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奥巴马小时候的故事
村里人笑称:他像稻田里的鸭子 每在电看到奥巴马,朱蒂(Djoemiati) 的记忆又回到久远的。
这位66岁,住在雅加达中央区内铭登(Menteng Dalam)的老奶奶,记得很清楚,这位正在角逐美国总统宝座的民主党伊利诺伊州参议员奥巴马,“正是他,小时候的贝利-苏托罗(Barry Soetoro ),跑起步来,像个稻田里的鸭子。
” 贝利(Barry)是奥巴马在雅加达年幼时的名字,40年前他6岁,他与母亲Ann Dunham、继父罗洛-苏托罗(Lolo Soetoro),与朱米亚蒂为邻。
老奶奶的丈夫,今年77岁的昆拉特-沙查古苏玛(Coenraad Satjakoesoemah),将他位于内铭登(Menteng Dalam)地址为 Jalan Kiai Haji Ramli 16的一块地,卖给罗洛-苏托罗。
那时罗洛-苏托罗一家刚从巴布亚(Papua)移居此地。
朱米亚蒂立刻记起与贝利(奥巴马)相识的时光。
皮肤黝黑、身体发胖、头发卷曲的小子,很快与村中的孩子们混得很熟。
虽然还没 学会印尼话,但谁带他去玩什么都行。
捉迷藏、土式棒球、摔跤、射击、踢足球,样样都玩,他最喜欢的是跑步,但其姿势不美,内铭登村民的笑他,跑起来像稻田里的鸭子。
“因为他很胖,所以跑起来很逗人。
” 前卫行为:蛇、蜥蜴、乌龟、猴子为宠物 他继父苏托罗从巴布亚带来一些那里的传统装饰品,“当我到贝利(奥巴马)家玩时,我第一次从他那里看到伊里安人(Irian巴布亚土著)的长矛,”奥巴马以前的邻居,今年51岁的艾迪-布尔宛多罗(Eddy Purwantoro)回忆说。
罗洛-苏托罗还带来一些活生生的的动物,蛇、蜥蜴、乌龟、猴子,还有巴布亚的鸟类珍禽。
贝利还经常拿这些宠物向小朋友们炫耀。
其实,那个时候,还很少人像现在那样喜欢这种另类宠物,奥巴马与其家人的行为实属前卫。
另一个邻居,45岁的尤纳尔第-阿斯基亚尔(Yunaldi Askiar)叙述,他曾经因为贝利将乌龟弄到他脸上而受惊吓,对他发火一顿。
但不久,因为一场洪水,贝利继父的宠物消失得无影无踪,充满爱心的奥巴马为此大哭一场。
心理学家认为,从小就接触宠物的孩子,长大后善于与人沟通、富同情心,也许在奥巴马身上得到验证。
心底好对玩伴慷慨大方 宠物不见了,但贝利的玩意儿不断。
与贝利在弗兰西古斯-斯达拉达塔-阿希西小学(Sekolah Dasar Katolik Fransiskus Strada Asisi )也是同学的尤纳尔第的说,贝利还有很特别的手枪玩具。
尤纳尔第的哥哥,50岁的佐尼-阿斯基亚尔(Johny Askiar),曾经得到贝利的大方馈赠,一把玩具手枪。
对于佐尼,贝利这位住在兰里街(Jalan Ramli)尾16号的邻居,的确是个心地好、慷慨的朋友。
除了许多极似真枪的玩具手枪,1961年8月4日出生在夏威夷的贝利,还有令邻居羡慕的旱冰鞋,现在雅加达南区芝干朱尔(Ciganjur)开摩托车修理厂的佐尼感叹:“那时是有钱人孩子才有的东西。
” 聪明、和蔼可亲 算术最牛 curang(作弊、玩坏),jangan ganggu(别动我),jangan begitu(别那样),这是经常挂在小时候的奥巴马嘴上的印尼话。
64岁的伊斯拉依拉-帕雷拉-达尔玛宛(Israella Pareira Darmawan),是阿希西小学老师,他这样描述其一年级的学生奥巴马。
他说,刚进学校的奥巴马,头几个月印尼语词汇掌握得不多,4-5个月后,他才会讲结结巴巴的印尼话。
伊斯拉依拉说:奥巴马的印尼语成绩才5分,但算数却很牛。
他是全班的多数成绩的前十名,“这个孩子聪明、和蔼可亲,善于沟通别人。
” 仗义帮助被欺负同学 这位女老师还记得,奥巴马经常维护身体瘦小的同学免遭欺负,对于因为摔倒而痛哭流涕的同学,他会执其手安慰之,他在班上身材最高,他喜欢领导队伍,假如老师还没进来教室,他不给其他同学先进来。
奥巴马自1968年到1970年初,在阿希西小学读书,后来转校铭登巴苏基(Besuki)第一小学,从三年级读至四年级末,然后移居夏威夷继续受教育。
他的巴苏基小学的同学们,于今年三月成立>,1973年的同学,在他们小学集合,对奥巴马的竞选美国总统发动支持声势,后来该俱乐部又改称>。
47岁的同学,现在的企业家逊尼甘多古苏玛(Sonni Gondokusumo)说,粉丝俱乐部的名称不太合适。
崇拜英雄的左撇子曾被同学捆绑 47岁的山德拉-三布亚卡-莫伊(Sandra Sambuaga-Mongie)回忆说,贝利好相处,不易发火。
同时,一位印尼箸名电缆企业(Prima Cable Indo)职员的维迪安扬多(Widiyanto),永远难忘贝利是左撇子,奥巴马经常拿出英雄人物的相片,如蝙蝠侠(Batman)、蜘蛛侠(Spiderman),那是奥巴马左撇子的涂鸦,“他还参加童子军及学习空手道。
” 48岁的摄影师鲁黎-达萨特(Rully Dasaad)说,他与奥巴马特别铁,是因为他们的性格与特点相似。
在学校里,以难得一刻安静的,而且打完土式棒球后,身上的臭汗味道很呛人而知名。
“我记得,因为奥巴马在童子军活动时太吵闹,他被大同学用童子军绳捆绑。
” 喜唱爱国革 自小立下总统志 鲁黎也谈奥巴马的溴事,来巴苏基小学的头三个月,他在音乐课时金口不开,但自从他对印尼的爱国斗争歌曲感兴趣,他唱得很好,如>(Maju Tak Gentar)。
什么是奥巴马小时候的理想
无论他在巴苏基还是阿希西小学的同学们,绞尽脑汁也理不出头绪来。
但只有女老师伊斯拉依拉记得,在三年级一个命题为>的作文课中,奥巴马写道:“我的理想:当总统。
” 奥巴马的幼年生涯充满斑斓色彩,他聪明,善于与人沟通,维护同学,努力学习印尼语,喜欢唱印尼的爱国斗争歌曲,用吊桶在家中的水井里汲水,喜欢穿他继父给的巴迪克纱笼布裙(Sarung Batik)。
邻居证实并无加入伊斯兰教 为了阻挠奥巴马竞选总统,一些美国传媒翻箱倒箧查找他的痛脚,如有人曾经发表讲话,将奥巴马上的学校由Asisi篡改为伊斯兰教学校Asisyiah,其邻居昆拉特(Coenraad)斥责说,“其实相差很大,Asisi是基督教学校。
” 艾迪-布尔宛多罗经常与贝利在清真寺玩耍,特别戒斋月期间。
“贝利经常用纱笼遮住脸,我们扮忍者。
”但艾迪说,不曾见到贝利进行伊斯兰的祈祷。
据他所知,贝利是基督徒,而入伊斯兰教的是其继父苏托罗。
在美国总统选举最紧张的时刻,昆拉特与其他邻居、同学、老师们,殷切希望他们引以为荣的“稻田鸭子”奥巴马,能够成功成为白宫的主人,昆拉特说,如果这个梦想成真,那将是“雅加达的铭登居民,首次成为美国总统。
”
求关于辛亥GE明100周年的演讲稿,700字左右··
纪念辛亥革命100周年的演讲稿 (一) 2011年10月10日,是辛亥革命100周年的纪念日。
这是一场空前绝后的革命,在中国历史舞台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今天,我去回顾它、铭记它,并必将把它给我们传递的一种精神和历史使命延续到以后的无止尽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中去。
当轰轰烈烈的洋务运动失败之后,当转瞬即逝的戊戌变法落幕之时。
资产阶级一场救国图强的立宪运动在当时外寇横行、内政腐朽的历史背景下有条不紊的开展起来。
废帝制促共和为民族民权民生担起天者大任;兴同盟倡博爱号联俄联共联心创生国之新元。
一大批知识分子和有识之士满怀着一腔热血,用生命谱写着一段可歌可泣的光辉篇章。
那一腔不畏艰难、不怕牺牲的热忱,值得我们去学习、去敬畏。
历史总将这场革命一分为二的看待,说它既成功了又失败了。
我不否认它最终的胜利果实被卖国贼所窃取的失败,但我觉得它的成功经验远比它的失败教训更值得铭刻在历史的车轮上。
它推翻了中国2000多年的封建统治,给水深火热的中国燃起了新的希望;它推动了中国资产阶级先进力量的进步,为新思想与新文化的传播奠定了基础;它让民主共和的思想深入人心,不论之后何人再复辟帝制,人们都会拿起武器去战斗,去维护自己的利益,去捍卫自己的尊严。
一个世纪的光阴犹如弹指一挥间,历史不容假设,所以我很难想像,如果100年前,没有这样一部分人为了心中的信念、自己的理想用抛头颅洒热血的方式执着的追寻新的希望,那么如今的中国该是怎样的一种场面
不过,既然历史没有留给我们血雨腥风的生活,没有留给我们戎马疆场的机会,那么我们就该以新的方式开拓进取,去寻找利国利民的新道路。
以铜为鉴,可以正衣冠;以人为鉴,可以明得失;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
古人云: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
我们,这些生活在安乐世界里的当代大学生,怎该忘记这段历史
如今的我们要做的已不是追寻梦境中童话般的天真,而是在现实世界里脚踏实地的去践行党和国家赋予的光荣使命
要将孙中山先生“博爱”的思想发扬光大,即使道路崎岖、布满荆棘,也该微笑着握紧拳头,因为: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二) 在历史悠长的中国,从来没有哪一个百年,会像这一个百年般惊心动魄、脱胎换骨,会有如此奇迹般翻天覆地的巨变。
而辛亥年10月10日武昌城的几声枪响,一举洞穿并开启了这“五千年未有之大变局”。
辛亥革命最大的意义,正是从形式上彻底终结了堪称世界上仪规最完美的封建帝王统治制度。
对此,我们不管怎样喝彩都不过分。
几乎所有史家都有共识:辛亥革命源于偶然事件。
一个小小的偶然就能够推翻帝制,足以证明满清帝国这栋外表华美的雕梁画栋,内里已是腐败透顶,不堪碰触,也足证中国封建文化已到了衰朽残年,经不起风吹雨打了。
皇帝没了,当时是很有一些国人惶惶然的。
毕竟,民主共和还是舶来的时髦名词,要深入人心并非易事。
孙中山当年这样平易地解释他心目中的“民权主义”:“共和国国家成立以后,是用谁来做起皇帝呢
是用人民来做皇帝,用四万万人来做皇帝。
”这个比喻颇令人感慨,它固然最形象地描述了百姓的当家作主,不过,或也能从中窥见孙中山的无奈:在皇权意识根深蒂固的中国,想解释共和、民主、民权,仍然不得不沿用习见的陈词,甚至是迎合百姓心中的帝王思想。
后来的史实也证明了,比起从国人心中彻底铲除帝王封建思想,当年推翻形式上的帝制确乎显得容易得多。
我们不妨假设自己是辛亥革命的先驱们,倘若用他们的目光穿越这个百年,在“适乎世界之潮流,合乎人群之需要”的中国现代化的进程中,究竟有哪些未完成的事业呢
皇冠的落地,并不意味着中国文化痼疾也随之委地,鲁迅痛诋的国民性之弊,如阿Q头上的癞疮疤一样,也并未因革命霍然而愈。
民主精神和科学精神这两块基石,在共和国大厦上就尚未牢固地奠定。
所谓民主精神,在民众层面,至少意味着公民受法律保障的平等、自由等权利被充分尊重;在决策层面,意味着决策过程的充分讨论与公开透明。
但是,类似网民因发帖批评基层政府官员而千里被拘和“躲猫猫”、“俯卧撑”、“做恶梦”一类离奇事件的频频发生,足证我们在民主方面还有诸多的“未完成”。
所谓科学精神,针对的是渗入国人骨血中的封建主义和蒙昧主义,倡导用理性的态度和科学的方法认识自然,认识社会,认识人自身。
然而,像“大跃进”的荒谬、建设决策的唯上与随意、遍布青山的豪华坟茔……也足证我们这个民族还远未完成科学精神的塑造。
事实上,我们尚未完成的,一言以蔽之,是人的现代化,是国民素质的现代化。
人的现代化,我们还有漫长的路途要走。
此起彼伏的阵痛和人祸,告诉我们,相当多的国民、特别是不少基层官员的心理和精神,还被禁锢于封建主义的枷锁之中,已经构成了对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严重障碍。
我们可以从国外引进现代化的科学技术,移植发达国家行之有效的工业管理方法、政府机构形式、教育制度,甚至把英语说得比洋人还利索,但是人的现代化我们无法引进,只能自力更生。
念及人的现代化的艰辛与迫切,先总理孙中山的话,至今仍然足以激励我们:“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
” (三)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上午好
在这里我们迎来了运动会后的第一个升旗仪式,时隔一个多星期,大家一定都还记得在运动场上挥洒汗水,奋力搏击的一幕幕场景吧,那里曾经有过胜利者的欢歌笑语,有过失败者的暗自垂泪。
但无论是成功者还是失败者,他们都是我们的英雄,因为他们都曾努力过,不仅挑战了自己还为我们的学校增添了精彩,就因为这个理由,我要向所有的运动员致敬,为了他们的成功也为了他们的失败。
今天,同样需要我们致敬的是90多年前的一群英雄们,他们不畏强权,殊死奋战,终于推翻了清王朝二百六十多年的专制统治,结束了中国历时两千多年的封建帝制。
他们就是所有参加辛亥革命的英雄们。
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义一声枪响,标志着辛亥革命的全面爆发。
在这之前,以孙中山为首的资产阶级革命派宣传革命理论,组织革命政党,先后发动过十次武装起义,虽然遭到了失败,但每次起义都起到了宣传革命、振奋人心的作用。
就是经过这种量的不断累积,终于迎来了武昌起义的胜利。
辛亥革命推翻了清王朝二百六十多年的专制统治,结束了两千多年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建立了资产阶级共和国,给了封建专制制度以致命的一击。
辛亥革命不仅推翻了“封建朝廷”,同时也沉重打击了帝国主义的侵略势力。
自辛亥革命以后,帝国主义不得不一再更换他们的在华代理人,但再也无力在中国建立起比较稳定的统治秩序。
辛亥革命尽管因为袁世凯的窃权而走向失败,但是革命英雄的血没有白流,他们为中国革命的发展趋势,铺开了一条金色的道路,他们的努力和鲜血应该被我们永远铭记。
梁启超曾经说过,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胜于欧洲则国胜于欧洲,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
所以从现在起,我们就要继承起辛亥革命的奋斗精神,将对祖国的这份责任慢慢挑在自己肩上,更好的发扬我们每个人的优点和长处,使我们的国家变得更繁荣,更富强
希望我的答案可以帮助到你,望采纳
关于莫言或诺贝尔文学奖的演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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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个开头或结尾也行,感情丰富一点的
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莫获诺贝尔文学奖
第一位中国家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这一天,中国作家等得太久了,中国人也等得太久了。
我们向莫言表示祝贺
不管承认不承认,诺贝尔文学奖因其奖金丰厚、影响力大和权威而为世人看重。
诺贝尔文学奖是一个符号,具有明确的指向性价值。
中国籍作家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这说明了其著作的高水准,更深层次的意义在于,这是一种接纳和融合的过程,这是一种文明对话的过程。
中国文学要走出国门,也必须走出国门;中国作家要走向世界,也必须走向世界。
当然,只有一个莫言还不够,中国不能只有一个莫言。
同时,没有哪个作家是为了获奖而写作。
在第五届鲁迅文学奖颁奖典礼上,中国作协主席铁凝说:“我以为获奖与否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我们有共同的身份——作家,共同珍爱文学,共同的使命担当。
……写作的过程是不断反省自己的过程,也是考量自己的内心与生活、人生与时代有多大距离的过程。
”获得鲁奖如此,茅奖是如此,诺奖也应如此。
每个作家都应该扪心自问,自己的写作能不能对得起这个伟大而艰难的时代
可以期待,莫言之后,还会有中国籍作家或华人作家获得诺贝尔文学奖。
只要作家敢于直视内心,只要不辜负这个时代,只要创作环境不断改善,有责任的作家必然推出更多精彩的作品。
急
奥巴马这个人没什么好写的吧,写这个论文大概是让你写美国的民主制度,毕竟是第一位黑人总统,你可以从黑人民权运动的角度写,先简单介绍下奥巴马,然后开始回顾黑人民权运动的历程,可以突出下马丁路德金等名人名言,最后赞扬下美国黑人的不屈斗志什么的。
或者写美国的移民文化,奥巴马也算是二代移民,这也可以算个着眼点,额,当然,具体还要楼主自己找材料,我就随便说说,你们高中,应该要求字数不多吧,那就简单写下黑人民权运动就行了。
今天第一天去晚托辅导班,做托管,辅导小学生放学的课后作业,完事后,那个老师这么说代表代表什么意思
也是就是要录取你了但要谈一下待遇问题还有合同
讲故事的人的特点
《讲故事的演讲稿的特色主要表现在以下几 一、情感铺垫,母爱先行 季羡林曾说,上无论什么名誉,什么地位,什么幸福,什么尊荣,都比不上待在母亲身边,即使她一个字也不识,即使整天吃‘红的’(注:指高粱饼子)。
莫言的演讲,以祝贺瑞典学院常务秘书两小时前女儿的出生为引子开启,熟知的“高密东北乡”,怀念亲切的老父亲、哥哥、姐姐、妻子,最后巧妙落归于母亲,集中笔墨用鲜活的母亲故事回忆自己幼年的经历。
按照记忆最早的事、最痛苦的事、最深刻的事、最后悔的事依次进行,娓娓道来的话语中,接着又补充了三个细节:母亲患上严重肺病,莫言患得患失,母亲告诫她不会轻易自杀,会直面苦难;面对相貌丑陋被嘲笑,母亲开导说不比别人缺胳膊少腿不应自卑,且多做善事可使丑变美;母亲不识字,但是对莫言读书十分支持,总满足他买文具的请求;莫言在听说书人讲故事的激发下,回家炫耀自己也会讲故事,母亲一方面担心莫言将来靠耍贫嘴吃饭,提醒他少说话,为他起名“莫言”。
这些往事丰富,主题鲜明,侧重点明晰,富有立体感的表达,却是作者深思熟虑之后的巧妙安排。
其目的是巧妙交代母亲对自己的人生及灵魂的巨大影响;从演讲的角度讲,一定会紧紧地抓住全世界听众之心的。
二、动机高尚、切身感受 在莫言的小说世界里,品德和残酷交战,对阅读者来说这是一种文学探险。
莫言从家乡到军营开始创作,特别是考入解放军艺术学院文学系,受到悉心教导,加上沉浸于经典诵读,创作生涯才真正开启。
其间的创作的情感依稀可见,如果稍加分析,他通过对重要作品的解析,归纳出自己的创作历程: 一是参军后的初始创作,紧随伤痕文学的兴起; 二是考入解放军艺术学院受到恩师徐怀中的启发,以及文学大师福克纳、马尔克斯的影响,以自己的经历和亲人的故事为蓝本,创作了《红高粱》《透明的红萝卜》等一大批颇有影响的作品。
而最感人的是谈福克纳、马尔克斯的影响,对此莫言感触到:“一个作家之所以会受到某一位作家的影响,其根本是因为影响者和被影响者灵魂深处的相似之处。
正所谓‘心有灵犀一点通’。
” 三是以更多的亲人和乡亲为原本,主要以长篇小说的形式创作了大量作品与独特的人物形象。
演讲中提到的《蛙》中的姑姑形象、《丰乳肥臀》的母亲形象。
四是以全新的创作方式与写作理念,并融会中国古典小说传统和西方(现代派)小说技巧,迈进了新的创作阶段。
演讲中提到的《檀香刑》《生死疲劳》等,前者开启作家从后台跳到前台,全称讲述,以现代说书人的角色登场,焕发出无限的创作活力与效果;后者在佛教思想的视野和宇宙意识下,考察人世与人性,增添了作品的深刻性。
三、重点介绍,耐人寻味 2006年年初问世的近50万宇的长篇小说《生死疲劳》,被作者自己看做是高密东北乡版图上的“标志性的建筑”。
《生死疲劳》选取的是20世纪的后半个世纪作为讲述对象,具体时间是1950年1月1日到2001年1月1日这段时期,这个公元纪年里承载的正是新中国的历史,高密东北乡作为乡土中国的缩影,对它的艺术重构,也就是对新中国历史的文学形式的重写。
从中可以窥见作家在这部小说里倾注的艺术追求,以及作者从创作效果中获得的自信和这一创造所达到的艺术高度。
小说首尾相衔的作为叙事起点的一个时间提示――“我的故事,从1950年1月1日讲起”,表小说借用佛教的六道轮回说作为结构线索,再一次对高密东北乡的历史戏剧进行了惊心动魄的艺术呈现。
这的确是一部关于农民和土地的恋歌与悲歌,选择一个完整的“历史段落”来加以“重述”。
《生死疲劳》对当代小说和莫言自我创作的超越,在于它把人性摆到了历史自我实现的关键之处。
这是小说,特别是长篇小说,可以成为历史诗学的重要理由,不然小说就只有历史而没有诗。
就像创造历史不是人生的目的一样,书写历史也不是文学的目的,深谙文学真谛的莫言,用《生死疲劳》表现了这一点。
四、首尾呼应、紧扣主题 俗话说:“织衣织裤,贵在开头,编筐编篓,重在收口”。
古人在谈到结尾时常以“豹尾”为标准,是指结尾时笔法要简洁、明快、干净利落,犹如豹尾劲扫,响亮有力。
莫言采取自然结尾的方法,即用事情的结果作为文章的结尾,事物叙述完了,文章随之结尾。
自然地结束演讲。
在演讲的结尾,莫言说“我是一个讲故事的人。
因为讲故事我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我获奖后发生了很多精彩的故事,这些故事,让我坚信真理和正义是存在的。
今后的岁月里,我将继续讲我的故事。
”这种既顾及到演讲的重点,又巧妙地结尾,让听众清楚所述的主要内容。
这无疑是一种看似无心,实属巧妙的精心安排。
总之,该演讲按照时间的推移与自己成长线索展开,巧妙之处,可谓独具匠心,浑然天成,再加上莫言独有的、质朴的山东口音,具有持久醇厚的审美冲击力,是一篇难得的成功佳作。
奥巴马和卡扎菲谁是好人
奥马尔·穆尔·卡 奥马尔·穆阿迈尔·卡扎菲,曾领导“自由军官组,推翻伊斯王朝,建立了阿拉伯利比亚共和国。
现任利比亚总理兼国防部长,总人民委员会总秘书处总秘书。
是一个有争议的人物,世人对他的评价是毁誉参半。
但不管是他的支持者和反对者,都不得不承认这样一个事实:卡扎菲领导这个大约有六百万人口的国家摆脱了贫困,成为非洲最富裕的国家。
卡扎菲是一个虔诚的穆斯林,他执政后在利比亚提出恢复伊斯兰教的“纯洁性”的口号。
利比亚原是酒的出口国,但卡扎菲颁布法令禁止酿酒和出售一切烈性饮料。
卡扎菲出身游牧民族,主张部族社会的自然公平,他反对奢侈豪华,过着简朴的生活。
他本人生活十分简单,一不抽烟,二不喝酒,也不饮其他高级饮料,仅喜欢喝矿泉水和驼奶。
他喜欢住帐篷而不喜欢住豪华宅邸,喜欢骑骆驼而不爱坐高级轿车。
他的妻子和儿女一直住在的黎波里的军营里。
他在帐篷里办公和会见外宾。
1989年,他到南斯拉夫出席不结盟首脑会议,就住在自己带去的帐篷里。
革命成功后,他的父亲在首都贫民的窝棚里住了很长一段时间。
卡扎菲说,等所有的人都有了适当的住房,他父亲才有像样的住所。
无论任何场合,卡扎菲总是身着同一颜色的服装,有时是白衣、白裤、白鞋、白头巾、白手套,外披一件镶着金边的白色斗篷;有时是黄色卡其布军服,戴同样颜色的头巾,在十几名保镖的护卫下出场。
据他的保镖说,卡扎菲的饮食十分简单,早餐是面包和驼奶。
午餐多为烤牛肉或烧牛排,外加利比亚汤,有时也吃柏柏尔人爱吃的古斯古斯。
卡扎菲全家都是明星,一家人占据西方报纸的不同版面。
卡扎菲的大儿子穆罕默德。
卡扎菲的二儿子赛义夫精通德语、英语和法语,常年在西方各国间游走,已经作为卡扎菲的公开代言人多年,也是盛传的卡扎菲的接班人。
卡扎菲的第3个儿子萨阿迪,从小痴迷足球,并成功地于2003年开始效力于意大利佩鲁贾队,成为该队最著名的板凳队员,在意大利甲级联赛队员实力排名中位列倒数第2位。
卡扎菲的女儿艾莎,是利比亚著名的美女,因为外形酷似德国名模克劳迪娅·希弗,得一外号“利比亚的希弗”,是萨达姆律师团的成员之一。
最小的一个孩子汉尼拔则花边不断,常上八卦周刊。
不管西方对卡扎菲有多大的意见,但不得不承认,他们一家的公众形象是完全与西方接轨的。
卡扎菲是一个有争议的人物,世人对他的评价是毁誉参半。
在一些人的眼里,他是“大救星”、“民族英雄”、“革命领袖”;而在另一些人的眼里,他是“狂人”、 “疯子”、“恐怖主义支持者”。
但不管是他的支持者和反对者,都不得不承认这样一个事实:卡扎菲领导这个大约有六百万人口的国家摆脱了贫困,1981年,利比亚人均国民收入达到1.l万美元,成为非洲最富裕的国家,即使在遭受西方经济制裁多年后,也是非洲生活最富裕的地区之一,国民享受义务教育和完善的医疗体系。
链接:贝拉克·侯赛因·奥巴马(Barack Hussein Obama),1961年8月4日生于美国夏威夷州火奴鲁鲁(檀香山),父亲是一位祖籍肯尼亚的黑人穆斯林,母亲是堪萨斯州的美国人。
奥巴马出生于夏威夷。
父亲是肯尼亚一名黑人经济学家,母亲是美国一名白人女教师。
父母在奥巴马两岁的时候分手,在听说父亲1982年在肯尼亚死于车祸前,奥巴马只见过父亲一次,奥巴马跟着母亲和姥姥姥爷长大。
父亲贝拉克·奥巴马是一名在夏威夷念书的肯尼亚留学生。
母亲安·邓纳姆是一个白人,原本来自肯萨斯州。
当邓纳姆与老奥巴马结婚时,她刚好18岁。
这一段婚姻很短暂,老奥巴马离家前往哈佛大学念经济学的博士学位,就把年轻的妻子和年幼的儿子巴里(那时他才两岁)抛下了,他没有钱带上妻儿同去。
毕业后,他更是带着另一名美国女人露丝回到了肯尼亚,露丝成为他的第三任妻子,因为在家乡他早已娶了一任妻子。
父亲离开了,奥巴马跟着母亲长大。
邓纳姆后来嫁给了一名印尼石油公司的经理罗罗·素托罗,素托罗由于工作的关系需要去雅加达,于是,邓纳姆带着6岁的奥巴马去了印尼。
奥巴马在印尼度过了四年的童年时光。
10岁时,母亲与继父离婚,奥巴马回到了夏威夷,大部分的时间他和外祖父外祖母生活在一起。
邓纳姆带着她与素托罗生的女儿玛亚又回到印尼。
当时,邓纳姆生活十分困难,她自己在攻读人类学博士学位,还省吃俭用供儿子读书。
奥巴马老少儿童时期奥巴马一家挤在一个很小的公寓里面。
奥巴马的外祖父换过多份工作,先做过家具推销员,还当过一名很失败的保险经纪。
外祖母在一家银行工作。
但奥巴马竟然进了夏威夷普纳后私立学校,这说明小家伙很会念书,但家里负担不轻。
夏威夷普纳后私立学校是夏威夷乃至全美最优秀的私立学校,具有百年历史,学费昂贵,但凡有点钱财地位的人无论如何都是要把孩子往里塞的。
一旦进去了,父母脸上有光,小孩前程似锦。
一谈到这件事,邓纳姆总是半带自豪地认为,奥巴马继承了他父亲的智慧,沿着他父亲成功的道路在走。
在2004年7月,民主党召开全国代表大会,奥巴马被指定在第二天做“基调演讲”。
所谓“基调演讲”,就是民主党人阐述本党的纲领和政策宣言,通常由本党极有前途的政治新星来发表,1988年做“基调演讲”的人就是时任阿肯色州州长的克林顿。
奥巴马不负众望,他亲自撰写演讲稿,并发表了慷慨激昂的演说。
在演说中他提出消除党派分歧和种族分歧、实现“一个美国”的梦想。
45岁的奥巴马演说极具魅力,灿烂的笑容更虏获许多民众的心。
与过去有意竞选总统的黑人前辈相比,奥巴马是首位在初选前民调获得全国性支持的明日之星,打败2008年民主党总统候选人的热门人选之一的希拉里,成为民主党总统竞选人。
奥巴马在短短两年多的时间里就已在政坛造成一股旋风,甚至有人把“奥巴马现象”拿来与前总统肯尼迪1960年挟带强大人气进军白宫来相提并论。
奥巴马编年史 1961年8月4日生于美国夏威夷州檀香山 1983年获哥伦比亚大学文学学士学位; 1991年获哈佛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学位; 1992年结婚,育有二女; 1993-2004,Miner Barnhill &Galland律师事务所律师(伊利诺伊州芝加哥); 1996年,首次当选为伊利诺伊州参议员; 2004年在伊利诺伊州首次当选为国会参议员。
2008年当选美国第44届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