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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程三小车辆演讲稿

时间:2020-06-25 20:34

《让我们有尊严的活着》演讲稿、、急急急、、150字以上

“要让老百姓活得更有尊严”,这是2月27日温家宝总理在与网友在线交流时说的一句话。

同样的话,在春节团拜会上也说过。

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国家总理两次提到让国民活得有尊严,体现了最高层对人民心理的深切体察。

  一句“要让老百姓活得更有尊严”,说出了全国人民的心声,震撼和感动了全国人民。

  为什么要强调让老百姓活得更有尊严

那是因为,在有些地方、有些时候、有些事情上,老百姓还活得不那么有尊严,而是活得困顿,活得憋闷,活得窝囊。

  要活得有尊严,物质的东西是第一位的。

当我们还在为温饱而四处奔波低声下气找工作的时候,当我们做房奴、“医” 奴、“学” 奴、“农”奴的时候,宝贵的尊严都被折算成更加宝贵和现实的面包,所谓“有尊严地活着” 只是一句空谈。

所以,解释尊严的第一层含义是,“国家的发展最终目的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除此之外,没有其他。

”  贫穷没有尊严,富裕就有尊严了

未必。

如果你是守法的商人,为了获得某一法律本来允许的权利,还要陪着笑脸给权力部门送礼,在这一刻,尊严何在

尊严,意味着对私权的应有尊重,和对公权的必要限制。

所以,解释尊严的第二层含义是,“每个公民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都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自由和权利,国家要保护每个人的自由和人权。

”  中国经济的发展速度让我们自豪,让西方惊异。

但是我们在经济发展的同时,也不知不觉间忽略了许多更加宝贵的东西——民主、自由、公平、尊严、自主……这些东西不单单是西方人的最爱,也是民的现实迫切需求。

民主是医治腐败的良方,自由是活力和创造力的源泉,公平是秩序的基础。

所以,温总理解释尊严的第三层含义是,“整个社会的全面发展必须以每个为前提,我们要为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让他们的聪明才智竞相迸发。

”  在世界的眼中,刻苦、勤劳、善良,但我们深知自己还缺少了另外一些东西:自由、自主、自立、尊严……这些东西既是经济发展的成果,也是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必要条件——经济的活力和创造力,来源于从事经济的人具有的活力和创造力。

民主和自由(思想自由和意识自主) 是活力和创造力的先决条件,是中国经济和需要解决的最大命题。

  让我们有尊严的活着  2010年“两会”,温家宝总理所作的中指出:“我们所做一切都是要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让社会更加公正、更加和谐”。

提出让老百姓活得“更有尊严”,“尊严”成为政府工作目标和社会热词。

  温家宝总理解释“尊严”的含义有三:、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给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不难看出,作为一种精神层面的追求,“尊严”是建立在一定物质基础之上的,是一朵开在“蛋糕”上的花。

人民能不能活得有尊严,还要看“蛋糕”做得大不大、分得好不好。

  首先,人民的“尊严”来自于国家的尊严。

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人的尊严能离开国家的强大和社会的进步而发展。

中国在世界上的地位愈来愈重要,那份扬眉吐气的自豪感,透露出幸福与尊严。

  其次,人民的“尊严”来自于制度的完善。

自由、平等和博爱是实现人的尊严的基本前提,民主、法治和宪政是实现人的尊严的重要保证。

只有整个社会是的,才能保证每一个社会成员不受歧视,并享有尊严。

  再次,人民的“尊严”来自于个体的自尊。

保护和实现人的尊严,必须从每个人自身做起。

首先我们每个人都要尊重自己,自爱、自重、自律然后才能赢得别人的尊重;同时,只有尊重别人,他人才会尊重自己,也只有充分享受权利并认真履行义务的成熟的公民才能真正成为赢得社会尊严的主体。

  最后,能否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与公权力的依法施行有密切而直接的关系。

当政府权力被运用于保障,当权力运行更加透明,当公民的权利丰满坚实、公共服务健全均等之时,一个更有尊严、更加公正、更加和谐的社会也将随之来临。

  陈老师接手了一个差乱班。

学生不讲卫生,没有集体荣誉感,不爱学习考试作弊。

经过陈老师的诚心感化,几个月以后,班级面貌有了很大改变,陈老师就想向他们身上根深蒂固的坏习惯——考试作弊开战。

陈老师在班里进行了一次慷慨陈词的演讲《让我们有尊严地活着》。

陈老师的演讲很精彩,我不禁为陈老师的口才拍手叫好。

“你们活得一点尊严都没有”“你们要活得坦然,你们要活得有尊严

我要从你们的眼睛中看到清澈如水

”“对考试说‘不

我可以

’”对第一次听到这样演讲的差乱班学生来说,这些话真是振聋发聩。

陈老师很机智,演讲滴水不漏,陈老师不让学生作弊,还让学生准备考不好被老师批评。

还提前把话说死,堵学生的嘴。

“别跟我说‘你不让我作弊,考不好别怪我’”。

陈老师的演讲深入学生人心,真的打动了他们。

从演讲完了和考试以后学生走出考场的神态能看出,学生这次考试没有作弊。

  陈老师的演讲很成功,收到了效果,但陈老师不应该放松,飘飘然。

一次演讲不能解决“根深蒂固”的作弊,只能解决一时。

这从期末考试有两个同学作弊就能看出来。

陈老师应该一鼓作气,从根本上找出学生作弊的原因,从源头上来杜绝作弊。

学生为什么要作弊

不就是不爱学习,没有学会,怕考试成绩不好,才作弊想考个好分数吗

学生不是还想要好分数吗

这就有药可救。

就怕学生抱着无所谓的态度,反正我不会,爱考几分考几分,考0分都不怕,抄都懒得抄,一点脸面都没有,这才叫无药可救呢

陈老师在接手几个月以后,面貌有了改观,再经过这次演讲,陈老师在学生心目中有了很高的地位。

在做工作就容易多了。

陈老师可以发挥他的特长“演讲”。

还是以尊严为契机教育学生。

不作弊找回了尊严,但考试分数低还是没有尊严哪,还是要让外班老师和同学叫我们“差乱班”。

“差乱班”这名称好听吗

我们要摘掉“差乱班”这顶帽子,要怎么做呢

要学习好,纪律好,卫生好,有集体荣誉感等等。

相信这些话学生也能听进去。

那么怎样才能学习好,纪律好,卫生好呢

陈老师就要实行一些奖励机制,调动起学生的上进心。

只有学习、纪律、卫生等方面好了,才能摘掉“差乱班”的帽子,同学们才能活得有尊严。

  我想陈老师如果这样做,会收到效果的

有没有关于酒驾的演讲稿什么的 大概2到3分钟吧 例子多一点 最好是名人的例子 急

近期接连发生的“酒驾肇事”案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热烈讨论,也暴露出我国相关立法规制的严重缺陷。

基于社会发展和司法实践的迫切需要,我们应当积极寻求对“酒驾”危害行为的刑法立法完善对策。

具体来说,可以考虑通过修正现有交通肇事罪法条、增设新的罪名、完善刑罚设置等方式改进现有刑法立法规定,从而有效地遏制“酒驾”等危险驾驶案件的发生。

  2009年9月8日,“成都孙伟铭醉酒驾车案”、“广东黎景全醉酒驾车案”分别由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终审判决,对被告人孙伟铭和被告人黎景全分别“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均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最高人民法院当天就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这两起案件的审理结果,并支持这两起案件的二审判决。

这两起案件作为我国接连发生的一系列恶性“酒驾肇事”案件的典型代表,经媒体报道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热烈讨论。

“酒驾肇事”案件不同于一般的交通肇事案,其严重危害了公共安全,也暴露出了我国相关立法规制的缺陷。

我们认为,为有效地惩治“酒驾肇事”行为及其他“酒驾”危害行为应当针对司法实践中的问题、参考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经验、积极寻求相应的刑法立法完善对策。

  2010年5月9日5时36分许,陈家饮酒后超速驾驶英菲尼迪牌小型轿车,在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建国门外大街永安里路口,违反交通信号,直接撞上前方等候交通信号放行的菲亚特牌小型轿车,继而又撞向正常行驶的639路公交车左前侧。

陈家弃车逃逸,事故造成菲亚特车主陈伟宁及6岁女儿珠珠死亡,陈伟宁的另一双胞胎女儿珍珍因不在车上,幸免于难,陈的妻子王辉重伤。

  公诉机关认为,陈家明知酒后不能驾驶机动车,却违反交通法规驾车超速行驶,致两人死亡、一人重伤,严重危害了公共安全。

陈家在本案中涉嫌四项交通违法,一是酒后驾车,二是闯红灯,三是肇事逃逸,四是超速行驶,以此为基础,检方对其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起公诉。

  据了解,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与交通肇事罪的一个重要区别在于,交通肇事罪的刑期为3-7年有期徒刑,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刑期则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

  一、完善刑法立法治理“酒驾”危害行为的根据  对于“酒驾”危害行为,我国刑法立法完善的根据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一)社会发展的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汽车增长势头强劲。

仅就北京市而言,近年来机动车的保有量保持较高增长速度,2006年小汽车增长量就超过40万辆。

目前虽有降低,但今后仍将以10%的较高速度增长。

[1]同时,人口增长并没有停滞,目前北京市人口数量已经达到1633万,并以每年40万至50万人口的速度增长。

[2]再加上我国城市交通设施基础建设滞后,设计不够合理,驾驶员及行人的交通安全观念缺乏,导致交通事故频繁发生。

这就为交通安全提出了新的要求,最大程度规避交通风险成为社会经济现代化的重要课题。

[3]我国1997年《刑法典》关于交通肇事罪的规定相对于1979年《刑法典》来说虽然有所发展,但是对于汽车工业的迅速发展和恶性交通事故的频发预见不够,需要及时调整。

  (二)司法实践的迫切需要  近年来,我国交通事故频发。

据公安部统计数据,仅2008年1至9月,全国营运车辆肇事共导致1.9万余人死亡。

尽管中国汽车保有量约占世界汽车保有量的3%,但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却占世界的16%。

[4]同时,无视交通管理法规而酒后、醉酒驾车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件也日益增多,如广东佛山黎景全案、四川成都孙伟铭案等均属严重醉酒驾驶造成多人死伤的恶性案件。

而我国现有立法对于酒后和醉酒驾驶的处罚力度过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于一般的酒后驾车处罚只是暂扣一到三个月的驾照。

对于醉酒驾车,也只是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

如果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不构成犯罪。

1997年《刑法典》规定的交通肇事罪仅限于过失犯罪,一般情况下最高也只能处三年有期徒刑。

现有关于交通肇事罪的规定也没有预见到交通肇事后连续冲撞情况的出现,以及类似案件的频繁发生。

各地司法机关对于此类案件的处理也并不完全一致,亟需立法统一规范。

  二、完善刑法立法治理“酒驾”危害行为的原则  治理“酒驾”危害行为,刑法立法的完善主要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一)立足于现实需要  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律应当以经济为基础。

完善“酒驾肇事”案件的相关刑法规定,有效地治理“酒驾”危害行为首先要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考虑,从我国当代交通状况与交通安全背景下以刑法遏制“酒驾”犯罪的现实需要出发。

  (二)总结既往的司法经验  治理“酒驾”危害行为的刑法立法完善,应当注意总结以往的司法经验。

当前,我国在“酒驾肇事”案件的司法处理上已经积累了一些经验。

如根据主观心态的不同,对“酒驾肇事”案件分别按照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处理。

2009年9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以“成都孙伟铭醉酒驾车案”和“广东黎景全醉酒驾车案”的二审终审判决为契机,统一了醉酒驾车犯罪案件的审理标准,强调今后对醉酒驾车,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放任危害后果的发生,造成重大伤亡,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应当依照《刑法典》第115条第1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5]因此,治理“酒驾”危害行为的刑法立法完善,应当反映司法实践经验,强调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判断行为人的主观心态,予以不同的认定。

  (三)适当参考借鉴国外立法例  关于惩治“酒驾”危害行为,国外已有一些成功的立法经验,我们应当适当参考借鉴。

如日本在刑法中规定了危险驾驶致死伤罪,该罪主要包括酩酊驾驶致死伤罪、超速行驶致死伤罪、无技能驾驶致死伤罪、妨害驾驶致死罪和无视信号致死伤罪。

[6]韩国于2009年修订《道路交通法》,新增加了醉酒驾驶车辆罪和拒绝酒精检测罪两项罪名。

规定任何人不得在醉酒状态下驾驶车辆。

警察在有相当理由可以认定当事人属于醉酒驾驶的情况下可以对其进行酒精检测。

测定驾车人是否属于醉酒驾驶的标准是其血液中酒精浓度的含量是否在0.05%以上。

[7]在恶性交通事故频发的情况下,乌克兰专家和议员也提出应当把交通安全提高到国家安全层面。

2008年9月乌克兰议会通过交通安全法修正案,界定了处罚和判决的行为主体、处罚行为的界定和权限的划分。

2009年5月乌议员再次提出修改交通安全法的提案,直接提出要对酒后驾车和拒绝进行酒精测试者追究刑事责任。

[8]英国《1988年道路交通法》中也规定有酒后驾驶罪,主要包括由于酗酒或吸毒不适宜开车时驾驶或企图驾驶机动车辆罪,血液中酒精浓度超过预定标准驾驶或企图驾驶机动车辆罪,以及在上述不适宜状态下疏忽驾驶致死罪。

[9]此外,芬兰、德国等国的刑法也都规定了类似的罪名。

这些规定对于遏制频繁发生的交通事故给本国公共安全带来的威胁起到了明显效果,我国在治理“酒驾”危害行为而完善刑法立法时,可以适当借鉴。

  三、完善刑法立法治理“酒驾”危害行为的构想  我们初步思考,为了有效地遏制“酒驾”危害行为,我国刑法立法可以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完善:  (一)修正现有交通肇事罪法条  我国1997年《刑法典》中交通肇事罪的刑罚设置整体较轻,一般的交通肇事行为,即使致人重伤、死亡,也只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肇事后逃逸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只有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才可能被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于部分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犯罪分子,还可以适用缓刑。

而其他国家对于交通肇事行为设置的法定刑一般较重,如在日本危险驾驶致人死伤的可能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

在英国,酒后驾车致人死亡情节恶劣的可能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

因此,为了遏制频繁发生的交通事故,可以考虑提高我国刑法典中交通肇事罪的刑罚规定:将交通肇事罪基本构成的刑期由现在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提高到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由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高到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由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提高到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增设新罪名  针对我国恶性交通事故频发、威胁公共安全、现有交通肇事罪不能应对的现状,有人提出应在刑法中增设“危险驾驶罪”。

但有人认为,对于“危险驾驶罪”的增设应当慎重考虑,打击“危险驾驶”行为应以事先预防为主,不一定非要增加“危险驾驶罪”。

也有人认为,可以考虑通过增加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档次,细化交通肇事罪的内涵,将该罪纳入到重罪的方式解决这个问题。

[10]  我们认为,上述主张都有一定合理性,但基于我国现有法律规定和遏制“酒驾”危害行为的需要,并借鉴国外立法经验,可以考虑增设新罪名对危险驾驶行为进行刑法调控。

这是因为:  第一,降低社会风险的需要。

现代化的发展给社会共同体的生活带来各种风险,刑法须对这种应受处罚的风险状态及时地进行否定性评价,尤其是在涉及公众安全的交通等领域刑法应根据需要提前介入。

现阶段我国“酒驾”行为已经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为控制“酒驾”给社会公众带来的风险而及时进行刑罚威慑应当成为立法完善的首要理由。

  第二,交通肇事罪的规制范围和效果有限。

在“酒驾”危害公共安全的情况下,行为人主观心态多为间接故意,在性质上不同于交通肇事罪的过失。

所以,通过调整交通肇事罪刑罚的方式并不能彻底解决问题。

此外,交通肇事罪作为过失犯罪,70%以上被法院判处缓刑,有的法院判缓刑率高达90%以上,这会给民众造成“以钱买刑”的错觉,刑罚的威慑力有限,难以满足预防和控制“酒驾肇事”犯罪的需要。

  第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处置“酒驾”案件不具有针对性。

现有立法对于“酒驾肇事”行为虽然可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进行惩治,但该罪并不是针对醉酒驾驶行为专门设立,对于多数危害结果并不是特别严重的“酒驾”肇事行为来说,其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的刑罚明显过重。

而且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本身也有“口袋罪”之嫌,是否符合罪刑法定原则尚有争议。

  第四,国外有关于惩治“酒驾”危害行为的立法经验可供借鉴。

“酒驾”案件在现代化发展进程中常见多发,在世界各国皆然。

一些发达国家对此问题采取了较为严厉的刑事政策和刑罚对策,多设置行为犯或危险犯,刑法介入时间较早且法网严密,效果也显著。

因此,合理借鉴国外立法经验,将有助于我国刑法的完善。

  第五,危险驾驶行为多样,亟待刑法全面调整。

实践中危险驾驶的行为不仅有醉酒驾驶行为,还有吸毒驾驶、严重超速驾驶等,这些行为同样危害到公共安全,应当将其纳入到新增罪名中来。

实践中危险驾驶后拒绝检测的行为也时有发生,外国也有可资借鉴的立法经验。

所以我们建议国家立法机关增设危险驾驶犯罪,将酒后驾驶、吸食毒品后驾驶、严重超速驾驶以及以其他危险方式驾驶机动车辆等行为规定为犯罪,并将抗拒检测的行为规定为从重处罚的情节。

  我国刑法中的交通肇事罪是结果犯,造成严重结果才构成犯罪,这显然不利于对“酒驾”危害行为案件的处理。

虽然我国过去强调过失犯罪都是结果犯,但是《刑法修正案(七)》第11条动妨害植物防疫检疫罪中则包括了“危险”状态,反映出刑法立法对于过失危险犯的接纳倾向,在理论上被认为是我国刑法对危险犯立法的新进展。

立法如此规定是基于对公共利益的保护,而危险驾驶行为所危及的公共安全就更涉及到公共利益保护问题。

因此,可以考虑将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醉酒驾驶、吸毒后驾驶、严重超速驾驶严重违规(如闯红灯)等行为规定为危险犯。

当然,危险犯的范围不宜过大,只应限于醉酒等危险驾驶行为,对于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般酒后驾驶行为,按照交通管理法规处罚即可。

  由此,我们建议在刑法中增加“危险驾驶罪”。

其基本犯为危险犯,只要危险驾驶,即使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也构成犯罪。

危险驾驶故意或者过失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共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为结果加重犯。

具体来说,可以考虑在《刑法典》第115条后增加1条:  “第115条之1:有下列危险驾驶行为之一,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  (一)醉酒后驾驶的;  (二)吸食毒品后驾驶的;  (三)严重超速驾驶情节严重的;  (四)其他危险驾驶行为情节严重的。

  危险驾驶致人重伤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

  危险驾驶致人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巨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

  过失犯第二款罪的,处……。

  过失犯第三款罪的,处……。

  危险驾驶人员抗拒检测的,从重处罚。

  犯本条罪者犯罪后真诚悔罪、积极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可以从轻处罚。

[11]”  其中,“情节严重”和“其他特别恶劣情节”主要指行为人肇事后逃逸、血液中酒精含量严重超标,超速过高等情节。

积极向上爱国的3分钟演讲稿

大家好!今天我演题目是《歌国》高唱国歌走向未来国响凌云壮志;国旗飘扬,扬世纪豪情。

思绪随国旗漫卷,记忆在晨风中长歌。

回顾中华,历经民族屈辱与沧桑。

“起来,不愿做奴录的人们,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平津危机!华北危机

中华民族危机

”日本帝国主义的铁蹄踩踏着中华的躯体,民族危机之时,1935年12月9日,北平数千名学生,走上街头,游行示威。

一时旗帜如海,标语成林。

“打倒日本帝国主义

”、“反对华亲自治

”的口号场,如阵阵春雷,震天动地。

再一次奏响了时代的强音,掀起了抗日救亡的高潮。

时光冲淡了悲愤的呐喊,岁月吹散了弥漫的硝烟,但那奉献的精神和爱国的豪情,永远沉淀在沸腾的热血之中。

风风雨雨,祖国已从稚嫩走向成熟;艰苦创业,历史已揭开了新的篇章。

展未来,长征接力有来人,世纪轮转代代新。

我们今天十八九岁的年轻人,正是跨世纪的新一代,面对先人与后辈,面对历史与未来,容不得有半点懈怠与彷徨。

志当存高远,沉醉于昨天只能让我们踌躇不前。

既然沉睡的“雄狮”已经惊醒,我们面对前程只能奋力开拓

既然紧闭的国门已经打开,我们的未来只能是除旧布新

先辈们以无数的青春热血为我们创下千秋基业。

告慰英魂,我们更应该昂首向前

让我们挽起青春的臂膀,让我们放飞绚丽的梦想,让我们高唱国歌走向未来,共创世纪的辉煌

求一篇三、五分钟的演讲稿

偶然间,发现我们已步入了那道令老年人羡慕、中年人留恋、少年人向往的青春风景线。

澎湃着青春的热血,洋溢着青春的热情。

然而朋友,你是否探求、思索过,青春是什么呢

  青春是一团火,笑容与彩霞飞映,汗水伴露珠潇洒,脉搏跳动着奔腾的节奏,智慧弹奏着优美的旋律

青春用它火一样的热忱,全身心地投入,获得动人的笑颜。

  青春是一条河,平静时,泉水叮咚响,绵绵诉说着青春的故事;激荡时,汹涌澎湃,激情放射出绚烂的光芒。

  青春是璀璨的夜空,犹如月色般美丽的抱负,也有数不清的幻想之星。

只是青春的月亮比夜空的月亮更圆,青春的月亮比夜空的月亮更耀眼,青春的星星比夜空的星星更繁,青春的星星比夜空的星星更亮。

  青春是一条山路,它时而展现青春盎然的图景,时而滋长浸满血泪的毒草,它会为你指引一个光明的前景,也会设下陷阱使你堕落。

但是,是水手何惧惊涛骇浪,是樵夫何怕荆棘深涧,只要我们把准前进的目标,头顶的阳光一定是灿烂的

  然而,曾几何时,我们这些带着彩色的梦走进大学校园的莘莘学子们却拥着青春,在被赋予“本科大学生”之称的壮丽岁月里,高喊着:平平淡淡才是真。

旦有人认为“与世无争,恬淡一生”便可无忧无虑的生存,颇有要把老庄的“无为”思想发扬光大之势。

是什么使我们充满青春活力的校园生活减退了缤纷的色彩呢

又是什么使我们真实的熔浆凝固,不再有来自内心深处的热血沸腾

是因为我们没有走进梦想中的象牙塔

是因为我们未走出自我困惑的地带

还是因为我们的心真的不再年轻,确实把一切都看的平淡了呢

然而我要说不

都不是

主宰世界的是我们,放弃世界的仍然是我们。

  不再回头的不只是那古老的辰光,也不只是那些个夜晚的星群和月亮,还有我们流逝着的青春。

所以请拒绝平淡,告别无为,让我们的青春在阳光下真正的飞扬起来,激荡起来

  让我们在阳光明媚的日子,愉快地歌唱;在花开的日子里,遨游知识海洋,一起编织梦想;在飘雨的季节里,用心情的音符,谱写青春悦耳的篇章

任前方荆棘丛生我们将持之以恒。

茫茫学海中,我们要做勇敢的水手,乘风破浪,共赴前程。

青春的脚步如行云流水,青春的岁月需要知识的滋养。

让我们把握生命中的每一天,向着成功的彼岸前行。

  不再为落叶伤感,为春雨掉泪;也不再满不在乎于地挥退夏日的艳阳,让残冬的雪来装饰自己的面纱;岁月可使皮肤起皱,而失去热情,就也可以使灵魂起皱,让生命失去激情。

所以,我们要用智慧和勇气扬起理想的风帆,用青春和生命奏响时代的强音。

当我们抛弃了迷茫,掌握了航向,当我们共同努力,不懈的摇桨,青春的激扬乐章终将奏响

  记忆之花开满了来时的路,散发出诱人的芬芳,任你怎样逃避,都无法忽视它的存在。

  那沁人心脾的香,令人快乐,令人心醉,就像记忆中那一件件欢愉的事情,留存在记忆中,无法遗忘。

那时的我们打着欢乐的节拍,唱着走调的歌,说着各自的豪言壮语,没心没肺地许下一个又一个漫无边际的诺言,尽管我们都清楚的知道,那豪言,不过是年少无知的轻狂,可是没有人说破它,每个人都执著的相信,那一个个无边际的梦想,终会因我们的追求而实现。

  记忆中的我们手拉着手,走在校园的林荫路上,分享着各自的欢乐和痛苦,憧憬着未来的美好,说着各自天真的梦想,相约去同一个城市,上一个大学,做一辈子好朋友,那时的梦想是那样的天真,总以为只要相信希望存在,梦想就一定会实现。

在安静的夜晚,流星划过夜空,我们会大声的尖叫,然后在心里默默地许下心愿,那时的我们从不在乎别人的目光,赞许的或是嘲讽的~在没课的时候,我们会骑着单车去十几里外的米线馆吃米线,只因为别人告诉我们那家米线比较正宗,不在乎有多累,只要我们期待,我们就会义无反顾的去做。

夏日的清晨,我们会早早的起床,一起去郊外的小山丘晨练,然后对着天空大声的呼喊,超然世外,那时的我们仿佛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孩子,无所顾忌,眼睛里流露的全都是欢乐,连泪水都是因快乐而留下的,那些既已成了我如今最珍贵的回忆。

  有些时候,太浓的花香反而令人心生厌倦,令人心碎,回忆的美好,现实的荒凉,让我们陷入了深深的悲伤之中。

还记得分别那天的那本留言册,上面写满了祝福的话语和强烈的不舍~还记得你的泪水,在我转身的刹那流下,我永远都无法忘记那一刻,如今那个镜头依然撩拨着我那原本脆弱的内心,回想起来依旧会泪流。

那时的我坚定的相信,不会再有像你那样好的朋友出现,这一度令我伤心绝望,可是我又清楚地知道,人不能活在记忆中,记忆中的快乐悲伤那都是过去,只有不断的向前看,才会有更多的快乐之花等着你采撷。

分别之后,我一个人去过那家米线馆,夹起米线,久久不能下咽,那曾经美味的米线,再也没有了那时的味道,物是人非,留下的只有无尽的落寞。

时常坐在学校湖边的石阶上,看着水中的游鱼,流眼泪,泪水打湿了手中的信笺,上面写满了你给我的思念。

  现在的我们,忙于各自的事情,连问候都变成了例行公事的敷衍,我真害怕有一天我们会变得陌生,忘记彼此,难道这就是成长

难道每一个幸福的开始都伴随着一个悲伤的结局吗

再美的鲜花,凋零后不过是一地的悲伤,再美的记忆,结局终究是忘记。

我不相信,我不相信我们的记忆会这么快的遗失,我们的记忆是那样的刻骨铭心,我不相信它们会那么快的被时间的洪流冲刷干净,可那不过是我的一厢情愿,等待我们的不过是一个凄凉的结局——青春在忧伤中散场,我们就这样慢慢的将彼此遗忘。

  记忆像一个美丽的肥皂泡,逐渐消失,最后成为我们记忆中肃杀的一笔,时常触痛着我们那敏感的神经,我们就流着泪看着他们一个个逐渐破裂,然后重新变得坚强。

青春也许就是一个伤感的过程,再美的鲜花中会有凋零的那一天,记忆一点一点的在我们前行的脚步中消失,我们能做的就是选择遗忘,重新面对太阳,选择坚强。

  一段空虚  一份无聊  一滴冷清  一丝厌倦  一泉向往  一孔思念  一往情深  却无可奈何  今天,明天  没有任何昨天  那份空白,或是一种飘逸吧  渴盼生活的轰烈一场  一直风平浪静的,心仍在呼唤  却唤不起任何涟漪  莫了一份失落的感情  只有被冷落在早已被遗忘的岁月里  无奈,任时光流着岁月  接续写着空白  不希望会刻骨铭心  漫漫人生,缘注定吧  岁月人在沉淀吧  感情不是粥,越浓越香  是酒,陈在心底  等待着取酒人  不是你,也不是现在

老师说的每周一班会课上轮流三个人上台表演节目,下周一就到我了,有没有什么演讲稿之类的给我发一下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站在这里竞选学习委员这个职务,感到无比的荣幸和骄傲. 这是对我自身的又一次考验,一次施展能力的机会. 在班里,我不仅是一个学习刻苦,团结同学的女(男)孩,还是老师的好帮手.而且,你总能 看见我求学上进的表情。

在课余,你总能发现我认真的读着一本又一本书. 我的业余爱好也很丰富..假如我当上了学习委员,我将发挥自己的特长,挖掘自己的潜能,展现自己的个性,我会在工作中,尽力协助老师,为同学服务.同学们在学习上,生活上有什么困难,我 将尽力帮助,赢得大家对我的充分信任. 假如我是学习委员,我要树立学习意识.在这个温暖的大家庭中,我要取长补短,相互 学习,与大家共同进步. 要做出一个表率来。

有一位名人曾经说过:“当一滴水融入到大海中才能永不干枯”,同学们,请信任我,给我一 次锻炼的机会!我会经得住考验的,我会努力做好的. 我的竞选宣言是:我努力,我能行!今天你只要投我一票,明天我将给你一百个精彩

谢谢大家哦

Q00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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