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学生法制教育讲座讲稿
中学生法制教育讲座讲稿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感谢大家给我这样一次机会,让我讲一讲法律知识。
“一年树谷,十年树林,百年树人,树人”至为生要。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规则不成社会”。
法律就是调整各种行为的规则
今天我们就中学生犯罪方面的原因,中学生表面出现的不良行为以及如何加强中学生的自我防范意识等问题进行探讨,希望和大家共勉
一、首先我讲讲中学生犯罪方面存在的原因及中学生表现出的不良行为有哪些
我们知道任何现象的再现,发生都有内外两方面的原因,即我们在哲学中所讲的主观与客观两方面的原因。
同样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的产生也是由主客观两方面的原因所导致的。
客观方面的原因主要有这么三点,一是家庭教育不当(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父母亲是子女的第一位老师……);二是学校管理不当(受应试教育的影响);三是社会不良现象的影响,(主要是“三厅两室一吧”的影响,即“录像厅、歌厅、卡拉OK厅、台球室、游戏室、网吧”)在这里就不做具体的剖析了
今天主要和大家交流主观上原因即青少年自身的原因,大家都知道,我们的行为是受心理支配的,如果心理不健康或心理扭曲,那么,就会造成行为的失控,下面我从五个方面挖掘这些问题学生主观方面的原因:(一)、厌恶学习这些带有不良行为的中学生几乎都是对学习没有兴趣,上课不认真听讲,交头接耳,注意力不集中,不交作业,对所学内容反映迟钝,情绪消极,学习成绩差,大部分是班级学习后进
600字左右的法律演讲稿
各位老师、同学: 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主题是《打击侵害校园犯罪,加强自我防卫能力》。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接班人。
教育和培养好青少年,是我们中华民族永葆生机和活力的根本大计,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基础工程,是全党全社会共同的社会责任。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培养教育,为青少年成长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使一代又一代青少年健康成长。
但是,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近几年来,侵害校园的案件以及学生犯罪时有发生,严重破坏了学校正常的学习、教学秩序。
我们一方面对侵害校园的犯罪要进行严厉的打击,另一方面,也要加强校园治安环境的整治工作,提高自我防卫能力。
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 从主体因素上看,一是自我控制能力脆弱;二是头脑简单,解决问题的方法偏激粗暴:三是贪图享受。
从客观因素上看,一是家庭教育的误区;二是学校教育的失当;三是社会文化氛围消极方面的误导;四足缺乏社会救济措施;五是法制教育相对滞后:六是受社会经济负面效应的影响。
对学生来说,让犯罪远离校园,应从自身做起,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从而铲除校园犯罪滋生的土壤。
许多案例表明,校园犯罪事件的发生有一定的条件,一定的气候,越是思想政治工作薄弱,学生纪律差的学校,发生的事件越多。
学校犯罪事件又是一种见不得人的、偷偷摸摸的勾当,因此它只能在黑暗中进行。
如果我们让阳光普照校园,那么参与犯罪者就不敢出现。
阳光是什么,阳光就是学校的正气,就是全校同学的正气,这就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道理。
我们在打击侵害校园犯罪的同时,还应加强自我防卫能力: 1、提高法律意识,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
你们要多学点法律知识,弄明白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只有明白了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才有可能自己不做违法犯罪的事,同时也有可能制止他人违法犯罪。
2、增强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
为什么侵害校园犯罪屡禁不绝,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同学们没有团结起来,缺少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
面对犯罪分子的暴力威胁,竟然会束手无策,让他们得逞,原因是他们被犯罪分子的暴力所屈服。
3、掌握防卫方法。
一是要看好自家门,宿舍门要随时关好,钱财要妥善保管;二是外出要请假,夜行要结伴,让同学老师知道你去哪里,或者遇到问题有个照应,防止犯罪分子袭击;二是同学们应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青少年在哪些方面应受到保护。
在受人欺侮,遇到危险或可能发生危险时,要主动、及时地与老师、家长、公安人员取得联系,积极争取学校、社会和家庭的保护和帮助。
发生事情后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要大胆揭发坏人坏事,不要姑息养奸。
总之,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是民主法制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国民素质的提高,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民主与法制的推进,这都寄希望于广大的青少年。
为推进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的深入开展,全社会都应当行动起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共同托起明天的太阳。
有关法律的演讲稿谁有
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好!我今天讲话的主题是“做遵纪守法的小学生”。
最近我们身边常出现一些较严重的违纪现象,如有的同学私自离校、动手打人、骂人……种种现象,令人担忧同时也催人深思。
什么叫遵纪守法呢?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恪守法律规范就叫遵纪守法。
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
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
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
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了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
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
因此,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
此外,纪律限制自由,又保护自由。
如当你走进阅览室,里面静悄悄的,只能听到偶尔翻书的沙沙声。
对于想看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宁静多么宝贵!因为人人都遵守阅览室规则,大家可以享受这静心阅读不受干扰的自由。
若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谈笑,这自由就消失了。
我们小学生正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遵法守法。
在学校里,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爱相处,团结合作。
如在做什么事时意见不同、出现矛盾,一定要冷静处事,决不可意气用事,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身或他人。
我奉劝同学们遇事要冷静,要有法纪观念,不能做害人害已的事。
我们学校有着严肃的校纪和优良的校风,我们作为小学生,更应该与同学和睦相处,理智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让我们严格要求自己。
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
法制教育讲座材料
法制教育讲座讲稿 老师们、同学们:你们好
今天,很高兴能参加我们学校的这个法制教育讲座。
举办这个法制教育讲座很有必要,也很及时,目的就是要通过这个讲座,让同学们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忥,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今天,我主要讲四个问题: 一、未成年人为什么必须学习法律知识
二、“违法”“犯罪”的概忥与区别。
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
四、未成年人如何加强自我防范意识。
一、未成年人为什么要学习法律知识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日益突出,未成年人犯罪不仅在案件数量上急剧增加,而且犯罪成员在案犯总数中所占比例也大幅度上升,犯罪年龄相对提前。
仅从我区的实际来看,在我们办理的未成年人案件中,盗窃案、抢劫、打架斗殴等案件居多,大部分行为人均表示,根本不知道其行为是犯罪行为。
因此,未成年人必须加强自身法律知识的学习,通过学习法律知识使自己了解什么是违法和犯罪,哪些行为构成违法与犯罪(也就是要使自己明白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同时,知道拿起法律武器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违法”“犯罪”的概忥与区别 违法和犯罪这两个词,同学们一定不会陌生,但是它们的联系和区别同学们可能不是很了解。
根据我们的办案调查情况分析,目前未成年人犯罪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未成年人对法律的无知。
什么是违法呢
我们通常所讲的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主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四条中所规定的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严重不良行为,即: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多次偷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吸食、注射毒品;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上述列举的行为中,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这一行为希望同学们引起注意,同学们可能会对此不以为然,但这也是违法行为;还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的违法行为在学校也是时常发生的,据我们了解,一些高年级的同学会向低年级的同学强行索要钱财,这是一种违法行为,同学们不要害怕,要敢于检举揭发,同这些违法行为作斗争。
那么对具有上述违法行为的未成年人应当如何处理呢
一方面对违法行为较轻的未成年人,一般由其父母或者其监护人和学校相互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
如果未成年人具有上述违法行为,且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行政拘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之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14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什么是犯罪呢
我国刑法第13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完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犯罪具有三个方面的基本特征: (一)犯罪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即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 (二)犯罪是一种触犯刑律的行为,即犯罪具有刑事违法性 (三)犯罪是一种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
值得注意的是,《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的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的,在我国,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因体力、智力已相当发展,并有一定社会知识,已具有分辩是非善恶的能力,因此,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17条第2款还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动、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这样规定,是充分考虑了他们的智力发展情况,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一般已具有事实上的识别能力,但由于年龄尚小,智力发育尚不够完善,缺乏社会知识,还不具有完全识别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他们负刑事责任的范围应当受他们刑事责任能力的限制,不能要求他们对一切犯罪都负刑事责任。
在这里,我给同学们举个案例:去年,在乌桥村发生一起案件,外来民工学校的五名同学相约到田野里玩,遇到天下雨,于是一起到一家厂里躲雨。
当他们看见这家厂里闲置的电机时,便回家拿来手钳、改刀、扳手等工具,将电机撬烂,把里面的铜线取出拿去卖掉,后来被公安机关查获。
在这起案件中,三名嫌疑人刚满十五岁不满十六岁,另外两名同学更是才只有九岁。
同学们说,他们的行为够没构成犯罪
很显然,他们五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按照刑法应该被刑事拘留,甚至会被判刑。
但是由于他们未满十六周岁,只能由父母监管,但是在他们的人生道路上将会永远的留下一条犯罪记录,如果今后他们想靠大学或是到部队当兵,或者到公司上班,都会受到很大的限制。
同时他们的父母将会代替他们赔偿别人的损失。
同学们:违法犯罪所造成的危害是什么?我们姑且不谈犯罪给社会给被害人带来的伤害,他们的父母,辛苦半辈子,含辛茹苦抚养成人为了什么?是望子成龙啊,这下可好这条龙飞到监狱去了,他们的心在流血啊。
而最主要的是对他们自己的伤害,理想前途没有了,人格尊严没有了,自由生活没有了,当他们失去自由,才知道自由的可贵,失去了生活才知道生活的美好,失去了生命才知道生命的价值。
面对着铁窗电网警卫,他们想到的是迟到的后悔和深深的忏悔。
我知道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你这一逞强就有可能将自己玩进牢房。
所以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什么游戏室、网吧、舞厅等地方,同学们千万不要进去,因为那种地方很容易接触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从我们办案实践中发现很多这样的案例:有些平时表现较好的学生,就是由于在游戏室、网吧、舞厅等地结识了一些不三不四的人后就被带坏,最后走向了犯罪的道路。
前段日子在我们镇上刚宣判了一起案件,两名主要嫌疑人一个被判无期徒刑,一个被判了12年。
其实他们也就是为了生活中的一点小矛盾几句话和对方过不去,就咽不下这口气,一定要去出头。
结果一刀下去就将对放的生命结束了,自己的一生也给葬送了。
被判无期的那名嫌疑人也就20岁左右,比同学门也大不了多少啊。
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 1.以自我为中心的意识强,社会责任意识差。
多数青少年犯原在家庭中是“小皇帝”,长期生活在“大家围着转”的家庭环境里,家长对其处于服从地位,千方百计地满足他们的各种愿望和要求,结果使他们逐渐形成了以自我为中心的意识,为所欲为,十分任性,自私、贪婪和霸道。
他们只注重自己的享受,只想自己吃得好、穿得好、用得好、玩得好,却不顾及他人或社会的利益,更别说什么社会的责任,为社会做什么有益的事,什么扶危济困,见义勇为,爱心,都与已无关。
这种人崇尚金钱,追求自身利益,追求高消费,争强好胜而缺乏进取精神,甚至为了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
2.独立意识强,承受挫折能力差。
青少年在成长过程中大多一帆风顺,受到家庭的过度保护,始终被别人围着、护着、捧着,想独立,想自己做主做些事情,想自己主宰世界,但他们从未尝过“逆境”滋味,不知道世事的艰难。
在日常生活中,他们不能控制自己的不良行为习惯,甚至不能应付一些较小的挫折,心理承受力非常脆弱。
他们在遇到挫折时,往往表现出过分的失望、焦虑、沮丧情绪,甚至意志消沉,自暴自弃,不能客观地分析自己原因和客观情况,使挫折的负面影响在其身上表现得非常明显,在不良刺激的诱惑或社会上不法分子教唆下,萌发违法犯罪的忥头,走上犯罪道路。
3.情感丰富,自我控制能力差。
现在的青少年大多是独生子女,无兄弟姐妹,他们在父母的过度呵护和严格的监控下,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紧张的学习,他们渴望朋友,渴望交流,渴望了解社会,接触社会,但由于他们辨别是非能力不足,自我控制能力差,感情易冲动,敢爱敢恨,敢做敢为,在日常生活中常交上一些“情所意合”、够哥们、讲义气的朋友,在他们的熏陶下,人生观、价值观发生偏差,他们讲究吃喝玩乐,追求享受,他们只关注自己的需要,很少考虑别人的感受和社会的利益。
当自己得不到别人尊重、自己的需要得不到满足时,便相互对立,仇恨,大打出手,甚至报复、伤害、故意杀人犯罪。
4.模仿能力强,辨别是非能力差。
多数未成年独生子女自我意识较强,在社会交往中具有探索未知、学习新鲜事物,模仿他人行为的求知欲,但由于他们年幼,缺乏是非辨别能力,把坏的当成好的,把腐朽当作神奇。
把打架当成勇敢,把酗酒当作豪爽,把一起干坏事当作义气,把挥霍当作潇洒,把吸毒涉黄当作探索。
这些人极易被社会上存心不良的人拉下水,从而走上犯罪道路。
5.好逸恶劳心理突出,吃苦耐劳艰苦创业精神差。
多数青少年从小生长在“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优越家庭环境里,许多父母过分娇惯溺爱和迁就子女,尽可能多地给子女钱,供其挥霍,他们不知父母的艰辛,不知挣钱的不易,不知节俭,不知创业的艰难。
养成了坐享其成,好吃懒做、自私任性、冷酷残忍、乖戾蛮横、脾气暴躁,以及鄙视劳动、厌恶劳动的不良品格。
他们随着年龄的逐渐增大,他们的物质享乐欲望不断膨胀,他们赖以生活的经济来源,不能满足他们贪得无厌的需要时,便会铤而走险,就会用违法犯罪行为去维护好逸恶劳的习惯,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四、未成年人如何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
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0条的规定,未成人年人犯罪的自我防范意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指未成年人通过加强文化修养和法律知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另一方面是指未成年人在受到犯罪侵害后应通过法律途径,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具体来讲,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
实践证明未成年人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后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更大的力气,因此,未成年人就应该在日常生活中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规范,遵重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
(二)树立自尊、自立、自强的意识。
自尊、自律、自强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未成年人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
如果未成年人自甘堕落,外界再怎样帮助,也是无济于事的。
(三)增强辩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未成年人只有学好知识,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能力,才能对违法犯罪行为有一个清醒的认识。
才能分清是非,未成年人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未成年人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时候,及时逃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犯罪行为的随意侵害。
(四)加强未成年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意识。
未成年孩子对犯罪的自我防范,除以上讲的,还必需懂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应该采取哪些措施。
根据实践经验,我们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 第一、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博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
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
如及时向同学、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的报告。
不要怕你报告了他们的不法行为后会遭到报复,你越是胆小害怕,他们就越胆大妄为。
同时,当你开始与同伴在一起玩时发现同伴有犯罪意图时,你应当制止他,如果你制止不了的话,你就要赶快想办法远离他,千万不能为了哥们义气跟着同伴,因为你一旦跟着去,即使你没有动手,你也难脱干系。
因为受害人不管你具体有什么行为,他只说共有多少人实施了犯罪,你们这些去的人即使没动手也都助了威。
所以我们的同学以后如碰到这种情况,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要有自我保护意识,不要惹祸上身。
总之同学们如遇上不法侵害时,不要害怕,一定要沉着、冷静,机智勇敢,要敢于检举揭发,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我们要坚信邪不可能压正的道理,干坏事的心总是虚的,害怕的应该是他们。
同学们,今天你们是在校的学生,明天是祖国建设的栋梁,作为一名学生,有这样美丽的学校,有这样高素质的老师,有这么好的教育质量,你们是幸运儿,你们应珍惜光阴、努力拼搏。
祖国需要你们,明天是你们的! 谢谢大家
普法演讲稿
加强道德修 共创和谐环境 ----日常生活工作中身修养探讨 内容摘要:一的良好品质,与生俱来的,也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通过 后天的不断学习、不断实践,经过长时间艰苦的自我修养才能获得和保持的,其自身素质并不因职位的升迁而随即提高,更不因年龄的增长而自然升华,始终保持其良好品质是一个自我改造永无止境的过程,所以更必须注意加强在实际工作中的锻炼,以不断改造和提高我们的自身素质和修养。
如何加强思想道德修养
一是要传承民族精神,提高文化素养;二是要明确奋斗目标,增强意志毅力;三是要注重道德修养,改进工作作风;四是要营造和谐环境,团结律己自励。
关键词:思想修养 学习 勤政廉洁 意志 作风 品德 岁月如梭,人生几载转瞬即过。
有人心怀天下,成就一番伟业,受到万众敬仰;有人胸无大志,专行龌龊之事,遭受世人唾弃。
有人默默奉献,服务人民,平凡一生,最终赢得百姓颂扬;有人权倾一方,辉煌一时,却私欲膨胀,为所欲为,最终身陷牢狱。
同样是短暂的一生,为什么会有的人伟大光荣而光彩照人,有的人却渺小肮脏而遭人唾弃
归根到底,在于个人的思想道德修养如何。
一、为什么要加强思想道德修养 一位名人向老中医请教健康之道。
老中医说:每日勤洗手,常照镜,如此而已。
名人不解,问:知之为知之,勤洗手,讲卫生,我懂;不知为不知,一个男人,长像一般,照镜何为
老中医微笑回答:您皆不知之。
勤洗手有三益:一者去污除秽,既干净自己,又不脏别人;二者舒筋活血,保持敏感,持物知轻重,待人知冷暖;三者手净思洁,无心病何惧身病
常照镜亦有三益:五脏之症见于五官,'视其外应,以知其内藏,则知所病矣。
'懂得望诊之法,既可望人,更能望己。
常照镜者常怀医人医己之心,此其一;体得衣冠须知衣冠得体,体态肥瘠念及心态平曲。
衣带宽狭,见得出身之是否憔悴,心之有无愧悔,此其二;人不分老幼尊卑,皆爱照镜,因为人皆爱己。
爱己无过,过在所爱太过。
见镜中之我而思人心中之我,由爱己推及爱人。
常照镜,知以人为镜,此其三。
名人闻之感慨之至,说:听君一席话,胜吃十服药,如愈大病
作德不见得心逸日休,但作伪肯定会心劳日拙。
勤洗手,常照镜,的确是智者之言,健康之道。
作为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当谨记此言,置之座右。
古代封建思想家孔子说: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
这里孔子所说的是他自己修养的过程,他认为人的素质高低是可以通过后天的磨砺修炼而养成的,自己并不是天生的圣人。
另一个封建思想家孟子也说过,在历史上担当大任起过作用的人物,都经过一个艰苦的锻炼过程,这就是: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
这就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一个人是否伟大,并不在于他的官位和钱财,而在于可贵的行为和高尚的品德。
而其高尚的品德,并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通过后天的不断学习、不断实践,经过长时间艰苦的自我修养才能获得和保持的,其人格品德并不因职位的升迁而随即提高,更不因年龄的增长而自然升华,始终保持其优良品质是一个自我改造永无止境的过程。
作为共产党员特别是党的基层领导干部,不断增强党性修养,既是改造客观世界、完成党的历史使命的需要,也是改造主观世界、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的需要。
只有切实加强在实际工作中的锻炼和修养,才能不断改造和提高我们的自身素质和能力,才能始终保持其优良品质,做到不辱使命、不负重托。
二、如何加强思想道德修养 经常照照镜子、过过电影,时刻查找自己身上存在的不足并努力加以改正,是加强党性修养的有效手段。
许多优秀党员之所以能做到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险时刻豁得出去,决不是偶然的一时冲动,而是与他们平时注重党性修养分不开的。
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做到: (一)传承民族精神,提高文化素养。
学习、传承,是人类认识自然和社会、不断完善和发展自我的必由之路。
无论一个人、一个团体,还是一个民族、一个社会,只有不断学习,才能代代传承,并不断获得新知,推动时代的前进。
一个人从幼年、少年、青年、中年直至老年,学习将伴随人生的整个历程并影响其一生的发展,这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客观世界对人们提出的客观要求。
人类从诞生之日起,学习就已成为整个人类及其每一个个体的一项基本活动。
不学习,一个人就无法认识和改造自然,无法认识和适应社会,人类就不可能有今天的一切进步。
学习的作用又不仅仅局限于对某些知识和技能的掌握,学习还能使人更好地吸取各民族的文化精髓,使人聪慧文明,使人高尚完美,使人全面发展,使人更好地传承自己的民族精神。
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人们始终把学习、传承当作一个永恒的主题。
当今时代,世界在飞速发展,知识更新的速度大大加快。
人们要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客观世界,就必须把学习从单纯的求知变为生活的方式,努力做到活到老、学到老。
如果说,过去的学习往往带有一定的个人色彩,可以是一个人或某些人的事情,那么在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的当今时代,在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学习早已超出了个人的范围,而关系着一个国家和民族的传承与发展、文明与进步。
那么,我们要怎样加强学习和传承呢
首先要强化学习意识,要自觉做到想学、真学、能学。
每个阶段确定一个学习目标,制订一个学习计划,保证安排出一定的学习时间。
第二要会学。
要善于把握真知、真谛,努力掌握基本知识、基本经验、基本理论及其精神实质。
第三要善于挤时间学。
要自觉克服工作忙,没时间学的想法,在学习问题上同样绝不找借口。
第四要重视知识更新。
强化继续学习的理念,既自觉地增长知识,又不断地更新知识、创新学习,才能做好传承和发展。
我们要通过学习,自觉传承民族精神,从民族英雄、仁人志士、革命先烈的高尚品格和英雄事迹中汲取力量,陶冶情操,激发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要从一件件具体的事情做起,立足现实、立足本职,将民族精神贯穿到日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去,落实到一点一滴的贡献之中、一生一世的奋斗之中;要在其传承的基础上不断创新,不断培育新的时代精神,使民族精神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注入新的内涵,不断与时俱进。
在弘扬民族精神中,我们担负着继往开来的任务,必须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洪流,以创新的魄力、实干的精神与奋斗的勇气,学习、弘扬和培育新时代的民族精神,书写民族精神的新篇章。
(二)明确奋斗目标,增强意志毅力。
人的意志活动总是同他的目的相联系的,目的性质决定人的意志力,一个人只有确立了为之奋斗的目标,才能具有坚忍不拔的意志力。
一是要有明确的奋斗目标。
一个人、一个团体乃至整个社会都必须要有自己的明确的奋斗目标,因为,其明确的奋斗目标直接影响和决定着个人、团体及整个社会的发展方向和前进的步伐。
其奋斗目标越明确、具体、适当,越能有的放矢,始终如一,越有利于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是要探索和遵循客观规律。
人的意志是依赖于客观规律的,一个人只有认识和掌握了某种事物的客观规律,然后才能充分利用它,为实现自己的目标提供有益的帮助。
俗话说:艺高人胆大,智高者志强,只有掌握了丰富的科技知识和熟练的操作技能,才有利于培养自己坚强的意志品质。
三是要有坚定深厚的情感。
情感对人的意志行为有极大的影响力,积极性情感对意志行为有鼓舞和支撑作用;消极性情感对意志行为会发生削弱和阻挠作用。
共产党人就是要培养积极的激情,以及高尚的道德情感,以利于形成坚强的意志和毅力。
四是要在生活实践中加强锻炼。
坚强的意志是要通过实际锻炼而形成和提高的,在学习和工作中经常会碰到许许多多的困难,在生活中经常会遭受各种各样的障碍和挫折,遇到困难不要逃避,要勇于迎接困难,去与困难作斗争,遭到挫折不要消沉,坚决在挫折中振作起来。
这样处处注意学习、探索、培养、锻炼自己,就能使自己成为具有坚强意志品质的人,就能使自己的道德修养不断得到提高,得到升华,成为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利于人民的人。
当前我们戒毒劳教所就是要团结一致,围绕所党委提出的奋斗目标,通过艰苦努力的奋斗把戒毒劳教所的各项工作搞好,实现场所各项工作的协调发展。
(三)注重道德修养,改进工作作风。
加强党性修养的目的是为了改进工作作风,改进工作作风是为了更好地履行党的宗旨,更好地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作风,是人们在学习、工作、生活中的态度和行为。
但作风作为外在表现,总是要受到内在因素的影响和支配,作风背后有理念,作风之中有感情,正是由于有不同的理念和感情,才有不同的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
古人云: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
各级领导干部要立志做小事,应懂得小者,大之源的道理。
小事折射形象,小事关系党风。
人们评价党员干部的形象、作风好坏,主要的是看你平时在生活小事上表现怎样。
只有努力培养良好的作风,才能正确处理做官、做事、做人的关系。
做官是为做事,做事则要先做人,牢记清正为做人之本,廉洁乃为官之道。
首先,不论做多大的官、干多大的事,都应当堂堂正正地做人、踏踏实实地做事、清清白白地做官;处世要有宽阔的胸怀、百姓的情感、才会有理性的思维;要饮水思源,常思权从何来,用于何处,如何用权,才不会忘本;要心里想事、眼里有人、手里有活,才能生活充实。
第二,对工作要长于规划、勤于谋划、精于计划、善于策划,今天的事情今天做好,今后的事情也要早作安排;在事业上要做一个有心人,在生活上要抱一颗平常心,有学问不摆架子,在高处不耍威风,朴朴实实、大大方方、从从容容。
第三,要会做上级,也要会做下级,多角度换位思考,多方面相互体谅,上下融通,左右默契,处事要大气,遇事多通气,通气是协调的基础,谅解是团结的前提,平等是友谊的源头;不论是作领导,还是作下级都既要保持充分的自信,又要善于学习别人的长处,切实做到经常学习、反省,不断总结、创新,在结合中创新,在继承中发展,只有平时刻苦自砺,才能面临大事有静气,当好自己的角色,承担起自己的责任,与时俱进,成就一番事业,实现人生价值。
作为一个共产党员,特别是党的基层领导干部一要干事,二要干净。
干事,是勤政;干净,是廉政。
既清正廉洁,又勤政为民,才是一个好干部,才是一个人民信赖的公仆。
这实际上也是由党的性质和宗旨所决定的,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所要求的,也是每一位党员、每一位领导干部立身之命、从政之本。
古人云千里之堤,以蝼蚁之穴溃;百尺之室,以突隙之烟焚。
巴豆虽小坏肠胃,酒杯不深淹死人。
小事当慎,小节当拘,只有守住小节,方能防微杜渐。
生活中的腐败必然导致政治上的堕落;作风上的不过关必然导致政治上的不可靠。
领导干部只有从小事小节上加强自身修养,从小处培养自己的为官之德,对群众、对组织常怀感激之情,对工作、对生活常思自身之过,永葆共产党人的本色,才能干大事,成大业。
(四)营造和谐环境,团结律己自励。
人们常说,在一起共事是一种缘分。
作为个人,如何把握这种缘分,并非轻而易举。
同事之间要达到和谐,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个人的素养、操守和性格。
有的人心胸狭窄,锱铢必较,吃不得一丁点亏,常为鸡毛蒜皮之事耿耿于怀,与他人心存芥蒂;有的人常犯自由主义,不琢磨事,专捉摸人,凡人凡事都喜欢品头论足,甚至拨弄是非;有的人我行我素,说话办事脾气暴躁,旁若无人,待人处事大大咧咧,不拘小节;有的人虽颇有才气却纪律松驰、傲气十足,对他人有失尊重,甚至不屑一顾;有的人精于世故,远离群体,常以逢人只说三分话,未可全抛一片心的心态与人交往。
凡此种种,千人千面,这既涉及一个人的性格情趣,更涉及一个人的品德修养。
遇事不妨多为他人着想,多想想他人的长处,常想别人的优点,就会看到寸有所长;常思自己的不足,就会发现尺有所短,就能自觉做到严于律已,宽于待人,和谐地与人相处。
同志之间在一起工作共事,都是围绕本单位各个时期的工作目标而共同努力。
其共事的效果优劣与否,往往与共事环境的和谐程度息息相关,因此,同志之间的真诚合作、和谐共事就显得尤为重要。
作为组织,就是要通过富有成效的环境建设,真正使各类人才有用武之地,而无后顾之忧;有苦练内功的动力,而无应付内耗的压力;有专心谋事的成就感,而无分心谋人的疲惫感。
要做到上述三有、三无,营造多琢磨事少捉摸人的环境建设至关重要。
纵观历史,如果所处年代有利于琢磨事的人谋事,则政治清平,国泰民安;如果岁月方便了捉摸人的人谋人,则黑白%C
700字关于法治的演讲稿
尊敬位来宾: 大家好
我是XXX,今天很能在这里与大家探讨普法工作的重大意义。
我演讲的题:“学法用法,从我做起”。
谈到法律,我想大家都不会陌生,或多或少的对它都有一定的了解。
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的运行。
也许有些人对此会不以为然,认为人应该拥有自由,而自由是由自己来决定的。
可是大家有没有想过,在一个有规则、有规矩的社会中生活,你能不顾一切地去追求这样的自由吗
当然不能
做为一个社会人,你不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
因为在这个社会里,并不是只有你一个人,我们所拥有的自由是在法律约束下的自由,如果没有法律,或者不遵守法律,那么我们也不会拥有自由。
法律和我们生活息息相关,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离不开它的束缚。
有了法律,社会才有和平和秩序,否则我们将生活在一个混乱的世界,想象一下就知道那是一件多么可怕和痛苦的事情啊
既然法律是如此的重要,那我们就应该要遵守法律,遵守规则。
我想通过这么一说,大家都了解了守法的重要性了,那接下来就应该要学法了。
我们中国有句古话叫“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就是告诉我们凡事要讲道理,如果我们人人不讲理,那我们的国家将是怎样一副场面,这个国家怎能还称其为一个国家呢
所以我们一定要培养法律意识,提高我们的法律素质,这是非常有必要的。
这就需要我们不但要好好学习它,还要合理的运用,才能更好的遵纪守法,维护自身的利益。
新中国成立以来,一直朝着建设民主法治国家的方向在努力。
国家一直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地在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教育公民自觉守法,并且学会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
而对于执法机关,普法的意义则在于能促使执法者更公平、更公正、更合法的行使自己的工作职能,惩治违法犯罪份子,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多年来,我们的普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就好像电影《秋菊打官司》里的秋菊一样,有很多原来对法律一无所知的人,如今都能运用法律来寻求一个说法。
随着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在全国范围内深入的开展,使得人民群众逐渐接受了法律意识的培养,并自觉自愿地运用法律。
我作为一名社区工作者,并且从事着基层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我没有什么更好的心得,我想普法宣传教育之所以取得这样的成效,总结其中的一条经验,那就是大家都懂得了“学法用法,从我做起。
” 应该会有很多人同意我的这个看法吧
有句古话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点滴小事,积累成山。
别看这“学法用法,从我做起”,说着容易,可要真正做到,还是得有很强的法律意识和觉悟的。
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要从身边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
不要小看一件小事情,它正是你素质修养的体现,或许在不经意间你就做了一个好公民,也或许在不经意间你就违反了规章制度。
举个再简单不过的例子,当你在过马路的时候,你有没有严格按照交通规则呢
“红灯停、绿灯行、黄灯等一等”的规定你有没有铭记在心呢
这虽然是一件小事,但也能充分体现公民的素质和修养。
我想如果人人都能从自己做起,首先自己能学法用法,遵守法律,进而再去要求他人,那就会形成大家都来学法用法,大家都遵纪守法的大好局面,这样我们的社会就会有越来越好的治安环境和社会秩序,违法犯罪活动就会大大减少,人民群众就能过上安居乐业的美好生活,我们的国家就会逐步成为健康、文明、法治的国家,这不正是我们普法的目的所在吗
同志们,为了我们的国家,为了我们的社会,为了我们自己,请记住“学法用法,从我做起”
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