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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律的3分钟演讲稿

时间:2013-12-16 19:07

关于法律的演讲稿(不超过三分钟)道德与法律

道德与法律的关系这题,一直是讨论的热点话题之一,说法,现在结合马克思主义有关道德、法律的观点,谈谈自己的一些看法。

  一、道德与法律的涵义  我们通常讲的道德是指人们行为应遵循的原则和标准。

道德的定义可以概括为:道德是一定社会、一定阶级向人们提出的处理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社会之间各种关系的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

这一概念说明,道德是以善恶为标准,调节人们之间和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

道德总是扬善抑恶的。

道德一词由来已久。

早在两千多年以前,我国古代的著作中就出现了“道德”这个词语——“道”表示事物运动变化的规则:“德”表示对“道”认识之后,按照它的规则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处理得当。

从中国儒家的创始人,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孔子开始,千百年来。

人们就一直重视道德问题。

  法律就是国家按照统治阶级的利益和意志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法律属于上层建筑范畴,决定于经济基础,并为经济基础服务。

法的目的在于维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是统治阶级实现其统治的一项重要工具。

所以,法是阶级社会特有的社会现象,它随着阶级、阶级斗争的产生、发展而产生和发展,并将随着阶级、阶级斗争的消灭而自行消亡。

  从侧重道德的角度,我们可以将法律定义为:在主观方面,法是国家意志和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在客观方面,法的内容由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

前者体现了法的国家意志性和统治阶级意志,后者体现了法的物质制约性。

法就是这两个方面的矛盾统一体。

  二、道德与法律的区别  法律与道德是两种不同行为规范,它们的产生原因、调整对象、调整范围、表现形式、调整机制、评价标准等方面各有不同。

  第一,法律与道德产生的条件与消亡各不相同。

根据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与法的学说,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

因此,法律的产生以国家的形成为前提条件,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的行为规范。

  第二,法律与道德调整的对象与范围有所不同。

在现代国家,法律调整的对象仅限于人们的外在行为,单纯的思想或动机不是法律所调整的对象。

在古代社会曾经存在过“腹诽”、“莫须有”等以思想定罪的荒谬案件,这种情形与现代国家的法治原则是格格不入的。

而道德所调整的不仅仅是人们的外在行为,它还规范人们的心理动机。

即使在调整人们外在行为的问题上,道德所调整的范围也比法律要广泛。

  第三,法律与道德的表现形式与调整机制各不相同。

许多道德规范表现为一种抽象的原则与信念,违反道德规范的后果是行为人要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以及行为人自身的自责、内疚、忏悔。

而法律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的行为规范。

在现代国家,法律规范则必须规定明确、具体的行为模式与行为后果。

违反法律规范的后果,是由相应的国家机关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第四,法律与道德的评价标准各不相同。

道德评价具有“扬善惩恶”的特点,其评价对象包括了“善行”与“恶行”,而法律评价所针对的主要是违法犯罪行为。

在通常情况下,违反法律的行为必定违反道德,而违反道德行为未必都违反法律,道德评价的标准比法律的评价标准更高。

  三、运用法律传播道德  道德对社会的发展至关重要,它是考察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指标。

那么,如何来提高道德素质呢

我认为我们应该深刻领会法与道德的矛盾关系,采取“自相矛盾”方法,用一方制约另一方,以达到双方平衡发展的最终目的。

  在尊老爱幼、恋爱关系、诚实信用、见义勇为等不适宜运用法来调整的社会关系中,我们虽然不能为这些社会关系规定具体的法律规则,但是我们可以为它们规定具体的行为后果。

譬如,规定见义勇为的行为,应当给予适当奖励,以鼓励这种行为,间接肯定该种道德现象的正确性。

  就是要运用法来规定否定性法律后果,对违反道德的行为予以制裁,避免具体规定行为规范的复杂性。

对一个事物反面的否定,就是对其对立面的肯定。

否定性后果让人们知道,那些行为是非道德的,从而,深刻领会真正的道德。

并且,它也符合事物发展的全过程,即“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

“否定之否定”往往比“肯定”更深刻。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有利于避免对道德的侵害;有利于维持即存的社会道德观;有利于维护社会主义道德权威性;也有于法律的顺利实施,一切依法行事。

法律在我心中演讲稿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

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法律在我心中》。

首先,我想问大家一个问题:在你们心中什么是法律

老师说,法律是明媚的阳光。

阳光照耀之处,耕地、河流、森林、草原、湿地、野生动物等等都有相应的法律保护着,法律的保护使天更蓝、草更绿、水更清,大自然更加和谐。

妈妈说,法律是一件安全的外套。

人从一生下来开始,法律就对幼儿、小孩受教育、婚姻、生命财产不受侵害、社会医疗保障、老年抚养等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法律的保护让我们快乐地成长,安全地拥有,幸福地生活。

爸爸说,法律是行动的指针。

像我们开口不能骂人,伸手不能打人一样,我们的言行都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同时也受到法律的保护。

大人们每做一项工作,每签订一个合约,都要涉及到很多法律条款,法律使我的保护们的社会运行有序,和谐相处,健康发展。

哦,原来法律并不遥远,它就像空气、水、或面包一样,时时刻刻在我们身边,须臾不曾离开。

当有人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座椅,打碎路灯时;当有人骗取他人财物,甚至偷窃时;当有人走路不靠右侧通行,随意破坏交通规则时;当有人破坏草坪、花卉,随意污染环境时;当有人私自拆毁他人信件,污蔑他人时;当有人携带易燃易爆品乘车坐船时„„这些不都是我们身边的违法行为吗

这其中有你吗

有你的家人吗

法律对于我们青少年而言,还只是一只模糊的蝴蝶,有时候违犯法律了还毫不知情。

那些犯罪的人为什么犯了罪,罪在哪里都不知道,这是缺乏法律意识的一种表现。

我们青少年首先要懂法、知法、守法,还要爱护法,多看一些法律方面的书籍,为自己的人生道路撑上一把健康的雨伞。

爷爷曾说: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

的确,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如果我们不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好习惯,那么依法治国将永远是一句空话

古人说的好:“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我们千万不要因小错而酿成终生大错,成为社会的罪人啊

只要我们心中有法,你就会明白:什么事情可做,什么事情不可做,什么样的行为是受法律保护的,什么样的行为是法律所禁止的。

亲爱的同学们,我想大家已经清楚了,法律是一柄双刃剑,他既惩治坏人,也约束自己,他既赋予你权利,也让你肩负责任,它无时不在,无处不在,它就在我们身边,它就在我们心中。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怎么样学习法律 三分钟演讲稿

谈谈社会公一说起爱护公物,也许有人会认是老生常谈,因似“爱护公物光荣坏公物可耻”、“爱护公物,人人有责”这样的口号恐怕连幼儿园小朋友也能说上几条。

但现实生活中的我们又做得怎么样呢?细心观察就会发现,校园里破坏公物的现象比比皆是:有同学为求近路而不惜践踏草坪;踢球时不小心打碎了教室的门窗;户外运动中弄坏了校园里的公共桌椅、栏杆和垃圾桶;课桌椅上经常会看见各式各样的涂鸦……你有没有想过,不论是有意还是无意,这些行为都对公物造成了损坏,也给其他同学的学习和生活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还会增加学校对公物的维修费用,这可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每每看到这些不文明行为,你也许会皱着眉头嘟囔一句:缺德!是的,这些人所缺少的正是“公德心”,不讲社会公德,不遵规守纪。

他们从来也不曾意识到原来自己也是这些公物的“主人”,不知道公物是大家公用的物品,每一个人都有爱护公物的义务。

“人无德不立,国无德不兴”。

公民道德的好坏,体现着一个民族的精神状态,影响着一个民族事业的兴衰。

一个人的言行,往往表现出个人素质的高低,进而影响整个集体的总体素质状况。

一个公民是否爱护公共设施,从小处讲可以反映出一个人道德素质的高低,一个学校校风的好坏;从大处讲也反映了一个国家文明程度及民族素质的高低。

我国颁布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提出了“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德。

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我们都应该按这个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

古人云:“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其实爱护公物做起来也很简单,只要拥有一颗公德之心,处处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就能保证公共设施的完好无损与正常使用。

如果你失去了今天,你不算失败,因为明天时光会再来。

如果你失去了金钱,你不算失败,因为人生的价值不在钱袋。

如果你失去了社会公德,你是彻彻底底的失败,因为你已经失去了做人的真谛。

文明礼仪涵盖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

它的主要作用,既是追求个人道德的完善,又是公众利益的维护,公共秩序的体现。

说到文明礼仪,我想到了一个关于伟大的领袖列宁的故事。

有一次,列宁同志下楼,在楼梯狭窄的过道上,正碰见一个女工端着一盆水已走了一半。

那女工见是列宁,先是一惊,然后赶忙退回去给他让路。

列宁却阻止她说:“不必这样,你端着东西已走了半截,而我现在空手,请你先过去吧!”他把“请”字说得很响亮,很亲切。

然后自己紧靠着墙,让女工上楼了,他才下楼。

还有一个故事,是在澳大利亚总理霍克就任期间,有一次在一家商场内,霍克与一位老人就养老金问题发生争执。

霍克一时冲动,骂那位老人:“愚蠢的老家伙。

”老人因此把他告到法院。

霍克举行记者招待会,就自己不文明的语言,公开向这位老者道歉。

他说:“那天我非常烦恼,但这不能成为我使用那种措辞的理由。

如果我确实伤害了他的话,我愿意就此向这位先生道歉,请他宽容我的不逊。

”听了两位名人的故事,你是否为他们而感慨呢?千万不要以为文明礼仪只是伟人、名人才具备,我们将无需为自己或多或少的不文明言行而愧疚。

因为那样你就大错特错了。

我们不但要有讲文明的大人物,我们更需要一群有礼仪的民众。

个人文明礼仪是根、是本。

人要有良好的文明环境,就必须先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做起。

正像鲁迅先生说:“中国欲存争于天下,其首在立人,人立而后凡事举。

”“立人”的意思便是要完善人的思想和文明修养,首先我们要致力于读书求学,完善自身的认知水平;认知到达一定水平,就有了明辨是非的能力;分辨是非善恶、端正自身的心态,不违背自己的良知,努力使自己的一言一行都符合道德的标准,自己的修养得到完善。

这就是古人所说的: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

还是那就话:“文明礼仪我先行”自身的素质提高了,我们整个校园的素质、整个城市的素质、整个中国的素质才会在真正意义上进步与提高。

有关法律的演讲稿谁有

泰戈尔说:“只历过流血的手指弹出世间的绝”要想理性成熟必须得经过一段时间练与自我提升,才配得上成熟。

经过了努力与拼搏,你方能成功得独立自主,自立自强,向别人展示你成熟的一面。

  成熟需要自立自强。

古人有句话“男儿当自强”,这不仅是对男子说的,更是对所有人说的,所有的人都需要自立自强。

这是自身能力的体现,也是对自身肯定的证明。

汉时少将霍去病曾被人指出:“乳臭未干的孩子也敢上战场

”他没有回答,而是单枪匹马地歼灭了众多敌人。

并发出“匈奴未灭,何以家为

”的豪言壮语。

他用功绩,用行动自立自强,让别人哑口无言。

成为了一代年轻有为的将领并成功地让自己过度到成熟的领域。

他用自强与成熟保卫了汉室王朝。

所以成熟需要自立自强,这样的人才能证明自身的实力,才能赢得别人的尊敬。

  自立自强是成熟的保障。

有人往往过分依赖他人而难以成熟。

如果做任何事都靠别人帮助的话,就难以在社会上立足,会被别人看不起,久而久之就会发现自己连生存的基础也丧失了。

自立自强是一个人成熟的关键,自立自强的人才称得上成熟。

我们都知道伟大的周恩来总理一直被人们当作是成熟、自信、冷静的模范。

当他在回答校长:“为中华之 崛起而读书”时就已经体现了他独立自主,自立自强的意识。

当别人还在为一些琐事所困扰时,他总是冷静思考,积极寻求解决方法,为中华的振兴做出了重大贡献。

是他将中华的自立自强推向了高潮,人们永远铭记他,这也使得自立自强这一传统美德得到更好的彰显。

我们要勇敢一点,学会自立自强,用成熟的理性创造生活。

  成熟因自立自强而更深刻。

不抛弃、不放弃,勇敢地面对生活,勇敢地迎接挑战是作为21世纪的青少年所必备的品质。

所有这些品质的核心都可归结为自立自强。

我们常对自己说:“我们是有作为、自立自强的青少年,我们应经长大,我们已经成熟。

”在众多学校中因此而获得成功的学生比比皆是。

他们用行动证明自身的成熟,以自立自强的个性放飞青春。

  成熟的标志是自立自强,让我们一起努力,自立自强,做一个成熟的人,用心去感受社会,用能力去展示自我风采。

法律在我心中演讲稿

《演讲稿》大家好

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在我心中》。

“法律,是由立法机关制定、颁布的强制各种行为的规则的总称。

”这是《新华词典》上对法律的解释,但它对于年少的我来说,那是太抽象、太模糊了。

是儿时的集体游戏让我懂得了规则的制订和遵守,是《青少年保护法》让我接触了真正的法律条文,是学校的普法教育让我学到了许多法律常识。

渐渐的,我知道了学法、守法的重要性,更知道遵纪守法要从点滴做起。

“勿以恶小而为之”,这是三国时刘备告勉自己儿子刘禅的一句话,这位古代政治家的至理名言虽然历经1700多年,但它的哲理光芒永存。

是啊,“小恶不制,必然发展”,看看社会中那些犯罪分子哪个不是从“小恶”开始一步一步走向犯罪道路的呢

就如一只小白蚁在船板上咬一个小洞是很不起眼的,但如果任其发展起来,船就会沉没。

我们少年儿童预防犯罪要从预防不良行为的发生做起。

人们常说,家庭是我们的第一课堂,父母是我们的第一任老师。

记得班里曾做过一次试验。

老师问:如果有人欺负你,你怎么办

竟然有半数以上的同学回答:打他,跟他拼了。

老师接着问:为什么

那些同学便说:“爸爸妈妈告诉我,人在社会上要厉害一些,不能受窝囊气。

”我庆幸,我没有生活在那样的家庭里,我庆幸,爸爸妈妈从没用这样不正确的思想教育我。

但是,那些同龄人的话仍让我震惊。

大人们是怎样言传身教的啊

难怪因早恋而怀孕的少年犯刘美娜对着她的父亲大声指责道:“你成天在家看那些三级片,你有什么资格管我

”家庭教育的影响,难道还不足以引以为戒吗

再看看社会上的种种现象吧。

有的执法者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有的企业家为谋取暴利将法抛于脑后,违法生产经营,大肆造假售假,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有的人为不劳而获,怨恨报复,把法置之度外,杀人放火、抢劫、横行霸市等等,虽然,这些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但是这些行为却对社会、对孩子们遗害无穷。

试想,假若人人都自以为是,轻视法律,那么那些由于缺少知识而心灵受污染的孩子们又怎能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呢

爷爷曾说: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

的确,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是一个极其复杂而特殊的团体,如果我们不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习惯,那么依法治国就将永远是一句空话

我们多么希望家庭、社会、和学校为我们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目前,有迹象表明,越来越多的青少年开始犯罪。

去年,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已占全部刑事案件的10%。

这是一个多么令人痛心的数椐

有许多案子让人触目惊心。

杀人犯赵某仅12周岁,因向一女童索要一包方便面遭拒绝,竟将她拖至水中溺死。

一初中生杨某,只因与一同学几句不和,竟一气之下将该同学用刀捅死。

事后,他竟还无知的说“是他先说我的,难道我错了吗

”同学们,由此可见,自私与无知是多么可怕,对法的无知又更是多么可怕啊

无数事实说明,少年儿童自身的道德品质和法律观念起着决定作用。

法无处不在,但不要将它变成生活的负担,而要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

只有现在认真学法,才能在未来做一个懂法的人;因为只有懂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只有我们自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进而借助法律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国家的利益,维护法律至高无尚的尊严

因为,我们知道,未来的社会必然是法制的社会,而法制的社会只有尊重法律的人民才能创出来,正如大哲学家苏格拉底所说的“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得多”。

所以,将“法”根植于我们的内心,成为一个理性的守法公民,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十年、二十年、五十年、甚至百年之后,仍可以挺起胸膛,自豪地说:“看,我们做到了

我们做到了‘法在我心中’

我们无愧于自己,无愧于国家,无愧于这个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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