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哪位学长学姐知道论文送审细则
细则: 一种组织专家组评审的制度是匿审,意味着评阅导师不知道论文作者是谁。
盲审制度,就是将不署作者名的学位论文送给作者不可能知道的专家审核,这样打出来的分数,应是最为客观。
一般高校,特别是研究生院,均有对学位论文进行定期盲审的相关规定,多为随机抽取一定数目的论文进行盲审。
外审是指将论文送外单位专家审阅,有的学校是学位办统一进行,有的学校是导师个人进行。
自己导师指定的审论文专家,自己送审,占90%,由于专家和导师关系一般不错,都能通过。
盲审和外审通后过才能取得答辩权,答辩不通过,一样不能毕业。
只要盲审2个专家通过,或者外审的2个专家通过就取得答辩权利,答辩委员会不包括外审专家,要半数通过就能够毕业。
博士和硕士都有不能毕业的,但是硕士的比例很小的,也有没有毕业的硕士,但是比例不到1%。
所有的博士论文和部分硕士论文在答辩前由学位办送到外单位做盲审,以保证答辩论文的质量。
另外省市级教委会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论文请外单位做盲审,以检查研究生培养的质量。
所有博士硕士论文在盲审、外审都过了才能参加答辩,然后由答辩委员会决定是否通过答辩, 是否授予学位。
最后由单位的学位委员会综合论文质量、修科成绩、思想表现、有无发表论文等因素,无记名投票会决定是否给学位,同意给了还要公示3个月后拿学位证书。
博士和硕士都有不毕业的,一般无学历和学位。
毕业的有的有学历无学位,有的有学历和学位。
不同学校硕士论文盲审所占的比例不同,一般在30%-50%之间,博士论文全部盲审,不能毕业的当然存在,尤其是好的学校更注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上海市是全市抽取一定比例的申请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参加盲审。
博士生的话是强制盲审,只要申请博士学位就要参加盲审。
盲审就是论文的内容和标题都不能涉及你的导师姓名和你的姓名,一般都是送到外校审阅,审稿人不会知道是谁的论文谁是这论文的指导老师。
因此叫盲审。
盲审有不过的,特别是博士,所以一定要认真对待,不过话又说回来,如果认真对待,基本也就都过了(硕士论文)。
博士的论文本身就对学术水平要求高,所以通过要难些。
编辑本段江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盲审实施细则 一、盲审原则 (一)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有关原则和规定; (二)有利于客观地反映各学位点研究生培养质量的真实状况; (三)有利于加强学位点建设,有利于建立和完善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和监督机制; (四)突出重点,简便易行。
二、盲审对象 论文盲审的对象为我校当年准备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的全日制研究生。
三、盲审办法 1.参加双盲评审的研究生:博士生100%,每人送审三份。
硕士生(含同等学力申请学位)按当年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人数的3~5%,每人送审二份。
2.研究生部根据每年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学科、专业研究生分布情况制定出盲审方案,并交分管校长审批。
3.研究生部根据盲审方案,抽出需进行论文盲审的研究生名单,与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名单核对无误后,将盲审论文的信息通知本人及学科所属学院。
4.被抽出参加盲审的研究生应在接到通知的二天内,按规定格式制作论文(隐去作者和导师姓名),硕士生论文一式二份,博士生论文一式三份,报送研究生处。
四、盲审工作要求 (一)论文盲审人员全部由校外同行专家承担,由研究生部负责在专家库中抽取。
(二) 为了保证学位论文盲审工作正常进行,所有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硕士生必须提前30天、博士生提前45天提交学位论文(扣除寒暑假时间)。
(三) 参加盲审的论文,要在盲审结果确定后方可组织答辩工作,盲审结果应作为答辩资格、论文成绩评定的依据。
(四) 评审论文一般不退回。
四、盲审结果处理 (一)论文送审意见全部收回,评审意见有效,若不能全部收回,缺额份数必须追加送审。
(二)论文送审意见若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全部收回,研究生部可根据已收回的评审意见,决定是否让研究生先进行论文答辩,再根据缺额份数收回情况及评审意见确定答辩的处理意见。
(三)博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中若出现一票否决的,则追加二位评阅人重审,如再出现否决意见,则该论文评审定为不合格。
若出现二票否决,则该论文评审即定为不合格。
硕士学位论文实行盲审意见一票否决制。
(四)通过盲审的学位论文,由研究生部通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导师及研究生,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定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由研究生部通知研究生本人及导师,进行论文的修改;如研究生本人及导师对盲审结果有异议,可填写“复审申请表”申请复审。
(五)责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接到“复审申请表”后,应组织有关专家或分委员会成员对被盲审为不合格学位论文及盲审意见进行评议,如认同盲审结果,则应责成指导教师负责指导研究生在规定的期限内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
其盲审费用由导师或研究生承担。
(六)被盲审为不合格学位论文修改期限,博士不超过二年,硕士不超过一年,修改后的论文仍必须参加双盲评审,原则上由原评审人员重新评审。
论文若再次被否决的,则取消该论文作者学位申请资格。
(七)凡被盲审为不合格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所带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必须全部参加下一轮双盲评审或评议,且费用自理,同时提高所在学科双盲评审比例。
(八)研究生指导教师若累计有两次(不同届) 学位论文盲审中出现不合格,则限制招生两年,若一届中有两人次被盲审为不合格学位论文,则取消其导师资格。
(九)若一个二级学科点一届研究生中有两人次被盲审为不合格学位论文,则对该学科予以警告、整顿及减少招生计划。
五、关于涉密论文审阅办法 (一) 涉密论文确认 1.经校科技产业处确认的与密级科研项目有关的学位论文; 2.论文工作虽不涉及密级科研项目,但部分内容不宜对外公开:由导师申请,学位分委员会负责人同意,校学位委员会主席批准。
(一)涉密论文审阅 确认为涉密论文不执行盲审,但需进行公开评审。
即可根据论文涉密情况邀请校内外专家公开评审。
六、本细则从2006级秋季入学研究生开始执行,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外审 概述 简言之,外部审查。
企事业单位申请质量管理体系审核认证时的第三方审核又称外审,是由国家认证机构或取得国家认可的认证机构,对申请认证的组织按照相关的法律,相关的认证程序进行的一种审查行为。
论文的外部审查也称为外审,是由教育机构将学生的论文提交给非本机构的专家进行审查,以确保审查公正性的行为。
编辑本段外审员概念 外审员是作为第三方认证机构对申请认证企业的管理体系进行的审核。
ISO9000外审员是国家注册审核员的俗称,是经过培训合格并经CNAT认可备案,挂靠在认证机构并达到20个审核日数,还要通过CNAT面试才能保持的资格,而且每年都要为保持资格努力,外审员是给准备或已通过认证的企业进行审核的人员,审核企业是否按照ISO9001要求实施,有无不符合,有权向认证公司反映该企业是否能通过认证并取得证书。
当然是很受企业尊敬的,也是高薪行业。
审核员的薪资是按天计算。
报考条件 首先参加ISO9000外审员培训班,然后经考试合格后(70分及格)可以拿到培训合格证。
如果要注册审核员资格还要申报,具备一定的学历和相关工作要求。
注意事项 1. 请安排车接送审核员,应提前3天与审核员沟通好接人的路线、时间等,最好由管理者代表亲自去接; 2. 请准备一间会议室给审核员开会、写工作报告,请在桌上摆一束花及水果等; 3. 请安排2个熟悉公司运作的的人员全程陪同审核员进行审核; 4. 当审核员认定有某项问题时,请及时通知顾问师; 5. 每个人都必须知道公司的质量方针是什么
公司的质量目标是什么
建议每人工作证后面打上方针和目标或每人将其写在纸条上放在口袋里 6. 在审核员问自己问题时不要紧张,要以平常心对待,回答问题时,要吐词清楚,如审核员问到的不是自己工作范围内的事,应礼貌地告诉审核员这不是自己所负责的,然后由陪同人员跟审核员解释或找能回答问题的人来回答,避免“言多必失”。
7. 在找资料时,审核员要什么,就找什么给他,不要一下把一整本文件都给他,这样会让审核员发现多的问题,正确的方法应是要什么就拿什么,然后先递给本公司陪同人员看,陪同人员发现问题应要求找另外一份给审核员看 8. 总经理要讲:1.质量方针是自己亲自订的,目的就是要让顾客满意,并持续改进质量体系;2.要求各部门制定了质量目标并定期考核;3.指定了管理者代表;4.确定公司组织结构图,明确各人员的职责并协调他们之间的关系;5.为质量管理体系的顺利运行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6.向公司内传达满足客户要求及法律法规要求的必要性;7.主持召开了管理评审会议 9. 管理代表要回答进行了2次内部审核,质量目标都有每月进行统计,有进行顾客满意度 的调查,针对目标不达标的及顾客投诉的都有采取纠正措施; 10. 每个管理人员要清楚自己的职责,尤其是针对提高质量,增加顾客满意度所起的作用,具体见《各部门需回答和掌握的问题》; 11. 职员要清楚自己所做事情的步骤,并且所讲要同相关文件上所写的不能矛盾,建议这2天各部门主管都要让职员对与自己相关的文件至少要看3遍; 12. 当时如找不到资料应把审核员的注意力引到其它有准备的方面,另一方面要积极寻找相关资料,在审核员结束当天审核之前应将资料交给审核员; 13. 全员参与,做一次大扫除,各部门要搞好各自责任区的整理、整顿及卫生等; 14. 各人员要熟悉跟自己相关的文件,以便回答审核员问题时不会张冠李戴; 15. 请在公司门口打一欢迎标语,“热烈欢迎--公司专家来本公司指导工作”; 以上请管理者代表负责召集会议向相关人员传达。
教师任职以来从事教育管理情况
职称之于教师正于职位之于公务员的意义一样,在典型事业单位部门,职称是教师多种身份地位的具体附着物。
而对高职教师职业的判断,常常是出于与本科教师的比较而得出的。
已有研究多基于个案研究,认为实践层面高职与本科教师职称评价标准差异较小,前者在很大层面上“套用”后者的标准。
这些结论代表当前对高职评价现状的总体印象,但将其推广至高职院校群体需持谨慎态度。
这是因为实践层面在国家尚未出台专门的高职教师任职条件的情况下,高职教育系统间教师职称评价标准各异,具体到院校层面操作性方案差异明显。
因而,高职教育系统层面的职称评价标准的比较更具有实际意义和可比性。
“高等教育的工作都按学科和院校组成两个基本的纵横交叉的模式。
”这些模式便构成了不同的院校集合,即高等教育系统。
一般而言,个体院校层面和高等教育系统层面是高等教育研究的两个基本立场,基于这两个层面对高等教育组织所进行的结构功能研究方法、假设、结论均不尽相同。
高等教育系统可大可小,本研究仅限于省级高职教育系统管理层面,试图对全国29个(黑龙江、四川、西藏等地政策文件缺失,香港、澳门和台湾未统计)高职教育系统教师职称评审条件进行比较研究,以期发现其中影响教师质量和标准的关键因素。
各地区职称文件主要源于省级教育主管部门、人力资源与保障部门、典型高职院校人事部门网站最近的职称评价方案,作者对此结合本科院校相应指标进行深度阅读、比较解析。
以下分别从高职教师职业性质,评价指标中对教学与科研的侧重,理论与实践的偏倚,评价制度的差异等方面展开分析。
一、 高职与本科的共性及个性高职与本科院校均属于普通高等学校范畴,两类院校教师具有一些共同的职务要求。
《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原则上也适用于其他类型的高等学校。
教育部在统计普通高等学校时,高职与普通本科并未被分为不同类型,而是与成人高等学校有所区别。
高职与普通本科教师均应承担的职责包括:课程教学、实践工作、思想政治工作、教学与科学研究、学生辅导和青年教师指导等。
同时,教师都应具有职业道德、政治思想素质、学历资历基本条件,以及教学、研究、科学技术工作等方面业绩条件。
从各系统实际情况来看,这些条件均在各类教师职称标准中得以强调。
高职教育是横跨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的一种教育,是高等教育的一个类型,是职业教育的一个较高层次。
《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2011年)依据定向性把教育课程分为普通课程和职业教育课程;依据教育课程获取资格证书的差异,高等教育又分为普通(学术)和职业(专业)两类。
职业(专业)导向是高职区别于普通本科的根本特征,高职教育应该更重视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包括实践动手能力、技术应用能力的培养,教师职称标准理应向这些方向倾斜。
如宁夏提出,“高职学院以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为主,重点评价教师在产学研实践工作中的业绩”;广西高职讲师条件中规定,要“具有职业技术教育、生产实践经验和专业技能;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技术现状及发展趋势,并将先进技术用于专业教育和生产实践,取得一定的成果”,“能组织专业课程的教学,在实验、实训、实习等实践环节教学中培养学生专业技能,教学效果良好”。
总体上,这些标准中体现的高职个性特征涉及产学研合作、科技开发、技术推广、成果转化、指导学生参与竞赛,以及行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发展规划的制定工作、专业技能竞赛中获奖等指标。
相比本科院校,高职教师职称评审条件存在如下问题。
其一,评价体系更新滞后。
16个地区职称评审条件的版本于2010年有所更新,自2009年以来未有更新的仍有13个地区,其中甘肃、辽宁、广西和吉林等中西部地区最新职称文件出台于1999—2004年间,这显然不适应当前高职教育发展的需求和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
2010年全国共有专任教师40万人,比2005年增长了51%,近40%的专业教师成为“双师型”教师。
2000—2013年间,普通专科教师数由17.50万人增加到63万人,其中专任教师由8.66万人增长到43.66万人,校均规模则由2 282人增加到5 876人,生师比则由17.65下降至17.11根据教育部网站规划司历年统计数据整理。
。
高职系统的快速发展对教师的任职标准提出了更高要求。
其二,高职特色不明显,指标可替代性强。
福建、湖南、浙江、上海、四川、吉林、北京等7地已将高职教师职称评审权下放给院校,共有15个地区制订了专门的高职教师职称评审标准,甘肃、贵州、海南、河北、吉林、青海、云南等7地未出台相关政策。
部分地区如安徽、江苏、山西、新疆等对专业实践经历、实践教学能力等有强制性规定,但这些条件在其他地区往往是作为可选项出现,可以被论文、项目、奖励等条件所替代。
其三,本科评审条件的简化倾向明显。
在有专门高职教师职称评审标准的地区,任职条件明显比本科有所降低,特别是在学历资历条件方面;9个地区将高职与成人院校、普通专科等类型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条件并列,整体评审条件也有所放松。
与本科相比,教学论文、获奖、教学科研项目等方面的数量和级别的要求明显有所降低,同职级讲师、教授的评审条件比较接近。
二、 教学与科研的侧重在高等教育体系中教学与科研本是一家,职业教育与专业教育均无例外,高职院校需要科研正如本科院校少不了教学一样,科研、教学的差异在于类型不同而非层次的高低。
教学与科研理应是高职教师的天职,教师教学偏向技术技能、实践动手能力的培养,自身也应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和资历;科研方面应从事更多的应用研究、技术开发与推广,这样与本科院校教师所擅长的基础研究、理论研究区别开来。
实际层面,教学与科研从高职与本科院校比较、在高职系统内部看来都与此形成极大的反差,职业教育与学术教育的划分是教学与科研分层而非分类的结果,高等教育层次越低职业性越强,学术性越弱化。
总体上看,较之本科,高职教师职称条件重教学、轻科研,教学工作量要求更高,而科研成果数量和等级要求低。
如陕西明确指出:“对普通专科学校、高职学院、成人高等学校,应以教学业绩为主,重点考察其教学方面的突出成绩,鼓励广大教师将主要精力投入到教学工作中。
”该省高职副教授须承担2门课程教学任务,完成240学时教学工作量;而本科副教授任课数1门,教学工作量科研型为80学时、教学型为200学时。
同时,同等条件下高职副教授论文发表数量要少1篇,对中文核心期刊、国家级刊物的发表数量相应有所减少,对于科研项目的级别、横向项目经费或者技术推广收益的要求普遍降低。
教学科研任职条件要求体现如下几个趋向。
其一,教学的中心地位明确。
除思想政治素质、计算机与外语、继续教育、学历和资历等条件外,教育教学工作要求也是职称评审的必选项,所有地区都规定各职级教师均应承担12门课程的教学任务要求,教学评价合格也是各类职称评审的基本条件,职级越高,该项要求越严格。
如安徽、甘肃、广东等11地均要求教师讲师、副教授任职以来教学评价合格且优秀次数至少2次,才有资格参加高一级职称评审;黑龙江本科院校实施教师分类评审,高职院校教师与本科教学为主型教师条件类似。
其二,教学科研评价标准差异较大。
各地教学工作量要求不一,讲师、副教授、教授分别在120~300课时、120~320课时、100~320课时左右。
教学和科研业绩是可替换项,各地区对于排名、级别、数量等要求差异更大。
如教材著作要求方面,讲师、副教授、教授分别要求1万~6万字、4万~12万字、4万~20万字左右;再如论文方面,各职级均有数量的要求,16个地区副教授、教授层次要求至少发表1篇中文核心期刊收录论文,河南要求最高,教授层面要求至少发表CSSCI、SCI等5篇或论文8篇且核心期刊论文6篇。
其三,科研的业绩显示度更高,重科学研究、轻教学研究。
高职教师的科研要求并未弱化,职级越高,该项权重越大,而教学工作量并未加码,重教学工作的结果、奖励、项目,“教师教学考核‘科研化’的倾向较为严重”。
特别是在破格条件中,科研业绩仍是关键考核条件。
如湖北教授破格的条件中除项目、著作教材、奖励、科研经费等条件外,核心期刊论文发文情况是必要的附加条件。
与纯科学研究相比,教学研究的地位并不高。
安徽、河南、新疆等地规定要求发表教学研究论文,而其他地区多只要求与本专业相关论文即可;教授层面仅安徽、黑龙江、湖北、内蒙古、重庆、山西、宁夏、江苏、河南等地提出教研项目方面的要求。
三、 理论与实践的偏倚鲜明的职业性、技能性导向决定了高职教育应更加重视实践,突出实践教学和学生知识应用能力的培养,因而将人才培养定位于高层次技能型人才是当前众多高职院校的共识。
教师队伍薄弱一直是困扰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瓶颈,目前我国职业师范大学数量少、规模小、办学层次低。
与普通本科一样,部委属高校毕业研究生是高职教师队伍的主体,他们缺乏必要的教师职业训练,社会实践、专业经历相当匮乏,加强职后的专业实践训练、强化实践教学是高职院校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议题。
职称评审制度对此应发挥重要的政策导向作用,突出专业实践能力的评价制度,获得高职系统层面的一致认同。
如辽宁提到,对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教师“学术水平”的要求,不应局限于理论研究,其中应包括职业技术教育研究和应用技术研究等方面的水平。
广西对各级教师职责的实践能力有着特殊要求,如要求教授“应有丰富的职业技术教育、生产实践经验和高水平的专业技能”,“掌握本专业国内外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根据科学技术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开拓新的技术研究领域,并取得显著成果”。
总体上看,多数地区教师实践任职条件涉及产学研合作、科技开发、技术推广、成果转化、参与专业竞赛或指导学生参与竞赛及行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发展规划的制定等。
具体到指标层面,理论与实践的评价体现出如下特点。
其一,教师专业实践能力得到强调,但实践教学能力的评判标准并不明确。
专业实践能力是一个能力集合,它包括实践教学能力、科技开发能力、联系行业能力、专业建设能力、自身发展与反思能力、道德情感等。
高职院校评审条件单列地区就此均对各职级教师提出具体要求,其中安徽、江苏、山东、山西、新疆等地更是将专业实践列入基本条件中的必要考核模块。
一些地区提到职业技术教育和生产实践、培养学生专业技能的要求,但缺乏具体指标,系统间在行业资格、实践经验、技术开发与实践教学等方面评审要求各异。
其二,实践经验要求淡化。
“双师型”教师可谓高职教师的代名词,其素质要求“侧重于教学与实践的整合”,是指既具有教师资格,又具有技术职称(或行业职业资格证书)或丰富实践经历的校内专任教师和校内兼课人员。
除湖南、黑龙江、宁夏、山西、重庆等地外鲜有地区提及“双师”的对应要求,湖南、黑龙江等7地规定各类技术职称的必要性,而对于专任教师一线生产实践的最低要求普遍在4~6个月左右,达到1~2年的只有山东,一些地区社会实践经验甚至可以用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社团活动指导的经历替代。
其三,重视实践教学的绩效评价,实践教学培训、实践教学任务的要求偏低。
许多地区将教师专业技能竞赛或评比中获奖、组织学生竞赛获奖、主持参与横向课题、获得发明专利及其应用效果等作为评价教师实践教学能力的指标,这种做法有失偏颇。
国外教师评价制度不仅在于对教师进行测量和评估,还期望通过评价促进教师的成长和发展。
绩效只是教师专业表现,并不能用以评价教师实践教学水平。
加之实践经历的先天不足,高职教师定期接受实践教学培训是非常有必要的,而政策层面仅安徽、广东、广西、江苏、内蒙古、宁夏、新疆、重庆等地明确提出继续教育的硬性要求。
同时,除广东、黑龙江、重庆等地外,教师授课条件中鲜有实践教学、实践实训课程的任务要求。
而当多数地区将这些实践教学绩效评价作为论文、课题、奖励等科研绩效的替代项时,它本身所具有的评价实践教学能力和水平的功用随之会大打折扣。
四、 评价模式与权限的差异“现代大学制度的核心是在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指导下,大学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实行科学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规定了高校享有评聘教师的自主权,如“高等学校教师职务根据学校所承担的教学、科学研究等任务的需要设置”,“教师经评定具备任职条件的,由高等学校按照教师职务的职责、条件和任期聘任”。
目前,除教育部认定的有自主评定各级教师职务的重点大学外,许多地区将评聘教师权力下放到地方院校。
随着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的完善,院系、教师群体在教师职称评价中的话语权不断扩大,评价指标更能体现教师工作内容和性质的差异。
高职院校的改革正与本科院校同步进行,北京、福建、湖南、上海、四川、浙江等地已经走在前列,普遍实行以分类评价为代表的评价模式改革,具体包括以下几种形式。
一是分类评审。
即参照普通本科的类别,根据教师承担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任务倾向划分教师类型。
如浙江高职院校教师分为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并重型、科研为主型和社会服务推广型等类别进行评价。
二是分层评审。
即根据院校办学层级确定不同职称评审条件。
如陕西将院校分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学校、省属本科院校、高职等类分别制订职称评定条件,而高职类院校的各类标准明显低于其他院校。
三是分课程任务评审。
该评价模式一般按公共课、专业课类限定教师任职条件。
前者以教学型为主,重点考查教学论文、教学研究及奖励等方面的业绩;后者侧重专业实践教学、技术转化成果及社会效益的表现。
天津的教授则细分出理工农医、文史财经和公共基础三类。
四是分科(分专业)评审。
该评价模式按照普通文科、理工科、艺术、体育类分别进行评审。
一般文科论文数量多但级别相对低,理工科项目要求高;艺术与体育类的教学工作、论文、研究项目与获奖等要求有所降低,但更侧重学生获奖、产品开发与设计等实践业绩。
评价模式的变化同样影响着系统与院校间的评价权力格局。
一是在系统的权力及其运行方面,主要通过结构总量控制法间接约束评审指标。
系统将评审权交给院校,进而提出基本任职条件、教师总量和结构比例方面的限制条件,院校据此确定各类教师职称的任职条件。
如云南提出,教育厅直管学校(单位)不实行“评聘分开”,职称评聘须严格在核定的岗位数额内进行,同时也在探索给予部分高校职称评审权力。
二是个体院校层面,在获得更大的职称评定权时,聘用教师的弹性随之加大,可自主采取评聘结合或评聘分离等人事制度。
浙江实施各级职务的院校完全自主评聘制度,到2017年教师职称将 3年一轮换,考核不达标就降级。
北京则实行教师聘任制和全员聘用合同制模式,该市已经取消教师职称评审,教师职称不再是终身制。
湖南自2014年开始的制度可谓“委托代理制”,省级设定各职称系统和职级的基本条件,将各类职称评审工作逐步授权或委托少数具有相应职称评审资格的高校代理评审,直至全省院校均能自主评聘教师。
吉林选择部分省属高职高专和技师院校,福建则在全省范围内实施院校自主评审、“评聘结合”的制度。
五、 结论及政策建议高职作为高等教育的一种类型而非层次,教师评价更应体现出教师实践教学技能和水平。
以上分析表明,当前省级高职系统层面高职教师职称体系改革正与本科院校同步进行,整体上指标体系突出了对教师实践教学能力和业绩的评价,但指标设计、评价模式仍有待完善。
现将以上分析结论简单归结如下,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1 结论1. 高职教育特色在职称评审条件中得到突显,但部分指标与本科趋同。
许多地区已经制订了专门的高职教师职称评价指标,其中明确限定教师专业实践的表现指标。
一些地区对不同职级高职教师的使命作了系统阐述,具体指标体现出重教学、厚实践的特色,这些明显有别于本科院校。
少数地区在特定指标、讲师与教授职级等方面存在套用本科院校评价体系的现象,科研业绩表现仍是教师晋级的核心指标,高水平学术论文和市厅级以上研究课题仍是职务晋升的必备条件。
由于缺乏公认评价标准,实践教学能力的评价多以定性描述为主,重视实践业绩而忽视必要的实践经验,且实践指标的可替代性较强。
2. 指标体系体现出显著差异性,缺乏相对统一的职务任职标准。
由于国家并未出台专门的高职教师职称标准,高职系统层面因此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时有了更大的政策空间,从只规定基本任职条件,到对不同类型教师各个方面表现的分层评价,系统间的差异非常明显;部分地区任职条件更新滞后,指标脱离当前高职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
换个角度来看,越是经济社会和高职教育发达地区,职称评定条件越高,量化及硬性条件越具体。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高职教师使命表述总体不明,经验成分较多,实际操作过程中更多受制于教师总体职称结构的影响。
这势必会影响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标准化建设进程和教育教学质量。
3. 院校个体职称评审的自主权扩大,教师队伍进一步分化。
高等教育和高职教育发达地区教师职称评审制度改革进程明显加快,高职院校办学自主权不断扩大,在教师职称标准拟定、评价程序实施、人员聘任和制度设计方面的话语权增强。
加之教师分类评价试点和评聘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系统甚至个体院校内部教师群体呈现出分层、分型发展的趋势。
这可能是一个正常的、令人满意的结果,但其副作用是教学科研、理论与实践教学、育人与服务的分离,甚至教学职能的矮化和科研的向上漂移,这对于办学目标和教师职责相对单一的高职院校而言却又是不利的。
2政策建议1. 分类别、分层次制定国家层面高等学校教师任职标准,进一步明确高职教师的职业特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规定,“高等学校教师职务的具体任职条件由国务院规定”,但高职教师任职资格缺乏国家标准。
结合当前高等教育类型特点,我国应修订完善《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按学术型、职业型教师工作特点制定研究型大学、一般本科和专科院校教师职务标准;加快制定职业类教师资格标准、技师和高级技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建立教师职业技能鉴定题库,保持教师职务标准制度的规范性、针对性、长效性。
2. 加强职业技术师范院校和相关专业建设,建设专业化的“双师型”教师队伍。
我国应根据职业教育发展实际,统筹优化职业技术师范院校、职业技术教育类专业的层次布局、结构布局和功能布局;适当扩大不同层次职业教育专业的规模,拓宽专业方向。
高水平师范大学和地方骨干师范院校应深化专业特色建设,成为“双师型”教师的摇篮,支持办学条件较好、职业导向鲜明的院校分专业开展职业技术教育试点。
3. 完善职业院校教师培训交流机制,建立健全教师继续教育和实践教学技能提升服务体系。
允许教师通过待岗挂职、在职培训积累实践经历,提升实践教学水平,在职称评审标准中适当增加实践经历、实践教学表现、继续教育培训等内容的刚性要求。
推进高水平大学和大中型企业共建“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鼓励职业院校从企业聘请高技能人才、工程技术人才担任兼职教师,创造条件支持教师赴企业开展技术支持、产品研发、专利服务和员工培训等业务的交流合作。
4. 优化职称评审制度,扩大、优化配置职业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权力。
建立国家标准指导、省级统筹规划、院校自主评定的高职教师职称评审制度,逐步扩大院校职称评审的自主权。
要在基本任职条件基础上,做到宁缺毋滥,综合考虑地区、院校内部职务结构,合理控制教师数量和能力结构,优化教师素质结构。
完善职称评审的监督和社会反馈机制,评审指标、流程、结果要及时面向校内外公开,接受政府、教师、相关行业企业的监督。
优秀团支部评选
信息工程系、11级网络一班先进团支部评选前言在美丽的湖南网院,在充满朝气的信息工程系,一个优秀的集体悄然而生--信息工程系11级网络技术1班团支部。
本支部成立于2011年9月,支部团员38人。
支部男女比例悬殊,但同学们相处都非常融洽,学习氛围也很浓,我们一起共同学习,共同进步,一起见证我们的青春岁月。
在这一年中我们收获了很多,也懂得了很多为人处世的道理,然而未来的路还很长,我们的明天还是要靠我们自己去把握。
我们会秉着“进德修业,敦学笃行”的校训,同我们支部一起成长,一起向美好的明天奋斗。
我们来自不同的地方,但是我们拥有相同的梦想。
1团支部简介2团支部的组织建设3团支部的日常工作4工作成果与总结5辅导员寄语6结束语目录团支部简介•团支部名称:11级网络技术一班团支部•团支书:曹翔•团支部人数:共40人,男生34人,女生6人•团支部建设:思想建设—积极进取,共同进步学风建设—团结奋进,力争上游生活方面—温馨和睦,亲如一家体育方面—积极锻炼,共创先进活动方面—多彩课外,独领风骚•→团支部的组织建设1团支部班级建设2团支部制度建设3思想建设4推优工作团支部班级建设班干民主选举宣传委员:张美群团支书:曹翔组织委员:吴俊杰班级其他建设情况:•军训期间2名同学被评为“军训标兵”称号。
2间寝室被评为“军训优秀寝室”称号
普通话相应的等级与分数是多少
1.一 级 (标准通话)一级甲97分100分之间一级乙等:92分-96.99分之间2.二 级 (比较标普通话)二级甲等:87分-91.99分之间二级乙等:80分-86.99分之间3.三级(一般水平的普通话)三级甲等:70分-79.99分之间三级乙等:60分-69.99分之间
五年级语文下册《把铁路修到拉萨去》中的多音字并组词,重谢
神光计划1964年,王淦昌提出了研究激光聚变的倡议。
上海光机所1965年开始用高功率钕玻璃激光产生激光聚变的研究。
1973年5月,上海光机所建成两台功率达到万兆瓦级的高功率钕玻璃行波放大激光系统,先后对固体氘和氘化锂进行了一系列打靶实验。
首次在低温固氘靶、常温氘化锂靶和氘化聚乙烯上打出中子。
冷冻氘靶获103中子产额。
这项突破性成果,表明我国成功地实现了激光产生高温高密度的等离子体,是我国激光核聚变研究的一个里程碑,标志着我国在该领域的研究迈入世界先进国家的行列。
1974年,上海光机所研制成功毫微秒10万兆瓦级6路高功率钕玻璃激光系统,激光输出功率提高了10倍,中子产额增加了一个量级。
1977年,上海光机所利用6束激光系统装置(1011瓦),对充气玻壳靶照射获得了近百倍的体压缩。
使我国的激光聚变研究进入了逐级论证向心聚爆原理的重要发展阶段,为以后长期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1980年,王淦昌提出建造脉冲功率为1012瓦固体激光装置的建议,称为激光12号实验装置。
1985年7月,激光12号装置按时建成并投入试运行。
试运行中成功地进行了三轮激光打靶试验,取得了很有价值的结果,达到了预期目标。
该装置是中国规模最大的高功率钕玻璃激光装置,在国际上也为数不多。
它由激光器系统、靶场系统、测量诊断系统和实验环境工程系统组成。
输出激光总功率达1012瓦量级,即1万亿瓦;而激光时间只有一秒钟的十亿分之一到百亿分之一。
可用透镜聚焦到50毫微米的尺寸上,能产生1017瓦\\\/厘米2的功率密度。
将这样的光束聚焦在物质的表面,可以产生千万度的高温,并由此产生强大的冲击波和反冲击压力。
该装置的高精度靶场系统,能适应0.1毫米量级的微球靶、黑洞靶、台阶靶、各类X光靶等多种靶型的实验需要,并具有单束、双束及两路并束激光打靶的功能,为进行激光核聚变新能源研究及其他多种物理研究得供了重要实验手段。
1986年夏天,张爱萍将军为激光12号实验装置亲笔题词“神光”。
于是,该装置正式命名为神光I。
1987年6月27日,神光I通过了国家级鉴定。
专家们一致认为:装置的综合总体技术性能,达到了国际同类装置的先进水平。
神光I的建成,标志着我国已成为国际高功率激光领域中具有这种综合研制能力的少数几个国家之一,是我国激光技术发展中的一项重大成就。
在该装置上先后进行了直接驱动和间接驱动热核聚变实验,标志着我国在该领域进入世界先进行列。
1989年起,神光I直接驱动获5×106中子产额,间接驱动获104中子产额,冲击波压强达0.8TPa,获近衍射极限类氖锗X光激光增益饱和。
1990年,神光I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1993年,国家“863”计划确立了惯性约束聚变主题,进一步推动了国家惯性约束聚变研究和高功率激光技术的发展。
1994年,神光I退役。
神光I连续运行8年,在ICF和X射线激光等前沿领域取得了一批国际一流水平的物理成果。
1994年5月18日,神光Ⅱ装置立项,工程正式启动。
2000年,神光Ⅱ装置8路基频达标(8×1012瓦),开始试运行打靶。
2000年起,直接驱动获4×109中子产额,间接驱动获108中子产额,直接驱动冲击波压强达1.5TPa,间接驱动冲击波压强达3.7TPa,获增益饱和类镍银和高强度类镍钽X光激光输出。
2001年8月,神光Ⅱ装置建成,总输出能量达到6千焦耳\\\/纳秒,或8太瓦\\\/100皮秒,总体性能达到国际同类装置的先进水平。
2001年,神光Ⅱ三倍频达标,圆满完成两轮三倍频试打靶物理实验。
2001年12月底,神光Ⅱ通过了鉴定与验收。
2002年,神光Ⅱ获上海市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并入选2002年中国十大科技进展。
2003年,神光Ⅱ获中国科学院杰出科技成就奖。
2005年,神光Ⅱ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
2006年4月13日,用于神光Ⅱ的固体激光器的泵浦光源获得第九届中国专利金奖,它新添的第9束激光输出能量打破纪录,较此前提高了5.8倍,离为核聚变“点火”更近一步。
2006年,神光Ⅱ自投入运行以来高效率、高质量“打靶”已达3000余发,日韩等国科学家慕名前来合作实验。
神光Ⅱ能同步发射8束激光,在约150米的光程内逐级放大:每束激光的口径能从5毫米扩为近240毫米,输出能量从几十个微焦耳增至750焦耳\\\/束。
在激光靶区,强光束可在十亿分之一秒内辐照充满热核燃料气体的玻璃球壳,急速压缩燃料气体,使它瞬间达到极高的密度和温度,从而引发热核聚变。
神光Ⅱ已实现“全光路自动准值定位”,实验中能及时纠正因震动和温度变化而带来的仪器微偏,使输出激光经聚焦后可精确穿过一个约0.3毫米的小孔,仅比一根头发丝略粗一点。
新运行的“神光Ⅱ”第9路光束口径,由前8路的每束190毫米增至310毫米,单路能量输出达5100焦耳,为进一步升级奠定了坚实基础。
神光Ⅱ实现了国内激光核聚变驱动器技术跨入国际先进行列的质的提升,将为实现我国激光核聚变点火工程作更大贡献。
2006年6月1日,863专家组组织有关专家在上海光机所对“神光II多功能高能激光系统(第9路)”项目进行了阶段验收。
专家们认为:该项目的技术指标均已达到合同规定的指标。
文档资料基本齐全,格式规范,符合要求;经费使用基本合理、符合有关管理规定,同意该项目通过“十五”阶段验收。
2006年12月24日,神光Ⅱ精密化技术研究项目通过了“863”专题专家组验收。
专家们认为:该项目自1996年立项以来,针对神光Ⅱ装置的特点,在角变调控镜功率平衡调控技术、三级能量波形监测和三参数综合调控地新技术、三倍频晶体光轴高精度匹配及偏光方向匹配新调试方法等方面做出了具有创新性的工作,使我国激光驱动器在激光功率平衡、激光打靶落点精度、准方波脉冲输出控制等三个精密化核心技术环节方面取得了实质性的突破,已达到了国际同类技术的先进水平。
2007年9月29日,神光Ⅱ升级工程初步设计通过评审。
评审专家组认为该工程初设充分考虑了装置升级的主要目的,原则上可行,项目提出的经费预算基本合理,同意工程初步设计通过评审。
专家组建议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充分重视关键技术问题,进一步完善经费预算,加强节点控制,规避风险。
2008年3月18日,上海光机所和德国慕尼黑国际博览集团联合主、光学期刊联合编辑部承的光学前沿——2008’激光技术论坛暨“2007中国光学重要成果”发布会在上海召开。
国家科技部副部长、中国光学学会副理事长曹健林,中国光学学会理事长周炳琨院士等专家出席了本次论坛,作为大会副主席,中科院上海光机所所长、联合实验室主任朱健强致欢迎词。
2008年10月25日,“神光II多功能高能激光系统”(简称第9路)通过验收。
验收委员会由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国家高科技863计划专题组联合组成。
验收会由高功率激光物理联合实验室管委会主任阴和俊、副主任张维岩和孙锦山主持,中科院副院长江绵恒、中物院高级科技顾问朱祖良、中科院副院长阴和俊、中物院于敏院士、胡仁宇院士、贺贤土院士、上海交通大学张杰院士、李家明院士等到会。
验收委员会听取了技术和工作总结报告,监理组的监理工作报告,验收测试组的测试报告以及项目经费审查报告、项目文档资料审查报告和用户使用报告。
经过审议和讨论,验收委员会认为:该项目2002年10月正式立项,2004年实现了全光路通光和总体激光发射。
2006年,除大光斑均匀照明的直接测量外,其余各项指标均达到了合同规定的要求。
2008年上半年进行了大光斑均匀照明直接测量,表明第9路已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技术指标要求。
自2005年初,第9路开始提供打靶试运行,迄今已经单独或与其它8路激光一起累计打靶发射一千余次,成功率达到80%。
研制过程中采用了自主研发的若干单元技术和先进元器件,综合了多年发展高功率激光装置的理念,短时间内完成了高性能的激光系统,为物理实验提供了重要保障。
项目经费使用合理,文档资料齐全规范。
验收委员会一致同意通过验收。
第9路输出激光作为探针光或高压冲击波的驱动源,在内爆压缩、流体界面不稳定性、不透明度、材料高压状态方程、实验天体物理学、X射线激光及其应用等各类物理实验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2009年3月中旬至4月初,高功率激光物理国家实验室倍频课题组在神光II装置第九路上进行了“I+II类”KDP晶体实现三倍频激光输出的实验。
实验除了验证I类晶体的调谐特性和系统控制精度对三倍频转换效率的影响外,最主要还是要验证大口径(大于300毫米)KDP晶体在中高通量运行(~3.5J\\\/cm2,3ns,3ω)情况下SRS现象,从而保证KDP晶体的安全运行。
2009年6月,高功率激光物理国家实验室测量课题组经过近两年的努力,按期完成了大口径方形能量计的研制任务此次研制完成的大口径方形能量计测量口径达420毫米×420毫米,适用基频、二倍频、三倍频三个波段,灵敏度大于50μv\\\/J,面均匀性优于±1.8%,在稳定性、信噪比、面响应均匀性这三个激光能量计的主要技术指标都做到了较高的实用水平。
这是课题组继成功研制口径为20毫米、50毫米、100毫米、300毫米、400毫米的能量计之后,又一次出色完成了大口径方形能量计的研制。
研制过程中,不仅形成了一套方形、大口径激光能量计设计方法和制作工艺,而且大大丰富了实际的研制经验,为今后研制更大口径的能量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011年1月24日,中科院计划财务局组织专家对神光II装置承担的“空调系统更新”、“能源系统改造”和“靶场系统改造”三个重大维修改造项目进行验收。
5建设内容神光Ⅱ建在位于上海嘉定的上海光机所总占地面积约3000平方米。
神光Ⅱ由激光器系统、激光光路自动准直系统、激光精密靶场系统、激光参数测量系统、激光储能供电系统、环境保障及精密超净装校系统六个部分组成,是数百台套的各类激光单元或组件的集成,并在空间排布成8路激光放大链,每路激光放大链终端输出激光净口径φ230mm,具有两种脉宽:1ns、100ps,3种波长:1.053μm、0.53μm、0.35μm的输出能力,该装置终端输出能量达到6KJ\\\/1ns\\\/1.053μm。
高功率激光驱动器的科学技术水平最重要的是高激光质量、耐用性、稳定性、可靠性,以及驱动器激光运行输出极高的重复精度。
技术成就神光Ⅱ独立自主地解决了一系列技术难题,创新集成了多项单元新技术。
主要包括:创新设计并研制成功无开关同轴双程片状主放大器,在国际上首次投入运行。
在同轴双程主放中创新开拓的带滤波孔小园屏技术,解决了主放大器输出能力问题。
首创调Q型损耗调制单纵模激光振荡器核心新技术,在神光Ⅱ运行中获得国际同行瞩目的高稳定输出。
创新型高稳定性冷阴极闸流管控制的时空变换激光脉冲整形技术。
为解决激光靶精密瞄准问题独立发明的基频和三倍频严格同轴的高精度ICF靶场模拟光技术。
解决高均匀度线聚焦的凸柱面透镜列阵创新设计工作。
最新开拓的高激光破坏阈值介质膜平顶超高斯锯齿软边光栏技术。
化学法制做有特色的高激光破坏阈值三倍频晶体表面防潮增透膜技术。
高效快速自动准直技术,解决了激光装置全系统高精度自动准直、瞄准的关键等。
技术水平神光Ⅱ的总体技术水平已达到当前世界同类装置前沿水平。
主要表现在:基频单束激光运行输出能量与美国OMEGA相当。
激光输出光束质量达到国际同类装置同等技术参数水平,与美国OMEGA技术指标相当。
装置输出激光的通量、等效可聚焦功率密度和时空信噪比都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
为物理实验提供了高效的实验平台。
标志激光驱动器设计和光束调控水平的激光光束近场填充因子达到约50%,与日本Gekko-XII水平相当,尚低于美国OMEGA装置的75%。
三倍频激光输出以日常运行约60%的激光外转换效率和高稳定输出超过日本Gekko-XII。
与美国OMEGA装置最高75%内转换效率相近。
采用新技术路线和有特色的CCD并行图像处理技术,约30分钟即可实现全系统光路自动准直高精度调整,有效提高了光路自动准直工作效率,总体技术水平高于日本Gekko-XII光路自动准直调整过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