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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积极改造分子大会主持词

时间:2020-01-20 00:21

升旗仪式主持稿,关于“如何预防违法犯罪”的

1. 怎样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何为未成年

我先要向大家介绍以下三个概念,即“未成年人”“少年”“青少年”三个概念”。

“未成年人”这一概念从法律上说它是以年龄的划分为标准的,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条的规定,“未成年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少年”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未成年人中特定的一个年龄段。

“青少年”是一个笼统的、习惯性的称呼,既包括成年人,又包括未成年人,它不是法律上的概念。

因此在日常生活中,当别人称你为未成人、少年、或青少年时都不算错。

但是在适用法律时,我们的提法都是用“未成年人”,这一点很重要。

那么说到这里在,我们有的同学会说,别在这里骗我们小孩子了,我知道:小孩子干点坏事没事,最多被派出所叫去批评一下就放了。

那么,请问:未成年人“干点坏事”真得“没事”吗

一、什么是违法和犯罪。

违法和犯罪这两个词,同学们一定不会陌生,但是它们的联系和区别同学们可能不是很了解。

根据我们的调查情况分析,目前未成年人犯罪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未成年人对法律的无知。

,根据《刑法》的规定,投毒致人重伤,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再给同学们讲一个今年3月份发生的案件,两个14岁的少年在校号称大哥大,在因与同学发生争执后意图报复。

经密谋后手持砍刀将其杀害,理由是解气。

从刚才两起案件的发生和发展看,很清楚地说明了那几位同学对违法和犯罪认识的不清。

从这些案件可以看出来未成年人懂得什么是违法和犯罪,对规范自己的行为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是相当重要的。

接下来,我就给同学们讲讲什么是违法。

违法,是法律行为的基本分类之一。

它指违反法律,不履行法律义务。

我们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呢

我们通常所讲的未年成人的违法行为,主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所规定的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严重不良行为,即: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多次偷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吸食、注射毒品;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上述列举的行为中,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这一行为希望同学们引起注意,这也是违法行为;还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这是一种违法行为,不过,受害的同学们不要害怕,要改于检举揭发,同这些违法行为作斗争。

那么对具有上述行为的未成年人应当如何处理呢

一方面对违法行为较轻的未成年人,一般由父母或者其监护人和学校相互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也可以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

如果未成年人具有上述违法行为,且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因不满面14周岁或情节特别轻微免予处罚,可以予以训诫。

再讲什么是犯罪。

我国刑法第13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完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打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

但是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那么什么中未成年人犯罪呢

未成年人犯罪,是未成年人危害社会\\\/触犯刑律、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我国《刑法》第17条第三者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的,在我国,已满十六周匀的人,因体智力已相当发展,并有一定社会知识,已具有分辩是非善恶的能力,因此,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

17条2款还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应当负刑事责任。

同学们,前面我们讲到的“那个干点坏事没事”,现在我们就有答案了。

林某14岁,因此对于盗窃,法院没有认定为犯罪,而对于其实施的抢劫行为则认定为犯罪,故可能追究其刑事责任为,所以我们不能再认为说“小孩子坏事没事”,就有答案了。

以上所举的例子只是较为点型的几个案件,我知道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不用在学习上,而是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民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的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I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这些行为都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如果严重的话就要自己玩进班房。

如:所以,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的话,遵纪守法,,同学们千万不要进去,因为那种地方很容易接触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从我们工作实践中发现很多这样的案例:有些平时表现较好的学生,就是由于在游戏室、网吧等地结识了不三不四的人后就被带坏,最后走向犯罪的道路。

未成年人的犯罪的原因,犯罪不是天生的,并不是一生下来就是罪犯,就会杀人抢劫,他们都有一个过程,那么,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有哪些呢

一是青少年心理特征是未成年人高犯罪率的基础条件。

据犯罪心理学家分析,15-20犯罪的危险期和高发期。

青少年世界观尚未成型,可塑性大,遵守社会规范的意识淡薄。

好奇心和模防力很强,认知能力较差,自控能力弱,情绪偏激等,如果受到外界的不良影响,容易导致他们违法犯罪。

二是社会不良因素是未成年人犯罪的的温床,目前,社会环境十分复杂,黑网吧、黄色书刊、暴力影碟泛滥,容易诱发未成年人犯罪 二、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表现 在调查中发现,绝大部分在发生未成年人犯罪前,就已沾染上了许多恶习。

但是法律是无情的,触犯了它就要受到处罚。

同学们

请你们记住一名话,“你可以后悔

你可以在学校后悔,你可以在路上后悔,你可以在家里后悔,但是,你千万不能在监狱里后悔

有的同学或许会问我,那么,这些不良行为有那些表现呢

厌恶学习,考试作弊;厌恶劳动,一味追求享受;,不讲公德,为所欲为;以大欺小,勒索财物;称兄道弟讲哥们义气;有些同学平时拉帮结伙,打架斗殴,常常不问是非,聚众闹事,为朋友可以两肋插刀。

同时,他们仗着人多众势,互相壮胆,这样就非常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经公安机关侦查,故意伤害罪名成立,5个家庭因此都受到伤害。

同学们,俗话说得好,十年树木,百年树人。

一棵小树长弯了,简单方法伐掉就行了,一碗水不小心弄脏了,不能喝了,怎么办

没有关系,大不了我们不喝吧,然而一个未成人出现了偏差,那就会影响他的人生。

未成年人的心理防线是脆弱的,希望社会、学校、家庭都行动起来,保护未成年人。

与此同时,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树立积极的人生观,价值观,培养高尚的人格情操,对于增强未成年人的免疫力或自控力、防范于未然,远离犯罪,将有特殊意义。

三、最后,谈一谈未成年人如何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 所谓犯罪的自我防范是指个人为减少被害的可能,进行自我保护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方法,通俗的说“预防”就是通过外界的教民和帮助,结合未成人的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来防范不良行为以及犯罪行为的发生,最终达到守法的目的,这里的“预防”关键体现在“提前”这个字眼。

具体来讲,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1、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

未成年人就应该从小事做起,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旨诱。

忽以恶小而为之,忽以善小而不为, 2、树立自尊、自强的意识,自尊、自强、自律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未成年人进行自我防范和获得社会保护的途径。

如果未成年人自甘堕落,外界再怎样帮助,也是无济于事的。

3、增强辩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未成年人只有学好知识,特别是经常学习法律知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的诱惑。

不阅读黄色书籍,拒绝毒品等,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未成年人在遇到暴力侵害的时候,及时逃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犯罪行为的随意侵害。

4、加强未成年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已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博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

如里有可能的话也可以向老师和家长报告。

通过各方面的力量来达到保护自身的止的。

今天因时间关系我们就学到这儿,同学们,你们作为一名以学习为主要工作的学生,你们作为一名现代现青少年,你们是祖国的力量与智慧,是我们伟大祖国的未来,希望通过今天的学法,你们能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护法,面对开放的社会,好好把握自己人生的方向,最后祝大家学习进步,开开心心每一天。

再见

  2. 青少年学生如何预防违法犯罪  在新的学期,同学们如何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以饱满的精力投入到新学年的学习是我们在座的各位同学所面临的一个现实的问题。

如果同学们放松自我,不约束自己,有些同学就会做出违规的事情,有的甚至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在新学期如何预防违法犯罪给同学们提醒。

  一、谨慎上网,预防网络不良诱惑方面的违法犯罪  当前,网络犯罪(导致中小学生违法犯罪)是全社会都面临的一个问题。

网吧好比双刃剑,又称作是电子海洛因,特别是一些黑网吧,网吧经营者,昧着良心,让未成年人在网上涉及黄色下流、暴力枪杀的东西,导致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网络犯罪出现六种,即:产生盗窃、抢劫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纵火罪;侵害财产罪;贩毒罪。

  因此,同学们在空余时间,上网要谨慎,要预防违法犯罪的问题出现,要把上网、泡网吧当作学知识的机会和场所,不要让他引诱自己成为自己违法犯罪的场所。

  二、谨慎交友、预防以哥们义气带来的违法犯罪  在学习期间,我们同学们支配的时间多,空间大,往往去公共场所活动,娱乐的机会多,特别是一些网吧里、电子游戏室里、电影院里、舞厅、卡拉OK厅、录像厅以及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场所,一些社会不良青年往往在这些场所的人数最多,往往这些场所成了这些不良青年的聚集地。

在暑期,同学们要远离社会不良青年,不要接受他们的邀请吃喝、跳舞等。

不要与社会不良青年交朋友,平时在暑假中,也不要讲哥们义气,要讲在法律上的真正友谊,做人做事都要讲法,讲原则。

  我们有些同学由于在暑假中讲哥们义气,乱交朋友,导致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遗恨终生。

  三、谨慎玩耍,预防意外伤害方面的违法犯罪  在业余时间里,我们许多同学都要聚集到一起玩,但在玩的过程中,往往不谨慎,会造成过失的伤害。

  四、谨慎娱乐,预防侵害损害方面的违法犯罪。

  同学们开展各种娱乐活动,放松自己,对身体、对成长是有利的,但在娱乐中,也要谨慎,不要过分,否则一失足成千古恨。

  1、外出旅游,要预防损害毁坏文物的问题出现。

在放假期间,许多同学要跟着爸爸妈妈外出旅游,参观我国的名胜古迹和名山大川,同学们在参观名胜古迹时,要按照《文物保护法》爱护文物,切记不可在文物上乱刻乱画。

  在某学校有名叫李岩的学生,在一次国庆节放假中,他的爸爸带他到北京旅游,并带他登上了朝思暮想的万里长城,在长城上,李岩高兴的跑上跑下,喜不胜收,在高兴之余,他忽然心生一计,拿着水果刀偷偷地在一块长城的砖上刻下了“李岩到此一游”××市××学校。

接着,他游览了颐和园、天坛公园、北海公园等名胜古迹,同样,又刻下了“到此一游”的字样。

李岩觉得这一趟没有白来,在北京各旅游景点刻下了自己的名字,心里觉得了不起,因此,心里想,以下到其他地方游玩也要刻上自己的名字,可是,李岩回家不久,却受到了长城管理委员会寄给他的信,拆开一看,原来是罚款通知单。

李岩收到罚款通知单后,还有些不服气,觉得去一次长城,刻上几个字有有什么了不起,再说,我看见别人还刻了字呢,李岩这种行为是损坏、毁坏文物的行为,已触犯了我国《文物保护法》,李岩不懂法,触犯了法律,因此,我们同学们要以李岩的案例中吸取教训,要学法用法,外出游玩要爱护文物古迹,切不可做出损坏文物古迹的事情来。

  3 浅谈如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青少年犯罪是每个国家都不愿面对而又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

在西方发达国家,每年有不少青少年沿着凶杀、酗酒、吸毒的道路走近犯罪行列。

而我国,随着中国社会转型的进一步推进,社会环境的日趋复杂化,青少年犯罪问题也日益突出,不仅对国家经济,城市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造成了直接干扰,还给社会和家庭带来了痛苦和沉重的负担。

特别是近几年来,青少年犯罪在整个社会犯罪中呈逐年上升的趋势。

下面,笔者就如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谈几点粗浅的认识。

  一、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成因  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极为复杂,涉及政治、经济、文化、法制、教育、道德等多个领域,也涉及到家庭、学校和社会众多方面。

有青少年自身心理、性格等方面的主观原因,也有外界各种复杂的客观因素。

  1、家庭教育方面。

有些父母忙于工作和做生意赚钱,无暇教育孩子。

有的父母和长辈虽然重视教育,但教育方法不当。

要么奉行棍棒政策,使他们产生逆反心理;要么溺爱孩子,使孩子从小养成好逸恶劳、自私自利的坏习气;要么放任不管,特别是父母离异的单亲家庭,孩子失去家庭温暖和有效的家庭教育,一遇不良习气和坏人引诱就容易走上犯罪道路。

  2、学校教育方面。

近些年来的学校教育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着重智轻德、教书与育人脱节的现象。

一些青少年滋生了不良思想行为,产生了不良行为,并由小错酿成违法犯罪。

此外,受市场经济的影响,有些学生还存在“读书不如趁早赚钱”的思想,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又没能及时跟上,这些学生流向社会就很容易成为“犯罪预备军”。

在违法犯罪的在校学生中,这样的学生占据多数。

  3、社会教育方面。

当前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上一些不良现象严重侵蚀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

如果经受不住诱惑,就很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

学校周边格调不高的文化娱乐场所,一定程序上诱导了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此外,网络作为一种新兴的人际交往、娱乐方式,得到了广大青少年的青睐,但由于缺乏正确的引导,有效的控制,使得各种不良网络行为得以滋生漫长,成为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又一诱因。

  4、青少年自身素质方面。

随着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改善,青少年生理发育加快,个性意识增强,但其心理发展滞后,自我约束能力较弱,情绪不稳定,缺乏一定的辨别是非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加上大多数青少年法律意识又很淡薄,很容易受到家庭、学校和社会不良因素的影响而误入歧途。

  二、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几点建议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

培养和教育好青少年,保护其健康成长,预防和减少其违法犯罪是新形势下全社会共同关注的一项重要任务。

特别是《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布实施后,对增强青少年的法律观念,使青少年懂得违法犯罪行为对个人、家庭、社会造成的危害,违法犯罪应承担法律责任,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我认为,要做好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必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坚持教育为本,预防为主。

  (一)大力实施素质教育,强化法制教育。

  实施素质教育是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当务之急。

学校、家庭、社会都要摆脱传统的应试教育的束缚影响,注重对青少年实施素质教育。

通过组织法律法规学习、知识竞赛、演讲、展览案例分析等生动活泼的法制教育活动,增强青少年的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掌握法律知识,自觉学法、懂法、守法及用法。

一是实施家庭细胞工程,抓好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源头建设”。

家庭作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第一道堤坎”,培养青少年遵纪守法的意识和良好的行为习惯至关重要。

家长的身教重于言教,家长应提高素质,树立良好榜样,不断提高家教水平,提高家庭文明程度,给青少年创造一个和谐轻松的家庭氛围,对待青少年真正做到爱得理智,教得及时,严至有度,导之有法。

尤其要加强单亲家庭子女的教育,大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青少年犯罪法》,明确其法定监护人履行监护责任,防止单亲家庭子女无人监护,流散社会,其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

二是以以学校为主阵地,突出抓好在校生的法制教育。

学校始终是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主渠道,各中、小学校要在教育的方式和方法上下功夫,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法制教育活动,保证在校学生受到系统、完整的法制教育,增强他(她)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他(她)们明辨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

三是以社区和职能部门为依托,不断整合社会力量和资源,推进青少年法制教育。

(二)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断净化青少年成长的社会环境。

  加强治安综合管理、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对培养和陶冶青少年健康高尚的思想道德情操,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极为重要。

重要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不断加大打击社会丑恶现象的力度。

公安机关一方面要坚持不懈的开展查禁传播淫秽物品,卖淫嫖娼、赌博、吸贩毒品等社会丑恶现象的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社会黑恶势力,遏制社会丑恶现象的滋生蔓延对青少年的毒害。

另一方面,要严厉打击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案,对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案件要及时侦破,特别是杀害、抢劫、强奸青少年严重犯罪案件,要依法从快从重打击,对引诱、教唆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教唆犯,要从重处理,及时有效地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二是切实加强公共娱乐场所、文化市场的管理。

(三)突出重点,认真做好青少年特殊群体的帮教转化工作。

  做好青少年特殊群体帮教转化工作,不仅可以有效防止和减少这一群体地违法犯罪特别是重复犯罪,而且对其他青少年具有重大的影响作用。

一是对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和不良行为的青少年要强化教育。

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继续办好工读学校。

要严格管理,提高教育质量。

学校要加强对工读生的道德、法制教育和不良心理、行为的矫治工作。

有关部门要确保工读学校的师资配备和经费投入,更好地发挥工读学校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中作用。

  希望这些会对你有用,谢谢采纳。

契诃夫的第六病房简介

契科夫的作品是《第六病室》,不是第六病房。

  《第六病室》内容简介:弥漫着污浊空气的第六病室,与其说是病房,还不如说是监狱。

阴森的铁窗、残酷的毒打,这就是病人的待遇。

这些不幸的疯子,其实就是囚徒,他们都是来自社会下层的受压迫受侮辱受欺凌的人们。

引人注目的是,其中一个姓格罗莫夫的病人,似乎头脑很清醒,而且很有见地,他是病人?还是受迫害的囚犯?读者不禁产生这种疑惑。

更令人不可思议的是主持这家医院的善良正直的拉京医生也被当作疯子抓了起来,关在这里。

这真是惊心动魄的悲剧。

契诃夫正是以这样犀利的笔触,通过两个知识分子的悲剧,以极大的愤慨,高度概括地描绘了沙皇俄国的黑暗现实,深刻地揭露了专制统治的罪恶。

  《第六病室》这部严峻深沉、震撼人心的小说无疑是作家契诃夫一生所写的最富反抗精神的作品之一,它揭露了沙皇俄国像监狱一般阴森可怕,批判了勿以暴力抗恶的主张。

“心底无私天地宽”的上联是什么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社会环境的要求越来越趋向于和谐、稳定、健康。

监狱对服刑罪犯的教育改造,实现了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保障。

随着社会的进步,监狱工作不断发展,罪犯的教育改造越来越趋向于社会化,大众化,越来越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到对监狱服刑罪犯的教育改造中来。

笔者结合工作实际,从社会帮教对促进罪犯教育改造工作的意义和作用来阐述社 会帮教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在分析历史原因的基础上,对当前监狱在社会帮教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分析,提出几点建议,希望有助于推进社会帮教工作在今后教育改造上有进一步发展。

关键词:社会帮教 罪犯 教育改造社会帮教对促进罪犯教育改造工作初探监狱作为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承担着惩罚与改造罪犯的任务,是与犯罪现象作斗争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将罪犯改造 成为守法公民,不仅需要监狱民警对其进行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而且还要组织社会力量进行帮助教育。

一、社会帮教对教育改造罪犯的意义和作用。

我国《监狱法》第61条规定,教育改造罪犯要实行“狱内教育与社会教育相结合的办法”。

罪犯是犯了罪而被依法惩罚的人, 是社会特殊的群体,对罪犯的教育改造,使之成为守法公民,是我国监狱工作的总体目标。

因此,如何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 促进罪犯教育改造成果,成为现代监狱民警的重点课题。

而社会帮教工作,作为教育改造罪犯的一个重要手段,显得尤为重要。

它是社会力量参与教育改造罪犯的主要载体。

社会帮教,是指监狱人民警察利用监狱以外的社会力量对罪犯进行教育改造的辅助教育活动。

它是通过社会教育资源的整合,来实现教育改造的个别化、社会化和科学化;是监管改造机关普遍采用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基本教育手段之一。

它的作用在于能够使罪犯体悟到国家和社会、家庭的温暖,增强罪犯改造信心,鼓励罪犯在希望中改造;能够使罪犯感受到犯罪行为对受害者的伤害,正确认识量刑,促进罪犯责己思过,认罪服法;能够使罪犯及时感受到时代信息,开阔罪犯的眼界,调节罪犯狱内单一生活节奏,丰富罪犯的精神生活,促进罪犯的再社会化进程;同时,它还有利于争取社会对监狱工作的支持,促进监狱工作的整体进步,树立社会主义新型监狱良好形象。

我国动员社会力量对监狱服刑罪犯进行帮教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至今这项活动已进行了近二十年。

由于这项活动对增强罪犯生活信心、鼓励罪犯接受改造、提高罪犯改造质量都起到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所以社会力量对监狱服刑罪犯的帮教已成为中国改造罪犯工作的特色之一。

这里先举一个发生在身边的例 子:某监罪犯邱某(福建省永安市人,23岁,小学文化,犯故意杀人、抢劫罪被判处无期徒刑,2000年4月25日入监),入监以来,由于恶习较深,对自己要求散漫,监规纪律意识淡薄,服刑期间经常顶撞民警、打架斗殴,违规不断,民警对其多次谈话教育,均无效果,被监狱列为顽危重点控制人员。

后在查阅该犯档案过程中发现,其家中还有父母、兄弟姐妹等亲人,但从未来探望联系过,经过多方努力,与其家属联系、沟通,协商帮教工作。

经过近半年的帮教,该犯在思想、行为上有明显的改观,改造表现也有较大进步,并获得了减刑1年的奖励。

该案例虽然是社会帮教在罪犯教育改造中的一个小小例子,但它反映出,帮教工作尤其是亲情帮教在促进监管安全稳定,教育改造罪犯中不可忽视的作用,它可以唤回一个人的灵魂,找回失去的信心,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

可以说,撇开社会帮教的教育改造工作是不健全的,是孤立的,只有把监狱民警的日常管理教育和社会力量对服刑罪犯的帮教两者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才是全面的、行之有效的罪犯教育改造工作手段。

二、我国社会帮教工作的特点和种类。

(一)我国动员社会力量对监狱服刑罪犯帮教活动的主要特点是:(1)参加帮教的人员广泛,有党政机关的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法机关人员;工会、青年团、妇联的代表;各行业的英雄模范;社会知名人士;社会上的老干部、老教师等;(2)帮教的方式主要是社会帮教人员来到监狱看望罪犯,给罪犯作报 告、讲话等;(3)帮教的重点主要是法制、道德、理想、前途教 育等。

(二)我国社会帮教的种类主要是“两个延伸”,即向外延伸和向后延伸。

所谓向外延伸,是指发动罪犯亲属、罪犯原所在单位和全社会都来关心和支持监狱的改造罪犯工作,比如邀请社会知名人士来监狱做规劝、感化工作,组织表现出色的出狱人来监狱现身说法做报告,动员罪犯亲属来监狱做规劝工作……其中最重要的一种形式,是监狱与罪犯亲属、原工作单位或原户口所在地的政府签订相互配合、共同教育改造罪犯的帮教安置协议。

协议书明确规定双方在改造罪犯和社会帮教方面的职责及具体内容。

监狱方面负责做到:对罪犯实施依法、严格、科学、文明管理;积极进行思想、文化和技术教育,组织他们参加文艺、体育等有益活动,为他们回归社会后安置就业创造条件;积极做好探监亲属的工作,对重点对象进行家访,经常向他们介绍罪犯的改造情况,充分发挥亲属的特殊作用,等等。

地方负责做到:经常动员组织社会各界到监狱对罪犯进行宣传教育,促进罪犯的思想改造;积极配合监狱做好罪犯亲属工作,帮助解决罪犯家庭遇到的具体困难,依照法律和政策妥善解决出狱人的入户、就业、就学问题,等等。

向外延伸包括亲情帮教和社会团体、个人帮教两个方面。

所谓向后延伸,是监狱在罪犯出狱时,要如实向地方政府介绍其改造表现,并协助地方政府做好出狱人的安置帮教工作。

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积极为刑释人员做好接收、教育、就业指导等帮教工作。

如组织刑释罪犯在网上向当地劳动部门咨询,为他们与用人单位见面提供条件,并邀请社会用人单位到监狱招聘即将刑释罪犯,提高刑释人员就业的竞争力等。

三、当前监狱社会帮教工作存在的问题。

经过二十几年来的实践证明,动员社会力量对监狱服刑罪犯进行帮教这一做法是正确的、行之有效的。

但是我们也要看到,由于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当前监狱社会帮教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

(一)社会和监狱在社会帮教工作上的思想认识不高、重视不够。

长期以来,监狱社会帮教工作受诸多传统因素制约,一直未能在教育改造罪犯工作中发挥应有作用,使这一有效教育形式始终难以在高墙内找到应有位置。

当前监狱对罪犯的教育改造,主要靠监狱民警的日常管理教育,而对社会帮教在促进罪犯教育改造工作上的重要作用认识不高,导致对社会帮教工作不够重视。

另一方面,由于长期以来的历史原因,监狱机关处在一个封闭的社会环境中,社会对监狱缺乏了解,对罪犯的教育改造缺乏认识,人们的意识形态中始终保留着教育改造罪犯是监狱机关的责任,与社会没有关系的思想,特别是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年代,由于认识上的偏差,社会公众在观念上把监狱服刑罪犯看做是社会上的“渣滓”。

只能严惩,不能施以帮助教育,否则就是“立场”不坚定。

进入改革开放的新时期后,随着科学地认识犯罪原因,社会公众心理也发生了变化,即对监狱服刑罪犯由完全排斥到逐渐宽容,认为他们既是实施了危害社会行为的害人者,又是需要社会力量予以帮助教育的一个特殊群体。

但总体上对罪犯的帮教工作还缺乏认识,主动性不强。

这是影响和制约社会对监狱服刑罪犯进行帮教的主要因素。

(二)社会帮教面窄,帮教形式单一。

在社会帮教过程中,由于社会参与帮教人员少,需要接受帮教罪犯较多,无法满足每一位需要帮教的罪犯,造成实际受帮教罪犯过少,只能从罪犯当中选出一小部分接受帮教。

并且,参与社会帮教人员多是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对服刑人员进行形势、政策、法律、道德等方面内容教育,而对于一些需要心理健康教育等专业帮教人员较少,总体帮教面窄。

在帮教形式上,在具体的帮教活动中,主要做法是请罪犯亲属来监看望、安慰、鼓舞罪犯,以促进罪犯能够安心改造;请社会团体到监对罪犯进行道德、理想、前途教育,增强改造信心等方式,缺少帮教“互动”,形式比较单一。

(三)社会帮教活动次数少,流于形式。

由于思想上的不重视,以及随着监狱工作的发展,监狱越来越注重生产效益,把大量的精力投入到生产上,对罪犯的教育改造有所弱化,社会帮教作为教育改造罪犯的重要手段之一,也显然被忽视。

主要表现在各种帮教活动次数太少,一般每年三到四次,且过多流于形式,没有取得较好实效,有的甚至耗费很大的人力物力而没有起到应有的社会教育效果。

以某监为列,每年监狱都会邀请社会相关人员进监帮教,并分发慰问品,主要帮教人员有周边县、市政府机关、司法工作人员、律师等,为罪犯做形式、政策、道德教育,提供法律援助,提供就业指导等,但次数不多,且受帮教对象有限,一些地区边远特别是外省籍服刑人员,长期缺少社会帮教.

监狱分监曲狱情分析会怎么写

分监区狱情分析会一周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有分监区指导员主持,全体警察参加,分监区侦查员负责记录。

分监区狱情分析会主要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汇报:①罪犯基本情况:包组人数、犯罪类型、罪犯改造表现分类、危险分子及重控分子人数及分类;②罪犯思想情况:罪犯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及对国内外大事的反应等;③罪犯遵规守纪情况④个案有关情况:家庭出现变故的,罪犯通信或会见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的等等⑤发生案情、事故及处理情况⑥监狱和监区安排分析的情况⑦对监管秩序的综合评估、预测及管教对策。

提出下一步的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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