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长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意见或建议怎么写
学校周边路口学生上(放)学高峰期时拥堵不堪,请交警部门安排警力维护交通秩序。
继续加大“护学岗”、“护卫天使”工作力度,在学校上(放)学高峰期安排警力定点执勤,落实工作责任制,提高见警率和管事率,切实维护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确保不发生交通堵塞和危及学生交通事故; 积极开展交通劝导活动,组织交通安全志愿者、老师、学校保安、少年交警在民警的带领下,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在校园周边道路开展交通劝导活动,与民警共同维护交通秩序,引导学生安全通行; 对校园周边乱停乱放车辆、出租车无序停车揽客、公交车不规范进站营运以及三轮车、微型汽车、农村客运车辆违法载人、违法营运现象加大查处力度,同时联合交通运输、运政等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形成长效机制; 交叉口定点执勤,教育警告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行为,维护交叉路口交通秩序,纠正交通违法,引导学生安全通行,对机动车闯红灯交通违法行为,大队通过电子警察抓拍系统加大处罚力度,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十提倡,十不准,三严禁”的内容是什么?
“三严”:一、严格禁止运政干部职工间接从事养车、汽车维修等运输业经营活动;二、严格禁止运政干部职工为经营业户代办开业、证照、年审等有关手续,代办营运线路的审批、审验手续,代缴各种交通规费;三、严格禁止运政干部职工自作主张上路和三人以下上路执罚、执收;“十不准”一、不准接受经营业户的宴请;二、不准接受经营业户的馈赠;三、不准刁难经营业户,利用职权吃、拿、卡、要;四、不准接受经营业户的邀请出入歌舞厅等娱乐场所;五、不准在下属单位或经营业户中报销各种费用;六、不准挪用、拖欠交通规费和公款私存;七、不准在工作日中午饮酒;八、不准擅自脱离工作岗位;九、准推诿工作、慢待经营户;十、不准和经营业户争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