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两委联席会和党委扩大会议是一回事吗
两委联席会和党委扩大会议,不是一回事 (1)两委联席会议,一般是指党组织和村民、居民自治机关联合召开的会议,如农村,两委联席会议是指村民委员会(村民自治机关)和党的村支部委员会联合召开会议;在城市基层社区,是指居民委员会和社区党支部委员会。
联席会议一般每周召开一次,若出现重大或急办事项可临时召开,具体会议时间由会议主持人决定席会议由社区党组织书记(村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参加人员为“两委”班子成员,确因工作需要时,可允许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2)党委扩大会议,是指允许不是党委委员的其他部门相关人员参加、列席会议。
这个会议的范大的多了,最高层次的有 中央 政治局 扩大会议,基层的可以有乡镇党委扩大会议,其他的比如企事业单学校等,可能也有党委扩大会议。
以省委常委扩大会议为例,一般的省委常委会议,出席人员就是十几名省委常委,如果有重大事项或特殊事务,可以召开省委常委扩大会议,然后召集不委常委的相关人员参加会议,这就是扩大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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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国民革命时期这时候已是一个马克思主义者,但还不是一个共产党员,这是因为当时中国还没有共产党的组织。
早在一九一九年,陈独秀就同共产国际建立了联系。
一九二〇年,第三国际的精力充沛、富有口才的代表马林前来上海,安排同中国党联系。
不久之后陈独秀就在上海召集了一次会议,几乎同一个时候,在巴黎的一批中国学生也开了会,打算在那里成立一个共产党组织。
如果我们想到中国共产党还不过是个十六岁的少年,那么它的成就实在不能算少了。
除了俄国以外,它是世界上最强大的共产党,也是除了俄国以外,唯一能够自称有一支自己的强大军队的共产党。
又是一个晚上,毛继续他的叙述:“一九二一年五月,我到上海去出席共产党成立大会。
在这个大会的组织上,起领导作用的是陈独秀和李大钊,他们两人都是中国最有才华的知识界领袖。
我在李大钊手下在国立北京大学当图书馆助理员的时候,就迅速地朝着马克思主义的方向发展。
陈独秀对于我在这方面的兴趣也是很有帮助的。
我第二次到上海去的时候,曾经和陈独秀讨论我读过的马克思主义书籍。
陈独秀谈他自己的信仰的那些话,在我一生中可能是关键性的这个时期,对我产生了深刻的印象。
在上海这次有历史竟义的会议上,除了我以外,只有一个湖南人。
其他出席会议的人有张国焘、包惠僧和周佛海。
我们一共有十二个人。
那年十月,共产党的第一个省支部在湖南组织起来了。
我是委员之一。
接着其他省市也建立了党组织。
在上海,党中央委员会包括陈独秀,张国焘[现在四方面军],陈公博[现为国民党官员],施存统[现为南京官员],沈玄庐,李汉俊[一九二七年在武汉被害],李达和李森[后被害]。
在湖北的党员有董必武[现任保安共产党党校校长],许白昊和施洋。
在陕西的党员有高崇裕和一些有名的学生领袖。
在北京是李大钊[后被害]、邓中夏、张国焘[现红军军事委员会副主席],罗章龙、刘仁静[现为托洛茨基派]和其他一些人。
在广州是林伯渠[现任苏维埃政府财政人民委员]、彭湃[一九二七年被害]。
王尽美和邓患铭是山东支部的创始人。
同时,在法国,许多勤工俭学的人也组织了中国共产党,几乎是同国内的组织同时建立起来的。
那里的党的创始人之中有周恩来。
李立三和向警予。
向警予是蔡和森的妻子,唯一的一个女创始人。
罗迈和蔡和森也是法国支部的创始人。
在德国也组织了中国共产党,只是时间稍后一些;党员有高语罕,朱德[现任红军总司令]和张申府[现任清华大学教授]。
在莫斯科,支部的创始人有翟秋白等人。
在日本是周佛海。
到一九二二年五月,湖南党——我那时是书记——已经在矿工、铁路工人、市政职员、印刷工人和政府造币厂工人中组织了二十多个工会。
那年冬天,展开了蓬蓬勃勃的劳工运动。
那时共产党的工作主要集中在学生和工人身上,在农民中间工作做得非常少。
大部分大矿的工人都组织起来了,学生几乎全数组织了起来。
在学生战线和工人战线上,进行了多次的斗争。
一九二二年冬天,湖南省长赵恒惕下令处决两个湖南工人——黄爱和庞人铨,这引起了广泛的反对赵恒惕的宣传运动。
被杀死的两个工人之一黄爱,是右派工人运动的一个领袖,以工业学校学生为基础,是反对我们的。
可是在这次事件以及其他许多斗争中,我们都是支持他们的。
无政府主义者在工会当中也很有势力,这些工会那时候已经组织成为湖南全省劳工会。
但是我们同无政府主义者达成妥协,并且通过协商,防止了他们许多轻率和无益的行动。
我被派到上海去帮助组织反对赵恒惕的运动。
那年[一九二二年]冬天,第二次党代表大会在上海召开,我本想参加,可是忘记了开会的地点,又拽不到任何同志,结果没有能出席。
我回到湖南,大力推动工会的工作。
第二年春天,湖南发生多次罢工,要求增加工资,改善待遇和承认工会。
大部分罢工都是成功的。
五月一日湖南举行了总罢工,这标志着中国工人运动的力量已经达到空前的地步。
一九二三年,共产党第三次代表大会在广州举行,大会作出了有历史意义的决定:参加国民党,和它合作,建立反对北洋军阀的统一战线。
我到上海去,在党中央委员会中工作。
第二年[一九二四年]春天,我前往广州,出席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
三月,我回到上海,在共产党执行局工作的同时,兼任国民党上海执行部的委员。
其他执行委员,有[后任南京政府行政院长的]汪精卫和胡汉民。
我和他们共事,协调共产党和国民党的行动。
那年夏天,黄埔军官学校成立了。
加伦担任该校顾问,其他苏联顾问也从俄国来到。
国共合作开始具有全国革命运动的规模。
那年冬天我回到湖南休养——我在上海生了病。
但在湖南期间,我组织了该省伟大的农民运动的核心。
以前我没有充分认识到农民中间的阶级斗争的程度,但是,在[一九二五年]‘五卅’惨案以后,以及在继之而起的政治活动的巨浪中,湖南农民变得非常富有战斗性。
我离开了我在休养的家,发动了一个把农村组织起来的运动。
在几个月之内,我们就组织了二十多个农会,这引起了地主的仇恨,他们要求把我抓起来。
赵恒惕派军队追捕我,于是我逃到广州。
我到达那里的时候,正逢黄埔学生打败云南军阀杨希闵和广西军阀刘震寰。
广州市和国民党内部弥漫着一片乐观气氛。
孙中山在北京逝世之后,蒋介石被任命为第一军总司令,汪精卫任国民政府主席。
我在广州担任《政治周报》的主编,这是国民党宣传部出版的一个刊物。
后来它在抨击和揭露以戴季陶为首的国民党右派时,起了非常积极的作用。
我还负责训练农民运动组织人员,为此目的,开办了一个讲习所,参加学习的来自二十一个不同省份的代表,包括从内蒙来的学生。
我到广州不久便任国民党宣传部长和中央候补委员。
林祖涵那时是国民党农民部长,另一个共产党员谭平山是工人部长。
我那时文章写得越来越多,在共产党内,我特别负责农民工作。
根据我的研究和我组织湖南农民的经验,我写了两本小册子,一本是《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另一本是《赵恒惕的阶级基础和我们当前的任务》。
陈独秀反对第一本小册子里表示的意见,这本小册子主张在共产党顿导下实行激进的土地政策和大力组织农民。
陈独秀拒绝在党中央机关报刊上发表它。
后来它在广州《农民月刊》和在《中国青年》杂志上刊出了。
第二篇论文在湖南出了小册子。
大致在这个时候,我开始不同意陈独秀的右倾机会主义政策。
我们逐渐地分道扬镳了,虽然我们之间的斗争直到一九二七年才达到高潮。
我继续在广州国民党内工作,大概一直到一九二六年三月蒋介石在那里发动他的第一次政变的时候。
在国民党左右两派达成和解,国共团结得到重申以后,我于一九二六年春天前往上海。
同年五月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在蒋介石主持下召开。
我在上海指导共产党农民部的工作,接着被派到湖南去担任农民运动的视察员。
同时,在国共两党结成统一战线的情况下,一九二六年秋天开始了具有历史意义的北伐。
在湖南我视察了长沙、醴陵、湘潭、衡山、湘乡五个县的农民组织和政治情况,并向中央委员合作了报告,主张在农民运动中采取新的路线。
第二年初春,我到达武汉的时候,各省农民联席会议正在举行。
我出席会议并讨论了我的文章中提出的建议——广泛地重新分配土地。
出席会议的还有彭湃、方志敏等人和约克、沃伦两个俄国共产党员,会议通过了决议,采纳我的主张并提交共产党第五次代表大会考虑。
但是,中央委员会把它否决了。
党的第五次代表大会一九二七年五月在武汉召开的时候,党仍然在陈独秀支配之下。
尽管蒋介石已经发动反革命政变,在上海、南京开始袭击共产党,陈独秀却依旧主张对武汉的国民党妥协退让。
他不顾一切反对,执行小资产阶级右倾机会主义政策。
对于当时党的政策,特别是对农民运动的政策,我非常不满意。
我今天认为,如果当时比较彻底地把农民运动组织起来,把农民武装起来,开展反对地主的阶级斗争,那么,苏维埃就会在全国范围早一些并且有力得多地发展起来。
但是,陈独秀强烈反对。
他不懂得农民在革命中的地位,大大低估了当时农民可能发挥的作用。
结果,在大革命危机前夜举行的第五次代表大会,没有能通过一个适当的土地政纲。
我要求迅速加强农民斗争的主张,甚至没有加以讨论。
因为中央委员会也在陈独秀支配之下,拒绝把我的意见提交大会考虑。
大会给地主下了个定义,说‘有五百亩以上土地的农民’为地主,就没有再讨论土地问题。
以这个定义为基础来开展阶级斗争,是完全不够和不切实际的,它根本投有考虑到中国农村经济的特殊性。
然而,大会以后,还是组织了全国农民协会,我是第一任会长。
到一九二七年春天,尽管共产党对农民运动采取冷淡的态度,而国民党也肯定感到惊慌,湖北、江西、福建,特别是湖南的农民运动已经有了一种惊人的战斗精神。
高级官员和军事将领开始要求镇压农运,他们把农会称作‘痞子会’,认为农会的行动和要求都过火了。
陈独秀把我调出了湖南,认为那里发生的一些情况是我造成的,激烈地反对我的意见。
四月间,反革命运动已经在南京和上海开始,在蒋介石指使下对有组织的工人的大屠杀已经发生。
在广州也采取了同样的措施。
五月二十一日,湖南发生了许克祥的叛乱,许多农民和工人被反动派杀害。
不久以后,在武汉的国民党‘左’派,取消了它和共产党的协议,把共产党员从国民党和政府中‘开除’出去,而这个政府本身很快也就不存在了。
许多共产党领导人这时得到党的命令,要他们离开中国,到俄国去或者到上海和其他安全的地方去。
我奉命前往四川,但我说服陈独秀改派我到湖南去担任省委书记,十天以后,他又命令我立刻回去,指责我组织暴动反对当时在武汉当权的唐生智。
这时,党内情况处于混乱状态。
几乎人人反对陈独秀的领导和他的机会主义路线。
不久之后,武汉的国共合作瓦解,陈独秀也就垮台了。
”
农村老干部补贴政策
第一条:范围 现职部成员、村、社区(居会成员。
第二条:申请退休条件要求 1.现职农村、社区两委干部,工作政绩突出,因病、因公丧失工作能力或因年龄达到老年标准,符合本规定任职工龄及年龄要求,方可申请。
2.现职农村干部担任支部书记连续或累计10年以上或村两委班子成员折算工龄达到10年以上,年龄达到45周岁以上,方可申请退休。
3.现职农村两委干部申请退休,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支部研究同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镇党委研究批准后,方可办理。
4.因工作不力,被党委免职或村民罢免、换届落选、自动离职或因违法犯罪自行解除职务的农村两委干部,不办理退休手续。
5.原在村任职,后调至乡镇、镇直有关部门任职,因改革、改组下岗或被辞退的非现职农村干部,不办理退休手续。
现职机关工作人员在村任职的,不办理农村退休手续。
6.卸任干部经离任审计发现拖欠集体公款数额较大或经济2 混乱,遗留问题较多,致使新班子无法开展工作的,离职后不办理退休手续。
第三条:工龄折算 1.任农村干部职务的工龄折算:现任农村两委干部申请退休以担任支部书记工龄为标准确定,申请人担任非支部书记职务的,按下列折算系数折算成支部书记工龄(任职期间兼任其他职务的,就高折算): (1)担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的,每担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一年,按支部书记工龄1年折算; (2)担任支部副书记、村委副主任或两委成员兼任会计的,每任职一年,按支部书记工龄0.8年折算; (3)担任支部、村委委员的,每任职一年,按支部书记工龄0.6年折算; (4)担任团支部书记、妇代会主任的或被聘任会计、计生主任、村委下属组织非两委成员的,每任职一年,按支部书记工龄0.3年折算; (5)担任村民小组长的,每任职一年,按支部书记工龄0.2年折算。
2.兵役经历的工龄折算:服兵役期满回村任职的,每服满1年兵役,按0.3年折算(退役或因违纪组织责令回村的,兵龄不计工龄)。
第四条 退休待遇 1.累计担任村主要职务(书记或主任)10年以上,未纳入社会养老保险范围,正常离任,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离任3 村干部,享受生活补贴,原则上以每满10年为一个档次,工龄满10年以上的,月工资为现任村支部书记基础工资的80%;20年以上的,月工资为现任支部书记基础工资的90%;30年以上的,月工资为现任支部书记基础工资的100%。
补贴报酬由镇财政和村集体负担。
2.其它农村干部符合退休条件,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年龄达到男满53周岁、女满48周岁,支持村两委工作,积极履行村民义务,可享受下列待遇: (1)折算工龄达到10—12年的,月工资为现职村支部书记基础工资的50%; (2)折算工龄达到13—15年的,月工资为现职村支部书记基础工资的60%。
(3)折算工龄达到16—20年的,月工资为现职村支部书记基础工资的70%; (4)折算工龄达到21—25年的,月工资为现职村支部书记基础工资的80%; (5)折算工龄达到26—30年的,月工资为现职村支部书记基础工资的90%; (6)折算工龄达到30年以上的,月工资为现职村支部书记基础工资的100%; (7)原已办养老保险的,证书由村集体保存,养老金达不到退休待遇标准,由村集体补足差额,超出退休待遇标准,由村集体扣收超额部分。
原未办理养老保险的,一般不再准许办理,确需办理的,经个人申请,村两委联席会议研究,村民会议或村4 民代表会议通过,报经镇党委批准案并批复个人负责比例后方可处理。
未经党委批准,私自购买养老保险的按贪污论处。
(8)办理退休手续后,对不维护大局,不履行村民义务,不支持村两委工作或组织集体越级上访,经支部提议,村两委会议研究,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后,报经党委批准,扣罚年度退休待遇或取消退休资格,收回养老保险。
受党内撤职以上处分的,取消退休资格。
(9)补贴报酬可从村集体收入中解决,集体收入困难的村,镇财政要给予适当补助。
什么是三大一重?
是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
发改委是什么意思
一、入党流程具体步骤如下1、本人向村党支部递交入党书。
2、通过党组织确认为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考察。
3、培养期满,条件成熟准备发展其入党时,必须由本人填写《入党志愿书》。
《入党志愿书》是党组织对申请入党者进行审查的主要依据。
4、要有两名正式党员负责介绍。
入党介绍人可以由申请入党人自己约请,也可由党组织推荐担任。
5、村党支部召开党支部大会讨论该申请人的入党问题并作出决议,并报党委审批。
6、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党委委员或组织委员)审查《入党志愿书》,并同申请人有针对性的谈话,作进一步的考察。
经过委员会集体讨论,审批该申请人入党手续。
7、发展对象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要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
8、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支部应及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并作出决议上报党组织批准。
二、重要步骤:(一)申请人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1、入党申请书2、个人自传3、群团组织推优(28岁以下青年由团组织推优)(二)第一次支委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1、指定两个联系人对其进行培养考察2、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3、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4、个人每半年思想汇报一次5、支部每半年对其考察鉴定一次(三)第二次支委会研究确定发展对象1、分别征求党内党外意见2、公示3、支委会研究确定发展对象4、参加发展对象培训5、政审及征求纪检、计生、信访等部门意见(四)第三次支委会研究吸收预备党员的有关工作1、确定两个入党介绍人2、填写《入党志愿书》3、支委会进行审查并形成政审综合报告4、研究支部大会决议5、研究确定党员大会时间6、上报基层党委预审7、党员大会讨论票决8、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谈话9、县(市、区)委组织员办公室预审10、党委会审查和研究审批(五)第四次支委会研究预备党员转正的有关工作1、组织入党宣誓2、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证》3、参加预备党员培训4、预备党员每季度思想汇报一次5、党支部每季度对其考察鉴定一次6、个人递交转正申请书7、支委会审议并确定召开党员大会时间8、党员大会讨论讨论票决9、党委会审查和研究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