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求有关法律的演讲稿
道德与法律的关系这题,一直是讨论的热点话题之一,说法,现在结合马克思主义有关道德、法律的观点,谈谈自己的一些看法。
一、道德与法律的涵义 我们通常讲的道德是指人们行为应遵循的原则和标准。
道德的定义可以概括为:道德是一定社会、一定阶级向人们提出的处理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社会之间各种关系的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
这一概念说明,道德是以善恶为标准,调节人们之间和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
道德总是扬善抑恶的。
道德一词由来已久。
早在两千多年以前,我国古代的著作中就出现了“道德”这个词语——“道”表示事物运动变化的规则:“德”表示对“道”认识之后,按照它的规则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处理得当。
从中国儒家的创始人,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孔子开始,千百年来。
人们就一直重视道德问题。
法律就是国家按照统治阶级的利益和意志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法律属于上层建筑范畴,决定于经济基础,并为经济基础服务。
法的目的在于维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是统治阶级实现其统治的一项重要工具。
所以,法是阶级社会特有的社会现象,它随着阶级、阶级斗争的产生、发展而产生和发展,并将随着阶级、阶级斗争的消灭而自行消亡。
从侧重道德的角度,我们可以将法律定义为:在主观方面,法是国家意志和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在客观方面,法的内容由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
前者体现了法的国家意志性和统治阶级意志,后者体现了法的物质制约性。
法就是这两个方面的矛盾统一体。
二、道德与法律的区别 法律与道德是两种不同行为规范,它们的产生原因、调整对象、调整范围、表现形式、调整机制、评价标准等方面各有不同。
第一,法律与道德产生的条件与消亡各不相同。
根据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与法的学说,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
因此,法律的产生以国家的形成为前提条件,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的行为规范。
第二,法律与道德调整的对象与范围有所不同。
在现代国家,法律调整的对象仅限于人们的外在行为,单纯的思想或动机不是法律所调整的对象。
在古代社会曾经存在过“腹诽”、“莫须有”等以思想定罪的荒谬案件,这种情形与现代国家的法治原则是格格不入的。
而道德所调整的不仅仅是人们的外在行为,它还规范人们的心理动机。
即使在调整人们外在行为的问题上,道德所调整的范围也比法律要广泛。
第三,法律与道德的表现形式与调整机制各不相同。
许多道德规范表现为一种抽象的原则与信念,违反道德规范的后果是行为人要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以及行为人自身的自责、内疚、忏悔。
而法律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的行为规范。
在现代国家,法律规范则必须规定明确、具体的行为模式与行为后果。
违反法律规范的后果,是由相应的国家机关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第四,法律与道德的评价标准各不相同。
道德评价具有“扬善惩恶”的特点,其评价对象包括了“善行”与“恶行”,而法律评价所针对的主要是违法犯罪行为。
在通常情况下,违反法律的行为必定违反道德,而违反道德行为未必都违反法律,道德评价的标准比法律的评价标准更高。
三、运用法律传播道德 道德对社会的发展至关重要,它是考察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指标。
那么,如何来提高道德素质呢
我认为我们应该深刻领会法与道德的矛盾关系,采取“自相矛盾”方法,用一方制约另一方,以达到双方平衡发展的最终目的。
在尊老爱幼、恋爱关系、诚实信用、见义勇为等不适宜运用法来调整的社会关系中,我们虽然不能为这些社会关系规定具体的法律规则,但是我们可以为它们规定具体的行为后果。
譬如,规定见义勇为的行为,应当给予适当奖励,以鼓励这种行为,间接肯定该种道德现象的正确性。
就是要运用法来规定否定性法律后果,对违反道德的行为予以制裁,避免具体规定行为规范的复杂性。
对一个事物反面的否定,就是对其对立面的肯定。
否定性后果让人们知道,那些行为是非道德的,从而,深刻领会真正的道德。
并且,它也符合事物发展的全过程,即“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
“否定之否定”往往比“肯定”更深刻。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有利于避免对道德的侵害;有利于维持即存的社会道德观;有利于维护社会主义道德权威性;也有于法律的顺利实施,一切依法行事。
法律在我心中演讲稿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
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法律在我心中》。
首先,我想问大家一个问题:在你们心中什么是法律
老师说,法律是明媚的阳光。
阳光照耀之处,耕地、河流、森林、草原、湿地、野生动物等等都有相应的法律保护着,法律的保护使天更蓝、草更绿、水更清,大自然更加和谐。
妈妈说,法律是一件安全的外套。
人从一生下来开始,法律就对幼儿、小孩受教育、婚姻、生命财产不受侵害、社会医疗保障、老年抚养等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法律的保护让我们快乐地成长,安全地拥有,幸福地生活。
爸爸说,法律是行动的指针。
像我们开口不能骂人,伸手不能打人一样,我们的言行都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同时也受到法律的保护。
大人们每做一项工作,每签订一个合约,都要涉及到很多法律条款,法律使我的保护们的社会运行有序,和谐相处,健康发展。
哦,原来法律并不遥远,它就像空气、水、或面包一样,时时刻刻在我们身边,须臾不曾离开。
当有人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座椅,打碎路灯时;当有人骗取他人财物,甚至偷窃时;当有人走路不靠右侧通行,随意破坏交通规则时;当有人破坏草坪、花卉,随意污染环境时;当有人私自拆毁他人信件,污蔑他人时;当有人携带易燃易爆品乘车坐船时„„这些不都是我们身边的违法行为吗
这其中有你吗
有你的家人吗
法律对于我们青少年而言,还只是一只模糊的蝴蝶,有时候违犯法律了还毫不知情。
那些犯罪的人为什么犯了罪,罪在哪里都不知道,这是缺乏法律意识的一种表现。
我们青少年首先要懂法、知法、守法,还要爱护法,多看一些法律方面的书籍,为自己的人生道路撑上一把健康的雨伞。
爷爷曾说: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
的确,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如果我们不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好习惯,那么依法治国将永远是一句空话
古人说的好:“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我们千万不要因小错而酿成终生大错,成为社会的罪人啊
只要我们心中有法,你就会明白:什么事情可做,什么事情不可做,什么样的行为是受法律保护的,什么样的行为是法律所禁止的。
亲爱的同学们,我想大家已经清楚了,法律是一柄双刃剑,他既惩治坏人,也约束自己,他既赋予你权利,也让你肩负责任,它无时不在,无处不在,它就在我们身边,它就在我们心中。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法律在我心中演讲稿
《演讲稿》大家好
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在我心中》。
“法律,是由立法机关制定、颁布的强制各种行为的规则的总称。
”这是《新华词典》上对法律的解释,但它对于年少的我来说,那是太抽象、太模糊了。
是儿时的集体游戏让我懂得了规则的制订和遵守,是《青少年保护法》让我接触了真正的法律条文,是学校的普法教育让我学到了许多法律常识。
渐渐的,我知道了学法、守法的重要性,更知道遵纪守法要从点滴做起。
“勿以恶小而为之”,这是三国时刘备告勉自己儿子刘禅的一句话,这位古代政治家的至理名言虽然历经1700多年,但它的哲理光芒永存。
是啊,“小恶不制,必然发展”,看看社会中那些犯罪分子哪个不是从“小恶”开始一步一步走向犯罪道路的呢
就如一只小白蚁在船板上咬一个小洞是很不起眼的,但如果任其发展起来,船就会沉没。
我们少年儿童预防犯罪要从预防不良行为的发生做起。
人们常说,家庭是我们的第一课堂,父母是我们的第一任老师。
记得班里曾做过一次试验。
老师问:如果有人欺负你,你怎么办
竟然有半数以上的同学回答:打他,跟他拼了。
老师接着问:为什么
那些同学便说:“爸爸妈妈告诉我,人在社会上要厉害一些,不能受窝囊气。
”我庆幸,我没有生活在那样的家庭里,我庆幸,爸爸妈妈从没用这样不正确的思想教育我。
但是,那些同龄人的话仍让我震惊。
大人们是怎样言传身教的啊
难怪因早恋而怀孕的少年犯刘美娜对着她的父亲大声指责道:“你成天在家看那些三级片,你有什么资格管我
”家庭教育的影响,难道还不足以引以为戒吗
再看看社会上的种种现象吧。
有的执法者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有的企业家为谋取暴利将法抛于脑后,违法生产经营,大肆造假售假,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有的人为不劳而获,怨恨报复,把法置之度外,杀人放火、抢劫、横行霸市等等,虽然,这些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但是这些行为却对社会、对孩子们遗害无穷。
试想,假若人人都自以为是,轻视法律,那么那些由于缺少知识而心灵受污染的孩子们又怎能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呢
爷爷曾说: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
的确,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是一个极其复杂而特殊的团体,如果我们不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习惯,那么依法治国就将永远是一句空话
我们多么希望家庭、社会、和学校为我们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目前,有迹象表明,越来越多的青少年开始犯罪。
去年,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已占全部刑事案件的10%。
这是一个多么令人痛心的数椐
有许多案子让人触目惊心。
杀人犯赵某仅12周岁,因向一女童索要一包方便面遭拒绝,竟将她拖至水中溺死。
一初中生杨某,只因与一同学几句不和,竟一气之下将该同学用刀捅死。
事后,他竟还无知的说“是他先说我的,难道我错了吗
”同学们,由此可见,自私与无知是多么可怕,对法的无知又更是多么可怕啊
无数事实说明,少年儿童自身的道德品质和法律观念起着决定作用。
法无处不在,但不要将它变成生活的负担,而要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
只有现在认真学法,才能在未来做一个懂法的人;因为只有懂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只有我们自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进而借助法律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国家的利益,维护法律至高无尚的尊严
因为,我们知道,未来的社会必然是法制的社会,而法制的社会只有尊重法律的人民才能创出来,正如大哲学家苏格拉底所说的“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得多”。
所以,将“法”根植于我们的内心,成为一个理性的守法公民,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十年、二十年、五十年、甚至百年之后,仍可以挺起胸膛,自豪地说:“看,我们做到了
我们做到了‘法在我心中’
我们无愧于自己,无愧于国家,无愧于这个时代
”
关于法律知识的演讲稿 500字
依法治校 构建和谐校园尊敬的各位领导、评委、朋友们:大家好!我演讲的题目是: 。
前不久,我在电视上看到:一所曾经办学质量较高、社会信誉度较好的学校,因为违规收费而被取消了“文明单位”的称号。
摘牌的那天,天空正飘着细雨,望着画面上老师们泪眼朦胧的双眼,望着那位为教育事业奋斗多年,如今却受到处分的老校长,我的心随着天空飘着的纷纷细雨一点一点地往下沉。
作为同仁,我很同情这位校长,因为他并不是牟取私利、中饱私囊,但作为一名教育管理者,我为这件事感到遗憾,因为这种违规收费是以牺牲学生的利益为代价,与国家法律法规背道而驰。
法不容情啊
法治的力量让我们的心灵感受到了强烈的震憾。
中国有句老话:“。
”这规矩是什么呢
这规矩就是规章制度,这规矩就是法律、法规。
,已成为今天中国的治国方略。
靠法治,我国不断完善,逐步实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逐步纳入依法治理的轨道。
治国如此,治校更是这样。
随着方略的确立,依法治教已成党和政府管理教育的基本方针,而依法治校作为依法治教的重要组成部分,将成为今天学校管理的必然选择。
古人说:“言不中法者,不听也;行不中法者,不高也;事不中法者,不为也。
”我认为依法治校,最重要的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在管理的过程中靠制度说话。
我们学校在制度产生时,“谁说了也不算”,每一项制度必须经过教代会的审议表决,在制度执行时,更是“谁说了也不算”,一切按规章办事。
有人对校长不理解:“你这个校长,工资、奖金、职称都说了不算,你还有什么权力呀!”我们却认为这恰恰是从“人治”到“法治”的进步,我们清楚的看到,正是因为职评小组成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坚持了公正、公平、公开,评职称的时候,再也没有原来那种吵吵闹闹甚至哭天抹泪的现象了;正是因为的通过与实施,那些工作懒散,想吃大锅饭的人变得勤快、能干了;正是因为的施行,学校里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杜绝了,违规滥定资料的现象没有了,的现象少了,正是因为收费项目的公开,办公室接到的投诉电话少了,正是因为百名教师访贫济困活动的开展,那些因为家庭贫困意欲辍学的孩子又回到了自己熟悉的校园,完成了义务教育阶段的学习……正是因为校务公开让教师明白还校长清白,校长在管理中更加的理直气壮了。
、重庆市骨干校长、我们校级班子的领头人物王校长常常说:“民主和法治是管理的法宝,也是挖掘每一个人潜能的最好办法。
只有坚持民主与法治,才能建设一个和谐的校园,才会使学校发展获得持久的动力。
” 是啊,多年来,学校不断制定、完善并严格执行着各种管理的规章制度,同时也努力为教师创造条件,使教职员工能在宽松和谐的氛围中,心情舒畅、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制度协调和平衡了学校的各种利益关系,执行起来,从而使依法治校内化为全校师生员工自觉行动,形成了议政充分民主,行政雷厉风行,监政及时到位的依法治校局面。
如果说我们学校被评为市级模范职工之家和民主管理示范学校算得上精彩的话,如果说我们学校因为拥有学生的真挚情义和社会的广泛赞誉而算得上精彩的话,我想,这精彩应该来自依法治校,因为依法治校我们更培养出了一支师德高尚、治学严谨,充满活力的优秀教师队伍,营造了良好的校园环境,共同谱写了一曲和谐校园之歌。
杨柳随春发新绿,法治春风遍神州。
我们欣喜的看到,教育正走向法治的健康轨道,那块“文明牌”的摘下,不正表明了我们依法治校的决心吗
我们相信依法治校将深深地熔铸在我们教育的生命力、创造力和凝聚力中,内化为教育人的自觉意识,成为蕴藉于天地之间的浩然正气,成为弥漫于万物之中的和煦春风,吹遍大地,它将激励我们教育管理者不懈地努力与追求,构建和谐的校园,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急求,高中升旗仪式演讲稿,内容是关于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淡薄这方面的,急救啊,大家帮帮忙了,
“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
我们一定要培养法律意识,提高我们的法律素质。
这就需要我们不但要好好学习它,还要合理的运用,才能更好的遵纪守法,维护自身的利益。
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的运行。
也许有些人对此会不以为然,认为人应该拥有自由,而自由是由自己来决定的。
可是大家有没有想过,在一个有规则、有规矩的社会中生活,你能不顾一切地去追求这样的自由吗
当然不能
做为一个社会人,你不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
因为在这个社会里,并不是只有你一个人,我们所拥有的自由是在法律约束下的自由,如果没有法律,或者不遵守法律,那么我们也不会拥有自由。
法律和我们生活息息相关,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离不开它的束缚。
有了法律,社会才有和平和秩序,否则我们将生活在一个混乱的世界
法律是如此的重要,我们就应该要遵守法律,遵守规则,同时运用法律的手段来保持护我们自身和身边的人。
21世纪,一个世界经济、文化空前繁盛的世纪。
我们很有幸能成为跨世纪的新一代;但在光荣的同时,我们的身上还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世界人民紧密团结的夙愿和理想。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我们刻苦学习,以蓬勃向上的精神面貌、积极的心态、接受着知识的滋养、生活的启迪,懂得法法律、运用法律,我们这21世纪的一代将是一个讲文明、高素质、爱祖国、卫祖国的新一代。
关于法制教育的演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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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同学: 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主题是《打击侵害校园犯罪,加强自我防卫能力》。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接班人。
教育和培养好青少年,是我们中华民族永葆生机和活力的根本大计,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基础工程,是全党全社会共同的社会责任。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培养教育,为青少年成长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使一代又一代青少年健康成长。
但是,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近几年来,侵害校园的案件以及学生犯罪时有发生,严重破坏了学校正常的学习、教学秩序。
我们一方面对侵害校园的犯罪要进行严厉的打击,另一方面,也要加强校园治安环境的整治工作,提高自我防卫能力。
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 从主体因素上看,一是自我控制能力脆弱;二是头脑简单,解决问题的方法偏激粗暴:三是贪图享受。
从客观因素上看,一是家庭教育的误区;二是学校教育的失当;三是社会文化氛围消极方面的误导;四足缺乏社会救济措施;五是法制教育相对滞后:六是受社会经济负面效应的影响。
对学生来说,让犯罪远离校园,应从自身做起,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从而铲除校园犯罪滋生的土壤。
许多案例表明,校园犯罪事件的发生有一定的条件,一定的气候,越是思想政治工作薄弱,学生纪律差的学校,发生的事件越多。
学校犯罪事件又是一种见不得人的、偷偷摸摸的勾当,因此它只能在黑暗中进行。
如果我们让阳光普照校园,那么参与犯罪者就不敢出现。
阳光是什么,阳光就是学校的正气,就是全校同学的正气,这就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道理。
我们在打击侵害校园犯罪的同时,还应加强自我防卫能力: 1、提高法律意识,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
你们要多学点法律知识,弄明白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只有明白了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才有可能自己不做违法犯罪的事,同时也有可能制止他人违法犯罪。
2、增强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
为什么侵害校园犯罪屡禁不绝,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同学们没有团结起来,缺少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
面对犯罪分子的暴力威胁,竟然会束手无策,让他们得逞,原因是他们被犯罪分子的暴力所屈服。
3、掌握防卫方法。
一是要看好自家门,宿舍门要随时关好,钱财要妥善保管;二是外出要请假,夜行要结伴,让同学老师知道你去哪里,或者遇到问题有个照应,防止犯罪分子袭击;二是同学们应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青少年在哪些方面应受到保护。
在受人欺侮,遇到危险或可能发生危险时,要主动、及时地与老师、家长、公安人员取得联系,积极争取学校、社会和家庭的保护和帮助。
发生事情后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要大胆揭发坏人坏事,不要姑息养奸。
总之,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是民主法制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国民素质的提高,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民主与法制的推进,这都寄希望于广大的青少年。
为推进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的深入开展,全社会都应当行动起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共同托起明天的太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