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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教融合主持词

时间:2015-12-19 16:29

产教融合视角下高职“双师工作室制”教学模式研究

摘要:高职院校人才培养中尚存在着课程之间相互脱节,个性化教学缺乏、实践操作较差、团队意识薄弱等问题,以学校“骨干教师”与行业龙头企业“工程师”双元主体合作共建“双师工作室”,根据行业企业的岗位需求分方向设立“双师工作室”,将技能实训、项目开发、竞赛培育及教师职业能力提升等融为一体,能够极大地调动校企双方的积极性,促进校企产教融合的发展。

关键词:高职院校;产教融合;双师工作室制;教学模式;探索作者简介:项缨(1969-),女,浙江台州人,台州科技职业学院副教授,高级工程师,湖北工业大学土木建筑与环境学院在读硕士,研究方向为职业教育、园林工程技术管理;李颜娟(1978-),女,浙江台州人,湖北工业大学土木建筑与环境学院副教授,博士,研究方向为工程技术管理。

基金项目:浙江省2016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双师工作室制’教学模式的探索与实践——以高职院校园林专业为例”(编号:jg20160401),主持人:项缨。

中图分类号:G71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7518(2018)11-0051-05高职院校以学校“骨干教师”与行业龙头企业“工程师”双元主体合作共建“双师工作室”[1],搭建校企产教深度融合的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平台,集学生技能实践实训、

十三五规划是什么意思

一、发展模式的不断转换  综观百年来中国高等教育现代化的历史进程,其发展模式的转换大致可分为七个时期。

  第一时期(1862年至1894年)。

甲午战争以前,中国近代高等教育处于酝酿时期。

从19世纪60年代开始,出现了一批培养外语人才和军事技术人才的专门学校。

它们不同于传统封建教育机构,不是培养作为各级封建官吏的“治才”,而是培养通晓各国语言和技术(特别是军事技术)的所谓“艺才”。

最典型的代表即是1862年成立的京师同文馆和1867年创办的福建船政学堂。

至1894年前后,我国共创办了30所左右的此类学堂。

这些学堂毫无例外地都是在外来因素的诱发下创办的。

所谓外来因素的诱发,包含两层意思,第一层意思是,它们是清政府在外力胁迫下应急反应的产物,是为了培养应付西方殖民主义者侵略所急需的人才而开办的;第二层意思是,这些学堂都标榜以西方为榜样,然而,在具体的学习目标上,却并不明确,笼而统之地把西方称之为“泰西”。

从时人留下的大量文献分析,所谓“泰西”,包括了英、法、德、美等国。

可见,在当时人们的心目中,“西方”是一种泛称,还没有具体而明确的模仿对象。

  第二个时期(1895年至1911年)。

19世纪末20世纪初,是中国近代高等教育发展的重要时期。

1895、1896和1898年分别成立的天津中西学堂、上海南洋公学和京师大学堂一般被认为是中国近代大学的雏型。

20世纪初,清政府颁布了第一部包括高等教育在内的具有近代意义的全国性学制——《癸卯学制》。

直到辛亥革命前的十多年时间里,中国高等教育的发展,无论是理论层面、制度层面还是实践层面,都弥漫着一种浓厚的“以日为师”的氛围。

1898年创办的京师大学堂的第一份章程就是由梁启超“略取日本学规,参以本国情形草定规则八十余条”[1],即主要是参照日本东京大学的规程制定的。

《癸卯学制》中有关高等教育的条文也几乎与日本学制中的相关规定一致。

与前一个时期相比,学习的目标由泛化而集中,“泰西”一词被一个具体的国家——日本所取代,价值取向明确而单一。

可以说,中国近代高等教育的起步时期,是以日本为模式的。

  第三个时期(1912年至1927年)。

1912年的辛亥革命推翻了清王朝,结束了两千多年的封建帝制,为中国近代高等教育的发展提供了一个相对宽松的环境。

1912年至1927年的十几年间,可以说是中国高等教育发展模式的多元化时期。

民国初年在蔡元培主持下所进行的教育改革形成的新学制《壬子癸丑学制》,对清末颁布的《癸卯学制》中有关高等教育的内容作了相应的改革。

其间,教育部还陆续公布了《大学令》、《大学规程》、《专门学校令》、《公立、私立专门学校规程》和《高等师范学校规程》等一系列有关高等教育的法规法令。

众所周知,作为民国初年教育改革的总设计师,蔡元培非常关心高等教育,《大学令》就是由他亲手制定的。

他多次谈到,《大学令》中许多内容是“仿德国制”,“仿德国大学制”[2]。

从一定意义上可以说, 借鉴德国高等教育是蔡元培多年的宿愿。

但是,从实践的层面考察,蔡元培的理想并未实现。

摆脱日本单一模式束缚的努力没有取得明显的效果,大学设评议会、教授会的条文列入了《大学令》,但在当时的高等学校中并未实行。

直到1917年蔡元培出任北京大学校长之后,他的高等教育的理念——学术自由和教授治校,才部分地在他所主持的北京大学付诸实施。

  就在蔡元培以德国高等教育为模式对北京大学进行深刻改造的同时,另一所国立大学——在南京高等师范学校基础上发展而来的东南大学迅速崛起。

留美归教育博士郭秉文主持下的东南大学以美国大学为榜样,延揽一批留美学生到校任教,集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为一体,从管理体制、系科设置、课程内容以至经费筹措等,全面学习、借鉴美国高等教育。

至20年代中期,东南大学声誉日隆,影响日广,成为与北京大学南北呼应、交相辉映的中国高等教育的又一重镇。

  第四个时期(1927年至1949年)。

在此22年间,中国高等教育发展模式的主旋律是,在融合美国和欧洲各国特点的进程中,以美国模式为基本走向。

如果说20年代后期曾经是美国高等教育影响最盛的时期,从对地方分权制的教育体制的模仿,到大学实行选科制、学分制,以至于大学各专业缺乏明确的课程标准等等都显示了美国高等教育的强大影响;那么,进入30年代,则表现出一种比较主动地吸收和借鉴欧洲各国高等教育经验的倾向。

如在高中毕业生中实行会考制度,以整齐大学生的入学程度;教育部制订并实行有关大学教师任职资格的法令;强调大学毕业考试制度等等,这些举措从一定意义上可以说吸收了欧洲各国高等教育的具体做法。

但是,这一时期从总体上讲是以美国模式为基本走向。

其间,有一个短暂的插曲,即1927年至1929年期间实行的大学区制。

实行“大学区制”用蔡元培的话来说是“仿法国制度,以大学区为教育行政之单元”[3]。

众所周知,大学院制试行不及两年就无疾而终, 对全国高等教育的实际影响并不大,就中国近代高等教育发展模式的转换而言,可算作是一个小小的插曲。

  第五个时期(1949年至1957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使中国高等教育的发展进入一个新的时期。

在这一时期,由于特定的国际国内环境,中国高等教育的发展模式几乎重复了半个世纪以前走过的路径,即学习、借鉴的目标单一而集中,那就是以苏联为榜样。

1949年至1959年的10年间,我国高等院校共聘请苏联专家861人, 此外还有相当一部分专家在高等教育部担任顾问。

在这些专家的指导和帮助下,对高等院校的培养目标、专业设置、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进行了全面修订调整,专家的工作也包括编写教材、培养研究生和培训教师,甚至渗透到学生生产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实验室和资料室建设等具体工作领域。

与此同时,政府通过对私立学校的接办改造、教会学校的取缔和院系调整等重大措施,初步完成了对1949年以前的高等教育体制和格局的改造,新的以苏联为模式的高等教育体制形成并确立。

  第六个时期(1958年至1977年)。

摒弃“模式”,复归“传统”。

1957年以后,由于中苏关系的恶化和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中国高等教育的发展逐渐走上了一条摒弃一切外国“模式”,复归“传统”的道路。

所谓复归“传统”,是指力图用中国共产党在战争年代、特别是抗日战争时期在延安等根据地举办高等教育的经验、办法来指导高等教育改革。

所谓摒弃“模式”,就是在“独立自主”的旗帜下,拒绝接受来自国外的任何“模式”。

20年间,经历了1958年至1960年的“教育大革命”所带来的高等教育的“大跃进”。

之后是随着国民经济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而进行的高等教育的大调整。

从1966年开始的“文化大革命”,完全是关起门来革教育和文化的命,在经历了高等学校三年不招生、工农兵上大学和在工人阶级领导下的“斗、批、改”之后,力图清除一切外国模式的干扰和影响的目的似乎已经达到,但事实是,中国高等教育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

  第七个时期(1978年以后)。

博采各国之所长,高等教育要面向世界。

1978年召开的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了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决策。

在经历了闭关锁国20年所带来的种种灾难之后,随着改革开放基本国策的确立,中国的高等教育重新走向世界。

进入90年代,政府陆续制定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等一系列法规,借鉴世界各国高等教育发展的经验,加快了中国高等教育改革的步伐。

明确提出,“为了实现现代化,我国要有若干所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大学。

这样的大学,应该是培养和造就高素质的创造性人才的摇篮,应该是认识未知世界、探求客观真理、为人类解决面临的重大课题提供科学依据的前沿,应该是知识创新、推动科学技术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重要力量,应该是民族优秀文化与世界先进文明成果交流借鉴的桥梁。

”[4] 尽管中国的高等教育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但是,在经历了一个世纪的艰苦探索之后,深固拒闭、盲目排外不可取,单一的价值取向不足取,正在成为政府和知识界的共识。

探索一条适合中国国情而又广泛吸收各国之长的高等教育的发展道路,是中国高等教育走向世界的必由之路。

通过上面简略的回顾,我们可以看出,在短短的一个世纪里,中国高等教育在发展模式的选择上经历了那么多次的转换,从世界高等教育发展史上考察恐怕也是绝无仅有的,归根到底这是受近代中国急剧变化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现实所制约。

如果我们把一个世纪作为一个历史过程考察,又会发现,百年间,我们在高等教育发展模式的选择上似乎走了一个大圆圈:被迫开放(无意识的泛化)——单一的价值取向——多元化的努力——单一的价值取向——封闭——主动开放(在世界范围内博采众长)。

历史证明,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关起门来搞自己的高等教育,拒绝借鉴任何先进国家的经验,无论是在“天朝大国”的迷梦中还是在“自力更生”的口号下,都是一条自我封闭、作茧自缚的死胡同;囿于某种政治环境,价值取向单一,同样不是发展的最好选择。

这是因为,高等教育作为人类所创造的知识文化的重要传播场所,作为高级专门人才的培养基地,有其自身发展的内在规律。

高等教育的发展,既要受处于不同经济发展阶段、不同政治文化背景的各个国家和地区的具体国情所制约,也要受高等教育本身发展规律的制约。

从一定意义上可以说,一个世纪以来,中国高等教育发展模式的转换就是在如何认识和正确处理这一对矛盾的过程中艰难推进的。

不能以强调本国情形的特殊性为由而拒绝遵循高等教育发展的一般规律,也不能以标榜追赶世界潮流为借口而置本国国情于不顾,这是我们回顾和总结这段历史所应深刻记取的经验教训。

  二、传统与移植  1894年至1911年的十几年间,是中国近代高等教育的起步时期。

19世纪最后几年所创办的天津中西学堂、南洋公学和京师大学堂,如前所述是近代大学的雏型。

1904年颁布的《癸卯学制》中有《奏定大学堂章程》、《奏定高等学堂章程》和《奏定农工商实业学堂章程》。

在这些章程中,关于办学理念和培养目标,有了新的表述:大学堂“以谨遵谕旨,端正趋向,造就通才为宗旨。

…以各项学术艺能之人才,足供任用为成效。

”通儒院(即研究生院)“以中国学术日有进步、能发明新理以著成书、能制造新器以利民用为成效。

”[6] 从前一个时期的培养“艺才”、“专才”,到这一时期的提出“通才”,从字面上看,似乎又回到了传统的人才观。

因为中国的传统教育也强调“通才”,即所谓“一物不知,儒者之耻”。

但是,这里的“通才”是以掌握“各项学术艺能”为前提的,不仅与封建教育的理想人格“通才”在内涵上有所不同,而且,这种目标提出的本身也提升了“艺才”与“专才”的地位。

从一定意义上可以说,较之前一时期,较多地接纳了西方高等教育的理念。

当然,这种“通才”仍必须“谨遵谕旨”,“以忠孝为本,以中国经史之学为基”。

在这里,中国传统高等教育的影响依然十分强大。

这是因为,虽然科举制度在1905年被废除,但是,科举制度赐予出身的陋习仍然保留下来,秀才、举人、进士的头衔还十分具有吸引力。

当然更重要的是封建专制制度的政治框架还在起着支撑作用,社会主流价值观的变革终究需要以经济基础和政治制度的变革为前提。

与此相适应,在这十几年间,高等教育在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方法上发生了较大变化。

最明显的表征是西方近代社会科学的各个门类被大量引进高等教育的课堂,政治学、法学、教育学、哲学、心理学、经济学等社会科学被作为大学或高等学堂的教学内容,通过日本引进或翻译的西方教科书大量出版。

学术界往往把这一时期看作是在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方面移植西方的第一个高潮。

与此同时,在传统高等教育中特别受到重视的儒家典籍“经学”的研习,也被保存下来,京师大学堂有经学科之设,而且置于各学科之首。

在课程体系、教学内容领域,传统与移植之间的冲突、矛盾在政策层面和实践层面都非常激烈。

  民国初年,资产阶级革命派和激进的民主主义者从根本上否定了“中体西用”这一直接支配高等教育培养目标的文化观念,提出要用“民主共和”和“科学民主”的精神来改造中国传统的封建主义文化,这也为高等教育培养目标的进一步发展演变提供了思想基础。

从1912 年至1949年的近40年间,民国政府和后来的国民政府制定颁布过几部重要的关于高等教育的法令、规程。

就培养目标而言,从法律条文上看,最大的变化在于取消了封建社会高等教育的政治方向。

1912年的《专门学校令》提出,“专门学校以教授高等学术、养成专门人才为宗旨”。

同年颁布的《大学令》规定,“大学以教授高深学术、养成硕学闳才、应国家需要为宗旨。

”在这里强调的是高深学术,是培养“硕学闳才”和“专门人才”。

高等教育领域中大学和专门学校的区分标准是“学”与“术”,前者重在学术研究,后者重在应用技术。

政治上、思想上的种种限制与要求,即所谓“忠君”、“尊孔”,在培养目标中被取消了。

特别在民国前期,由于蔡元培的努力和他的广泛的社会影响,中国近代高等教育得以在教育理念上有了一次大的飞跃。

正如有些研究者所指出的:“只有在这一时期,中国才真正开始致力于建立一种具有自治权力和学术自由精神的现代大学。

”[7] 西方高等教育理念的核心即学术自由和大学自治的观念,通过蔡元培的理论倡导和身体力行第一次较全面地被国人所认识和接受。

蔡元培对北京大学的改造,他所反复强调的学术自由、兼容并包的办学方针,他对大学功能的理解与认识,即所谓“大学者研究高深学问者也”等等,使中国近代高等教育对西方的移植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从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正是通过蔡元培在北京大学的努力,使中国高等教育在教育理念和培养目标上,从根本上动摇了以培养“内圣外王”的“贤士”、“君子”、“循吏”为目标的主流传统。

在这里要强调说明的是,蔡元培在宣传、倡导西方大学理念的同时,也充分利用了中国封建社会高等教育的非主流传统,即张扬古代书院浓厚的学术氛围、师生间砥砺德行互相切磋的融洽之情以及相对的独立地位,等等。

1922年,等人“鉴于现在教育制度之缺失,采取古代书院与现代学校二者之长,取自动的方法,研究各种学术,以期发明真理,造就人才”[8],在湖南创办自修大学。

蔡元培闻讯后,高兴地写下了《湖南自修大学介绍与说明》一文为之鼓吹:“合吾国书院与西洋研究所之长而活用之,其诸可以为各省新设大学之模范者与

”[9] 对西方大学理念的移植与中国高等教育主流传统和非主流传统的排斥、融合,在“五四”新文化时期特定的环境中得到了最充分的体现。

  1929年,南京国民政府制定颁布了《大学组织法》和《专科学校组织法》。

其中关于培养目标的表述,分别为“大学应遵照……国民政府公布之中华民国教育宗旨及其实施方针,以研究高深学术养成专门人才”,“专科学校应遵照……国民政府公布之中华民国教育宗旨及其实施方针,以教授应用科学养成技术人才。

”在20年之后的1948年,南京国民政府公布的《大学法》和《专科学校法》,关于培养目标的表述,与20年前几乎完全一致。

上述情况说明,在1912年至1949的近40年间,高等教育培养目标是研究高深学术的学者和研习应用科学的技术人才这条主线一直贯穿其间。

  在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方面,民国时期与清末比较,最大的变化是废除了反映封建传统文化的科目,增加了体现西方文化精神的大量新学科,人文社会科学方面如此,在自然科学和技术科学方面更是如此。

据统计,民国初年《大学规程》中所开列的课程科目总数比清末《癸卯学制》所规定的多300多门;专科学校课程也比清末相应学堂科目增加了1-2倍。

蔡元培主持下的北京大学20年代开设的课程中,有许多在欧美各著名大学中也是刚刚起步。

在课程体系方面的另一显著变化是,从参照日本到直接借鉴西方高等学校的课程设置。

许多大学和专科学校的教材直接用西方大学的原版教材。

似乎可以认为,在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方面,对西方高等教育的移植在20世纪的二三十年代出现了第二个高潮。

直到30年代后期才陆续开始有中国学者自己编著的教材被冠以“大学丛书”的字样在各大学和专科学校采用,而且仍主要限于人文社科类学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关于高等教育培养目标的明确表述,最早见之于政府法规文献的是1950年7 月政务院批准的《高等学校暂行规程》。

其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学校的宗旨为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五章的规定,以理论与实际一致的教育方法,培养具有高级文化水平、掌握现代科学和技术的成就,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建设人才。

”[10]在这里,除去头、尾两处有关政治方向的要求之外,核心内容是“培养具有高级文化水平、掌握现代科学和技术成就的建设人才”。

与民国时期高等教育的培养目标相比较,政治上提出了不同的要求,这是十分自然的;应该说,作为高等教育的特点还是体现出来了,“高级建设人才”的提法也可以说涵盖了学术人才与专门技术人才。

当然,由于特定的国际国内环境,所谓学术自由、大学自治等等,在刚刚取得政权的社会条件下,是不会受到关注的。

相反,对大学中旧知识分子的改造很快就提上议事日程。

在课程体系方面,特别强调了废除国民党政府开设的政治教育课程,代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著作为基础的新的课程体系。

进一步发展的结果,则是全面地照搬苏联的课程体系。

1955年有个统计,当时的浙江师范大学开设的153门课程中,有41门是以直接从苏联翻译过来的教科书为基础而设立的,另有79门课程所用教材是在苏联模式的基础上改编而成的[11]。

可以说,在这一历史时期,对国外高等教育的移植在课程体系方面出现了第三个新高潮。

  在1956至1957年间,中国高等教育领域出现了一股追求学术自由、大学自治的风潮。

知识分子们响应中国共产党“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号召,对于机械地照搬苏联模式,大学中专业设置过窄、高等教育中忽视社会科学以及把马列主义奉为教条等现象提出了激烈的批评。

著名代表是北京大学的马寅初。

这可以看作是中国高等教育非主流传统与移植而来的苏联高等教育模式(高度集中统一)的一次顽强对抗。

众所周知,这次风潮的结果是以“反右斗争的全面胜利”而告终。

1957年,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的著名讲话中,提出了指导中国近30年的教育方针,即“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

”195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中把的讲话用政府法律的形式作了肯定:“党的教育工作方针,是教育为无产阶级的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结合。

为了实现这个方针,教育工作必须由党来领导。

”[12]从此,这个方针成了中国所有教育机构,包括大、中、小学的办学宗旨。

  196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暂行工作条例(草案)》(简称《高教六十条》)颁布,对高等学校的培养目标作了前所未有的详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的培养目标是:具有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精神,具有共产主义道德品质,拥护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愿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为人民服务;通过马克思列宁主义、著作的学习,和一定的生产劳动、实际工作的锻炼,逐步树立无产阶级的阶级观点、劳动观点、群众观点、辩证唯物主义观点;掌握本专业所需要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实际技能,尽可能了解本专业范围内科学的新发展;具有健全的体魄。

”[13]可以说,这是近代以来关于高等教育培养目标的字数最多的一次表述。

应该说,较之1957年的论述和195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指示中的规定,培养目标更明确,对专业有一定的要求。

考虑到20世纪60年代中国所处的国际国内环境,这已是一个很大的转变。

而且,也确实对实践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但是,这种状况没有持续多久,随着“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口号的提出,高等教育培养目标的泛政治化倾向愈演愈烈,直至“文革”十年,高等教育的培养目标变成了“反修、防修,培养革命事业接班人”一句空洞而抽象的政治标语。

与此相适应,在课程体系、教学内容等方面,在大量突出政治学习、触及灵魂、思想改造的同时,专业知识被压缩至最少程度,大学变成了短训班。

  1957至1977年的20年间,中国高等教育在培养目标、教育理念等方面所发生的变化, 同样可以从移植与传统的冲突中得到解释。

如果说1949至1956年的全盘苏化期间,我们所提出的高等教育培养目标仍然强调的是学术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是对民国以来形成的主线的继续,体现的是外来因素的移植,同时融合了传统的影响(政治方向、政治要求);那么,后20年间则是传统对移植的激烈反抗并战胜之。

在这里,所谓传统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指中国传统高等教育所积淀而成的根深蒂固的重视伦理道德教育、培养政治人才的主流传统;二是指中国共产党在长期的革命战争环境中,在培养干部队伍中所形成的理念和方法。

20年间,特殊的国际环境和国内环境使中国的高等教育关闭了与世界交往的大门,为传统的复归和高扬提供了适宜的土壤和气候。

1978年4月召开的全国教育工作会议, 否定和抛弃了“文革”中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教育目的,将现代化的实现确立为教育的主要目标。

同年10月,教育部对1961年颁布的《高教六十条》略作修改,印发全国高校组织讨论,关于高等教育的培养目标完全是原来的表述。

尽管如此,至少说明在改革开放的初期,注重专业知识的问题已被提到议事日程之上。

1980年2月,全国人大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规定对在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的毕业生和科研人员经过严格考核,分别授予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

其目的是为了促进科学专门人才的成长,促进各门学科学术水平的提高和教育、科学事业的发展。

1985年5月, 中共中央颁布了《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

《决定》指出,“高等学校担负着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和发展科学技术文化的重大任务。

”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来第一次如此明确地把高等教育的任务归结为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和发展科学技术文化。

这次会议的另一项与高等教育理念有关的重大决定是,明确提出要扩大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改变政府对高等学校“统的过多的管理体制”,使高等学校具有主动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积极性和能力。

”[14]尽管在实际实施过程中高等学校所获得的自主权远未达到文件中所给予的自由度,但是,我们仍然可以说,《决定》给予了我国高等学校建国以来从未有过的自主权。

此外,《决定》还强调高等学校是教学、科研中心,而不是像苏联模式那样,要么负责教学,要么负责专业培训;强调改革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制度,强调提高教学质量,开展教学改革试验,改变专业过窄的状况,增加选修课,实行学分制和双学位制等等,努力借鉴和移植先进国家高等教育的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

  进入90年代,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体制的转变,中国高等教育的发展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

1994年7月, 国务院颁发《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提出要进一步发挥高等学校在国家科学技术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实施“211”工程,面向21世纪, 重点建设100所左右的高等学校和一批重点学科。

1998年8月,全国人大制定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高等教育法》规定:“高等教育的任务是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高等学校应当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实行民主管理”,突出强调了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和办学自主权。

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0年来制定颁布的第一部高等教育法,它全面肯定了改革开放20年来我们在高等教育办学理念、培养目标、管理体制等方面所取得的共识。

与此同时,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群众接受高等教育要求的不断高涨,西方发达国家高等教育大众化的理念正在日益被人们所接受,并转化为政府的教育政策,中国高等教育面向社会精英阶层的传统正在成为历史。

可以说,中国近代高等教育在经历了整整一个世纪的曲折之后,终于有了明确的、与世界高等教育发展同步的理念、目标与方向。

高职院校二级学院混合所有制办学模式研究

[摘要]二级学院混合所有制办学模式作为推进高职院校内部产教深度融合的重要手段,有其独有的特点和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探索。

文章通过分析二级学院混合所有制办学模式的现状和问题,提出了该模式下的办学原则,包括合作共赢和以产助教。

同时,从资源和产权配置、管理机制建设、成本分摊和收益分成、课程与实训体系重构、师资队伍建设、合作关系解除方面探讨了该模式的实现路径,以期为高职院校推进产教深度融合、探索同类混合所有制办学模式提供借鉴和参考。

[关键词]二级学院;混合所有制;产教深度融合[作者简介]周小青(1974-),男,江苏海安人,南通职业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副院长,副教授,博士;陈刚(1964-),男,江苏南通人,南通职业大学,教授。

(江苏;南通;226007)[课题项目]本文系2016年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重点课题“混合所有制下的产教融合实训平台建设研究”(课题批准号:B-a\\\/2016\\\/03\\\/13,课题主持人:周小青、陈刚)和2017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悉尼协议》下的高水平骨干专业建设研究——以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为例”(课题编号:2017JSJG296,课题主持人:周小青、肖红升)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一、高职院校二级学院混合所有制办学模式的范畴(一)产权

各少数民族的名称,特色,节日,饮食,服饰,住房

蒙古族 [民族简介] 蒙古族,现有人口约4800,00人。

主要聚居在内蒙古自治区,其余分布在中国的东北、西北地区。

蒙古族是一个历史悠久而又富于传奇色彩的民族。

千百年来,蒙古族过着“逐水草而迁徙”的游牧生活。

中国的大部分草原都留下了蒙古族牧民的足迹,因而被誉为“草原骄子”。

蒙古族在科学文化事业上比较发达,特别是明代以来,在历史、文学、语言、医学、天文、地理等方面,对祖国的科学文化事业作出了重大贡献。

在民间文艺方面,“好力宝”是蒙古族中流传很广的一种演唱形式,马头琴是最富特色的民族乐器。

蒙古族始源于古代望建河(今额尔古纳河)东岸一带。

“蒙兀”是“蒙古”一词最早的汉文译名,始见唐代。

“蒙古”最初只是蒙古诸部落中的一个部落的名称。

13世纪初,以成吉思汗为首的蒙古部统一了蒙古地区诸部,逐渐形成了一个新的民族共同体。

“蒙古”也就由原来的部落名称变成为民族名称了。

蒙古族有自己的语言文学。

蒙古族属阿尔泰语系蒙古语族,分为内蒙古、卫拉特、马尔虎--布里亚特三种方言。

[饮食习惯] 蒙古族人民世居草原,以畜牧为生计。

马奶酒、手扒肉、烤羊肉是他们日常生活最喜欢的饮料食品和待客佳肴。

每年七八月份牛肥马壮,是酿制马奶酒的季节。

勤劳的蒙古族妇女将马奶收贮于皮囊中,加以搅拌,数日后便乳脂分离,发酵成酒。

随着科学的发达,生活的繁荣,蒙古人酿制马奶酒的工艺日益精湛完善,不仅有简单的发酵法,还出现了酿制烈性奶酒的蒸馏法。

六蒸六酿后的奶酒方为上品。

马奶酒性温,有驱寒、舒筋、活血、健胃等功效。

被称为紫玉浆、元玉浆,是“蒙古八珍”之一。

“手扒肉”是蒙古人传统的食品方法之一。

做法是将肥嫩的绵羊开膛破肚,剥皮去内脏洗净,去头蹄,再将整羊卸成若干大块,放入白水中清煮,待水滚肉熟即取出,置于大盘中上桌,大家各执蒙古刀大块大块地割着吃。

因不用筷子,用手抓食而得名。

斟酒敬客,吃手扒肉,是草原牧人表达对客人的敬重和爱戴。

当你踏上草原,走进蒙古包后,热情好客的蒙古人便会将美酒斟在银碗或金杯中,托在长长的哈达上,唱起动人的敬酒歌,款待远方的贵客,以表达自己的诚挚之情。

[建筑特色] “蒙古包”是满族对蒙古族牧民住房的称呼。

“包”,满语是“家”、“屋”的意思。

古时候称蒙古包为“穹庐”、“毡帐”或“毡房”等。

蒙古包呈圆形,有大有小,大者,可纳20多人休息;小者,也能容10几个人。

蒙古包的架设很简单,一般是在水草适宜的地方,根据包的大小先画一个画圈,然后沿着画好的圆圈将“哈纳”(用2.5米长的柳条交叉编结而成)架好,再架上顶部的“乌尼”(长约3 . 2 米的柳条棍),将“哈纳”和“乌尼”按圆形衔接在一起绑架好,然后搭上毛毡,用毛绳系牢,便大功告成。

一户牧民就算在草原上安家落户了。

蒙古包搭好后,人们进行包内装饰。

铺上厚厚的地毡,摆上家具,四周挂上镜框和招贴花。

现在一些家具电器也进了蒙古包,生活十分舒畅欢乐。

蒙古包的最大优点就是拆装容易。

搬迁简便。

架设时将“哈纳”拉开便成圆形的围墙,拆卸时将哈纳折叠合回体积便缩小,又能当牛、马车的车板。

一顶蒙古包只需要两峰骆驼或一辆双轮牛车就可以运走,两三小时就能搭盖起来。

蒙古包看起来外形虽小,但包内使用面积却很大。

而且室内空气流通,采光条件好,冬暖夏凉,不怕风吹雨打,非常适合于经常转场放牧民居住和使用。

[服饰特色] 首饰、长袍、腰带和靴子是蒙古族服饰的4个主要部分,妇女头上的装饰多月玛瑙、珍珠、金银制成。

蒙古族男子穿长袍和围腰,妇女衣袖上绣有花边图案,上衣高领,似与族相似。

妇女喜欢穿三件长短不一的衣服,第一件为贴身衣,袖长至腕,第二件外衣,袖长至肘,第三件无领对襟坎肩,钉有直排闪光钮扣,格外醒目。

[民族禁忌] 蒙古族人骑马、驾车接近蒙古包时忌重骑快行,以免惊动畜群;若门前有火堆或挂有红布条等记号,表示这家有病人或产妇,忌外人进入;客人不能坐西炕,因为西是供佛的方位;忌食自死动物的肉和驴肉、狗肉、白马肉;办丧事时忌红色和白色,办喜事时忌黑色和黄色;忌在火盆上烘烤脚、鞋、袜和裤子等;禁止在参观寺院经堂、供殿时吸烟、吐痰和乱摸法器、经典、佛像以及高声喧哗,也不得在寺院附近打猎。

3、回族 [民族简介] 回族,有人口约8,000,000人,是中国少数民族中人口较多的民族之一。

主要聚居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在甘肃、新疆、青海、河北以及河南、云南、山东也有不少聚居区。

回族是回回民族的简称。

其先民主要是1 3 世纪蒙古人3 次西征后大批东迁的“回回”人,以及远在唐宋时期侨居中国东南沿海的穆斯林“蕃客”,在长期历史过程中通过通婚等多种因素,并吸收了汉、蒙古、维吾尔族等生活习俗,逐渐形成了回回民族。

汉语为回族的共同语言,在日常交往及宗教活动中,回族保留了一些阿位伯语和波斯语的词汇,在边疆民族地区,回族人民还经常使用当地少数民族的语言。

回族有小集中、大分散的居住特点。

在内地,回族主要与汉族杂居;在边疆,回族主要与当地少数民族杂居;大都分布于水陆交通线上,因此经济文化较为发达。

回族主要从事农业,有的兼营牧业、手工业。

回族还擅经商,尤以经营饮食业突出。

[宗教习俗] 回族人信仰伊斯兰教。

回族多信仰伊斯兰教,在居住较集中的地方建有清真寺,由阿訇主持宗教活动,经典主要是“古兰经”,信徒称“穆斯林”。

生活习俗固守回族传统,遵循教规,讲究卫生,不吃猪肉。

伊斯兰教在回族的形成过程中曾起过重要作用。

清真寺是回族穆斯林举行礼拜和宗教活动的场所,有的还负有传播宗教知识、培养宗教职业者的使命。

清真寺在回族穆斯林心目中有着重要位置。

按伊斯兰教历,每年1 2 月1 0 日为古尔邦节。

每年的这一天,形成了宰牲献祭的习俗沿袭至今。

另外,伊斯兰教规定,每年教历9 月定为斋月。

在斋月里要封斋,要求每个穆斯林在黎明前至落日后的时间里,戒饮、戒食、戒房事……其目的是让人们在斋月里认真地反省自己的罪过,使经济条件充裕的富人,亲自体验一下饥饿的痛苦心态。

到教历1 0 月1 日即斋戒期满,举行庆祝斋功完成的盛会,这一天就是开斋节。

开斋节这天,人们早早起床、沐浴、燃香,衣冠整齐地到清真寺作礼拜,聆听教长讲经布道。

然后去墓地“走坟”,缅怀“亡人”,以示不忘祖先。

[饮食习惯] 回族分布较广,食俗也不完全一致。

如:宁夏回族偏爱面食,喜食面条、面片,还喜食调合饭。

甘肃、青海的回族则以小麦、玉米、青稞、马铃薯为日常主食。

油香、馓子是各地回族喜爱的特殊食品,是节日馈赠亲友不可少的。

民间特色食品有酿皮、拉面、大卤面、肉炒面、豆腐脑、牛头杂碎、臊子面等。

多数人家常年备有发酵面,供随时使用。

城市的回族一年四季早餐习惯饮用奶茶。

肉食以牛、羊肉为主,有的也食用骆驼肉,食用各种有鳞鱼类,如北方产的青鱼、鲢鱼、鳇鱼等。

鸽子在甘肃地区的回族中被认为是圣鸟,可以饲养,但不轻易食用。

如有危重病人,征得伊玛目(宗教职业者)同意,可作补品食用。

回族长于以煎、炒、烩、炸、爆、烤等各种烹调技法,风味迥异的清真菜肴中,既有用发菜、枸杞、牛羊蹄筋、鸡鸭海鲜等为主要原料,作工精细考究,色香味俱佳的名贵品种,也有独具特色的家常菜和小吃。

西北地区的回族民间还喜食腌菜。

回族饮料较讲究,凡是不流的水、不洁净的水均不饮用。

忌讳在人饮水源旁洗澡、洗衣服、倒污水。

回族也喜饮茶和用茶待客,西北地区回族的盖碗茶很有名。

宁夏回族还饮用八宝茶罐罐茶也很有特色。

回族的典型食品主要有:清真万盛马糕点、羊筋菜、金凤扒鸡、翁子汤圆和绿豆皮等。

青海省西宁市,回族著名的万盛马糕点影响很大。

河北石家庄的金凤扒鸡、保定的马家卤鸡和白运章包子,辽宁沈阳市的马家烧麦,义县的伊斯兰烧饼,陕西的牛羊肉泡馍,湖南常德市的翁子汤圆、绿豆皮、牛肉米粉在当地都很有名气。

盛行于宁夏南部的清真筵席菜五罗四海、九魁十三花、十五月儿圆等套菜驰名全国。

“五罗”是指五种炒菜同时上齐,“四海”是指四种带汤汁的菜肴一次上桌。

“九魁”、“十三花”、“十五月儿圆”分别是九碗、十三碗、十五碗菜的谥美之词。

[服饰特色] 回族服饰与汉族基本相同,所不同者主要体现在头饰上,回族男子多戴白色或黑色、棕色的无沿小圆帽。

妇女多戴盖头,特别是在西北地区:少女及新婚妇戴绿色的,中年妇女戴黑、青色的、老年妇女戴白色的。

回族男子在节日或遇有红白喜事时,喜戴白色小帽,妇女则戴披搭式巾帕,巾帕前端遮至下巴,后面披垂于肩头。

[民族禁忌] 回族人忌食猪肉、狗肉、马肉、驴肉和骡肉,不吃未经信仰伊斯兰教者宰杀的和自死的畜禽肉,不吃动物的血等;忌讳别人在自己家里吸烟、喝酒;禁用食物开玩笑,也不能用禁食的东西作比喻,如不得形容辣椒的颜色像血一样红等;禁止在人前袒胸露臂;凡供人饮用的水井、泉眼,一律不许牲畜饮水,也不许任何人在附近洗脸、或洗衣服。

取水前一定要洗手,盛水容器中的剩水不能倒回井里。

回族的日常饮食很注意卫生,凡有条件的地方,饭前、饭后都要用流动的水洗手,多数回族不抽烟,不饮酒,就餐时,长辈要坐正席,晚辈不能同长辈同坐在炕上,须坐在炕沿或地上的凳子上。

另外,舀水、舀饭均不得往外舀。

4、藏族 [民族简介] 藏族,约有人口4,000,000人,主要分布在西藏自治区以及青海、甘肃、四川、云南等临近省。

藏族是汉语的称谓。

西藏在藏语中称为“博”,生活在这里的藏族自称“博巴”。

“博巴”又按不同地域分为“兑巴”(阿里地区),“藏巴”(日喀则地区),“卫巴”(拉萨地区),“康巴”(四川西部地区),“安多娃”(青海、云南、川西北等地区)。

藏语依地区划分为卫藏、康、安多三个方言。

素有“世界屋脊”之称的西藏,美丽神奇,是藏族的主要聚居地,在现有1 3 0 多万人口中,藏族占9 5 %。

藏族是中国古老的民族之一。

据史书记载:早在秦汉以前,藏族先民就聚居在雅鲁藏布江中游两岸。

由于草原辽阔,水草肥美,生产多以牧业为主。

主要有绵羊、山羊和牦牛、犏牛。

其中牦牛体大毛长,耐寒负重,除供奶、肉外,还是交通运载的“高原之舟”。

农业以种植青稞为主,也有小麦、油菜、碗豆等农作物。

藏族服饰无论男女至今保留完整。

不同的地域,有着不同的服饰,对研究藏族的服饰文化有着重要价值。

藏族有自己的语言和文字。

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藏语支。

藏文的使用,加强了藏族与祖国中原地区经济的联系。

十世纪到十六世纪,是藏族文化的兴盛时期,几百年间,藏族文化大放异彩。

除举世闻名的《甘珠尔》、《丹珠尔》两大佛学丛书外,还有关于韵律、文学、哲理、史地、天文、历算、医药等专著问世。

藏族人民热情开朗、豪爽奔放。

他们以歌舞为伴,自由地生活。

藏族民歌抑扬顿挫,合辙贴韵,悦耳动听。

唱时还伴以各种舞蹈。

舞姿优美,节奏明快。

其中踢踏舞,锅庄舞、弦子舞最为广泛流传。

藏族信仰佛教。

公元七世纪佛教从印度传入西藏,至今已有1 3 0 0 多年的历史。

公元1 3 至1 6 世纪中叶,佛教日益盛行,佛事活动频繁,佛教寺庙遍及西藏各地。

著名的寺庙有甘丹寺、哲蚌寺、色拉寺、扎什伦布寺和布达拉宫。

[宗教习俗] 藏传佛教主要教派:公元10世纪后,随着藏传佛教后弘期的开始,陆续出现了许多教派,早期的有宁瑞派(俗称红教),萨迦派(俗称花教),噶当派,噶举派(俗称白教)等.15世纪初,宗喀巴实施宗教改革,创建格鲁派(俗称黄教).此外藏传佛教还有一些独立的教派:息学派,希解派,觉宇派,觉囊派,廓扎派,夏鲁派等. [饮食习惯] 以青稞等制作的糌粑和酥油、青稞酒是农牧民的主要食品。

糌粑由青稞或碗豆炒熟后磨制而成。

酥油茶是把砖茶的茶叶倒入1米长的木质长筒内,加上盐巴和酥油,用长轴上下冲击,使其各种成分均匀融合而成。

藏族同胞宁可三月无肉,不可一天无酥油茶。

青稞酒是用当地出产的青稞酿制而成的一种低度酒,男女老少皆喜欢,食物多用肉食和奶制品,不少人爱吃风干的牛羊肉。

[婚丧习俗] 西藏人死后有五种葬法,最隆重的是塔葬,然而只有圆寂的达赖喇嘛死后,在布达拉宫里把他的遗体修放在一座塔里,装饰这座塔就用去1 4 万两黄金。

其次,活佛和一些领主死后,即享受火葬。

小孩死了,或因其它病疾死亡的人,则把尸体丢进河里喂鱼,这叫水葬。

生前作过坏事的人,即用土葬。

藏族认为,被埋的人是永远不会转世的。

天葬寄托一种升上“天堂”的幻想。

天葬仪式一般都是在清晨举行的。

死者家属在天亮前,要把尸体送到拉萨北郊的天葬台,太阳徐徐升起,天葬仪式开始。

不经允许一般是不欢迎人们去观看的。

[服饰特色] 藏族服饰无论男女至今保留完整。

不同的地域,有着不同的服饰。

特点是长袖、宽腰、大襟。

妇女冬穿长袖长袍,夏着无袖长袍,内穿各种颜色与花纹的衬衣,腰前系一块彩色花纹的围裙。

藏族同胞特别喜爱“哈达”,把它看作是最珍贵的礼物。

“哈达”是雪白的织品,一般宽约二、三十厘米、长约一至两米,用纱或丝绸织成,每有喜庆之事,或远客来临,或拜会尊长、或远行送别,都要献哈达以示敬意。

[民族禁忌] 接待客人时,无论是行走还是言谈,总是让客人或长者为先,并使用敬语,如在名字后面加个:啦字,以示尊敬和亲切,忌讳直呼其名.迎送客人,要躬腰曲膝,面带笑容.室内就坐,要盘腿端坐,不能双腿伸直,脚底朝人,不能东张西望.接受礼品,要双手去接.赠送礼品,要躬腰双手高举过头.敬茶,酒,烟时,要双手奉上,手指不能放进碗口. 藏族人绝对禁吃驴,马肉和狗肉,有些地区也不吃鱼肉. 敬酒时,客人须先用无名指蘸一点酒弹向空中,连续三次,以示祭天,地和祖先,接着轻轻呷一口,主人会及时添满,再喝一口再添满,连喝三口,至第四次添满时,必须一饮而尽. 吃饭时要食不满口,咬不出声,喝不出响. 喝酥油茶时,主人倒茶,客人要待主人双手捧到面前时,才能接过来喝. 禁忌在别人后背吐唾沫,拍手掌. 行路遇到寺院,玛尼堆,佛塔等宗教设施,必须从左往右绕行. 不得跨越法器,火盆. 经筒,经轮不得逆转. 5、维吾尔族 [民族简介] 在中国西北边陲新疆,有一座白雪皑皑的天山,天山脚下聚居着一个能歌善舞的民族——维吾尔族。

“维吾尔”是民族自称。

共有7 2 1 4 4 3 1 人。

史籍记载:维吾尔族原是公元三世纪游牧于中国北方和西北贝加尔湖以南、额尔齐斯河和巴尔喀什湖一带的牧民。

由于受部落间战争的影响,各个部落的分支逐渐迁徙西域(今新疆),先后曾被译为“韦纥”、“乌纥”、“袁纥”、“回鹘”、“畏兀儿”,以后才改为“维吾尔”,沿袭至今,是“团结”、“联合”之意。

维吾尔族以农业为主,种植棉花、小麦、玉米、水稻等农作物。

此外还擅长园林艺术。

中国最大面积的葡萄生产基地,即葡萄沟就在离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东南1 8 4 公里的吐鲁番盆地。

维吾尔族有自己的语言和文字。

古尔邦节、肉孜节、诺鲁孜节,是他们的传统宗教节日。

维吾尔族能歌善舞,闻名遐迩的音乐史诗《十二木卡姆》(意为《十二部大曲》)是他们的艺术精华。

群众喜闻乐见的顶碗舞、盘子舞、手鼓舞等,最富民族特色。

[宗教习俗] 信仰伊斯兰教。

[饮食习惯] 日食三餐,早饭吃馕和各种瓜果酱、甜酱,喝奶茶、油茶等,午饭是各类主食,晚饭多是馕、茶或汤面等。

以面食为主,喜食牛、羊肉。

主食的种类有数十种。

最常吃的有馕、羊肉抓饭、包子、面条等。

维吾尔族喜欢饮茯茶、奶茶。

夏季多伴食瓜果。

新疆盛产绵羊,由此维吾尔族便有了烤羊肉串的习俗。

讲究的羊肉串肉质鲜嫩,味咸辣,孜然的特殊味浓郁。

与羊肉串相媲美的手抓饭,也是维吾尔族的传统风味食品。

在新疆维吾尔、乌孜别克等民族地区,逢年过年,婚丧娶嫁的日子里,都必备抓饭待客。

他们的传统习惯是请客人围坐在桌子旁,上面铺上一块干净的餐巾。

随后主人一手端盘,一手执壶,逐个让客人净手,并递给干净毛巾擦干。

然后主人端来几盘抓饭,置餐巾上(习惯是二至三人一盘),请客人直接用手从盘中抓吃,故取名为“抓饭”。

维吾尔族抓饭的种类很多,花色品种十分丰富。

[婚丧习俗] 男女青年结婚时,由阿訇或伊码目(均为宗教职业者)诵经,将两块干馕沾上盐水,让新郎、新娘当场吃下,表示从此就像馕和盐水一样,同甘共苦,白头到老。

婚宴要在地毯上铺上洁白的饭单,最先摆上馕、喜糖、葡萄干、枣、糕点、油炸馓子等,然后再上手抓羊肉、抓饭。

[服饰特色] 花帽,是维吾尔族服饰的组成部分,也是维吾尔族美的标志之一。

早在唐代,西域男性多戴卷檐尖顶毡帽,款似当今的“四片瓦”。

到了明代,因受阿拉伯和中亚文化的影响,维吾尔族男子削发戴小罩刺绣花帽。

清代初期,维吾尔族花帽在用料和款式方面,有了新的发展。

冬用皮,夏用绫,前插禽羽。

女帽皆用金银线绣花点缀与装饰,喀什干的四楞花帽脱颖而出几乎成了维吾尔族花帽的主流而延续至今。

经过各地维吾尔族人民的不断创新,花帽做工愈益精细,品种更为繁多。

但主要有“奇依曼”和“巴旦姆”两种,统称“尕巴”(四楞小花帽)。

[民族禁忌] 维吾尔族待客和作客都有讲究。

如果来客,要请客人坐在上席,摆上馕、各种糕点、冰糖等,夏天还要摆上一些瓜果,先给客人倒茶水或奶茶。

待饭做好后再端上来,如果用抓饭待客,饭前要提一壶水,请客人洗手。

吃完饭后,由长者领作“都瓦”,待主人收拾食具完,客人才能离席。

吃饭时,客人不可随便拨弄盘中食物,不可随便到锅灶前去,一般不把食物剩在碗中,同时注意不让饭屑落地,如不慎落地,要拾起来放在自己跟前的“饭单”上。

共盘吃抓饭时,不将已抓起的饭粒再放进盘中。

饭毕,如有长者领作“都瓦”,客人不能东张西望或立起。

吃饭时长者坐在上席,全家共席而坐,饭前饭后必须洗手,洗后只能用手帕或布擦干,忌讳顺手甩水,认为那样不礼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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