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节优秀教育工作者个人主要经历怎么写
各位领导、各位评委: 大家好
前几天浏览网站,见到关于“什么是幸福”这个话题的讨论,有人说,高官厚禄、仕途得意是一种幸福;有人说,拥有金钱、任意享受是一种幸福;也有人说,家庭美满、身体健康是一种幸福。
对于幸福,实在很难给它下一定论。
但是,对于一名政府官员来说,幸福,起码是这个官要当得问心无愧,当得坦坦荡荡,当得心安理得;幸福,它的背后至少代表了四个字:清正廉洁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就是:当官就要当清…… 清廉人生财富的“富”,不等于幸福的“福”。
金钱,即使源源不断,也解决不了人生最根本的问题。
贪腐者的生命,无论用多大的金钱去包装,都是让人悲哀的。
因为,他们忘记了:一个家庭中,没有什么比和睦更重要。
一个生命,没有什么比心灵的自由快乐更重要。
这个世界,没有什么比信仰更重要。
人们还记得50年代曾有过一宗举国瞩目的刘青山、张子善贪污案,毛主席亲自过问该案,“挥泪斩马谡”,以儆效尤。
这两个案犯,官不过地委级,贪污金额不过数千,如今看来,不过是小菜一碟
直到改革开放,西风东渐。
国门打开,与世界接轨了,随着那些先进的科技之风,自然吹进来一些乌七八糟的邪魔歪祟。
于是人们在懂得了“向钱看”的同时,腐败就不知不觉地滋生起来,且越来越严重,一个个官员倒下,又一个个官员站起来,再倒下、再站起来,层出不穷,数额也越来越大。
小官小贪、大官大贪、无官不腐、凡官必腐的定论似乎在不断地验证着,每年腐败的数字也许可以数亿甚至数万亿来列举,每年光外逃的官员带走的资金也多达数百亿甚至数千亿,如果这些资金能用在基础建设、农村改善、下岗失业、文化教育、医疗改革、国防建设、科技发展等等上面,可以做多少事情
有人说,我们的官员太穷了,应该高薪养廉。
似乎高薪是治贪的一副“良药”。
可是,我们看到的是,有了许多钱的官员,不一定就不再喜欢钱。
一些官员财产已经到了一千万,仍然在收取不义之财,他们在从鱼钩上取下一条小鱼后,仍然会等下一条新的大鱼上钩。
他们并不是钱不够花,恰恰相反,是他们的钱太多了,对金钱的崇拜让他们失去了理智,让他们铤而走险。
所以,千万不要指望,金钱多了,就能造就出千千万万个孔繁森。
如果官员没有节制,没有高尚的情操,对金钱的追求就会没有极限,没有穷尽,就会陷入疯狂的境界。
古往今来贪腐者从不缺钱,缺的是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缺的是坦坦荡荡,浩然正气;缺的是廉、耻。
是啊,廉洁则知耻。
只有清廉的人生,才能活出坦然。
清廉者,取之有道,用之有度,心里坦然,脚下踏实,无朝不保夕之感,亦无风声鹤唳之惊。
只有清廉人生,才能活出超脱。
人与物,本来人是主宰,物是被主宰。
但人一沾上“贪”,就被物死死缠着,为物所累,为利所害。
只有清廉人生,才能活出精神。
“公生明,廉生威”。
廉能生浩然之气,廉能治缺钙之症,廉能养自然之性。
廉者是生活的主人,是生活的强者,生活必然会有滋有味,精精神神,充满无穷乐趣。
乡镇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职务属于公务员吗
皖宣字〔2011〕22号关于印发《安徽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各市党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有关单位,各省属企业:现将新修订的《安徽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1年7月4日主题词:职称 思想政治工作 评定 规定 通知抄送:省政工职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办公室 2011年7月4日印发 (共印300份)安徽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若干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企事业单位思想政治工作人员评定政工专业职务,是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工作、关心广大政工人员的具体体现,也是加强企事业单位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举措。
认真做好这项工作,对于稳定政工人员队伍,调动广大政工人员的积极性,加强和改进企事业单位思想政治工作,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为了使我省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工作更加适应新形势、新阶段发展的要求,更好地发挥政工专业人员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试行条例》(中办发〔1990〕8号)和全国企业政工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省企事业政工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经常化以来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的评定工作要在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下,严格、认真、审慎地进行。
具体工作由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并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政工系列职称的评定工作。
第三条 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原则上每年评审一次。
特殊情况按管理权限报经同意后可推迟评审或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评审。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我省申报的各级政工人员。
按照本规定通过相应级别评审委员会评审的政工专业任职资格人员,由相应的政工职评主管部门行文通知呈报单位,进行资格公布。
第五条 各级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工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取得各相应级别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要进行严格管理,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切实加强继续教育工作,培训合格者由相应的政工职评办公室核准颁发统一印制的任职资格证书。
第二章 范围和对象第六条 各种不同所有制企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中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业人员均可参评。
具体包括:(一)各级党组织负责人以及在党办、纪检、组织、宣传、研究、统战、工会、共青团等部门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
(二)在精神文明、宣传教育、行政监察、武装保卫、计划生育、人民调解、信访、老干部、人事等岗位上以主要精力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
(三)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
(四)转岗到政工岗位的人员,在现岗位工作满一年后,可参加政工专业职务的评定。
对已取得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经组织考核,符合相应的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条件的,可评定与原专业技术资格同级别的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
第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定:(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并执行国家公务员工资制度的事业单位思想政治工作人员。
(二)因各种原因,正在接受组织调查或立案审查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未满2年的;以及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
(三)申报当年已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个别因工作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延缓办理退休手续的除外)。
(四)年度(任期)考核等次为合格以下的人员(对于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或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顺延至下年度考核合格后申报)。
第三章 标准条件第八条 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的名称和级别为:政工员、助理政工师、政工师、高级政工师。
其中高级政工师为副高级专业职务,政工师为中级专业职务,助理政工师、政工员为初级专业职务。
第九条 政工专业职务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是:忠于党、忠于社会主义事业,掌握一定的马克思基本理论特别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以及相关专业知识,具有履行思想政治工作相应职责的实际能力,思想品德优良,能够以身作则,密切联系群众。
第十条 政工员应具备的条件:(一)比较熟悉马列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有做一般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能胜任本岗位的工作。
(三)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1年。
第十一条 助理政工师应具备的条件:(一)熟悉马列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能自觉地在本职岗位中加以运用和贯彻。
(二)比较熟悉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方针、原则、优良传统和中国革命史等知识及中国国情,具备从事本职工作的理论水平、实际能力和经验。
(三)联系群众,能帮助群众解决一般思想认识问题,并有一定的工作实绩。
(四)大学专科毕业后,担任政工员职务满2年;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1年。
第十二条 政工师应具备的条件:(一)熟悉马列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并能结合实际较好地加以运用和贯彻。
(二)熟悉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方针、原则、优良传统及历史、教育、法律等相关的专业知识,熟悉本职工作业务,具备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理论水平、实践经验,并有较好的工作实绩。
(三)密切联系群众,能独立在群众中开展宣传、讲解工作,有较强的口头、文字表述能力和组织能力,能起草本职工作范围内的文件,在市级以上报刊公开发表过1篇以上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论文或出版1部专著。
(四)大学专科、本科毕业后,担任助理政工师职务满4年;获得双学位或在职研究生毕业后,担任助理政工师职务满3年;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3年;获得博士学位后可直接确认为政工师任职资格。
第十三条 高级政工师应具备的条件:(一)比较系统地掌握马列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处理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 对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方针、原则、优良传统及国内外有关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新经验有较深的研究,具有比较系统的历史、教育、法律等知识,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思想政治工作经验,善于做群众工作,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能组织、指导完成重要的综合性思想政治工作任务,并有突出的工作实绩。
(三) 具有较强的研究、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起草或主持起草过重要报告、文章。
取得中级专业职务(政工师)以来,在报刊上公开发表过不少于3篇较高水平的思想政治工作论文(其中应有2篇在省部级以上报刊上发表)或出版专著1部(合著2部)。
(四)大学专科毕业后,担任政工师职务满5年,并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15年;大学本科以上毕业后,担任政工师职务满5年;获得博士学位后担任政工师职务满2年。
第十四条 政工人员评定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实行逐级晋升的办法,一般不得提前申报晋升或越级申报晋升。
对于个别任职期间做出突出成绩的优秀思想政治工作专业人员,可不受学历、任职年限以及外语水平的限制,破格评定政工师或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
具体破格条件:(一) 破格评定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除了要符合高级政工师任职条件(一)、(二)、(三)条款要求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党的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成绩突出,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先进集体党组织正、副书记。
2、在党的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成绩突出,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先进个人。
3、获得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称号。
4、获得全国表彰的思想政治工作方面单项奖。
(二) 破格评定政工师任职资格,除了要符合政工师任职条件(一)、(二)、(三)条款要求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党的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成绩显著,获得市厅级以上表彰的先进集体党组织正副书记。
2、在党的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成绩突出,获得市厅级以上表彰的先进个人。
3、获得全省优秀工会工作者称号。
4、获得省部级表彰的思想政治工作方面单项奖。
5、以主要精力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在本职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受到省部级以上综合性表彰的。
第十五条 对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实行考核定职。
即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经本人申请,由所在单位对其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按拟确定的专业职务级别,报经相应的政工职评工作部门审查合格后,可直接确认其相应的专业职务任职资格,不再进行评审。
(一)大学专科毕业后,见习1年期满,再从事思想政治工作2年,可确认助理政工师任职资格。
(二)大学本科毕业后,见习1年期满,可确认助理政工师任职资格。
(三)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3年,可确认政工师任职资格。
(四)获得博士学位后,可确认政工师任职资格。
第四章 评委会组织管理第十六条 评审委员会应由政治理论和专业水平较高、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群众公认的专家和思想政治工作主管部门的负责同志组成。
第十七条 评审委员会实行分级管理。
高、中、初三级评审委员会,分别由省、市、县(市、区)政工职评领导小组负责组建和管理。
各级评审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1至2人。
第十八条 省直厅局、省属大型企业根据工作需要,报经省政工职评领导小组批准后,可组建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市直委局、市属大型企业、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报经市政工职评领导小组批准后,可组建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第十九条 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一般由11至13人组成,委员应具有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或相当条件,主要负责对全省申报评定高级政工师专业职务人员的资格评审。
第二十条 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一般由9至11人组成,委员须具有政工师以上任职资格或相当条件,其中具有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或相当条件的委员不少于二分之一,主要负责对本地区或本系统申报评定政工师专业职务人员的资格评审以及对申报高级政工师专业职务人员的审核推荐。
第二十一条 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一般由7至9人组成,委员须具有政工师以上任职资格或相当条件,主要负责本地、本部门、本单位政工员及助理政工师任职人员的资格评审和对申报政工师专业职务人员的审核推荐。
第二十二条 不具备成立中、初级评审委员会条件的单位,其申报评审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可由所在单位就近委托有条件的地区或单位进行评审,也可委托高一级评审委员会进行代评。
第二十三条 组建评委会时,原则上还应设立评委库,人数为评委会规定人数的2至3倍。
不具备相应专业职务资格的以及不主要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行政领导,一般不列入评委库成员人选。
第二十四条 评委库成员人选由各级政工职评部门负责征求推荐和遴选(有关单位在本系统内推荐后,报同级政工职评领导小组审定),并报送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第二十五条 评委库成员实行聘任制,任期一般为3年,每届作适当调整,每次调整人员不少于三分之一。
对于调离本专业岗位、退休及其他不能履行职责的,应及时进行调整补充。
第二十六条 设立评委库的,在评审会议召开前,由相应政工职评部门从评委库中随机抽取组成评委会。
评委会评审实行封闭式管理,评委会组成人员应遵循客观、公正、准确、保密的评审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并严格遵守评审纪律。
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上级政工职评部门对本地区、本单位的评审工作实施监督和检查,对违反评审程序和规定,不能保证评审质量的,将视情停止评委会工作,取消相关评委资格,并宣布评审结果无效,或收回评审权。
第五章 申报和评审第二十七条 申报评定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符合本专业级别规定的申报条件,由个人提交申请,并按要求填写有关评审表格和提供相关材料(具体申报程序及申报材料见省政工职评办印发的年度全省政工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通知)。
第二十八条 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查确认(需加盖公章)、组织群众评议、考核推荐、公示无异议后,出具委托评审函,方可提交相应的政工职评部门。
第二十九条 各级政工职评部门应认真审核申报材料。
对材料不完整、填写不清楚的,可通知呈报单位在限定时间内补办。
凡有下列情形的,可不予受理:(一)未按本规定出具委托评审函的;(二)非政工专业评委会评审范围的;(三)申报材料不符合评审条件规定要求的;(四)不按规定时间、程序申报的;(五)其他不符合规定申报条件的。
第三十条 各级政工职评部门对申报人员应严格执行政策标准,严格控制参评范围,不准降低政治标准,不准放宽评审条件。
对虚报资历、假冒岗位、伪造学历、剽窃成果等不正当做法,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评资格(或任职资格),且3年内不予受理申报评定政工专业职务。
情节严重的还将追究报送单位或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三十一条 各级评委会应根据同级政工职评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的评审程序开展评审工作。
第三十二条 召开评委会,出席委员不得少于规定的人数。
会议由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主持,并在正式开会前,先组织出席评委学习有关评审政策、程序、纪律等。
评审时,由政工职评部门报告有关评审材料的审查情况,各位评委在听取汇报、审阅评审材料、充分讨论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最后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票超过评委会规定人数三分之二及以上的方为通过。
会议结束后,评审结果由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当场公布。
评审通过的人员,其资格取得时间,即从评委会通过之日算起。
第三十三条 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
各级政工职评工作部门,要坚持民主公开的原则,积极向广大政工干部和职工群众宣传有关政策,把申报和评审的过程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做到政策标准公开、申报人员及其条件公开、评审结果公开,增强职评工作的透明度。
第六章 工作机构第三十四条 省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工作办公室,设在省委宣传部干部处。
主要职责是:制定全省政工专业职务评定、管理、培训等方面的有关文件,解释有关政策;负责对全省各级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高级政工师申报材料的审核;负责高级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提名;负责向获得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的人员颁发任职资格证书和组织岗前培训;负责对全省各级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
第三十五条 市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委宣传部干部科,省直厅局和省属大型企业设在党委宣传(政工、人事)部门。
主要职责是:根据中央和省里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具体实施办法;负责对本地区、本系统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政工师、高级政工师申报材料的审核;负责中级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提名;负责向获得中、初级政工专业职务资格的人员颁发任职资格证书和组织岗前培训;负责对本级以下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
第三十六条 县(市、区)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市、区)委宣传部或市主管局的党委宣传(政工、人事)部门。
主要职责是:负责对本地、本部门的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初级政工专业职务的评审;负责对申报高一级政工专业职务人员申报材料的初审;负责初级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提名;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政工专业职务评定主管部门的各项指示精神。
第七章 附 则第三十七条 岗位设置。
各单位应在“三定”(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合理设置各级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岗位。
事业单位设岗还应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及相关规定,报经同级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进行。
县(市、区)以下事业单位一般不设高级专业职务,个别需要评聘高级专业职务的,应报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
第三十八条 聘任。
实行聘任制单位取得任职资格的政工专业人员,其专业职务由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在设岗方案限额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自主聘任。
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专业职务由上级主管部门党组(党委)决定聘任,聘期一般为1至3年。
各单位应与受聘的各级政工专业人员签订聘约,明确其工作范围、任务、权限、完成任务的要求,必须履行的责任、义务和聘期。
受聘后的待遇,按照中办发〔1990〕8号及皖发〔2000〕7号文件规定的“与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享受同等待遇”的精神办理。
第三十九条 由党政机关成建制划转为企、事业单位或从党政机关分流、军官转业安置到企、事业单位政工岗位的人员,在符合申报相应规定条件的情况下,比照同等同类人员,三年内可直接申报(初评)相应级别的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且职称外语可免试。
第四十条 政工专业年限、任职年限计算办法。
(一)政工人员的专业年限可按其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总年限累积计算至评审当年年底,满12个月为1年。
具体规定是:1、转入政工岗位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其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可以合并计算为政工专业年限。
2、由党政机关成建制划转为企、事业单位或从党政机关分流、军官转业安置到企、事业单位政工岗位的人员,其原在科级、部队连职以上岗位的履职年限可以合并计算为政工专业年限。
3、曾担任过乡镇党委委员、妇联正副主任、工会正副主席、团委正副书记等职务的,可作为政工专业年限累加计算。
(二)政工专业人员的任职年限从受聘专业职务之月起计至申报晋升的当年年底,满12月为1年。
具体规定是:对于转岗前后均评聘了专业职务的人员,申报晋升时,其原专业职务履职年限可与政工专业职务履职年限合并计算。
第四十一条 关于职称外语考试问题,要按照《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办发[2007]40号)要求执行。
第四十二条 关于论文、著作问题,须在含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报刊上发表(申报高级的字数不少于3000字,申报中级的字数不少于2000字)或出版有标准书号(ISBN)的专著(合著的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5000字)。
不含副刊、增刊、论文集等。
作者要求为本人独著或第一作者。
申报提供的论文不得在同一年度集中发表。
第四十三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其它未尽事宜,仍按过去有关规定执行,若有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2009至2010年陕西省重大事件
2009年1月1日 △我省16万经济普查工作人员入户对全省17万个法人单位、23万产业活动单位进行清查,拉开了我省第二次经济普查序幕。
△华山景区管委会在西岳庙启动了中国生态旅游年华山行动,新年首批数百名幸运游客参加了开幕式,并获得华山吉祥带等纪念品。
4——6日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王兆国在陕西省送温暖并考察工作。
5日 △省政府召开冬季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传达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做好2009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省委书记赵乐际、省长袁纯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安排部署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全省建设工作会议召开。
省委常委、副省长洪峰出席会议并要求加大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
会议的目的在于,加快在建工程进度、抓紧组织一批新的廉租房项目、落实用地和资金来源。
通过棚户区危旧房的改造共有产权的方式,多渠道增加廉租房供应,解决低收入家庭困难。
6日 △省公安厅厅长王锐在陕西日报社家属院建设工地,给农民工送温暖。
△全省工交经济工作会议在西安召开。
此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中央和我省有关会议精神,总结2008年工作,分析当前形势,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安排部署2009年工作。
△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在西安召开,会议总结了2008年全省民政工作,安排部署了今年的任务,表彰 了全省民政工作先进集体。
△全省地方志工作会议暨《陕西年鉴》工作会议在西安召开,副省长郑小明出席并讲话。
会议全面总结了2003年以来全省地方志工作,安排部署了2009年度及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地方志工作,表彰了去年以来全省地方志工作先进集体和《陕西年鉴》供稿先进单位。
7日 △省政府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在西安召开。
改革调整后省政府设置工作部门42个,其中:办公厅和组成部门25个,直属特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16个。
另外设置部门管理机构5个。
调整结构:11个部门关系变动。
将省粮食局由省政府直属机构调整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将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调整为省卫生厅管理。
由省卫生厅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并负责监督实施食品安全标准、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食品卫生许可,监管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药品的科研、生产、流通、使用和药品安全;将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列入省政府直属机构;将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更名为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其职能并入省农业厅,在省农业厅加挂牌子;将省信访局由省政府办公厅管理调整为省政府直属机构;在省政府办公厅挂省政府参事室、省金融工作办公室牌子;将省经济技术合作局(省对外开放领导小组办公室),由省商务厅管理调整为省商务厅内设机构;将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省财政厅共同管理的省重大项目稽查特派员办公室(省财政厅重大项目稽查特派员办公室),改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设机构,承担重大项目的稽查职能;重大项目资金的稽查职能交由省财政厅承担;将省政府研究室由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调整为省政府直属机构,挂省发展研究中心牌子。
将省中小企业促进局由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调整为省政府直属机构,挂省乡镇企业局牌子;将省知识产权局由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调整为省政府直属机构;省政府办公厅和组成部门共25个。
组成部门:办公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厅、科学技术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民族事务委员会、公安厅、国家安全厅、监察厅、民政厅、司法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厅、林业厅、商务厅、文化厅、卫生厅、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计厅、外事办公室。
直属特设机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直属机构:地方税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广播电影电视局、新闻出版局、体育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统计局、文物局、旅游局、法制办公室、研究室、人民防空办公室、中小企业局、信访局、知识产权局。
部门管理机构:省粮食局由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省国防科技和航空工业办公室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管理、省公务员局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管理、省监狱管理局由省司法厅管理、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省卫生厅管理。
△省长袁纯清主持召开省政府全体会议,讨论《政府工作报告(讨论稿)》,安排部署当前主要工作。
△省目标责任考评第一考核组开始对省纪委机关(省监察厅)进行2008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8日 △省委书记、省军区党委第一书记赵乐际出席省军区党委十一届十次全体(扩大)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军委扩大会议和兰州军区党委九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总结2008年省军区部队和民兵预备役建设工作,部署2009年的各项任务。
△省委副书记、省委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王侠,在安塞县召开会议,传达贯彻胡锦涛总书记近日对安塞县学习实践活动做出的重要批示,听取安塞县学习实践活动工作汇报,研究落实省市支持安塞建设项目工作。
△全国妇联“送温暖、三下乡”陕西行活动在宝鸡市陈仓区举行。
全国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黄晴宜,全国妇联书记处书记赵东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振江等参加活动。
△陕西煤田地质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庆典暨揭牌仪式在西安举行,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赵正永为公司成立揭牌。
△全省春运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西安召开。
省委常委、副省长洪峰出席会议并讲话。
△由全国品牌推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品牌学会、中国国际市场协会共同主办的“2008中国品牌发展高峰论坛暨改革开放30年陕西企业发展成就展示”活动在西安举行。
陕西省委原书记安启元,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晓东,副省长景俊海,省政协副主席、省委统战部部长周一波等出席开幕式。
△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在西安召开,会议全面总结省工商系统2008年工作情况,并部署了2009年工作任务。
副省长景俊海出席会议并讲话。
△省长袁纯清到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和西安高新区调研。
△由延长石油集团投资5亿元建设的石油机械装备制造项目开工仪式在安塞县沿河湾镇黄崖根村举行。
延长集团石油机械装备制造项目是延长石油集团与延安市政府去年12月9日签署合作建设协议确定的10个重大项目之一,由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实施,总投资5亿元,占地面积400亩,项目下设抽油机制造厂、抽油杆制造厂、环保设备制造厂、铸造厂和废旧油管油杆修复厂等5个分厂。
项目建设期为一年半,建成投产后,年可实现工业产值11亿元、利税3亿元以上,具有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9日 △省委召开常委会议,研究讨论省委常委会2009年工作要点和省政府拟提请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稿,听取省财政厅党组关于我省200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9年预算安排意见的汇报,讨论省发改委关于我省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听取关于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我省贯彻意见的汇报,听取省委组织部关于全国组织部长会议精神和贯彻意见的汇报。
省委书记赵乐际主持会议。
△省委在西安召开全省第一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部门单位负责人会议。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省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赵乐际作重要讲话。
△据陕报载,中国工程院院士、第四军医大学校长樊代明和他领导的科研团队,与香港大学王振宇教授长期合作,在胃癌研究及预防领域取得了重大突破,其创新性研究成果《胃癌恶性表型相关分子群的发现及其序贯预防策略的建立和应用》,1月9日在北京召开的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上获200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
他们首次提出的胃癌序贯预防策略,有效降低了胃癌的发生率和死亡率。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赵正永在全省地方税务工作会议上强调,税务部门一定要时刻牢记工作职责,要在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增活力、促和谐五个方面有所作为。
△省委在西安召开全省第一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部门单位负责人会议。
△我国第一条750千伏同塔双回架设的输电线路工程——兰州东—平凉—乾县线路全线贯通。
△全省商务工作会议在西安召开,会议传达了全国商务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体会议精神,回顾总结了2008年的工作,研究部署了2009年的工作。
副省长景俊海出席会议并发表了讲话。
△据陕报载,由陕西柴油机重工有限公司自主研制生产并负责成套的核电站应急柴油机发电机组,验收交付,即将出口巴基斯坦,在恰希玛二期工程“服役”。
这标志着我国核电站核心技术国产化取得重大突破,改写了该产品长期依赖进口的历史。
△全省煤田地质工作会议在西安召开,副省长吴登昌出席会议并讲话。
10日 △全省铁路建设工作会议在西安召开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乐际,省委副书记、省长袁纯清在西安会见了神华集团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张喜武和党组成员、总经理张玉卓一行。
11日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在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田平利等领导的陪同下,看望慰问地震重灾县宁强县人民法院的干警,并为他们送去春节慰问品。
12日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乐际,省委副书记、省长袁纯清在陕西宾馆与参加省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的32位港澳侨委员座谈。
△陕西省审计工作会议在西安召开。
会议对全省审计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2008年,陕西省审计机关共审计(调查)单位和项目7505个,查出违规行为金额185.71亿元,损失浪费金额12.69亿元。
审计处理后,已上交财政4.4亿元,促进归还原渠道资金8.63亿元,核减工程建设资金14.53亿元。
向各级政府提交专题、综合报告和信息2572篇,被批示采用1236篇(次),向纪检监察部门和司法机关移送案件线索103件,移送涉案人员63人,涉案金额87.22亿元,发布审计结果公告20篇。
△省年度目标责任第二考核组对省委组织部进行2008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据陕报载,我省已完成122万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调整增加工作。
△副省长景俊海在西安会见了来陕考察投资的上海埃力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吴国迪一行。
12——13日 △省武警总队党委扩大会议在西安召开。
12——15日 △政协陕西省十届二次会议在西安举行。
会议通过了政协陕西省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政治决议、政协陕西省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政协陕西省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政协陕西省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十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报告的决议、政协陕西省第十届委员会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十届二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并宣读了政协陕西省委员会关于表彰十届一次会议以来优秀提案、先进承办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13日 △由省残联和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主办的《爱在三秦》大型文艺晚会在西安人民剧院举行。
△副省长吴登昌在西安会见了联合国驻哈萨克斯坦国际信息科学院副院长马克西莫夫•卡兹姆汉姆夫妇一行。
13——16日 △陕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西安召开。
会议先后通过了关于陕西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陕西省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关于陕西省200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9年财政预算的决议、关于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15日 △省目标责任第一考核组一行8人,开始对省委办公厅进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省防总紧急召开全省抗旱工作视频会议,要求全省立即启动省级三级抗旱应急响应,开动一切水利设施全力抗旱。
16日 △省委分片召开全省维护稳定工作座谈会。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乐际作了讲话。
△省纪委监察厅召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传达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精神。
会上,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龚汉江传达了胡锦涛同志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贺国强同志工作报告的主要精神。
△省委常委、副省长洪峰到西安火车站、西安汽车站检查春运工作并慰问铁路、公路干部职工。
△省委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第一指导检查组在组长、省人大常委会原代理主任崔林涛的带领下,深入省委组织部机关,听取分析检查阶段的工作汇报,指导开展整改落实阶段的各项工作。
△省总工会召开2008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大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黄玮在会上强调,要以目标责任考核促进工会工作作风转变,在推动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中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西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新城区政府,联合在新城区人力资源市场举办全省2009年就业援助周活动启动仪式。
△全省保险工作会议在西安召开。
2008年我省保险业出现了快速增长的态势,全省保险业保费收入217.8亿元,同比增长44.71%保费规模名列全国第18位。
△省军区司令员程兵少将在西安会见了乌克兰国防部长叶哈努罗夫上将一行。
17日 △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成立20周年庆祝大会在西安举行。
17——18日 △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王东峰一行,对我省工商系统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工作会议情况和春节期间食品市场监管情况进行了检查。
18日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李援朝到延安市和安塞县看望慰问老红军、老八路、老战士、老党员。
△我省金融系统在西安举行文艺晚会,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及陕西金融发展历程。
△由省委宣传部和省文联主办的“陕西文艺界2009迎春大联欢”活动,在西安陕歌大剧院举行。
19日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乐际在西安深入部分重点工程工地,了解工程建设进展,看望慰问一线建设者并致新年祝福。
△陕西省爱卫会全体委员扩大会议在西安召开,副省长、省爱卫会主任郑小明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对2004年以来我省爱国卫生工作进行回顾总结,安排部署今明两年主要工作任务。
△省长袁纯清在西安市长陈宝根的陪同下,深入西安市户县走访慰问生活困难群众,并致新年祝福。
△陕西检验检疫工作会议在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召开,副省长景俊海出席会议并讲话。
陕西检验检疫局局长刘兴范作了工作报告。
△全省农村工作会议在西安召开。
会议总结了2008年农业农村工作,分析了当前形势,安排部署了今年的农业农村工作;讨论了省委、省政府《关于夯实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完成2009年农业农村工作目标任务的若干措施(讨论稿)》。
△全省统计工作会议在西安召开,会议贯彻落实全国统计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及省两会精神,研究部署全省统计工作,表彰全省统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中宣部副部长焦利一行到我省看望慰问宣传思想文化战线干部职工。
△全省公安机关“三基”工程建设表彰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19——20日 △全省农业工作会议在西安召开,会议明确,今后农业要以大思路大举措实现突破,用产业化经营、板块方式推动农业,用主导产业支撑农业,用质量安全保障农业,用合作社建设引领农业。
20日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乐际来到省军区警备纠察连五班宿舍看望战士。
△省长袁纯清在西安会见了来我省访问的泰国泰华农民银行行长伍万通一行。
△省委、省政府在西安举行在陕“两院”院士和部分专家迎新春座谈会,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李锦斌主持。
△陕西陆军预备役步兵第141师召开党委全体(扩大)会议。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141师第一政委赵正永出席会议并讲话。
△2008年度目标责任年终考核汇报会在西安举行,15个考核组就第一阶段省直部门的考核情况作了汇报。
△省公安厅召开2008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总结表彰暨2009年责任书签订大会,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宋洪武出席会议时强调,2009年全省公安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已很明确、措施已很具体,重中之重是如何抓好落实。
△由省文化厅主办的“走向世界的陕西文化艺术”展览在省美术博物馆开幕。
△省农业厅在西安启动了洛川、澄城和旬邑百万头生猪大县建设项目,副省长姚引良出席。
△省委宣传部在西安召开了重大文化精品项目资金使用任务书签订仪式和重大文化题材创作策划会。
21日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乐际来到白纪年家中,代表省委、省政府向他及亲属致以新春的祝福和问候。
△省长袁纯清,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宋洪武到渭南市华阴市慰问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陕某部工兵团。
△省委副书记王侠,省政协副主席、省委统战部部长周一波看望慰问了省级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新老负责人和历任统战部长。
△省政府举行2009年省文史馆员新春茶话会。
△我省银企合作保增长联谊晚会在西安举行。
副省长吴登昌出席了联谊晚会并致辞。
△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在西安召开。
副省长吴登昌出席会议并讲话。
22日 △省长袁纯清在副省长朱静芝的陪同下来到省委东小区,看望慰问居住在这里的省级老干部及老干部遗属,代表省委、省政府向他们拜年,送上新春祝福。
△省委召开常委会议,传达学习胡锦涛总书记1月16日对安塞县委常委会分析检查报告的重要批示,听取省纪委关于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及贯彻落实意见的汇报,听取省委宣传部关于全国宣传部长会议精神及贯彻意见的汇报,研究部署相关工作。
△省委、省政府在西安举行形势报告会。
△据陕报载,省委、省政府发出通报,对我省参加北京残奥会的获奖运动员、教练员及有功单位进行表彰。
23日 △省委省政府举行春节团拜会。
省委书记赵乐际主持、省长袁纯清讲话。
△中共中央宣传部组织的由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等中央媒体的20名记者组成的慰问采访团正式启程,分赴我省地震重灾区汉中市宁强、略阳、勉县等地开展慰问采访活动。
省委宣传部也同时组织陕西日报、陕西人民广播电台、陕西电视台三家省级主流媒体的4名记者随团参加慰问采访活动。
△省长袁纯清来到省信访局,代表省委、省政府向全省广大信访干部职工致以新春的祝福。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乐际到省广播电视中心,看望慰问一线新闻工作者,向全省广播电视系统和宣传文化战线的广大干部职工致以新春的问候。
△省委办公厅召开迎新春音乐会,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魏民洲出席会议并讲话。
24日 △省委常委、省军区政委夏龙祥参加省军区机关春节团拜会并致词。
△省政协副主席李进权等一行来到省博爱医院,看望慰问医务工作者和正在接受康复治疗的患者,并送上慰问金和慰问品,致以新春的问候和祝福。
25日 △省委书记赵乐际向全省人民致春节祝辞。
2009年2月1日 △副省长朱静芝来到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知识产权局,看望慰问干部职工。
2日 △省长袁纯清主持召开省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研究并原则通过了《陕西省渭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卫生改革发展的若干实施意见》、《陕西省治理公路超限运输办法》等事项。
2——4日 △国家防总工作组一行在我省查看旱情,调研指导抗旱工作,并对我省做好抗旱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3日 △省长袁纯清在西安火车北客站建设工地调研。
△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提案交办会在西安举行。
△全省组织部长会议在西安召开,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李锦斌出席大会并作工作报告。
△副省长姚引良主持召开省级农口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会议,传达学习回良玉副总理在《陕西值班信息——陕西省当前旱情和抗旱工作情况》上的重要批示,安排部署以抗旱为中心的春季农业生产工作。
△副省长景俊海先后来到省道教协会、省伊斯兰教协会、省天主教爱国会、省天主教教务委员会、省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省基督教协会、省佛教协会,看望慰问宗教界人士。
△省安委办发出通知,要求做好重点行业企业节后复产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复产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4日 △省长袁纯清在咸阳调研工业发展问题。
△省物价局出台价格政策措施,从七大方面拉动内需,引导合理投资、消费,促进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确保全省经济平稳增长。
△全省文物局长会议在西安举行,副省长景俊海出席并讲话。
△省委在西安召开全省组织工作座谈会。
4——5日 △中国共产党陕西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在西安召开。
省委书记赵乐际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5日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省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赵正永主持召开灾后重建工作汇报会,听取了省发改委、省监察厅和宁强、略阳、勉县、陈仓4个重灾县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召开2009年度工作会议,总结去年全省教育工作,研究部署2009年教育工作。
△省年度目标责任第一考核组在西安召开西安市2008年度工作报告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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