题。
《条例》降低了门槛、放宽了山林纠纷调处申请条件,凡是当事人认为有权属争议并能提供证据材料的,向当地调处部门提出申请,政府调处部门必须先接受,经审查后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并在林木林地所在地予以公告。
这一宽进制度设计,解决了群众诉求有人理、申请有人管的问题,畅通了渠道,方便了群众,体现了政府要“以民为本、主动服务”的行政工作要求。
(二)林权争议“有人调解”,解决了权属争议“源头治理”问题。
引入民间调解,是《条例》制度设计的首创,“多元调解、民间参与”也是最大限度发挥群众自治的力量。
一方面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聘请熟悉林权历史和现实情况,既有相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又有丰富实践经验的社会人士作为民间调解员,组织专门的履职培训,并向社会公布名单,充实调处力量。
另一方面规定,民间调解员由当事人自主选择,政府不强加给当事人,尊重了公民自由选择权。
还规定民间调解员参与调解的交通劳务费由调处机构支付。
这一创设条款,既充分尊重民意,传承中华民族“和为贵”理念,又积极引导当事人自愿解决争议、化解矛盾,从源头上突出主动治理,减少了政府的因行政裁决的行政成本,达到了权属争议的“案结事了”、“案清人和”。
(三)林权争议“有限期结案”,解决了权属争议“久拖不决”的问题。
林权争议千差万别,调处工作有其特殊性、复杂性,上位法没有对调处工作限定期限。
但是,广泛存在的林权争议不能因此延办,否则以后更加难办。
尤其是对目的全省积存着已受理未办结的案件达7841宗,因山林纠纷引发的信访量仍居高不下,这些矛盾纠纷、权属争议就象是埋在林区“地雷”,若不及时排除,将成为影响林区和谐稳定的老大难问题。
因此,为夯实政府调处机构的责任,合理加快问题的解决,《条例》规定了调处工作各个时段的期限这一制度设计,体现了行政行为的法律约束及行政高效原则,从原来没有时间限制到现每宗案件必须在15.5月时间内限期办结案件,否则将受到行政问责或承担法律责任,这从制度设计上防止了政府不作为情形,避免了争议案件从原来的只受理没期限解决处理规定,造成了当事人想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都没有法律救济途径,减少或者杜绝出现案件的“堰塞湖”现象,保障了争议案件解决有出路。
(四)林权争议“有规范程序”,解决了权属争议调处程序问题。
调处林权争议是政府法定行政行为,属于程序和实体的裁决,既要充分依据证据、准确适用法律作出实体的裁决,又要严格依照调处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否则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时,将因程序不规范等情况被撤诉。
从调处实例中,就有不少案例因程序问题被法院撤诉,需要政府重新作出的处理决定。
因此,《条例》在制定时已充分考虑、作了周全安排,严谨了调处程序、细化了工作规范、明确了各环节内容,同时条例颁布施行后,将对调处工作标准进行统一规范,以实现与正在进行相关政策改革相衔接,与可能进入的司法程序相衔接,尽可能减少因程序出错被法院撤诉的风险。
(五)林权争议调处“有问责追究”,解决了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
《条例》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尤其是“未按照规定时限调解和处理林权争议造成不良后果的”;以及“行政机关负责人负有领导责任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明确了调处各个阶段的工作任务和具体工作期限,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若没有在规定期限结案,不仅调处具体工作人员、而且政府、行政机关负责人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从制度上解决了调处人员及地方政府应当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依法行政的要求,减少或杜绝了机关工作人员懒政、不作为现象出现,压实了责任,提高林权调处的效率,实现了林木林地争议“定纷止争、案清人和”调处目的,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推动了我省平安林区建设。
当然,同时《条例》也规定了对林权争议调处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体现责任、权、利对等原则,将更好地调动调处工作人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实现机关工作人员的“有为则奖、无为就罚”管理措施。
怎样认识档案工作新常态
2010年2月24日新闻联播的主要内容1.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在京举行吴邦国主持2.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3.会见韩国客人4.周永康与全国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代表座谈5.《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单行本出版6. 惠农新气象 农村市场销售火爆刺激消费拉动增长7.西气东输管道工程正式通过国家验收8.全国集体林近6成完成明晰产权林权配套改革稳步推进9.铁路部门多项措施保障春运安全10. 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回应官兵期盼送医送药爱洒军民11.西南五省区旱情持续农业生产损失严重12.新疆和东北地区遭遇降温降雪天气13.苏丹政府和反政府组织正式签署达尔富尔停火协议2010年2月25日新闻联播的主要内容1.胡锦涛在人民大会堂主持仪式欢迎赞比亚总统班达访华,并与班达举行会谈。
2.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三次会议分组审议常委会工作报告稿 吴邦国参加审议3.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委员长会议在京举行 吴邦国主持会议4.出席“2010 经济全球化与工会”国际论坛开幕式并致辞5.会见南非国际关系与合作部长6.“春风行动”今天启动 全国各地采取多项措施引导农民工就业7.中国选手夺得冬奥会短道速滑女子3000米接力赛冠军。
这是我国冬奥会第一枚团体金牌。
8.[时代先锋]郑州特警沈战东在乌鲁木齐的维稳任务当中,因劳累过度,猝死在工作岗位上。
他用28岁的年轻的生命诠释了公安特警为党和人民勇于献身的崇高精神。
9.中宣部新闻发言人表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是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基础工程10.健全长效机制 惠及更多百姓
求2009年考研的时事政治的资源,谢谢。
你买本书看吧,米鹏的时政100题就挺好。
初中政治考试的时事归纳..高分求
你真的很苛刻,不得不这样说
谁有新闻联播稿件范文
给你一个,我写了一份新闻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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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学院团代表大会在2010 2010年,2月25日(星期六)晚上9点,秋季凉爽,艺术色彩纷呈,在南区的上海大学社区学院,通信学院10名新生暨“我的新的,我很确定“欢迎晚会在温暖和有序的气氛中开始。
出席党的领导和嘉宾有多年的社区学院院长,宋宇教授,党委副书记吴炜学校老师通信,通信团委书记薛程老师,大学教师郑梁老师联赛,胡安老师和10辅导员许群老师,彭秀萍老师,陈老师星级,同时有10个教官淞浦师资力量雄厚,范天翔教师和春华老师上课。
党社区学院院长,教授宋宇,一个质朴的讲话发表在开始的几年中,他激励学生在新学期的交流播下青春的光彩,培养独立的优秀品质,继承传播研究所的优良传统,促进自我依赖于大的校训精神。
备注毫无疑问,10名新生的大学生活指明了方向。
嘻哈社区日晚在演绎动感十足的表演开始。
在辉煌的灯光,舞者散发着青春气息,充满活力的生命的活力,让人眼前一亮。
然后,逐个依次上演精彩的节目,有10名新生提供了创造性的古董快板,二胡,古筝合奏,有激情炎炎的中场球员,09个前辈的互动游戏带来古典舞蹈技巧惊呆了MJ,但也让人发笑的相声, “说广告”,动人心扉的蓝色领带真理索赔。
据报道,两个星期前,学生花了很大的功夫,今天晚上,大型场地选择,舞台布景,小到PPT制作,虽然不被视为满意,它可以说是与众不同的。
这些计划增加我们大学生活的一种别样的行程。
两个多小时的新年晚会在文学部门的所有成员共同演绎了“超级马里奥”来结束,这个晚上别样的风情,反映了充满激情的青年通信学生,不仅给我们带来了欢声笑语,让我们体验到丰富的文化上海大学轻松的气氛。
我相信我们可以通信学院是势头强劲,导致大学之间,我相信沟通会写一个更优美的音乐
谁有关于植树节的资料
“植树节”是一些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的以宣传森林效益,并动员群众参加义务造林为活动内容的节日。
按时间长短可分为植树日、植树周或植树月,总称植树节。
通过这种活动,激发人们爱林、造林的感情,提高人们对森林功用的认识,促进国土绿化,达到爱林护林和扩大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的目的。
为了动员全民植树而规定的节日。
中国曾于1915年由政府颁令规定清明节为植树节即3月12日。
后来到了1928年的4月7日,民国政府颁布了植树令:以后旧历清明植树节应改为总理逝世几年植树式。
”民国政府之所以颁布这道令,是因为孙先生幼年就对“树艺牧畜”十分热爱的缘故。
他在海外留学时,经常利用假期回故乡种植桑树。
1979年2月23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仍以3月12日为中国的植树节,以鼓励全国各族人民植树造林,绿化祖国,改善环境,造福子孙后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