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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权利与义务演讲稿

时间:2015-09-25 14:55

论述大学生就业如何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大学生应当具备的法律意识\ 法律意识是公民理解、尊重、执行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的重要保证,公民的遵纪守法行为不会自然产生,而是在一定法制观念,法律意识的指导下实现的,具备了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就会做到不仅不犯法,而且能积极维护法律的尊严。

大学生树立法律意识,是现代化法制建设的要求,也是成为一名合格的接班人的需要。

而作为大学生应当具备哪些法律意识呢

首先,应培养学生依法办事的思想观念,不仅要遵纪守法,而且要监督社会主义法律的遵守和执行,坚决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使社会主义法制得以真正实现。

其次,培养宪法和法律具有最高权威的观念。

树立法律权威即尊重宪法和法律的权威。

任何个人和机关、组织都不具有超越干法律之上的权力,都必须依法办事,坚决反对“权大干法”,“人情大干法”的法律虚无主义观念。

使大学生认识到自己在国家生活中所处的地位,无条件地服从和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

再次,也即最重要一点,即培养大学生权利义务相一致的观念。

法律最主要的精神即强调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性。

公民要正确对待权利义务关系,既要依法行使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也要履行法律赋予公民的义务,让大学生形成正确的公民意识,以社会主义法律为武器,捍卫自己的正当权利,在享有个人所拥有的权利时,不忘记尊重和承认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忘履行对国家,对社会,对他人的义务。

同时,应杜绝一切不劳而获的错误思想,培养只有付出才有收获的良好观念。

另外,应培养大学生法律与自由相统一的观念。

我国宪法和法律从各个方面规定了公民的权利义务,人们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以内,有着极为广阔的自由活动天地。

公民在行使自己权利时要慎重考虑自己的言论、行为的社会效果,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全民的合法权益。

大学生应树立与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密切联系的自由现,珍惜和维护安定团结的局面。

最后,应培养公民在法律面前八人平等的观念。

公民在法律面前人入平等,主要指公民不分性别、民族、种族、职业等一律平等地享有法律规定的权等地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不管是什么人,只要是犯了法,都要依法受到追究。

公民在运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享有特权。

平等原则是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律的精髓,也是同志一贯强调的法制原则,所以要教育大学生树立公民在法律面前八八平等的观念。

\ 二、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 (一)进行普法教育\ 要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必须采取多种途径和灵活多样的方法。

1998年教育部关于“两棵”课程设置意见中提出,“法基”课通过让大学生学习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理论观点和民主法制思想,基本的法律基础,理解宪法和法律的基本精神、基本规定,理解和实践十五大报告中提出的“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提高对法的重要性的认识,从而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

根据这一规定,在实际大学教育中则要坚持高校的普法教育。

现今高校课程中也几乎都没有法律基础课,但在开展普法教育及开设法基课程时,应注导在教学中注意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

现今虽多数高校均已开设法律课程,但由于是公共课,课时少,学生多不加以重视,许多学生只求在期考中成绩合格,这与当初教育部关于设置此课程的初衷相违背。

作为一名法学教师,笔者从“教“这方面谈谈在对学生进行普法教育的几点建议。

第一,教学内容选择:如前所述,法基课属大学课程中的公共课,课时少因此在教学中,法学内容的选择尤为重要。

应充分考虑学生的特点与需要,有针对性地突出重点,在‘少而精”方面作文章,应讲授与学生有一定联系的部门法,如民法、刑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劳动法等,由干与学生密切相关,因此也容易提高学生兴趣,增强普法效果,从而也使学生通过普法教育了解法律,值得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合法权益。

第二点即要对教学方法进行改革。

以往的普法教育,法学教师多采用讲.授这一单一的教学方法,使学生上课提不起精神,更不用说去努力学习法,以法保护自己。

因此,加强对教学方法的改进也是真正提高普法效果的有效途径之一。

因此在教学中因采用多种方式方法,比如课堂讨论,多进行案例分析,结合录像等多媒体教学,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才能使普法达到我们所要达到的效果。

\ (二)多组织学生进行与法律有关的活动\ 只是通过开设法基课程,进行普法教育,不足以使学生真正提高法律意识。

普法教育毕竟过于抽象,要真正唤醒学生的法律意识,应采取一些更具体,更行之有效的办法,针对大学生年龄及性格特点,把法律意识的培养同组织活动相结合、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这里,笔者谈几个这方面的建议。

1、组织学生开展“模拟法庭”活动。

学生通过自己模拟法官、律师、检察官、被告等角色,能更加深刻地把我国一些诉讼法程序掌握,也通过模拟对犯罪分子的审判,对旁听的学生起到震慑作用,提高他们守法的警惕性,从而自觉守法。

2.组织一些有关法学方面的知识智力竞赛,如前所述,我们的法学课程由于课时少,在教学;中,我们只能采用“少而精 ”的方法,在部门法选择上,磨刀能控与崇全有密切共连的几门部门法,但中国法学精深,我们要全方位了解我国法律,从而更全面提高我们的法律意识。

则可通过开展以“某法”为主题展开知识智力竞赛,学生通过这一活动,能主动去学习合同法内容,提高学法兴趣,何乐而不为。

第三,可组织学生去法院旁听。

大学生在大学期间,很多是课一堂——宿舍——食堂三点一线,大学生涯极为枯燥,通过组织学生去校外分听法庭审理,能开拓视野,也能深入社会,了解社会的某方面,从而使学生能更深切地体会到用法律保护自己的重要性。

另外,对于现今社会上的一些著名案例,诸如“胡长青受贿案”、“远华特大走私案”等一些重大复杂案例,可组织学生看录像,或请有关办案人员或著名法学专家来校开讲座,既能让学生了解时事,也能更深切体会法律的权威,树立“法大于权”的论点,从另一层面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

最后,要彻底培养学生法律意识,转变大学生某些错误观念,也要重视提高大学生的文化思想道德水平,特别要同培养学生正确的价值观结合起来,一个人树立了正确的价值观,道德观就为其法律意识的形成和发展提供了主观要件。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指出要培养大学生法律素质,并把法律素质作为现代人素质的主要方面。

大学生是未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骨干力量,不学法,不懂法,没有相应的法律知识.就不适应时代需要。

因此,我们应努力提高法学教学质量,真正培养出一批具有全面法律意识的大学生。

《宪法在我心中》国旗下演讲稿

《宪法在我心中》国旗下演讲稿仪阳街道京城希望小学《宪法在我心中》国旗下演讲稿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宪法在我心中”。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儿童受国家的保护。

1991年制定通过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的保障进行了完善。

宪法的意义在于它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

宪法集中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长期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生活中最重要的原则,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和法律效力,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居核心地位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普通法律的内容都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与宪法内容相抵触的法律无效。

宪法是规定公民基本权利和国家根本制度,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

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使我们的人格、人生、财产受到保护。

  学习贯彻实施宪法,要把握和深刻领会宪法的精神实质。

我们学习宪法,要全面掌握宪法的基本内容,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我国的国体、政体和基本社会制度,准确把握国家的根本任务,准确把握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和

怎样理解和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演讲稿

大家都知道,企业班组是企业最基层的生产管织,班组管理是管理中的基础。

公司的所有生产活动都在班组中进行,所以班组工作的好坏将直接关系到公司生产的成败。

只有班组充满了勃勃生机,公司才会有旺盛的活力,才能在激烈的生产竞争中长久的立于不败之地。

班组长既是公司承上启下的桥梁,又是员工联系领导的纽带,这要求我既要站在公司领导的立场上,顾全大局,又要站在班组员工的立场上,真实反映情况,为基层员工考虑。

在工作中要秉持公平、公道、奖惩分明的工作原则,及时指正员工在操作上的一些错误;在生活中关心员工、帮助他们解决基本问题,使班组员工感到温暖,与班组紧密团结,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和生产积极性、团结协作。

从公司生产管理的角度,班组长既是班组生产管理的直接指挥者,又是组织者,也是公司最基层的负责人。

我将会准确的运用自己的权利与义务,带领大家积极投入到生产工作当中。

在工作当中,首先我将根据生产订单的要求对所有班组人员进行合理的调配、排班,保证能够按时的保质保量的完成生产部所下达的订单。

严格、耐心的对新进员工进行岗前技术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

以及对生产现场的卫生、班组的建设等进行管理。

其次,协助车间主任完成各项工作,及时、准确的向车间主任反映工作中的实际情况及结果,提出自己的建议。

作为车间班组长,必须以身作则,严格的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的对班组人员进行考核,确保公司各种决策、制度在班组中的正常实施。

严把质量关。

搞好质量工作我们应遵循三个基本点:第一.产品质量意识的培养,要让员工明白,质量就是企业的命运,企业的灵魂;第二.员工责任心的培养,使员工时时刻刻把严把质量关牢记心中;第三.操作技术的培训。

这三个基本点会让员工自己清楚保质的重要性,这样做出来的产品,才会是合格的,我们的质量才会得到最大的保证。

在管理工作中,我会运用奖励和处罚来激励和鞭策班组员工更好的工作。

无规矩不成方圆。

对每个公司而言,都必须制定出一套完整的质量管理制度,它需要全体员工认真的去执行,执行是管理的核心,这是一项只有开始没有结束的工作,这需要时时刻刻的去坚持。

抓好质量的同时也要注意安全的重要性。

要时常给班组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经常督促员工佩戴好劳动防护用品,让员工能够正确使用劳动防护装置,提高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防止意外工伤以及重大事故的发生。

有了安全不一定有了一切,但是没有安全就一定失去一切。

所以我们一定要坚持“安全第一”这个方针来进行生产。

在做好日常生产管理工作的同时,也要积极配合领导,做好公司的节能降耗工作。

要对班组员工的各种原料及备品、备件的用量进行考核、健全各物品的领用制度,增强班组员工的自我节约意识。

尊敬的各位领导,诚恳待人、忠实正派是我的为人态度,勤奋务实、开拓创新是我的工作态度。

感谢公司领导给我这么好的工作平台。

我将不辜负大家的期望,充分发挥我的聪明才智,以昂扬的工作热情和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加倍努力的工作,积极的带领班组员工做好各方面的工作,我有信心在以后的工作中让班组建设有新的起色、新的突破、提高到新的台阶,为公司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

“宪法在我心中”的演讲稿50字,怎么写

在西方法律思想史上,比较有代表性的权利观主要有以下几种:(1)自然权利观认为人权是天赋的,人人享有自然权利,人权先于国家而存在,与生俱来,不能变更和让与,也不容剥夺。

其代表人物有格劳秀斯、洛克、卢梭等。

(2)神学权利观认为人的权利是神赋的,人的生命也是神给予的,人生来就不平等、不自由,在法律和观念上,只有具体的等级的特权,没有抽象的一般权利。

其代表人物是阿奎那、斯宾诺莎等。

(3)法律权利观认为国家创制法律,法律设定权利,因此,权利不仅可以由法律赋予,也可以由法律加以限制和剥夺。

这是严格法律实证主义观点,代表人物有奥斯丁、哈根等。

例如,德国法学鸿儒耶林先生在他的那篇流传千古的演讲稿《法律的斗争》(又译为“为权利而斗争”,)中说,“生存的保全是一切动物的最高原则。

但是其他动物只依本能而保全肉体的生命,人类除肉体的生命之外,尚有精神上的生命。

而此精神上的生命由法律观之,则为权利。

没有法律,人类将与禽兽无别。

”正是建立在这种观念之下,他认为“权利斗争是权利人受到损害,对于自己应尽的义务”;进一步地说,“个人拥护自己的法律――即法律上的权利――又是对于社会的义务”。

由此观之,权利是主观化的法律,法律是客观化的权利,权利人行使和维护自己的权利,不仅仅是个人的事情,而且是一种社会义务。

为权利而奋斗,也就是为法律而奋斗。

(4)社会权利观认为权利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而产生的,因此,法律不以保障权利为标准,而是以保护社会利益为出发点,个人权利要在社会利益得到保障的现实中才能存在和实现。

其代表人物有涂尔干、狄骥等。

(5)其他观点提交回答如德国哲学家康德用哲学的应然和实然范畴对权利进行了区分,把权利分为道德权利(应然权利)和法律权利(实然权利)等。

(6)马克思主义权利观马克思主义认为,权利产生、实现和发展,都必须以一定社会的经济条件为基础,“权利决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1]。

自从国家出现后,人类的生活和社会活动都与国家息息相关,既不存在“天赋权利”,也不存在“神赋权利”,权利的实现最终需要依赖国家的保障。

同时,权利的实现也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它受到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传统等各种条件的制约,超越现实提供的可能条件而提出过高的权利要求,或者以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为借口对权利不予充分保障,都是不利于社会发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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