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是不是万恶之源辩论赛,反一辩:钱不是万恶之源开场白
NO.1金钱有限,所以无限的欲望根本不可能得到满足 钱本身是一种工具,但在现实中,却成了人们顶礼膜拜的上帝 金钱可以混淆是非,颠倒乾坤,所以说金钱是万恶之源 NO.2 钱 作为一般等价物 是一种特殊的存在,它是社会资源的代表,社会需要它用来交换商品,但是它的好处仅此而已.而它的魔力却让人去犯罪,例子就不 多说了 NO.3 在西方中辞海中,金钱万能(Money talks )的翻译是金钱能说话。
哲学看到这题目的自我思索:---- (任何一个人,只要他不是窝囊废,也一定会得选择。
名是虚幻,利才实在。
说金钱万恶的人,只因他没有。
) (有人说:钱可通神。
有人说:金钱万恶。
但无论怎么说,钱也是任何人都不能缺少的。
一个人若是没有钱,就好象一口空麻袋永远都没法子站得直。
) (金钱 与爱情的辨证: 在爱的世界里,似乎只有爱才能让两个人真正地快乐起来。
但是,爱终究是虚幻的东西,没有爱,人们还能生活,而没有钱,生存都难。
现在,面对经济时代人们越来越清醒地认识到,爱情也是需要金钱保驾护航的。
问对方女辩友一些实在的问题:现实生活中,你要不要贫穷的爱情
) 1为了金钱而侍奉上帝的人,为了更多的钱也会给魔鬼卖力 2相信金钱万能的人,往往会一切为了金钱 3财富造成的贪婪人,比贪婪造成的富人要多 在经济分配上,太均平则个性受抑,易僵入暮气僵化;太利益化,又易人各为私,心为腐蚀,而毁公正。
若能从精神角度入手,定会事半功倍。
若仅仅与以金钱利益为社会。
根本维系,必将导致腐败,伦理消亡。
虽然上面有些断语,但哲学心中仍然矛盾:世间本无善恶之分,金钱也亦然。
当我们观察一群猴子,或一群蚂蚁的时候,我们不大会对其中某个个体的行为说是善的,是恶的,如果你换一个眼光,以人类之外的立场来看人类,其结果也是类似的。
我们现在之所以有很强的善恶感,是因为我们将自己放进去了,有了我,就有了我的利益,就有了对我的利益是有好处还是有坏处的区分。
推广一步,也是因为有了人类的立场上,所以才有了对人类有利和对人类不利的区分。
有我则有非我,而后善恶分。
是的,钱是万恶之源。
然而,万恶之源本身并不是恶。
只要我们发扬自身的理性和良知,在历史的天平上,钱仍然有自己应该有的位置,在这个恶之源,同样可以开放出美丽的善之花。
的确,总有一种力量能让我们迷失本性,那是金钱无所不能的魔力。
然而,同时也有 一种力量让我们返回本心,那是我们心中永恒不灭的人性之光. 具体辩证 如果你的论点是金钱是万恶之源那么你就要考虑对方会对你的攻论点,他会告诉你你说金钱有恶,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恶都是钱产生的恶啊,比如强奸.这你就要告诉他,万不是一切的意思,你把词海,词源里面的意思告诉他,万没有所有的意思,万只表示它产生了种类繁多的恶,但不是所有.你的立论很重要,就是有很多恶都是由钱产生的,但不是所有,立论时就要堵住对方的嘴,然后从内因的改变是有外因引起的,这个外因是什么就是钱,他是源,这样你就把万恶和源都解释清楚了.还有很多,你可以好好查一下资料.你给的分也太少了吧,我给你答了这么多. 有人的地方就有利益,有利益的地方就有争斗。
逐利性是人与生具有的,不管在什么社会,什么地方,只要有人就会发生追逐利益的事情,这种人类天生的本质是不可能消失泯灭的。
金钱是万恶之源这句话我觉得是不对的。
如果说万恶之源的话,我个人认为是欲望,人的一生总在欲望和理智的交织中生存着,当人的内心中欲望超过理智的时候就会发生偏离。
罪恶就开始慢慢的滋生出来,像一颗种子,在心里不被人注意的角落生根发芽开花结果,直到心的主人被欲望完全支配,直到心的主人完全被毁灭.
辩论的要素有哪些
辩论的要素:一场辩论,必须包括三个要素,这就是辩题、辩论规则、辩论人,这里,我们通过辩论与演讲的比较来分析这些要素。
演讲赛也是一种智力的竞技运动,从比赛的进行形式看,我们可以把演讲看成是表演式的智力竞技运动,而辩论是对抗式的智力竞技运动。
【辩题】 辩题是辩论的中心,整场辩论都是围绕辩题进行的。
无论辩论赛还是演讲赛,题目都是事先确定的,通常由比赛的组织者拟定后让参赛者抽签选定,辩论赛还要确定各方所持的立场。
辩题的对抗性:辩题与演讲题不同,演讲题诸如“我有一个梦”、“为了孩子”、“还我地球”、“长江:1998”或者“长江:2025”、“我爱珞珈”、“我是武汉一市民”、“澳门,你好”等等,都是直接以肯定或者否定的形式表达一种观点、愿望、理想,题目不需要包含冲突。
而辩题则必须设置冲突,形成对抗,这好比赛跑只能有一个终点,而足球则必须有两个相对的球门。
参辩双方的观点必须是对立的或者分歧的,这是辩论的前提。
双方围绕这种对立或分歧展开对抗,进行论述、反驳和辩护。
因此,辩题总是要求双方在对立和分歧中作出选择,选择大体上可以分成三种类型:是与非,如“高薪是否能够养廉”、“电脑是否将取代书本”;正与反,如“人性本善还是本恶”、“美是客观存在还是主观感受”的问题;此与彼,如“愚公应该移山还是应该搬家”、 “社会秩序的维系主要靠法律还是主要靠道德”。
辩题的这种对抗性,也可以称之为“可辩性”。
可辩的辩题可能是千年辩题,世世代代,永无终结,如“人性善”还是“人性恶”的问题。
通过辩论,尽管不可能达成最终的统一,却有助于深化人们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充实其内涵。
更多的是社会热点问题,在知识爆炸、信息爆炸、社会变革的步伐日益加快的今天,这类问题层出不穷,举不胜举,从这些年的各类辩论来看,辩题涉及的问题非常广泛,如环境保护、安乐死、艾滋病、克隆人、因特网、“女士优先”、发展小汽车、进口消费品、流动人口、打假、反腐败、教育、出国热、现代化,等等,等等。
辩题的平等性:仅仅具有对抗性还不一定就是可辩的,下面几类题目就不可辩:一是尚无结论而需要通过科学实验和发现来决定的命题,如“UFO(不明飞行物)是不是星外来客”、“神农架有没有野人”,就是不可辩的。
二是需要通过定量才能得出确定结论的问题,也是不可辩的。
三是属于常识性的或已有定论的或已形成人们共识的命题同样是不可辩的,譬如 “地球是否围绕太阳转”。
这些题目之所以不可辩,就因为对辩论双方不平等。
任何一个辩题,都必须对双方平等,使正方和反方都能在平等立论的基础上展开。
不过,同样一个问题,如果设计得好,不可辩也可以成为可辩的。
例如,在“为了预防洪水,人类是否应该保护环境”、“武汉大学是否应该建设世界一流大学”这样的辩题下,反方几乎是没有展开空间的。
但是,如果把这两个题目改为“预防长江洪水,保护上游植被比疏通下游河道更重要”或者“抵御洪水:修筑堤坝还是疏浚河道”,“建设一流大学:本科教育比研究生教育更重要”或者“教学比科研更重要”,也许就可辩了。
此外,意识形态色彩过浓的题目也不宜用作辩题。
辩手经常提出的一个问题是:辩题对我方有利还是不利。
任何一种竞技运动,总会存在有利与不利的问题,就体育竞赛来说,尽管竞赛规则对双方同等适用、一视同仁,但天气、场地、观众都可能给参赛双方带来有利或者不利的影响。
譬如足球,在客场踢球,面对对方的观众和狂热的球迷,就会处于不利的地位。
但就对方的球员来说,由于在自己的家门口踢球,心理压力可能更大一些。
而球迷的狂呼乱叫,其实对双方的球员都是一种干扰。
因此,所谓有利和不利都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
辩论赛也是如此。
从辩论赛的组织来看,除了规则对双方同等适用外,辩题都是“中性”的,双方的获胜机会的是同等的。
当然,辩题给双方留下的发挥余地有时会有些差异,大众对辩题的认同会有所不同,民族文化传统所提供的思想资源也会有多有少。
但这种差异不会对比赛结果产生根本影响。
而且,立场处于不利一方的辩手,如果在辩论中发挥正常,表现出较好的素质,雄辩有力,自圆其说,就更能赢得评委和观众。
这好比跳水运动中,难度大的动作,评分的难度系数也大。
辩论的规则中虽然没有规定难度系数,但它在客观上可能无形地存在于评委和观众的潜意识中。
更重要的是评委的评判表决,不是依据他们对双方立场观点是否认同,而是依据双方是否能自圆其说以及在辩论中的综合表现。
事实上,立场处于不利一方的辩论队获胜的例子是很多的,如,1994年长虹杯全国电视辩论赛有这样一道辩题:“烟草业对社会利大于弊”,中山大学对南开大学,应该说对正方比较不利,但中山大学队以烟草业是国民经济的一个行业,国家的发展根本是发展经济作为展开的基点,立论巧妙,发挥很好,赢得了这场比赛。
更能说明这个问题的另一个例子是:1993年首届国际大专辩论赛的半决赛辩题“艾滋病是医学问题还是社会问题”,复旦大学队作为反方,立场是“艾滋病是社会问题,不是医学问题”。
这个辩题属于“片面深刻”型,“艾滋病不是医学问题”这个判断把一种立场推向了极端,有违常识,几乎是不可辩的,如果把题目改为“艾滋病是社会问题,但更是医学问题”,给双方的发挥余地似乎更公平一些。
然而,复旦的辩手们居然赢了,这正是:“沧海横流,方显出英雄本色”。
准确性:辩题必须准确,经过字斟句酌,反复推敲。
演讲题则可以有模糊性、隐喻性、象征性。
如“我有一个梦”,这里“梦”指什么,可以由演讲人自由想象和发挥。
辩题就不行,每一个字、每一个词都必须经得起推敲,而不能有任何模糊。
就辩论的参赛者来说,就得对辩题的每一个字、词和每个概念及概念之间的关系都进行一番仔细的分析推敲,譬如,1998年全国大专辩论赛的决赛辩题是“高薪能够养廉”(西安交通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这一辩题中包括的概念就有“薪”、“高”、“高薪”、“廉”、“养”、“养廉”以及“能够”七个,任何一个概念都不能忽视或漏掉。
通过对辩题的分析推敲,辩论队从教练到每一个辩手应在以下几个问题上统一认识,保持高度的一致:一是基本立论,二是底线,三是基本战线,四是思想境界。
这几点,在场上任何辩手都无权改变,必须密切配合,相互呼应,尤其是底线,一经确定,就得严防死守。
所谓基本战线,就是要确定几个战场以及哪个是主战场,哪个是辅战场,一场辩论往往存在几个焦点,相互联系,相互呼应,辩论中就要抓住要害,避开己方的弱点,充分发挥优势,根据场上形势及时转移战场。
关于思想境界,往往容易被忽视,因此,辩论中的一个通病是纠缠于细枝末节。
譬如,男人与女人的关系常常成为辩题的内容,如95国际大专辩论赛辩题:“女性比男性更需要关怀”(波恩大学-辅仁大学)、98全国大专辩论赛辩题:“未来社会:女性比男性压力大”(电子科技大学-同济大学)。
这种辩题不仅富有时代感,而且视野应该是非常广阔的,然而,持正方即维护女权立场的一方总是提出女人生孩子的问题,更不幸的是,反方在这种情况下又很容易跟着正方跑,双方似乎都对生孩子表现出极大的兴趣,结果双方就在产房门前兜来兜去,纠缠不休。
再如,1997年武大第六届红枫杯决赛的辩题“现代社会,竞争比合作更重要”,辩论双方似乎都忽视了在“现代社会”的概念上展开,只是就竞争谈竞争,就合作谈合作,未能在“现代社会”这个时代的高度展开自己的论点。
正方给人的印象是:他们所说的竞争与19世纪的社会达尔文主义没有什么不同,弱肉强食。
反方则一再抓住环境这个人类面临的共同问题,似乎强调合作就是因为人类需要保护环境,时而又把合作说成是参加竞争的集体的内部的合作,这就对辩题有所偏离,也缺乏时代感,从而降低了辩论的思想境界。
辩题的措词必须准确、严谨,但不等于说没有给予辩论的参赛者主动定义的余地。
定义得好,可以为己方造成有利的辩论基点,如上面说到的把烟草业定义为国民经济的一个行业,就是一个非常有智慧的例子。
但是,也不能为了辩论就任意定义,前面提到的以“大学生兼职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为题的辩论中,正方把学生担任学生干部也作为兼职的内容,就违背了人们已有的的约定,失去了本来有利的地位。
辩论中的另一个通病,是纠缠于辩题中的某个定义,例如,“流动人口对城市发展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这个辩题,正方为了说明利大于弊,主张流动人口应包括流进和流出,而一方定义后另一方也上来跟着跑,在是否采纳这个定义的问题纠缠不休,听众听起来感到没有意义。
【辩论规则】 演讲比赛是由参赛人各自独立地完成,然后由评委们作出评判,演讲比赛的规则比较简单,主要是对演讲的时间作出限制。
而辩论的规则显然比演讲更复杂,因为它更多地是一种游戏,游戏的博弈过程千变万化,就得事先立下一些约定,制定出比较复杂的规则。
辩论的规则可以分为三个方面:一、比赛的组织规则,主要涉及组队资格、报名程序和赛制,赛制包括对阵图格局和抽签办法等,由辩论赛的组委会负责执行。
赛制目前采用的多为淘汰制,经过初赛、半决赛、决赛,从八个参赛队中产生出冠军。
1994年长虹杯全国电视辩论赛则采用了小组循环赛、半决赛、决赛,从六个队中产生出冠军。
二、赛场规则,涉及辩论的模式,主要是包括双方上场人数,发言的次序和次数,每一阶段的时间等。
从亚洲大专辩论赛开始,新加坡模式比较流行,为四对四阵式,辩论过程包括陈词、盘问、自由辩论、总结陈词。
后来,北大模式在此基础上做了修改,增加了盘问,意图在于加强辩论的对抗性。
1996年的第二届中国名校辩论邀请赛又尝试了一种新模式,即三对三阵式,除了保留上述辩论过程外,在赛前增加了双方教练的辩论方案介绍。
赛场规则由主持人监督执行。
主持人与裁判不同,其职责主要是程序性的,没有裁决胜负的实权,主要负责在辩论开始前讲明比赛规则和注意事项,并主持比赛的全过程。
对主持人的基本要求是公正、中立。
为了活跃赛场气氛,他(她)可以适当地、用最简洁的语言对辩手的表现给以鼓动,但不可使用评论性语言,更不能对辩手的发言加以褒扬或贬抑,而对辩论某一方的偏袒或刁难,则是绝对不能有的。
1996年的红枫杯决赛,有一位辩手在时间用完时未能讲完他事先准备好的辩词,主持人在终止他的发言后说了这样一句话:“这位辩手准备得太充分了,以致于时间都不够用了”。
她主观上是想诙谐一点,活跃气氛,但不经意之间对辩手有所揶揄和嘲讽,这是不应该的。
在我校举行过的辩论赛中,还有不少主持人似乎控制不住赛场的秩序,尤其是当辩手用完了规定的时间时,有的主持人往往不能果断、干脆地终止他的发言。
作为主持人应该记住的是:执法如山。
三、关于参赛选人语言和行为的规范和评判,包括两个部分的内容,一是所使用的语言为普通话(华语大专辩论称之为现代华人的共同语,就是汉语的普通话,即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普通话),不能宣读事先准备的辩论稿,不能对对方进行人身攻击,等等。
这些内容通常也构成赛场规则的一部分,但要在评判中得到贯彻,是评分的依据。
二是评判规则,包括评判团的产生和组成、评分标准和评分程序等。
演讲和辩论都需要评判,评判不同于裁判,体育中的裁判有许多硬性的指标,可以根据这些指标作出判断和裁决。
而演讲和辩论的评判所依据的标准大多是软性的,在很大程度上依赖评判团成员的主观判断。
这种评判也不同于批阅试卷,没有时间进行比较斟酌,但相比之下,辩论中双方对阵,变局较多,而且辩论的语速比演讲更快,观众和评委都更难与辩论参赛者进行同步思考,因而评判时不可能进行仔细的斟酌和推敲,评判中的主观性更多一些,依据更多的是印象和感觉,而不是精确的量度和计算。
认识这一点,对制定辩论的战略和策略是很重要的。
【辩论人】 辩论人是辩论的主体,包括参辩双方,可以分为个人的和团体的两种,具体有一对一、二对二、团体对团体,好比球类中的单打、双打和团体赛,但乒乓球中的团体是以单打和双打的积分确定胜负,辩论赛中的团体赛是一起上阵。
作为辩论的参赛双方,应是来自同一个层次的,在文化、理论和道德修养以及气质、涵养诸方面应是相当的,否则辩论就不能形成交锋和高潮,不可能真正展开,也就没有了观赏价值。
辩论的成功与否取决于辩论人的素质,辩论是一种综合素质的较量。
这种素质可以分为三个方面:.①知识性素质,有文化积累、知识结构和知识面等;②技巧性素质,有逻辑思辨、语言艺术、幽默感等;③人格性素质,有道德涵养、心理心态、合作精神、风度气质、仪表仪态等。
这里,特别需要强调一下辩论队员的人格性素质。
辩论与演讲的重要区别在于存在一个对手,既要与对方唇枪舌剑,决一雌雄,又要与对方平等相待,友好相处,对对方的人身、人格、知识层次、文化水准及场上表现都应给以充分的、真诚的尊重。
任何人身攻击、有损人格或者挖苦对方的语言、措辞、手势和动作都是应该绝对避免的。
可以以姿势助说话,但比演讲要少一些,更不要有夸张性的姿势,做怪相、拍桌子、张牙舞爪都是有失体面的。
1995年的首届中国名校辩论邀请赛,我校的一位辩手在陈词时,上来第一句话就是“对方今天可是开口千言,离题万里”,这是什么意思呢
如果真是这样,对方岂不是根本没有资格来与你辩论,根本不是你的对手
因此,这就意味着根本没有把对方放在眼里,因此是不适合的。
1997年我校辩论与演讲协会成立时举行了一次明星队的辩论,总的说来辩得还是不错的,但在自由辩论中双方论到了法律问题,这时反方的一位辩手站起来说,“我是学法律的,……”,也显得是在以势压人。
俞吾金先生在他的《辩论中的十大关系》中谈到,复旦大学队在训练时非常注意纠正队员的不当用语,不允许队员指责对方“篡改辩题”,而要求使用“改变”这类中性词,也不允许队员用“偏见比无知离真理更远”这样的话批评对方。
做一个辩手,首先要学会做人,要体现出受过高等教育的气质和涵养,接受了现代文明的洗礼和熏陶,具有现代人的风度、礼貌和宽容,场上场下都彬彬有礼,而不要盛气凌人,咄咄逼人。
辩论赛:老师该严格对待学生还是该宽松对待学生,急
{我是老师应该严格对待学生那方}
宽松式管理对大学生弊大于利(反方) 何文超 大家好
二十一世纪是一个人性化的时代
(语气重,表情自信,停顿)各位,这话一点都不假。
重视人、尊重人、塑造人、发展人,成为了文明社会的精神,成为了现代管理所应有的基本理念。
可以说,人性化管理已经在我们社会上广泛施行了,它有两种实现模式,分别是宽松模式和严格模式,两种模式都可以实现人性化管理。
可是刚才对方辩友似乎把一些隶属关系搞糊涂了,确实让我们感到遗憾
什么是管理呢
通俗地说,就是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
宽松式管理就是少控制、多自由的管理方式,它让管理者和被管理者自觉地按照自己当时的意愿来行事,以达到组织的目标。
严格式管理就是在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等各个环节都做到严谨、慎重、认真、理性的管理方式,它能使组织的各个成员严格按照规定,实现组织目标。
我们的观点是宽松式管理对大学生弊大于利(“大学生”三个字语气重点)。
为什么这样说呢
首先,我们从社会现象的角度来看,政府机关的宽松式管理导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的“两个提高”和“三个增长”无法实现,教育经费占GDP的比例在2003年里不但没增加,还比2002年下降了0.04%,而各种乱收费却又层出不穷;司法部门的宽松式管理导致一些公司招聘大学生时带有性别歧视或者进行招聘欺诈;学校的宽松式管理导致某些老师不备课、上课迟到等等等等。
再从伦理道德的角度来看,实施宽松式管理固然对自制力强、聪明能干的天才来说是一件好事,但是对于自制力差、依赖性强的弱势群体来说却是莫大的悲哀。
强者愈强、弱者愈弱的恶性循环,不符合文明社会“保护弱势群体”的基本伦理规范。
对于大学生来说,弱势群体的没落,预示着大学职能的丢弃
总的来说,管理的本质是效益的追求。
严格式管理更有利于高效率地实现管理的目标,它不仅时刻监督执行者是否一致努力向管理目标靠拢,而且还随时做出必要的纠正。
它能从社会、集体和个人等角度全面地保障我们学生的权益
而宽松式管理则相反,它的自由与轻松无法有效地保证各种层次的管理职能的有效落实。
本来我们社会上的各种管理都日益趋向人性化,这是一件好事,但是正是因为宽松式管理存在其不可回避的弊端——依赖于执行者的自觉,因此良好的管理初衷最终都是无法实现
因此,我们坚信,宽松式管理对大学生弊大于利
附立论中的一些重要概念: 【宽松】宽舒,轻松;少控制、较自由。
【严格】在遵守制度或掌握标准时认真不放松。
【宽松与宽松式】宽松是一种状态,是相对的,就内容来说;宽松式是一种模式,是固定的,就形式来说。
【人性化管理】重视人作为一个人具有人性而存在的管理。
做到尊重人的本性加以引导,进行行为塑造,利用习惯进行管理,注重人的创造力,利用创新推动发展。
【大学职能】培养人才,发展科技,服务社会。
【教育经费占GDP比例相关表述】2003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在GDP中的比重仅为3.28%,比2002年的3.32%还下降了0.04个百分点。
而在 1993年,政府颁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就明确规定:“逐步提高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本世纪末达到4%”。
【效益】效率和收益。
宽松式管理给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一个目标,希望他们自觉地往目标靠拢;严格式管理同样给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一个目标,但敦促和监督各管理客体必须往目标靠拢,否则要及时进行纠正。
显然,后者的效益要比前者高
破题方略: 1、“宽松式管理”是指这一种管理的作风在社会上各个领域里的实行,对大学生的自身发展有害。
而不是“对大学生的宽松管理”我们要把“宽松式管理”尽量的扩充,比如,对老师宽松管理,老师上课迟到、不备课;国家政府部门内部宽松管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导致出现腐败,那么对高等教育的持续支持就受到阻碍,《教育法》规定的“三个提高”有一条是国家逐年增加教育经费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但去年居然下降了,这是国家违法;社会上的就业市场的宽松管理,导致学生求学期间做兼职被欺骗,毕业求职时又遭到歧视(如歧视女性、歧视矮子)却得不到有关部门的帮助
…… 任务:列举“宽松式管理”在其他方面的例子,并且寻找案例,要有具体的名时间和事件。
特别看看最近中共党中央颁布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和反腐败的材料,并论证党中央决心摒弃宽松式管理。
2、管理学权威亨利·法约尔指出,管理包括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五个职能。
(后来Steven Robbins作修改: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宽松式管理”就是在这五个方面都做到尽量少的限制,让管理者和被管理者尽可能按照自己的意愿去发挥。
管理的要素包括管理主体、管理客体、管理过程、管理目标、管理环境,“宽松式管理”就是让这五个要素尽可能保持原有的状态,而不拘泥于外力对其的向导和影 响。
任务:寻找或者自己设计这五个职能和五个要素如何在宽松的条件下产生负面作用的例子,要精简。
3、我们坚持严格管理出效益,这里指的是必须严格执行各种管理活动,即使是对于一个人性化的管理措施,我们也要严格的执行。
比如学校原来规定十一点半断电,后来改了,不断电了,这是一个人性化的规定,然而如果“宽松式管理”,那么宿管有可能心情不好就拉闸,心情好就不拉闸,反正管理宽松,管理主体和客体都轻松的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事,学生如果不满嘛,自己动手DIY,改装一下电表就搞定
任务:查找著名的培训课程“赢在执行”的相关资料,论证“严格执行”的必要性和宽松管理的危害。
另外在想一些相关的例子。
4、我们坚持宽松式管理不等于人性化管理、不等于以人为本。
任务:我们的策略是,把人性化管理说成是二十一世纪普遍实行的管理,它是一种先进的管理理念,其实现方式有两种。
也就是说,把人性化作为一个大前提来讨论我们今天的辩题,无论哪一方,都认同这个观点。
请查找相关资料,论证这一观点,并举例子说明。
5、我们坚持严格管理具有哲学意义,是一切事物得以发展必要前提,这一哲学意义对大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形成有重大作用
任务:查找相关哲学书籍(哲学史),提取古今中外的哲学家的相关论述,论证这一观点。
主持人(苏洪波):各位老师,大家好,随着素质教育的推进,大家越来越意识到教育理念的重要,可以说:只要有教育行为发生,就一定有教育理念在起作用。
只不过,有些人较明确,有些人较模糊罢了。
在对待学生的问题上也有严格一点好还是宽松一些好的争论。
那么教育学生时,到底“严于律学”重要,还是“宽以待生”重要呢
今天,我们请我校的八位教师就“教师教育学生时,严格与宽松哪一点更重要”作为本次辩题,展开辩论,希望带给大家更多的思考。
介绍一下参加本次辩论的坐在大屏幕左边的是正方,他们的观点是:教师教育学生时严格比宽松重要。
坐在大屏幕右边的是反方,他们的观点是:教师教育学生时宽松比严格重要。
欢迎他们。
下面我介绍一下比赛规则:本次比赛共三个环节: 第一个环节是立论阶段。
正反双方的一辩陈述本方观点。
每人发言不超过三分钟。
第二个环节是自由辩论。
正反双方可自由辩论,表达各自的见解。
互相说自己的道理。
每人每次发言不超过一分钟,总时间九分钟。
最后,双方四辩作总结,再次强调本方观点。
每人发言不超过三分钟。
下面辩论开始,有请正方一辩发言正方(赵婷婷)主持人、对方辩友: 大家好。
我方观点认为现代教育离不开严格。
常言道:“没有规矩,难成方圆”说的就是对学生的严格要求,缺乏严格要求,放任自流,是对学生不负责任。
严格教育是我国的传统教育,虽然历史发展至今已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它作为一种优良的教育方式,依然适合于我国现代的教育。
严格教育不仅是教学的严格,也是管理的严格。
古今中外,许多成名的学府无不以严格作为治校之根本。
如今的牛津、哈佛、北大、清华等世界级名牌大学更是以严谨治学为宗旨。
从古到今许许多多有骨气、有志气的青少年,他们的成长和成功无不凝聚着严师们的心血和汗水。
事例可以说数不胜数。
不论是谁当被问及少年读书时最难忘的老师是谁时,大部分都会这样回答:对我最严格的老师是最难忘的,因为老师对我的严格就是对我的关心和爱护,没有老师的严格就没有我今天的成就。
严格教育是青少年成长和成才的关键和必不可少的因素。
“惯子如杀子”,这句话适用于家庭教育,也同样适用于学校教育。
小学生毕竟年龄尚小,自控能力差,社会阅历浅,缺乏是非分辨能力,如果单纯靠激励教育和赏识教育,其效果是不明显的,必须以严格教育作为主要教育手段。
当今的学生不是缺少沟通,不是缺少激励,不是缺少赏识,而是少了严格的教育。
严格教育并不等于教师高居于学生之上滥用职权,不等于教师不尊重学生的人格。
一个教师除了具有丰富的知识,善于传授知识外,还应善于严格教育学生应该怎样做人,并以自身的言行去严格要求学生,做学生的表率。
这样的教师才是有责任心的,是尊重学生人格和爱护学生成长的体现。
总而言之,前进的时代和发展的教育离不开严格教育。
主持人:下面有请反方一辩做立论陈词反方(赵昌梅)主持人、对方辩友: 大家好。
我方观点认为,教师教育学生时,宽松比严格重要。
心理学研究表明,学生在没有精神压力和心理负担的情况下,大脑皮层容易形成兴奋中心,激活神经系统,使感知,注意力,记忆,想象等心里活动处于积极状态。
这就是说,小学生的创新意识的形成特别需要一个宽松和谐的环境。
如果学生上课时提心吊胆,就不可能产生创新的火花和冲动。
所以我们在教学上,要营造一个宽松的教学环境。
允许学生说错,做错。
《学习的革命》一书认为,:“真正的学习应创造一种轻松地氛围。
”在教学中,我们的首要功夫应该在于如何营造民主宽松的教学氛围。
在课堂上教师如果搞一言堂,任何问题都是一锤定音,并且把学生的思路都往所谓的正确答案上引导,那我们很难相信,这样的课堂是受学生欢迎的。
因为教师所有的课堂努力都是为了和答案相匹配。
为了像一个为标准靠拢,很明显,教学氛围是凝重的,教学手段是生硬的。
长此以往,学生必然失去学词的兴趣和动力。
教书育人,做的是传授知识,灵魂引导工作,自古就是个宽松的职业,今天的科技越发达,信息越通畅,对教师的文化功底,知识更新,课堂艺术等方面也就越要求高。
教师除了课堂教学,作业修改,还学要有宽松的课外时间,比如语文老师除了上课,还应有看报,上网,查资料的时间。
这样才能更好的,看懂学生,指导学生。
主持人:好,下面进入自由辩论阶段:正方(张宏)对方辩友说的很好,我们首要功夫应在如何营造宽松的教学氛围。
但是,给学生创造民主、宽松的学习氛围,必须有纪律进行约束,否则,一些孩子自由了、宽松了,另一些孩子可能就会失去自由、宽松的学习环境。
如果允许一个孩子在教室里按照自己喜欢的方式自由学习,他的确是满足了,可其他孩子呢
因此,我们不对孩子严格要求是不行的。
此外,需要说明的是,我们所指的严格,并非苛刻死板、固执己见,而要从学生根本利益出发,对学生的不良思想和行为倾向进行正确严格的教育和引导。
反方(张玮娜)我想对方辩友混淆了宽松与放任,宽松不同与放任,更不同于放纵。
他只得是解除封锁禁令 限制等。
也就是说,所谓的宽松式管理,并不是让学生放任自流,胡作非为,而是给学生一个相对宽松的环境,让他们的个性得到释放,才能得到施展。
从这个意义上说,宽松式管理对学生当然是利大于弊。
正方(张岩)对方辩友提到相对宽松,说明宽松要有个度,像我们制定的《学校一日常规要求》、《班级公约》等,就是要让学生明白哪些事不该做,哪些话不该说,以看得见摸得着的具体条文,将学生的言行规范在一定的纪律约束之下。
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这个道理。
所以在教育教学中就应以严为主。
反方(赵昌梅)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万事万物都应顺应自然发展,人的成长,也应顺应天性,自然而然。
正方(赵婷婷) 我们大家熟悉的方仲永不就是一个在宽松的环境中自然成长的人吗
而他的结果又怎么样呢
他的一事无成,难道只怪仲永吗
他的老师和家长对他的后天成长并没有严格教育,致使他的教育失败,这不能说不是一个巨大的遗憾,请问对方辩友,如果说宽松教育有利于人的成才,那么仲永怎么回事呢
他那么聪明为何没有成才
反方(张玮娜)伤仲永的故事大家当然都知道,但仅仅这一个例子还不足以说明对方辩友的观点。
相反,牛顿,爱迪生,爱因斯坦的故事肯定大家也不陌生。
他们都是在学校这样严格管理的情况下,没有发挥出自己的才能,但却在课外,这样宽松的环境下施展了自己的才华,最终取得了成功。
我想对方辩友应该好好思考一下自己观点的正确性了。
正方(胡倩倩)请对方辩友不要以个例代整体
我国古代就以严厉办学而闻名。
如今的牛津、哈佛、北大、清华等世界级名牌大学更是以严谨治学为宗旨。
这些名牌学校有严格的教学制度和管理制度,也同样设立有奖励机制,也同样在教学中倡导激励教育和赏识教育。
但严格教育仍占教育的主导地位。
正因为这些名牌大学有完备而严格的教学和管理制度,才为世界各国培养出了众多的科学家、政治家、艺术家,为世界的人才事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也使其“名牌”之名经久不衰,令一代代的学子倾慕不已。
反方(屈敏)说到哈佛等一流大学,应该谈到他们的入学制度,他们从不用死板的书面考试来决定考生的入取资格,他们的面试是五花八门,如剑桥三一学院的面试问题就是照镜子时为什么是左右颠倒而不是上下呢
这充分体现了名牌大学的入学标准的宽松。
正方(胡倩倩)在教育体制上,他们均能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出有自身特色的严格严格的教学制度和严格的管理制度。
在校的学生只能按照学校的规章制度去完成学业,否则就不能毕业。
一旦有学生违反了校规,则毫不留情地按规章处理。
反方(屈敏)提到学习的严格,我想举一个例子,有一本很畅销的书《窗边的小豆豆》,它讲的就是小豆豆在上小学一年级时因为无法适应严格的管理制度,被劝退学。
豆豆的妈妈把孩子转到了巴学园,在那里豆豆的天性得以充分的发挥。
最终成为日本著名的主持人,并被联合国官员成为最了解孩子的人,她就是黑柳彻子。
正方(张宏)对发辩友举了一个日本的小例子,我们不妨也来举一个日本的实例:宽松式教育最早是起源于上世纪70年代的日本,当时日本推行的内容是缩减课时,增加课外时间。
2004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研究报告显示,当前日本中小学生正面临学习能力下降的问题,宽松教育是最直接的原因。
自此在日本实施近30年的宽松教育遭了到全民的反对。
对此,对方辩友如何解释呢
一个小豆豆的成功怎能和一个民族的发展相提并论呢
反方(王静雯)日本的教育不能代表全世界的教育。
对学生实行宽松式管理已经不仅仅是学生个人的成长环境问题,而是整个社会与国家前途命运的关键。
教育部一再强调“以人为本,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
什么是“以学生为本”
难道处处限制学生,扼杀他们的个性发展就是“以学生为主体”吗
难道将学生封闭起来,按照一个模式教育他们,就能为社会培养复合型人才吗
正方(张岩)可是近年来由于片面强调赏识、尊重、以人为本的教育,学校、家庭对孩子形成了一种畸形的保护,使得孩子有了一种不健康的认知心理,越来越难管了。
一些学校一味迁就孩子,把严格要求孩子看成与新课改理念相矛盾,孩子犯了错误老师根本就不敢管,因而出现了所谓的无批评教育……。
走上了教育的另一个极端——对孩子放纵。
所以,如果不严格的要求孩子,赏识激励教育就收不到预期效果,甚至走向反面。
反方(王静雯)请对方辩友注意,你们的观点是片面的强调“以人为本”,而我们追求的是全面的“以人为本”达到的结果。
…… 主持人(打断):时间到。
双反辩友唇枪舌剑,难解难分,下面进入总结陈词阶段(赵婷婷)正方总结陈词:主持人、对方辩友大家好
我方观点是现代教育离不开严格
中国有句古话:“严师出高徒”。
教育只有严,才能实现教育的社会目标,培养出高素质的学生,更好地体现教育对社会的重大意义。
在学校教育中,严格要求学生的必要性是无需置疑的。
这是因为它不仅是社会对教育的要求,也是学生及家长对教育的希望。
调查结果表明:100%的学生家长愿意选择对学生严格要求的学校和班主任,98.3%的学生的愿望与家长一致。
在学习上,给孩子创造自由、宽松的学习氛围,不代表就可以摒弃严格的管理,也必须有纪律进行约束,否则一些孩子自由、宽松了,另一些孩子可能就会失去自由、宽松的学习环境。
在德育方面,也正是由于某些教师和家长的一味纵容,使得一些孩子走上歧途,孩子毕竟是孩子,他们的是非观念、理性思维、判断能力只有随着年龄的增长,学识的丰富,才能不断全面。
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如果不严格要求他们,他们随时都有步入歧途的危险,因此严格要求,对成长中的孩子具有特殊的意义。
“防微杜渐”,“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对学生的行为习惯的教育,古已有之,我们当老师的,可以对学生的这些行为熟视无睹吗
目前,社会的发展正处于社会道德标准和中国传统文化与西方文化相碰撞的时期。
不能盲目崇拜的西方的生活方式、教学模式,那些不符合中国国情也不利于中国国情,创新教育对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有着巨大的意义,与素质教育一样,创新教育强调学生个性的发展,思维的流畅性、独特性。
但是它离不开丰富的知识积累,离不开严谨的治学精神,离不开思维训练,因而,离不开严格要求。
严格要求孩子应当科学,系统、连续,学校、家长都应该统一标准。
不能学校严,家庭松;老师严、家长松;父母严、祖辈松。
在具体操作上应以正面摆事实、讲道理,树榜样为主,批评教育,在法律允许范围内,适度运用惩戒手段也利对孩子进行严格要求。
综上所述,“严”是教育的法宝,教育者只有把握了“严”的尺度,才会发挥出更大的潜能,才能培养出有个性、有创新精神的新时代建设人才。
最后我再重申我发观点:现代教育离不开严格
(屈敏)反方的总结陈词:主持人,对方辩友,我想以一个故事作为我方总结:有一个男孩,就读于一家医学院,但是,他对医学并不感兴趣 ,而是对计算机十分着迷。
在当时那个并不开放的时代,这所学校的校长却懂得对学生实行宽松式管理,让学生的潜能得到发挥。
因此,他从各方面支持这个男孩,让他从当时零售商手中买来降价处理的IBM个人电脑,在宿舍里改装升级后卖给同学,这种电脑十分走俏,各大公司纷纷购买。
二十三岁时,他就组建了自己的公司,拥有了1800万美元的资金。
十年后,他创下了类似比尔盖茨般的神话,拥有资产达43亿美元。
他就是美国戴尔公司总裁迈克尔戴尔。
戴尔的成功构筑了电脑界的神话,而究其根本,还是得益于开放式管理,试想如果不是当时那位校长的款松式管理,戴尔可能至今仍是一个普通的医生,电脑界却损失了一位巨匠与天才。
二十一世纪什么最贵
人才
只有实行宽松式管理,让学生获得相对自由的空间,去充实自己,锻炼自己,才能培养出高素质的人才。
每个学生的身体内都藏有一个蓄足了火焰的黑匣子。
只有宽松式管理才能找到打开这个黑匣子的钥匙,使其释放出生命的最大光芒,让这光芒照亮每个学生的人生之路,使中国的大学生凭借卓越的能力,一流的素质,昂首阔步,走在时代最前沿
因此,无可争议,宽松式管理对于学生利大于弊。
主持人:双方真是唇枪舌剑,带给了我们很多的思考,我想起了《“精彩极了”和“糟糕透了”》的一句话:,“精彩极了”也好,“糟糕透了”也好,这两个极端的断言有一个共同的出发点—那就是爱。
在爱的鼓舞下,我努力地向前驶去。
作者美国剧作家巴德。
舒尔伯格正是有了这种协调的父爱与母爱作基础,最终走上了作家之路。
希望我们的老师在工作中能协调好严格与宽松的关系,用你们的爱心,培养更多的人才。
你自己看下。
可以改改。
无论哪个阶段都很实用。
辩论赛反方一转基因食品安全,但是不知道怎么说
1、理论上的安全和不安全,都仅仅是理论上的,这不能作为转基因食品不安全的直接证据。
另一方讲的不安全的理论,只要是理论性的内容,一定要毫不客气的直接予以否定。
2、事实上的安全才是真的安全——迄今为止没有任何一起由转基因食品引起的安全事故出现,这才是真正安全的铁证
——同一个时间段,却发生数千起的安全事故,全由非转基因食品引起,而且也有多起由有机食品引起的安全事故出现。
——2011年德国的一种有机芽苗菜导致3950人得病,53人死亡,还有数百人只能依赖肾透析度过余生。
3、世界上本不存在绝对安全的食品,转基因食品如此,非转基因食品也如此,有机食品也如此,上边的2里的事实证明转基因食品比非转基因食品和有机食品更安全。
4、如果你有足够的知识储备,在理论上也可以击败对手。
5、世界上任何一个权威机构都认可转基因食品的,凡是对方说某些机构反转,那么你只需要证明他们所谓的机构,都是野鸡机构即可,绿色和平组织就是典型的野鸡机构。
世界上政府机构的文件也不能证明转基因食品就不安全。
6、世界上任何一个真正的生物科学家都支持转基因产业的,反转者都不能算是真正的生物科学家,至少不是生物科学界的主流。
以上两点很容易证明。
像我们国家的顾秀林,就是个学经济的(专业是农业经济学),却被某些人吹嘘为反转的生物科学家了,她实际上对生物科学一窍不通。
7、腐败永远不能作为转基因食品不安全的证据。
如果对方提出相关论点,直接提示对方,注意自己的思维逻辑。
抓住以上几点,至少可以保证你的辩论将处于不败之地
而且可以充分展示你的逻辑思维能力和良好的科学素养。
我们班要开一场关于圆明园是否该重建的辩论赛,英文版的,我是反方
Affirmative: should rebuild (hereinafter referred to as positive)Anti side: should not reconstruction (hereinafter referred to as the anti)Positive: you argue the other side, dear audience friends, hello! Our view is Old Summer Palace should rebuild. Let me give you an example for everyone to listen to it: the former Soviet Union and Germany is a hostile country during the two World War, when the Soviet Union in the resistance to the German invasion of war, there are many cultural relic palace is destroyed, after the war, the Soviet government according to historical records, pictures, photos and other information, as it is for the reconstruction. Another example: American and England are two powerful nation, but they also experienced the baptism of fire, America white house was burned, and later re repair. So many countries have had the same experience, but for the reconstruction, so I think Old Summer Palace should reconstruction.Anti: you argue the other side, dear audience friends, hello! Our view is Old Summer Palace should not reconstruction. For just the other friends of the debate speech, I would like to ask: do not forget national humiliation to consider, ruins and reconstruction better what kind of effect? Needless to say, it is the former can remind people, to remain vigilant! We saw the ruins, they will think of the Qing government's corruption and incompetence, let us never forget the history of humiliation, ruins bring power far beyond its former glory. Old Summer Palace sites exist, the main function is to let the children remember the history, taking history as a mirror, do not forget national humiliation.Positive: in fact, we should put the national best things for people, this is the respect and care for the national culture, and should not put those humiliating history for posterity. But, in the education of Chinese, we should turn to self-esteem, rather than blame self pity, so as to better promote the revitalization of the nation. Besides, as we all know, Old Summer Palace is a famous historical monuments, if rebuilding, it will be the development of China's tourism industry, this is not better?Anti: about the other friends of the debate tourism point of view, I think the question the other friends of the debate, have you ever thought, reconstruction Old Summer Palace to how much money, manpower and time ah, if so, China's national strength will be weakened gradually.Positive: but, you argue the other side, if built Old Summer Palace, this is not Chinese powerful witness?Anti: can indeed be witness, but if the reconstruction of the Old Summer Palace, equal to say that the Eight Power Allied forces together to wash off the crime? They can't admit this fact. And if not reconstruction, it ruins the witness is their crimes, they want to deny it or not!Positive: you argue the other side, you have to know, this Wan round round is also the outstanding landscape art of ancient China witness?Anti: but Old Summer Palace only one, if the posterity to rebuild a, do not have the same meaning!Positive: you argue the other side, if the Old Summer Palace reconstruction, to solve the employment problem of many people, they can Old Summer Palace tourism services.Anti: but the money to rebuild Old Summer Palace than to help those children, poor families, you say is not it? Moreover Old Summer Palace actually is unable to restore, because, some celebrity calligraphy and painting, priceless treasures that have lost overseas, how do you go to the reconstruction Old Summer Palace?Moderator: because of the time, the debate is over, please judge for the player scoring. Thank you!正方:应该重建(以下简称“正”)反方:不应该重建(以下简称“反”)正:对方辩友,各位观众朋友,大家好
我方的观点是圆明园应该重建。
我先举一个例子给大家听吧:前苏联和德国在二次大战中是敌对国,当时前苏联在抵抗德国入侵的战争中,有许多文物宫殿被毁坏,战后,苏联政府根据历史记载、画卷、照片等资料,按照原样进行了重建。
再举一个例子:美国和英国是二个强盛大国,但它们也遭受过战火的洗礼,美国的白宫也曾被焚毁,也是后来重新修复的。
那么多国家有过同样的遭遇,可都进行了重建,所以我方认为圆明园也应该重建。
反:对方辩友,各位观众朋友,大家好
我方的观点是圆明园不应该重建。
对于刚才对方辩友的发言,我想请问:从“勿忘国耻”来考虑,废墟与重建哪种效果更好
不用说,肯定是前者更能提醒国人,时刻保持警醒
我们看到这些废墟,就会想起清政府的腐败无能,让我们永不忘记那段耻辱的历史,废墟带来的震撼力远远超过了它昔日的辉煌。
圆明园遗址的存在,主要作用就是让子孙后代牢记历史,以史为鉴,不忘国耻。
正:其实我们应该把民族最好的东西留给后人,这才是对民族文化的尊重和珍惜,而不应该把那些屈辱的历史留给后人。
而且,在教育国人方面,我们应该转向自强自尊,而不是自责自哀,这样才能更好地促进民族振兴。
再说了,大家都知道,圆明园是个闻名中外的历史古迹,如果重建的话,那就可以发展我国的旅游业,这不是更好吗
反:关于对方辩友“可以发展旅游业”的观点,我想质问一下对方辩友,你是否想过,重建圆明园要化多少金钱、人力和时间啊,如果这样,我国的国力也会逐渐减弱。
正:可是,对方辩友,如果建好了圆明园,这不是中国强大的见证吗
反:的确可以见证,但如果重建了圆明园,等于说就是把八国联军的罪行也一起洗刷掉了
他们就可以不承认这个事实。
而如果不重建,那这个遗址就是他们罪行的见证,他们想抵赖也抵赖不了
正:对方辩友,你可曾知道,这个“万圆之圆”也是中国古代杰出的园林艺术的见证啊
反:可是圆明园“只有一个”,如果后人再重建一个,就不具有那种意义了
正:对方辩友,如果重建了圆明园,就解决了许多人的就业问题,他们可以为圆明园的旅游业服务。
反:但重建圆明园的这笔巨款还不如用来帮助那些失学儿童、贫困家庭,大家说不是吗
更何况圆明园其实是无法恢复的,因为,当时的一些名人书画、奇珍异宝都已经流失海外,你该怎么去重建圆明园呢
主持人:因为时间关系,辩论会到此结束,请各位评委为选手打分。
谢谢大家
发展经济应不应该鼓励超前消费 辩词
正方一辩:各位评委,老师、同学们大家好,很高兴能和对方辩友进行一次思想的碰撞与交流。
网络日益成为我们生活的一部分,我们中学生也不例外,但网络也是一把双刃剑,有利也有弊,我方认为中学生上网利大于弊是基于以下理由:第一、中学生求知欲望强烈,正是学习的最佳时机,网络可以打开中学生视野,扩大知识面。
上网可以及时了解时事新闻,获取各种最新的知识和信息,对以后的学习和生活都有很好的指导作用。
上网可以充实头脑,只要留心就可以学到许多学校里学不到的知识,扩大自己的知识面。
网络的远程教育会给中学生带来无穷的益处。
学生可以在一个个内容丰富、名师坐堂的网站中任意翱翔,如果上了网,网上各种试卷和典型题目应有尽有,学生就可以任意选择。
鼠标一点,大千世界便尽收眼底。
所以网络对中学生的学习和成长都有利。
第二、中学生处在社会化的过程中,他们喜欢交朋友,渴望友情,网络就为中学生打开一扇门,让中学生很容易就找到志同道合的朋友。
古人“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的梦想今天通过网络实现了,我们可以在网上认识天南地北的朋友,甚至是外国朋友,极大拓展了我们的交际面,让我们的朋友遍天下。
还有利于中学生了解不同的世界,不同的生活。
过去孩子要和外界接触,会受到种种客观条件的限制。
现在在网上,完全没有了地域、背景等约束,可以找到志趣相投的朋友。
第三、中学生喜欢创新,喜欢独树一帜,网络就可以促进中学生个性化的发展。
“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粪土当年万户侯”,中学生可以在各个BBS里张贴自己对各种问题的看法和见解,在与别人的辩论中学会辩证的看问题。
中学生上网也可以提高自己某项业余爱好的水平,发挥自己的创造力;写博客,传照片,制作flash,编辑视频,都成为一些中学生的爱好,把自己的创意展现的淋漓尽致。
我们在学校读的是统一的教材,考的是一样的试卷,但我们中学生是有差异的,网络恰恰弥补了这种不足。
在网上,你可以了解你喜欢的信息,学习你喜欢的内容,满足了中学生个性化的发展。
21世纪将是计算机网络时代,今日的莘莘学子将担任未来社会的栋梁。
了解和掌握计算机网络知识,就是闯荡未来信息时代的最强有力的武器。
今天我们在网络上获得的知识,就是明天的创造力。
所以,我再一次陈述我方观点:中学生上网利大于弊。
正方二辩:对方辩友大谈特谈中学生的身心特点,我方一辩所说的求知欲强,创造性强不也是中学生的特点么
现在我来批驳一下对方的观点。
首先,对方说中学生心智不够成熟,自制能力差,分辨是非能力差。
对方辩友也说了,在我国中学生一般是在13—18岁之间的未成年人。
他们不是婴幼儿,已经有了一定分辨是非和自制自控的能力,并不像对方辩友想象的那么无知,那么容易上当受骗。
退一步说,我们分辨是非的能力不正是在分辨是非中培养出来的么
如果为了保护中学生,只给中学生看到真善美,从来接触不到假恶丑,他们怎么能有分辨是非的能力
当他们有一天走向社会,又怎么能应付现实社会中的各种陷阱和复杂的人际关系
在无菌温室里长大的孩子,怎么有能力面对现实的风雨
反倒是网络,给了我们一个虚拟的空间让我们有机会提前认识社会而不会造成太大伤害,可以这样说,网络世界里,我们可以进行人生的彩排。
其次,我们不要就中学生的问题谈中学生,我们再看看现在的社会发展,今天中国已经进入互联网时代,大多数企事业单位的办公都离不开网络,我们的教室里不也是如此么
今天的文盲不再是不识字的人,而是不会使用网络的人。
如果中学生上网弊大于利,那我们中学生就应该像远离毒品似地远离网络,那我们怎么能适应将来的社会
使用网络已经不简单的是为了学习和娱乐,还是我们生存的技能。
再次,我们应该站在历史的高度,把中学生上网问题放到时代背景下。
我们来看看当今时代的特点。
当今时代是信息时代,没有信息的现代化就没有中国的现代化,中学生如果今天不会使用网络,就必然会被淘汰,不就指示过“要从娃娃抓起”么
中学生不可能也不可以离开网络,难道对方还能说中学生上网弊大于利么
难道我们要和时代背道而驰么
所以,对方只看到中学生不成熟而看不到中学生在成长,只看到网络阴暗面而忽视社会趋势,才会得到如此错误的结论阿。
正方三辩:对方辩友一直在谈网络的弊端,我们也来谈谈弊端。
我一直在认真地倾听对方的发言,发现对方提到的网络弊端大体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是网络上有,现实社会中也有的,比如诈骗,比如谣言,比如假冒伪劣。
这类弊端并不是有了网络之后才有的,也就不是网络带来的,当然不能归罪于网络。
否则,什么东西都可以弊大于利,如果有人用菜刀去杀人,就说是菜刀的存在弊大于利,未免太不公平了吧。
网络只是现实社会的延伸,如果社会上乱象丛生,网络里就不可能是一方净土。
所以与其归罪于网络,不如好好考虑一下如何有效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第二类则是由于过度滥用网络而导致的问题。
比如对方辩友提到的上网成瘾,网上网下人格分裂等问题,首先,这也不是网络的罪过,而是使用者对自己缺乏自制力。
比如有中学生浏览不良网站,就说网络弊大于利,但如果没有网络,自制力差的人难道不会看一些不良的书籍么
难道因为有这样的书籍存在,我们就能说书籍对中学生弊大于利么
其次,网络作为一个新生事物,必然要经历一个逐渐完善的过程,人们也要经历一个适应的过程。
随着网络的发展完善,人们的逐渐适应,这些弊端都能得到解决。
不能因为有人坐汽车晕车,就说汽车是个坏东西,要求别人也不要坐汽车,岂不太可笑了
我们不能因为少数人不会善用网络就说网络是个坏东西,大家都不要上了吧。
可见,多方所谈的网络的诸多弊端其实罪不在网络,而是人们将责任推卸个网络,如果这样荒唐的逻辑也能成立,那我们人类就没有罪犯了。
贪污犯可以说,是金钱诱惑我的,把金钱抓起来吧。
杀人犯可以说:致人死命的是那把刀子而不是我,请判处刀子死刑。
那我们还要法律干嘛
关于杀一儆百是不是正义行为的辩论攻辩问题。
求帮助:我们学校在组织辩论比赛,辩题是杀一儆百是不是正义
正方开宗明义,杀一儆百指的是惩罚少数人并达到威慑多数人的效果,而那些推动社会良性发展的行为和特质就是正义的。
今天我方认为杀一儆百是正义的,主要基于以下两点: 首先,社会的良性运行发展离不开社会规则秩序的建立和维护。
每个人都有欲望和向往自由的冲动,学生上学的时候想睡懒觉会迟到,军队中的士兵想喝酒,人们想要占有更多财富,都是再正常不过的想法。
然而我们需要建立和维护秩序,是因为学生们都睡懒觉迟到,不断进进出出会打乱课堂进度,士兵们喝酒会影响作战效果,人们都想占有更多就会彼此抢夺伤害。
我们自愿放弃一部分欲望和自由来建立规则秩序,就是为了社会更高效地运行和更好地保护我们每个人的权利。
然而,没有违约后果的合同就像口头承诺一样容易违约,要让我们每个人放弃我们的一部分欲望和自由,就需要外力的帮助。
杀一儆百恰恰就是起到了震慑的效果,在社会付出尽可能小代价的情况下建立规则,并且最大程度地维持着规则秩序的运行。
从杀一儆百的出处《汉书·尹翁归传》中尹翁处死欺行霸市的豪强许仲孙,到十八大之后纪委频频“打老虎”,无不体现着杀一儆百的震慑效果和对规则秩序的维护作用。
杀一儆百保障着我们能够遵循规则秩序,促进着社会的良性发展,因而是正义的。
其次,社会的良性发展运行需要每个人能够与社会的规则秩序相适应。
每个人成长的过程,正是在不断吸取经验,不断理解社会规则秩序的过程。
文化基因协同进化理论指出,惩罚减少了人际信息交互的成本,并且这种行为会被人们学习、复制和模仿。
作为一个学生,不交作业会被老师批评,迟到会被老师罚站,考试作弊会被取消成绩,一次次的惩罚提供了一次次的经验,让学生逐渐明白学校的规则。
然而惩罚的结果往往是严厉的,我们又往往不会在所有方面都亲身犯错,杀一儆百能够给每一个人提供更广泛的经验。
当学生看到有人高考抄袭被判零分,学生未必需要自己高考作弊被取消成绩才知道考试诚信的可贵;当穷困潦倒的人看到有人抢劫银行被判刑,他们未必需要自己身陷囹圄才能明白法律底线的不可触碰。
杀一儆百提供了更为广泛的经验,让我们不仅仅能够在触碰规则的领域吸取经验和学会遵守,也能在可能犯错的领域认识到规则的内涵和威严,因而能够让我们更广泛地吸取经验、适应规则秩序,促进社会的良性发展,因此是正义的。
最后我们要强调的是,杀一儆百中所强调惩罚的往往是那些情节严重的、造成影响大的个体,根据触犯规则的程度制定相应的惩罚,而那些随意惩处、滥杀无辜的行为或是严刑峻法则并不属于杀一儆百的范畴。
综上,无论从社会层面的运行还是个人层面的适应,杀一儆百都能促进社会的良性发展。
因此,我方坚定地认为,杀一儆百是正义的。
战场:正义——社会的良性运行——规则——人的适应规则一、 社会的良性运行发展离不开社会规则秩序的建立和维护攻击点:(先谈维护秩序后防守
)1、 十八大后的大力反腐对整个公职系统起到了杀一儆百的效果,78%的公职人员认为公款吃喝大幅减少。
这样的杀一儆百肩负起维护廉洁秩序的责任,哪里不正义
2、 岳飞之子岳云在阅兵时从马上掉落,岳飞当即遵军令对其重打几十大板。
这样的杀一儆百保持着军队治军严明的秩序,哪里不正义
3、 本世纪初,美国世界通信公司从事会计欺诈,美国政府断然严查,令证券交易界风气焕然一新。
这样的杀一儆百维护商界守信交易的秩序,哪里不正义
防守点:1、 您方列的都是好规则好秩序,当然正义啦,杀一儆百被用于坏秩序还正义吗
回应:(如果是例子问首先质疑那是滥杀无辜还是杀一儆百)A、杀一儆百是社会良性运转、规则建立所必须的因而正义,我们说善良、好心是一种正义的品质,按您的意思有时候好心办了坏事,难道就因为这个就说善良不正义,我们都不要善良了吗
\\\/我们说药能治病,按您的意思,感冒药有副作用,就能说这药变成坏药了吗
B、我们看杀一儆百直接导向什么——威慑力。
这种威慑力能带来规则的维护和建立,本身并没有问题。
就算应用于坏秩序中,冲破坏秩序的要求很强烈,秩序必然崩坏,杀一儆百在其中不仅不可能阻止其崩坏,有时还能起到令其加速灭亡的作用。
对方辩友好像要把正义评判视作神的正义,您希望有无时无刻全方位没错误的正义是个好期许,可是我们知道人的世界中没有真正的至善,我们说杀一儆百正义也并不是说它是没有瑕疵的,而是说人类社会中,它是社会良性发展的必要手段,没有什么可以替代它去导向正义。
(论证不可替代性)不可否认我们的社会有很多无法发现的恶和很多恶的念头,正如吸毒者中只有5%左右能被警察发现、法律制裁。
人类不可能直接惩罚所有,但又必须遏制使社会不能良性发展的东西。
杀一儆百正是基于这种不透明的人类社会基本事实而存在的手段,这种威慑、告诫的效用也正因此无可替代。
二、 社会的良性发展运行需要每个人能够与社会的规则秩序相适应1、 我看到有人打架被学校开除了就会明白这是社会排斥的行为,杀一儆百为人融入社会提供着经验,促进人与社会的良性发展,您告诉我哪里不正义
2、 ……求补充防守:有人好好学习被妈妈打脸了你是不是就不学习了
回:杀一儆百作为一种广泛使用的社会手段为人们提供着广泛的社会经验,这种社会共识当然是人们融入社会的必然条件啦。
把经验放在社会人的角度上看就会发现共识的必须和正义性了呀。
您非要拿奇怪的例子来说这是社会共识吗……其余防守:(问题为随便搞笑的)1、100个人犯罪你们就杀一个这样真的公平吗
回:首先公平和正义是两个概念不该混为一谈,就算是跟您谈公平,杀一儆百中这个一往往是情节严重(或应该承担更多责任)的,剩下的多数人也包含并没有犯罪行为的,这也并不妨碍公平。
还是跟您聊正义……2、有的政府或者统治阶级为了维护所谓规则拿无辜的[一]来杀掉以儆效尤,您觉得真的正义吗
杀一儆百和滥杀无辜可不是一件事情对方辩友,您把题目偷换成“滥杀无辜的少数人正不正义”那您方天然成立我们还有什么好说的呢。
3、 杀一儆百给社会造成了恐慌效果如何消除,人民惶惶不安何来正义
对方同学非要把杀一儆百和恐慌(心理障碍)(亚健康……)联系起来请您先论证。
4、 这些人都被杀一儆百吓得只敢守规则去了我们的社会怎么进步怎么变革啊
杀一儆百又不是直接让所有人都丧失了自我判断的意志,人要建立在了解社会经验的基础上才能进一步思考规则对吗
打脸(坏经验)的解法:(首先切是不是杀一儆百)1、 我们探讨经验的获得是放在社会中广泛来看的,只有广泛的社会共识才能称之为“社会经验”,想必不会有人把好好学习还被妈妈打脸打到哭当作社会经验吧。
2、 我们说杀一儆百主要是社会环境下的经验提供所以是一种共识,就算和您探讨小范围的经验,人的经验来源也是多元化的,不会因为某个非共识案例而直接定性。
3、 同样类似吃药的类比。
定义相关:1、 正义定义:推动社会良性发展的行为和特质是正义的 正义不等于公平,公平强调如何分配,而正义并不是一个分配的概念。
世界上生而有穷人富人按照您方定义好像已经没办法公平,但我们的社会还是支持先富带后富,即使如此我们仍然说先富带后富是正义的。
(您说的公正固然好,但我们要探讨正义,)公平和正义就要区分开来。
2、 杀一儆百:对方说[一]不该杀,严刑峻法本来就是不公…… 您方要论证命题[滥杀无辜不公平]\\\/[严刑峻法不公平]\\\/[过度杀一儆百不公平]好像没有意义。
请不要偷换辩题。
\\\/对方的意思是做完杀一儆百的定义您方就得证了,是不是霸王论
\\\/我们的辩题到底是[杀一儆百正不正义]还是[当今应不应该实行严刑峻法]啊
您告诉我杀一儆百的出处中,那个欺行霸市的豪强许仲孙哪里不该杀
所有事做过了都不对,吃饭吃过了会撑死,学习学过了人会死板,合理惩罚正义,虐杀当然不正义。
您拿过度的杀一儆百不太好来论证杀一儆百本身不正义是不是相当于告诉我们吃撑了不对所以别吃饭了
您告诉我,公开审判对少数人的惩罚是没有警示到大家还是对这个犯人实施了虐杀
哪里不算杀一儆百
现代的公开审判正是一种典型的杀一儆百,就连《道德与法》这样的节目都能让多数人受到少数人被惩罚的告诫,您非要把杀理解为虐杀理解为酷刑,死咬字面义好像忽略了这个词的广泛延展吧。
我说我现在困死了,难道我就真的死了
3、 来源:霍布斯《利维坦》 哲学中各个主义对正义的定义都不同,您真的要拿一两个哲学家的话就要推到您方得证吗
——直观主义:正义是一种人类共属的直观。
情感主义:正义是让人类的情感都得到满足。
功利主义:正义是使人类幸福感总和最大化。
反方开宗明义,首先明确什么是正义。
正义是彰显符合事实、规律、道理或某种公认标准的行为,是保护正当利益免于侵犯的行为或者是一种价值判断。
它要求分配社会利益和承担社会义务不是任意的,要遵循一定的规范和标准。
而杀一儆百意为处死一个人,借以警戒许多人;出自东汉·班固《汉书·尹翁归传》:“其有所取也,以一警百,吏民皆服,恐惧改行自新。
”我方认为杀一儆百不是正义,具体分析如下:首先,在如今的法治社会中,我们强调法律至上,人人平等;并要求遵循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基本原则。
而杀一儆百与法制执法并不相同。
法制执法按照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重在惩戒,其附加影响为威慑力。
而杀一儆百的宗旨为法不责众,小惩大诫,重在达成有效的威慑与压制。
法制社会中追求惩戒每一个犯罪人,补偿每一个受害人。
而杀一儆百虽同样追求社会中稳定的秩序,但会在通过对少数案件处理达成良好威慑效果后,有意或无意地减轻对案件的进一步审查或处理,这样对于社会个体而言,个体间并不平等,犯罪者未完全惩处,又为什么只惩处这一个或这几个
同样的,受害者也未全部得到补偿。
如此不能公平、公正地完成惩戒、补偿与保护,实在有违个体正义;进一步来看对于社会整体,尤其是当今时代,不将每一个犯罪者绳之以法,只是杀一儆百杜绝不掉部分人在利益诱惑下仍存的侥幸心理,他们会认为自己可以成为法网之下的漏网之鱼,所以铤而走险,做出违法之事。
即杀一儆百也不能确保社会的良好秩序与稳定发展,有违社会整体正义。
其次,我们仔细去推敲一下杀一儆百的威慑力是如何形成的。
法律条文的确立与存在对于社会大众而言已是一种威慑力。
它的正常执行只体现法律本身应有的效力与作用。
如我方三辩刚才的质询,正常的执法并不会产生杀一儆百所期望的威慑力。
那么,试问要想做到有力的警示,是不是会在对处罚者的判刑上会格外加重呢
这对于受处罚者本身而言是正义的
就如李宗仁为了整顿军纪而严处的士兵,对他的处决是带来了军士对纪律的严格遵守,带来了民众对军队的良好评价,但对这个士兵而言呢
正义么
这是杀一儆百的另一个不正义之处。
综上,我方坚持认为杀一儆百不是正义。
基督教简史
关于基督教与佛教、伊斯兰教并列的世界三大宗教之一。
崇奉耶稣为救世主。
分为许多派系,包括罗马公教(在中国亦称天主教)、正教(亦称东正教)、新教(在中国通称基督教或耶稣教)三大派系和其他一些较小派系。
各派系内部亦常分成一些派别或宗派。
起源于1世纪巴勒斯坦地区,相传为犹太的拿撒勒人耶稣所创立。
信奉者称耶稣为基督(希腊文Christos,转译自希伯来文māshiah,汉译弥赛亚,意为受膏者,原意指上帝敷以圣膏油而派立来复兴以色列国的救世主)。
最初为犹太教一下层派别。
1~2世纪间逐步同犹太教分裂,成为新的宗教。
基督教一词最初见于2世纪初安提阿的伊纳爵《致马格尼西亚教会书》,指区别于犹太教、崇奉基督为主的新教派。
此后传及地中海东部沿岸各地。
4世纪成为罗马帝国国教。
中世纪时在欧洲占统治地位,是欧洲封建制度的重要支柱。
11世纪分裂为罗马公教和东正教。
16世纪宗教改革运动中,新教又从罗马公教中分裂出来,出现了路德宗(亦称信义宗)、归正宗(亦称加尔文宗)和安立甘宗(亦称圣公宗)三大新教主流派;后又陆续分化出其他许多宗派。
以后,基督教各派系逐渐传遍世界各大洲,对欧美各国历史、文化有深远影响。
早期基督教历史背景 公元前后,罗马皇帝奥古斯都征服地中海沿岸欧洲、西亚、北非的大部地区,建立起庞大的奴隶制世界性帝国——罗马帝国。
统一的大帝国促使希腊和罗马哲学熔于一炉,东、西方民俗和宗教互相渗透。
这时帝国境内的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十分尖锐,奴隶起义和民族独立战争此起彼伏。
但各次起义都在强大的帝国武装残酷镇压下失败。
各被压迫民族,尤其是其下层劳动群众,无力在经济、政治、军事上获得解放,其义愤和渴望更加强烈地表现于宗教激情。
当时罗马帝国境内,各种形式的宗教到处孳生、流传。
基督教即产生于这样的历史环境中。
犹太民族建立的国家自公元前6世纪亡于巴比伦后,先后经历波斯和希腊的统治。
公元前167年马加比起义,后在耶路撒冷建立哈斯蒙尼王朝(即马加比王朝),公元前63年又亡于罗马。
罗马封立依附者希律为犹太王。
希律死后,罗马统治者又将其辖地分给希律的三个儿子管理。
其中统辖犹太、撒玛利亚、以土米亚的阿基老因暴虐无道,激起民愤,公元6年被罗马废黜,其辖地由罗马直接派总督统治。
相传将耶稣钉死十字架的,即为罗马驻犹太总督本丢·彼拉多。
此后,66~70年又发生巴勒斯坦全境犹太人大起义,旋遭罗马镇压而告失败。
大批起义人民被钉十字架或贩卖为奴,耶路撒冷被毁。
从马其顿统治时期至公元70年耶路撒冷被毁的300多年间,犹太教曾发生深刻的变化。
弥赛亚复国的期望多次成为泡影,带有末世论色彩的启示文学流传民间,对鼓励群众与征服者进行斗争起了一定作用。
这期间,散居在巴勒斯坦以外各地的犹太人,与异族杂居,接受后期希腊文化的影响,虽然以会堂为中心继续保留犹太教的传统,但在政治上大都已不再同罗马统治者对抗。
留居在巴勒斯坦的犹太人,根据经济、社会地位和对罗马统治者的政治态度,形成了几个宗教政治集团。
最重要的有撒都该派:由祭司、贵族和富商组成,遵奉犹太的律法书,但屈从于罗马的统治;法利赛(意为隔离者)派:由文士和律法师为主体组成,遵奉律法书和口传律法,以严守犹太教传统相标榜,强调与异教、异族隔离,对罗马持既不明显合作又不公然对抗的态度;奋锐党(亦译吉拉德派):由下层反抗分子组成,反对外族侵略者和依附侵略者的犹太当权者;艾赛尼派:由农牧民众和手工业者组成,曾积极参加反罗马斗争,组成有无相通的共同生活社团,严守派规,寄希望于弥赛亚来临以解脱尘世苦难。
据圣经所载,耶稣对撒都该派和法利赛派持严厉的批判态度。
他的12个门徒中有一人属于奋锐党。
现代多数学者根据对死海古卷的研究,认为原始基督教有部分教徒和艾赛尼派的库兰社团有许多共同之处。
就哲学思想来说,当时对基督教影响较著者,有强调理念论、神秘经验和灵魂不灭的柏拉图主义,和宣扬人类一体、天人谐和、同由一心主宰支配,并提倡恬淡寡欲、节制有度的宗教道德的斯多噶主义。
两者又被亚历山大的犹太哲学家斐洛熔为一炉,并同犹太教教义杂糅为一体。
他用寓意释经法,力图使犹太教的圣经(即后来基督教的《旧约》)和柏拉图主义、斯多噶主义相统一,并以希腊哲学中的逻各斯(Logos,汉语新约译为“道”)作为解释上帝本身及其与世界和人类关系的基本概念。
此外,当时在地中海东部地区流行着一些神秘宗教。
如弗里吉亚的大母教在每年春分纪念阿提斯神的死而复生,并由祭司取血献祭;埃及的伊希斯·俄赛里斯教则流传着圣母哺育圣婴的形象,并强调重生的意义和对来生的希望。
特别是起源于波斯的密特拉教,入教者须经历一定的考验和仪式,主张所有教徒都是弟兄,平等团结。
从该教所遗碑铭中可知其不少神话、教义和仪礼;如以冬至之后的12月25日为密特拉的诞辰,举行宗教宴筵时使用面包和酒,以及用血作洗礼等。
在后出的基督教中有许多情节与这些神秘宗教相近,有史家认为可能是受其影响所致。
早期教会的传说 基督教根据《新约·使徒行传》称:1世纪30~40年代,即相传耶稣死后的十几年内,耶稣所选使徒们以耶路撒冷为中心,建立初期教会,过着“凡物公用”、互通有无的集体生活,遵守犹太教规,参加犹太教圣殿的崇拜。
这时的核心领袖是众使徒之首彼得和耶稣之弟(或作表弟)雅各。
他们确信耶稣就是弥赛亚,虽然被杀,但已经复活升天,不久还将再临。
他们受到其他犹大教徒的反对和迫害。
当第一个殉道者司提反被害后,信徒开始向巴勒斯坦其他城市和农村分散。
30年代后期,原来热衷于迫害基督教徒的犹太教徒保罗,在经历了一次异常的宗教经验后改信基督教,并积极参加传教活动。
这时基督教已开始传到小亚细亚和塞浦路斯一带。
在接触各地其他民族时,发生了一个对基督教前途具决定意义的问题:是继续遵奉犹太教的教规,尤其是割礼,把自己局限于犹太民族之内;还是打破狭隘的民族意识,向非犹太人传教。
约在40年代后期,在耶路撒冷的一次会议上,以保罗为首的世界派和恪守犹太传统的民族派展开辩论。
结果保罗派获胜,从此基督教便沿着世界化宗教的方向发展,并远传到希腊、罗马等地,建立教会。
及至70年犹太人起义失败,耶路撒冷被毁,犹太人失去了他们的民族宗教中心。
在此后40余年中,教会经历着一些重要的变化和发展。
这时教会的成员还大多是贫苦的劳动群众,有时还遭到帝国当局的迫害。
发生在罗马皇帝尼禄和多米提安在位时的两次迫害,对早期基督教的发展有重要影响。
随着基督教向地中海东部传播,教会通过和各地各族人民的接触,吸收一些其他宗教的思想和习俗,逐渐形成比较定型的组织制度、圣礼、节期和崇拜仪式。
古代公教会的形成基督教组织体制的基本定型化约始于2~3世纪间。
关于这个时期,现存可信的历史文献已较多。
后世史学家多称之为“古代公教会”的形成期。
“公教会”原意为不分地域、种族的普世教会。
古代公教会一般指西罗马灭亡前,基督教东西两派的分裂尚未明确化期间的古代正统派教会。
2世纪,基督教已传播到地中海东部沿岸各地。
第一代的教会领袖(使徒及其助手)都已死去。
教会亟需建立稳定的组织和领导体制。
以1世纪末已经出现的主教(希腊文Episcopos,又译监督)为首,辅以长老和执事的三级教职制开始形成,但主教集权制尚未确立。
崇拜仪式和圣礼逐渐定型化。
至于经典,除了从犹太教继承过来的旧约之外,新约尚未正式编成。
当时已有4本福音书和13封“保罗书信”以及几卷后来被列入正典圣经的书卷在教会中流传。
有些还在一些地方教会中享有与旧约同等的地位。
此外,还有当时教会领袖所写的几种著作,后来被称为“使徒教父著作”(见教父),亦享有较高权威。
这时罗马帝国对境内的各种宗教,只要对帝国统治不构成威胁,一般都采取宽容政策。
但由于基督教徒拒绝敬拜皇帝的塑像和经常秘密举行爱宴和圣餐礼等,招致罗马当局的疑忌,因而遭到歧视和不同程度的迫害。
一般说来,这期间对基督徒的迫害多属偶发性或地区性的,并非帝国的既定政策。
基督教虽处于非法地位,但可以购置教产及传教。
只是在249~260年和303~305年,即罗马皇帝德修斯、瓦勒里安、戴克里先和加勒里乌等在位时才发生了几次全国性的严厉迫害事件。
由于当时基督教几乎已传遍整个罗马帝国,所以也有较富裕者和知识分子入教,有些教会逐渐拥有较多财富。
教会领导人的社会成分也随之发生变化。
120~220年间出现一些护教士,他们已不是对迫害提出抗议和谴责,而是向罗马皇帝和知识界申诉,说明基督教的信仰内容和制度习俗的合理和无害,力图消除反教者的误解,博取宽容和同情。
著名的有夸得拉都、阿里斯蒂德,殉道者查斯丁、阿特那哥拉、提奥菲录和德尔图良等。
他们用逻各斯的概念来解释基督的神性,使之与一神论的信仰统一起来。
在教义方面,这时尚未形成规范化的统一标准,多种见解并存。
其中有些后来被占优势的派别视为异端。
较突出的有接近犹太教的伊便尼派(意为穷人派),主张耶稣实为约瑟和马利亚的儿子,否认基督的神性,近乎“嗣子说”。
另一是幻影派,否认基督的人性,认为肉体的耶稣不过是个幻影。
还有基督教诺斯替派(又译灵智派),根据诺斯替教的善恶二元论,反对“道成肉身”的教义。
受到这一派影响的,有马西昂派,他们拒绝接受旧约,只承认保罗的10封书信和经他们删改的《路加福音》。
此外,还有孟他努派,强调圣灵直接启示,宣传末日已近,基督即将再临,千年王国即将实现,反对教会的世俗化倾向。
反驳这些说法的一些教会领袖,后来亦被称为护教士,如爱利纽、希坡律图、奥利金、西普里安和路济安等。
但其矛头所向已不再是帝国当局,而是教内他们所谓异端者。
基督教神学已有趋向体系化的发展。
同时,教会感到有必要从流行的基督教文献中选出某些书,承认其具有圣经的权威。
但新约正典的最后确定,到4世纪才完成。
此外,教会以接受教徒施行洗礼时所用的“洗礼信式”为基础,制定一种简明扼要的条文,以表达信仰最基本的内容,称为信规。
是为后来信经或“信条”的雏形。
基督教的国教化 至3世纪末,基督教已成为一支相当显著的社会力量,其多数领导成员的社会成分虽已上层化,但基本群众仍多属中、下层平民和奴隶。
在几次大规模的迫害中,基督教非但没有被消灭,反而在人数和社会影响上有所发展。
4世纪初,内外矛盾的日益加剧,帝国当局对基督教的政策有所改变。
313年帝国西部皇帝君士坦丁一世和东部皇帝李锡尼在米兰会见,联名发布“宽容敕令”(史称“米兰敕令”),宣布基督教可与所有其他宗教同享自由,不受歧视。
从此基督教成为官方认可的合法宗教,并得收回教产。
君士坦丁在战胜李锡尼后,进一步扶植基督教,于325年在帝国东部尼西亚召开基督教普世主教会议,后被称为第一次尼西亚公会议,为帝国政权直接干预教会内部事务以及教义和崇拜仪礼的开端。
从第一次尼西亚公会议到787年第二次尼西亚公会议,在东部共举行七次基督教普世主教会议,均由帝国皇帝召开。
从此,东部教会的发展历史与拜占廷帝国的政治和宫廷斗争,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
392年,狄奥多西一世以罗马帝国的名义正式宣布基督教为国教。
在西部,476年罗马帝国灭亡后,法兰克王克洛维也仿效君士坦丁的做法,于496年改信基督教,对基督教上层人物实行收买、控制、利用,以扩张其政治势力。
教会在国王的扶持下,发展迅速,并拥有大量土地财富。
由于政治区划和语言、文化传统等方面的差异,罗马帝国全境在事实上一直分为东、西两部分。
基督教从3世纪以来,也逐渐形成东西两大派。
西派以罗马为中心,传播于高卢、意大利到北非迦太基一带及以西地区,通行拉丁语,又称拉丁教会。
东派散布在马其顿、希腊半岛至埃及及其以东地区,通行希腊语,又称希腊教会;初以亚历山大里亚、安提阿、耶路撒冷等地为中心。
330年君士坦丁一世设东都于拜占廷,改名君士坦丁堡,又称新罗马。
此后君士坦丁堡教会在东部教会中逐渐居于首位,和西部的罗马对峙。
4~7世纪,东部教会各派势力之间的矛盾(有时西部教会亦介入)在神学上表现为关于三位一体和基督的神人两性的教义之争。
在这场持续3个世纪的争论中,东部教会的两大神学派别,即亚历山大学派和安提阿学派形成两个互相对立的中心,最后产生了《尼西亚-君士坦丁堡信经》和《卡尔西顿信式》,作为这两项教义的正统标准,为后世基督教大多数派别所接受。
当时东部教会曾借帝国势力,将不接受这项信仰标准的各派斥为异端,并将其逐至帝国边陲地区。
其中有流传于哥特人和汪达尔人地区的阿里乌派、流行于叙利亚一带的阿波利拿里派、被逐至叙利亚和美索不达米亚的聂斯托利派(7世纪该派曾经波斯传入中国,称为景教)。
此外还有优迪克派(后来成为一性论派)和一意论派,均先后被排挤至叙利亚、埃及、埃塞俄比亚等地。
4~5世纪间,帝国西部常受北方异族侵扰。
410年西哥特入攻陷罗马城,476年西罗马帝国正式灭亡。
452年,罗马主教利奥一世以西部帝国当局庸弱无能,力主向入侵的匈奴王阿提拉媾和,解救罗马危局,从而提高了自己的政治地位,进而宣称罗马主教乃使徒彼得的继承人,故位居众主教之首;为后世确立教皇制提出了理论依据。
6世纪末,当伦巴德入侵扰意大利时,罗马主教格列高利一世在罗马城建立政教合一的统治,并扩大统辖范围,进一步提高罗马主教的权力。
至此东西部教会对峙之势,已成定局。
在神学思想上,东部教会受希腊哲学传统的影响,较重视具有玄学倾向的三一论和基督论等神学论争。
西部教会则受罗马法学传统的影响,其主要神学争论是关于人性、罪、意志自由和教会等问题。
拉丁教父希波主教奥古斯丁所主张的原罪论、恩宠论和预定论,对后来西方正统派神学有深远影响。
主张自由意志说而与奥古斯丁对立的贝拉基则被斥为异端。
奥古斯丁所著《论上帝之城》,为中世纪西欧教会的教权至上论提供了理论依据。
这时期,另一拉丁教父哲罗姆奉罗马主教达马苏一世之命重新整理圣经的拉丁文旧译本,并对其中一部分进行重译,后被称为“通俗译本”(16世纪中叶天主教特兰托公会议宣布为法定本)。
格列高利一世还对教会的组织、修院制度和崇拜仪式进行了一些改革整顿。
中世纪基督教史略 6世纪上半叶,拜占廷皇帝查士丁尼一世自称为教会元首,将东部教会置于帝国权力监护之下,直接干预教会审订教义和人事组织事务,而教会则依附于国家政权。
东部教会在历史上未曾出现如西部教会教皇与世俗统治者争权角逐的局面。
但东部教会在皇帝支持下,不承认罗马教皇为教会最高首领,常与教皇争夺霸权,互相倾轧,东西两派裂痕日益加深。
至9世纪后半叶,发展到君士坦丁堡宗主教佛提乌与罗马教皇尼古拉一世互相绝罚,史称“佛提乌分裂”。
本来东西两派教会对崇拜圣像问题,长期发生争执,1054年又因“和子句纠纷”,君士坦丁堡宗主教色路拉里乌与教皇利奥九世发生激烈争吵,最后互相开除对方教籍,造成东西教会正式分裂。
此后,西部教会自称公教,东派自称正教。
后来虽曾几度谋求和解,终未奏效。
9世纪时,君士坦丁堡教会即开始向东欧及北方传教,并将圣经译为斯拉夫语。
988年基辅罗斯公国大公弗拉基米尔一世信奉基督教,宣布东正教为国教。
13世纪初,罗马教皇英诺森三世发动第四次十字军东征,一度攻陷君士坦丁堡,东正教君士坦丁堡牧首的权力受挫。
1453年土耳其奥斯曼帝国征服拜占廷后,俄罗斯正教会在东正教中的地位逐渐上升,有将世界东正教的中心移至莫斯科的企图,并别称莫斯科为“第三罗马”。
在西欧长达1000多年的封建时期,教会与世俗政权互相利用和斗争,对基督教的发展有重要影响。
8世纪中叶,矮子丕平统一法兰克王国,教皇撒迦利亚派大主教卜尼法斯前往祝福,并为封他为国王而举行膏油礼;丕平则将拉文那到罗马的大片土地赠给教皇作为酬谢。
史称丕平献上。
这标志着教皇国的开始。
800年,教皇利奥三世又为报答丕平之子查理曼对他的支持,为其加冕称帝。
此后,教会为提高教皇势力,摆脱世俗政权的控制,利用《伪伊西多尔教令集》宣称教会拥有高于国王的权力。
教、俗争权更趋尖锐。
从11世纪末叶教皇格列高利七世与德皇亨利四世展开主教叙任权之争开始,其后200年间,教皇与皇帝进行了激烈复杂的斗争。
到13世纪教皇英诺森三世在位时(1198~1216),教廷权势达最高点。
13世纪末教皇卜尼法斯八世与法王腓力四世斗争失败后,教皇威信和权力急剧下降。
最后教廷不得不迁至法国边境的阿维尼翁,托庇于法国的荫护。
其间七任教皇,都是法国人,历时73年(1305~1378),史称阿维尼翁教皇。
1378年教廷迁回罗马,由于教廷亲法势力和亲意势力间的争夺,造成在罗马与阿维尼翁同时并存两个教皇的局面,双方都自称正统,互相攻讦。
1409年以后还出现过三个教皇鼎立之局,史称天主教会大分裂。
至1417年选出马丁五世为教皇,驻罗马,才结束了40年的分裂。
但教皇的威信已大为下降。
修会制度 基督教隐修制度相传始于3~4世纪间,由埃及安东尼首倡。
中世纪初期已盛行于欧洲、北非、西亚等地。
隐修者以苦身修行为志,脱离世俗生活,实行独居隐修或组成隐修院集体隐修。
男女分隔,不相混杂,后来更出现一些具有严格规章制度的隐修修会,有些还拥有地产,成为大封建主。
6世纪创立的本笃会为西部教会修院制的模式,后来逐渐涣散腐败。
10世纪出现的克吕尼派改革运动,整饬和加强修院制,后期强调教皇权力至上。
13世纪出现的托钵修会,不置恒产,修士不集中在隐修院,到处游乞,著名的有方济各会、多明我会、加尔默罗会、奥斯定会等。
他们都有严格会规,并在各处设立分支组织;参预对社会文教事业的控制,并在教皇分派下主持异端裁判所。
在东部教会,相传较完善的修院会规为4世纪大巴西勒所制定,比较单一,不同于西部修会那样分门别派,盛行于整个拜占廷境内。
有些隐修院拥有大量资财,保存珍贵文物资料,对文化发展有一定贡献。
十字军东侵 11世纪末至13世纪中叶,正当教皇权势上升时期,为了转移农民反抗的斗争锋芒,实现扩张野心,教皇和一些修院院长策动英、德、法等国国王,哄骗大批虔诚的贫苦农民教徒,以保卫基督教和援助希腊教会抵御穆斯林为借口,在圣战口号下,先后发动8次十字军侵略战争。
后4次均以失败告终。
十字军东侵,使大片土地荒芜,人民死亡达数百万;西部社会矛盾既未能得到缓解,向东扩张亦未实现,反而致使教会威信下降,社会矛盾益趋激化。
经院哲学 西欧在西罗马帝国灭亡后,经历300~400年的混乱,9世纪起,在归化基督教的日耳曼人加洛林王朝的鼓励下,逐渐兴办高等教育。
由于教育基本掌握在教会修院之手,从中发展了以基督教圣经和教父著作为主要内容的神学、哲学体系,后被称为经院哲学。
9~12世纪的早期经院哲学,从埃里金讷开始,柏拉图主义占主导地位。
此后主要的代表人物有洛色林、安瑟伦、阿伯拉尔等。
他们就认识论问题展开了唯名论和实在论的争辩。
13世纪是经院哲学的黄金时期,以多明我会的托马斯·阿奎那为代表。
他用亚里斯多德的哲学思想,系统、全面地阐述基督教的信仰,著有《神学大全》和《反异教大全》等大量著作。
其神学理论后来成为天主教的官方神学。
与之抗衡的则有以方济各会的邓斯·司各脱为首的另一学派。
14世纪经院哲学已趋没落。
但仍出现了对传统观念,包括对教皇的世俗权力进行批判的哲学家维康·奥康等。
异端派别和异端裁判所 在中世纪的西欧,正统教会把凡不接受“正统”基督教教义的,都斥为异端。
所谓正统的标准,就是教廷规定的信条或公会议的决定。
但当时在贫苦农民、城市平民和新兴市民中被斥为异端的派别却不断出现。
较有影响的有产生于东欧的鲍格米勒派、意大利的阿诺德派、法国南部的阿尔比派(或谓即卡特里派)和韦尔多派(亦称里昂贫人派)等。
他们之间有时互相支援或串联,到处流动,12~13世纪发展到最高潮。
后更有14世纪的英国罗拉德派、15世纪的捷克胡斯派等。
教廷除要求世俗政权共同镇压外,还利用新成立的多明我会和方济各会,组织异端裁判所专事搜捕、审讯和迫害异端派别分子。
15世纪末设立的西班牙异端裁判所,尤以残暴凶狠闻名于世。
近、现代基督教在阿维尼翁教皇之后,教廷迁回罗马,接着又出现天主教会大分裂。
这时教廷内部主张依附法国的高卢派提出“公会议权力高于教皇”的理论,要求对教会进行改革,遭到亲意大利的越山派的反对。
同一时期,英国的威克里夫、捷克的胡斯和15世纪后期的萨伏那洛拉发起一系列的改革运动,先后遭到教廷的镇压。
16世纪初,马丁·路德为抗议教皇在各地销售赎罪券,于1517年10月31日在维膝贝格大教堂门前贴出《九十五条论纲》,是为欧洲宗教改革运动的开端。
新教的产生 随后,茨温利和加尔文在瑞士、亨利八世和克兰麦在英国也发动改教运动,其影响很快波及欧洲广大地区,并形成路德宗、归正宗和安立甘宗三大新教主流派系,脱离了天主教,是为基督教历史上的第二次大分裂。
16世纪中到17世纪初,新教各派在教义和教政问题上发生一系列的争辩,结果产生了一批认信文作为各派规范性的信仰宣言。
在传播过程中,新教各派还得到所在地的民族国家世俗政权或诸侯的支持,与拥护天主教的政治势力和集团展开了长期的宗教战争,最后订立了一些和约,如1555年的奥格斯堡和约、1598年的南特敕令和1648年的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等。
根据“教随国定”的原则,基本上形成了新教在西欧各国分布的格局:路德宗在德国的东、北部和北欧诸国;归正宗在瑞士、德国的一部、荷兰和苏格兰;安立甘宗主要在英格兰。
后从安立甘宗和归正宗中又分出一些新的派别,如长老会、公理宗、浸礼宗和卫斯理宗等。
1620年,“五月花号”载着第一批新教清教徒到达北美洲,新教随之在北美广泛传播,并形成许多宗派,对美国的宗教、文化、政治生活,起了很大影响。
18~19世纪,新教在信仰和神学思想上受启蒙运动和唯理主义哲学的影响,发生了深刻变化。
这时期出现了一些神学家,如施莱尔马赫、里敕尔和哈那克等。
在他们的倡导和影响下产生的自由主义神学,对传统的教义作了新的解释。
有些新教神学家还受到社会主义思潮的影响,提倡社会改良,形成了英国的基督教社会主义派和美国的社会福音派。
20世纪初,自由主义神学受到坚持传统教义的保守派的反对,在美国发生了一场基要主义和现代派的论战,导致一些新教教会的分裂。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自由主义神学受到以巴特和布鲁内尔等为代表的新正统神学的冲击,逐渐衰落。
50~60年代,随着西方社会的非宗教化和多元化,新正统神学也失去其原有的势头。
在西方新教神学中,还出现一些新的流派,如在德国信义宗神学家潘霍华提出世俗化和“非宗教化的基督教”的影响下,美国出现“神死神学”;在存在主义哲学影响下,由布尔特曼倡导的“非神话化”神学;受德国布洛赫希望哲学的启发,有莫尔特曼的希望神学。
还有以怀特海和哈尔特松为代表的“过程神学”。
那些继承20年代基要主义,在神学思想上捍卫传统教义的神学家们,对上述各派新神学都持批判态度,但他们除强调传福音和追求个人得救外,对各种社会道德问题也表示关注,被统称为新福音派;他们在新教广大信徒中,影响颇大。
40年代以来,新教在派系和组织上,出现按宗派、地区或国家重新联合的趋势。
天主教的改革 由于宗教改革运动的冲击,天主教在欧洲的势力大为削弱。
为了重振教廷威信,天主教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改革内部,以对新教的改教运动采取统一对策,史称反宗教改革。
1545~1564年,教廷召开特兰托公会议,会议谴责马丁·路德和茨温利等在教义上的改革主张,并对天主教内的教仪体制等方面作出一些规定,1564年通过的特兰托公会议信纲成为直至第二次梵蒂冈公会议召开前天主教的信仰规范;同时,对修会制度进行改革。
1534年成立的新型修会组织耶稣会,在欧洲许多国家迅速发展,成为拥护教皇和抵制新教的有力组织。
17世纪,天主教内部发生了詹森主义的争论,以荷兰天主教反正统派神学家詹森及法国神学家巴斯克等为一方,与耶稣会展开激烈论争。
在神学思想上詹森派信守奥古斯丁的预定论和恩宠论,耶稣会派则支持莫林那主义,用“中介知识”的概念,调和上帝的预定和人的自由意志。
詹森派还支持高卢主义,在法国教会中力图削弱教皇的权威。
1713年,克雷芒十一世公布教皇诏书,谴责詹森主义为谬误。
一部分詹森派成员后来移居荷兰,继续发展。
在法国的詹森派坚持高卢主义立场,造成法国天主教会的分裂。
18世纪,在启蒙运动和理性主义的影响下,欧洲一些民族国家如法国、葡萄牙、西班牙等,对教廷的离心倾向日益增强。
各国不满于耶稣会士干预内政外交,要求将其取缔。
教皇克雷芒十四世迫于法国政府压力,于1773年宣布解散耶稣会。
至1814年教皇庇护七世时始再恢复。
1789年法国革命爆发后,拿破仑入侵意大利;1797年教皇国遭到洗劫。
二年后,庇护六世被掳,死于法国。
这时教皇威信降至历史上的最低点。
1800年,庇护七世重建教皇国。
1809年拿破仑又将其并入法国版图。
1929年,庇护十一世和墨索里尼签订拉托兰条约,教皇拥有独立的梵蒂冈城国的主权方被正式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