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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巡察学校主持词

时间:2018-01-25 16:02

简述明清科举制度的各级考试名称以及人才选拔的方式

明清时期科举考试突出进士一科。

考试大致分为以下四个步骤。

  第一步称为“童试”,也可说是预备性考试。

考生无论年龄大小皆称“儒童”或“童生”,先参加州、县级考试(即童试),由州、县长官主考,通过以后称为“生员”,又名“庠生”,俗称“秀才”。

“秀才”又分三等,成绩最好的称“廪〔lin 凛〕生”,由国家按月发给伙食补助费;其次称“增生”,不供给伙食补助费。

“廪生”和“增生”是有一定名额的。

三是“附生”,初进学的附学生员。

明正统元年(公元1436年)为了加强中央王朝对地方各级学校(府、州、县学)的统一集中管辖,便任命了一个负责专管一省教育的学官,叫“提调学校官”,这个学官也称为“学院”,由“学院”主持考试,所以“童试”又称为“院试”。

院试合格后的“秀才”,同时也可入地方州县学为生员。

获得“秀才”资格之后才能参加高一级的考试。

秀才地位比老百姓高出一等,见了知县可以不下跪,官府也不能随便对其动用刑法了。

所以《儒林外史》第三回写到范进中了“秀才”之后,他的老丈人胡屠户说:“你如今既中了相公(秀才),凡事要立起个体统来……家门口这些做田的、扒粪的,不过是平头百姓,你若同他拱手作揖,平起平坐,这就是坏了学校的规矩,连我脸上都无光了。

”“童试”仅是科举考试的漫长征途中迈出的第一步,却有成千上万的人难以迈出这艰难的一步。

据《清朝野史大观》卷十一载:“久试不第者尤甚。

某叟年五十余,应县试考三十次,尚未冠。

自题七绝云:  县试归来日已西,老妻扶杖下楼梯。

  牵衣附耳高声问:“未冠今朝出甚题

”  童试考试的内容,主要是《四书》文(《大学》、《中庸》、《论语》、《孟子》),还有《孝经》、《性理》及《太极图说》、《西铭》、《正蒙》等儒家经典和理学著作,以及清朝廷颁布的“圣谕广训”、“训饬士子文”等。

试《四书》文的体裁为八股文,亦称制义。

“试帖诗”是试场考律诗的专称,题目与音韵有限定,并默写“圣谕广训”等。

  考试之日黎明前点名入场,入场时要经过严格搜检,解开头发,脱下外衣,不许携带片纸只字及金银等物。

入场后发给试卷,考生按卷面钤印的坐号入座,随将大门、仪门封锁。

堂上击云板,试场即刻肃静,差役执题目牌在甬道上来往行走,使考生看清题目,视力不好的考生可站起来请求考官将题目高声朗读两三遍,但考生不得离开座位。

考场周围有兵丁监视,如发现考生有移席、换卷、丢纸、说话、顾盼、吟哦等情况,立即扣考,重则枷示。

在考生得题一段时间后(约上午九、十点钟左右),监考官持学政发下来的小戳盖于誊正考卷上(约在百字试文之间),以防倩人代考或抽易试卷之弊。

下午一点到三点(未时)大门外击鼓三声,堂上巡绰官击云板三声,高呼“快誊真

”下午三点到五点(申时)大门外再次击鼓,不论是否誊完都必须交卷。

受卷官每收一卷,发给一牌,积至30人,开门一次,放一批出考场者,先放头牌,继而再放二牌、三牌,到终场为止。

出门时收一牌,放一人。

试卷的背后右角上弥封糊号,其上加印。

院试第一名称院案首。

院试揭晓,称作“出黉〔hong红〕案”,也谓“红案”,即由学官将此届各县入学之人的姓名,按县分籍,以红色印出,汇成一册,分送各生。

  严格地说起来,童试只是一种入学考试,童试合格者只表示已取得了地方官学生员的资格。

而真正意义上的科举考试取士制度,是从乡试考举人开始的。

  第二步称为“乡试”,是省一级的考试。

每三年举行一次,叫“大比”,一般在子、卯、午、酉年举行,因为考期定在农历八月,故又称“秋闱”。

每场乡试设主考二人,同考四人,统称为“内帘官”。

考官一般由皇帝临时任命,多由进士出身的京官和教官担任,主考多是翰林出身。

(中学生读书网)提调官多在布政司或京府抽出一名司官担任,负责行政和总务工作。

为保证考试“至公”,按察司或都察院派两名司官或御史担任监试官。

提调官和监试官统称为“外帘官”。

外帘官不得侵夺考官的权力,不得干预考官判卷录取工作。

  乡试在各省省城举行。

八月初九日为第一场,十二日为第二场,十五日为第三场。

每场均是先一日点名放入,后一日放出。

考试文体亦用八股文(或称制艺、时艺、时文、《四书》文)。

明代第一场试《四书》义三道,每道限200字以上,经义四道,每道限300字以上。

第二场试论一道,限300字以上,诏、诰、表内科一道,判语五条;第三场试经、史、时务策五道,均须达300字以上,但能力稍差者可酌情减二道。

清初基本上随明制,乾隆年间,对乡试三场的内容作了调整,乾隆五十二年(公元1787年),皇帝因士子专治一经,于他经不旁通,非敦崇实学之道,命自次年起废专经,乡、会试在每连续的五年内,每年轮试一经。

于是定首场《四书》文三篇,五言八韵诗一首。

第二场经文五篇,题用《易》、《书》、《诗》、《春秋》、《礼记》。

第三场策问五道,题问经史、时务、政治。

自是遂为永制。

每场试卷字数亦有限制,清初顺治二年定,初场文字,每篇不得超过550字,二、三场时表不得超过1000字,论策不得超过2000字。

由于文字规定得太短,词意难尽。

康熙年间,第一场文字宽限到650字。

乾隆四十年(公元1778年)又定每篇以700字为率,违者不予录取。

  乡试三场共计九日,农历八月天气尚热,日间烈日炎炎,加上炉火灼炙,闷热得使人难受。

另外,每排号房尾部有厕所,臭气弥漫。

有一位参加数次乡试的考生在《科场回忆录》中记载其亲临浙江乡试的情景:“一号之中,分数十间,一间坐一考生,极底则为厕所。

坐近厕所者,谓之‘臭号’,第一场犹可,第二场则秽气远播,实不可耐,以考生贪近便,大小解不必皆至厕中也。

余丁酉科(清光绪二十二年,即公元1897年)二场,坐臭号,天气郁蒸,竟至发病,曳白(考试交白卷)而出。

又有与炊爨〔cuan窜〕之地相对者,曰‘火号’,烟熏火炙,亦不可耐。

”这位考生因坐“臭号”而得病,交白卷出场,后又多次赴乡试,直到癸卯科(公元1903年)才中举。

  乡试通过者称为“举人”。

乡试中举称“乙榜”,也叫“乙科”。

第一名叫“解〔jie介〕元”,“解”,发送也,意思是说由地方考取了将发送到京城去参加“会试”,“元”是第一。

第二名叫“亚元”。

第三、四、五名叫“经魁”。

第六名叫“亚魁”。

其余称“文魁”。

中举以后,照例要报喜。

报喜的人叫报子,头上顶着红缨帽子,骑着马,敲着锣,带着报条,到中举的人家门口去张贴。

报条上写着:              喜 报          贵府老爷×××应本科×处乡试高中  第×名举人                            报喜人×××  清代诗人张子秋(学秋氏)的《续都门竹枝词》,有一首《报喜》诗:  高升高中任高才,添喜红条便报来。

  讨赏门前无别话,今朝小的喝三杯。

  这首诗形象地描写了登第中举送喜报的风俗,抒发了报喜人和作者对高升高中的喜悦之情。

  报条贴过之后,便由考中的人家出来招待报子。

考中了“举人”,不仅可以进京参加全国性的“会试”,即使“会试”未能考中“进士”,也具备了做官的资格。

所以《儒林外史》第三回,说范进中了举人以后,很多人来拜“新中的范老爷”,“自此以后,果然有许多人来奉承他:有送田产的,有人送店房的,还有那些破落户,两口子来投身为仆图荫庇的。

到两三个月,范进家奴仆、丫环都有了,钱、米是不消说了。

”难怪范进听到自己中举的消息,竟然高兴得发了疯,而他的老丈人胡屠户也变了一副嘴脸,说:“虽然是我女婿,如今却做了老爷,就是天上的星宿。

”举人的铨选,其职高者为知县,其低者为地方官学学官,能跻身于宦海者,占举人总额的比例不多。

有的等上几年、甚至几十年,仍为布衣。

《都门竹枝词·候选》诗云:  老叟皤皤〔po 婆〕发似银,龙钟带病少精神。

  贵班请问居何职

四十年前老举人

  第三步称为“会试”,是中央级的考试。

在乡试后的第二年,即丑、辰、未、戌年之春季农历二月在京城举行。

故又称为“春闱”或“礼闱”。

清雍正五年(公元1727年)及乾隆二年(公元1737年)因有闰月,天气寒冷,会试时间临时改在三月。

乾隆九年(公元1744年)有上谕曰:“明年二月会试,天气尚未和暖,搜检时不无寒冷,且各省俱需复试,士子到京,未免稍迟,著改期于三月举行。

”(《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三三○)故从乾隆十年(公元1745年)起会试的时间均在三月举行。

三月初九为会试首场,十二日为第二场,十五日为第三场。

各场均是先一日领卷入场,后一日交卷出场,每场计三日。

会试时各场的内容、文字的限制等,与乡试大体相同。

  会试由礼部主持。

皇帝从翰林和教官中任命主考二人,同考八人负责。

明中叶后,正主考由翰林出身的大学士担任,副主考由翰林院或詹事府的长官担任。

同考官增加到20人,其中翰林12人,科、部官各四人。

提调官二人由礼部遣员担任。

监试官二人由监察御史担任。

参加会试的是全国各地的举人。

录取的名额没有定制,有时只有30余人,有时多达400余人。

会试录取后被称为“贡士”,第一名叫“会元”。

明仁宗洪熙元年(公元1425年),会试录取名额开始有南北之分,规定南方人占3\\\/5,北方人占2\\\/5。

以后又曾分南、北、中三卷,在100个名额中,南卷取55名(淮河以南的各省考生),北卷取35名(淮河以北的各省考生),中卷取10名(云、贵、川、桂、皖等省的考生)。

采取了“分地而取”的原则,照顾了各地区的利益。

清朝也曾按南、北、中三卷分配会试的录取名额,一般大约按20名考生录取一名的比例分配。

乾隆三年(公元1738年)特准台湾来京会试举子够10名便可取一名,以示关照、鼓励。

录取总名额由皇帝临时决定。

如果会试未被录取,可改入国子监做监生,待以后有条件时可授予京师小官或府佐、州县正官等。

当时会试还有副榜,凡上副榜的举人,不算正式录取,但大多数可授予学校教官。

入监的举人也给与俸禄。

  会试本无复试,清康熙五十一年(公元1712年)壬辰科时,有人作弊,遂进行复试。

雍正及乾隆年间亦有过复试,嘉庆时始著为令。

凡贡士发榜后数日,即进行复试,地点在乾清宫,后来改为保和殿。

复试时试《四书》文一篇,五言八韵诗一首,当日交卷。

复试列一、二、三等者,准予参加殿试。

  第四步称为“廷试”或“殿试”。

会试之后(一般在农历四月)举行,由皇帝亲自主持,由大学士、尚书、都御史、通政史、大理寺卿、翰林学士、詹事等担任读卷官,以礼部尚书、侍郎任提调,由御史监试。

殿试只试策问一场,要求考生当场交卷,弥封后送读卷官审阅。

殿试并不淘汰,参加殿试的贡士均能获取进士资格。

殿试考中称“甲榜”,也叫“甲科”。

出榜分为三甲:一甲赐进士及第,只有三名,为状元(又称殿元)、榜眼、探花,合称三鼎甲。

状元一般授翰林院修撰,榜眼和探花一般授翰林院编修。

二甲赐进士出身若干名,  其第一名为传胪〔lu庐〕。

三甲赐同进士出身若干名。

二、三甲的进士可以参加翰林院庶吉士的考试,叫“馆选”。

考取后称“庶吉士”,学习三年然后补授重要官职。

馆选未考取的进士可能被授予给事中、御史、六部主事以及诸府推官、知州、知县等官。

殿试之后,在揭晓录取结果时,要在殿前举行一次隆重的唱名典礼。

殿试后,皇帝要亲赐诸进士宴。

当时中了进士,功名就算到了尽头。

所以《儒林外史》第十七回浦墨卿说:“读书毕竟中进士是个了局。

”凡是通过乙榜中举人,又通过甲榜中进士而做官的人,叫做“两榜出身”。

一身兼有“解元”、“会元”、“状元”的,叫做“连中三元”。

据清王之春所著《椒生随笔》载,唐朝以来“连中三元”的共有13人。

他们是:唐朝的张又新、崔元翰;宋朝的孙何、王曾、宋庠、杨置、王岩叟、冯京;金朝的孟宗献;元朝的王崇哲;明朝的商辂〔lu路〕;清朝的钱棨〔qi起〕、杨继昌。

在科名中,荣誉最高的要算是状元,故中状元者号为“大魁天下”。

   “状元及第”匾  抡材天子重文章,金殿胪传姓字香。

  分道红旗来谒庙,满街争看状元郎。

  这是清代诗人杨静亭《都门杂咏》中的一首七言诗《传胪》,描述了明清金殿传胪典礼的科举考试习俗,宣扬了中状元、登进士的荣耀。

  据《明宰辅考略》载,明永乐初至崇祯末,历任内阁大学士计163名,按明代的两京十三布政使司地域划分,这163名的籍贯如下:南直(包括今江苏、安徽、上海)27名,浙江26名,北直(今河北) 17名,山东13名,福建11名,四川9名,山西5名,广西2名,江西22名,湖广(今湖北、湖南) 12名,河南11名,广东5名,陕西2名。

从上述人员分布可看出江南的南直、浙江、江西、湖广、福建共98名,占全部内阁大学士的60%,这无疑体现了通过科举考试制度进入官僚机构上层的南方士人要多于北方人。

如果没有南北卷的分设,或许南方士子进入统治集团上层者还要多一些。

  据查,在清朝114名状元中,江苏49名,浙江20名,安徽9名,山东6名,直隶、广西各4名,江西、湖北、福建、广东各3名,湖南、贵州、满洲各2名,河南、陕西、四川、蒙古各1名。

其中,满洲、蒙古三状元属八旗系统。

山西、云南、甘肃等地区无状元。

又查,在清112科殿试中,共产生三鼎甲(即状元、榜眼、探花)342名。

其中江苏117名,浙江75名,安徽21名,江西18名,山东14名,湖北13名,湖南13名,广东11名,福建10名,满洲8名,直隶8名,顺天8名,河南5名,广西5名,贵州3名,陕西3名,四川3名,汉军(即汉军八旗,清自崇德七年汉族士兵编为军队称汉军八旗) 3名。

  有趣的是,各省殿试夺魁的人数,大致和各省地区中进士人数比例相同,反映了当时各地区政治、经济、文化教育水平之高下。

清朝对于七八十岁乃至百岁老人参加会试落第者,也常赏给国子监司业或翰林院编修、检讨等虚衔。

据传康熙三十八年(公元1699年)顺天乡试,考生黄章已达百岁;乾隆五十一年(公元1786年),98岁的广东考生谢启祚中举人,还自我解嘲作诗云:  行年九十八, 出嫁弗胜羞。

  照镜花生面,光梳雪满头。

  自知真处子,人号老风流。

  寄语青春语,休夸早好逑〔qiu球〕。

  道光六年(公元1826年)春季,在北京举行会试。

在众多的举子当中,有一位两鬓苍苍、年已103岁的老人,他是来自广州府三水县的陆云从。

主考官发现这位举子竟是年逾百岁的老人,十分吃惊,便立刻上奏皇上。

道光皇帝很高兴,认为这是“人瑞”,是吉祥的预兆,当即赐给陆云从老人国子监司业的官衔。

   南闱放榜图  明清时期,各省多在城的东南建立贡院,作为乡试的考场。

北京贡院,开始狭小,直到明万历年间,开始重建,建于崇文门内观星台西北,南向。

大门正中悬“贡院”二字大匾。

二门正中悬“龙门”金字匾。

龙门的北面,是一座二层的明远楼。

考试期间,监临、监试、巡察等官登楼眺望,居高临下,整个考场尽收眼底,便于防察。

明远楼北面是“至公堂”。

自龙门到至公堂甬道东西两侧是东西文场,东西文场各有南向成排、形如长巷的号房57排,共9064间。

每排号房为一字号,用《千字文》编列次序,在巷口门楣墙上书“某字号”。

每一字号内,号房的间数多少不一,隔以砌墙。

每间号房,约高六尺,深四尺,宽三尺。

东西两面砖墙离地一尺多至二尺多之间,砌成上下两层砖缝,上有木板数块,可以移动。

白天,将木板分开,一上一下,上层是桌,下层是凳;晚上,将上层木板移至下层,并在一起,又成了卧榻。

在考试期间,考生经搜身后,携带笔墨、卧具、蜡烛、餐食半夜进入号房,吃饭、睡觉、写文章都离不开这几块木板。

“三场辛苦磨成鬼,两字功名误煞人”,当年考生在号房的生活,是十分艰难的。

明英宗天顺七年(公元1463年)的会试,天气还很冷,巡逻士兵生火取暖,引起火灾。

号房是简易的砖木结构,一排排号房,顿时变成一片火海。

号房的门都锁着,考生们蜷曲在里面,无法逃出来,竟有90余人葬身火海,受伤者不计其数。

号房卫生条件极差,吃的是冷食,大小便也只能在号房里,考生们很容易生病,瘟疫时有发生。

考生答题,须避皇帝之讳及庙号,也不许吐露自家身世和门第。

答卷须用墨笔(即“墨卷”),誊录者用朱笔(即“朱卷”)。

仍沿用宋制,采用糊名、弥封、誊录之法。

  至于殿试,清初在天安门外,后改在太和殿的东西石阶下,遇风雨则就移到殿东西两廊下。

乾隆后改在保和殿。

由于殿深光线暗淡,矮几仅一尺之高,考生盘膝书写一天,腰腿酸痛,眼花头晕,十分受罪。

且黎明时分,考生们就要来保和殿恭候,直到皇上升殿,众官员及考生们参拜行礼后,礼部官员才散发考卷,考生们还须下跪接受,再归到自己座位上开始答题,已是耗费几个钟头了,还要书写工整,写出2000字的策问文章,日落前交卷,其紧张辛苦之状是可想而知的。

  殿试试卷,用白宣纸裱糊而成。

起初裱四层,清乾、嘉以后增加到七层。

每份试卷,可以分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卷面,占一页。

上面盖有满汉合璧的礼部官印,写应殿试举人的姓名。

第二部分:履历,占两开,四页。

实际上只用第一页,空三页。

写本人年龄、籍贯、乡试中式及会试中式年份,开具三代姓名,注明已仕未仕。

交卷后,弥封官要把这两部分对折成筒状,以纸糊封,加盖“弥封官关防”之印。

直至确定名次后才拆封,将姓名书于金榜。

第三部分:试策正文,也是全卷主体部分,起初为九开,清嘉庆以后减为八开,两页为一开,每页六行。

有红线直格,无横格。

每行最多限写24个字,一般只写22个字,上面要留两个空格为抬头之用。

第四部分:卷背,占一页,印有印卷官姓名。

卷背的背面,印有读卷大臣的姓氏,大臣读卷后要在本姓氏下画出标志,最后根据各官意见,确定该卷等次。

殿试卷的大小尺寸,据《清代科举考试述录》介绍,清初每页长一尺五寸三分,宽四寸三分强;乾隆四十八年(公元1783年)改小为长一尺四寸,宽三寸七分弱。

殿试时,另外给草稿本一册,尺寸略小,纵行与正卷相同,但有横格,每行24个字。

有时,殿试策试题,便印于草本前面。

科举考试是谁发明的

正式开始的是,不过也为科举制奠定的基础啦。

最早起源于。

隋朝统一全国后,为了适应封建经济和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为了扩大封建统治阶级参与政权的要求,加强中央集权,于是把选拔官吏的权力收归中央,废除,开始采用分科考试的方式选拔官员,他令诸州岁贡三人参加考试,合格者可以做官。

据史载,开皇三年(583年)正月,曾下诏举“贤良”。

开皇十八年(598年)七月,又令京官五品以上,总管,刺史,以“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二科举人。

大业三年(607年)四月,诏令文武官员有职事者,可以“孝悌有闻”“德行敦厚”“结义可称”“操履清洁”“强毅正直”“执宪不饶”“学业优敏”“文才秀美”“才堪将略”“膂力骄壮”等10科举人。

大业五年(609年)正月,又诏令诸郡以“学业该通,才艺优洽”“膂力骄壮,超绝等伦”“在官勤慎,堪理政事”“立性正直,不避强御”等4科举人。

这些虽都是临时取人之法,尚未形成制度,但分科举人的特征,以具科举制的雏形。

大业年间,还曾设置明经,进士二科,并以“试策”取士,这标志着科举制正式诞生了。

[1]

关公与财神的关系

中代职官制度  中国职官制度是中国古代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国家的,开始于夏代,而职官的设置是随着国家的产生才出现的,所以讲职官,也只能从夏代开始。

中国古代的职官,历代建置不同,其间因袭变革、增加减少,情况十分复杂,内容非常丰富。

中国古代职官制度经过几千年的发展,逐步形成了一整套沿革清晰、体系完整的职官制度。

  职官定义  所谓职官,是指在国家机构中担任一定职务的官吏,这里面有职官的名称、职权范围和品级地位等方面的内容。

科举是以考试为主要方式的一种选官制度,与职官有着密切的联系。

通过考试来选拔官吏,是我国古代国家制度中的一项重大发明。

  有些官称并无实际职务,只是授予年老有病的旧臣或有一定勋劳的人,只作为领取俸禄和享受某种礼遇的依据,而不负实际责任,这样的官叫做散官。

  官职升降词汇  古代官职任免升降:   (1)迁:调职位、调动,一般指升官;左迁则为降职调动。

  (2)谪:降职并远调。

  (3)拜:授给官职。

  (4)授:授予官职。

  (5)擢(zhuo):选拔,提拔。

  (6)除:免去旧职而任新职。

  (7)罢:罢免、停职。

  (8)免:免除官职。

  (9)黜:废黜,贬退,也用于剥夺王位或太子的继承权。

  编辑本段发展时期  我国古代职官的发展,大致可分为三个时期:     夏、商两代  第一个时期,前后大约一千年。

(商)国君称“后”称“王 中国古代职官制度  ”,手下主要官员称“史”、“巫”。

商后期王族长老称“父师”、“少师”,对王负有辅佐之责,如箕子、比干。

管理家务的臣仆称“臣”、“宰”、“尹”等。

(殷纣王在位,昏庸无道,倒行逆施,他的哥哥微子辞职隐去;他的叔叔箕子多次力谏,被罚作奴隶;纣王的另一叔叔比干,则因进谏被剖心致死。

孔子说,“殷有三仁焉”。

)  西周到春秋  第二个时期,大约六、七百年。

国君称“天子”、“天王”。

王位继承人称“太子”、“东宫”。

王妻称“后”。

(《诗·小雅·北山》曰:溥(pǔ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诸侯的封地叫国,大夫的封地叫邑,王室是中央政府,而国和邑是地方政府。

中央政府中除王以外,三公(太师、太傅、太保)职务最高,王年幼或缺位时他们可以代王行事。

以卿士为首的政务部门管理军事、行政、司法、外事等职,以太史为首的教育文化部门管理神事、教育、秘书、历法等职,金文并称之为“卿士寮”、“太史寮”。

卿士之下有司徒、司马、司空三大夫,司徒掌管土地和役徒,司马掌管军赋和车马,司空掌管筑城修路等重大工程。

太史之下有内史、御史、太卜、宗伯、乐师等职,内史掌管策命卿大夫之事,御史掌管档案,太卜掌管占卜,宗伯掌管祭祀礼仪,乐师掌管音乐与教育。

临时设置的辅导君主礼仪的称“相”,总管王家事务的称“宰”或“太宰”、“冢宰”,负责王宫警卫并教习武艺的称“师氏”或“师”,王宫的卫士称“虎贲(bēn)”,王的近臣称“小臣”。

地方政府设置大约与中央政府相同,不过,执政的卿由周天子任命,并世代相袭,只能称“卿”或“政卿”、“正卿”,不能称“卿士”。

  战国至清末  第三个时期,时间长达两千三百多年。

此时期的特点是:①君主的地位极大地提高了,权力高度集中;②在国家机构中,巫史和宗室贵族不占重要地位,而君主的臣仆和侍从上升的主要地位;③统治的地区越来越辽阔,机构也越来越庞大,职务上的分工也越来越细,变化复杂。

  编辑本段职官类别  国君  夏、商、周称“后”、“王”、“天子”、“天王”。

中国古代职官制度  战国开始称“皇”、“帝”。

(帝本是至上神的称号,皇原本是形容帝的。

)   秦开始称“皇帝”,直至辛亥革命才结束。

  匈奴称“单(chán)于”、单于妻称“阏氏(yān zhī)”,乌孙称“昆莫”,高车称“候娄訇(fú)勒”,鲜卑、柔然、突厥、回纥(hé)、契丹、蒙古等称“可汗(kè hán)”,简称“汗”;土蕃(bō)称“赞普”。

  宰相  宰相是国君之下辅助国君处理政务的最高官职。

  夏商是巫史,西周春秋是公卿,战国以后是宰相。

  宰相是从国君的家臣发展起来的,宰本是君主的总管家的称呼,相是辅助的意思,用家臣的头目管理国事,这就是宰相的实质。

宰相的称呼最早见于《韩非子·显学篇》:“故明主之吏,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

”   宰相的官职起源要更早,楚国设置“令尹”,齐国、秦国设置“相”,宋国设置“大尹”,吴国设置“太宰”即是。

辅助齐桓公建立霸业的管仲,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杰出的宰相。

秦统一后,宰相之职称作“丞相”。

  汉武帝后,宰相的职权转到尚书台(尚书台本是皇帝私府中掌管收发文书的小机关),其长官叫尚书令(宦官担任称中书令)。

  东汉末年,权臣董卓、曹操等恢复丞相或相国之职,但是他们自任此职,实权在皇帝之上。

  魏晋以后,尚书台从内廷独立出来,成为中央执行政务的总机关。

尚书台的长官、副长官都是宰相之职。

尚书台由内廷文书机关变为外廷的行政机构以后,为收发文书、起草和传达诏令的需要,另设中书省为文书处理机关,其长官为中书监和中书令,中书监和中书令也是宰相之职。

中书省因掌管机要,接近皇帝,其地位比尚书省更为重要,古时有“凤凰池”和“凤池”之称。

中国古代职官制度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宰相之职,分属于尚书省、中书省、门下省,所以三省的长官并称宰相。

  隋唐两代,宰相名称有所改变。

中书令隋代称内史令、内书令,唐代称右相、凤阁令、紫微令等。

尚书令因李世民为秦王时曾任此职,后来不置,所以唐代尚书省的长官只有左右仆射(pú yè)。

  北宋另设中书内省于禁中,为宰相的办事机构,称“政事堂”、“中书门下”、“中书”等。

后另设“参知政事”,实为副丞相。

宋代枢密院为最高军事机关,其长官枢密使、副使与辅相称执政官,与宰相一起合称“宰执”。

  明代废除中书省及宰相等职,设立华盖殿、谨身殿、武英殿、文华殿、文渊阁、东阁等大学士,为皇帝顾问。

后来这些入阁大学士成为实际上的宰相,号称“辅臣”,首席大学士称“元辅”、“首辅”,职权最重,主持内阁大政。

  清初仿明制。

实际任宰相职务的,是康熙时的“南书房行走”,雍正以后的“军机大臣”。

  在各种官职中,宰相的变化最为频繁,无定职、无定称、无定员,这是由君主专制的根本性质决定的。

君主既离不开宰相,又最担心宰相权力过重,大权旁落,这是宰相官职不断变化的主要原因。

  中央各部门长官  政府机构的划分,大约是从西周开始的。

  西周分管部门共有六个:司徒、司马、司空、司寇、大行人、宗伯。

这六个官职代表了六个部门。

担任这些官职的人一般都是大夫。

  秦汉时期有“九卿”之说,“九卿”是对中央各部门 中国古代职官制度  长官的一种尊敬的称号。

君主家事与国事不分,政治事务与宫廷事务混杂在一起,是秦汉九卿的重要特点。

  ①太常(奉常):掌宗庙礼仪,其属下有太史令掌天象历法,太医令掌医疗,博士掌经学传授;   ②郎中令:掌宫殿门户的守卫,其属下有大夫掌议论,有谒者掌引见传达;   ③卫尉:掌宫门警卫;   ④太仆:掌皇帝车马,兼管全国的马政;   ⑤廷尉:为全国最高司法官;   ⑥典客:掌接待少数民族事;   ⑦宗正:掌皇族事务;   ⑧治粟内史:掌租税钱谷盐铁和国家的财政收支;   ⑨少府:掌皇家钱财、皇室用品供应及各项宫廷服务事宜。

  九卿之外,有执金吾掌京师治安,将作大匠掌宫室、宗庙、陵寝及其他土木营建,大长秋掌宣达皇后旨意与管理宫中事务。

九卿加上此三卿即为十二卿。

  魏晋以后,尚书机构得到迅速发展。

尚书台的总人数由秦时的七人猛增到六十多人,成为中央执行政务的总机关。

以后尚书各曹逐渐变为部,到隋代时确定为六部,首创三省六部。

唐代更名为吏、户、礼、兵、刑、工,此后一直沿用到清代。

六部是隋唐以后主要的政务部门。

  ①吏部:掌管全国文职官吏的任免、考课、勋封等事;   ②户部:掌管全国户口、土地、赋税、钱粮、财政收支等事;   ③礼部:掌管礼仪、祭祀、科举、学校等事;   ④兵部:掌管武官选用及军事行政;   ⑤刑部:掌管全国司法行政;   ⑥工部:掌管各项工程、工匠、屯田、水利、交通等事。

  六部取代的秦汉九卿的大部分职权,九卿名称虽还存在,但 中国古代职官制度  内容有很大变化,有的甚至完全不同了,如:   ①太常称太常寺卿;   ②光禄勋称光禄寺卿;   ③卫尉称卫尉寺卿;   ④太仆称太仆寺卿;   ⑤廷尉称大理寺卿;   ⑥宗正称宗正寺卿;   ⑦大鸿胪称鸿胪寺卿;   ⑧大司农称司农寺卿;   ⑨太府称太府寺卿。

  九寺到清代只剩下五个:即大理寺、太常寺、光禄寺、太仆寺、鸿胪寺。

  北魏、北齐设置的昭玄寺,以大统、统为长官,是我国第一个掌管佛教的专门机构。

  隋代开始设五监。

唐代的五监是:国子监、少府监、将作监、军器监、都水监。

  ①国子监是主管学校教育的机构;   ②少府监是掌皇家钱财、皇室用品供应及各项宫廷服务事宜的机构;   ③将作监是掌宫室、宗庙、陵寝及其他土木营建的机构;   ④军器监是掌管军器制造、保管、发放的机构;   ⑤都水监是掌河渠、津梁、堤堰等事的机构。

  五监到清代只剩下国子监,而另四监都先后归并工部。

在明清时新设钦天监,掌天文历法。

除此外,隋唐至清代还先后设立太医院,宗人府等。

清代的中央行政部门可以归结为六部、五寺、二监、二院、一府,共十六个机构。

  监官与谏官  监官是代表君主监察各级官吏的官吏(耳目)。

谏官是对君主的过 中国古代职官制度  失直言规劝并使其改正的官吏。

监官和谏官,古代并称台谏,也通称言官。

  监官最早设于战国,当时由君主的秘书——御史兼任。

  秦与西汉设立御史府,首长是御史大夫,御史中丞为辅佐。

在内廷保管档案并督促百官的,称侍御史;出外监察郡县的称监御史。

遇有特别紧急情况的,皇帝临时派遣有诛杀之权的御史,称为绣衣御史,或称绣衣直指。

西汉末年,御史大夫改为大司空,御史府改为御史台,御史中丞为长官,转属少府,成为专门的监察机关,别称宪台。

从此之后,御史为监察官的专称。

  魏晋以后,御史台从少府独立出来,成为全国性的监察机构。

  隋代御史台由御史大夫一人,治书侍御史二人,侍御史八人,殿内侍御史、监察御史各十二人,录事二人等组成。

  唐代御史台分为三院:即台院、殿院、察院。

  明代改御史台为都察院。

各省设提刑按察使司,以按察使为长官,掌司法与监察,有监司之称。

  清代都察院以左都御史、左副都御史为长官。

  谏官的设置比监官早。

春秋初年齐桓公设大谏,为谏官设置之始。

晋国的中大夫、赵国的左右司过、楚国的左徒,都属于谏官性质。

  秦汉时有谏官之设,但是没有专门的谏官机构。

汉代置光禄大夫、太中大夫、谏大夫、中散大夫、议郎等官职,都属光禄勋,掌议论,侍从皇帝,顾问应付。

东汉侍中、中常侍成为正式官称,属少府。

  隋朝改侍中为纳言,武则天时增置左右拾遗与左右补阙。

  宋改补阙为司谏,改拾遗为正言,并置谏院,作左右谏议大夫为长官,司谏、正言为其所属。

  辽以后,谏官名存实亡,或名实俱亡。

  君主的秘书与文学侍从  秘书是指在君主左右从事文字图书等工作的官员。

君主的秘书是从史官的职务分化、发展出来的。

战国时期君主的秘书有御史、主书、掌书、御书、尚书等不同的称呼;为备君主随时咨询的文学之士称为学士、博士、博闻师等。

  秦汉时的御史大夫为秘书之长,属兰台。

兰台是宫内收藏图书和档案的地方。

  西汉的麒麟阁、东汉的东观(guàn)都是禁中藏书之所,皇帝命别的官员入掌其事。

东汉置秘书监,太史令仅掌天文历法,无修史之职。

史书的修撰,由皇帝临时指定文学之士在东观进行,称为著作东观。

汉宣帝召集名儒讲经于石渠阁,汉章帝召集名儒讲经于白虎观,此时为侍讲之始,有讲郎之称。

记载皇帝的言行,(修起居注)多由宫内女史担任,也有皇后亲自撰写。

  隋代时以中书省之中书舍人掌制诰(撰拟诏旨)之职。

中书舍人的职称,有多次的改变,隋至唐初称内史舍人、内书舍人,武则天时称凤阁舍人,简称舍人。

  翰林院之设,始于唐代,本为各种文艺技术内廷供奉之处,文学之士只是其中的一部分。

唐玄宗初置翰林待诏,又改为翰林供奉,后改为学士,置学士院,入院的称翰林学士。

  唐代的秘书省曾改称兰台、麟台。

北齐始设史馆,唐太宗以史馆为宰相兼领职所,称为监修国史。

唐又在门下省设起居郎,掌修起居注之事。

唐初置弘文馆,掌四部书及其他图籍。

开元年间,又设集贤殿书院,以宰相一人为学士,掌刊辑经籍、撰集文章,缮写御本等。

弘文馆、集贤殿书院的学士也受命参与机密,草拟诏旨。

中唐以后,皇帝对学士的礼遇,常超过宰相。

  宋代对学士尤为重视,学士院改称翰林学士院,或称翰苑、禁林,因地在宫禁,待遇优异,号称玉署、玉堂。

北宋沿唐制。

  明代将制诰、著作、修史、图籍等职都合并于翰林院,别称词林,从此翰林才成为文学之士的专称,翰林院也正式成为外朝官署。

  清初置文馆,处文学侍从之臣,称为文馆大学士。

后改文馆为内三院,即内国史院、内秘书院、内弘文院。

内国史院掌记注皇帝起居、诏令,收藏御制文字;内秘书院掌撰拟对外文书及敕谕、祭文等;内弘文院掌注释古今政事得失,为皇帝进讲,为皇子侍讲。

  学官  学官又称教官,是指主管学务的官员和官学教师。

  传说夏代就有学校。

最早的学校叫庠(xiáng)、序、校,以教武艺为主。

  西周的学校有大学、小学之分。

天子的大学叫辟(bì)雍,诸侯的大学叫頖(泮pān)宫,以师氏掌教武艺,以乐正掌教诗书礼乐,以司成为掌学之官。

  秦及汉初有博士官。

汉武帝采纳公孙弘的建议,设五经博士,从此后博士专掌经学传授,成为一种教职。

西汉有博士仆射为其首领,东汉改称博士祭酒。

博士讲学的地方称太学,博士弟子称太学生,博士就是当时的大学教师之称。

郡县也普遍设立学校,郡国曰学,县邑曰校,乡曰庠,聚曰序。

  北齐始立中央专门的教育机构,称为国子寺,主官为祭酒。

  隋炀帝改国子寺为国子监。

所属有国子学、太学、四门学、书学、算学等,各置博士。

为历代沿用。

  藏书与讲学相结合的书院,出现在五代,兴盛于宋代,创办者或为私人,或为官府,受业者称创办者为山长。

  明国子监与国子学合一,清代国子监沿袭明制。

光绪年间改设学部,各省设提督学政,简称学政,也称督学使者,别称学台。

学政为一省教育事业的最高长官。

  宫廷事务官  宫廷事务馆是指为君主及其家室服务的职官。

这类职官起源于君主的家臣,夏商已有臣、尹、宰等家臣之称。

  明代无总管宫廷事务的机构,宫廷事务由宦官和女官分掌。

宦官有十二监、四司、八局等共二十四衙门,各有提督太监、掌印太监等官。

  清代设内务府为总管宫廷事务的机关。

内务府管辖的机构有七司三院。

除七司三院外,还有江宁、苏州、杭州三织造处、织染局、御茶膳房、御药房、养心殿造办等处。

  地方长官  西周实行分封制,地方长官为诸侯与大夫两级,诸侯的封地叫国,大夫的封地叫邑。

战国时期,郡的长官称守(或太守),县的长官称令。

秦统一后,万户以上的县称令,万户以下的县称长。

  汉代列侯所食县叫国,皇太后、皇后、公主所食叫邑。

侯国的行政长官称相。

汉武帝初置十三州,为监察区,每州设刺史(有时称牧)。

  北齐县分九等,长官都称令。

郡长官仍称太守。

州长官称刺史。

  隋初去郡留州县二级,炀帝时改州为郡,增设司隶台,长官为司隶大夫,正四品,其职掌为巡察京畿内外。

掌诸巡察。

  唐初置十道,玄宗时增至十五道,为监察区,每道设观察使(按察使、采访使)。

唐代的军区置都督府,都督加使持节称节度使。

节度使初设于边镇,后遍设于内地。

节度使一身兼军事、行政、督察三种职务,成为权力很大的地方军政长官。

  宋代的地方行政,又有新的变化。

朝廷派朝官知(主持)某县事,简称知县;州的行政长官称权知某州军州事,简称知州。

  辽代州的长官为节度使,或观察使、或团练使、或防御史、或刺史等。

县的长官为令。

  明代省的下一级政区为府,府的地位相当于汉代的郡、唐代的州。

府的长官称知府,京府则称府尹。

州有两种:一种是直隶州,与府同级;一种是散州,与县同级。

州的长官称知州,县的长官称知县。

  清代的地方行政大体沿袭明制而略有不同。

在省一级,正式以总督或巡抚为最高长官。

总督、巡抚并称封疆大吏,或称疆臣、疆吏、岳伯。

乾隆时,管辖府、州的高级行政长官通称道员,别称道台、观察。

清代在新开发地区又创设厅的建置,其长官为同知或通判。

  佐官、属官与胥吏  协助长官处理各种具体事务的官员为佐吏、属吏或胥吏。

  秦汉从中央到地方的官署大都设置丞,为最重要的佐官。

  魏晋南北朝时,尚书省、门下省、秘书省等部门的佐官或属官多称郎、侍郎、郎中、员外郎等。

秘书省有秘书郎、著作郎、校书郎等。

  宋代在州、府衙门里设置通判,即共同处置政务之意。

宋宫廷中有一种供奔走使令的吏役,称为快行,也叫快行家。

在内外衙署,又有叫做孔目、押司的吏职。

(如宋江)   明清地方官府衙门的吏役有所谓“三班六房”。

三班指快、壮、皂,为杂役,快专管缉捕;六房指吏、户、礼、兵、刑、工六房办理具体事务的书吏。

从督、抚到州、县,还要聘请若干有学识的人才,帮助自己处理各种事务,称为幕僚,也称为幕客、幕友、幕宾、师爷等。

  试官、加官与赠官  汉代职官制度有规定:职官初任都要试用一年,称守。

以职位低的人暂代较高的职务称行。

一个人同时担任两种职务叫兼。

以较高职务的人兼管较低职务的事叫领或平。

在本官之外加特定官号和增加新的职务的叫加官。

  魏晋南北朝时期,奉命征讨的军政长官,加“假黄钺”、“使持节”、“持节”、“假节”等称号的,权任更重。

驸马都尉原是侍从官的一种,魏晋以后,皇帝的女婿照例加此称号,简称驸马。

  唐代加官、加职、加衔等制度运用得更加普遍。

唐代无固定的加官称号,凡在正式官职之前加“检校”二字的,一般都是加官。

唐见习、试用之职称里行使(或称里行)。

以官阶低的人任较高职务的称“守某官”,以官阶高的人任较低职务的称“行某官”。

  宋代的职是指殿、阁大学士、学士、直学士、待制等荣衔,通称为侍从官。

官员以加学士等衔号为荣。

如包拯曾任天章阁待制、龙图阁直学士。

龙图阁的学士等衔当时各有俗称:学士称老龙,直学士称大龙,待制称小龙,直龙图阁为假龙。

宋代的官场风气与魏晋南北朝时期正相反:重文抑武。

  编辑本段武官详细划分  先秦时期  西周军政不分,统治者既管行政,也管军事,作战时军队分 中国古代职官制度  左中右三军。

春秋时分上中下三军,三军将领称将上军、将中军(又称元帅)、将下军,此是武职设置之始。

  秦汉  秦汉以后,武官的设置可分为三个方面:   ①警卫皇宫和京师的将领;   ②掌管军事行政的武职;   ③领兵作战的将帅。

  太尉(汉武帝时称大司马)掌全国军事行政。

高级武官有大将军、骠骑将军、车骑将军、卫将军等。

  魏晋南北朝  魏晋以后,权位最高的大臣出征时往往加以“假黄钺”的称号,有代表皇帝亲征之意;地方军政长官加以“使持节”的称号,给以诛杀中级以下官吏的权力。

武职的幕僚称参军或参军事。

  隋唐  隋   兵权集中在朝廷,军队基本由皇帝亲自统御,尚书省兵部负责处理军事行政事务。

实行府兵制,以十二卫分统禁卫军与分布在各地的军府。

府兵分别隶属于各地军府。

十二卫各卫府设大将军,直接由皇帝指挥。

战时由皇帝派行军元帅为最高指挥官。

  十二卫各卫府设大将军、将军、郎将等职。

  各地军府称“骠骑府”,长官为“骠骑将军、车骑将军”。

大业中,改骠骑府为“鹰扬府”,以“鹰扬郎将、鹰扬副郎(旋改为鹰击郎将)”为正副长官。

  唐   中央军:唐朝实行府兵制。

在中央设十六卫,其中的十二卫为府兵的领导机构:左右卫、左右骁卫、左右武卫、左右威卫、左右领军卫和左右金吾卫;又在全国范围设置“折冲府”;“十二卫”遥领天下657个折冲府,居中御外,卫戍京师,是府兵和禁军的合一。

十六卫史称“南衙府兵”,各有大将军、将军、中郎将等。

“折冲府”正副长官名称多变,曾名“军头、府副”、“骠骑将军、车骑将军”、“统军、别将”,贞观十年正式改为“折冲都尉、果毅都尉”。

  中唐以后,府兵制土崩瓦解,“南衙府兵”已无战斗力,仅 中国古代职官制度  作为仪饰之用,唐朝廷依恃的是“北衙禁军”。

  北衙禁军区别于府兵,是“募兵”。

其名目是逐渐增加的,先是“北衙六军”:左右羽林军、左右龙武军、左右神武军。

后又发展出:左右神威军、左右英武军、左右射生军和著名的左右神策军。

北衙禁军各置大将军、将军。

  边关军:都督带使持节的,称节度使。

  五代   由于五代诸中央政权都由藩镇演变而来,他们的禁卫军由旧日藩镇的衙兵演变而成,成为侍卫亲军,设侍卫亲军都指挥使指挥,下分侍卫马军与侍卫步军。

六军诸卫(唐朝十六卫和北衙禁军)的名号仍然保留,直到后晋才予以废除。

所有中央军队统一于侍卫亲军系统。

后周时,中央军又分为殿前司军和侍卫司军两支。

至北宋初即发展为“禁军三衙”。

  宋元  宋   宋代正规军都称为禁兵,仁宗时达八十多万人。

禁兵由三衙统领,三衙长官分别称为殿帅、马帅、步帅,合称三帅。

教练武艺的军官称都教头、教头,单称教头的地位很低。

(如林冲)禁兵的调动权在枢密院,由皇帝直接控制。

枢密院是军事行政机关,长官为枢密使。

在地方路、府、州,设兵马总管或兵马都监(简称都监),或提辖兵甲(简称提辖)。

(如张都监、鲁提辖)   元   元朝成吉思汗时的卫队叫“怯薛”,首长称怯薛长。

忽必烈时,成立左、右、中、前、后五卫亲军,作为拱卫京师的常备军,每卫设都指挥使统领。

  明清  明   明代军队实行卫所制。

卫是基本的军事编制,下设千户所和百户所。

其长官,卫称指挥使,所称千户、百户,旗下还有总旗、小旗。

皇帝的亲军从十二卫增至二十六卫,锦衣卫就是其中之一。

  清   清代的军队分为八旗与绿营两个系统。

八旗包括满洲八旗、蒙古八旗和汉军八旗;绿营兵也称绿旗兵,是清入关后招募汉人组成的。

管辖绿营兵的称九门提督。

驻防各地将军的职衔都冠以所驻地名,如盛京将军、伊犁将军等。

清代为镇压农民起义而在地方临时招募的兵卒称为“勇”,其军队称为“勇营”。

曾国藩和李鸿章建立的湘军和淮军就是清政府镇压起义军的主要武装。

  编辑本段12、职官的等级  爵、勋、品、阶表示职官的等级。

  (1)爵  爵一般称爵位,是表示社会地位和物质待遇的一种尊号,多根据血缘亲疏或功劳大小来授给,长期不变,大多数情况下可以世袭。

  西周的爵位有诸侯、大夫、士三级。

  战国时期各国的爵位有君、侯、卿、大夫等。

执圭是楚国特殊的爵称。

战国时的爵称大都与官职分开,有的只有爵称而无官职。

  汉代宗室封爵有王、侯二等,功臣封爵有二十等。

  魏晋以后,历代宗室和功臣的封爵大多以王、公、侯、伯、子、男为号。

王有亲王、嗣王、郡王之分。

亲王只分给皇子和皇帝的兄弟,嗣王指亲王嫡子继承者,郡王次亲王一等。

  汉时,皇帝之女称公主,皇帝的姐妹称长公主。

唐代诸王之女称郡主。

清代皇后生女称固伦公主,妃嫔生女称和硕公主,皇族女儿称格格,亲王之女称和硕格格,即郡主。

公主的丈夫,魏晋以后皆加驸马称号,清代则称额驸。

  (2)勋  勋通称勋官,是为奖赏有功人员而定的称号。

其制始于北周,本以奖励作战有功的战士,后渐及朝官。

到唐时定制,共有十二转,转多为贵,受勋者即称勋官。

  明代有文勋十级,武勋十二级。

  清代勋官合并于爵位。

  (3)品  品是指官的等级。

  西周时官有九命之别,九命最高,一命最低。

  汉代以禄秩的多少来表示官的等级,如万石、二千石、千石、八百石等级别。

每一种官职都有固定的俸禄级别,所以有时以俸禄级别指官职,如郡守俸禄为二千石,二千石遂为郡守的通称。

  魏晋开始,官分九品,以一品为高。

  隋代自九品至一品官,称为流内,不入九品的称为流外。

流外也有品级,用以安排胥吏,明清则总称为不入流。

  (4)阶  阶即阶官,又称散官,宋朝称寄禄官,是表示官员实际等级的阶位和称号。

  有些官称并无实际职务,只是授予年老有病的旧臣或有一定勋劳的人,只作为领取俸禄和享受某种礼遇的依据,而不负实际责任,这样的官叫做散官。

康熙的历史

计宗道(1461—1519年)? 字惟中,壮族。

马平县五都都亳(今柳江县福塘乡寨上)人。

明成化十六年(1480年)举人第一,是马平县历史上第一位解元。

弘治十二年(1499年)进士,任常熟知县,衡州知府等职。

英果有为,阔达持大体,为民请命,力争减免赋税。

在常熟知县任上时,与诗文名流酬唱于虞山尚湖,筑雅集亭,建览翠楼。

正德元年(1506年),主持重刻天文图、地理图碑。

今存的《天文图碑》被称为“在我国古代天文历史上占有不可忽视的地位”。

他还收藏“铜铸字”(铜活字),并亲自设计自动吸水机械桌,又校订宋人著作《诸史偶论》。

  王拯(1815—1876年)? 初名锡振,字少鹤,一字定甫,清马平县人。

道光二十一年(1841年)进士。

授户部主事,充军机章京。

太平天国起义爆发后,王拯随大学士赛尚阿到广西督师,条奏《团练十则》。

咸丰年间,升任大理寺少卿。

同治三年(1864年)迁太常寺卿,署左副都御史,擢通政使。

曾多次上疏议政,以直言见忌被降职,告老还乡,主讲于桂林榕湖经舍、秀峰讲舍。

王拯为桐城派古文广西五家之一。

著有《龙壁山诗集》、《茂陵秋雨词》、《归方评点史记合笔》等。

  刘古香(1869—1913年)? 名起今,清马平县人。

广西辛亥革命领导人之一,革命烈士。

清举人,肄业于广州广雅书院和广东将弁学堂。

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初加入中国同盟会。

受该会香港分会派遣,回广西发动革命。

参与创办柳郡中学堂、柳郡师范学堂、马邑两等小学堂,发展革命分子,建立柳州同盟会组织。

宣统元年(1909年)举行柳城太平起义,事泄失败,刘出走香港。

1911年参加“三·二九”广州起义,失败后再走香港,在同盟会南方支部工作,辛亥革命广东独立,任军政府秘书长,后应柳州革命党人要求,回柳州任军政分府府长。

1912年,撤销军政分府之后改任第五军统领。

1913年“二次革命”,柳州革命党人酝酿起兵讨袁,王狮灵向省方告密,内部兵变,陆荣廷军临城下,刘古香被沈鸿英诱擒,10月14日遇害。

  覃连芳(1894—1958年) 字武德,壮族,马平县四都金陵村(今柳江县百朋镇琴屯村金陵屯)人。

1910年,考入桂林陆军小学,参加武昌起义,后入保定军官学校第六期骑科学习。

毕业后曾任南宁讲武堂见习教官、广西省防军连长、营长、纵队司令。

1926年参加北伐。

1927年留学法国,1931年任第十五军二十四师师长。

1935年任广西全边对汛督办,1937年任三十一军中将副军长,1938年任八十四军军长,先后率部参加“徐州会战”、“武汉会战”等战役,作战勇猛,重创日军。

1940年因指挥作战失误,被撤职。

1941任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战区军风纪第五巡察团主任委员,后因打击蒋介石嫡系将领被群起攻击,蒋介石以“滥用权力罪”将其撤职,并通报全国,永不录用。

1949年5月,覃连芳经广州去香港。

1958年,覃连芳老死在香港。

  刘震寰(1890—1972年),原名瑞廷,字显臣,民国柳江县一都基隆村(今柳江县进德镇基隆村)人。

在广州读书时由刘古香绍入同盟会。

宣统二年(1910年)被派回柳州工作。

柳州独立后任民军第一支队司令。

1913年3月刘古香任广西第五军统领时,任帮统。

9月13日宣布柳州独立,任护国讨袁司令,兵败后逃往香港。

1917年被陈炳焜收用,率巡防营驻平乐,升为团长。

1921年粤、桂两军在梧州交战时反戈,粤军得以直入广西驱逐陆荣延。

事后任广西陆军第一师师长兼广西绥靖督办。

1923年受孙中山密约,任西路讨贼军桂军总司令,与滇军总司令杨希闵挥军东下,驱逐陈炯明出广州,孙中山因此得以返回广州重建大元帅府。

1925年受云南军阀唐继尧策动,5月与杨希闵在广州兴兵叛变,失败后移居香港。

  陈汉英(1930—1950年)革命烈士,女,原籍融县游华区双善村人,后迁柳城县沙塘街(今属柳州市柳北区)居住。

1947年由沙塘小学考入柳城县中学。

1年半后因家庭困难休学。

1949年入昌潍中学读书。

1949年12月陈汉英在柳江县干部训练班学习结束后,分配到柳江县第二区工作。

1950年7月27日在剿匪斗争中被土匪杀害,牺牲时年仅20岁。

  熊秀明(1898—1927年) 革命烈士,原名朝栋,又名占忠,中共党员。

柳江县成团镇六偶屯人。

1917年考入柳州省立第四中学。

1922年,他到马平县百朋小学任教。

1925年12月,第一次国共合作时,进入国民党梧州宣传员养成班学习。

后被派回柳州四中任教。

在校寒暑假期间,回到家乡,与村民好友讲述孙中山先生的平均地权主张,启发民众的革命觉悟。

“四 ·一二”反革命事变发生后,国民党进行清党,搜捕共产党员和进步人士。

这时,熊秀明遵照党的指示,回到家乡(六偶村)隐蔽。

在民众中积极宣传革命主张。

1927年8月受党的派遣,到宜山县进行革命活动,建立农民讲习所,培养革命骨干,组织妇女上街宣传、唤醒民众起来斗争。

同年10月,不幸被国民党柳州清党委员会逮捕,在狱中,坚贞不屈,英勇就义,年仅26岁。

谁是威海市的名人

王玉阳(1142~1217) 一,号玉阳,据考乡居在山市冯家镇一带。

金大定八年1168年),遇全真派创始人王重阳,请为弟子,从师至烟霞洞,“授以正法三十有六”。

后玉阳独去文登铁槎山(今荣成市)云光洞结庵修炼,常赤脚往来于山石荆棘,人称“铁脚仙人”。

金大定二十七年(1187年),奉诏进京为世宗皇帝讲道,凡所应对,无不时中。

世宗“延问修真之道,就御果园建道院,给三品俸,敕充生辰醮高功主,赐冠简紫衣”,玉阳皆上表辞之。

未几,恳求还山,世宗“不讳其志”,仍赐钱20万为回山盘费。

家乡道徒、百姓闻其归乡,“千百相率,前十余舍遮道欢迎,不令他适”。

玉阳遂在圣水岩结茅为庵,行道修炼,收弟子300余,创立全真教嵛山派。

承安二年(1197年),章宗皇帝召玉阳进京,问养身之道,玉阳“以无为清静少私寡欲为对”。

复问教法规仪治国之道,玉阳“以雅对,妙沃帝心”。

帝特赐号“体玄大师”,并再旨留京主持修真观,玉阳再辞,求还山。

帝许之,乃赐道经一藏, “绫罗绢各两千匹,月给斋厨钱二百镪”, 并牒敕圣水庵为“玉虚观”。

还山后,约集“善众门人”,“献木”、“献谷”、“施财”,“剪荆芟草,夷峻堙谷”,修建玉虚观,时为北方三大道观之一。

玉阳居玉虚观20余年,三次受帝王诏见。

卒时,“乃沐浴冠带,焚香朝礼而逝”。

生前著作有《云光集》、《清真集》行世,其中《云光集》辑诗、词、歌、赋600余篇,被收入《道藏》。

王 悦(1456~1510) 字恭轩,(籍贯

威海城里人

)明成化十一年(1475年)赴京游太学,不久返居乡里,致力于读书写作。

他热爱乡土,悉心调查民俗,收集佚文传说,首纂《威海卫志》一编,惜失于战乱。

王悦以威海地域的山海奇貌胜景,仿《京都赋》创作《威海赋》,对威海倍加赞美。

弘治元年(1488年)明廷有修卫志之命,巡察海道副使赵鹤龄来威海,取阅卫志和诗文旧著,赞赏《威海赋》铺陈巧妙,气势磅礴,足以了解一卫之风物,堪称杰作,令载入志书。

《威海赋》遂流传于世。

弘治年间,由岁贡生任京畿县丞。

因为人疏放,不肯讨好上司,任县丞九年,辞归乡里。

明正德二年(1507年)春夏间,历游江南、中州等地名胜,将沿途所见所感,赋词作记,整理编辑成《南游录》三集。

他在后记中写道:“我与江湖似有缘,漫游何幸一周旋。

道途来往七千里,诗句吟哦二百篇。

总把名山与胜水,都收断简共残编。

奚囊倾出聊收录,为付儿童作话传。

”《南游录》编成不久病故。

毕 高(1520~1563) 字士登,号月亭,威海神道口村人。

善骑射,爱读兵书,少年时即有抵抗外侮之志,手书“舍生取义,杀身成仁”贴于壁上,以自励。

明嘉靖二十二年(1543年),袭威海卫指挥同知,后升任登州营后营把总、即墨营守备、泗洲营游击等职。

嘉靖三十九年(1560年3月),升任淮扬营参将,负责扬州、仪征、泰兴、高邮、宝应、兴化一带防倭事宜。

到任后,见卫所军队纪律松弛,缺乏训练,无战斗力,便从徐州、邳县、淮阴、扬州招募剽悍兵勇2000人,从扬州卫存留班军中精选千人,组成一支抗倭军,严加操练,在淮、扬一带抗倭战斗中,屡败倭寇,功绩卓著。

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7月),调任福建兴化营参将,分守中路,兼统水寨兵船,为抗倭名将戚继光的得力助手。

是年12月,戚继光回浙江作战,倭寇乘机进犯福建, 围攻兴化城。

他率众固守。

倭寇攻城不下,围困月余。

翌年1月,倭寇假扮明兵诈开城门, 他与副使翁时器突出重围。

4月,在与倭寇作战中阵亡,赐祭葬威海钦村狮子园。

刘振民(1900.5~1938.4) 代号水子,文登界石大界石村人。

出生于农民家庭。

1932年4月,任文登二区农民协会宣传干事。

同年7月,经曹云章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

他利用卖文具和农民协会干事的身份,走村串校,广泛结交进步教师和学生,并积极在农民中发展组织。

1933年春,任中共文登二区区委书记。

翌年2月,任胶东特委委员。

以行医为掩护,在文登、荣成石岛一带开展党的工作,协助建立石岛党支部和新亚药房联络站。

1935年春,任中共胶东特委委员兼宣传部长。

年底,参与组织和领导“一一·四”农民武装暴动,与张连珠负责指挥东路的行动,并任第三大队政委。

暴动失败,特委书记张连珠和其他领导人曹云章、程伦等人牺牲,刘振民和于得水、王亮等人带领突围出来的暴动队员,进驻昆嵛山区,建立了昆嵛山红军游击队,同国民党地方武装展开游击战。

1936年4月,刘振民主持在昆嵛山“老蜂窝”举办训练班。

同年5月,被派去延安学习,并出席中共中央召开的白区党代表会议。

1937年10月返回胶东,在山东人民抗日救国军第三军司令部工作。

1938年2月,带领中共海阳县委组织部李桂岩等3人,去即墨县国民党地方武装韩炳宸部做统战工作,被韩部扣留,受尽酷刑,宁死不屈,于同年4月被杀害。

丛禾生(1871~1940) 名涟珠,又名宝清,字禾生。

文登文城北宫村人。

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以廪生资格考入济南优级师范第一班。

翌年官费留学日本,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夏毕业回国。

为挽救孱弱的祖国,他力主学习西方的科学文化,征得烟台渔业公司总办王季樵和东海关道何秋辇赞助支持,奔波胶东十余县,发动知识分子83人,如徐镜心、谢鸿涛、马秋仪等,自费去日本留学。

后来这些人大都成为山东辛亥革命骨干。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5月),丛禾生 与同盟会员于春暄等在烟台创办东牟公学。

该校后来成为同盟会北方支部所在地。

同年8月,再次东渡,入日本丛禾生(1871~1940) 名涟珠,又名宝清,字禾生。

文登文城北宫村人。

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以廪生资格考入济南优级师范第一班。

翌年官费留学日本,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夏毕业回国。

为挽救孱弱的祖国,他力主学习西方的科学文化,征得烟台渔业公司总办王季樵和东海关道何秋辇赞助支持,奔波胶东十余县,发动知识分子83人,如徐镜心、谢鸿涛、马秋仪等,自费去日本留学。

后来这些人大都成为山东辛亥革命骨干。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5月),丛禾生 与同盟会员于春暄等在烟台创办东牟公学。

该校后来成为同盟会北方支部所在地。

同年8月,再次东渡,入日本早稻田大学,攻读政治经济学。

11月,由胡瑛介绍加入同盟会,与孙中山、黄兴等人均有交往。

1907年1月, 被山东提学司电召回国,任省学务处视学员。

武昌起义爆发,他与济南同盟会员积极响应,成立山东独立联合会,被选为会员。

后因山东巡抚孙宝琦迫害革命党人,便回到文登。

1912年1月与丛琯珠等发动起义,光复文登。

复辟势力血洗文登时,他正在章子山岳父家探亲,幸免遇难。

1914年,丛禾生创办省立女二师,任校长。

后又创办曹州中学(后命名省立第六中学),任校长。

主持六中教学十余年间,适逢政局动荡,经费困难。

他倾尽全力,以校为家,惨淡经营,延聘中西学士名流如梁漱溟、王近信、张雪门、亓养斋等到校任教,把该校建设成为30年代山东中等学校的楷模。

他爱护学生,有如子弟,亲授修身课,示以修身立己之道。

有患病者,顾抚周至。

令学生组织“自治团”,自我管理卫生、自修、风纪等。

又组织“互助会”,辅助困难者,薄俸收入,多捐于此。

1926年,调任山东大学附设高中部主任。

1928年应聘为山东大学讲师,并兼重华学院学监和国文教员。

1940年病逝于文登县口子后村。

丛禾生一生淡泊,不慕仕途,专心教育,被誉为山东近代教育家。

山东省立第六中学为表彰他同其他三位教师的功绩,立“四先生碑”以作纪念(此碑在今菏泽一中院内)。

王海将军和谷建芬也是威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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