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普通话的由来
广义的普通话至少也有3000年的历史了,狭义的普通话也至少有300年(1728年雍正王朝以北作为官话)的历史了。
普通话的历史根据研究和史料来看普通话的由来最早要追溯到汉民同语的产生,但这只是普通话形成的一个基础,新中国成立后的汉民族共同语才叫普通话,同时也是中华五十六个民族共同的通用语。
中华民族共同语是中华民族内部共同用来交际的语言,是识别一个独立民族的标志之一。
(一)中华民族共同语1. 雅言汉语自古以来有方言,同时也有共同语。
汉民族共同语最晚在上古的夏商周时期就产生了时的民族共同语叫“雅言”,主要流行于黄河流域,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诗经》的语言就是雅言。
根据历史记载,春秋时候孔夫子时代管共同语叫雅言。
孔夫子的出生地用现在的地理方就是山东人。
孔夫子有三千多徒弟来自当时的各地,古代也有方言,各学生都讲自己的方言,孔夫子讲课的时候怎么能够让来自各地的学生都听得明白呢?因为当时有共同语叫雅言,所以孔夫子在讲学的时候用雅言,这样交际没有什么障碍。
这种叫做“雅言”的共同语言便是普通话的由来源头。
普通话的历史
普通话是针对规范化来说的。
普通话同时又是中国法定的全国通用语言。
它在全国范围内使用,包括民族自治地区和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9条规定:“国家推广使用普通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确立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定地位。
普通话是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北京方言为基础音的语言。
之所以这样,主要由以下原因: 一、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主要是考虑到新中国定都北京,而北京地区的人都说普通话,况且其作为官话有一定的推广历史和基础,北方的汉族人虽然有自己方言,但是也能说少许普通话,因此为了稳定大局,新中国顺势就沿用普通话作为官方用语。
二、中国自古以来就是多民族的国家,不同的民族有不同的语言文字,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美苏对抗,为了避免国外敌对势力的联合绞杀,新中国迫切需要一种共同语来实现不同地区的新中国国民的沟通与交流,以举全国之力对抗外敌,而普通话有清代满族人两百多年的推广历史和基础,因此继续沿用普通话作为官方用语。
历史沿革 商代 据记载当时均持中原雅音,直至战国时期百家争鸣之所需,这也表示在很早以前人们都已经有了“雅音入市”共同的心愿。
隋代 最早能够找到的官方推广共同语政策在隋代。
隋朝统一中国,定都长安。
由于当时中国北方地区长期在北方游牧民族统治之下,汉族习俗文化发生了极大的变化,一心想恢复汉族礼乐的隋文帝做了很多恢复汉族文化的举措,其中包括命陆法言等编著《切韵》,审定比较经典、纯正的汉语。
唐代 唐代在《切韵》的基础上,制定《唐韵》作为唐朝标准音,规定官员和科举考试必须使用唐韵。
事实上,根据中古音韵所拟的唐诗读音,便与今日的粤语极为相近,指粤语为唐代正音并不为过。
——参见罗常培《汉语音韵学导论》之附录《唐诗拟音举例》,中华书局,1956。
宋代 宋代在《唐韵》的基础上,制定《广韵》。
而在北宋亡国后,南宋时代的刘渊又基于《广韵》著《平水韵》。
元代 元代定都在大都,就是今天的北京。
元代朝廷规定学校教学要使用以大都语音为标准的天下通语。
元代盛行杂剧和散曲,这是两种接近口头语言的新的文学形式。
著名的杂剧作家关汉卿、马致远、王实甫都是大都人,他们的作品《窦娥冤》、《汉宫秋》、《西厢记》等反映出当时大都话的面貌。
元代周德清的《中原音韵》是根据元杂剧的用韵编写的,书中归纳的语音(声母、韵母、声调)系统已经相当接近今天的北京话,因此,大都话成为近代普通话开始形成的最原始基础。
明代 元代将近百年的统治使得传统的汉人的礼乐风俗、语言文化发生巨大变化。
明代以后,由于语音演变的原因使中国北方汉语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比如,元代所编的《蒙古字韵》仅存十五韵,失去了传统汉语的特点;所以当时的语音距离唐宋的二百零六音韵体系甚远,而更接近现在的北方话和普通话。
明太祖朱元璋即位第八年,命乐韶凤、宋濂参考典籍中的《中原音韵》和中原雅音,编著《洪武正韵》作为官方韵书。
《明史·乐韶凤传》记载:“八年,帝以旧韵出江左,多失正,命与廷臣参考中原雅音正之,书成,名《洪武正韵》”。
《洪武正韵》所平、去、入分部与《中原音韵》相类似,不过它对入声的处理则有所不同。
对于此书这种保留入声韵和全浊声母,音韵学家有不同的看法:张世录、王力等认为,这种现象的产生,一是因为此书的编者不敢完全推翻历来极为通行的旧韵书。
二是因为编者绝大多数是南方人,若不是精通音韵且熟习中原之音,就难免受方言影响。
同时元代的《中原音韵》是否有入声和全浊声母存在争议。
清代 清朝入主中原,汉人仍说汉语,部分汉官操明代官话,所以清朝官场上的官方语言,实际上是满汉双语制。
清代北京话分文读、白读两种,文读是旧的标准音,接近《洪武正韵》,读书人多用,但到了清后期,基本失传,只剩下了白读。
清中期,随着对汉臣的倚重,且为提高办公效率,清宫上朝一律改用北京话。
1728年,雍正皇帝确定北京官话为官方用语,这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一次由政府主导的推广标准音。
到清中后期,北方的大多数地区(包括四川、贵州、云南等)都和以北京话为基础的新官话靠拢,其影响已经超过基于《洪武正韵》的南京话,成为在全国范围内最流通最广的语言。
到了19世纪末也就是清朝末年,中国的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受到西方学术思想的影响,特别受到日本的影响。
日本在明治维新前后大力推广日本语的共同语,日本人把日本语的民族共同语叫做国语。
国语这个词本来是中国古代一本书的名字,日本人把国语当做民族共同语的名称。
19世纪末中国的文化生活发生很大变化,国语这个名词得到传播。
1909年清政府把官话称为国语。
1911年清朝学部通过《统一国语办法案》,以京音为准的官话为国语,取代原来明代官话(《洪武正韵》)的地位,并且加大力度推广。
民国 辛亥革命之后,国语这个词得到当时北洋政府的承认,成为民族共同语的称呼。
但是,清王朝的覆灭使北京官话的标准音地位受到了广泛的质疑。
因此,民国初期出现两场关于国语的争论。
1912年12月由蔡元培任总长的教育部成立读音统一会筹备处,由吴敬恒(稚晖)任主任,并制定读音统一会章程8条。
规定读音统一会的职责是为审定每一个字的标准读音,称为“国音”。
每个字的音素定下来之后,还要制定相应的字母来代表每一个音素。
当时来自北方直隶省的著名语言学家王照(“官话合声字母”的发明人)对于会员构成非常不满,指出江浙人占25人之多,其中来自无锡的就有5人。
经过激烈争论,最后决定会议实行一省一票制度,而不是每个会员一票。
当时对于一省一票制度争论也很激烈,来自江苏的汪荣宝声称,“若每省一表决权,从此中国古书都废了。
”王照反问:“此语做何解释
”汪不语,王照接着质问:“是否苏浙以外更无读书人
”北方会员坚决要求每省一票,威胁说如果通不过就自行解散退出会议。
最后在教育部代部长董鸿炜推动下,终于通过了一省一票制度。
这个一省一票的制度是解读会议结果的关键。
该会从清代李光地的《音韵阐微》中选出一批比较常用的汉字,对每个字都用每省一个表决权、多数票决定的办法,在1913年审定了6500多个汉字的读音,又对”俚俗通行”的汉字和化学新字、度量衡译音字等600多个,同样审定了读音。
这样审定的汉字读音用当时新制定的注音字母注音,称为“国音”。
国音统一会议终于在5月22日闭幕,由于会议期间争吵激烈,会议的议长吴敬恒在4月22日辞职,接任的王照也在5月7日后请了病假,临时由直隶的王璞主持会议。
当时对于浊音和入声尤为激烈,江苏代表汪荣宝夸张地说:“南人若无浊音及入声,便过不得日子。
”同样是江苏的代表、会议议长吴敬恒也语出惊人:“浊音字甚雄壮,乃中国之元气。
德文浊音字多,故其国强;我国官话不用浊音,故弱”。
会议过程中,对有争议的字音,以一省一票原则的多数票决定“国音”。
整体来说,最后的结果还是以北京语音为“基础”,同时吸收其他方言的语音特点(主要参考南京语音),如区分尖团音和保留入声。
这次会议审定的汉字读音被后人称之为“老国音”。
并从1918年开始推行。
1918年钱玄同发表《中国今后的文字问题》,号召“废孔学不可不废汉文”,提出以国语罗马字代替汉字的主张。
1923年,钱玄同在《国语月刊》第一卷《汉字改革专号》上发表〈汉字革命〉长文:“我敢大胆宣言:汉字不革命,则教育决不能普及,国语决不能统一,国语的文学决不能发展,全世界的人们公有的新道理、新学问、新知识决不能很便利、很自由地用国语写出。
何以故
因汉字难识、难记、难写故;因僵死的汉字不足以表示活泼泼的国语故;因汉字不是表示语音的利器故;因有汉字作梗,则新学、新理的原字难以输入于国语故”。
紧随其后,一大批留过洋的知识分子,诸如蔡元培、黎锦熙、赵元任、林语堂、周辨明、许锡五等人,纷纷发表汉字拉丁化的文章,提出罗马字拼音的方案,掀起了“国语罗马字运动”的浪潮。
所谓国语罗马字,就是用26个拉丁字母表示汉语的声、韵、调。
但这并不是件容易的事,“老国音”的比较复杂的语音成分就成了它的最大障碍。
因此,主张国语罗马字的学者,要求统一汉字语音,以北京音为标准,修改国音,去掉“老国音”的尖音和入声等语音成分。
1920年国语推行不到两年就爆发一场当时名为“京国之争”(指京音和国音)的大辩论。
问题的起因就在于国语标准音。
支持国音和支持京音的分成两派。
国音是主要“以京音为主,兼顾南北”。
京音是“纯以北京话为标准”。
两派争吵非常厉害。
于是张士一发表文章,主张“注音字母连带国音都要根本改造”,应“先由教育部公布合于学理的标准语定义,以至少受到中等教育的北京本地人的话为国语的标准”。
这个主张得到许多人的支持,特别在南方引起了强烈的反响,纷纷开会响应,甚至通过决议:“不承认国音,主张以京音为标准音”,“请教育部广征各方面的意见,定北京语音为标准音”。
1920年,“国语统一筹备会”在北京召开大会,通过了马裕藻、周作人、刘复、钱玄同、胡适等人提出的议案《国语统一进行方法》,其中第三项为“统一国语既然要从小学校入手,就应该把小学校所用的各种课本看作传布国语的大本营,其中国文一项尤为重要”。
全国教育会联合会和江蘇全省师范附属小学联合会相继做出了定北平语音为标准音的决议,最後由“增修国音字典委员会”将国音确立了“以北平读法为标准音”,即“新国音”,并开始在全国学校推广。
1921年,中华国音留声机片及国语留声机片先後发行,确定了国音声调。
中华国音留声机片由王璞在上海发音,阴阳上去依北京声调,入声短而不促,仿自北京读书音。
国语留声机片是赵元任在美国发音,上海商务印书馆制作发行,阴阳上去依北京声调,入声则为标准南京音。
胡适在教育部第三届国语讲习班、南开学校、南开大学、教育部第四届国语讲习所讲授《国语文学史》。
1927年4月北京文化学社以南开油印本讲义作底本出版《国语文学史》。
胡适说“我以为中国将来应该有拼音的文字。
但是文言中单音太多,决不能变成拼音文字。
所以必需先用白话文字来代替文言的文字,然后把白话的文字变成拼音的文字”。
胡适1918年写《建设的文学革命论》将文学革命的目标归结到“国语的文学,文学的国语”十个大字,又加以解释曰:“我们所提倡的文学革命,只是要替中国创造一种国语的文学。
有了国语的文学,方才可有文学的国语。
有了文学的国语,我们的国语才可算得真正国语。
国语没有文学,便没有生命,便没有价值,便不能成立,便不能发达。
”“真正有功效有势力的国语教科书便是国语的文学,便是国语的小说诗文剧本。
…中国将来的新文学用的国语,就是将来的标准国语。
这就是说:我们下手的方法,只有用全力用白话创造文学。
白话文学的真美被社会公认之时,标准化的国语自然成立了。
”《教育部令第八号》通令小学读本“宜取普通语体文,避用土语,并注重语法之程式。
”北京大学国文系以胡适、周作人、余平伯的散文以及徐志摩的诗歌为教材,极大的推动了新文学运动。
到了五四运动以后,文学革命和国语运动的髙潮掀起,北京教育部也竭力提倡国语,白话语体彻底占领了小学教育的阵地。
1924年北京临时政府成立,章士钊任司法总长兼教育总长,反对国语运动和新文学,与以南京东南大学为中心的学衡派形成夹击国语运动与新文学运动的声势。
钱玄同的学生魏建功在《国语周刊》上发表《打倒国语运动的拦路虎》一文。
1928年钱玄同提出“请组织《国音字典》增修委员会案”。
7月12日,国语统一筹备委员会成立“国音字典增修委员会”,王璞、赵元任、钱玄同、黎锦熙、汪怡、白镇瀛等六人为起草委员,逐字审改《国音字典》,正式采用北平地方音编成《国音常用字汇》取代《国音字典》。
后来1913年“读音统一会”拟定的国音就被修改为京音了。
1932年根据新国音编纂的《国音常用字汇》由民国政府教育部公布,在《字汇》的序言中又对国音以北京音为标准的含义做了进一步的说明,即所谓以现代的确北平音标准音者,系指‘现代的北平音系’而言,“并非必字字尊其土音”。
1935年,国语统一筹备委员会改组为国语推行委员会,开始进行国语的全面普及和推广教育工作。
1932年之後的国语广播,都采取了以《国音常用字汇》为标准的形式。
1937年,中国第一部现代汉语辞典《国语辞典》由黎锦熙、钱玄同主编、中国大辞典编纂处出版。
新中国 “普通话”这个词早在清末就出现了。
1902年,学者吴汝纶去日本考察,日本人曾向他建议中国应该推行国语教育来统一语言。
在谈话中就曾提到“普通话”这一名称。
1904年,近代女革命家秋瑾留学日本时,曾与留日学生组织了一个“演说联系会”,拟定了一份简章,在这份简章中就出现了“普通话”的名称。
1906年,研究切音字的学者朱文熊在《江苏新字母》一书中把汉语分为“国文”(文言文)、“普通话”和“俗语”(方言),他不仅提出了“普通话”的名称,而且明确地给“普通话”下了定义:“各省通行之话。
”后来瞿秋白等也曾提出“普通话”的说法,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瞿秋白在《鬼门关以外的战争》一文中提出,“文学革命的任务,决不止于创造出一些新式的诗歌小说和戏剧,它应当替中国建立现代的普通话的文腔。
”“现代普通话的新中国文,应当是习惯上中国各地方共同使用的,现代‘人话’的,多音节的,有结尾的……”并与茅盾就普通话的实际所指展开争论。
经“五四”以来的白话文运动、大众语运动和国语运动,北京语音的地位得到确立并巩固下来。
1949年主持教材工作的叶圣陶力主将小学“国语”科改称“语文”。
1950年《小学语文课程暂行标准(草案)》规定:“所谓语文,应是以北京音系为标准的普通话和照普通话写出的语体文。
”“讲解用的语言,仍用以北京音系为标准的普通话,不用方言土语。
”《小学语文教学大纲草案(初稿)》和《小学语文教学大纲(草案)》再次强调:“教给儿童的语言必须是规范化的汉民族的共同语言。
这种语言就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普通话。
推广普通话是小学语文科的一项重要任务。
”“第一是词的声音。
这首先要求依照普通话的语音进行教学;在方言区域须特别注意正音工作。
” 在1955年10月召开的“全国文字改革会议”和“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期间,将汉民族共同语的正式名称正式定为“普通话”,并同时确定了它的定义,即“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
1955年10月26日,《人民日报》发表题为《为促进汉字改革、推广普通话、实现汉语规范化而努力》的社论,文中提到:“新中国的共同语,就是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的普通话”。
1955年11月4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向全军发出了《关于在军队中推行汉字简化、推广普通话和实现语言规范化的通知》。
1955年11月17日,教育部发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关于在中小学和各级师范学校大力推广普通话的指示》。
1956年2月6日,国务院发出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并补充了对普通话的定义:“以北京语音为基础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
”这个定义从语音、词汇、语法三个方面明确规定了普通话的标准。
“普通话”一词开始以明确的内涵被广泛应用。
河北省承德市滦平县普通话标准音采集地。
“普通话”中的“普通”二字有“普遍”和“共通”的含义。
1982年,吕叔湘在人民日报上呼吁推广普通话,提出“所有学校都应该是推广普通话的阵地”、“中学是推广普通话的重点”。
1990年国家语委明确以广东、福建两省和上海市作为南方方言区推广普通话的重点地区。
1991年第七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也明确提出要“大力推广普通话”。
1991年派出专门的调查组深入广东、福建的一些地区做了较为深入的调查研究,就两省推广普通话的工作提出建议。
200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施行,确立了普通话“国家通用语言”的法定地位,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通过汉语文课程教授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广播电台、电视台以普通话为基本的播音用语”。
2014年9月21日由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与河北省政府共同举办的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重点活动在河北省滦平县举行。
2014年是国务院确定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17周年。
李卫红说:“17年来,国民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显著增强,目前全国有70%以上的人口具备普通话应用能力,95%以上的识字人口使用规范汉字,中华民族几千年书同字、语同音的梦想正在逐步成为现实。
” 普通话是以北京话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现代汉民族共同语。
与会专家认为,推广普通话不是要人为地消灭方言,而是为了消除不同方言的隔阂,以利于社会交际。
请问普通话的发源地是哪里
发源地是北京。
普,即标准汉语。
普通话是中国不族间进行沟通交流的通用语言,以北京语音为基础音,以北方方言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
“主要通行于中国大陆长江以北地区,长江以南则一般不说普通话,因为各地都有汉语方言,不依赖于普通话”。
其中,中国香港、中国澳门通行广东话,中国台湾地区在官方场合也使用普通话,但是口音与大陆的普通话略有差别。
普通话英文“Mandarin”来自葡萄牙语。
现今普通话是新中国成立后中国的官方用语,也是联合国六种官方工作语言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9条规定:“国家推广使用普通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确立了普通话是“国家通用语言”的法定地位。
普通话在中国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称谓:大陆官方(包括港澳):普通话;台湾:国语 ;新加坡:华语 ;学术界:现代通用汉语 。
简介 普通话是针对规范化来说的。
普通话同时又是中国法定的全国通用语言。
它在全国范围内使用,包括民族自治地区和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19条规定:“国家推广使用普通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确立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定地位。
普通话是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北京方言为基础音的语言。
之所以这样,主要由以下原因: 一、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主要是考虑到新中国定都北京,而北京地区的人都说普通话,况且其作为官话有一定的推广历史和基础,北方的汉族人虽然有自己方言,但是也能说少许普通话,因此为了稳定大局,新中国顺势就沿用普通话作为官方用语。
二、中国自古以来就是多民族的国家,不同的民族有不同的语言文字,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美苏对抗,为了避免国外敌对势力的联合绞杀,新中国迫切需要一种共同语来实现不同地区的新中国国民的沟通与交流,以举全国之力对抗外敌,而普通话有清代满族人两百多年的推广历史和基础,因此继续沿用普通话作为官方用语。
历史沿革 商代 据记载当时均持中原雅音,直至战国时期百家争鸣之所需,这也表示在很早以前人们都已经有了“雅音入市”共同的心愿。
隋代 最早能够找到的官方推广共同语政策在隋代。
隋朝统一中国,定都长安。
由于当时中国北方地区长期在北方游牧民族统治之下,汉族习俗文化发生了极大的变化,一心想恢复汉族礼乐的隋文帝做了很多恢复汉族文化的举措,其中包括命陆法言等编著《切韵》,审定比较经典、纯正的汉语。
唐代 唐代在《切韵》的基础上,制定《唐韵》作为唐朝标准音,规定官员和科举考试必须使用唐韵。
事实上,根据中古音韵所拟的唐诗读音,便与今日的粤语极为相近,指粤语为唐代正音并不为过。
——参见罗常培《汉语音韵学导论》[4] 之附录《唐诗拟音举例》,中华书局,1956。
宋代 宋代在《唐韵》的基础上,制定《广韵》。
而在北宋亡国后,南宋时代的刘渊又基于《广韵》著《平水韵》。
元代 元代定都在大都,就是今天的北京。
元代朝廷规定学校教学要使用以大都语音为标准的天下通语。
元代盛行杂剧和散曲,这是两种接近口头语言的新的文学形式。
著名的杂剧作家关汉卿、马致远、王实甫都是大都人,他们的作品《窦娥冤》、《汉宫秋》、《西厢记》等反映出当时大都话的面貌。
元代周德清的《中原音韵》是根据元杂剧的用韵编写的,书中归纳的语音(声母、韵母、声调)系统已经相当接近今天的北京话,因此,大都话成为近代普通话开始形成的最原始基础。
明代 元代将近百年的统治使得传统的汉人的礼乐风俗、语言文化发生巨大变化。
明代以后,由于语音演变的原因使中国北方汉语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比如,元代所编的《蒙古字韵》仅存十五韵,失去了传统汉语的特点;所以当时的语音距离唐宋的二百零六音韵体系甚远,而更接近现在的北方话和普通话。
明太祖朱元璋即位第八年,命乐韶凤、宋濂参考典籍中的《中原音韵》和中原雅音,编著《洪武正韵》作为官方韵书。
《明史·乐韶凤传》记载:“八年,帝以旧韵出江左,多失正,命与廷臣参考中原雅音正之,书成,名《洪武正韵》”。
《洪武正韵》所平、去、入分部与《中原音韵》相类似,不过它对入声的处理则有所不同。
对于此书这种保留入声韵和全浊声母,音韵学家有不同的看法:张世录、王力等认为,这种现象的产生,一是因为此书的编者不敢完全推翻历来极为通行的旧韵书。
二是因为编者绝大多数是南方人,若不是精通音韵且熟习中原之音,就难免受方言影响。
同时元代的《中原音韵》是否有入声和全浊声母存在争议。
清代 清朝入主中原,汉人仍说汉语,部分汉官操明代官话,所以清朝官场上的官方语言,实际上是满汉双语制。
清代北京话分文读、白读两种,文读是旧的标准音,接近《洪武正韵》,读书人多用,但到了清后期,基本失传,只剩下了白读。
清中期,随着对汉臣的倚重,且为提高办公效率,清宫上朝一律改用北京话。
1728年,雍正皇帝确定北京官话为官方用语,这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一次由政府主导的推广标准音。
到清中后期,北方的大多数地区(包括四川、贵州、云南等)都和以北京话为基础的新官话靠拢,其影响已经超过基于《洪武正韵》的南京话,成为在全国范围内最流通最广的语言。
到了19世纪末也就是清朝末年,中国的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受到西方学术思想的影响,特别受到日本的影响。
日本在明治维新前后大力推广日本语的共同语,日本人把日本语的民族共同语叫做国语。
国语这个词本来是中国古代一本书的名字,日本人把国语当做民族共同语的名称。
19世纪末中国的文化生活发生很大变化,国语这个名词得到传播。
1909年清政府把官话称为国语。
1911年清朝学部通过《统一国语办法案》,以京音为准的官话为国语,取代原来明代官话(《洪武正韵》)的地位,并且加大力度推广。
民国 辛亥革命之后,国语这个词得到当时北洋政府的承认,成为民族共同语的称呼。
但是,清王朝的覆灭使北京官话的标准音地位受到了广泛的质疑。
因此,民国初期出现两场关于国语的争论。
1912年12月由蔡元培任总长的教育部成立读音统一会筹备处,由吴敬恒(稚晖)任主任,并制定读音统一会章程8条。
规定读音统一会的职责是为审定每一个字的标准读音,称为“国音”。
每个字的音素定下来之后,还要制定相应的字母来代表每一个音素。
当时来自北方直隶省的著名语言学家王照(“官话合声字母”的发明人)对于会员构成非常不满,指出江浙人占25人之多,其中来自无锡的就有5人。
经过激烈争论,最后决定会议实行一省一票制度,而不是每个会员一票。
当时对于一省一票制度争论也很激烈,来自江苏的汪荣宝声称,“若每省一表决权,从此中国古书都废了。
”王照反问:“此语做何解释
”汪不语,王照接着质问:“是否苏浙以外更无读书人
”北方会员坚决要求每省一票,威胁说如果通不过就自行解散退出会议。
最后在教育部代部长董鸿炜推动下,终于通过了一省一票制度。
这个一省一票的制度是解读会议结果的关键。
该会从清代李光地的《音韵阐微》中选出一批比较常用的汉字,对每个字都用每省一个表决权、多数票决定的办法,在1913年审定了6500多个汉字的读音,又对”俚俗通行”的汉字和化学新字、度量衡译音字等600多个,同样审定了读音。
这样审定的汉字读音用当时新制定的注音字母注音,称为“国音”。
国音统一会议终于在5月22日闭幕,由于会议期间争吵激烈,会议的议长吴敬恒在4月22日辞职,接任的王照也在5月7日后请了病假,临时由直隶的王璞主持会议。
当时对于浊音和入声尤为激烈,江苏代表汪荣宝夸张地说:“南人若无浊音及入声,便过不得日子。
”同样是江苏的代表、会议议长吴敬恒也语出惊人:“浊音字甚雄壮,乃中国之元气。
德文浊音字多,故其国强;我国官话不用浊音,故弱”。
会议过程中,对有争议的字音,以一省一票原则的多数票决定“国音”。
整体来说,最后的结果还是以北京语音为“基础”,同时吸收其他方言的语音特点(主要参考南京语音),如区分尖团音和保留入声。
这次会议审定的汉字读音被后人称之为“老国音”。
并从1918年开始推行。
国语推行委员会常务委员钱玄同 1918年钱玄同发表《中国今后的文字问题》,号召“废孔学不可不废汉文”,提出以国语罗马字代替汉字的主张。
1923年,钱玄同在《国语月刊》第一卷《汉字改革专号》上发表〈汉字革命〉长文:“我敢大胆宣言:汉字不革命,则教育决不能普及,国语决不能统一,国语的文学决不能发展,全世界的人们公有的新道理、新学问、新知识决不能很便利、很自由地用国语写出。
何以故
因汉字难识、难记、难写故;因僵死的汉字不足以表示活泼泼的国语故;因汉字不是表示语音的利器故;因有汉字作梗,则新学、新理的原字难以输入于国语故”。
紧随其后,一大批留过洋的知识分子,诸如蔡元培、黎锦熙、赵元任、林语堂、周辨明、许锡五等人,纷纷发表汉字拉丁化的文章,提出罗马字拼音的方案,掀起了“国语罗马字运动”的浪潮。
所谓国语罗马字,就是用26个拉丁字母表示汉语的声、韵、调。
但这并不是件容易的事,“老国音”的比较复杂的语音成分就成了它的最大障碍。
因此,主张国语罗马字的学者,要求统一汉字语音,以北京音为标准,修改国音,去掉“老国音”的尖音和入声等语音成分。
1920年国语推行不到两年就爆发一场当时名为“京国之争”(指京音和国音)的大辩论。
问题的起因就在于国语标准音。
支持国音和支持京音的分成两派。
国音是主要“以京音为主,兼顾南北”。
京音是“纯以北京话为标准”。
两派争吵非常厉害。
于是张士一发表文章,主张“注音字母连带国音都要根本改造”,应“先由教育部公布合于学理的标准语定义,以至少受到中等教育的北京本地人的话为国语的标准”。
这个主张得到许多人的支持,特别在南方引起了强烈的反响,纷纷开会响应,甚至通过决议:“不承认国音,主张以京音为标准音”,“请教育部广征各方面的意见,定北京语音为标准音”。
1920年,“国语统一筹备会”在北京召开大会,通过了马裕藻、周作人、刘复、钱玄同、胡适等人提出的议案《国语统一进行方法》,其中第三项为“统一国语既然要从小学校入手,就应该把小学校所用的各种课本看作传布国语的大本营,其中国文一项尤为重要”。
全国教育会联合会和江蘇全省师范附属小学联合会相继做出了定北平语音为标准音的决议,最後由“增修国音字典委员会”将国音确立了“以北平读法为标准音”,即“新国音”,并开始在全国学校推广。
1921年,中华国音留声机片及国语留声机片先後发行,确定了国音声调。
中华国音留声机片由王璞在上海发音,阴阳上去依北京声调,入声短而不促,仿自北京读书音。
国语留声机片是赵元任在美国发音,上海商务印书馆制作发行,阴阳上去依北京声调,入声则为标准南京音。
“国语统一筹备会”成员胡适 胡适在教育部第三届国语讲习班、南开学校、南开大学、教育部第四届国语讲习所讲授《国语文学史》。
1927年4月北京文化学社以南开油印本讲义作底本出版《国语文学史》。
胡适说“我以为中国将来应该有拼音的文字。
但是文言中单音太多,决不能变成拼音文字。
所以必需先用白话文字来代替文言的文字,然后把白话的文字变成拼音的文字”。
胡适1918年写《建设的文学革命论》将文学革命的目标归结到“国语的文学,文学的国语”十个大字,又加以解释曰:“我们所提倡的文学革命,只是要替中国创造一种国语的文学。
有了国语的文学,方才可有文学的国语。
有了文学的国语,我们的国语才可算得真正国语。
国语没有文学,便没有生命,便没有价值,便不能成立,便不能发达。
”“真正有功效有势力的国语教科书便是国语的文学,便是国语的小说诗文剧本。
…中国将来的新文学用的国语,就是将来的标准国语。
这就是说:我们下手的方法,只有用全力用白话创造文学。
白话文学的真美被社会公认之时,标准化的国语自然成立了。
”《教育部令第八号》通令小学读本“宜取普通语体文,避用土语,并注重语法之程式。
”北京大学国文系以胡适、周作人、余平伯的散文以及徐志摩的诗歌为教材,极大的推动了新文学运动。
到了五四运动以后,文学革命和国语运动的髙潮掀起,北京教育部也竭力提倡国语,白话语体彻底占领了小学教育的阵地。
1924年北京临时政府成立,章士钊任司法总长兼教育总长,反对国语运动和新文学,与以南京东南大学为中心的学衡派形成夹击国语运动与新文学运动的声势。
钱玄同的学生魏建功在《国语周刊》上发表《打倒国语运动的拦路虎》一文。
国音常用字汇 1928年钱玄同提出“请组织《国音字典》增修委员会案”。
7月12日,国语统一筹备委员会成立“国音字典增修委员会”,王璞、赵元任、钱玄同、黎锦熙、汪怡、白镇瀛等六人为起草委员,逐字审改《国音字典》,正式采用北平地方音编成《国音常用字汇》取代《国音字典》。
后来1913年“读音统一会”拟定的国音就被修改为京音了。
1932年根据新国音编纂的《国音常用字汇》由民国政府教育部公布,在《字汇》的序言中又对国音以北京音为标准的含义做了进一步的说明,即所谓以现代的确北平音标准音者,系指‘现代的北平音系’而言,“并非必字字尊其土音”。
1935年,国语统一筹备委员会改组为国语推行委员会,开始进行国语的全面普及和推广教育工作。
1932年之後的国语广播,都采取了以《国音常用字汇》为标准的形式。
1937年,中国第一部现代汉语辞典《国语辞典》由黎锦熙、钱玄同主编、中国大辞典编纂处出版。
新中国 宣传标语 “普通话”这个词早在清末就出现了。
1902年,学者吴汝纶去日本考察,日本人曾向他建议中国应该推行国语教育来统一语言。
在谈话中就曾提到“普通话”这一名称。
1904年,近代女革命家秋瑾留学日本时,曾与留日学生组织了一个“演说联系会”,拟定了一份简章,在这份简章中就出现了“普通话”的名称。
1906年,研究切音字的学者朱文熊在《江苏新字母》一书中把汉语分为“国文”(文言文)、“普通话”和“俗语”(方言),他不仅提出了“普通话”的名称,而且明确地给“普通话”下了定义:“各省通行之话。
”后来瞿秋白等也曾提出“普通话”的说法,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瞿秋白在《鬼门关以外的战争》一文中提出,“文学革命的任务,决不止于创造出一些新式的诗歌小说和戏剧,它应当替中国建立现代的普通话的文腔。
”“现代普通话的新中国文,应当是习惯上中国各地方共同使用的,现代‘人话’的,多音节的,有结尾的……”并与茅盾就普通话的实际所指展开争论。
经“五四”以来的白话文运动、大众语运动和国语运动,北京语音的地位得到确立并巩固下来。
新华字典 1949年主持教材工作的叶圣陶力主将小学“国语”科改称“语文”。
1950年《小学语文课程暂行标准(草案)》规定:“所谓语文,应是以北京音系为标准的普通话和照普通话写出的语体文。
”“讲解用的语言,仍用以北京音系为标准的普通话,不用方言土语。
”《小学语文教学大纲草案(初稿)》和《小学语文教学大纲(草案)》再次强调:“教给儿童的语言必须是规范化的汉民族的共同语言。
这种语言就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普通话。
推广普通话是小学语文科的一项重要任务。
”“第一是词的声音。
这首先要求依照普通话的语音进行教学;在方言区域须特别注意正音工作。
” 在1955年10月召开的“全国文字改革会议”和“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期间,将汉民族共同语的正式名称正式定为“普通话”,并同时确定了它的定义,即“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
1955年10月26日,《人民日报》发表题为《为促进汉字改革、推广普通话、实现汉语规范化而努力》的社论,文中提到:“新中国的共同语,就是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的普通话”。
1955年11月4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向全军发出了《关于在军队中推行汉字简化、推广普通话和实现语言规范化的通知》。
1955年11月17日,教育部发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关于在中小学和各级师范学校大力推广普通话的指示》。
1956年2月6日,国务院发出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并补充了对普通话的定义:“以北京语音为基础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
[6] ”这个定义从语音、词汇、语法三个方面明确规定了普通话的标准。
“普通话”一词开始以明确的内涵被广泛应用。
河北省承德市滦平县普通话标准音采集地。
“普通话”中的“普通”二字有“普遍”和“共通”的含义。
1982年,吕叔湘在人民日报上呼吁推广普通话,提出“所有学校都应该是推广普通话的阵地”、“中学是推广普通话的重点”。
1990年国家语委明确以广东、福建两省和上海市作为南方方言区推广普通话的重点地区。
1991年第七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也明确提出要“大力推广普通话”。
1991年派出专门的调查组深入广东、福建的一些地区做了较为深入的调查研究,就两省推广普通话的工作提出建议。
200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施行,确立了普通话“国家通用语言”的法定地位,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通过汉语文课程教授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广播电台、电视台以普通话为基本的播音用语”。
2014年9月21日由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与河北省政府共同举办的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重点活动在河北省滦平县举行。
2014年是国务院确定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17周年。
李卫红说:“17年来,国民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显著增强,目前全国有70%以上的人口具备普通话应用能力,95%以上的识字人口使用规范汉字,中华民族几千年书同字、语同音的梦想正在逐步成为现实。
” 普通话是以北京话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现代汉民族共同语。
与会专家认为,推广普通话不是要人为地消灭方言,而是为了消除不同方言的隔阂,以利于社会交际。
普通话的历史
隋代隋朝统一中国定都长安。
由于当时中国北方地区长期在北方游牧民族统治之下,汉族习俗文化发生了极大的变化,一心想恢复汉族礼乐的隋文帝做了很多恢复汉族文化的举措,其中包括命陆法言等编著《切韵》,审定比较经典、纯正的汉语。
唐代唐代在《切韵》的基础上,制定《唐韵》作为唐朝标准音,规定官员和科举考试必须使用唐韵。
宋代宋代在《唐韵》的基础上,制定《广韵》。
后来由于《广韵》和当时的语音差别很大,南宋时代的刘渊又著《平水韵》。
明代元代将近百年的统治使得传统的汉人的礼乐风俗、语言文化发生巨大变化。
因此,明太祖即位第二年(1369),以唐宋制度作为模范,恢复了科举制度,并立了儒学。
明代以后,由于语音演变的原因中国北方汉语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比如,元代所编的《蒙古字韵》仅存十五韵,失去了传统汉语的特点;但是当时的语音距离唐宋的二百零六音韵体系甚远,明太祖误以为宋代的《广韵》是出于江浙一带。
于是即位第八年,朱元璋命乐韶凤、宋濂参考典籍中的中原音韵和当时的南京话,编著《洪武正韵》作为官方韵书。
《明史·乐韶凤传》记载:“八年,帝以旧韵出江左,多失正,命与廷臣参考中原雅音正之,书成,名《洪武正韵》”。
因此,南京话也是官话的代表之一。
可惜的是,《洪武正韵》并未推广开来。
清代汉语标准语的历史悠久,有雅言、通言等概念。
但现代汉语标准语则继承于始于北宋、形成于元明的“官话”体系。
满清入主中原,虽然定满语为国语,但全国通行的实为汉语,汉官多操明代官话,所以清朝官场上的官方语言,实际上是满汉双语制。
满族人进入北京后学说汉语北京官话,又把自己的满语音韵和发音习惯、特色文化词汇带入自己的满式汉语,于清末形成满汉语言成分融合的京腔旗人话,使其成为现代标准北京语音的前身。
北平音系的声调,为阴平、阳平、上、去之四声,而没有入声。
清朝时期,北京话正是这几者等结合的产物,北京话音调高,即受东北话影响,此外很多方言来自东北土话。
清代北京话分文读、白读两种,文读是旧的标准音,接近南京话,读书人多用,但到了清后期,基本失传,只剩下了白读。
清中期,随着对汉臣的倚重,且为提高办公效率,清宫上朝一律改用北京话,满语仍是国语,但不再充当官话。
1728年,雍正皇帝确定北京官话为官方用语,这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一次由政府主导的推广标准音。
到清中后期,北方的大多数地区(包括四川、贵州、云南等)都和以北京话为基础的新官话靠拢,其影响已经超过基于《洪武正韵》的南京话,成为在全国范围内最流通最广的语言。
到了19世纪末也就是清朝末年,中国的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受到西方学术思想的影响,特别受到日本的影响。
日本在明治维新前后大力推广日本语的共同语,日本人把日本语的民族共同语叫做国语。
国语这个词本来是中国古代一本书的名字,日本人把国语当做民族共同语的名称。
19世纪末中国的文化生活发生很大变化,国语这个名词得到传播。
1909年清政府把官话称为国语。
1911年清朝学部通过《统一国语办法案》,以京音为准的官话为国语,取代原来满语的地位,并且准备加大力度推广。
可惜的是,提出不到一年,清朝就覆灭了。
民国辛亥革命之后,国语这个词得到当时北洋政府的承认,成为民族共同语的称呼。
但是,清王朝的覆灭使北京官话的标准音地位受到了广泛的质疑。
因此,民国初期出现两场关于国语的争论。
1912年12月由蔡元培任总长的教育部成立读音统一会筹备处,由吴敬恒(稚晖)任主任,并制定读音统一会章程8条。
规定读音统一会的职责是为审定每一个字的标准读音,称为“国音”。
每个字的音素定下来之后,还要制定相应的字母来代表每一个音素。
当时来自北方直隶省的著名语言学家王照(“官话合声字母”的发明人)对于会员构成非常不满,指出江浙人占25人之多,其中来自无锡的就有5人。
经过激烈争论,最后决定会议实行一省一票制度,而不是每个会员一票。
当时对于一省一票制度争论也很激烈,来自江苏的汪荣宝声称,“若每省一表决权,从此中国古书都废了。
”王照反问:“此语做何解释
”汪不语,王照接着质问:“是否苏浙以外更无读书人
”北方会员坚决要求每省一票,威胁说如果通不过就自行解散退出会议。
最后在教育部代部长董鸿炜推动下,终于通过了一省一票制度。
这个一省一票的制度是解读会议结果的关键。
该会从清代李光地的《音韵阐微》中选出一批比较常用的汉字,对每个字都用每省一个表决权、多数票决定的办法,在1913年审定了6500多个汉字的读音,又对”俚俗通行”的汉字和化学新字、度量衡译音字等600多个,同样审定了读音。
这样审定的汉字读音用当时新制定的注音字母注音,称为“国音”。
国音统一会议终于在5月22日闭幕,由于会议期间争吵激烈,会议的议长吴敬恒在4月22日辞职,接任的王照也在5月7日后请了病假,临时由直隶的王璞主持会议。
当时对于浊音和入声尤为激烈,江苏代表汪荣宝夸张地说:“南人若无浊音及入声,便过不得日子。
”同样是江苏的代表、会议议长吴敬恒也语出惊人:“浊音字甚雄壮,乃中国之元气。
德文浊音字多,故其国强;我国官话不用浊音,故弱”。
会议过程中,对有争议的字音,以一省一票原则的多数票决定“国音”。
整体来说,最后的结果还是以北京语音为“基础”,同时吸收其他方言的语音特点(主要参考南京语音),如区分尖团音和保留入声。
这次会议审定的汉字读音被后人称之为“老国音”。
并从1918年开始推行。
国语推行委员会常务委员钱玄同 1918年钱玄同发表《中国今后的文字问题》,号召“废孔学不可不废汉文”,提出以国语罗马字代替汉字的主张。
1923年,钱玄同在《国语月刊》第一卷《汉字改革专号》上发表〈汉字革命〉长文:“我敢大胆宣言:汉字不革命,则教育决不能普及,国语决不能统一,国语的文学决不能发展,全世界的人们公有的新道理、新学问、新知识决不能很便利、很自由地用国语写出。
何以故
因汉字难识、难记、难写故;因僵死的汉字不足以表示活泼泼的国语故;因汉字不是表示语音的利器故;因有汉字作梗,则新学、新理的原字难以输入于国语故”。
紧随其后,一大批留过洋的知识分子,诸如蔡元培、黎锦熙、赵元任、林语堂、周辨明、许锡五等人,纷纷发表汉字拉丁化的文章,提出罗马字拼音的方案,掀起了“国语罗马字运动”的浪潮。
所谓国语罗马字,就是用26个拉丁字母表示汉语的声、韵、调。
但这并不是件容易的事,“老国音”的比较复杂的语音成分就成了它的最大障碍。
因此,主张国语罗马字的学者,要求简化语音,以比较简单的北京音为标准,修改国音,去掉“老国音”的尖音和入声等语音成分。
1920年国语推行不到两年就爆发一场当时名为“京国之争”(指京音和国音)的大辩论。
问题的起因就在于国语标准音。
支持国音和支持京音的分成两派。
国音是主要“以京音为主,兼顾南北”。
京音是“纯以北京话为标准”。
两派争吵非常厉害。
于是张士一发表文章,主张“注音字母连带国音都要根本改造”,应“先由教育部公布合于学理的标准语定义,以至少受到中等教育的北京本地人的话为国语的标准”。
这个主张得到许多人的支持,特别在南方引起了强烈的反响,纷纷开会响应,甚至通过决议:“不承认国音,主张以京音为标准音”,“请教育部广征各方面的意见,定北京语音为标准音”。
1920年,“国语统一筹备会”在北京召开大会,通过了马裕藻、周作人、刘复、钱玄同、胡适等人提出的议案《国语统一进行方法》,其中第三项为“统一国语既然要从小学校入手,就应该把小学校所用的各种课本看作传布国语的大本营,其中国文一项尤为重要”。
全国教育会联合会和江蘇全省师范附属小学联合会相继做出了定北平语音为标准音的决议,最後由“增修国音字典委员会”将国音确立了“以北平读法为标准音”,即“新国音”,并开始在全国学校推广。
1921年,中华国音留声机片及国语留声机片先後发行,确定了国音声调。
中华国音留声机片由王璞在上海发音,阴阳上去依北京声调,入声短而不促,仿自北京读书音。
国语留声机片是赵元任在美国发音,上海商务印书馆制作发行,阴阳上去依北京声调,入声则为标准南京音。
“国语统一筹备会”成员胡适胡适在教育部第三届国语讲习班、南开学校、南开大学、教育部第四届国语讲习所讲授《国语文学史》。
1927年4月北京文化学社以南开油印本讲义作底本出版《国语文学史》。
胡适说“我以为中国将来应该有拼音的文字。
但是文言中单音太多,决不能变成拼音文字。
所以必需先用白话文字来代替文言的文字,然后把白话的文字变成拼音的文字”。
胡适1918年写《建设的文学革命论》将文学革命的目标归结到“国语的文学,文学的国语”十个大字,又加以解释曰:“我们所提倡的文学革命,只是要替中国创造一种国语的文学。
有了国语的文学,方才可有文学的国语。
有了文学的国语,我们的国语才可算得真正国语。
国语没有文学,便没有生命,便没有价值,便不能成立,便不能发达。
”“真正有功效有势力的国语教科书便是国语的文学,便是国语的小说诗文剧本。
…中国将来的新文学用的国语,就是将来的标准国语。
这就是说:我们下手的方法,只有用全力用白话创造文学。
白话文学的真美被社会公认之时,标准化的国语自然成立了。
”《教育部令第八号》通令小学读本“宜取普通语体文,避用土语,并注重语法之程式。
”北京大学国文系以胡适、周作人、余平伯的散文以及徐志摩的诗歌为教材,极大的推动了新文学运动。
到了五四运动以后,文学革命和国语运动的髙潮掀起,北京教育部也竭力提倡国语,白话语体彻底占领了小学教育的阵地。
1924年北京临时政府成立,章士钊任司法总长兼教育总长,反对国语运动和新文学,与以南京东南大学为中心的学衡派形成夹击国语运动与新文学运动的声势。
钱玄同的学生魏建功在《国语周刊》上发表《打倒国语运动的拦路虎》一文。
国音常用字汇 1928年钱玄同提出“请组织《国音字典》增修委员会案”。
7月12日,国语统一筹备委员会成立“国音字典增修委员会”,王璞、赵元任、钱玄同、黎锦熙、汪怡、白镇瀛等六人为起草委员,逐字审改《国音字典》,正式采用北平地方音编成《国音常用字汇》取代《国音字典》。
后来1913年“读音统一会”拟定的国音就被修改为京音了。
1932年根据新国音编纂的《国音常用字汇》由民国政府教育部公布,在《字汇》的序言中又对国音以北京音为标准的含义做了进一步的说明,即所谓以现代的确北平音标准音者,系指‘现代的北平音系’而言,“并非必字字尊其土音”。
1935年,国语统一筹备委员会改组为国语推行委员会,开始进行国语的全面普及和推广教育工作。
1932年之後的国语广播,都采取了以《国音常用字汇》为标准的形式。
1937年,中国第一部现代汉语辞典《国语辞典》由黎锦熙、钱玄同主编、中国大辞典编纂处出版。
建国后宣传标语“普通话”这个词早在清末就出现了。
1902年,学者吴汝纶去日本考察,日本人曾向他建议中国应该推行国语教育来统一语言。
在谈话中就曾提到“普通话”这一名称。
1904年,近代女革命家秋瑾留学日本时,曾与留日学生组织了一个“演说联系会”,拟定了一份简章,在这份简章中就出现了“普通话”的名称。
1906年,研究切音字的学者朱文熊在《江苏新字母》一书中把汉语分为“国文”(文言文)、“普通话”和“俗语”(方言),他不仅提出了“普通话”的名称,而且明确地给“普通话”下了定义:“各省通行之话。
”后来瞿秋白等也曾提出“普通话”的说法,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瞿秋白在《鬼门关以外的战争》一文中提出,“文学革命的任务,决不止于创造出一些新式的诗歌小说和戏剧,它应当替中国建立现代的普通话的文腔。
”“现代普通话的新中国文,应当是习惯上中国各地方共同使用的,现代‘人话’的,多音节的,有结尾的……”并与茅盾就普通话的实际所指展开争论。
经“五四”以来的白话文运动、大众语运动和国语运动,北京语音的地位得到确立并巩固下来。
新华字典1950年8月,国家出版总署组建新华辞书社,着手编写《新华字典》,由钱玄同的学生、北大中文系主任魏建功主编。
1953年出版的《新华字典》的注音体系和《国音字典》是一致的,在文白异读上,较《国音字典》来说更注重口语音。
“普通话”的定义,解放以前的几十年一直是不明确的,也存在不同看法。
新中国成立后,在1955年10月召开的“全国文字改革会议”和“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期间,将汉民族共同语的正式名称正式定为“普通话”,并同时确定了它的定义,即“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
1955年10月26日,《人民日报》发表题为《为促进汉字改革、推广普通话、实现汉语规范化而努力》的社论,文中提到:“汉民族共同语,就是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的普通话”。
1955年11月4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向全军发出了《关于在军队中推行汉字简化、推广普通话和实现语言规范化的通知》。
1955年11月17日,教育部发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关于在中小学和各级师范学校大力推广普通话的指示》。
1956年2月6日,国务院发出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并补充了对普通话的定义:“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
[3] ”这个定义从语音、词汇、语法三个方面明确规定了普通话的标准。
“普通话”一词开始以明确的内涵被广泛应用。
河北省承德市滦平县普通话标准音采集地。
“普通话”中的“普通”二字有“普遍”和“共通”的含义,不采取国语这个叫法则是为了显示出对少数民族语言的尊重。
4推广编辑1949年主持教材工作的叶圣陶力主将小学“国语”科改称请说普通话“语文”。
1950年《小学语文课程暂行标准(草案)》规定:“所谓语文,应是以北京音系为标准的普通话和照普通话写出的语体文。
”“讲解用的语言,仍用以北京音系为标准的普通话,不用方言土语。
”《小学语文教学大纲草案(初稿)》和《小学语文教学大纲(草案)》再次强调:“教给儿童的语言必须是规范化的汉民族的共同语言。
这种语言就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普通话。
推广普通话是小学语文科的一项重要任务。
”“第一是词的声音。
这首先要求依照普通话的语音进行教学;在方言区域须特别注意正音工作。
”1982年,吕叔湘在人民日报上呼吁推广普通话,提出“所有学校都应该是推广普通话的阵地”、“小学是推广普通话的重点”。
1991年第七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也明确提出要“大力推广普通话”。
1990年国家语委明确以广东、福建两省和上海市作为南方方言区推广普通话的重点地区。
1991年派出专门的调查组深入广东、福建的一些地区做了较为深入的调查研究,就两省推广普通话的工作提出建议。
200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施行,确立了普通话“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定地位,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通过汉语文课程教授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广播电台、电视台以普通话为基本的播音用语”。
现代汉语词典 1956年2月6日,国务院成立了中央推广普通话工作委员会,发出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
国务院指示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开始编纂《现代汉语词典》,1978年由商务印书馆正式出版。
《现代汉语词典》和《新华字典》,是继三十年代《国语字典》之後最权威的现代汉语工具书。
1956年普通话审音委员会成立,历经八年编成了《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初稿》及“续编”“三编”,1963年合并为《普通话异读词审音总表初稿》,奠定了普通话语音规范的基
普通话的由来
普通话,即标准汉语。
普通话是中国不同民族间进行沟通交流的通用语言,以北京语音为基础音,以北方方言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
“主要通行于中国大陆长江以北地区,长江以南则一般不说普通话,因为各地都有汉语方言,不依赖于普通话” 。
其中,中国香港、中国澳门通行广东话,中国台湾地区在官方场合也使用普通话,但是口音与大陆的普通话略有差别。
普通话英文“Mandarin”来自葡萄牙语。
现今普通话是新中国成立后中国的官方用语,也是联合国六种官方工作语言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9条规定:“国家推广使用普通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确立了普通话是“国家通用语言”的法定地位。
普通话在中国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称谓:大陆官方(包括港澳):普通话;台湾:国语 ;新加坡:华语 ;学术界:现代通用汉语 。
简介 普通话是针对规范化来说的。
普通话同时又是中国法定的全国通用语言。
它在全国范围内使用,包括民族自治地区和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 第19条规定:“国家推广使用普通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确立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定地位。
普通话是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北京方言为基础音的语言。
之所以这样,主要由以下原因[3] : 一、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主要是考虑到新中国定都北京,而北京地区的人都说普通话,况且其作为官话有一定的推广历史和基础,北方的汉族人虽然有自己方言,但是也能说少许普通话,因此为了稳定大局,新中国顺势就沿用普通话作为官方用语。
二、中国自古以来就是多民族的国家,不同的民族有不同的语言文字,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美苏对抗,为了避免国外敌对势力的联合绞杀,新中国迫切需要一种共同语来实现不同地区的新中国国民的沟通与交流,以举全国之力对抗外敌,而普通话有清代满族人两百多年的推广历史和基础,因此继续沿用普通话作为官方用语。
历史沿革 商代 据记载当时均持中原雅音,直至战国时期百家争鸣之所需,这也表示在很早以前人们都已经有了“雅音入市”共同的心愿。
隋代 最早能够找到的官方推广共同语政策在隋代。
隋朝统一中国,定都长安。
由于当时中国北方地区长期在北方游牧民族统治之下,汉族习俗文化发生了极大的变化,一心想恢复汉族礼乐的隋文帝做了很多恢复汉族文化的举措,其中包括命陆法言等编著《切韵》,审定比较经典、纯正的汉语。
唐代 唐代在《切韵》的基础上,制定《唐韵》作为唐朝标准音,规定官员和科举考试必须使用唐韵。
事实上,根据中古音韵所拟的唐诗读音,便与今日的粤语极为相近,指粤语为唐代正音并不为过。
——参见罗常培《汉语音韵学导论》[4] 之附录《唐诗拟音举例》,中华书局,1956。
宋代 宋代在《唐韵》的基础上,制定《广韵》。
而在北宋亡国后,南宋时代的刘渊又基于《广韵》著《平水韵》。
元代 元代定都在大都,就是今天的北京。
元代朝廷规定学校教学要使用以大都语音为标准的天下通语。
元代盛行杂剧和散曲,这是两种接近口头语言的新的文学形式。
著名的杂剧作家关汉卿、马致远、王实甫都是大都人,他们的作品《窦娥冤》、《汉宫秋》、《西厢记》等反映出当时大都话的面貌。
元代周德清的《中原音韵》是根据元杂剧的用韵编写的,书中归纳的语音(声母、韵母、声调)系统已经相当接近今天的北京话,因此,大都话成为近代普通话开始形成的最原始基础。
明代 元代将近百年的统治使得传统的汉人的礼乐风俗、语言文化发生巨大变化。
明代以后,由于语音演变的原因使中国北方汉语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比如,元代所编的《蒙古字韵》仅存十五韵,失去了传统汉语的特点;所以当时的语音距离唐宋的二百零六音韵体系甚远,而更接近现在的北方话和普通话。
明太祖朱元璋即位第八年,命乐韶凤、宋濂参考典籍中的《中原音韵》和中原雅音,编著《洪武正韵》作为官方韵书。
《明史·乐韶凤传》记载:“八年,帝以旧韵出江左,多失正,命与廷臣参考中原雅音正之,书成,名《洪武正韵》”。
《洪武正韵》所平、去、入分部与《中原音韵》相类似,不过它对入声的处理则有所不同。
对于此书这种保留入声韵和全浊声母,音韵学家有不同的看法:张世录、王力等认为,这种现象的产生,一是因为此书的编者不敢完全推翻历来极为通行的旧韵书。
二是因为编者绝大多数是南方人,若不是精通音韵且熟习中原之音,就难免受方言影响。
同时元代的《中原音韵》是否有入声和全浊声母存在争议。
清代 清朝入主中原,汉人仍说汉语,部分汉官操明代官话,所以清朝官场上的官方语言,实际上是满汉双语制。
清代北京话分文读、白读两种,文读是旧的标准音,接近《洪武正韵》,读书人多用,但到了清后期,基本失传,只剩下了白读。
清中期,随着对汉臣的倚重,且为提高办公效率,清宫上朝一律改用北京话。
1728年,雍正皇帝确定北京官话为官方用语,这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一次由政府主导的推广标准音。
到清中后期,北方的大多数地区(包括四川、贵州、云南等)都和以北京话为基础的新官话靠拢,其影响已经超过基于《洪武正韵》的南京话,成为在全国范围内最流通最广的语言。
到了19世纪末也就是清朝末年,中国的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受到西方学术思想的影响,特别受到日本的影响。
日本在明治维新前后大力推广日本语的共同语,日本人把日本语的民族共同语叫做国语。
国语这个词本来是中国古代一本书的名字,日本人把国语当做民族共同语的名称。
19世纪末中国的文化生活发生很大变化,国语这个名词得到传播。
1909年清政府把官话称为国语。
1911年清朝学部通过《统一国语办法案》,以京音为准的官话为国语,取代原来明代官话(《洪武正韵》)的地位,并且加大力度推广。
民国 辛亥革命之后,国语这个词得到当时北洋政府的承认,成为民族共同语的称呼。
但是,清王朝的覆灭使北京官话的标准音地位受到了广泛的质疑。
因此,民国初期出现两场关于国语的争论。
1912年12月由蔡元培任总长的教育部成立读音统一会筹备处,由吴敬恒(稚晖)任主任,并制定读音统一会章程8条。
规定读音统一会的职责是为审定每一个字的标准读音,称为“国音”。
每个字的音素定下来之后,还要制定相应的字母来代表每一个音素。
当时来自北方直隶省的著名语言学家王照(“官话合声字母”的发明人)对于会员构成非常不满,指出江浙人占25人之多,其中来自无锡的就有5人。
经过激烈争论,最后决定会议实行一省一票制度,而不是每个会员一票。
当时对于一省一票制度争论也很激烈,来自江苏的汪荣宝声称,“若每省一表决权,从此中国古书都废了。
”王照反问:“此语做何解释
”汪不语,王照接着质问:“是否苏浙以外更无读书人
”北方会员坚决要求每省一票,威胁说如果通不过就自行解散退出会议。
最后在教育部代部长董鸿炜推动下,终于通过了一省一票制度。
这个一省一票的制度是解读会议结果的关键。
该会从清代李光地的《音韵阐微》中选出一批比较常用的汉字,对每个字都用每省一个表决权、多数票决定的办法,在1913年审定了6500多个汉字的读音,又对”俚俗通行”的汉字和化学新字、度量衡译音字等600多个,同样审定了读音。
这样审定的汉字读音用当时新制定的注音字母注音,称为“国音”。
国音统一会议终于在5月22日闭幕,由于会议期间争吵激烈,会议的议长吴敬恒在4月22日辞职,接任的王照也在5月7日后请了病假,临时由直隶的王璞主持会议。
当时对于浊音和入声尤为激烈,江苏代表汪荣宝夸张地说:“南人若无浊音及入声,便过不得日子。
”同样是江苏的代表、会议议长吴敬恒也语出惊人:“浊音字甚雄壮,乃中国之元气。
德文浊音字多,故其国强;我国官话不用浊音,故弱”。
会议过程中,对有争议的字音,以一省一票原则的多数票决定“国音”。
整体来说,最后的结果还是以北京语音为“基础”,同时吸收其他方言的语音特点(主要参考南京语音),如区分尖团音和保留入声。
这次会议审定的汉字读音被后人称之为“老国音”。
并从1918年开始推行。
国语推行委员会常务委员钱玄同 1918年钱玄同发表《中国今后的文字问题》,号召“废孔学不可不废汉文”,提出以国语罗马字代替汉字的主张。
1923年,钱玄同在《国语月刊》第一卷《汉字改革专号》上发表〈汉字革命〉长文:“我敢大胆宣言:汉字不革命,则教育决不能普及,国语决不能统一,国语的文学决不能发展,全世界的人们公有的新道理、新学问、新知识决不能很便利、很自由地用国语写出。
何以故
因汉字难识、难记、难写故;因僵死的汉字不足以表示活泼泼的国语故;因汉字不是表示语音的利器故;因有汉字作梗,则新学、新理的原字难以输入于国语故”。
紧随其后,一大批留过洋的知识分子,诸如蔡元培、黎锦熙、赵元任、林语堂、周辨明、许锡五等人,纷纷发表汉字拉丁化的文章,提出罗马字拼音的方案,掀起了“国语罗马字运动”的浪潮。
所谓国语罗马字,就是用26个拉丁字母表示汉语的声、韵、调。
但这并不是件容易的事,“老国音”的比较复杂的语音成分就成了它的最大障碍。
因此,主张国语罗马字的学者,要求统一汉字语音,以北京音为标准,修改国音,去掉“老国音”的尖音和入声等语音成分。
1920年国语推行不到两年就爆发一场当时名为“京国之争”(指京音和国音)的大辩论。
问题的起因就在于国语标准音。
支持国音和支持京音的分成两派。
国音是主要“以京音为主,兼顾南北”。
京音是“纯以北京话为标准”。
两派争吵非常厉害。
于是张士一发表文章,主张“注音字母连带国音都要根本改造”,应“先由教育部公布合于学理的标准语定义,以至少受到中等教育的北京本地人的话为国语的标准”。
这个主张得到许多人的支持,特别在南方引起了强烈的反响,纷纷开会响应,甚至通过决议:“不承认国音,主张以京音为标准音”,“请教育部广征各方面的意见,定北京语音为标准音”。
1920年,“国语统一筹备会”在北京召开大会,通过了马裕藻、周作人、刘复、钱玄同、胡适等人提出的议案《国语统一进行方法》,其中第三项为“统一国语既然要从小学校入手,就应该把小学校所用的各种课本看作传布国语的大本营,其中国文一项尤为重要”。
全国教育会联合会和江蘇全省师范附属小学联合会相继做出了定北平语音为标准音的决议,最後由“增修国音字典委员会”将国音确立了“以北平读法为标准音”,即“新国音”,并开始在全国学校推广。
1921年,中华国音留声机片及国语留声机片先後发行,确定了国音声调。
中华国音留声机片由王璞在上海发音,阴阳上去依北京声调,入声短而不促,仿自北京读书音。
国语留声机片是赵元任在美国发音,上海商务印书馆制作发行,阴阳上去依北京声调,入声则为标准南京音。
“国语统一筹备会”成员胡适 胡适在教育部第三届国语讲习班、南开学校、南开大学、教育部第四届国语讲习所讲授《国语文学史》。
1927年4月北京文化学社以南开油印本讲义作底本出版《国语文学史》。
胡适说“我以为中国将来应该有拼音的文字。
但是文言中单音太多,决不能变成拼音文字。
所以必需先用白话文字来代替文言的文字,然后把白话的文字变成拼音的文字”。
胡适1918年写《建设的文学革命论》将文学革命的目标归结到“国语的文学,文学的国语”十个大字,又加以解释曰:“我们所提倡的文学革命,只是要替中国创造一种国语的文学。
有了国语的文学,方才可有文学的国语。
有了文学的国语,我们的国语才可算得真正国语。
国语没有文学,便没有生命,便没有价值,便不能成立,便不能发达。
”“真正有功效有势力的国语教科书便是国语的文学,便是国语的小说诗文剧本。
…中国将来的新文学用的国语,就是将来的标准国语。
这就是说:我们下手的方法,只有用全力用白话创造文学。
白话文学的真美被社会公认之时,标准化的国语自然成立了。
”《教育部令第八号》通令小学读本“宜取普通语体文,避用土语,并注重语法之程式。
”北京大学国文系以胡适、周作人、余平伯的散文以及徐志摩的诗歌为教材,极大的推动了新文学运动。
到了五四运动以后,文学革命和国语运动的髙潮掀起,北京教育部也竭力提倡国语,白话语体彻底占领了小学教育的阵地。
1924年北京临时政府成立,章士钊任司法总长兼教育总长,反对国语运动和新文学,与以南京东南大学为中心的学衡派形成夹击国语运动与新文学运动的声势。
钱玄同的学生魏建功在《国语周刊》上发表《打倒国语运动的拦路虎》一文。
国音常用字汇 1928年钱玄同提出“请组织《国音字典》增修委员会案”。
7月12日,国语统一筹备委员会成立“国音字典增修委员会”,王璞、赵元任、钱玄同、黎锦熙、汪怡、白镇瀛等六人为起草委员,逐字审改《国音字典》,正式采用北平地方音编成《国音常用字汇》取代《国音字典》。
后来1913年“读音统一会”拟定的国音就被修改为京音了。
1932年根据新国音编纂的《国音常用字汇》由民国政府教育部公布,在《字汇》的序言中又对国音以北京音为标准的含义做了进一步的说明,即所谓以现代的确北平音标准音者,系指‘现代的北平音系’而言,“并非必字字尊其土音”。
1935年,国语统一筹备委员会改组为国语推行委员会,开始进行国语的全面普及和推广教育工作。
1932年之後的国语广播,都采取了以《国音常用字汇》为标准的形式。
1937年,中国第一部现代汉语辞典《国语辞典》由黎锦熙、钱玄同主编、中国大辞典编纂处出版。
新中国 宣传标语 “普通话”这个词早在清末就出现了。
1902年,学者吴汝纶去日本考察,日本人曾向他建议中国应该推行国语教育来统一语言。
在谈话中就曾提到“普通话”这一名称。
1904年,近代女革命家秋瑾留学日本时,曾与留日学生组织了一个“演说联系会”,拟定了一份简章,在这份简章中就出现了“普通话”的名称。
1906年,研究切音字的学者朱文熊在《江苏新字母》一书中把汉语分为“国文”(文言文)、“普通话”和“俗语”(方言),他不仅提出了“普通话”的名称,而且明确地给“普通话”下了定义:“各省通行之话。
”后来瞿秋白等也曾提出“普通话”的说法,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瞿秋白在《鬼门关以外的战争》一文中提出,“文学革命的任务,决不止于创造出一些新式的诗歌小说和戏剧,它应当替中国建立现代的普通话的文腔。
”“现代普通话的新中国文,应当是习惯上中国各地方共同使用的,现代‘人话’的,多音节的,有结尾的……”并与茅盾就普通话的实际所指展开争论。
经“五四”以来的白话文运动、大众语运动和国语运动,北京语音的地位得到确立并巩固下来。
新华字典 1949年主持教材工作的叶圣陶力主将小学“国语”科改称“语文”。
1950年《小学语文课程暂行标准(草案)》规定:“所谓语文,应是以北京音系为标准的普通话和照普通话写出的语体文。
”“讲解用的语言,仍用以北京音系为标准的普通话,不用方言土语。
”《小学语文教学大纲草案(初稿)》和《小学语文教学大纲(草案)》再次强调:“教给儿童的语言必须是规范化的汉民族的共同语言。
这种语言就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普通话。
推广普通话是小学语文科的一项重要任务。
”“第一是词的声音。
这首先要求依照普通话的语音进行教学;在方言区域须特别注意正音工作。
” 在1955年10月召开的“全国文字改革会议”和“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期间,将汉民族共同语的正式名称正式定为“普通话”,并同时确定了它的定义,即“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
1955年10月26日,《人民日报》发表题为《为促进汉字改革、推广普通话、实现汉语规范化而努力》的社论,文中提到:“新中国的共同语,就是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的普通话”。
1955年11月4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向全军发出了《关于在军队中推行汉字简化、推广普通话和实现语言规范化的通知》。
1955年11月17日,教育部发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关于在中小学和各级师范学校大力推广普通话的指示》。
1956年2月6日,国务院发出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并补充了对普通话的定义:“以北京语音为基础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
[6] ”这个定义从语音、词汇、语法三个方面明确规定了普通话的标准。
“普通话”一词开始以明确的内涵被广泛应用。
河北省承德市滦平县普通话标准音采集地。
“普通话”中的“普通”二字有“普遍”和“共通”的含义。
1982年,吕叔湘在人民日报上呼吁推广普通话,提出“所有学校都应该是推广普通话的阵地”、“中学是推广普通话的重点”。
1990年国家语委明确以广东、福建两省和上海市作为南方方言区推广普通话的重点地区。
1991年第七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也明确提出要“大力推广普通话”。
1991年派出专门的调查组深入广东、福建的一些地区做了较为深入的调查研究,就两省推广普通话的工作提出建议。
200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施行,确立了普通话“国家通用语言”的法定地位,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通过汉语文课程教授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广播电台、电视台以普通话为基本的播音用语”。
2014年9月21日由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与河北省政府共同举办的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重点活动在河北省滦平县举行。
2014年是国务院确定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17周年。
李卫红说:“17年来,国民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显著增强,目前全国有70%以上的人口具备普通话应用能力,95%以上的识字人口使用规范汉字,中华民族几千年书同字、语同音的梦想正在逐步成为现实。
” 普通话是以北京话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现代汉民族共同语。
与会专家认为,推广普通话不是要人为地消灭方言,而是为了消除不同方言的隔阂,以利于社会交际。
怎样学好普通话
孙中山先生(一八六六 ~ 一九二五)名文,字载之(乃自取「文以载道」之义),谱名德明,幼名帝象;十八岁在香港受教会洗礼时署名日新(乃自取「日新又新」之义),业师区凤墀据粤音「日新」为改号曰「逸仙」,自是中西师友皆以逸仙称之,渐以此号扬於国际;三十二岁至日本於投宿旅邸时,日籍友人为掩护革命领袖行踪而代署「中山」,先生旋奋笔续一「樵」字,示为中国山樵,后亦常於函笺自署中山,国人遂以中山先生称焉。
先生以清朝同治帝五年丙寅岁十月初六日(一八六六年十一月十二日),诞降於广东省香山县(今名中山县)之翠亨村。
其先世本中原望族,自唐末屡迁,历江西、福建,至明初入粤;其高、曾、祖三代均业农,父达成公早岁务农尝致小康,后遭时难中落而出外劳工,后复返里重振旧业;至三十三岁始成婚,取杨氏,生子三女三,长子德彰,名眉;次子德佑,名典,早殇;先生其季也。
孙先生七岁入私塾,凡七年而毕经业。
时其长兄德彰先生在檀香山垦牧有成,获当地政府特许招徕华人前往助垦,母杨太夫人亦亟思一睹其事业,遂获父达成公之允诺,侍母随搭载运移民赴檀之轮船前往。
先生本「志窥远人,性慕新奇」,此行「始见轮舟之奇,沧海之阔,自是有慕西学之心,穷天地之想。
」其影响於毕生志业者至大。
抵檀未久,太夫人回国,先生独留。
初,德彰先生命入所营米店佐理商务,虽稍习即通,然志不在此;长兄知其有志於学,乃使进入英人所设之意奥兰尼书院(Iolani School)就读。
此己卯(一八七九)年先生十四岁时事也。
先生中文基础已具,初学英语,先事观察静听凡十日,自以中英文相较之,颇有独特会心。
及至十日后展开学习,以读以写,进步极速,且尤以英文文法之领会胜於西童。
三年后卒业时,於数百学生中,获夏威夷王亲颁英文文法优胜奖,华侨引以为荣。
盖当时夏威夷犹独立之国也。
旋入檀岛最高学府奥阿厚学院(Oahu College),此校为美人所设,系教会学校。
先生本意於毕业此校后赴美留学,乃因在校受牧师薰陶欲受洗入教,长兄顾虑父母斥责,并认为先生所受西洋教育已足敷用,命辍学回国再治国学,先生遂於癸未(一八八三)年夏离檀返粤,时十八岁也。
然仍於当年之冬,在香港与挚友陆皓东同时受洗於基督教「公理会」。
乙酉之年(一八八五),是时正值中法战争,海行途中每阅西报,均见外电报导中国军队奋勇作战之新闻,并有中国击败法军导致法阁改组之事实;但抵达香港时,清廷已与法国签订天津条约,让安南予法国。
先生鉴於满清愚昧腐败,丧权辱国,愤慨万分;适此际於码头得见中国工人拒修法国战舰之义举,深受感动,乃「始决倾覆清廷、创建民国之志」。
先生既立救国救民之大志,遂於翌年毕业於中央书院之时,慎重考虑职业选择,先拟投考陆军或海军学校,继思研习政治法律;后忆及前往檀岛时,曾有教会司铎杜南山语以范仲淹「不为良相,当为良医」之言,乃决定习医,由是「以学堂为鼓吹之地,借医术为入世之媒」,救国事业遂发韧矣。
先生於丙戌(一八八六)年二十一岁时入广州博济医院(Canton Hospital)附设之医科学校,在校结识志士郑士良,并与校外志士尢列邂逅相识,相为砥砺反满救国。
一年后,转学香港新创之西医书院(The College of Medicine for Chinese, Hong Kong),在校复结识杨鹤龄、陈少白、关景良等,皆志同而道合者,日以排满之义放言高论。
先生在西医书院习医凡五年又半,成绩每列前茅,历任教务长如英人孟生博士(Dr. Patrick Manson)、康德黎博士(Dr. James Contlie)暨华籍创办人何启等均器重之。
至壬辰(一八九二)年二十七岁之夏,乃以第一名毕业。
旋即设中西药局於澳门,并与中医镜湖药局合作为贫病施药义诊。
甲午年(一八九四)之春,中、日之间有事於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先生观察大局有变,虑满清腐败无以应之,徒致国危民困也。
时李鸿章以汉人承担重任,且为「洋务运动」主持者,并亦为香港西医书院之名誉赞助人,先生欲有所匡救於时,乃作书上致之,期李能恢扩宏图,勤求远略,自「人尽其才、地尽其利、物尽其用、货畅其流」之大经大本致力,勿徒羡「坚船利炮」而舍本逐末。
书上,李末能纳,惟为发「农桑会筹款护照」一纸,亦见其不拒之意。
先生遂偕陆皓东游京、津,复溯长江入武汉,以观察形势,预为他日建旗倡义、再造中华之计。
乃秋,中日战起,清军屡败,先生视时机已至,乃再赴檀香山,欲纠合海外华侨,组党救国;至十月二十七日(阳历十一月二十四日),兴中会遂告诞生。
先生创立兴中会,明揭振兴中华之宗旨,同时凡入会者均秘誓以「驱除鞑虏、恢复中国、创立合众政府」之目标,并以选举方式推定正副主席与职员,其组党目的与组织精神於此可见。
先生於乙未(一八九五)年初,自檀香山返香港,聚晤旧友陆皓东、郑士良、陈少白、杨鹤龄、尢列等,筹立兴中会总部以进行国内起义。
时有杨衢云、谢缵泰等人,先已以「开通民智、改造中国」为宗旨创立「辅仁文社」,先生以志业相近,遂与接洽,衢云等欣然同意举全社并入兴中会;於是租定总会所一处,托名「乾亨行」,即於正月二十七日(阳历二月二十一日)正式成立兴中会总会,与会者皆以「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合众政府」为誓,并改订章程,发布宣言,积极筹备举义。
二月二十日(阳历三月十六日)以干部会议决定:先攻取广州为根据地,并采用陆皓东所设计之青天白日旗为起义军旗,即分工展开各种活动,先生主持前方发难任务,衢云主持后方支援工作。
先生旋入广州,创农学会为机关,并以广徵同志;各项准备甚为顺利,乃定重阳节为起义之日。
不幸届期衢云在香港误事,以致事机败露,陆皓东、程耀宸、程奎光、丘四、朱贵全等多人被捕殉难,首次起义乃告失败。
事败后三日,先生始脱险至香港,旋偕陈少白、郑士良赴日本。
九月二十八日(阳历十一月十四日)船抵神户,时广州义举已喧腾东邻,先生阅报,见有「支那革命党孙文抵日」数字,因语少白曰:「革命二字,出於易经『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一语,此语吾辈宗旨相符,即以革命称吾党可也。
」自此,先生神圣高远之救国事业,乃正名为「革命」。
近代中国实亦由先生首用「革命」一词,并直指「革命之名词创於孔子」,而绝不认其为译自西文或得自日本,盖日本实借自中国之易经也。
至於以「顺乎天而应乎人」为革命之定义,其意境自高於一般轻用之者,故又屡言「革命为宝贵尊严之名词」,「革命者,乃圣人之事业也」,以见其内心对革命事业之虔诚庄敬。
先生自神户至横滨,访晤冯镜如等,即行组织兴中会横滨分会,公开革命宗旨。
旋即断发改装,再赴檀香山,并为周游美欧之计。
翌年丙申(一八九六)四月,遇业师英人康德黎於檀岛市街,相约於游美之后即赴英伦会晤。
八月,先生於自西徂东横游美洲大陆后,即由纽约乘船赴英。
先生在美宣传革命之时,已受满清驻美公使密侦跟踪,抵英之后,即在满清驻英使馆所雇侦探严密监视之中。
八月二十六日(阳历十月二日)晤康德黎於伦敦,并访业师孟生博士,均告戒慎防满清使馆暗算,先生大笑置之。
至九月初五(阳历十月十一日),果被清吏诱禁於清使馆内,凡十三日之久,历经险危,终得康德黎与孟生二师营救脱险。
先生以英文著「伦敦被难记」(Kidnapped in London)发表,中国革命领袖之声名自是传扬於全世界。
伦敦脱险后,先生暂留欧洲,从事政治风俗之考察,并结交其贤豪。
以大英博物馆藏书丰富,每日前注阅读连续半年之久,对於政治、外交、法律、军事、矿业、农业、畜牧、工程、经济,均作细心研究,因而於了然全局中取精用宏,乃「取民生主义以与民族、民权问题同时解决」,为一劳永逸之革命目标,「此三民主义之主张所由完成也」,殊可视为人类思想史上之大事。
戊戌(一九九八)年秋,国内发生政变,满清慈禧太后幽禁光绪帝於瀛台,捕杀「维新」人士多人,维新派首要康有为、梁启超等分由宫崎、平山协助避难日本。
日政界耆宿犬养毅与宫崎等咸以康、梁亦谋革新而遭放逐,劝先生与之联合。
先生然之,拟亲往慰问,期推诚相与。
讵康另有所图,妄称奉有光绪帝之「衣带诏」,未便与革命党首领往还;惟梁启超屡相晤谈,表示愿意合作。
会其党徒王照不直康之所为,公开揭发其所称「衣带诏」之伪,康衔恨迁怒,遂愧然离日,且以敌意对革命党矣。
梁於康走后仍与先生续商联合,为康所知,派员促其离日,梁乃於翌年(一八九九)冬赴檀香山,行前且表诚击合作之态请先生作书为介在檀友好。
先生不疑,坦然以应。
迨梁至檀岛,持先生介函大获信任礼遇时,竟诡称「保皇与革命原属同流,名虽有别而宗旨则一」,欺骗一部分兴中会员助其设立「保皇会」,事为先生所闻,驰书责之已不及矣
庚子(一九○○)年夏,北方发生「义和拳」之乱,清廷愚昧,竟引以自卫,纵其乱政与排外,招致「八国联军」蹂躏中国之惨祸。
先生见危亡瓜分迫在眉睫,亟思奋起拯救,乃一面部署再举起义,一面策划保全南方。
时李鸿章方调广州出任两广总督,在港同志何启代表先生与香港总督卜力(Sir Henry Blake)接洽,劝说李鸿章据南方独立,以事拨乱反正。
先生并拟订「平治章程」六条,其要旨即为建立合众政府,致送卜力请为转致。
先生且曾亲赴上海,试寻策动两江总督与两湖总督之途径而未得也。
当兹往返活动之际,先生曾获李鸿章幕中策士刘学询之函邀,谓李有独立之意思得先生助力云。
先生虽疑,仍以有利大局而赴香港,至则李果派军舰来迎;同行2日友宫崎等为之欣喜,先生则嘱慎重,及试,果陷阱也,幸未蹈之。
不久北京陷落,清廷逃亡,急调李鸿章北上向八国谈和。
李既离粤,独立之议寝,而先生起义之部署亦告成熟,箭在弦上矣。
自庚子之役后,国民日渐醒觉,志士纷组革命团体,其著者如:辛丑(一九○一)之春,粤籍留日学生王宠惠、李自重、冯自由等人组成「广东独立协会」;壬寅(一九○二)之春「留东学人章炳麟、秦力山、马君武等人发起举行「中夏亡国纪念会」,张继等人发起组织「青年会」;冬,蔡元培、吴敬恒等人发起组织「爱国学社」;癸卯(一九○三)之春,钮永建、蓝天蔚等人发起组织「拒俄义勇队」,后改称「学生军」;冬,黄兴、刘揆一、宋教仁等人发起组织「华兴会」;甲辰(一九○四)之春,黄兴再与会党人士共立「同仇会」;冬,龚宝铨、蔡元培、陶成章等人发起组织「光复会」。
此四五年间,国内外革命组织遍起,并皆以书刊作革命鼓吹,邹容「革命军」、陈天华「猛回头」等即其著者。
至乙巳(一九○五)之春,更有欧洲留学生邀先生前往组织革命团体;而在国内与在日本之各革命团体负责人,感於团结之需要,亦均望先生东返,以总革命组织之成。
先生癸卯(一九○三)年夏在日本青山开办革命军事学校起,改革命誓词为「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较之初期誓词增入民生主义之内容,即以此施行於尔后组织之入会宣誓,革命宗旨自是益臻具体。
甲辰(一九○四)之秋,先生在纽约首次发表对外宣言,题为「中国问题之真解决」,主旨在指出西方对中国存有两种误解,实皆中国受外人侵占之时所产生:其一、谓中国关闭成性,此乃满清专制统治之现象,以往无此事也。
其二,谓中国地大物博人众,一旦富犟,势将成为「黄祸」;其实中国人天性和平守法,从不对外侵略,昔日之所谓「黄祸」者,亦系外人侵占中国时,其黩武侵略之延伸也。
中国人唯有驱除鞑虏,建立民国,乃能对世界和平有所贡献,斯非黄祸而是「黄福」也。
故望崇尚独立与和平之美国人民,同情中国人民支持中国革命。
乙巳(一九○五)夏日,先生自欧洲经南洋返抵日本,至则各革命团体志士纷纷来见,皆申进取之意。
六月二十八日(阳历七月三十日)先生召集中国革命同盟筹备会,到者凡十七省志士七十馀人,(关内十八省唯甘肃无留学生。
)先生演说革命宗旨与方法后,即行合组新团体之讨论,决议定名称为「中国同盟会」,并即各自亲书入会誓词,举行入会宣誓。
誓词曰:「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矢信矢忠,有始有卒,如或渝此,任众处罚。
」会后,继续加盟者络绎不绝;至七月二十日(阳历八月二十日),乃正式举行中国同盟会成立大会於东京,先生被一致推举为总理。
同盟会成立后,即创办「民报」为机关报,先生亲撰发刊词,正式揭出民族、民权、民生「皆基本於民」之三大主义,为革命奋斗目标。
继编定「同盟会革命方略」,正式宣示所进行者为国民革命,将创立者为中华民国;并举所誓之四纲,定「军法之治,约法之治、宪法之治」三程序以达成之。
主义与方略既定,革命同志遂各依任务,展开组织、宣传,与布置起义。
至丙午(一九○六)之秋,期年而已,仁人志士自动加盟者已逾万人,革命风潮已遍於全国各地。
清廷震惧,知革命本部在日本东京,革命事业乃先生领导,遂藉外交力量,请日本驱逐先生出境。
丁未(一九○七)年春,先生被迫离日。
庚戌(一九一○)正月,全美洲之「中国同盟会总会」成立於旧金山,先生改订新盟约,将同盟会四纲改为「废灭鞑虏清朝,创立中华民国,实行民生主义」三纲,明确三民主义目标;并改同盟会会员为「中华革命党党员」,显见其改革同盟会之深意。
是年夏,启程东返。
时国内由先生安排成立之同盟会南洋支部,实际以代东京本部执行革命指挥任务;己酉之冬,为策划起义,复由先生指示设立南方支部於香港,委胡汉民为支部长以主其事。
倪映典与赵声策动广州新军有成,预定庚戌上元日起事,未及期而新军於正月初三(阳历一九一○年二月十二日)鼓噪发动,援者不及集,遂致顿挫,映典身殉,是为先生领导革命第九次起义之失败。
辛亥(一九一一)三月二十九日(阳历四月二十七日),黄兴率各省来粤同志一百七十馀人起义於广州,此役惊天地、泣鬼神,革命党人甘死如饴,殉者近百,多为允文允武之青年精英;当时得忠骸七十二具丛葬於黄花冈,英风浩气,震彻人心,「黄花冈七十二烈士」之名遂永为国民革命之精神表徵,而举国革命之形势,乃因之造成。
此为先生所领导起义之第十次失败,亦即辛亥大革命成功之先声。
「三二九广州起义」之前,本已先行於长江各埠广布响应革命之机关;广州败后,长江流域即谋再接再厉,乃立「中部总会」以统筹之。
七月,上游四川首先发动「保路」革命,清廷调武汉军队前往镇压;八月初,武汉革命党人实行动员,消息走漏,满清政府因而破获各处革命机关;同志处至危之境,决冒险以图成,遂於十九日(阳历十月十日)奋起一击,石破天惊之武昌起义乃告发生。
一夜之间,武汉光复;各省同志,咸依「革命方略」而齐勇响应。
先生时正奔走募款至美国典华城(Denver),得武昌起义之讯,立即启程迳赴华盛顿,拟晤美国国务卿未果,乃经纽约转往欧洲。
盖其所首先考虑者,为满清与列犟均订有不平等条约,举中国权益以媚外国,当时且正向英、美、德、法四国银行团谈判借款,诚恐列犟为眼前利益而不利於中国革命也。
抵欧后,历访英、法当局,及银行团主干人员。
时中国大革命已轰传世界,国内追踪先生请即回国主政之电报遍传欧洲,西报且连篇导先生建立民国成竹在胸之述评,因是而交涉顺利,於停止对满清贷款、制止日本援助满清,及取消英属各地对先生之放逐令等,皆获承诺,遂自欧兼程回国。
十一月六日(阳历十二月二十五日),先生抵达上海,国人闻之欣喜,中外各报盛传先生携有巨款回国,记者争相访问,先生答曰:「予不名一钱也,所带回者,革命之精神耳。
」三日后,各省代表在南京,举行会议选举先生为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即推派代表赴沪恭迎。
先生接受后,首即致电各省代表会暨通电各省军政长官,以「公仆」自称,言当选为「加文以重大之服务」;并於接受记者关於新政府设立事之访问时,答云:「昔日有在旷野树下组织新政府者,今吾中华民国如无合宜房宇组织新政府,则盖设厂棚以代之亦无不可也。
」为废除厘金陋规及取消外国「领事裁判权」两事,为新政府必先努力者。
於此而见先生政治风范。
经先生主张,各省代表会公议,决定以辛亥十一月十三日,即一九一一年一月一日,为中华民国开元之日,定是日为中华民国元年元旦,并改用阳历为国历。
至日,先生偕各省代表团来迎代表等,於上午十时自上海出发,下午五时抵南京,旋入城进总统府,晚十一时正式宣誓就任,亚洲第一个民主共和国------中华民国遂告诞生。
先生「三十年如一日之恢复中华、创立民国之志,於斯竟成。
」 先生为中国有史五千年来之第一位由选举产生之元首,以「天下为公」之心,行「公仆」「服务」之事,就任以后,首即通电各省选派参议员来京组织参议院,以为国家最高民意机构;继依各省代表会所订「临时政府组织大纲」,提出各部会总次长名单,经民主程序而组成政府;迨参议院正式成立,即提出「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案,经制定公布而为国家基本大法。
先是,武昌起义获各省响应之时,满清军队士不用命,无力应战,清廷乃不得已而起用袁世凯,先任之为湖广总督,继授之以内阁全权,冀其挽救清廷於垂危;而革命党人则以袁既汉人,亦冀其能起义反正,期不战而覆满清。
袁於左右逢源之环境中,主动向革命军提出和议,武汉革命军政府以「如袁赞成共和,愿举彼为总统」相许,而有秘密协议。
及至先生回国,知有此承诺在先,为示天下为公,决予信守,故於就职誓词中,特申「颠覆满洲专制政府,巩固中华民国,图谋民生幸福」之前提,「至专制政府既倒,民国卓立於世界,即当解临时大总统之职」,以推功让能。
袁氏知先生诚意,遂协力迫使满清皇帝退位。
民国元年二月十二日,清帝溥仪发布退位诏书,先生即於十三日向参议院咨送辞职书,并举荐袁世凯以自代。
兹后并协助袁氏,依民主程序达成选任、就职,及组职内阁诸重大问题,尤特重其向国民宣誓一事。
苦心孤诣引导袁氏步入民主程阶,为中华民国树立精神基础之后,於四月一日正式解临时大总统之职。
先生既成其「废灭鞑虏清朝,创立中华民国」之志,光风霁月,飘然引退,即以「实行民生主义」为谋求国利民福之奋斗目标。
此意系自同盟会四纲改进而来,且於开国之日誓词中宣告,其为三民主义实践初阶之含义显然,至足重视。
因是,自解任离京日起,即以「国民一份子」与「革命党领袖」立场,奔走全国,为民生主义建设致力,历上海、武昌、福州、广州、烟台而至北京,曾欣然受任「筹划全国铁路全权」;并巡视正太、北宁、津浦、胶济诸铁路;复巡视江阴、镇江、安庆、九江、南昌、芜湖、杭州、淞江各地,为铁路建设作鼓吹与策划,期於十年之内建筑铁路二十万里,以奠全面开发建设之基。
十月十日首届国庆之日,先生发表「中国之铁路计划与民生主义」专文於外报,十四日设立中国铁路总公司於上海;民国二年(一九一三)初春,更为实行铁路建设计划而赴日本访问,至则广受日本朝野之欢迎,并得日方实业家合作筹组「中国兴业公司」以相支援。
方当全力为国利民福而奔走并获初效之际,忽袁世凯暗杀国民党代理理事长宋教仁之案发生,国家命运遂遭突变。
国民党系由同盟会联合统一共和党、国民共进会、国民公党、共和实进会,凡五政党合组而成,旨在实现政党政治,事为宋教仁所热心联络成功,故於民国元年八月成立大会选举先生为理事长时,先生即委宋氏代理,俾其施展抱负。
国民党组成后,袁氏凯亦支持梁启超结合六政党成立民主党,以相抗衡。
二年二月举行国会议员普选,国民党获全面胜利,宋教仁素主责任内阁制,此际主张尤力,大触袁忌,竟於三月二十日施以暗杀。
事发三日后,陈其美即自上海电报局寻出缐索,而迅速破案,确证主谋者出於北京政府,举国为之震惊。
先生闻讯自日回沪,即召同志会於黄兴寓所。
先生以袁氏摧残民主,必将背叛民国,主张趁其兵力未动而民心愤慨之时,立即起兵讨伐;黄兴则以事证既明,应待法律解决;遂未作断。
而袁氏则於此际匆忙达成违法借款,秘密调动军队,於六月突然下令免除江西、广东、安徽三省国民党籍都督,随即进兵南下。
七月十二日,李烈钧乃在江西举兵讨袁,南京、安徽、上海、广东、福建、湖南、四川相继起兵应之;然事机已失,遂致失败,史称「二次革命」。
先生於八月二日自沪乘船赴广东欲指挥作战,行至马尾时得知广东已败,乃转赴台北,住「梅屋敷」(即今台北中山北路国父史迹纪念馆)小住,旋赴日本寻思重整革命大业方案,决定以从头做起之精神重行组党,於九月二十七日起,开始以中华革命党名称办理党员宣誓;至民国三年(一九一四)七月八日,正式成立中华革命党於日本东京。
先生检讨革命顿挫原因,实由於辛亥革命成功后「不行革命方略之过」,故特为著意於中华革命党方略之制定,经十七次之会议,於岁杪颁行。
方略凡六编,於军事、政治、法律、则例、奖惩,并各种文告,均巨细不遗,冀革命遍起而举国一致也。
同时明定以青天白日满地红旗帜为国旗,以中华革命党总理为革命军大元帅。
先生即依方略执行大元帅职权,委派各省革命军司令长官,全面开展革命起义活动。
及至民国四年(一九一五)春,袁氏凯帝制自为野心益露,日本藉此胁迫其承认二十一条苛求,袁竟於五月九日屈服承认;八月,有所谓「筹安会」出现,帝制遂公开进行;十二月,更扭捏宣布「接受帝位」,篡改中华民国五年(一九一六)为「中华帝国洪宪元年」。
先生於四月三日揭发日、袁二十一条款谈判真相,号召国人奋起维护国权;九月发布宣言,号召国人共击窃国独夫。
自是而讨袁之师接踵遍起,袁是在「千夫所指」之下,於民国五年六月六日羞愤而死。
先生随即发表「规复约法、尊重民意机关」之宣言,继行总统职权之黎元洪遵之,於六月颁令遵行元年约法并续行召集国会。
中华革命党捍卫民国功成,遂令革命军止战停兵。
民国六年(一九一七)春,先生著成「民权初步」暨「中国存亡问题」两书;并通告海外中华革命党支部、分部及交通部,即作恢复国民党名称之准备。
方当规划国家长治久安之际,北方政府又生巨变,事由国务院总理段祺瑞胁迫国会而起,继发展为黎元洪与段祺瑞间的府院之争,再发展为段祺瑞指使所谓「督军团」叛变;最后使得顽固的「保皇派」军人张勋得到机会,以「调停」为名率兵进入北京,先逼黎元洪解散国会,再发动兵变拥满清废帝溥仪复辟。
时在五六两月之间,竟接连发生倒阁、叛变、军人干政、解散国会种种毁法事件,至七月一日复辟丑剧发生,北方混乱遂达於顶点。
其后虽复由段祺瑞起兵驱逐张勋,粉碎复辟,而北方则自此形成军阀争战之局面。
先生为捍卫中华民国,遂起而以护法号召天下。
七月十九日,先生至广州发表通电,请国会议员来粤集会,以行民国统治之权。
八月二十五日,各省到粤议员举行国会非常会议,旋即议定「国会非常会议组织大纲」暨「中华民国军政府组织大纲」;九月一日,选举先生为中华民国军政府大元帅,九月十日就职,执行护法讨逆任务。
时段祺瑞已再以武力控制北政府,意即举兵来犯,先生遂於十月七日下令北伐,护法战役自此开始。
民国八年(一九一九)一月,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之和平会议在巴黎举行,中国为胜利一方「协约国」之一员,但未得列犟之平等对待,且竟由英、法与日本勾结,将战败国德国在华应行权利另作分配。
尤其迁就日本要求,将德国原以不平等条约取得在山东之一切权利让予日本,最为国人所愤慨。
五月四日,北京大学等校学生为此集会游行,全国各地学生继起响应,爱国运动风起云涌;其后,知识份子中之热心改革人士藉以导引,蔚成「新文化运\\\\动」;继之,则有各种激烈思想渗入其中,遂使此一源自爱国情操之「五四运动」趋於复杂混乱。
先生时正潜心著述,已成「孙文学说」暨「实业计划」两书,乃即相继发表,期以导正国人心理,及指引因应方向。
「孙文学说」以「知难行易」之理,勉励国人力行建国;「实业计划」为全国物质建设详定蓝图,并号召国际合作开发中国富源,谋中外互利以增进世界福祉;此二书并前者「民权初步」之民主社会建设实务,合而称为「建国方略」。
复命同志创刊建设杂志,以导正社会思想。
是年十月十日,先生即令改中华革命党为中国国民党,以广包容。
加中国二字者,乃所以示其精神有别於元年之国民党也;而其精神所在,则为兼中华革命党与国民党所具性质,即革命与民主并重也。
民国十年(一九二一)四月,国会议决取消军政府,依中华民国法统组织正式政府,并举行大总统选举,先生当选,於五月五日就任。
按此次选举,实遵约法,为中华民国正式政府,亦为正式中华民国大总统,考诸议案、通告、对内对外宣言皆然。
而有以「非常大总统」为称者,且多见沿用之,此於史无可徵寻,盖以当时北方有徐世昌组「新国会」,并用旧选举法选为总统,先生已斥其「名分不正」;而旧国会已自北迁南,维护法统,其所选举者自为正式总统与正式政府。
其时旧国会斥北政府为非法,北政府贬南方为「非常」,北政府据地广大,影响视听印象较多,致世人习焉不察;然法统所在,自当正名,未可因国会举行「非常会议」而认依法选举之正式总统为「非常」也。
先生就任中华民国大总统后,即函北政府徐世昌曰:「世界之民主政治,既非君所尝闻,中国之何以实行民主政治,又非君所能解…….惟忠於民主政治之人,始能知其所以然,而为之不二,故遂以文承其乏。
…….今日之事,君宜自省,名之不正,君所已知;君之不能有益於中华民国,而反以害之,亦君之所以觉。
即日引退以谢国人,则国民必谅君不获已,且善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