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森林防火演讲稿
森林防火条例 (1988年1月16日国务院发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发展,维护自然生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森林防火,是指森林、林木和林地火灾的预防和扑救。
除城市的市区外,一切森林防火工作,都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森林防火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
国家积极支持森林防火科学研究,推广和运用先进科学技术。
第四条 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对森林防火工作负责重要责任,林区各单位都要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实行部门和单位领导负责制。
第五条 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第二章 森林防火组织 第六条 国家设立中央森林防火总指挥部,其职责是: (一) 检查、监督各地区、各部门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重大行政措施的实施,指导各地方的森林防火工作。
(二) 组织有关地区和部门进行重大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三) 协调解决、自治区、直辖市之间、部门之间有关森林防火的重大问题; (四) 决定有关森林防火的其他重大事项。
中央森林防火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
第七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需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当地驻军设立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本地区的森林防火工作。
县级以上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当设立办公室,配备专职干部,负责日常工作。
地方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政策,监督本条例和有关法规的实施; (二)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制定森林防火措施,组织群众预防森林火灾; (三)组织森林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四)组织森林防火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培训森林防火专业人员; (五)检查本地区森林防火设施的规划和建设,组织有关单位维护、管理防火设施及设备; (六)掌握火情动态,制定扑火预备方案,统一组织和指挥扑救森林火灾; (七)配合有关机动调查处理森林火灾案件; (八)进行森林火灾统计,建立火灾档案。
未设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地方,由同级林业主管部门履行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职责。
第八条 林区的国营林业企业事业单位、部队、铁路、农场、工矿企业、自然保护区和其它企业事业单位,以及村屯、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火组织,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本系统、本单位范围的森林防火工作。
森林扑火工作实行发动群众与专业队伍相结合的原则,林区所有单位都应当建立群众扑火队,并注意加强训练,提高素质;国营林业局、林场,还必须组织专业扑火队。
第九条 在行政区交界的林区,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森林防火联防组织,商定牵头单位,确定联防区域,规定联防制度和措施,检查、督促联防区域的森林防火工作。
第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营林业企业事业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在林区建立森林防火工作站,检查站等防火组织,配备专职人员。
森林防火检查站的设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批准。
森林防火检查站有权对入山的车辆和人员进行防火检查。
第十一条 国家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在大面积国有林区开展航空护林,加强武装森林警察部队的奸商,逐步提高森林防火的专业化、现代化水平。
第十二条 有林的和林区的基层单位,应当配备兼职或者专职护林员。
护森员在森林防火方面的具体职责是:巡护森林,管理野外用火,及时报告火情,协助有关机关查处森林火灾案件。
第三章 森林火灾的预防 第十三条 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划定森林防火责任区,确定森林防火责任单位,建立森林防火责任制度,定期进行检查。
在林区应当建立军民联防制度。
第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自然条件和火灾发生规律,规定森林防火期;在森林防火期内出现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天气时,可以划定森林防火戒严区,规定森林防火戒严期。
第十五条 森林防火期内,在林区禁止野外用火;因特殊情况需要用火的,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烧荒、烧草场、烧灰积肥、烧田埂、烧秸稞、烧山造林和火烧防火隔离带等生产性用火,必须经过县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授权的单位批准,领取生产用火许可证。
经批准进行生产用火的,要有专人负责,事先开好防火隔离带,准备扑火工具,有组织地在三级风以下的天气用火,严防失火。
(二)进入林区的人员,必须持有当地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单位核发的进入林区证明。
从事林副业生产的人员,应当地指定的区域内活动,选择安全地点用火,在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用火后必须彻底熄灭余火。
(三)进入国营企业事业单位森林经营区内的活动的,必须持有经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授权的森林经营单位核发的进入林区证明。
第十六条 森林防火期内,在林区作业和通过林区的各种机动车辆,必须安设防火装置,并采取有其他有效措施,严防漏火、喷火和机车闸瓦脱落引起火灾。
行驶在林区的旅客列车和公共汽车,司乘人员要对旅客进行防火安全教育,严防旅客丢弃火种。
在铁路沿线有引起火灾危险的地段,由森林防火责任单位开设防火隔离带,配备巡护人员,做好巡逻和灭火工作。
在林区野外操作机械设备的人员,必须遵守防火安全操作规程,严防失火。
第十七条 森林防火期内,禁止在林区使用枪械狩猎;进行实弹演习、爆破、勘察和施工等活动,必须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授权的森林经营单位批准,并采取防火措施,做好灭火准备工作。
第十八条 森林防火戒严期内,在林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对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机械和居民生活用火,应当严格管理。
第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单位有计划地进行林区的森林防火设施建设: (一)设置火情了望台; (二)在国界内侧、林内、林缘以及村屯、工矿企业、仓库、学校、部队营房、重要设施、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等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或者营造防火林带; (三)配备防火交通运输工具、探火灭火器械和通信器材等; (四)在重点林区,修筑防火道路,建立防火物资储备仓库。
开发林区和成片造林,应当同时制定森林防火设施的建设规划,同步实施。
第二十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或者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森林防火专用车辆、器材、设备和设施的使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查,保证防火灭火需要。
第二十一条 气象部门和林业主管部门,应当联合建立森林火险监测和预报站(点)。
各级气象部门,应当根据森林防火的要求,做好森林火险天气监测预报工作,特别要做好高火险天气预报工作。
报纸、广播、电视部门,应当及时发布森林火险天气预报和高火险天气警报。
第四章 森林火灾的扑救 第二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灾,必须立即扑救,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森林防火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组织当地军民扑救,同时逐级上报省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或者林业主管部门。
省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或者林为主管部门对下列森林火灾,应当立即报告中央森林防火总指挥部办公室: (一)国界附近的森林火灾; (二)重大、特大森林火灾; (三)造成一人以上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 (四)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五)二十四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六)未开发原始林区的森林火灾; (七)省、自治区、直辖市交界地区危险性大的森林火灾; (八)需要中央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第二十三条 扑救森林火灾,由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和指挥。
接到扑火命令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迅速赶赴指定地点,投入扑救。
扑救森林火灾不得动员残疾珍员、孕妇和儿童参加。
第二十四条 扑救森林火灾时,气象部门应当做好与火灾有关的气象预报;铁路、交通、民航等部门,应当优先提供交通运输工具;邮电部门应当保证通信的畅通;民政部门应当妥善安置灾民;公安部门应当及时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加强治安管理;商业、供销、粮食、物资和卫生等部门,应当做好物资供应和医疗救护等工作。
第二十五条 森林火灾扑灭后,对火灾现场必须全面检查,清理余火,并留有足够人员看守火场,经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森林防火指挥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撤出看守人员。
第二十六条 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牺牲的国家职工(含合同制工人和临时工,下同),由其所在单位给予医疗、抚恤;非国家职工由起火单位按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给予医疗、抚恤。
起火单位对起火没有责任或者确实无力负担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医疗、抚恤。
第二十七条 扑火经费按照下列规定支付: (一)国家职工参加扑火期间的工资、旅差费,由其所在单位支付; (二)国家职工参加扑火期间的生活补助费,非国家职工参加扑火期间的误工补贴和生活补助费,以及扑火期间所消耗的其他费用,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由火灾肇事单位或者肇事个人支付;火因不清的,由起火单位支付; (三)对本条第二项所指费用,火灾肇事单位、肇事个人或者起火单位确实无力支付的部分,由当地人民政府支付。
第五章 森林火灾的调查和统计 第二十八条 森林火灾为分: (一)森林火警:受害森林面积不足一公顷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 (二)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一公顷以上不足一百公顷的; (三)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一百公顷以上不足一千公顷的; (四)特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一千公顷以上的。
第二十九条 发生森林火灾后,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当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对起火的时间、地点、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扑救情况、物资消耗、其他经济损失、人身伤亡以及对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等进行调查,记入档案。
本条例条二十二条第三款第一至三项所列的森林火灾,以及烧入居民区、烧毁重要设施或者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森林火灾,由省森林防火指挥部或者林业主管部门建立专门档案,报中央森林防火总指挥部办公室。
第三十条 地方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或者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森林火灾统计报告表的要求,进行森林火灾统计,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统计部门。
森林火灾统计报告表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制定,报国家统计部门备案。
第六章 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事迹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一)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法规,预防和扑救措施得力,在本行政区或者森林防火责任区内,连续三年以上未发生森林火灾的; (二)发生森林火灾及时采取有力措施,积极组织扑救的,或者在扑救森林火灾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有显著成绩的; (三)发现森林火灾及时报告,并尽力扑救,避免造成重大损失的; (四)发现纵火行为,及时制止或者检举报告的; (五)在查处森林火灾案件中出项献的; (六)在森林防火科学研究中有发时创造的; (七)连续从事森林防火工作十五年以上,工作在成绩的。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第一项至四项行为之一的,处十元至五十元的罚款或者警告;有第五项行为的,处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或者警告;有第六项行为的,责令限期更新造林,赔偿损失,可以并处五十元至五百元的罚款: (一)森林防火期内,在野外吸烟、随意用火但未造成损失的; (二)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进入林区的; (三)违反本条例规定使用机动车辆和机械设备的; (四)有森林火灾隐患,经森林防火指挥部或者林业主管部门通知不加消除的; (五)不服从扑火指挥机构的指挥或者延误扑火时机,影响扑火救灾的; (六)过失引起森林火灾,尚未造成重大损失的。
对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任人员或者在森林防火工作中有失职行为的人员,还可以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三条 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决定。
当事人对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四条 违反森林防火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应当处以拘留的,由公安机关决定;情节和危害后果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所指的林区,由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划定,报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六条 本条例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
第三十八条 本条例自1988年3月15日起施行。
关于森林防火的作文600字
森林作为地球上可再生自然资源及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在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历史可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森林有地球之肺的美称,它能大量地吸收二氧化碳,不断制造人类和其他生物所需的氧气。
森林是氧气制造厂、是粉尘过滤器、是天然蓄水库、是天然空调……森林带给我们无穷无尽的好处
森林是整个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基础,它在国家经济建设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
森林和人们的生产生活有着密切的联系,可是森林却时刻面临着火的威胁
火可以使宝贵的自然资源化为乌有
火可以导致人们失去宝贵的生命
有多少人类文明在火中消失
有多少宝贵财富在火中消失
请看以下几个可怕的教训:2004年,在福建省某镇一个山场。
因有一个农民在菜地里烧杂草不小心引发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达28公顷,火灾延续19小时,扑火直接费用2.6万元
造成8人死亡
2006年,某国有林场因村民因抽烟引发森林火灾。
森林草地受害面积1000多亩,4名扑救人员死亡
森林火灾发生的原因有人为因素和自然因素两种,其中,人为因素占了主要比重。
人为因素主要有野外用火开荒;野外用火取暖;野外用火驱兽;野外抽烟乱丢烟头等。
水火无情,可不是闹着玩的,有句古训说得好:玩火者必自焚
人们一个不经意的举动,就可以给森林带来灭顶之灾,给人类自己带来不尽的伤痛
是人们薄弱的防火意识导致了一次次惨痛的后果
作小学生的我们能做些什么呢
我想应该先从我们自己做起,严格遵守小学生守则,不在野外玩火。
并要做好小小森林防火宣传员的工作,走进各自的村庄,和保护森林的叔叔阿姨们一道,宣传防火的重要性,告诉人们森林防火重在预防。
帮助提高人们的防火意识。
在此我要向各位叔叔阿姨呼吁: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森林防火贵在预防
林业局事业单位考试中面试的问题
面试很随机,一般不会考太专业的东西。
那个地区的
要知道地区或是所在城市园林绿化的基本情况,林木的常见害虫。
还有常考的就是工作中的常规问题,比如你怎样处理领导关系。
领导指示你有异议,但在执行中怎样处理
领导派你和你不喜欢的人一起办一件事情时,你怎样做
等等这些。
求一篇好背的关于“森林防火的演讲稿”,500字即可,谢谢啦
在班上背诵的
上百度查,有的
关于森林防火的作文,500字
情系一片绿,心防一把火 古往今来,地球妈妈用甘甜的乳汁哺育了无数代子孙。
原来的她被小辈们装饰得楚楚动人。
可是,现在人类为了自身的利益,将她折磨得天昏地暗。
“救救地球”已成为世界各国人民最强烈呼喊
。
森林作为地球上可再生自然资源及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在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历史可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森林有地球之肺的美称,它能大量地吸收二氧化碳,不断制造人类和其他生物所需的氧气。
它在国家经济建设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
森林和人们的生产生活有着密切的联系,可是森林却时刻面临着火的威胁
所谓的森林火灾,是指失去人为控制,在林池内自由蔓延和扩展,对森林、森林生态系统和人类带来一定的危害和损失的林灾。
森林火灾是一种火灾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十分困难的自然灾害。
一片森林的形成往往需要几十年甚到几百年,就像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一样,毁树容易种树难,每年冬春之际,是火灾多发的季节,各地都不同程度地发生火灾,如上次苍山发生的火灾,已造成巨大的损失。
因此,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迫在眉睫,为保护我们来之不易的经济成果,我们必须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关于森林防火的作文 600字
森林有地球之肺的美称,它能大量地吸收二氧化碳,不断制造人类和其他生物所需的氧气。
森林是氧气制造厂、是粉尘过滤器、是天然蓄水库、是天然空调……森林带给我们无穷无尽的好处
森林是整个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基础,它在国家经济建设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
森林和人们的生产生活有着密切的联系,可是森林却时刻面临着火的威胁
火可以使宝贵的自然资源化为乌有
火可以导致人们失去宝贵的生命
有多少人类文明在火中消失
有多少宝贵财富在火中消失
大家看一下这几个可怕的教训:2004年,在福建省某镇一个山场。
因有一个农民在菜地里烧杂草不小心引发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达28公顷,火灾延续19小时,扑火直接费用2.6万元
造成8人死亡
2006年,某国有林场因村民因抽烟引发森林火灾。
森林草地受害面积1000多亩,4名扑救人员死亡
2004年2月14日,邵武市水北镇龙斗村下厂组大窠山场,因农民在菜地烧杂草引发森林火灾,造成8人死亡的重大事故,受害森林面积27.5公顷,火灾延烧19小时,扑火直接费用2.6万元。
1987年5月大兴安岭森林火灾。
此次大火共造成69.13亿元的惨重损失。
事后查明,这次特大森林火灾,最初的五个起火点中,有四处系人为引起,其中两处起火点是三名“烟民”烟头引燃的。
森林火灾发生的原因有人为因素和自然因素两种,其中,人为因素占了主要比重。
人为因素主要有野外用火开荒;野外用火取暖;野外用火驱兽;野外抽烟乱丢烟头等。
水火无情,可不是闹着玩的,有句古训说得好:玩火者必自焚
人们一个不经意的举动,就可以给森林带来灭顶之灾,给人类自己带来不尽的伤痛
是人们薄弱的防火意识导致了一次次惨痛的后果
作小学生的我们能做些什么呢
我想应该先从我们自己做起,严格遵守小学生守则,不在野外玩火。
并要做好小小森林防火宣传员的工作,走进各自的村庄,和保护森林的叔叔阿姨们一道,宣传防火的重要性,告诉人们森林防火重在预防。
帮助提高人们的防火意识。
在此我要向各位叔叔阿姨呼吁: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森林防火贵在预防
如何做好农业安全生产工作发言稿
全县农业生产安全工作会议讲话稿突出重点 狠抓落实 切实抓好全县农业生产安全工作同志们:根据会议安排,我就分管的农业生产安全工作讲两点意见:一、突出重点,切实抓好当前农业生产安全工作当前,全县正处于防冻、防火、防疫的关键时期,也是自然灾害的高发期、易发期,防御形势极为严峻。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决杜绝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切实抓好农业生产安全工作,确保防冻、防火、防疫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千方百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
(一)切实抓好动物防疫工作。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动物防疫主体作用,协调配合,形成合力。
一要继续加强防疫工作,当前,虽然秋防工作已基本结束,但动物防疫这根弦不能有丝毫放松,特别是要把补防工作牢牢抓在手上。
二要严格按照上级的统一安排部署,加强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提高监测密度和频率,扩大监测范围。
尤其对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新老疫点、交通沿线等关键部位,要定期进行监测,及时准确地掌握疫情动态。
三要进一步完善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健全动物疫情处置快速反应机制,储备好防疫物资,一旦发生疫情,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及时果断处置。
四要对进出本区域的畜禽类产品严格把关,定期或不定期对本辖区内屠宰场开展检疫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
(二)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
进入冬季,风大、草木干枯、气候干燥,极易诱发森林火灾。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汲取往年的经验教训,明确任务,抓好落实。
一要确保护林人员坚守岗位,切实履行职责,对通往林区的公路和道路要严防死守,严禁任何人携带火种进入林区;组织护林人员对本辖区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和清理,对可能存在火灾的隐患点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火灾隐患。
二要根据辖区内森林资源分布情况,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按照责任状的要求,实行乡镇(街道办事处)干部、林场场长、村干部包山、包林区责任制,切实做到“思想早发动、物资早准备、人员早到位、预案早落实”,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三要牢固树立“预防为主和管火先管人”的指导思想,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使“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要在林区村庄、主要路口、公路沿线设置醒目的森林防火宣传警示标牌;要充分利用有线广播、宣传车等经常性地对村民进行森林防火常识和法律法规教育,让森林防火常识和法律法规家喻户晓。
四要严格按照“群众广泛参与,社会积极支持,部门齐抓共管,政府全面负责”的森林防火工作机制,各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对本辖区的森林防火工作负总责,要依法履行职责,切实负起责任,把森林防火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确保辖区不出现灾情。
各有关部门要依法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共同搞好森林防火工作。
要特别强调的是:林业部门要认真搞好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协调、调度、指导和检查,确保把县政府关于森林防火的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气象部门要积极配合林业部门开展森林火险气象等级监测和预报工作;其他有关部门也要尽职尽责,密切配合,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和强大合力。
五要加强森林扑火物资的储备和扑火队伍建设,配置扑火机具,立足实战,扎实开展扑火实战演练和培训,提高队伍的战斗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县级相关部门要做好应急队伍力量的储备。
县森林消防队要随时进入临战状态,确保发生突发事件能及时出动、有效处置。
(三)切实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一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增强生产经营主体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在投入品管理、生产档案、基地产品检测、基地产品准出和质量追溯等方面建立健全质量管理的控制制度,从源头上保证产品质量安全。
二要着力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鼓励龙头企业、专业大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标准化生产基地。
三要加快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加强农产品的例行监测,落实检测结果通报制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切实抓好农村沼气安全工作。
沼气安全工作贯穿于沼气池的修建、维护、日常管理和使用等各个环节,管理和使用不当,轻则池坑崩塌、池体破裂,重则引发火灾、爆炸,造成人畜伤亡。
因此,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做好沼气安全各项工作。
一要抓好农村沼气池建设安全工作。
冬季,是沼气池建设的黄金季节,建设施工量大,各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沼气池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县农牧科技局、各项目乡镇要加强沼气池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监督检查,坚持职业准入制和持证上岗制度,规范建设行为,建设施工必须要有安全保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二要抓好农村沼气池用户的技术培训工作。
冬季气温低,沼气池产气量小,不少农户选择在这一季节对沼气池进行大换料和维护维修。
县农牧科技局要加强对沼气池换料和维护维修安全知识的宣传,抓好技术培训工作,相关人员下池前,必须进行动物试验,避免沼气中毒事故发生。
三要抓好农村沼气池管理工作。
随着我县农村沼气项目的不断实施,建池数量大幅增长,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要广泛宣传沼气使用安全知识,组织技术人员做好沼气灶具、输气管道等设备的检查、维修,防止漏气,厨房、猪圈等应保持通风透气,柴草等易燃物品与沼气炉具、沼气灯必须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避免沼气中毒和火灾事故发生。
(五)切实抓好其他农业安全工作。
要全面落实渔船安全、农机安全、防汛等安全责任,确保第四季度农业生产安全形势平稳,不发生安全事故。
二、强化措施,狠抓农业各项安全工作措施落实当前正值农业生产特殊时期,为确保农业生产安全万无一失,各级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采取强有力的工作措施,扎扎实实抓好农业各项安全工作的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
抓好安全领导是关键。
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政府、部门“两个责任”和行政首长负责制与“一岗双责”责任制,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县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分工,亲自负责、亲自安排、亲自检查,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
要深入一线、深入现场抓安全工作,要做到思想认识上有“位子”,工作安排上有“盘子”,检查落实上有“尺子”,要弄清政策、严格程序、加强督查、依法处理;分管领导要主动上手,自觉研究开展工作,推进安全生产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责任落实。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担负起辖区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做到治理有责、守土安全,持之以恒抓好辖区内的农业安全生产工作。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积极主动服务群众,坚持依法行政,督查有关人员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增加农业安全生产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和安全装备水平,坚决杜绝工作中出现的“重生产、轻安全”和抓安全“时紧时松、时硬时软”等问题,要把功夫下在“查隐患、堵漏洞、强管理”上,做到思想认识、安全措施、安全责任、执法监督“四个到位”,扎实有效推进农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强化责任追究。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县直有关部门要严格对照年初与县政府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认真梳理,查找漏洞,强化措施,切实把生产安全事故控制在下达的指标内。
要坚决执行《安全生产法》、《森林法》、《渔业法》等法律法规和责任书目标管理要求,对完不成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对安全事故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一查到底;对无视法律、无视监管、无视生命和抗拒执法的要严惩不怠,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问题监督,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细致、失职渎职而造成重大事故的,依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事故责任人和行政主要负责人的直接责任;对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以权谋私等问题要坚决依法依纪查处,绝不姑息。
1800字的森林防火作文
森林是我们的乐园;是动物们的家园;是制造空气的唯一机械。
森林在地球上非常重要,就是因为有了森林我们的地球才会有生机。
森林在我们的生活中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第一,森林有“地球之肺”的美称,它能大量的吸收二氧化碳,不断制造人类和其它动物所需要的氧气。
第二,森另能把强烈的台风、凶猛的山洪以及恶劣的自然灾害阻止住,减少自然灾害带给人类的损失。
第三,森林是动物们的家园,如果没有森林,小动物们就无家可归,更可能会因此而死亡,使其数量大量减少。
广阔无垠、数目繁盛、泉水叮咚的山林才是动物们的大家园。
森林火灾的发生原因有许多种,总的来说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人为原因;另一种是自然发生火灾。
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人为原因,比如在祭祀祖先的时候,要点香点蜡烛,离开的时候没有熄灭容易引起火灾,或者是在山上乱丢香烟头、乱放烟火、野炊等也容易引起火灾。
自然火灾也时常发生,这就需要人们提高警惕。
森林火灾这么容易发生,那我们应该采取哪些措施呢
我想应该开展一个关于森林防火的活动,再宣传栏上贴上有关森林防火的知识和事故,并贴上一些森林灾害的案例,告诉人们森林的作用,以及火灾带给人们的危害。
作为一个小学生,应该从小做起,严格遵守《小学生守则》,不在外面放火、放鞭炮。
并且在森林里立上一些牌子,在上面写好: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森林防火跪在预防
对在森林里抽烟、放鞭炮的人说:森林防火,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