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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波斯的不净人之说
有关古波斯“不净人”的记载,主要见于、及。
[①] 卷120波斯国条下载道:“死者多弃尸于山,一月著服。
城外有人别居,唯知丧葬之事,号为不净人,若入城市,摇铃自别。
” [1] (p.2272) 三书所记基本相同,其原因前贤自有论述。
[2] (p.67) 三史修于北齐至唐初,时间较为接近,相当于波斯萨珊王朝(Sasanian, A.D.224-651)后期。
由于习俗的产生与发展有其历史延续性,因此我们只能说,上引史料反映的葬俗不会晚于萨珊朝后期。
日本学者在复原这段史料时,并没有对“不净人”作出具体考证, [3] (p.100) 倒是国内专治唐代文化史、外来宗教史、古代伊朗史等领域的学者有所涉及。
如,蔡鸿生先生在论述唐代九姓胡的葬俗时指出,其负责弃尸饲狗、收骨埋殡的丧事专业户,即汉籍所载的波斯“不净人”; [4] (pp.25-26) 并在讨论新旧所记太原“黄坑”的宗教属性时,亦重申康国别院的丧事专业户,相当于波斯“不净人”。
[5] (p.246) 林悟殊先生在论述琐罗亚斯德教最高级别的净礼巴勒什奴( bare??num )时指出,该净礼主要用于那些接触死尸、处理遗体的教徒,尤其是专业人士,并引证及所记的波斯“不净人”,称此专职处理死尸者正是巴勒什奴净礼的对象。
[6] (p.64) 龚方震、晏可佳两位先生合著的在介绍琐罗亚斯德教经典(Vendidad)时指出,“常人不能接触尸体,尸体只能由专司其职的搬运人来运送,此专职者就称为‘不净人'”,并引证上述的记载,更加明确地指出“不净人”是专职搬运尸体者,其在书后附录二“祆教英汉对照专门索引”中,把抬尸者( nasā-sālār )释义为“不净人”。
[7] (p.8,p.367) 李铁匠先生在考证古代伊朗的种姓制度时,则通过与古代印度的 旃陀罗比较,除指出《魏书》所载的“不净人”是琐罗亚斯德教的专事丧葬者外,更认为不净人是伊朗四大种姓之外,人数较少,社会地位极其低下,生活极其悲惨的等级。
[8] (pp.60-61) 以上诸学者对“不净人”的定性,多是在论述其它问题时,捎带提及,限于文章的主题和篇幅,并没有展开论述;同时由于文献记录简略,其间仍然不乏模糊之处。
例如,不净人究竟是概指琐罗亚斯德教中的从事丧葬者,还是单指专司搬运尸体者,如何界定“不净人”的社会地位等。
本文试图就这些模糊点,提出自己的管见,以就教方家。
二 “弃尸于山”与波斯琐罗亚斯德教 虽然学者们把“不净人”与古波斯琐罗亚斯德教相联,但并没有专门论证,我们有必要首先对有关史事加以辨析。
据研究,中国史籍所见的“波斯”有西域波斯和南海波斯之别,即便是西域波斯,随着时间推移,所指的范围版图也有不同。
但本文探讨的“不净人”所在之波斯乃以伊朗高原为核心的古伊朗,这是毫无疑问的。
[9] (p,89) 其所处的时间正如上文所述,不晚于萨珊王朝后期。
证明“不净人”具有琐罗亚斯德教属性的唯一根据是:“弃尸于山”的葬俗。
据考古发现,伊朗人在青铜器时代后期已实行埋葬,直到他们迁徙之后,此葬俗还普遍流行,其时间大致为公元前一千年左右。
[10] (p.113) 后来,他们逐渐曝露尸体,但具体时间尚无法确定。
根据研究,中亚和东伊朗的居民首先接受了“弃尸于山”的葬俗, [10](p.113) 居于西伊朗的波斯人接受此葬俗的时间则要晚于他们。
有关波斯琐罗亚斯德教葬俗的文献记载,最早似可追溯到公元前5世纪,其时古希腊作家希罗多德(Herodotus)记录道:“据说波斯人的尸体是只有在被狗或是禽撕裂之后才埋葬的。
玛哥斯僧(又译麻葛僧等)有这种风俗那是毫无疑问的,因为他们是公然实行这种风俗的。
” [11] (p.22) 林悟殊先生在分析这段史料时,明确指出“尽管我们已确知波斯在阿契美尼时期,便已广泛地流行琐罗亚斯德教,然而根据上引希罗多德的叙述,麻葛僧侣的尸葬方式,并未被波斯人所广为接受。
国王们虽然大力推行琐罗亚斯德教,但他们死后的遗体并不遵照该教的习惯,让鸟啄狗噬。
” [6](p.87) 随着亚历山大东征,在希腊化浪潮的冲击下,麻葛人的葬俗就更不易在波斯各地传开。
到萨珊波斯时期,统治者通过行政力量推行该教,“即使原来没有天葬习惯的波斯人,在这种严刑重罚下,也都得一遵教法,改用天葬,并且逐步习以为常了。
” [6](p.88) 公元1世纪希腊作家斯特拉波(Strabo)指出,王族也实行曝尸:“他们不但承认古波斯的神祈,建筑神坛,并且严格遵从琐罗亚斯德教教律,暴弃王族尸体,以供秃鹫和犬,这是先前阿契美尼朝都未能实行的。
” [12] (p.84) 然而,就考古资料显示,波斯帝国的君主虽然大都笃信琐罗亚斯德教,但他们并非全部实行天葬,即使在该教普遍流行的萨珊时期,情况也不见改变。
阿契美尼朝的君主们遵循古伊朗王族和贵族的传统,把尸体涂香防腐,安放在巨型坟墓里,表现了其“渴望升入天堂,来日再生的愿望,这是贵族等级特有的权利。
” [10](p..325) 如开国君主居鲁士一世(Cyrus I, B.C.640-600)没有按正统仪式曝尸,然而其陵墓经过仔细营造,使熏香的尸体与活的生物无法接触,从而遵守琐罗亚斯德教教义。
[13] (p.52) 继起的帕提亚人(Parthians)和萨珊人(Sasanians)也坚持固有传统,他们把国王的尸体涂香,放在石制坟墓里。
[13](p.121) 由此看来,在琐罗亚斯德教流行的时代,王族在不违背教义的前提下,为维持其尊贵地位,可以不用曝弃尸体。
正如上文所述,到萨珊波斯时期,统治者通过行政力量推行该教,沙卜尔二世(ShapurII A.D. 309-380)统治时,编定了该教经典,其中第三章第三五—三九节从法律上规定了执行天葬。
[14] (pp.31-32) 据现有材料,无法确定的编纂日期,但经文表明其“于帕提亚时期编纂,部分内容甚至更加古老。
” [15] (p.1159) 由此可以断定,这种葬俗至少在帕提亚王朝晚期琐罗亚斯德教复兴时已经存在,在萨珊时期颇为流行。
波斯境内固然独尊琐罗亚斯德教,但犹太教、基督教、佛教和摩尼教亦曾不同程度地流行。
[15](pp.819-1024) 然而“弃尸于山”为琐罗亚斯德教的独特葬俗,其貌似野蛮,不为他教所容。
以基督教为例,虽然波斯琐罗亚斯德教徒“把尸体曝给狗和鸟”,但改信基督教的波斯人却把尸体埋在地下,漠视禁止埋葬的严酷法律。
公元399年开始执政的伊嗣俟一世(Yazdegird I)以对待基督教徒宽容而闻名,他容忍基督教徒埋葬死者,受到他们的尊敬;但是据琐罗亚斯德教教义,埋葬污染了善的大地,因此伊嗣俟一世成为琐罗亚斯德教的罪人。
[13](pp.120-21) 到了伊嗣俟统治的后期,他转而对基督教徒采取严厉措施。
伊嗣俟之子瓦赫兰五世(Vahram V, 421-39年)继承其父的宗教热情,“听从祭司长,即受诅咒的密赫尔·沙普尔(Mihr-Shabuhr)的要求,拖出在他父亲时代埋葬的死尸,放到太阳下曝晒;这种行为持续了五年。
” [13](p.121) 虽然波斯境内多教并存,然而萨珊王朝的确从法律上规定实行天葬,当然对异教徒未必强求一致,异教徒也未必遵守。
是以中国史书记载其“死者多弃尸于山”,乃有本而发,说明并非全体民众都实行天葬。
事实上,即使同为琐罗亚斯德教徒,王族和祭司、普通教徒的葬俗在具体做法上也并非完全一致。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肯定“弃尸于山”是琐罗亚斯德教的独特葬俗,而且主要为祭司和下层百姓所遵循。
因此,专门操办这种葬俗的“不净人”,其具有琐罗亚斯德教的属性,应是无庸置疑的。
三 “不净人”的职业性质 琐罗亚斯德教关于丧葬的规定与实践,突出体现了该教善恶斗争的教义。
该教称,死亡为恶神阿里曼所创,万物死亡后都是不净的;其中生前正直的人,其尸体最为肮脏,因为正直的人集中了奥尔马兹达创造的诸多善端,恶魔们为了用死亡战胜他,必须全力以赴。
而且,即便在灵魂离体后,邪恶还要在尸体周围停留一段时间,使污染不断扩散。
[16] (p.110) “琐罗亚斯德教主张善恶报应,在理论和逻辑上必然要承认灵魂转世和末日审判。
他们相信一个人死后,其灵魂在三天内还停留在死者身上(在头部附近),回忆和检查毕生的思想和行为……送葬者在死后第四天黎明之前进行祈祷时,灵魂才开始升入天堂。
” [10](p.121,p.328) 如是,处理死尸是一种较为复杂而又富有宗教意义的行为,非由专职人员负责不可。
一般认为,琐罗亚斯德教徒死后,其“去除尸肉”的仪式分三段时间进行。
第一段时间内,如果天气恶劣或时辰过晚,就不要立即将尸体运往处理场,而是放在屋内的坑穴中或者专门设置的屋舍内。
第二阶段时间内,把尸体运到专门的地点曝露,让鸟兽啄食。
此为伊斯兰化前的古伊朗葬俗。
尸敛的最后阶段为处理骨骸。
[17] (pp.143-44) 《辟邪经》第六章第四十四节,以先知琐罗亚斯德与最高善神阿胡拉·马兹达互相问答的方式规定了处理死尸的地点: (问):我们应该把尸体放到哪里
(答):放在高高的地方,这样食尸的鸟兽会很容易发现他们。
[14](pp.72-73) 此段记载虽然文意模糊,却暗示了曝尸场所并非人造,揭示了中国史籍特书“弃尸于山”的原因。
那么,究竟由何人来负责抬放尸体呢,由于文献缺略,考证不易,我们根据学者们对现代琐罗亚斯德教村落进行的实地考察,或可解决这一难题。
1963-4年,英国伊朗学权威玛丽·博伊斯(Mary Boyce)教授,对现存伊朗的琐罗亚斯德教村落沙里发巴特(Sharifabad)进行了详细调查,留下了弥足珍贵的记录。
根据她的记录,教徒刚刚死去时,要有专人负责清洗尸体,该专人被称为 paksǔ ,意为“洗尸者”,他们通常是一名男子和一名老妇,主要负责用帕杰乌( pajow ,即牛尿)清洗尸体,然后为死者全身穿上白色棉衣,把尸体摆放好。
按照琐罗亚斯德教教义,在洗尸过程中,尸体是干净的,所以“洗尸者”没有受到污染;同时,他们在履行自己的职责时,必须保持洁净。
洗尸后,尸魔( drōj-nesā )才带着污染附身,这时,只有受命专司其职的人才能触摸尸体。
[16](p.23,p.149) 当尸体清洗完毕并摆放好后,就由祭司主持仪式,念诵祷文《阿胡那瓦特》(Ahunavad Gah)等,并在《雅斯那》第三十一章第四节停顿。
停顿之后,由专职的抬尸者( salars )把尸体抬到铁棺上,并给他系上圣带( kosti )。
最后,举行送葬仪式。
[10](p.329) 送葬时,抬棺者也与尸体发生联系。
他们主要从死者的亲友中选出,负责把尸体抬到达克玛,其工作在宗教意义上是大功德。
他们同抬尸者一样,全身穿着白色衣服,手上包着白布;但与之不同的是,他们没有直接接触尸体,受到的污染比较小,在葬礼之后举行简单的净礼就会帮助他们恢复洁净。
[16](p.150) 以上所述是现代伊朗琐罗亚斯德教徒的葬俗,这种以后证前的论证当然缺乏共时性的说服力。
但是此一风俗在现代印度的帕尔西人中亦存在流行,两社区的葬俗除个别差异外,几乎完全一样。
[18] (pp.49-82) 其原因自不难理解,公元7到9世纪,阿拉伯人征服并统治波斯,迫使异教徒改宗伊斯兰教, [19] (p.57) 波斯本土的琐罗亚斯德教徒越来越少,变成少数民族。
[20] (p.243) 但也有部分虔诚的教徒逃亡到印度西部海岸,发展成为现代的帕尔西民族。
[6](pp.11-22) 帕尔西民族由于受伊斯兰化影响较小,比较真实地保留了古老的正统;而沙里发巴特村由于历史和地理的原因,对传统的坚持也根深蒂固。
两地葬俗的一致性至少说明,上述内容在阿拉伯征服即7世纪中叶以前就已存在。
其实,在玛丽·博伊斯教授的观念中,“宗教信仰体现在仪式中,通过仪式才能为人所知,并由于仪式的代代相传而保持传统不辍。
”基于这种观念,她主张“用沙里发巴特古老的正统,连同其它教内外文献去重建古老的信仰与仪式。
” [21] (p.xvii)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参与丧葬仪式的人员包括祭司、抬棺者、洗尸者和抬尸者。
祭司地位尊贵,洗尸者在尸魔附身前已完成工作,抬棺者不与尸体直接接触;他们都没有受到死尸所带的严重污染。
只有抬尸者才从事宗教意义上极度危险的职业,如果要冠以“不净人”的称呼,当非他们莫属。
抬尸者在《辟邪经》里称为 nasu-ka??a ,后来发展为 nasā-sālār ,意为“负责尸体者”。
[10](p.304) 有学者指出“‘不净人'就是专知丧葬者的音译” [8](p.61) ,由于资料有限,我们不敢妄加猜测。
汉文佛教术语中有“净人”一词,专指“未出家而在寺院中侍奉僧侣的俗人”; [22] (p.16) 但名专知丧葬者为不净人,显为中国世俗观点,并非受佛教影响。
从教义来看,“不净人”的工作是战胜恶魔的正义之举,在琐罗亚斯德教为主流宗教的波斯国里,如果竟被划成“贱民”,就令人不可理解了。
四 “不净人”非“贱民”辨 按规定,抬尸者安放完尸体后,要念诵祷文,安慰灵魂:“莫急莫怕,就是这里。
多年来,这就是你的祖父辈归宿之地,它洁净而美好。
”“哦,密赫尔神(Mihr Ized),斯罗什神(Sro?? Ized),拉什神(Ra??n Ized),纯洁而正直
我们已完成工作,现把它交付给你们……” [16](pp.151-52) 按琐罗亚斯德教的说法,人死后,灵魂须经过“裁判之桥”,由专神检视其一生的善恶功过,如果行善多于行恶,灵魂则被判进入天堂,反之则堕入地狱。
司其职者即密赫尔、斯罗什、拉什,密赫尔居中。
[23] (pp.164-183) 抬尸者负责把灵魂转交给诸神,待三日后其将要飞升时,接受审判;以后,还要于规定之日进入达克玛,把日晒后的干骨收起,投入中央井( srāda )。
前苏联学者在描述达克玛时提到此井:(达克玛)顶层呈凹状,四周有台阶,中央为井穴;塔顶分三层以放置尸体(外层置男尸,中层置女尸,内层置童尸)。
有专营此事者,将尸体移于其上,均赤身露体,任鹰隼啄尽尸肉,骨殖则投入井穴。
[24] (p.378) 此为达克玛制度化后的情况,《辟邪经》第六章则规定了伊斯兰化之前如何处置遗骸: (问):我们把死者的遗骸放在什么地方
(答):放到狗、狐狸和狼够不到的骨瓮( uzdāna -)里,不要让雨水淋到。
如果有条件,这些崇拜马兹达者就把它放在岩石或泥土上;如果没有条件,就让骨架呆在原地,或曝露在阳光下,接受光照。
[25] (pp.72-73) Uzdāna 在帕拉维语中随口读作 uzdahist ,意为 astōdān (盛骨瓮),不同时期的盛骨瓮风格不同。
然而,据《辟邪经》规定,穷人只是把干燥的遗骸放在地上,帕提亚时代和萨珊时期的外国旅行家曾经目睹。
这种风俗与琐罗亚斯德教教义并不相悖,因为骨骸经过曝晒,已变干净,不会污染善良的大地。
[10](p.327) 这也可能是中国史籍记载波斯葬俗“弃尸于山”,而没有记载如何处置遗骸的一个原因;普通百姓弃尸之后,任由尸骨腐化,并不违背教义。
按琐罗亚斯德教规定,造物主创造了人,在末日(Fra??egird)时收集残骸,是造物主的授意。
[26] (p.317) 使用盛骨瓮保存遗骸,虽属遵循教义的一种表现,却不是非执行不可的义务,现有的资料无法证明其具有普遍性。
处理尸骨的方法和地点会随着具体条件的改变而变化,这毫不奇怪,关键是必须严格遵守琐罗亚斯德教的净规,即保证尸骨不会对善的造物造成污染、伤害。
负责抬尸收骨的“不净人”,乃担负着宗教赋予的神圣使命。
正如上文所述,在确认尸魔附身之后,抬尸者是唯一可以用手触摸尸体的人,所以他们被认为受到了严重污染,是不干净的。
在日常生活中,他们也的确被区别对待。
例如,举行公众仪式时,他们往往不在被邀请之列;教徒收割庄稼时,也不会请他们帮忙,以防作物枯萎。
[16](p.114,p.46) 但必须明确,这种不净只是宗教意义上的;即便从宗教意义来考察,其工作也具有两面性,他们的工作同时又被认为是高度的荣誉( bā arj )。
在处理尸体的过程中,抬尸者的确认为其工作是完成善神奥尔马兹达的任务,琐罗亚斯德教的《宗教判决书》(D??distān-i D??n??k)中有详细介绍。
[27] (p.34,p.44) 出殡前,他们庄严宣布:“我们执行这些任务,得到奥尔马兹达授权,得到仁慈的不朽者授权,得到正直的斯劳莎(Srao??a,即斯罗什)授权,得到先知琐罗亚斯德(Zarathushtra the Spitamid)授权,得到马拉斯潘德(Māraspand)之子阿杜尔巴特(??durbād)授权,得到高级祭司授权……” [28] (p.139) 然后,他们才开始举行仪式。
按照琐罗亚斯德教的规定,抬尸者为严重受污染者( rīmanī ),应该经常举行最高级别的净礼“九夜之净”( bara??nom-e no-??wa ),至少每隔一年一次。
[16](p.112) 此外,为了消减死尸带来的污染,还要举行“犬视”( sagdīd ),即为了驱赶缠住死人身体的恶魔“纳什”,而以犬来视看尸体。
《辟邪经》第八章第十六——十九节中规定,选择生有四只眼睛的黄狗或者长有白耳朵的白狗,把其带到死者旁边,就可以使尸毒飞离死尸。
[13](pp.97-98) 从刚刚死去到把尸体正式抬到达克玛之前,通常要举行三次“犬视”。
在第一次“犬视”时,为增加反抗恶魔的力量,还要燃火。
[16](p.149) 此类仪式均使抬尸者受到宗教仪式的保护。
然而,人们常常忽视“不净人”所从事职业的双重性。
李铁匠先生把 “不净人”与古代印度的贱民阶层旃陀罗比较,认为两者具有如下共同点:一 名称都带有强烈的歧视性。
二 居住地区有严格规定,只能住在城外、村外,和其它居民住于互相隔离状态。
三 在宗教上都属于不净者,在进入城市时,必须以明确的方式来表明自己低下的身份。
四 职业都很低下,被认为是不净的、有污染性的。
[8](p.61) 据《摩奴法典》可知,旃陀罗确于城外别居: 旃陀罗……的住所应该在村外……任何一个忠于义务的人也不要和他们交往……夜间不准他们在城、乡中往来。
他们有事时可在白天到那些地方去,以国王所规定的标志使人辨别出来。
他们要搬运死后未有亲族的人的尸体,这是规定。
他们要奉国王命令执行依法处死的罪犯的死刑…… [29] (p.252) 可是,从上文分析可知,“不净人”是因为专知丧葬而被视为“不净”的,而旃陀罗所从事的职业主要是“屠者”。
公元5世纪前后,东晋高僧法显去天竺求法,行经中天竺时目睹了这种“屠者”的生活状况:“旃荼罗(即旃陀罗)名为恶人,与人别居,若入城市则击木以自异,人则识而避之,不相唐突。
……唯旃荼罗猎师卖肉耳。
” [22](p.54) 与琐罗亚斯德教专知丧葬的“不净人”相比,其内涵是大异其趣的。
从旃陀罗从事的职业中,我们很难看出其有什么特别的宗教含义,而负责弃尸的“不净人”是琐罗亚斯德教独特葬俗的执行者,与之明显不同。
而且,旃陀罗即使从事丧葬,也不过是“搬运死后未有亲族的人的尸体”,即无主之尸。
“摇铃自别”与“击木为异”,反映的只是表面现象,并不能揭示两者所从事职业的实质。
可能正是由于已经了解到旃陀罗“击木为异”的低贱身份,古人才会称呼波斯“摇铃自别”的丧事专业户是“不净人”。
其实,根据《摩奴法典》的记载,和旃陀罗处境相同的还有斯婆跋迦: 旃陀罗和斯婆跋迦的住所应该在村外,他们不能有完整的器皿,他们的全部财富只应该是犬和驴;他们要穿死者的衣服;以破盌为盘;以铁为装饰品,常游去无定处。
任何一个忠于义务的人也不要和他们交往;他们只应该在他们之间互通有无,通婚姻。
别人给他们的食物要盛以破盌片,并由仆人从中居间,夜间不准他们在城、乡中往来。
他们有事时可在白天到那些地方去,以国王所规定的标志使人辨别出来,他们要搬运死后未遗有亲族的人的尸体:这是规定。
他们要奉国王命令执行依法处死的罪犯的死刑,并取得其刑杀者的衣服、床榻和装饰品。
[29](p.252) 古代印度的种姓制度远非本文所能论述,但可以肯定,“不净人”与旃陀罗不能简单等同。
从事丧葬的“不净人”在宗教上的身份具有矛盾的双重性,既因为职业关系受到严重污染,又因为与恶魔作战而享有崇高荣誉。
他们在世俗中被认为不干净当然是可能的,从事敛尸在外人眼中未必高贵;出于各自立场,教外人和教内人的看法有所不同甚至截然相反,也是可以理解的,尤其是在对之不了解的外族人眼中。
中国人的记载,自是反映了汉族的价值取向。
汉代的《释名》卷八《释丧制》集中记载了中国人的丧葬观念,唐玄宗朝官修的类书《初学记》加以引用,反映了这种观念的持久性: 礼记曰:葬也者藏也,藏也者欲人弗得见也。
左传曰:天子七月而葬,同轨毕至,诸侯五月,同盟至,大夫三月,同位至,士逾月,外姻至。
释名曰:藏不如礼曰埋,埋痗(趋使腐朽而已)也。
不得埋曰弃。
不得其尸曰捐(捐于他境)。
[30] (p.359) 由此可见,“弃尸”是不得埋尸的野葬,在中国人眼中是野蛮的陋俗。
这种认识隔阂的情况并不少见,例如血缘群婚在琐罗亚斯德教中是功德和虔诚的善行,而《魏书》却载其为“诸夷之中最为丑秽”。
由此,从事“弃尸”于山的专知丧葬者被称为“不净人”也就很容易理解了。
《魏书》记波斯传最详,波斯与中国通使也由来已久,但是时人对波斯的了解还是很模糊的。
《丹伽而特》和《萨珊法典》都记录了由于犯罪而被驱逐社区的人员,他们不得不于城外别居,并要从事许多低贱的职业。
[8](p.61) 外人不管亲历其境抑或辗转传闻,都很难对其达到全面而准确的认识,这可能是《魏书》对之如是记载的原因所在。
通过对琐罗亚斯德教教义及葬俗的考察,我们认为“不净人”是该教的专职抬尸者,其被称为“不净人”只是反映了当时中国人的一种观念,而我们在辨别其社会属性时,必须考虑其独特的宗教内涵。
同时,在辨别史籍的记载时,也要充分考虑教外人与教中人,族外人与族内人由于不同文化背景而可能产生的误解。
从衣食住行四个方面描述一下我们生活的发展变化情况
先说“吃”。
俗话说,“,一顿不吃饿得慌”。
“有粮食、有饭吃”是人类最基本的生存需要。
“”,老百姓先要有粮吃,然后才能去学习遵守礼仪。
毛主席说:“手中有粮,心中不慌,脚踏实地,喜气洋洋”。
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始终把确保粮食安全和粮食生产作为头等重要的事来抓,把作为发展农业,稳定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确立下来。
2004年以来,中央每年都发布关于“三农”问题的“”,有效地促进了农业丰收,农民增收。
不断推进,群众的生活水平。
拿我们村的情况来说,村民们不但“顿顿吃得饱”,还要尽可能“顿顿吃得好”。
家中来了客人,一般都会上饭店。
结婚喜宴,生日聚会等等一般也是在饭店里安排,村民在外饮食支出的费用年年都增长,所以村里的饭店生意很红火。
绿色食品、保健食品等也越来越多地出现在村民的餐桌上,讲究营养,吃出健康,也成为现代农民的新理念。
再说“穿”。
过去是“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
现在农民在穿着上也越来越注重时尚、名牌,追求个性化。
过去村民是满足于穿暖就行,现在是讲求穿美,过去在农村男同志着西装,女孩子穿裙装是一件稀奇事,现在已是很普遍了。
过去是一衣多季,多个季节一套服装,现在是一季多衣,在一个季节里就要买好几身衣服。
过去农村人习惯买块布料请裁缝做衣服,现在都喜欢上商场买成衣。
过去是千人一面,穿的衣服款式和面料都差不多,现在是不同的人穿着打扮都不同。
丰富多彩的穿着样式,折射出农民由穷到富的大变化。
二说农民“住与行”。
俗话说:“安居才能乐业。
”杜甫 有诗曰“,大庇天下俱欢颜。
”这句诗就表达了希望老百姓“居者有其屋,安居好乐业”的愿望。
过去在农村,农民住毛坯房,后来条件好点了,住青砖瓦房,现在是住楼房。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已有越来越多的农民进城买楼定居。
农民住上了楼房,房子大了,配套设施好了,生活质量提高了,生活环境也大大改善,村里柴堆粪堆土堆“三大堆”少了,花草绿荫多了,小区内绿化美化,村里的精神文明建设也前进了一大步。
像我们村,现在正全力实施“城中村”改造。
按照“城中村”改造政策,有的村民在拆除旧房后按面积能分两套新楼房,一套自住,一套或售或租,改善了住房条件,又增加了收入,可以说是两全其美的好事。
村民住上楼上后,可以实现集中供暖,集中供水,集中供气,彻底告别“烟熏火燎烧柴草,劈柴点火生炉子”的落后的生活方式。
农村社区内设施齐全,生活便利,环境优美。
农民不但做到”“居者有其屋”,更重要的是“居者优其屋”,农民的生活越过越甜美。
现在农村人居住条件好了,出行也更方便。
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机动车,大大小小的车辆使农村人的生产生活更为便利。
已经有很多村民开上了私家车,过上了有车有房的幸福生活。
轿车进入农民之家,这在过去不过是一个梦想,正是因为改革开放的好政策,才使农民的梦想变成了现实。
2011年,达到了6977元,比十年前增加了4355元。
而且农村居民收入增速连续两年快于城镇居民。
现在我们国家铁路营运里程9.3万公里,比2002年增加2.3万公里。
高速铁路运营总里程世界第一,达到了6894公里。
国家组织实施的“村村通”工程惠及每个村庄。
农民朋友富裕了,交通方便了,出门旅游的人也多了。
甚至有很多农民朋友每年都要走出国门到境外旅游。
三说农民“喜与乐”。
改革开放发展了农村,富裕了农民,乡村变化大,农村新事多,农民喜事多。
一喜是,种地不交税,农民负担减。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全票通过废止农业税条例,在全国范围内彻底取消农业税。
在中国历史上存在了2600年的农业税宣布废止,结束了农民种地要交“皇粮国税”的历史,从根本上解决了农民负担过重的问题,农民朋友欢欣鼓舞,拍手称快。
二喜是,义务教育国家管,孩子上学不花钱。
2007年开始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全面实施,惠及1.5亿农村中小学生,平均每年每个小学生家庭减负140元,初中生减负180元。
农村孩子缀学的少了,考上大学的多了,农民有了知识,成了致富有方的新型农民。
三是农民病有所医,老有所养,真正感受到了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
过去农村人是“救护车一响,一头猪白养。
”“生病住院,一年农活白干。
”看病贵、看病难成为农民的一块心病。
不少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为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自2003年开展以来,中央和地方财政大幅度提高补助标准,解决农民看病就医问题。
通过十年发展,基本医疗保障已经覆盖到了全国95%以上的人群,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医保网。
全国农村基本普及,惠及全国的农民朋友。
四喜是全面实施。
为切实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生活困难,国务院决定,2007年在全国建立,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保障范围,稳定、持久、有效地解决了全国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
农民有“喜”也有“乐”。
农民物质保障和生活条件好了,开始注重文化和精神追求。
真正可以说是农村经济繁荣,文化发展。
目前,全国84%的行政村拥有农家书屋,83%的乡镇建有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服务点,100%的行政村开通了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100%的乡镇建有综合文化站,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全年放映电影近800万场次,观众超过18亿人次。
基层群众看书难、看戏难、看电影难、收听收看广播电视难的问题已基本解决。
过去村民“在家看电视,出门看电影”,现在农民的文化需求越来越多样化。
现在我们村建立了文化大院,文化书屋,差不多每家每户都有报纸看、都有书读。
特别是计算机进入农民的家庭,网络文化已成为新型农民的新的学习娱乐方式。
农民的喜与乐还体现在农民的参与机会多,农民真正成了新农村建设的主人。
现在农村的事讲民主,民主选举、民主监督、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日益深入人心。
村务公开、财务公开让村民对村级事务管理明明白白。
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日益昭显,农民朋友有一种当家作主人的自豪感和责任感。
广大农民不但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而且民主政治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和有效实施。
新农村建设,给农民带来了新生活。
新生活是改革开放的好政策带来的,都是党的正确领导的结果。
党的十八大即将召开,农村改革发展又迎来一个新的起点。
我觉得,在未来的新农村建设中,只要我们坚定不移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旗帜鲜明地坚持和拥护党的领导,始终不渝地坚持改革开放,不断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倍加珍惜和全力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农村的未来和农民的明天一定会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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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绿地集团的老总
给你一个,我写了一份新闻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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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学院团代表大会在2010 2010年,2月25日(星期六)晚上9点,秋季凉爽,艺术色彩纷呈,在南区的上海大学社区学院,通信学院10名新生暨“我的新的,我很确定“欢迎晚会在温暖和有序的气氛中开始。
出席党的领导和嘉宾有多年的社区学院院长,宋宇教授,党委副书记吴炜学校老师通信,通信团委书记薛程老师,大学教师郑梁老师联赛,胡安老师和10辅导员许群老师,彭秀萍老师,陈老师星级,同时有10个教官淞浦师资力量雄厚,范天翔教师和春华老师上课。
党社区学院院长,教授宋宇,一个质朴的讲话发表在开始的几年中,他激励学生在新学期的交流播下青春的光彩,培养独立的优秀品质,继承传播研究所的优良传统,促进自我依赖于大的校训精神。
备注毫无疑问,10名新生的大学生活指明了方向。
嘻哈社区日晚在演绎动感十足的表演开始。
在辉煌的灯光,舞者散发着青春气息,充满活力的生命的活力,让人眼前一亮。
然后,逐个依次上演精彩的节目,有10名新生提供了创造性的古董快板,二胡,古筝合奏,有激情炎炎的中场球员,09个前辈的互动游戏带来古典舞蹈技巧惊呆了MJ,但也让人发笑的相声, “说广告”,动人心扉的蓝色领带真理索赔。
据报道,两个星期前,学生花了很大的功夫,今天晚上,大型场地选择,舞台布景,小到PPT制作,虽然不被视为满意,它可以说是与众不同的。
这些计划增加我们大学生活的一种别样的行程。
两个多小时的新年晚会在文学部门的所有成员共同演绎了“超级马里奥”来结束,这个晚上别样的风情,反映了充满激情的青年通信学生,不仅给我们带来了欢声笑语,让我们体验到丰富的文化上海大学轻松的气氛。
我相信我们可以通信学院是势头强劲,导致大学之间,我相信沟通会写一个更优美的音乐
急需国庆文艺汇演主持串词
我只是写个大概思路。
第一个说国家是军人用鲜血换来的,然后说半天引出第一个。
第二个说PARTY领导人民翻身,引出节目。
第三个到第五可以从红旗的角度来后面就不清楚了,因为你的节目都不是按一些层面来的很难写啊。
嘻哈 历史
以嘻哈圈来说,不安全感源自嘻哈音乐诞生于纽约,不容否认;而自鸣得意,令全世界都讨厌嫉妒纽约人,从不忘记提醒世人嘻哈是他们发明的拿东西岸对抗来比喻这种情绪,是太过狭隘。
自始至终,它都是较松散的美国广大都会实体对抗纽约,也是一长美学品位的对垒——粗厉强硬的乡野黑人杠上自我中心、双重标准的纽约人。
ICE 并不光是为加洲中南区说话;他生动描述了纽约的傲慢吸引力远比饶舌音乐还大。
在非洲裔美国人的历史里,此种紧张对峙弥漫了整个二十世纪。
Langston Hughes便捕捉了这种以乡村与都市的对比,在他以Jesse B.Semple(注3)为主角的系列小说中,描绘一个南方人来到纽约哈林区,以天真眼光观察一切,发现这个大城市聪慧与愚蠢并存。
50年代,Ad Libs合唱团演唱的do-wop风格的陈腐之作“The Boy form New York City”边代表了纽约市可以引为表徽的酷风格。
纽约与蓝调,爵士乐手印记在纽约市的DNA里,蓝调音乐却始终得不到拥抱。
蓝调过于简单,内容过于乡野,表面过于粗糙,简言之,就是太土。
同样的二元对立也出现在70年代,当时纽约是DISCO世界的中心,黑人自有的WBLS电台强力拥护Donna Summer、Bee Gees等乐手。
但是带有粗糙草根气息的大型放克乐队如Bar-Kays、Maze(以Frankie Beverly为主唱)、Cameo、Meters、Con Funk Shun虽然在美国内陆拥有广大支持者,却很难打入纽约。
P-Funk(Parliament-Funkadelic)与Bpptsy Collins后来实在太红,纽约电台无法继续忽略,但是纽约拥抱探明的速度仍无法和华盛顿、底特律、洛杉矶所掀起的狂潮相提并论。
纽约就是无法像美国其他地方,拥抱未经雕琢的放克音乐。
诸如种种,加上纽约在各方面的优越感,形成了一种很早便影响嘻哈音乐的品位与态度。
以嘻哈音乐的脉络来说,纽约人对“非纽约饶舌帮”的不屑自曼哈顿人瞧不起纽泽西洲的Sugar Hill Gang。
位于布朗区的Boogie Down Productions和皇后区的MC hang针对嘻哈音乐的诞生地,在“The Bridge”与“The Brodge is Over”(注4)两首歌展开论战。
纽约瞧不起费城,费城和纽约又一块瞧不起“非东北部”的饶舌音乐。
这种“东北部态度”——东部走廊地区以外的音乐都是次等——也是第一代嘻哈乐迷普遍抱持的观感。
第一批拥有全国知名度的非纽月MC来自费城,狂暴的“感化院童D”、态度温和的Jazzy Jeff & the Fresh Prince、粗野的Roxanne Shante靠着一些深夜电台节目的推广(尤其是WHAT电台的女主持人Lady B,她在费城的地位就有如纽约的Mr.Magie)跨出费城疆界,获得全国拥抱。
1984年,Fresh Fest与Run-D.M.C 挂头牌的全国巡回演唱,将嘻哈音乐的疆界推向西部,这些大型演唱会让艺人变成嘻哈音乐的传道士,吸引全国听众叛教皈依。
不管是在风靡go-go音乐的、文化丰富多样的奥克兰,或者是盛行DISCO流动舞会的洛杉矶,这些来自皇后区的饶舌皇帝都吸引了许多年轻人前来一观。
这些观众不仅皈依饶舌乐迷,还相信自己也可以成为嘻哈艺人。
1988年,我为杂志写了一篇名为“从南到北:美国饶舌回来”。
我在文章中提出“饶舌音乐变成全国性音乐。
也逐渐走向区域化。
听起来似乎矛盾,但道理很剪刀。
饶摄音乐从纽约蔓延,吸引全国忠实听众,现在美国各地正在‘饶舌’回来”我列出一些数据“譬如休士顿的Rap-A-Lot唱片捧红了Geto Boys;迈阿密的Luke Skyyawlker(后来更名为Luke Records)唱片发祥地了2 Live Crew。
事实上,在达拉斯、休士顿、克里夫兰、底特律、费城、迈阿密、洛杉矶等地,有些饶社唱片卖得比纽约市还好,显示区域性品位正逐渐形成,各地也逐渐建构出饶舌音乐的支持系统,譬如休士顿有大型的饶舌舞厅Rhinestine’s、Spud’s;克里夫兰的电台主持人Lynn Tolliver也非常前卫,在节目编排上相当有野心,将饶舌音乐与传统节奏蓝调串连混接。
最特殊的一点是地方性饶舌歌手表现区域特色的能力(或者缺少这种能力)。
以后者而言,Boston Goes Def合辑收录十五个饶舌歌手的作品,只有两首提到比恩城(Beantown)(注5),没有一首特别提到波士顿,而且整体制作风格很想纽约的饶舌乐,没什么特别的波士顿味。
又譬如洛杉矶地区最有名的饶舌歌手是出生纽泽西洲纽华克的ICE-T(本名Tracy Morrow),他是擅长押运的梦想家,1987尼按的首张专辑Rhyme Pays在Sire唱片旗下发行,融合了旧派韵词的监狱吟唱,歌词风格令人遥想专门描写骗子行径的小说家“瘦子冰块”,搭配上自成一格的洛杉矶黑暗世界故事,让Rhyme Pays兼具华丽的词藻与种族色彩,一共卖出三十万张,以首张专辑而言,这个成绩尚称不错,大比起纽约饶舌歌手动辄上百万张的销售,还是差很远。
就我来看,这儿张作品之所以未能打入今日所谓的“洛杉矶饶傻派”广大群众,是因为它太纽约味了。
Rhyme Pays又ICE-T的好友——“祖鲁国家”成员Afrika Islam——制作,录音地点在纽约。
所以ICE-T虽然号称第一个大唱片公司发行的“洛杉矶”嘻哈歌手,区域特色的可信度却打了折扣。
他的作品未能挑起隐伏欲全国嘻哈迷的反纽约情绪。
迈阿密的2 Live Crew在1998年发行的2 Live Is What We Are创下历史,成为第一个专辑销售超过五十万张的非纽约饶傻团体。
它之所以成功,是因为它听起来一点都不像纽约的饶傻乐,还是颇具挑战姿态的“土味”。
针对此张唱片,我曾在杂志上发表如下观察,至今立论仍站得住脚。
就我听来,这张作品各方面都很粗朴;歌词毫不机智(如“Throw the D”),韵词朗诵邋遢、录音品质极糟,但是它的速度极快(显然源自迈阿密人对DISCO音乐永志不渝的爱)、歌词赤裸粗暴,加上一股家乡土味,让它成为今春南方最热的一张唱片。
或许这就是重点,南方(或中西部与西岸)的饶舌乐不该对它的源头——纽约——铭感五内。
就像嘻哈音乐藐视DISCO音乐与FUNK音乐,非纽月地区的嘻哈乐如果想要有些意义,就应当有自己的声音、自己 的霹雳男孩智慧。
西岸
西岸
虽然纽约是嘻哈的诞生地,但此种文化的部分根源显然来自洛杉矶。
60年代末,一个洛杉矶三人组Watts Prophets以充满诗意的“领唱应答”(call-and-response)风格吸引许多当地歌迷。
对许多爱诗人而言,他们在1971年出版、现在已经很难买到Rappin’ Black in a While专辑是经典,足以和知名度较高的东岸对手如Last Poets、Gil Scott-Heron相提并论。
不幸,这个三人组唯一的主流曝光机会是替昆西琼斯的1975年专辑Mellow Madness唱了一首情歌。
霹雳舞实在钮约焠练精致,却深受locking和poping两种舞蹈风格音响。
这两种舞蹈均发展于洛杉矶,而后70年代在Soul Train节目得到全国关注。
Locking与poping是一种直立式舞蹈,舞者运用他的手臂、腿与躯干做出各种类似机械人的分离动作。
这需要极高的肢体控制能力。
80年代初霹雳舞狂潮时,加洲拍摄的许多低成本电影里都可看到这两种舞蹈。
当时,洛杉矶闹区的Ridao舞厅与黑人霹雳男孩一起跳舞,locking和poping是当时的热门舞蹈。
舞厅的DJ则来自东西海岸,有纽约的Afrika Islan,有以“Rockit”一曲闻名的Grandmixer DST,也有洛杉矶的Evil E(堂堂正正后来成为ICE-T的DJ)与后来在摩城唱片出版过单区的Chris “the Grove”Taylor。
相较于Roxy,Uncle Jam’s Army则较草根味,它是一个DJ与舞会筹办人的联合组织,经常在大型场地办舞灰,譬如可以容纳一万六千人的洛杉矶运动馆。
但不管是Uncle Jam’s Army或Radio的舞厅的舞会,都以纽约艺人为主。
即便当地MC表演,也以东岸的演奏曲为底搭唱词。
第一个真正的洛杉矶嘻哈之声是受“非洲邦巴塔”早期作品影响的“电子流行乐(electro pop)。
与他的第一个乐团World Class Wreckin’ Cru的作品听起来像“非洲邦巴塔”的“Planet Rock”,譬如“Surgery”单曲便是以电子流行乐为底,搭配摩擦唱片声。
就连、DJ Yella(本名Antonie Carraby)以及团员的衣着也像“非洲邦巴塔”的翻版——皮衣、长及脚踝的大衣、脸上化妆。
不过这种造型也令人联想到西岸的乐团如Earth,Wind & Fire。
后来与闹腾,还把他的照片印在衣服上,以示嘲讽。
80年代,洛杉矶的嘻哈场景其实是有一点比纽约强。
当时一家AM电台KSAY急着要在拥挤的广播时常建立自己的特色,在节目总编排Greg Mark的掌舵下,采用嘻哈模式。
纽、约的嘻哈音乐当然占多数,但是迈阿密、费城、西雅图、奥克兰与洛杉矶的混音,包括Dr.dre与他的搭档DJ Yella。
聆听KDAY的节目、吸收全美各地的嘻哈音乐,影响了Dr.dre的制作风格,从早年他和World Class Wreckin’ Cru合作饿电子流行曲风(他们曾在1984年推出畅销单曲“Turn Out the Light”),转变成黑暗、复杂、以放克为基调。
这时,Dr.dre与DJ Yella开始与聪明、矮小、很矮小的(本名Erci Wright)往来。
的母亲在康普顿有栋房子,他在车库里搞了小型录音室,并成立自己的音乐厂牌Ruthless。
这个基地附近有个孩子Lorenzo Patterson(后来艺名MC Ren)很有押运天分,他的老哥与渴望成为唱片大亨的Eazy-E颇熟。
Eazy-E答应提他灌录唱片。
另一个孩子则很会将饶舌畅销曲改成猥亵歌词,也曾想加入地方乐团CIA,与Dr.dre颇熟,开始替他的作品写词。
这个孩子本名O’Shea Jackson,后来艺名为Ice cube,除了这个核心团体外,出入Eazy-e基地的熟面孔还包括来自德洲、声音低沉粗哑的写词者D.O.C(本名Tracy Curry);替MC Ren做DJ的MC Tarin(他集资替J.J Fad出版了Supersonic专辑,后来有替Ice cube的Wicked专辑打碟)。
此外还有Sir Jin,他后来成为Ice cube的DJ与制作伙伴。
以及饶舌歌者兼制作人Arabian Prince,他后来脱离了这个团体,自己出版个人专辑。
他们全集中Eazy-E的车库。
Eazy-E是和异常迷人、有着讽刺扭曲幽默品位的人,愿意把卖毒品的钱投资在饶舌新风潮上。
他认为纽约饶舌在西岸有时常,特地从纽约市搞来一支团HBO,打算在康普顿替他们灌录唱片。
没想到HBO对西岸风味的歌曲与韵词有点由于,最后是Dr.dre说服Eazy-E自己上场。
因此,Ruthless唱片的1988年创业名副其实,取名“Boyz N the Hood”(邻家少年),由Eazy-E主唱。
接着又推出两首Ice cube作词、Eazy-E演唱的作品“Dopeman”与“8 Ball”。
就在那一年,Eazy-E与Jerry Heller牵上线。
Heller是唱片圈资深老人,算是“永恒事业”的一员,与不少70年代重量级艺人如Pink Floyd、Elton John、Journey都有关系。
但是他经营的一支洛杉矶饶舌团体运气似乎不好。
就在1988年,Heller要改运了。
帮派国度里的披头四当我们成立NWA时,我们想纽约有那么多超强队伍,高层饶舌版图之首。
当时我的想法是——我不讲假话,不管其他团员怎么说——我们也想把洛杉矶。
康普顿的名字挤上饶舌地图。
唱“South Bronx”,“人民公敌”唱他们的故乡长岛,Run-D.M.C描写皇后区,ICE-T唱有关洛杉矶的歌。
我们的想法是“天杀的,干他妈的,我们来自康普顿。
” ————MC Ren,Source杂志,1994年1988年,Jorge Hinojosa陪我走过Sire唱片的办公室。
他是和口若悬河的演唱会筹办人,也是ICE-T的第一任经济人。
我曾做过一篇ICE-T的专访登在杂志上,但是他现在嘴里兴奋诉说的是一支新团,我猜是他的新客户。
他将“Straigh Outta Compton”放上唱盘,连放两次。
一次是让我适应他的速度,一次是让我可以真正聆听。
但是我听了不止两次,才真正明白NWA在唱些什么。
一开始,我不认为这些笨蛋可以真正“饶舌”。
或许那个艺名叫Ice cube的孩子押起韵来有点流畅感,MC Ren也还可以,但是他的高音唱腔好象有什么怪胚缩影,即不流畅也没韵律感,只有刺耳恼人。
歌曲本身还可以,有点戏剧张力。
但听起来好象掺了水的“人民公敌”。
而且,到底康普顿是什么东西
我的耳朵属于旧派纽约嘻哈,认为“人民公敌”是上帝,当时还无法真正品味NWA。
它太亵渎、太激进,如果这就是“康普顿”的特色,那么,NWA也太康普顿了一点(不管天知道康普顿在哪一洲)。
但是没多久,我和全美国(甚至全世界)歌迷便发现这几个卷发烫直真的拙蛋真的值得尊敬。
如果是Eazy-E早期的单曲是这家车库唱片公司的创业喝彩作,那么“Straight Outta Compton”便是一场成熟的声音革命。
他们剥掉东岸饶舌歌“正面积极”的歌词,换上ICE-T所写的黑街劫掠故事,勾勒快克毒品横扫黑暗洛杉矶的,NWA的作品让纽欲饶厍界陷入痉孪,持续排拒它五年。
经过多年的道德谴责、好莱坞大拍,再加上许多拙劣的模仿之作,大家都快记不得NWA当年的作品多么新鲜。
它姿态剽悍、韵脚鲜活(由最棒的两个填词者Ice cube与撰写|,而Dr.dre的制作功力一张比一张进步。
全美的购买者——参加Run-D.M.C大型演唱会、种族混杂的观众;社区日益遭受快克侵犯的都会孩子;把饶舌当作摇滚叛逆的郊区青少年——纷纷拥抱NWA。
他的成功打开了年轻黑人歌手的黑暗想象力,释放他们自由选择粗糙的语言,去勾勒前一辈的非洲裔美国人不敢公开表达的事物。
从1988年秋天NWA推出首张专辑Straight Outta Compton到1990年底,大唱片公司纷纷推出西岸“写实”饶舌团体,包括Above the Law、Boo Yaa Tribe、Too Short、Mob Style、Compton’s Most Wanted、King Tee等。
随着美国西南部与中西部的独立唱片公司越来越剽悍,他们地纽约的敌意也越来越深(纽约对他们亦然),因为他们发现纽约的艺人、电台、现场演唱会观众似乎颇瞧不起他们。
纽约的不安感充分显露在Tim Dog 1991年的单曲“Fuck Compton”。
Tim Dog是布朗区地下饶舌乐团Ultramagnttic MCs的成员,自以为发行了史上超强“吐槽”歌曲,其实反而透露出嘻哈的诞生地对其他地方的闯入者充满嫉妒与畏惧。
NWA与迈阿密的Luther Campbell、休士顿的Geto Boys、奥克兰的Too Short,联手改写了“好”饶舌唱片的定义。
纽约的仲裁者不再是唯一的标准。
现在,从吉普车与手提音响流出来的饶舌歌不再说只有纽约歌手那种粗硬的鼻音唱腔,还有来自其他地方的口音。
有德洲路易斯安那洲的南方鼻音,加上长堤海岸的啦啦唱腔、少见的克里夫兰于西雅图地区的切分音。
这些黑人大城市的乐手高歌自己的街头与城市故事。
在灵魂乐巅峰时代,地域性的生意与地方乐手总是以他们的“正宗”味道丰富音乐传统。
现在,饶舌乐也开始尝到全国化之后的“副作用”。
现在,不管是康普顿明星DJ Quick、Too Short,或者是奥克兰的“性学专家”饶舌歌手都不需要在纽约销售拉出长红,或者在纽约开演唱会,照样能创造白金唱片佳绩。
被纽约人视为饶舌救星的艺人如Poor Righteous Teachers,Brand Nubian却无法跨越南北分界线(Mason-Dixon line),越发让纽约饶舌界变得心胸狭隘与防卫心十足。
诚如Tommy Boy唱片的总裁Monica Lyuch在1991年于Break Beat(现已停刊)杂志发表评论,标题写着“纽约已经,干,沉沦了吗
”但纽约的饶舌并未全然趋于疲软。
Native Tongues唱片旗下充满波西米亚风、多姿多彩的霹雳男孩如De La Soul、A Tribe Call Quest、Jungle Brothers、Monie Love、昆琳拉提法,以贫民窟融合格林威治村风格,为饶舌音乐注入新貌。
他们就像流行岳界的Tracy Chapman、摇滚乐界的Living Colours,显示出高教育程度的年轻黑人品位十分多样化。
此外,De La Soul的插科打诨、A Tribe Called Quest的爵士酷感,都为当时充满枪支意象的饶舌乐注入新意。
1988年,NWA开始分裂,先是Ice cube求去,接着Dr.dre在第二年跳槽。
分裂充斥在他们怨恨的歌词里。
NWA在100 Miles and Runnin’迷你专辑里吐槽Ice cube,后者则在Death Certificate专辑里以“No Vaseline”还击。
Eazy-E在It’s On (De.dre) 187 umKilla专辑里以同名单曲痛骂Dr.dre,后者则以一整张专辑The Chronic回赠。
NWA的分裂是饶舌界最有趣的连续剧,这些互相垢骂的作品就想连载的回目。
就商业层面而言,NWA给饶舌界带来的最大冲击不是分裂,人才鸟兽散,反而让它的影响力更加扩散。
NWA不是康普顿的成就颠峰,只是开始。
从Ice cube的1990年经典专辑AmeriKKKa’s Most Wanted到Dr.dre1996年推出的The Aftermath,这些NWA前团员创下的嘻哈史上前所未见的销售佳绩,史上没有任何一支解散的黑人乐团比得上。
Dr.dre的The Chronic专辑卖出三百万张;Eazy-E的三张专辑5150 Home 4 Tha Sick、Its On (Dr.dre) 187 unKilla、Eazy-Duz-It共卖出五百万张;Ice cube的六张专辑AmeriKKKa’s Most Wanted、Kill at Will、Death Certificate、The Predator、Bootleg & B-Sides、Lethal Weapon共卖出六百万张;MC Ren的Kizz My Black Azz专辑则卖出一百万张。
如果你把那些曾经和NWA一起做过唱片,但非NWA成员的艺人算进去,成绩更为惊人,譬如D.O.C的1989年专辑No One Do It Better卖了五十万张。
此外,曾是Ice cube门徒的Da Lench Mob的Guerillas in the Mist专辑成为金唱片;Dr.dre的作词伙伴Snoopy Doggy Dog的Doggystyle卖了四百万张;Eazy-E发掘的Bone Thugs-n-Harmony推出又恩师制作的Creepin’ on ah Come Up也卖了三百万张。
在引人错觉的分裂混乱表象下,这是极为惊人的成就。
莱利创建了“新贵摇滚”,Dr.dre则主宰了黑街饶舌。
就算不是他操盘制作的唱片,他的电脑取样方向、强调放克音乐的畅快感、高音键盘乐器的背景声部都普现于西岸的嘻哈乐。
虽然他也做了一些“非黑街饶者”(譬如Michel’le1989年同名专辑便充满了灵魂乐的味道),但是Stright Outta Compton、他自己的专辑Chronic与Snoopy doggy的Doggystyle这类风格才是他的注册商标。
后面两张作品收音干净利落,使用真人现场弹奏的贝斯、键盘乐器,加上Dr.dre优秀的编曲触感,娓娓道来黑人兄弟自相残杀的街头故事Dr.dre优秀的音乐感及其音乐所支持的黑暗丑恶魅力,才是真正的饶舌宣言,充满天才气息、痛苦与矛盾的价值观,他也身兼音乐录音带导演,展露同的敏锐才华。
以身穿比基尼的派对俏女郎、驾驶的家乡大人物,以及欢乐气氛来掩盖暴力歌词,看起来“海滩男孩”(Beach Boys)(注6)歌曲中的加洲,而非“大麻帮”(Crips)(注7)横行霸道的加洲。
许多金发女郎与大学男生跟着Dr.dre的音乐起舞,却丝毫不明白歌词意涵。
同样充满矛盾魅力的是Ice cube逍遥漫游的事业途径。
他最好的专辑AmeriKKKa’s Most Wanted灌录于纽约,几年后,却在Source杂志的专访上痛骂纽约。
他剃掉了烫直的卷发,宣誓效忠于“伊斯兰国家”的自助、自尊信仰,却在贫民窟促销St.ldes麦芽酒,大发其财。
他在好莱坞发展顺遂,内心却渴望饶舌硬派形象。
总之,“一以贯之”不是Ice cube的风格。
但是Ice cube的分析能力特强、叙述手法细腻如小说家,加上流畅无比的押韵能力,成为史上最有趣的饶舌歌手之一。
他的创作能力多元,而且不肯定格。
Ice cube是个行动派,譬如他不爱演电影,但是包办电影执导、剧本写作与影片制作。
1995年的“星期五”(Friday)是他剧本首度被拍成电影,充满趣味却又不失硬派作风。
结实了他后续电影作品的自律风格。
接着他执导电影“玩家俱乐部”(Players Club),故事场景设于脱衣舞俱乐部。
至于挖掘新人方面,Ice cube的眼光不及Dr.dre或Eazy-E锐利{虽然他力捧女饶舌歌手Yo-Yo还满酷的},但是他请来音乐录音带导演F. Gary Gary执导“星期五”,却让这位年轻黑人导演名声大噪。
在NWA的三名大人物中,Eazy-E最忠于他的原旨。
他说他之所以进入嘻哈音乐圈是为了满足自大,赚钱与泡妞。
他也的确做到了。
贪婪见证了他的走下坡。
如果不是他疏离Ice cube与Dr.dre,与经济人海勒一气对抗前两者,他的公司Ruthless或许能一路长红。
但他还需要向世人证明他的眼光吗
捧红Dr.dre、Ice cube、D.O.C、MC Ren、Bone Thygs-n-Harmony,他已经证明他说嘻哈圈中最具慧眼的人。
或许因为深谙黑街法则,他知道没多久,合作伙伴也会剥削他,何必分享一切
Eazy-E的王国崩盘在一个比他更像黑道的恨角色手里。
根据传说,Denth Row唱片的老板奈特与七名大汉手持棒球威胁Eazy-E,提出一项他无法拒绝的提议。
会晤结束后,Eazy-e自动放弃他与Dr.dre的合约。
这则恐怖故事曝光后,人们还是很难同情Eazy-E或海勒,毕竟他们公司叫做“无情”(Ruthless),而且他也在唱片里得罪了一大堆兄弟,让人误以为他罩得住一切狠场面。
到头来,一个比他更狠的角色一威胁手段瓦解了他的王国。
1995年3月26日,Eazy-E死与艾滋病,但世人对他的追念之爱远不及。
对许多人来说,Eazy-E只是一则值得警惕的故事,而非烈士。
下台一鞠躬1992年,奈特、律师(也是贩毒代言人)大卫坎纳(David Kenner)与Interscope唱片的富豪老板泰徳费而德兹(Ted Fields)达成一笔交易,将Death Row唱片于Interscope结盟。
这是继Def Jam在1986年与割伦比亚唱片结盟后,另一个永远改变嘻哈音乐圈景观的大动作。
Def Jam唱片的交易让野心勃勃的嘻哈音乐推广人席蒙斯、顶尖制作人鲁宾大财团挂钩。
同样的,Death Row与Interscope联姻,也让手段强硬的奈特、杰出的创作者Dr.dre与财力雄厚的唱片公司连成一线,将Eazy-E与NWA一手创建、颂扬虚无主义精神的洛杉矶黑街饶遮变成纯流行音乐。
奈特与费而德兹投资大把钞票拍摄高成本音乐录影带、推出大规模行销与广告活动。
不管当时Interscope的发行公司是大财团\\\/华纳公司,或者后来跳槽至MCA-Universal,他们的策略都一以贯之——帮派分子的趾高气扬、魅力四射的明星,以及符合嘻哈伦理守则的“对抗全世界”态度。
不同的是,Eazy-E赚饱了钱,揣在怀里偷笑;骄傲的奈特却得意满足于以暴力建立王国。
美国资本主义的一个优点是“健忘”。
一个家族可以仅隔一代,便由犯罪行径当迈入白宫(乔甘西迪是私酒走私犯,约翰甘西迪是总统)美式资本主义另一个优点是大公司透过子公司或合伙投资形态,可以与大众“厌恶”的行当保持距离,这也是总统们最爱的否认伎两。
因此,Death Row可以为所欲为搞黑街饶舌,Interscope可以躲过外界的严厉批评。
费而德兹是民主党大金主,同时资助Death Row唱片成立。
当柯林顿总统在1992年痛批琐卖姊妹(Sister Souljah)挑起了种族主义(注8),他的金主却与嘻哈圈最大的黑街唱片公司往来密切,后者的出品比索卖姊妹说过热任何话,都更能邪恶影响年轻人。
东岸与西岸对峙想象一个画面。
拳击台上,Death Row唱片、奈特、代表西岸身穿红色运动短裤;Bad Boy唱片、“吹牛老爹”、“恶名昭著大人物”代表东岸,穿凡塞斯名牌短裤。
根据Vibe与Source杂志编辑所勾勒的画面,这场90年代中期的东西岸伟大对垒,结果一如泰森\\\/荷利菲德那场拳王赛般荒谬。
若依我的评判,冠军腰带应属于“吹牛老爹”康布思,他不仅存货下来,还茁壮到不可思议的规模,但这场东西岸对决的确血淋淋。
现在回顾起来那场争执根本不是真正反目,而是Death Row阵营偏执心态下的虚构产物。
但是好一阵子,它给嘻哈圈带来的摧毁力量不亚于快克对黑人社会的冲击。
1994年11月30日,2PAC在时代广场的Quad录音室大厅遭到枪击,这条新闻登上所有媒体。
这是“所谓”东西岸对决的关键时间,至少也称得上是最具象征意义。
当时,2PAC因涉嫌1993年强暴一个女歌迷,正在接受审判。
打从他1991年自Digital Underground崛起,在Interscope旗下成为巨星,几年下来,面临无数刑事官司缠身。
遭到枪击时,他正前往录音室替上城的歌手Littke Shawn客串配唱一曲,可以轻松赚进七千美元。
那天齐聚Quad楼上三间录音室的是海勒、“臭名昭著大人物”与“吹牛老爹”,等在楼下电梯口的是两名持枪大汉,一共对2PAC开了五枪,抢走四万美元的珠宝,弃2PAC于血泊中等死。
但是2PAC没死。
第二天他坐着轮椅被推进曼哈顿法院,聆听判决。
他被判性侵犯罪名确立,刑期为一年半到四年半。
由于许多人认为这项强暴告诉颇可疑,加上近距离中枪未死,2PAC迅速从一个魅力歌手爬上偶像地位。
在判刑与入监服刑这中间,2PAC不知为什么认为“吹牛老爹”、“臭名昭著大人物”与其他纽约饶舌圈人物(如海勒、Little Shwan,以及M.A.F.I.A的Little Caescar)共同设局,找人枪杀他。
这个毫无根据的狂想本来只适合登在八卦小报,但是奈特与坎纳走访监狱,筹了一百四十万美元让他交保,为他提起上诉。
然后他们安排2PAC从Interscope转到子公司Death Row。
就像Dr.dre事件重演,奈特也是在2PAC危急关头伸出援手,赢得对方的效忠,将自己勾勒成拯救“误入歧途的黑人明星”者。
就像克林伊斯威特饰演的“无名者”(注9)角色,奈特也将自己定位为“保安团员”,矢志压制威胁小镇治安的坏胚。
问题是这个“无名者”解除你的威胁后,你才发现他要的是什么。
2PAC渴望以歌曲展开报复、奈特则在旁煽风点火,加上两人过热的西岸沙文心态,其结果非常惊人。
2PAC在尚未加入Death Row前,就已经是个明星。
他的前一张专辑Me Against the World以两首亲善女人的单曲“Dear Mama”、“Keep Ypur Head Up”打头阵,一共卖出两百万张。
与Death Row挂钩,使他的形象与歌词都转趋强硬,降低他的复杂度,更容易被归类为黑街饶舌歌手,或者如他喜欢人家称呼他的——恶棍。
他在出狱推出嘻哈史上第一套CD All Eyez on Me,共卖出四百万张。
2PAC成为Death Row唱片的主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