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道德与法治演讲稿
道德与法治演 道德与法和谐社会的两大车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法治是最可靠的保障,道德是最有力的支撑。
以法治国,法礼并重是我国区别于其他国家法治思想的一个鲜明之处。
那么,如何善用这两大车轮而令我们的社会前进得更加快速,这又是一个问题。
法与道德属于上层建筑的不同范畴。
法律属于制度的范畴;而道德则属于社会意识形态的范畴。
法律规范的内容主要是权利与义务,强调两者的衡态;道德强调对他人、对社会集体履行义务,承担责任。
法律规范的结构是假定、处理和制裁或者说是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而道德规范并没有具体的制裁措施或者法律后果。
法由国家的强制力保证实施;而道德主要凭借社会舆论、人们的内心观念、宣传教育以及公共谴责等诸多手段。
法是按照特定的程序制定的,主要表现为有关国家机关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文件,或者是特殊判例;而道德通常是潜移默化的。
法必然要经历一个从产生到消亡的过程,它最终将被道德所取代,人们将凭借自我道德观念来实施自我行为。
现在,让我们来看这样一个案例,有这样一个农民工,生活在贫穷的小山村,让他觉得自己就好像一只被关在笼子里的猫,为了家人生活的更加安适,他要改变自己的命运,怀着这样的无限憧憬他来到城市打工。
有一年,他在一个建筑工地找到了工作。
他一直抱着美好的愿望,勤勤恳恳的工作着。
但是,现实却总是残酷的,他从工地上的高台上掉落,差点跟这个世界saygoodbye,由于工友的帮助,他活了下
关于法律的演讲稿(不超过三分钟)道德与法律
道德与法律的关系这题,一直是讨论的热点话题之一,说法,现在结合马克思主义有关道德、法律的观点,谈谈自己的一些看法。
一、道德与法律的涵义 我们通常讲的道德是指人们行为应遵循的原则和标准。
道德的定义可以概括为:道德是一定社会、一定阶级向人们提出的处理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社会之间各种关系的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
这一概念说明,道德是以善恶为标准,调节人们之间和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
道德总是扬善抑恶的。
道德一词由来已久。
早在两千多年以前,我国古代的著作中就出现了“道德”这个词语——“道”表示事物运动变化的规则:“德”表示对“道”认识之后,按照它的规则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处理得当。
从中国儒家的创始人,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孔子开始,千百年来。
人们就一直重视道德问题。
法律就是国家按照统治阶级的利益和意志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法律属于上层建筑范畴,决定于经济基础,并为经济基础服务。
法的目的在于维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是统治阶级实现其统治的一项重要工具。
所以,法是阶级社会特有的社会现象,它随着阶级、阶级斗争的产生、发展而产生和发展,并将随着阶级、阶级斗争的消灭而自行消亡。
从侧重道德的角度,我们可以将法律定义为:在主观方面,法是国家意志和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在客观方面,法的内容由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
前者体现了法的国家意志性和统治阶级意志,后者体现了法的物质制约性。
法就是这两个方面的矛盾统一体。
二、道德与法律的区别 法律与道德是两种不同行为规范,它们的产生原因、调整对象、调整范围、表现形式、调整机制、评价标准等方面各有不同。
第一,法律与道德产生的条件与消亡各不相同。
根据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与法的学说,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
因此,法律的产生以国家的形成为前提条件,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的行为规范。
第二,法律与道德调整的对象与范围有所不同。
在现代国家,法律调整的对象仅限于人们的外在行为,单纯的思想或动机不是法律所调整的对象。
在古代社会曾经存在过“腹诽”、“莫须有”等以思想定罪的荒谬案件,这种情形与现代国家的法治原则是格格不入的。
而道德所调整的不仅仅是人们的外在行为,它还规范人们的心理动机。
即使在调整人们外在行为的问题上,道德所调整的范围也比法律要广泛。
第三,法律与道德的表现形式与调整机制各不相同。
许多道德规范表现为一种抽象的原则与信念,违反道德规范的后果是行为人要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以及行为人自身的自责、内疚、忏悔。
而法律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的行为规范。
在现代国家,法律规范则必须规定明确、具体的行为模式与行为后果。
违反法律规范的后果,是由相应的国家机关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第四,法律与道德的评价标准各不相同。
道德评价具有“扬善惩恶”的特点,其评价对象包括了“善行”与“恶行”,而法律评价所针对的主要是违法犯罪行为。
在通常情况下,违反法律的行为必定违反道德,而违反道德行为未必都违反法律,道德评价的标准比法律的评价标准更高。
三、运用法律传播道德 道德对社会的发展至关重要,它是考察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指标。
那么,如何来提高道德素质呢
我认为我们应该深刻领会法与道德的矛盾关系,采取“自相矛盾”方法,用一方制约另一方,以达到双方平衡发展的最终目的。
在尊老爱幼、恋爱关系、诚实信用、见义勇为等不适宜运用法来调整的社会关系中,我们虽然不能为这些社会关系规定具体的法律规则,但是我们可以为它们规定具体的行为后果。
譬如,规定见义勇为的行为,应当给予适当奖励,以鼓励这种行为,间接肯定该种道德现象的正确性。
就是要运用法来规定否定性法律后果,对违反道德的行为予以制裁,避免具体规定行为规范的复杂性。
对一个事物反面的否定,就是对其对立面的肯定。
否定性后果让人们知道,那些行为是非道德的,从而,深刻领会真正的道德。
并且,它也符合事物发展的全过程,即“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
“否定之否定”往往比“肯定”更深刻。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有利于避免对道德的侵害;有利于维持即存的社会道德观;有利于维护社会主义道德权威性;也有于法律的顺利实施,一切依法行事。
法制在我身边演讲稿
中学生法制征文一:法在我身边 字典上解释“法”为: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受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的总称,包括法律、法令、条例、命令、决定等。
“法”和我们的生活也息息相关,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我们会用法律来维护我们的正当权益。
而若是触犯了法律,永远也逃不出法网。
某市一位杨阿姨到附近的邮电局营业厅办理电话安装,可此邮电局营业大厅贴出通告,规定凡在本市安装电话的用户,必须到其下属企业购买电话机,用户办理装机手续的同时,先交电话机款,否则不予办理。
杨阿姨在办理电话安装业务遭到拒绝后,将此邮电局的做法申诉到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核实,指出企业违反了《不正当竞争法》,构成了不公平交易行为,责令该企业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其处以罚款。
杨阿姨运用法律武器保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湖北省某市一名中学生因考试成绩不理想,放学回家后遭到母亲的打骂,晚上趁母亲熟睡时将母亲砍死。
这名中学生为一时冲动犯下的罪恶而悔恨终生,公安人员将其逮捕,他终究逃不过法律的制裁。
有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企业领导,知法犯法的现象也普遍存在。
许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以权谋私,贪污赃款,行贿受贿,最终将自己推向万丈深渊,受到法律的制裁。
我们从小就已经开始学习思想政治,面对充满诱惑的世界,作为初中生的大家更应该增强法制和道德观念,自觉规范自己在社会生活中的行为。
在社会不断发展的情况下,我们要懂得公民在社会生活中的权利和义务,懂得与社会有关的法律,依法办事,依法律己,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全面提高自己的基本素质,自觉的遵守法律法规,做一名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
中学生法制征文三:法在我身边 都说法律像隐士一样时隐时现。
我认为它更像一张巨大的网,网住世界万物与我们。
还记得看过这样的一篇报道:在纽约作者和两位德国朋友合租了一间房子。
一天房东的小儿子生病了,开始请了医生,可后来他的小儿子吉米的体温不段升高,气息渐如游丝般微弱。
房东又去叫医生可医生不来了,原来是他上次看病的钱还没有付清,医生坚持要先看到钱才来,大家都忙着凑钱可最后还是失望的摇头叹息。
朋友吉特是小儿科医生,可他还不能给别人看病,因为他没有通过美国的国家医生执照考试。
房东猛然转身对吉特吼道:好歹你也是医生啊,看在上帝的份上不要眼睁睁的看着我的孩子死掉。
再过几个月吉特就可以参加美国国家医生执照考试,开始崭新的生活。
如果他站在法律的一边,可以看到的是他灿烂的将来,如果他站在救人一边,他就会辜负这个提供他新家园的国家,违反法律失信于政府。
而且万一被捕他会丧失居留权陷入无边的困境中。
现在夹在中间的却是一个身患重病的小孩。
在痛楚中瑟缩的吉特最后作了决定,他为吉米的小生命奋战了十天十夜,就在小吉米可以下床的那天,他被逮捕了。
大伙都没有去上班,都赶往纽约市立法院,他们高呼吉特没有罪。
法官面带微笑的站起来,举起棰子敲向桌面:“吉特先生,你违反了法律,”法官说,“原因是为了遵循另一个更高的法律——医生的良知,因此我判你无罪。
” 这就是法律,虽然我们总在说法不容情,虽然它们像一种无形的锁链紧紧的束缚着我们。
可它更多的是教会了我们人性的真善美。
她告诉我们世界有一种东西叫公平,有一种东西在她面前我们一律平等,没有权贵差异没有贫贱之分。
它让世界充满人性美,更加绚丽多彩。
故事中的吉特用自己医生的良知冲击着法律,而法律用自己诠释着人间的真善美。
人们常说无规矩不成方圆,在这大千世界我们需要一个明确的准则来束缚规范自己的行为,从而使社会安定、我们的生活更加幸福美满。
这个准则就是法律,任何人或物都在它的掌控之中。
它教会我们如何创造美好享受幸福。
有两个,你自己选一个
关于道德的演讲稿
。
求一篇关于法制的演讲稿
国际上一些著名法学家认为,法律是一个国家的第二软实力。
一个国家即便经济实力再强,假使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守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照这个标准看来,我们离真正的“强盛”还有相当一段距离。
虽然,目前我国已经构建起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实事求是地讲,“遵纪守法”4个字还远没有成为所有公民的自觉行动。
什么时候,我们国家不仅经济实力足够强大了,而且,“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 的荣辱观也真正成为一种被全社会广泛认同、自觉遵从的公共道德时,中华民族才能软硬实力兼备、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应该说,我们这个五千年文明古国,虽然距离一个真正现代意义上的法制国家尚需时日,但却并不缺少建立和谐社会所必不可少的道德传承。
令人痛心的是,先是“文革”十年浩劫毁灭性地撕裂了这种传承,此后,伴随财富和金钱而来的铜臭气又蒸熏模糊了、甚至颠倒了一些人对是非荣辱的认知。
某些人骨子里根本就没把党纪国法当回事,不仅没把违法乱纪看作是一种法律和道德意义上的耻辱,反而把善钻法律、纪律和规章制度的空子当成是自己的“本事”或者特权,洁身自好、遵纪守法、本分做人在他们眼里反而成了“没本事”的代名词。
违法乱纪分子虽然只是少数害群之马,但这些家伙、特别是成克杰、胡长清之流手中握有权力的人,对整个社会风气的影响和败坏是不可低估的,正是这些家伙破坏了党纪国法的尊严,动摇了我们社会的道德根基,弱化了许多人的法纪意识。
因此,要把“遵纪守法为荣、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深深烙进人们的心里,长期不断的宣传教育当然是必要的,而且必须从娃娃抓起。
但这还远远不够,还必须继续加大打击力度,不仅要让那些害群之马和社会蛀虫受到党纪国法的惩处,还要让他们付出道义上的沉重代价,千夫所指、唾沫淹死。
否则,臭的不够臭,香的不觉香;荣的不觉荣,耻的不知耻。
惟有如此,泾渭才能分明,正气才能上升,法纪才会令所有人敬畏。
道德演讲稿开头和结尾
道德教育势在必行(演讲稿) 各位领导、各位来宾、你们好
登上昆仑,才知道什么叫做高峻;来到虎门才懂得什么叫做雄伟;目览黄河,才知道什么叫做壮阔;游览长城,才体会什么叫做巍峨。
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
伟大的祖国母亲给予我们如此丰厚的物产,同时以她博大的胸怀哺育了生生不息,勤劳智慧的中华民族。
古老的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享有“礼仪之邦”的美称。
我们不难忘记:战国时期,楚国大夫屈原因忧患国难而投泊罗江;童稚时的孔融将最大最好的梨让给长辈的动人故事;三国时的诸葛亮,心胸开阔,七擒七纵孟获;老子在《道德经》中嘱咐我们“做一天人就要讲一天道德。
”这一切的一切,淋漓尽致地体现了中国人的道德所在。
社会在进步,社会在发展。
弹指一瞬间,人类已昂首进入了二十一世纪。
在这一漫长的岁月里,中国战胜了衰落走向振兴;战胜分裂走向统一;挣脱屈辱走向奋起。
中国正以新的姿态向世人展示着自己。
但是关于公民道德修养的任务势在必行。
因为没有伦理道德的社会,将何其混乱不堪
同学们
朋友们
你们是否还记得这样一篇报道:一位清华大学的学生,为了一个愚蠢的想法,残忍的将一瓶高浓度的硫酸泼向黑熊的事件。
听过这篇报道后,我的心在颤抖,在滴血
我似乎听到了一声声撕心裂肺的惨叫。
我似乎看到了黑熊的面孔。
那残存的一只眼睛无助的、黯然地望着一切。
不
是仇恨地望着一切。
它真的不明白,那口口声声称自己是朋友的人类,为什要如此凶残的伤害自己。
血不停地涌动着,不时传来皮毛烧焦的“滋滋”声,它愤怒了,它竭尽全力的站起身来,重重地捶打着上锁的铁门,以垂死的挣扎向人类示威。
慢慢的,殷红的血浸透了大片土地,黑熊带着满腔悲恨昏厥过去。
那一幕幕,一声声,你看到了吗
你听到了吗
你想过了吗
我不断的问自己,这都是为什么
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生竟然会有如此不道德的行为,这确实值得我们深思。
社会在发展,知识在爆炸,而人类的道德观念却越发淡薄了。
人们置身于高质量的生活中,陶醉于灯红酒绿之下,却忽略了做人的基本原则:那便是德。
提高人们的道德修养是当务之急,刻不容缓的。
如果人们的道德修养落后于时代,那么这个社会必将停滞不前。
“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强则国强;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
”面对一个新科技,新信息,新体制不断涌现和竞争异常激烈的知识经济时代,我们做为祖国未来的建设者,在掌握科学文化的同时, 提高自己的道德修养尤为重要。
那么我要问,对于一个中学生,道德究竟是什么呢
其实道德就是宽容、创造、诚信、勤劳、创新、奋斗
众所周知,宽容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之一。
宽容就是从大局出发,不计较个人恩怨得失》法国著名作家雨果说得好:“世界上最宽阔的是海洋,比海洋更宽阔的是天空,比天空更宽阔的是人的胸怀。
”但要真正做到宽容,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业精于勤荒于嬉。
”勤奋不仅能补先天不足,还能精益求精,更上一层楼
一个人要自立,一个民族要振兴,一个国家要富强都离不开艰苦奋斗。
中国共产党是靠艰苦奋斗起家的,也是靠艰苦奋斗壮大起来的。
无论是在革命、建设、还是在改革的各个历史时期,中国共产党在艰苦奋斗中成就伟业,在困苦中创造辉煌,靠着艰苦奋斗的精神,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的奇迹。
新中国的建设和发展,无一不是艰苦奋斗的精神。
“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立身” 古今中外,无数经验者表明:艰苦奋斗,事业必成;贪图享受,自毁前程。
这是一个充满了创造的世界,这是一个呼唤创造的时代。
中学朋友们,让我们牢记伟大的教育家陶行知先生所说的话:“处处是创造之地,天天是创造之时,人人是创造之人
”勇敢、主动的去开拓、去创造,让生生不息的创造力成为托起我们民族未来、祖国希望的脊梁吧
写一篇演讲稿,主题 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中国梦想 谢谢大家了。
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 人生如船,梦想是帆,每个人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梦,把每个人的梦汇聚起来就组成了我们国家的梦,中华民族的梦,因此每个人的梦与国家民族的兴衰荣辱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只有实现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梦,我们才能幸福和谐的生活。
现在是“法治”社会、文明时代,“法律”就在我们身边,时刻规范着我们的行为。
我们只有学法、懂法,才能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合格公民。
一句话,对于法律,我们必须了解它、学习它、遵守它。
法律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形式,它是人们的法律观点和法律情感的总和,其内容包括对法的本质、作用的看法,对现行法律的要求和态度,对法律的评价和解释,对自己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对某种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关于法律现象知识以及法制观念等。
古人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而这“规矩”就是“法律”。
“法律”是我们整个社会的“行为准则”。
谈到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
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
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
作为当代中学生,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年代,亲眼目睹了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法制进程的突飞猛进,300多部法律相继出台,“依法治国”被写进宪法,多么令人振奋
然而我们应该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
有人可能会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杀人不放火,法律就约束不到我们。
我说:不
法律离我们很近。
那些轻视法律作用的人,我想是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
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
”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规范人的行为的社会准则。
当今这个经济社会,人们在不断地淡化道德意识,甚至有人讨论起一些传统美德是否过时的问题。
这不得不促使我们呼吁法律来维护我们的社会秩序。
纽约,这个繁华的国际大都市,却是犯罪率最高的恶源。
有统计表明,每5分钟,就有一场抢劫上演。
而在我国学生群体中也存在着一些触犯刑法的不良现象。
如:强要同学钱财,参与抢劫,更有甚者结帮犯罪。
据报道:今年4月30日,海南省万宁市17岁学生温某,因持塑料枪打劫被判有期徒刑5年。
近年来,青少年结帮犯罪现象也呈上升势头,加入黑帮犯罪的一般是18岁以下的在校学生。
来自公安机关的一则统计数字表明,80年代后期到现在,未成年人犯罪呈低龄化发展趋势。
在上海,14-16岁的少年犯已占未成年人犯罪的64.2%。
尤其让人心惊的是,刚刚进入法定处罚年龄的14岁孩子竟占了其中的15.l%。
犯罪,无疑永远威胁着我们安定的生活。
但是,我们应当坚信的是,法律永远维护正义。
诚然,就我国现阶段的法律体制而言,的确存在一些疏漏,也有一些人为了金钱,为了一个“利”字,背离职业道德,背离良心,钻法律的空子。
但我仍要说,我们的法律正在不断地健全和完善,我们应当毫不动摇的坚信法律的正义性,并学会扞卫它
只要我们心藏法制,我们就会约束自己的行为,我们就不会感情用事,我们就不会做违反国家利益,损害别人利益的事,我们会维护国家和人民以至社会,当我们的行为都很好,很规范了,我们的国家就会和平,我们就能生活在一个自由民主的环境里,快乐和幸福就会伴随着我们。
我最大的骄傲是身为一名中国人,最大的自豪是外国人叫我“Chinese”,最大的幸福是生活在中国,最不想放弃的称谓是中国公民。
我想你们大家应该也是如此,在为自己是中国人而自豪,所以让我们一起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