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长和主审法官哪个大?
前者是一种长务,后者是一个临时职位,根据“物以”的原则来判断,二者是不具备性的。
所以也就无所谓谁大谁小了。
【一】顾名思义,所谓庭长,是指法庭的长官,是一种行政职务。
所谓主审法官,是指法院在审理一件案子的过程中,主持该案审判的法官,是一个人。
【二】法庭庭长需由本院院长提名,当地人大任命方可有效;反之,庭长职务的免除程序也是一样的,同样需由本院院长提请,当地人大免除。
所以,庭长不是谁想当就能够随便当得上的。
一旦任命,这种职务是长期性的,其在任期内对所管辖的法庭负全责,直至任期届满或终结。
【三】任主审法官就简单得多了。
在一个案件较复杂的情况下,需要组成3人以上的合议庭来审理,这就需要一个主审法官。
主审法官一般由庭长担任,也可以由其他资深法官担任,还可以由院长直接指定某法官担任。
当然,如果某案件的审判工作只由一个法官来完成,那么TA就是主审法官了。
请注意,本段中使用的是“担任”一词,而不是“任命”。
主审法官(或者是审判长)是临时性的,TA只对审理的本案负责任,案子审判完毕,这个职位也就不存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