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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协商会议分组研讨主持词

时间:2014-11-03 02:21

中国共产党90年来的光辉历程 资料 手抄报 急用 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

1921年 7月23日 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上海举行。

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党纲》,确定党的名称为“中国共产党”。

1925年 10月10日 美洲洪门在美国旧金山召开恳亲大会。

会议决定以洪门致公堂为基础,组织华侨政党,并定名为中国致公党(简称致公党),通过了《中国致公党党纲》。

1928年 3月 在上海一家外国人开办的旅馆召开中华革命党成立大会,谭平山主持会议,宣告中华革命党成立(又称为“第三党”)。

6月,谭平山在上海召集中华革命党负责人会议,通过了《中华革命党宣言草案》。

1930年 8月9日 邓演达在上海召开第一次全国干部会议,将中华革命党改组为中国国民党临时行动委员会(简称临时行动委员会,1935年11月10日改称中华民族解放行动委员会,即中国农工民主党前身)。

会议通过了政治纲领《我们的政治主张》,选举邓演达任中央干部会总干事。

1935年 8月1日 中国共产党发表《为抗日救国告全体同胞书》(即《八一宣言》),号召团结起来,停止内战,抗日救国,组织全国统一的国防政府和统一的抗日联军。

12月17日―25日 中共中央在陕西瓦窑堡召开政治局会议。

会议批评了认为民族资产阶级不可能和中国工人、农民建立联合抗日的错误观点,克服“左”倾关门主义,制定了共产党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正确策略路线。

1936年 5月31日―6月1日 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后改名为中国人民救国会)在上海召开成立大会,选举宋庆龄、何香凝、马相伯、沈钧儒、邹韬奋等四十余人为执行委员。

12月12日 张学良、杨虎城发动“西安事变”。

中国共产党确定了团结抗日、和平解决的方针,并派出谈判代表。

“西安事变”的和平解决,成为国内战争走向抗日民族解放战争的转折点。

1939年 10月4日 在《〈共产党人〉发刊词》中指出:十八年的经验,已使我们懂得:统一战线,武装斗争,党的建设,是中国共产党在中国革命中战胜敌人的三个法宝,三个主要的法宝。

1940年 1月9日 在陕甘宁边区文化协会第一次代表大会上作了《新民主主义的政治与新民主主义的文化》的讲演(2月20日在延安《解放》第九十八、九十九期合刊登载,题目改为《新民主主义论》),明确提出“我们要建立一个新中国”,系统阐述了新民主主义的政治、新民主主义的经济、新民主主义的文化,分析了新三民主义和旧三民主义的区别。

1941年 3月19日 中国民主政团同盟成立大会在重庆上清寺特园秘密召开。

大会推举黄炎培为中央委员会主席。

1944年 9月19日 中国民主政团同盟在重庆召开全国代表会议,决定取消团体会员制,盟员一律以个人名义参加,盟组织改称中国民主同盟(简称民盟)。

会议选举张澜、沈1941钧儒、章伯钧、罗隆基、黄炎培、朱蕴山、潘大逵等33人为中央委员,张澜为主席。

1945年 4月23日―6月11日 中共七大在延安召开。

在大会作了《论联合政府》的政治报告,周恩来作了《论统一战线》的发言。

大会制定了党的路线,即“放手发动群众,壮大人民力量,在我党的领导下,打败日本侵略者,解放全国人民,建立一个新民主主义的中国。

” 7月1日 应、周恩来之邀,褚辅成、黄炎培、左舜生、章伯钧、冷、傅斯年六参政员飞抵延安。

经商谈,与中共达成了向国民党政府提出停止国民大会和重新召开政治会议两项建议。

9月2日 日本在投降书上签字,抗日战争以中国的胜利而结束。

9月3日 “民主科学座谈会”成员在重庆集会,纪念抗日战争和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伟大胜利。

会上决定将座谈会改名为“九三座谈会”(后改称为九三学社)。

10月28日 三民主义同志联合会(简称民联)在重庆上清寺特园宣布成立,选举谭平山、陈铭枢、杨杰、柳亚子、朱蕴山、王昆仑、郭春涛七人为常务干事。

12月16日 民主建国会(简称民建)在重庆召开成立大会,选举黄炎培、胡厥文、章乃器等37人为理事,彭一湖等19人为监事。

12月30日 中国民主促进会(简称民进)在上海召开第一次会员大会,宣告民进正式成立。

大会推举马叙伦、王绍鏊、许广平为常务理事。

1946年 4月14日 李济深、何香凝、蔡廷锴等人在广州秘密成立中国民主促进会,后改名为中国国民党民主促进会(简称民促),李济深当选为理事会主席。

6月,在香港正式对外公布。

5月4日 九三学社在重庆召开成立大会,选举许德珩、褚辅成、税西恒、潘菽、涂长望、黄国璋等16人为理事,梁希、卢于道、黎锦熙等8人为监事。

6月23日 上海人民团体联合会在上海北站召开反对内战、反对美国干涉中国内政大会,并欢送各界人民代表赴南京请愿。

请愿团到达南京下关车站时,遭国民党特务围攻殴打,马叙伦、阎宝航、雷洁琼等多人受伤,造成“下关惨案”。

7月11月 民盟中央委员、云南支部负责人李公朴在昆明被国民党特务暗杀。

15日,民盟中央委员、云南支部宣传委员闻一多在参加李公朴追悼大会和记者招待会回家途中,又遭国民党特务杀害,造成“李闻惨案”。

1947年 2月3日 中华民族解放行动委员会在上海召开第四次干部会议,决定改名为中国农工民主党(简称农工党),并推举章伯钧为主席,彭泽民为监察委员会主席。

5月 致公党在香港举行第三次代表大会,一致通过决议加入以中共为领导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

会议选举李济深为中央主席,陈其尤为副主席。

11月12日 台湾爱国民主人士在香港发起成立台湾民主自治同盟(简称台盟),推举谢雪红、杨克煌、苏新等为总部负责人。

11月12日―1948年1月1日 中国国民党民主派第一次联合代表大会在香港召开,大会决定成立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简称民革),推举宋庆龄为名誉主席,李济深为主席,柳亚子为监察委员会主任。

1948年 4月30日 中共中央发布纪念“五一”劳动节口号,号召“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社会贤达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实现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

” 5月1日 致电李济深、沈钧儒,提出先行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由民革、民盟与中共共策进行。

2日、7日,中共中央又连续发出邀请各民主党派代表到解放区协商召开新政协的信函。

5月5日 李济深、何香凝、沈钧儒、章伯钧、马叙伦、王绍鏊、陈其尤、彭泽民、李章达、蔡廷锴、谭平山、郭沫若等联合致电并通电国内外,表示响应中共“五一口号”。

此后,各民主党派陆续发表通电、宣言,热烈响应。

6月4日 在香港的各界民主人士冯裕芳、柳亚子、茅盾、章乃器、朱蕴山、胡愈之、邓初民、侯外庐、陈其瑗等125人联名发表声明,表示响应中共“五一”号召,促成新政协早日召开,进而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以争取民主和平之实现。

6月13日 中共中央电示中共上海局、华南分局并告潘汉年,关于召开新政治协商会议的时间、地点、召集人、代表名额以及人民代表会议何时召集及如何召集等事项,请征询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社会贤达人士的意见。

7月31日 冯玉祥自美国启程,准备回国参加新政协。

9月1日,他搭乘的苏联“胜利号”轮船在横渡黑海途中失事,不幸罹难。

夫人李德全于10月下旬带着冯先生的骨灰经苏联回到祖国东北,参加新政协筹备工作。

8月1日 电复李济深、何香凝、沈钧儒、章伯钧、马叙伦、王绍鏊、陈其尤、彭泽民、李章达、蔡廷锴、谭平山、郭沫若,希望他们共同研讨新政治协商会议的时间、地点、何人召集、参加会议者的范围以及会议应讨论的问题等。

8月初 中共中央派钱之光前往香港,同中共在香港的负责人方方、章汉夫、潘汉年、连贯、夏衍等,一同接送在香港的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进入解放区参加筹备新政协。

从8月起,各民主党派、无党派和华侨的代表人士,应中共中央邀请,从全国各地及海外陆续进入解放区。

接待民主人士的地点主要有两个,一是中共东北局所在地哈尔滨,一是中共中央统战部所在地河北省平山县李家庄。

9月29日 第一批由香港北上的民主党派领导人沈钧儒、谭平山、章伯钧、蔡廷锴四人到达哈尔滨。

自8月起,已到达河北平山县李家庄的民主人士有符定一、吴晗、刘清扬、周建人及吴羹梅的代表何惧等。

10月3日 、朱德、周恩来致电慰问到达哈尔滨的民主人士沈钧儒、谭平山、章伯钧、蔡廷锴。

10月8日 中共中央将《关于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诸间题》草案电发中共东北局高岗、李富春,并请他们就其中诸项问题,约集已在哈尔滨的沈钧儒、谭平山、章伯钧、蔡廷锴、王绍鏊、高崇民、朱学范七人商榷。

10月21日 中共东北局负责人高岗、李富春约集在哈尔滨的民主人士沈钧儒、谭平山、章伯钧、蔡廷锴、王绍鏊、高崇民、朱学范、李德全等就《关于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诸问题》草案举行第一次座谈。

23日又举行第二次座谈。

10月30日 中共中央致电中共华南分局并转送讨论修改的《关于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诸问题》,电示华南分局即抄送李济深、何香凝、周新民、马叙伦、陈其尤、李章达、沈志远、彭泽民、章乃器、孙起孟、郭沫若等,由潘汉年、连贯分别征询他们的意见。

11月25日 高岗、李富春代表中共中央与在哈尔滨的各党派民主人士沈钧儒、谭平山、章伯钧、蔡廷锴、王绍鏊、朱学范、高崇民、李德全等,对《关于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诸间题》,就新政协筹备会者、新政协参加者、新政协专门委员会者等问题达成了共同协议。

12月26日 李济深、茅盾、朱蕴山、章乃器、彭泽民、邓初民、柳亚子、马寅初、洪深、翦伯赞、施复亮、梅龚彬、孙起孟、吴茂荪等30余位民主人士启程北上。

1949年1月7日抵达大连,10日到达沈阳,受到中共及各界人士的热烈欢迎。

12月30日 为新华社撰写的《将革命进行到底》新年献词发表,文章揭露了美蒋勾结玩弄假和谈的阴谋,表达了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将革命进行到底的决心。

1949年 1月7日 在河北省平山县李家庄的民主人士符定一、周建人、韩兆鹗、翦伯赞、刘清扬、楚图南、田汉、胡愈之、沈兹九、严信民、杨刚、宦乡、吴晗、张曼筠、周颖、何惧等19人,联名致电在哈尔滨的民主人士李济深、沈钧儒、章伯钧、马叙伦、王绍鏊、陈其尤、彭泽民、沙千里、蔡廷锴、谭平山、郭沫若、章乃器、朱学范、李德全、茅盾等人,揭露国民党战犯求和的实质。

1月15日 在河北省平山县李家庄的民主人士对1月14日发表的《关于时局的声明》进行热烈的讨论,决定共同起草一个支持毛主席八项条件的声明。

16日,他们联名致电在哈尔滨的民主人士,在哈尔滨的民主人士当日回电,纷纷表示拥护主席的八项条件声明。

1月20日 华北人民政府和中共华北局在平山县李家庄举行盛大欢迎会,欢迎由国民党统治区和海外到华北解放区的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的代表和无党派民主人士及上海工人代表。

1月21日 、周恩来致电宋庆龄:至祈先生命驾北来,参加此一人民历史伟大的事业。

1月22日 到达解放区的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的代表人物及无党派民主人士李济深、沈钧儒、马叙伦、郭沫若、谭平山等55人发表题为《我们对时局的意见》的声明,认为发表的对时局的声明是“真正的人民民主和平的八项条件”,“我们是彻底支持的”。

此后几日,各民主党派纷纷发表宣言,表示拥护。

1月25日 在河北省平山县李家庄的民主人士召开时事座谈会。

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李维汉在会上讲话,分析了美帝国主义和国民党政府“和平攻势”的实质,对民主党派和民主人士发表对时局的声明,坚决拥护主席提出的八项条件的政治态度,表示欢迎。

1月26日 中共东北局、东北政务委员会、人民解放军东北军区以及东北各界人民代表举行盛大欢迎会,热烈欢迎为参加新政协而先后到达东北解放区的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以及无党派民主人士。

2月1日 到达解放区的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的代表人物李济深、沈钧儒、马叙伦、郭沫若等56人,致电主席和朱德总司令,庆祝人民解放战争的伟大胜利。

2月2日 主席、朱德总司令电复李济深、沈钧儒、马叙伦、郭沫若等56位民主人士。

电文中说,此次人民解放战争之所以胜利,是由于全国人民不畏强梁,团结奋斗,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一致奋起,相与协力,从而使人民解放军获得各方面的援助,使人民的敌人完全陷于孤立。

2月25日 先后自国民党统治区抵达东北解放区的民主人士李济深、沈钧儒、马叙伦、郭沫若等一行35人,由陕甘边宁区政府主席林伯渠、东北行政委员会副主席高崇民陪同,乘“天津解放号”专列于中午12时由沈阳抵达北平。

林彪、罗荣桓、聂荣臻、董必武、薄一波、叶剑英、彭真、张奚若、胡愈之、周建人、费孝通等百余人到车站迎接。

2月26日 中国人民解放军平津前线司令部、北平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北平市人民政府、中国共产党北平市委员会在中南海怀仁堂举行盛大大会,热烈欢迎由东北、天津、李家庄来平及留平的各方民主人士、各团体的代表,与会宾主共410人。

大会由叶剑英主持,林彪、彭真致欢迎辞。

李济深、沈钧儒、马叙伦、郭沫若、谭平山、李德全、章伯钧、周建人、朱学范、朱俊欣、章乃器、张奚若、许德珩等14人发表演说,表示坚决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贯彻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人民民主革命。

3月5日―13日 中共七届二中全会在河北省平山县西柏坡村举行。

提出中国共产党的工作重心开始由乡村转移到城市,全党必须用极大的努力去学会管理城市和建设城市,要求全党同志做到“两个务必”。

全会批准了由中国共产党发起,并协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及无党派民主人士,召开没有反动分子参加的新的政治协商会议及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建议。

3月25日 、朱德、刘少奇、周恩来、任弼时五位书记,率中共中央机关离开中国共产党最后一个农村指挥所――西柏坡,25日凌晨6时抵达北平。

在平的工人、农民、青年、妇女等各界代表、各党政军机关负责同志及各民主党派负责人、无党派民主人士前往西苑机场欢迎。

接着举行盛大的阅兵式,主席和朱德总司令乘车检阅部队。

4月22日 民主人士赴东北参观团组成,成员包括民主党派、华侨、文化、产业各方面人士及解放区农民代表与回族代表等共59人。

代表团在47天时间内参观了沈阳、长春、哈尔滨等东北十大城市。

6月8日参观团回到北平。

6月14日 民主人士赴东北参观团致函,陈述参观感想:向来被人看作一盘散沙的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和主席领导之下,现在已经组织成并教育成钢铁一样的坚强的集体了。

这样坚强的集体,在中国历史上是空前的。

6月15日 新政协筹备会在北平正式成立。

新政协筹备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北平中南海勤政殿开幕。

参加会议的有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及人民团体等23个单位,共134人。

6月16日 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中南海勤政殿继续举行,到会者124人。

当晚,新政协筹备会常务委员会在中南海勤政殿举行第一次会议。

到会委员19人,周恩来主持会议。

会议通过了新政协筹备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等领导机构人选,通过了《各单位代表参加小组的办法》、《关于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全体会议执行表决具体办法》等。

6月19日 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继续在中南海勤政殿举行。

到会者126人,周恩来任执行主席。

会上,李维汉代表第一小组作了《关于参加新政协会议的单位及其代表名额的规定(草案)》的说明,并通过了这个规定。

致函宋庆龄,并特派邓颖超趋前致候,专诚欢迎先生北上。

6月24日 中国民主同盟领导人张澜、史良、罗隆基、郭春涛、王葆真等由上海抵达北平,参加新政协筹备工作。

中共中央代表林伯渠、董必武、李维汉及在平民主人士李济深、沈钧儒、郭沫若、章伯钧、谭平山、彭泽民等15人到车站迎接。

6月30日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创建28周年,发表了《论人民民主专政》。

总结了我国民主革命的经验,分析批评了在建立人民政权问题上的各种糊涂观念和错误思想,阐明了新中国的国家政权性质及对内对外的方针。

7月4日 新政协筹备会第六小组举行成立会。

会上拟定了国旗、国徽、国歌方案的征求条例,并设立了国旗、国徽图案初选委员会及国歌词谱初选委员会。

会议还决定公开发布征求国旗、国徽图案和国歌词谱启事。

8月1日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建国会、无党派民主人士、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人民救国会、三民主义同志联合会、中国国民党民主促进会、中国致公党,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二十周年纪念日,联名致电中共中央庆贺,并表示向中共与解放军学习,加强团结,促进统一。

8月14日―9月16日 先后写了《丢掉幻想,准备斗争》、《别了,司徒雷登》、《为什么要讨论白皮书》、《“友谊”,还是侵略

》、《唯心历史观的破产》五篇评论,就美国国务院发表的《美国与中国的关系》白皮书,揭露美国对华政策的帝国主义性质。

李济深、李德全、沈钧儒、马叙伦、彭泽民、许德珩、胡愈之、谭平山、蔡廷锴、陈其尤等先后发表讲话,指斥《美国与中国的关系》白皮书,揭露其破坏中国人民民主革命的阴谋。

8月26、27日 新政协筹备会常委会在中南海勤政殿举行第四次会议,出席会议的委员16人,列席6人,周恩来主持会议。

会议讨论新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代表名单(草案)、新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草案),修改并基本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草案)》。

8月28日 下午4时,在邓颖超、廖梦醒的陪同下,宋庆龄由上海抵达北平。

、朱德、周恩来、林伯渠、董必武、李济深、何香凝、沈钧儒、郭沫若等59人前往车站欢迎。

8月29日―31日 新政协筹备会分别正式通知各党派、各团体、各区域、人民解放军各单位及特别邀请参加人民政协会议的代表,于9月10日前抵平。

9月1日 冯玉祥先生遇难周年祭日追悼会在北平举行。

李济深、宋庆龄、周恩来、沈钧儒、张澜、何香凝、郭沫若等600余人参加。

、朱德及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送了花圈和挽联。

9月7日 周恩来在北京饭店向参加新政协的代表作了《中国人民政协几个问题》的报告,主要讲了三个问题:关于参加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单位及其代表名额和人选问题、关于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草案、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草案。

9月16日 下午7时,新政协筹备会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在中南海勤政殿举行。

出席19人,会议主席周恩来。

会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修改(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组织法(草案)》和《共同纲领(草案)》,国旗、国徽方案和宣言移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体会议主席团决定。

9月17日 下午2时,新政协筹备会常委会举行第七次会议,出席19人。

会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主席团名单(草案)》。

下午3时,在中南海勤政殿举行新政协筹备会第二次全体会议。

出席126人,会议主席周恩来。

会议批准常务委员会的筹备工作报告,基本通过常委会所提出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草案)》,授权常委会提交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提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开幕日期授权常委会决定并召集之,通过常委会所提出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主席团及秘书长名单》,并正式决定将新的政治协商会议定名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9月19日 中国人民政协代表、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央执行委员杨杰在香港被国民党反动特务暗杀。

9月20日 人民政协筹备会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在中南海勤政殿举行。

会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议事日程,并修改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议事规则(草案)。

9月21日―30日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中南海怀仁堂隆重举行。

出席开幕式的各党派团体的代表662人,被邀来宾300人。

大会由、朱德、李济深、沈钧儒、郭沫若担任执行主席。

各民主党派、各社会团体、无党派民主人士以及其他参加新政协的人士进行了大会发言。

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选举产生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副主席和中央人民政府委员和国务院组成人员,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纪年、国歌、国旗等。

10月1日 下午3时,在北京天安门广场举行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典礼,参加者30万人。

主席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

朱德总司令在举行阅兵式时宣读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命令。

伟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光荣诞生

中国简介

中国(China),位于东亚,是一个以文明为主体、中华文化础,以汉族为主要民族的统一多民族国家,通用汉语。

中国疆域内的各个民族统称为中华民族,龙是中华民族的象征。

  中国是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有着悠久的历史,距今约5000年前,以中原地区为中心开始出现聚落组织进而成国家和朝代,后历经多次演变和朝代更迭,持续时间较长的朝代有夏、商、周、汉、晋、唐、宋、元、明、清等。

20世纪初辛亥革命后,中国的君主政体退出历史舞台,取而代之的是共和政体。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中国大陆建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

中国有着多彩的民俗文化,传统艺术形式有诗词、戏曲、书法和国画等,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中秋、重阳等是中国重要的传统节日。

  中国,又以“华夏”、“中华”、“中夏”、“诸夏”、“诸华”、“神州”等的代称出现。

“夏”,在商、周以前有夏;“华”,是指华丽、兴旺;也有说上古华、夏同音,本一字。

“中国有礼仪之大,故称夏;有服章之美,谓之华。

”华是指汉服,夏指行周礼的大国,而“华夏”的意思就是“身穿华裳的礼仪之邦”。

而汉语中的“中国”一词,最早指天下的“中心”——黄河流域黄河中下游的中原河洛地带,中国以外称为四夷。

古中国直辖地区为汉地,其周围四夷均为臣属之地,所谓“天子有道,守在四夷”。

中国是居天地之中者曰中国,四夷是居天地之偏者。

汉代始建蛮夷邱,并促成汉文化圈,南北朝建“四夷馆”。

明朝四夷馆,内分八馆,曰鞑靼、女真、西番、西天、回回、百夷、高昌、缅甸等等。

自清朝统治中国以来,中国作为东亚文化宗主的局势渐渐被打破了。

如何规范办理交办事项

总体要求:办文、办会、办事的总体要求就是“快、准、细、严、实”五个字。

快,就是要快行动,要快说、快干、快完,讲求效率,要有时效性,说了算,定了干,看轻重缓急,谋先后主次,要有预见性,时时想在先,事事干在前。

准,就是要准到位,要准确及时,讲求筹划,对上路子,吃透上面精神,摸清领导意图,准确传达指示,正确处理事项。

细,就是要细到家,要细致、细腻、细心,讲求质量,有明察秋毫的眼力,有解剖麻雀的手力,统筹谋划,深入考虑,全面权衡。

严,就是要严要求,要严格、严谨、严密,讲求态度,一丝不苟,坚持严格管理,做到职责明确、制度健全、工作有序。

实,就是要实打实,要实心、实意、实干,讲求末端,一抓到底。

实,包涵了方方面面,思想求实、作风务实、学习扎实、工作落实、生活朴实、身体结实等。

第一部分 规范办文办文主要是围绕文书、文件、文字材料3个方面开展工作。

这3方面的工作又可以分为3项事务。

第一项就是文字工作:主要指文书、文件、信函和新闻稿件的撰写工作,以及领导同志需要的各种文字材料的准备和起草工作。

第二项就是文书处理和档案工作:主要指文书文件办理方面的工作,包括文书的打印、制作,收发、运转、传递工作,立卷、归档工作。

第三项就是围绕文书文件要办理的事务。

主要指因文书文件产生的、而且需要文秘部门承办的事务。

比如一份文件要迅速复制多份下发,有的文书要发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及时登录电子政务网络下载或上传有关文件。

一、发文办理1.起草:县委办公室公文的起草实行主任负责,办公室和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

对综合性公文,由办公室主任或分管副主任负责,办公室和有关部门共同起草;对方面性公文,由办公室分管副主任负责,有关部门起草;对县委常委会,县委、县政府联席会议产生的《会议纪要》、《批复》等文件,由办公室主任或分管副主任负责,办公室和有关部门共同起草。

以县委、县政府或县委办、县政府办联合制发的公文,属于办公室直接起草的,由县委办、政府办安排人员共同起草;属于县委部门或群团组织起草需要审核的,由县委办审核后,再送县政府办审核;属于政府部门起草需要审核的,由县政府办审核后,再由县委办审核。

2.审签:县委办公室各类公文须经主任审核后,方可送有关领导审签。

以县委名义制发的公文须经县委分管领导审签后,再送县委主要领导签发;县委、县政府联合制发的公文,须经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审签后,再送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签发;以县委办或县委办、县政府办名义制发的公文,由主任审核,县委分管领导或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签发,必要时送县委或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审签。

公文须经领导签发后方可挂号印制,需要及时发出的紧急公文,如果签发领导不在,可由办公室主任或者副主任请示签发领导,授权审核后挂号印制。

3.登记、印制、盖章:领导审签后的公文,属办公室负责起草的由承办秘书校核,属于部门负责起草的由部门校核,经校核无误后,打印文件清样,交由办公室收发员审查和格式把关后,方可登记挂号,交付印制。

印制的文件须经办公室相关文秘人员和印章管理人员再次进行认真校核把关,分管副主任审核确定无误后方可加盖印章。

4.分送:办公室公文的分送范围由收发员根据公文所规定的发送范围拟定,经分管副主任审定后安排分送。

公文应严格按照规定范围分送,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到位,并实行签字制度,紧急公文在规定时限内送出,普发的一般性公文在2个工作日内送出。

分送后剩余公文交收发员保存。

办公室产生的所有非密级公文加盖印章后,都必须由政务专网文档管理人员负责在电子政务专网上同步发送,并督促收文单位及时签收。

5.领导讲话、工作汇报等其它材料的起草、审定参照上述规范办理。

注:按照两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办文办会办事程序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公文处理规定,按照行文关系和职权范围行文。

属部门职权范围事项,由部门自行发文,不得要求县委、县政府或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发文。

牵涉多个部门的,由主要部门牵头协商,协商一致后由部门联合发文。

需经县委、县政府审批的事项,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后,可由部门行文,文中应当注明经县委、县政府同意。

乡镇、部门因工作原因需以县委、县政府、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文件,按业务归口由各责任乡镇或部门按公文规范要求负责拟稿,并提供相关文件原件或复印件作为发文依据,稿面应附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发文稿纸,并按要求填写文件标题、主送、抄报抄送单位、附件、拟文时间、缓急和密级等内容,签署拟稿人姓名,送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核稿后呈相关领导签发。

二、来文处理遵照《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规定执行,实行限时办结制。

1.签收:收发员(或文书)在收到公文核对清楚后,在对方的送文登记簿上签字(或在电子文档签收清单中签收)。

签收中如发现收文份数不符或其它问题的,要及时向发文机关查询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2.拆封:公文由收发员(或文书)拆封,其他人员未经安排不得擅自拆封。

标明领导“亲收”的公文、信函,直接送交领导本人,不得拆封。

3.登记:收发员(或文书)要设立专门的收文登记簿,对上级机关公文按收文的登记范围和收文处理的内容要求,逐件进行登记,有条件的填写《文件处理意见单》,送分管政务工作的领导处理;对下级机关送来的周知性文件材料,直接送分管政务工作的领导处理。

收发员收到公文后要分类立卷及时送阅,紧急公文要单卷及时送阅,非紧急性公文须在1个工作日内送阅。

4.拟办:负责收文处理的领导在接到收发员送来的文件后,应视公文的内容和性质,按照业务分工提出明确具体的拟办意见,处理公文要分清急缓先后,急件、特急件随到随办,一般来文要在1个工作日内提出拟办意见。

5.传阅:收发员(或文书)要随时掌握领导活动情况,及时送阅文件,紧急重要的文件应及时提醒领导阅示。

6.交办:收发员(或文书)要对领导批示进行认真登记。

对需要转交有关部门或人员承办的文件,登记后及时送有关部门或人员阅办,并由签收人员签字。

7.催办:领导批转有关部门或人员办理的文件、电报或其他事项,要适时催办督办,督促承办部门或及时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向有关领导汇报。

8.归档:办结的文电要注明办结时间,并及时整理入柜,次年3月底前立卷归档。

注:通过机要密码通信系统接收的各类明密电报,收发员(或文书)要严格收文办理程序,根据情况严格控制阅读范围,办结后及时归档或送回原收文单位。

通过政务专网接收的各类文件电报,收发员要定时查看,当遇政务专网故障时,要及时和上级部门衔接,避免出现遗漏。

今后,正常上班时间通过政务专网发送的各类文电,两办将不再进行电话催收。

三、公文处理中需要注意的几点事项发文办理主要是把好“五关”:政治关、政策关、事实关、格式关、语言关。

1.把好政治关。

公文是有规范体式和法定效力的,不能出现政治错误。

①不能违反或不符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②公文里面如果出现领导,不能出现姓名、职务、排序上的错误。

③注意公文涉及到的权限的问题。

比如说我们发一个通知,这里面要求县级领导出席培训班并发表讲话,这是部门安排权限的问题。

领导看了这个通知,他就问谁定的

我怎么不知道

里面有权限的问题就不是简单的问题了,这也是政治。

2.把好政策关。

政策必须前后一致,左右一致,需要调整的,必须说明前一条是需要废弃的,保持政策的一致性。

3.把好事实关。

事实包括数字、引文、人名、地名,还有公文涉及的一些事情的事实,都必须要把好关,不能出任何差错。

4.把好格式关。

公文的格式是规范的,有统一的规定,要严格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来处理。

①文种不能混用,请示就是请示,报告就是报告。

不能叫请示报告,不能把请示写成报告。

②上行文主送机关必须是一个。

比如我报一个请示,只能给分管这项工作的领导报一份请示,不能每一个领导都送,那就会出问题。

有什么问题呢

就是不同领导的批示可能不一致,最后执行谁的

造成了领导之间的不协调,给上级机关造成了矛盾,最后你自己无所适从,哪个领导的指示你能不执行

不能说合我意的执行,不合我意的不执行。

③发文日期必须是最后一位领导签发的日期,不是我们在起草公文的时候就把日期写上了。

格式里面有很多要求,我讲的这3点都是比较容易出问题的地方,请大家把握好。

5.把好语言关。

公文语言要求准确、简洁,不啰嗦,这一点在公文起草时候大家要注意,把握好这一点。

要注意用词规范,比如说截止、截至,后面的截至是及物动词,截止是不及物动词,比如截至到某月某日,这比较准确的,截止某月某日是不对的。

还有制订(言丁的订)、制定(确定的定)也是有区别的,前一个制订是在制订方案、制订计划方面的用的比较多,后一个制定主要是用在法律规章方面。

注:这里,需要强调的是,1.凡是送县委、县政府的公文,均统一由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收发室或机要局签收、分发,原则上不得直接送领导个人或其它科室,未签收、登记的公文,原则上不办理。

2.对越级上报、多头请示、文种混用、体例格式等不规范的;对明显不符合公文处理规则的;对明显不符合国家方针政策的;对已正式答复再次报文又没有新增内容的;对没有与有关部门协商,简单将矛盾上交县委、县政府的来文,一律作退文处理。

对上报公文涉及到相关政策依据的,应在来文后附上相关政策依据原件或复印件,否则作退文处理。

3.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和市驻灵各单位报送县委、县政府的请示件、报告件必须由主要领导签发,注明签发人。

对不符合报送规定的公文不予收文。

4.转乡镇、部门征求意见的公文,原则上2个工作日内返回意见,重要公文1个工作日内返回意见。

意见返回后如有不同意见,由分管领导召开相关乡镇、部门领导协调会,由会议作出办理意见。

第二部分 规范办会所谓办会,就是承办会议事务性的工作。

文秘人员办会能力的强弱,直接关系到会议效果,关系到领导的意图能否得到圆满实现。

会议一词有两种含义,一是指有组织有领导的商议事情的集会,比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党委会、厂长办公室等;二是指一种经常商议并处理重要事务的常设机构或组织,比如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等。

我们这里讲的是指前一种。

它至少包含四个要素,即有组织、有领导、商议事情、集会,四个要素缺一不可。

一、会议的类型会议的类型繁多。

从会议的性质看,有党的会议、行政会议。

从会议规模看,有大型会议、中型会议、小型会议。

从会议议题看,有综合性会议、专业性会议、专题性会议。

从会议的形式看,有例会、临时性会议、电视电话会议,还有多种多样的现场会。

从会议的功用看,有商讨、决策性会议,如常委会、党委会、办公会等;有部署工作性会议,如党委扩大会议;有交流表彰性会议,如经验交流会等;有报告、动员性会议,如传达贯彻上级会议精神的报告会、先进单位和个人事迹汇报会等;有调查研究性会议,如就某些问题所举行的汇报会、座谈会和研讨会等;有选举性会议,如党代会、人代会等。

二、会务工作会议从筹备到善后,有一系列会议秘书工作(也叫会务工作),会务工作做得好坏,是影响会议质量和会议效果的重要因素。

会务工作包括秘书工作和事务工作两部分,重要会议还包括安全保卫工作。

会务工作一般包括3个步骤,即会前准备、会中服务、会后总结。

1.会前准备工作拟定会议筹备方案。

内容主要包括:会议名称、主办单位、协办单位、时间地点、会议议程、出席领导、参加人员、列席人员、座次安排、安全保卫、文件资料、典型发言、颁奖、经费预算、新闻报道、会场布置、筹备分工等。

‚会议方案审批。

a.县党代会、县委全委会、县委常委会和县委全委(扩大)会、县委常委(扩大)会及县政府全体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委、人大、政府、政协联席会议,由县委办公室或县政府办公室提出会议筹备方案,送县委或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后,呈送县委或县政府主要领导审定。

b.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召开的方面性工作会议或全县性工作会议,主办部门填报《会议审批呈报单》,并附会议筹备方案及相关材料,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提前5天报送县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由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根据申请和县委、县政府总体工作安排,提出会议的初步意见,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审批。

需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和县直各部门、市驻灵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全县性会议,由县委书记或县长审批。

需合并召开的会议,由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统筹安排,呈送有关领导审批。

c.以县委、县政府名义临时召开的各种紧急会议,由县委或县政府分管领导直接报经县委或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责任单位全力以赴承办,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协调督促承办单位认真抓好落实。

ƒ制发会议通知。

通知内容主要包括:会议名称、时间地点、会期、会议内容、参会人员、相关要求等。

通知范围包括:出席领导、列席人员、相关新闻媒体记者。

④文件材料准备。

主要包括:领导讲话、相关文件、主持词等。

⑤会场准备。

根据会议性质在主席台背景处布置党徽或红旗,悬挂会标,摆放花卉,摆放桌椅,清扫卫生。

大型会议印制座席表或摆放桌签,小型会议摆放桌签。

会场内音响、话筒、灯光等设备应提前进行调试,确保使用正常。

会场应于会前两小时准备到位,特殊情况下最迟应于会前半小时准备到位。

⑥食宿安排。

大型会议和有基层代表参加的会议要考虑到住宿和就餐安排。

⑦信访接待及安全保卫。

⑧新闻报道。

根据会议需要,安排县委报道组、电视台、政府网站等派记者和工作人员参加会议,负责新闻报道工作。

⑨人员落实。

准确收集与会人员名单,重点是参会领导名单拟制出席人员报名情况,向有关领导报告。

⑩会议报到和签到。

大型会议,会前半天,在会议食宿接待的宾馆安排人员进行会议报到。

小型会议,会前30分钟,在会场门前签到。

报到(签到)结束后,应及时汇总参会人数,向会议主持人报告。

2.会中服务工作根据会议规模,在会场安排工作人员,负责清点参会人数、会议记录和会场服务,办理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维持会场秩序,确保会议顺利进行。

‚安排服务人员在会场倒水,服务人员着装要整洁,做到庄重大方、规范用语。

ƒ县委常委会等重要会议,安排专人负责会议记录,记录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随意增删、改动,对于一些重要的会议或领导脱稿讲话的会议,需要录音的做好会议录音。

④会议的保密。

对需要收回的会议文件资料,由工作人员负责在会议结束前及时如数收回。

对于涉密的重要会议,凡规定不准记录的会议内容,不得记录,更不得对外泄露涉密内容。

3.会后总结工作会议结束后工作人员检查会场,查看有无遗留物品、资料。

‚对需要产生会议纪要的,由参会工作人员及时整理会议纪要,报领导审定后,按规定范围发放;已录音的会议及时对录音进行整理。

ƒ大型会议结束后,对会议经费进行结算,并按程序报批。

根据会议的不同类型,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可适当减少有关环节。

领导临时召集的会议的会务流程是:根据领导安排—确定会议地点—明确会务要求—梳理参会人员并制作通知单—电话通知—通知会议室管理人员准备会议室—会议组织—会务服务。

三、承办会务的基本要求1.市级领导调研督查全县性活动的各项会务工作,由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负责承办,有关乡镇、部门协办。

市上分管领导调研检查方面性活动或局级以下领导调研督查活动,且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陪同的各项会务工作,由相对应的办公室予以协助和指导,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承办。

2.县党代会、县委全委会、县委常委会和县委全委(扩大)会、县委常委(扩大)会及县政府全体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的各项会务工作,由县委办公室或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承办。

3.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召开的方面性工作会议或全县性工作会议,由业务主管部门牵头承办,负责草拟会议通知、会议材料,提前3天送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审核,并做好会议通知分送、会议签到、会议记录、会议组织等各项会务工作,必要时由县委办公室或县政府办公室予以协助、指导和把关。

4.部门召开系统内部的各类会议,均由部门负责通知,并做好各项会务工作。

5.国家、省、市召开的方面性电视电话会议、视频会议,有县上领导参加的,由县委办公室或县政府办公室负责通知,相关业务部门负责做好会场布置、会议签到、会议组织、会议记录等各项会务工作。

6.全县综合性会议费用由县委办公室或县政府办公室负担,方面性会议费用由相关部门(单位)负担。

四、会议纪律1.单位或个人接到会议(含电视电话会议)通知后,应按通知要求按时参会。

凡明确规定参会人员的,原则上不得请假。

参会人员因外出学习、参加上级会议、考察或因病等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应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履行请假手续,并告知县委办公室或县政府办公室;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安排他人顶替参会;经批准可由其他人顶替的,会后要及时了解会议精神,尽快贯彻落实。

如经请假但会议有特殊要求不得换人的,会后由主办单位向请假人员补发有关会议文件材料。

2.全县性会议需着正装的,由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通知时注明,参会人员自觉遵守。

要切实维护会场秩序,会议期间关闭手机或将其设置为振动、静音状态,并不得接打电话;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会后及时传达会议精神;不得在会场来回走动,随意交头接耳或从事其他与会议无关的活动,严禁随意离开会场或早退。

第三部分 规范办事办事主要指以办公室日常工作为主的事务办理。

文秘工作纷繁复杂,涉及面广,除了“办文、”“办会”以外,其他都可以归于“办事”。

一、办事的特点按政策要求办,遵规守矩,不变通、不走样;按工作程序办,逐级请示报告,有始有终;按职责权限办,不推诿、不争揽,有所为有所不为。

二、办事的基本流程办事有它一般规律,我这里谈的办事三阶段,也是从对办事的一般规律的认识来说的。

(一)办事之前的工作阶段“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

一事当前,必须注意把握好四个重要环节:调查、策划(预案)、协调、请示。

1.调查。

就是调查研究,就是一事当前,我们首先要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背景材料搞清楚。

调查研究必须坚持三项基本原则:客观、全面、深入。

客观,即如实反映客观实际。

全面,即全面地了解情况。

倾听各方意见,“兼听则明”。

深入,即深入群众,联系实际。

2.策划。

就是筹划、谋划办事的方案。

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事情的大小、虚实、时限、规模等因素提出2-3个办事方案。

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最佳方案或者第一方案、第二方案、第三方案,候选方案等。

一般来说,我们在办事之前,至少要有两个甚至两个以上的方案。

设计方案时,要做到周密、严谨、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要预计在办事中可能发生的以及不可预计的问题,假如这些问题一旦发生,我们该怎么办。

3.协调。

就是解决办事中里里外外的矛盾,抹平方方面面的疙瘩,理顺条条块块的关系,使各种关系达到和谐。

协调是一种行为过程,协调工作就是使协调者与被协调者之间或多个被协调者之间和谐统一,步调一致,去完成某项任务,达到某个目标分方式和方法。

协调工作不仅在事前要进行,在办事中仍然要进行。

那么,我为什么在办事前就提出这个协调问题呢

因为,往往一事当前,我们事先进行协调,后来办起事来就顺利很多,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功效。

从某种意义上说,事先的协调比事中的协调更管用,见效更快。

4.请示。

就是把调查的来的情况,提出的方案,协调中遇到的问题,在办事前向领导请示,听取领导的意见,及时调整工作方案,并取得办事的确认权、行动权。

调查、策划、协调、请示这四个环节不是截然分开,也不是一步一步按部就班地进行,它们往往相互交融在一起,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需要我们机动灵活地掌握。

(二)办事期间的工作阶段在办事期间必须抓好四个重要环节:实施、督办、报告(阶段性)、调整(操作方案的调整)。

1.实施。

就是按照最佳方案也是既定方案去实行,去操作,一丝不苟地去办事。

2.督办。

就是催办,就是对所办的事进行查询督促和办理。

做好催办工作,不仅可以提醒承办部门及承办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把事情办完,而且可以使领导及时了解办事的进展情况。

3.阶段性报告。

就是我们在办事还没有完结的时候,向领导报告工作的进度,或者及时向领导报告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这个环节也是很重要的,往往工作方案的进一步调整、工作方式的进一步改进,就是在进行了阶段性报告之后产生的。

4.调整方案。

就是当在办事过程中遇到了或者发生了新的情况、新的问题、新的困难,原来的方案已经不适用了,及时改进方案,使工作方案与新的形势、新的情况、新的问题、新的政策相适应,保证任务顺利完成,事情能够办好。

这四个环节也不是截然分开的,不是一步一步按部就班地进行的,它们往往相互交融在一起,需要我们机动灵活地掌握。

(三)办事之后的工作阶段事情办了,但工作还没完。

我们有的同志往往事情一办完,就撒手不管,这样是很难提高的。

一件事办完后,不管成功与否,都要做好善后工作。

善后也有四个环节:总结、材料、汇报、归档。

就是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相关领导提出意见。

该表扬的表扬,该批评的批评;该作为成功的范例的就作为成功的范例发扬光大,该吸取教训的就吸取教训作为前车之鉴,最后还一定记得存档,以备日后查询。

三、机关日常事务处理规范1.亲朋来访型事务。

问清来访者姓名、单位、与领导的关系或经何人介绍、来访事由等基本情况,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在核实其真实身份的基础上,按照领导意见进行接待办理;未经领导同意,不能允许来访者进入领导办公室。

2.咨询求助型事务。

首先要弄清当事人咨询求助的具体事项,按规定允许公布的,给予热情答复;暂时不宜公布的,委婉作以解释。

对具体情况不了解、要求不现实或不属本质工作权限的,要耐心告知原委,并按照归口办理的原则,介绍其到有关职能部门联系办理。

对求助要求不合理且不听劝告,滞留不走的当事人,在耐心做好说服劝导工作的同时,可请信访、公安及有关部门配合,将其带离机关。

3.商务型事务。

通过查验相关证件、电话查询等方式,辨明真伪,然后汇报领导决定。

4.宣传报道型事务。

弄清其真实身份和意图,对其所属媒体具有一定影响,宣传报道或举办活动确有积极作用的,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对以有偿宣传为手段,追求经济利益的新闻媒体,一律婉言谢绝;对以反面曝光为目的,要求采访有关领导或同有关领导取得联系的,要迅速向领导汇报,根据领导指示,做出相应安排。

5.上级指示型事务。

分别不同情况处理:①来电要求同有关领导取得联系,并确认其身份真实者,应热情答复;对其身份一时无法确认的,让其留下通讯方式,随后立即向有关领导报告,由领导亲自同当事人联系。

②若当事人以上级领导身份来电对本级领导做出指示的,无论其身份真实与否,工作人员都要详细记录,并请其留下通讯方式,随即向有关领导报告。

③接到上级部门或领导交办及会议决定的各类事项后,要及时认真办理,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交办任务,及时反馈办理情况。

遇到自身无法解决的问题或不能按期完成时,要及时上级部门或领导书面报告,说明情况,以免贻误工作。

6.突发型事件。

处理时要注意做到:①工作人员要在最短时间内,详细了解并认真记录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现场状况,当事人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等内容,并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按照领导指示迅速应对。

②对匿名报告,无法辩明真伪的,立即向有关领导报告,并按照领导指示迅速处理。

③对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故、恶性案件等情况紧急,又无法立即同领导取得联系的突发事件,报告分管领导后,可打破一般工作程序,先通知有关部门迅速赶赴事发现场,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待同领导取得联系后再详细汇报说明,根据领导要求,进一步完善落实处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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