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一句话经典语录网
我要投稿 投诉建议
当前位置:一句话经典语录 > 演讲稿 > 国家宪法日宣传演讲稿

国家宪法日宣传演讲稿

时间:2016-01-21 17:28

学宪法讲宪法演讲稿

【学宪法讲宪法演讲稿一老师们同学们:  大午好!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目是《宪法在我心中》。

  “国的家住在心里,家的国以和矗立。

“我们的国家因为和平,因为和谐,所以能够屹立在世界民族之林,我们作为一位炎黄子孙,有责任去维护我们祖国的和谐,而作为一名中学生,更应该去了解、去遵守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

  12月4号是我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同时也是宪法宣传日。

以宪法实施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就是要在全社会进一步强化宪法意识,树立宪法观念。

  宪法的意义在于它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这一特点决定了它的法律地位高于普通法,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

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普通法律的内容都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

与宪法内容相抵触的法律无效。

  20XX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第一届、第四届和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分别于20XX年9月、20XX年1月、20XX年3月和20XX年12月先后制定,颁布了四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0XX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对原宪法作了修改。

宪法修正案确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增加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内容,完善对私有财产保护的规定,增加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规定,增加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规定等。

  遵守宪法,可以更好地维护我们的生命安全。

阻塞交通的道路,频频发生的交通事故总令我们痛苦不堪。

每年因交通事故导致的死亡人数数以万计,直接经济损失达到几亿之多。

谁曾想过发展的背后竟会有如此残酷的数据?面对死亡的悲剧,我们在埋怨,我们在斥责,想想那些因失去亲人的痛苦,我们是否要深思?面对车祸的原因: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超速等。

这些法律所禁止的行为,被无视而导致了悲剧的发生,有人抱怨:“这禁止,那限制,没有了人身自由。

“可是我们不难发现不遵守宪法的背后等待我们的是什么。

只有遵守宪法,宪法才会保护我们。

  我们作为中学生应该做到:刻苦学习,积极进取,提高素质,全面发展;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为学校和班级争光;尊敬老师,团结同学;听从父母教育,尽力承担家务劳动,体谅父母;诚实守信、热爱劳动、爱护公物、保护环境。

真正做到宪法在我们的一言一行之中,宪法更在我们的心中。

  我的讲话结束了,谢谢大家。

  【学宪法讲宪法演讲稿】篇二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你们好:  我演讲的题目《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公民》。

  每个公民都应该学习社会主义法律知识。

有人认为学法是一件无所谓有也无所谓无的事。

其实,这种观念是不正确的。

当今我们的家庭生活,学校生活,以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离不开法。

我们身边的学多问题都要依法解决。

所以,一个合格的公民必须是一个知法,懂法,且要守法的公民。

要有法制观念,要懂法律知识,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

  知法,守法是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

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人民的希望。

祖国和人民盼望我们健康成长,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为了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我们青少年学生不仅要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现代科学文化知识,而且要有法律知识和守法观念,懂得合法与非法,违法与犯罪等道理,自觉依法办事。

这样才能抵制各种不良影响,促进自己健康成长。

  为了我们更好的成长,国家制定了像《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来规范人们对青少年儿童的教育和保护。

有了这些法律还不够,我们应该好好地学习它们。

让这些法律法规不沦落为空话套话,而是,实实在在地在我们的生活中起到真正的作用。

下面我来给大家讲一个身边的小故事吧。

  15岁的小张家境优越,父母都是做服装生意的。

当他因为诈骗罪被公安机关逮捕时,他的父母百思不得其解:儿子有吃有喝,从不缺钱,可是他为什么要到同学家去诈骗呢?儿子在监狱给妈妈写了一封信,描绘了这样一个场景:每天晚上,你跟爸爸两个人都在家讨论赚钱的事,吹嘘自己把衣服卖出了高价,把冒牌服装当名牌卖出去了,我听你们讲了这么多,觉得这事特别有吸引力,特别刺激。

我想如果他的家人都是知法守法的公民,小张也知道一些法律知识的话,这样的惨剧就不会发生了。

  离我们生活最近的法律我想就是交通法了。

交通事故时时刻刻都会发生,它就像一颗威力十足的炸弹,一时大意,这颗埋伏的炸弹就会爆炸,炸得家庭破碎,炸得人心苦悲。

所以我们要遵守交通规则,红灯停绿灯行,不能酒后驾车,不能超速行驶,不能随意横穿马路,没有满12周岁的小学生是不能骑自行车上马路的。

就是这些简单的交通规则保护了我们的安全,但是总有些人不懂,不顾,肆意破坏它们,最后给自己带来的确实非常惨痛的后果。

  爸爸妈妈和我说了这么一个故事,有一个小孩他的爷爷来接她放学回家,在马路边等红灯的时候,他看到他的妈妈就在马路对面。

于是挣脱了爷爷的手像马路对面冲去。

被左边驶来的一辆大货车撞压致死了。

一个幼小的生命就这样离开了人世。

如果每个人都能遵守法律法规,这样由鲜血酿就的惨剧就不会发生了。

  为了祖国的明天,也为了我们自己,去学法、了解法,让我们每一个人都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吧!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我与宪法同行演讲稿

宪法作为我国的第一法律,它代表的是我国的严格要求以及公民为了在这个社会生存的而形成的一种规定,其中有一些法律是全世界通用的,例如杀人偿命这样的差不多全世界通用的。

宪法也是规范我们自身的一种规则。

宪法宣传安全教育活动演讲稿2015年300字

同志们、朋友们!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的全面依法治国的决定,是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纲领性文件。

学习贯彻全会《决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制社会使命光荣,责任重大。

下面,我就如何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法制陈仓建设讲几点意见:  一是加大宪法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法治观念。

要把学习宣传宪法放在首位,深入学习宪法基本原则和基本内容,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宪法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努力提高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

  二是继续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提高全民法治水平。

发动和依靠广大群众宣传和普及法律知识,让法制宣传贴近人民群众,服务于人民群众、推动社会法治实践和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三是继续抓好党政部门的学法用法活动,着力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律意识。

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要带头养成依法办事的行为习惯,要进一步增强学法的自觉性,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执政的本领,努力做遵守法律、执行法律的模范。

  四是加强普及维护社会稳定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引导群众依法有序的表达自己的合理诉求。

充分发挥大众媒体的优势,大力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活动,提高法制宣传的覆盖面。

  五是要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大局,健全和创新普法工作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方式。

要紧密结合单位、行业的实际和特点,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是每年的什么

12月4日。

全国法制宣传日、国家宪法日的由来2001年4月26日,中*共*中*央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中确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12月4日,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

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日活动,在全体公民中普及宪法等法律知识,使广大公民了解宪法、掌握宪法,增强宪法观念,树立宪法权威。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决定:将宪法公布施行的日期即12月4日设定为国家宪法日。

每年12月4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关于依法治国的演讲稿1000字左右

关于依法治国演讲稿一尊敬领导、评委大家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

法治经济是按照经济规律运作的经济,它是有法可依的;法治经济的另一面是信誉经济,要减少交易的成本达到双赢的目的,交易双方必须诚实守信。

所以,这种经济实质上是法治与德治统一的经济。

没有诚实守信相伴的法治经济必然得不到社会和公众的认同,诚实守信的失落则会导致社会凝聚力的涣散,市场效率降低,风险增大。

法治与诚实守信,它们共同规范着人们的行为和价值取向,在潜移默化中成为一种社会经济秩序和为社会大多数人认同的自律准则,二者共同作用、相互促进。

诚实守信是道德约束的核心,它要求各自独立的市场主体之间在经济往来交易中讲信用,杜绝欺诈行为。

市场竞争是公平的竞争,是在规范的经济秩序中进行的,它拒绝欺诈,排斥投机取巧,鄙视一切不守信用的行为。

这就是说,法治经济在本质上是信用经济,诚实守信是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是所有市场主体在经营活动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

没有诚实守信,法治的作用就难以发挥。

当人们不讲诚实守信的时候,法治经济就失去了信誉的基础。

诚实守信和法治经济是相互支持的,一方面,许多复杂的交易需要法律和道德同时起作用,缺少任何一方都是不可行的。

另一方面,法律制度越健全,不讲道德的成本就越大,人们就越讲道德;反之,只有在一个人们比较重视道德的社会里,法律才真正发挥作用。

法治和诚实守信这种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的情况我们从契约承诺中可以看得更加明晰。

市场交易要通过契约来实现,因此,必然要制定实施有利于契约履行的各种规则,这是法治的表现。

然而,仅止于此还是不够的。

任何契约的履行,无不是建立在诚实守信交易的观念上。

如果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不讲信用、不守信义,再好的契约也只能是一张白纸。

就契约本身来说,它具有平等的品质,在平等的基础上它要求缔约人意思表示真实明确,诚实不欺。

正是在契约中才确证了自身的人格,体会到做人的品位和实现着做人的价值。

从“重合同、守信用”,“信守”契约只能存在于有道德的人之间。

契约所要求的道德是合理的道德,“人而无言,不知其可”, “人无信不定”,契约所要求的道德是立己立人,平等待人,利己利人,诚实生活,各得其所,不害他人。

契约的核心是承诺,没有承诺就没有契约,承诺消除当事人的恣意妄为和任性变更。

诚信是人们内在意志的坚定信念和外部行为的基本准则,诚信集中表现在承诺上。

在法治经济的条件下,市场交易始于“诚实守信”终于 “诚实守信”,从而才能生意兴隆事业发达,这正如人们常说的“誉从信中来,利从信中来”。

信用是最重要的财富,同时又是进一步获取财富的财富。

所以,江泽民同志语重心长地指出,“没有信用,就没有秩序,市场经济就不能健康发展。

”总之,法治经济讲法治也要讲诚实守信,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法治是外在的约束,诚实守信是内在的自律,两者是天然的依托与伴侣。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关于依法治国演讲稿二我们是生长在法制社会的儿童,我不知道没有法制的社会会是什么样子,今天我们放眼看去我们的社会有正常的秩序,我们有若干的法律法规,保护我们幸福快乐的生活.从小就听爸爸、妈妈说要学文化,要遵纪守法,那时不知什么是纪什么是法,后来上学了老师给我们讲了许多关于法律法规的很多知识,知道了一个国家和一个民族如果没有它的法律,那么就会乱做一团,矛盾和战争不断.妈妈告诉我,世界上最早的一部法典是《汉穆拉比法典》,因为有了这部法典,希腊成为最早的文明古国.许多的国家参照了这部法典制定了他们自家的法律.法律应该是约束我们行为的一种规矩吧,我想就是因为有了法律,我们的社会才能得以和平吧,经过我一直的观察,我的结论是正确的,因此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学习法律,了解法律,尊重法律.作为一个公民,我们要遵守我们国家制定的法律,老师告诉我们,我们国家的法律是越来越健全了,我们儿童有《未成年人保护法》,他们老师有《教师法》, 还有保护每个公民的各种法规,只有法制健全的国家,才是文明、发达的国家,我们都知道美国是一个发达国家,它就是有健全的法律法规,让人民的生活得以保护.因为有《未成年人保护法》,我们小孩的生活更加自由和快乐,现在就是爸爸、妈妈也不能随意体罚我们的,要是伤害我们,我们就去告他们,他们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我们要学习法律,好让自己的人生权利得到保护.但是,我们有很多的人,却不愿遵守法律,做违反法律的事情,使自己和亲人难过.在我们家里, 我的舅舅就是不尊重法律,没有把法律放在心上,走上了吸毒的路,他不但违反了法律,而且自己的身体遭到了巨大的伤害,我们全家因为他吸食毒品,经常提心吊胆的,我的外公和外婆因为他也气坏了身体,他自己因为无视法律,被毒品折磨得不不成人样了,十年的青春都被那可恶的毒品吞食了,我从小看着他走上这条路, 让我吸取了深刻的教训,因此我深深的知道我们要遵守法律,不要让自己走上犯罪的道路.法律是我们行为的约束,也是我们自由的保障,这句话是我的妈妈给我说的,妈妈说,如果我舅舅受法律的约束,他今天就不会在劳教所里受狱,所以我们要尊重法制,心藏法制.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会拥有爱,当我们心藏法制,我们就会约束自己的行为,我们就不会感情用事,我们就不会做违反国家利益,损害别人利益的事,我们会维护国家和人民以至社会,当我们的行为都很好,很规范了,我们的国家就会和平,我们就能生活在一个自由民主的环境里,快乐和幸福就会伴随着我们.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不会刀光剑影,仇恨交加了,我们会依照法律解决一切需要解决的矛盾,化矛盾为友谊.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能自主的生活,大家都深藏法律在心中,就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那么每个人的行为都是端正的,没有摩擦,就没有战争,我们就有了自由,有了和谐.我们小孩就能健康快乐的成长,做我们自己想要做的事情.法制在我心中,爸爸、妈妈就不再担心我们放学的路上遇到坏人;我们的美丽的家里就可以不再象金丝鸟住的鸟笼,四处都安有防盗窗;我们就可以广交朋友,不再害怕上当受骗.法制在我心中,快乐就在身边.关于依法治国演讲稿三人生如船,梦想是帆,每个人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梦,把每个人的梦汇聚起来就组成了我们国家的梦,中华民族的梦,因此每个人的梦与国家民族的兴衰荣辱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只有实现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梦,我们才能幸福和谐的生活。

现在是“法治”社会、文明时代,“法律”就在我们身边,时刻规范着我们的行为。

我们只有学法、懂法,才能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合格公民。

一句话,对于法律,我们必须了解它、学习它、遵守它。

法律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形式,它是人们的法律观点和法律情感的总和,其内容包括对法的本质、作用的看法,对现行法律的要求和态度,对法律的评价和解释,对自己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对某种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关于法律现象知识以及法制观念等。

古人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而这“规矩”就是“法律”。

“法律”是我们整个社会的“行为准则”。

谈到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

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

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

作为当代中学生,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年代,亲眼目睹了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法制进程的突飞猛进,300多部法律相继出台,“依法治国”被写进宪法,多么令人振奋!然而我们应该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有人可能会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杀人不放火,法律就约束不到我们。

我说:不!法律离我们很近。

那些轻视法律作用的人,我想是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

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

”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规范人的行为的社会准则。

当今这个经济社会,人们在不断地淡化道德意识,甚至有人讨论起一些传统美德是否过时的问题。

这不得不促使我们呼吁法律来维护我们的社会秩序。

纽约,这个繁华的国际大都市,却是犯罪率最高的恶源。

有统计表明,每5分钟,就有一场抢劫上演。

而在我国学生群体中也存在着一些触犯刑法的不良现象。

如:强要同学钱财,参与抢劫,更有甚者结帮犯罪。

据报道:今年4 月30日,海南省万宁市17岁学生温某,因持塑料枪打劫被判有期徒刑5年。

近年来,青少年结帮犯罪现象也呈上升势头,加入黑帮犯罪的一般是18岁以下的在校学生。

来自公安机关的一则统计数字表明,80年代后期到现在,未成年人犯罪呈低龄化发展趋势。

在上海,14-16岁的少年犯已占未成年人犯罪的 64.2%。

尤其让人心惊的是,刚刚进入法定处罚年龄的14岁孩子竟占了其中的15.l%。

犯罪,无疑永远威胁着我们安定的生活。

但是,我们应当坚信的是,法律永远维护正义。

诚然,就我国现阶段的法律体制而言,的确存在一些疏漏,也有一些人为了金钱,为了一个“利”字,背离职业道德,背离良心,钻法律的空子。

但我仍要说,我们的法律正在不断地健全和完善,我们应当毫不动摇的坚信法律的正义性,并学会扞卫它!只要我们心藏法制,我们就会约束自己的行为,我们就不会感情用事,我们就不会做违反国家利益,损害别人利益的事,我们会维护国家和人民以至社会,当我们的行为都很好,很规范了,我们的国家就会和平,我们就能生活在一个自由民主的环境里,快乐和幸福就会伴随着我们。

我最大的骄傲是身为一名中国人,最大的自豪是外国人叫我“Chinese”,最大的幸福是生活在中国,最不想放弃的称谓是中国公民。

我想你们大家应该也是如此,在为自己是中国人而自豪,所以让我们一起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关于依法治国演讲稿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科学立法是前提、严格执法是保障、公正司法是生命线,法治建设的成效如何则要看全民守法的情况如何。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同时强调,“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这些论述深刻阐述了守法意识、法治精神在法治中国建设中的重要性。

人类早期的成文法常常铭刻在石柱或铜表上,但铸鼎未必传世,勒石未必长存,真正流传下来的是“铭刻”在全体社会成员心中的法治精神。

历史发展表明,只有法律成为人们自觉遵守的规则,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法的意义、法的精神才能真正展现出来,法治的理想才能最终落地。

因此,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过程中,法治精神和法治文化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

要达到“全民守法”的目标,必须以法治政府的建立促进法治社会的发育,以司法的严谨、执法的严格来培育公民守法的自觉性。

这就要求我们,一方面要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司法公正对于社会公正的引领作用,并在此基础上,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畅通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法律渠道。

只有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具体的司法案件中建立对法治的信心、在日常工作生活中感受到法律的权威,他们对法律的态度才能由认识到遵守,由信任到信仰。

守法需要自觉,自觉守法要靠各行业、各领域的自我管理来培育。

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同时,也要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使各行业、各领域的从业者,真正在实实在在的自律和自我管理中,一点一滴培养起社会责任意识和法治精神。

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和法治精神建设,离不开类型多样的宣传与教育。

从上个世纪80年代至今,我国已经完成了以全体公民为教育对象的五个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六五”普法规划正在进行中,普法内涵不断丰富、领域不断拓宽,已经成为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

我们要在全民教育基础上,继续推进针对不同领域、不同群体的法治教育,不断创新宣讲和教育方式,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以精准滴灌和春风化雨的形式,将法治教育送入街头巷尾、百姓人家。

只有经过多管齐下的法治教育、培育,遵法守法的意识才能蔚然成风,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才能在广大人民群众中落地生根,并为全面深化依法治国夯实坚实的社会基础。

宪法在我们身边 优美文字

法,你一如巍峨青山的庄严;你亦如古老长城的宏伟;你更如凡尔赛宫殿的辉煌与肃穆;你......从青天衙门到人民法院 ,从古至今,不变的是法,不变的是刑。

法律是人类为了共同利益,由人类智慧遵循人类经验所做出的最后成果。

法治意味着,政府除非实施众所周知的规则,否则不得对个人实施强制。

法律即人类在社会层次的规则,社会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规范,以正义为其存在的基础,以国家的强制力为其实施的手段者。

法治和法律要逐渐变得适当宽容以利于社会和谐.法一般限于宪法、法律。

法属于上层建筑范畴,决定于经济基础,并为经济基础服务。

法的目的在于维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是统治阶级实现其统治的一项重要工具。

所以,法是阶级社会特有的社会现象,它随着阶级、阶级斗争的产生、发展而产生和发展,法律将随着阶级、阶级斗争的消灭而自行消亡。

当我们驻足回望历史时。

我们会发现每一个朝代的兴衰都与律法息息相关。

正如古代至圣孔子的思想核心是以仁为本,这也是我们当代人所追求的思想。

仁是思想核心,是法的基础,而法就是仁的外在表现,二者相辅相成。

从而实现“创建一个和谐的法制社会”的目标

法律是人类社会实践智慧的结晶,是为了维护人类正义道德和利益而制定的。

就我们个人而言,我们的生活中时刻与法律打交道,往往我们却忽略了它的存在,这是我们法律意识薄弱的体现。

比如我们在商场中购买物品时,遇到一些不合格产品,常常有类似于“算了,就当买个教训吧

”的想法,而不是去拨12315这个即熟悉又陌生的号码来捍卫自己的消费权益。

不由得感叹道,我们公民实在缺乏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意识

也许,这是我们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但我们也可以看到商家们对法律存在钻空的恶劣思想。

做为当代的少年,我们应该加强法律意识的认知,积极捍卫法律尊严,以身作则,努力成为一个“四有”青少年

学校学习宪法演讲稿

宝鸡市新福园中学国家宪法日暨全区法治宣传周活动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同学们,大家上午好

我今天演讲的主题是:学习宪法尊法守法12月4日是中国国家宪法日,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

宪法日的确定更是党和国家对依法治国的坚定决心。

首先先来了解宪法顾名思义,宪法,重叠的法律,即为法上加法,所以,我们把宪法是一切法律的母法,所有的法律,都需服从于宪法精神,不得违背宪法。

宪法作为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人为的基本法律准则,它处于一个国家独立、完整和系统的法律体系的核心,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基石。

宪法从内容上保障国家权力有序运行,规范和制约国家权力;确认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调整国家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

宪法与我们的生活和学习有着密切的关系,学习宪法、了解宪法对于我们的健康成长意义重大。

曾经说过:“法治教育要从娃娃抓起。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未来希望。

我们今天作为青少年,明天就是国家的保卫者、建设者,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希望所在。

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学习法律知识,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作为新时代的青少年学生,应该重点注意一下三个方面:第一,要突出学习宣传宪法。

卢梭曾说过“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

写一篇演讲稿,主题 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中国梦想 谢谢大家了。

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  人生如船,梦想是帆,每个人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梦,把每个人的梦汇聚起来就组成了我们国家的梦,中华民族的梦,因此每个人的梦与国家民族的兴衰荣辱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只有实现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梦,我们才能幸福和谐的生活。

  现在是“法治”社会、文明时代,“法律”就在我们身边,时刻规范着我们的行为。

我们只有学法、懂法,才能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合格公民。

一句话,对于法律,我们必须了解它、学习它、遵守它。

  法律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形式,它是人们的法律观点和法律情感的总和,其内容包括对法的本质、作用的看法,对现行法律的要求和态度,对法律的评价和解释,对自己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对某种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关于法律现象知识以及法制观念等。

  古人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而这“规矩”就是“法律”。

“法律”是我们整个社会的“行为准则”。

谈到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

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

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

作为当代中学生,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年代,亲眼目睹了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法制进程的突飞猛进,300多部法律相继出台,“依法治国”被写进宪法,多么令人振奋

然而我们应该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

有人可能会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杀人不放火,法律就约束不到我们。

我说:不

法律离我们很近。

那些轻视法律作用的人,我想是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

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

”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规范人的行为的社会准则。

当今这个经济社会,人们在不断地淡化道德意识,甚至有人讨论起一些传统美德是否过时的问题。

这不得不促使我们呼吁法律来维护我们的社会秩序。

纽约,这个繁华的国际大都市,却是犯罪率最高的恶源。

有统计表明,每5分钟,就有一场抢劫上演。

而在我国学生群体中也存在着一些触犯刑法的不良现象。

如:强要同学钱财,参与抢劫,更有甚者结帮犯罪。

据报道:今年4月30日,海南省万宁市17岁学生温某,因持塑料枪打劫被判有期徒刑5年。

近年来,青少年结帮犯罪现象也呈上升势头,加入黑帮犯罪的一般是18岁以下的在校学生。

来自公安机关的一则统计数字表明,80年代后期到现在,未成年人犯罪呈低龄化发展趋势。

在上海,14-16岁的少年犯已占未成年人犯罪的64.2%。

尤其让人心惊的是,刚刚进入法定处罚年龄的14岁孩子竟占了其中的15.l%。

犯罪,无疑永远威胁着我们安定的生活。

但是,我们应当坚信的是,法律永远维护正义。

诚然,就我国现阶段的法律体制而言,的确存在一些疏漏,也有一些人为了金钱,为了一个“利”字,背离职业道德,背离良心,钻法律的空子。

但我仍要说,我们的法律正在不断地健全和完善,我们应当毫不动摇的坚信法律的正义性,并学会扞卫它

  只要我们心藏法制,我们就会约束自己的行为,我们就不会感情用事,我们就不会做违反国家利益,损害别人利益的事,我们会维护国家和人民以至社会,当我们的行为都很好,很规范了,我们的国家就会和平,我们就能生活在一个自由民主的环境里,快乐和幸福就会伴随着我们。

  我最大的骄傲是身为一名中国人,最大的自豪是外国人叫我“Chinese”,最大的幸福是生活在中国,最不想放弃的称谓是中国公民。

我想你们大家应该也是如此,在为自己是中国人而自豪,所以让我们一起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

为什么将国家宪法日定在十二月四日

语言规范化 语言规范化 语言规范是指使用某种语言的人所应共 同遵守的语音、词汇、语法、书写等方面的标准和典 范。

语言规范化指根据语言发展的规律,在某一种语言的 语音、词汇、语法等方面分歧或混乱的现象中,找出甚至 确定大家都应遵循的规范,指出那些不合规范的东西,通 过语言研究的著作如语法书、词典、语言学著作等明文规 定下来,并通过各种宣传教育的方法,推广那些合乎规范 的现象,限制并逐渐淘汰那些不合规范的现象,使人们共 同遵守语言规范而进行有效的交际,使语言循着一条统 一的正确道路向前发展。

语言规范化是语言规划的一个 重要内容,其具体工作有:标准语的确定,制订正音法,术 语的规范化、标准化,出版规范词典,制定正字法,字母或 拼写法的改革,字符改革,出版规范语法等。

在标准语的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中,由于方言渗入,其 他语言影响,古语残存以及使用语言的人常常在习惯爱 好、语言修养等方面的差异等原因,语言中往往存在一些 不合规律的分歧和混乱现象,直接影响人们之间的交际 活动,这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不合规范的现象。

不规范现 象首先表现在语音上。

在汉语普通话里,读音上分歧很 多,如:血xiě——xuè,削xuē——xiāo,剥bāo——bō,秘 mì——bì等。

不合规范现象也常常出现在词汇方面。

首先 表现在一个意义的不同说法,如“暖瓶”可以说成“热水 瓶”,“看”可以说“瞧”、“瞅”、“?”,“星期日”可以说“礼拜 日”。

其次表现在异体词上,如:煞车—刹车,稀罕—希罕, 朦眬—蒙眬,毋宁—无宁,执勤—值勤,相片—像片,爱滋 病—艾滋病等。

最后词汇方面的不规范现象还表现在生 造词如某些小说中出现的“哑静、期盼、楞生、路道、土尘、 拉躺、克抑”和乱简称如“男牛鞋”(男式牛皮鞋)、“政攻” (政治攻势)等方面。

不规范现象也表现在文字上。

其中最 突出的是使用繁体字和生造简化字,如将“建”写成“■”, 将“展”写成“■”等。

语法方面也存在不规范现象。

如“除非 ……”格式有两种用法,既可以说“除非男女双方同意,才 能离婚”,也可以说“除非男女双方同意,不能离婚”,形成 毫无益处的分歧。

此外,如“和、同、跟、与、及”等词在用法 上怎样详细分工至今没有解决。

英语中也存在类似的情 况,如lingerie一词,仅美国出版的《韦氏三版新国际英语 词典》就标注了25种读音;forget的过去分词可以是for- got,也可以是forgotten;语法方面也有许多分歧,如既可 说There is some paper,a dictionary and two notebooks on the desk。

也可以说There are some paper,a dictionary and two notebooks on the desk.由于语言中存在着分歧 和不规范现象,因此需要进行语言规范化工作。

语言规范化工作具有悠久的历史。

公元前四世纪印 度语言学家波尼尼就是一个语言规则的制订者,他在《梵 语语法》即《波尼尼语法》中,用3996(■说4000多)条规 则,描写梵语的语音和语法,对梵语的规范化起了很大作 用。

在中国,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实行“书同 文”政策,采取李斯的建议,统一规定以小篆为正字,淘汰 通行于六国的异体字,对汉字规范化起了重要作用。

在欧 洲,文艺复兴以后,拉丁语的地位下降,代之而起的是各 个新兴民族国家的本地语。

为了“保卫”和“纯洁”这些本 地语,许多欧洲国家相继建立了学院。

1582年,意大利的 佛罗伦萨就成立了旨在净化意大利语的秕糠学会,它帮 助多斯岗方言成为意大利语的基础方言,并在1612年出 版了有名的《秕糠学会词典》。

不久法国也相继成立了法 兰西学院,该机构的章程宣称“本院宗旨是:全力以赴规 范我们的语言,使其纯洁、富于表现力,并对文艺和科学 进行充分描述。

”并经过多年努力编成了《法兰西学院词 典》(1694年)。

实际上,19世纪以前所有的语言学都是注 重规范的。

希腊和拉丁语法学家是教科书的编写者,他们 希望建立一套正确地用自己的语言写作和说话的永远不 可改变的规范准则。

这也许是人们总是把他们的工作轻 蔑地称为“前科学的”的原因。

但甚至在19世纪,许多杰出 的新语言科学的奠基人也都深深地卷入了语言规范问 题。

丹麦的拉斯克花了许多时间为丹麦语设计了更合理 的拼写系统,并且就此题目于1826年出版了整整一部书。

德国历史语言学派的奠基人,象格里木和施莱赫尔,就德 语的正确性这个题目写了许多文章。

19世纪下半叶,新语 法学支配着语言学,他们对这个问题也做出了重大贡献。

保罗在其《语言史原理》一书中,用一整章来探讨标准语, 而诺林写了一篇透彻的文章,研究语言的正确性问题。

在 英国,语言学伟大的奠基人斯威特终生都活跃于“拼写改 革协会”。

在20世纪,梅耶详尽地考虑过这个问题,而叶斯 柏森在其《人类、民族和个人》一书中,以两整章的篇幅讨 论“正确性的标准”这个题目。

语言规范不能凭个人的主观好恶,必须要有客观根 据,特别是在选择标准语时,更要注意这点。

标准语是一 个民族的经过加工、规范的共同语。

它是在某个方言的基 础上形成的。

这种作为共同语的根源的方言叫做基础方 言。

在同一语言的诸方言中,究竟哪种方言能成为基础方 言,并不决定于人们的主观爱好,而决定于该方言在整个 社会中所处的地位。

通常有下列因素使一个方言成为标 准语的基础:1.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所在地;2.通行地 区广,使用人口多;3.代表整个语言发展的趋向;4.如果 有文字,往往有用这个方言写成的大量文献。

一种标准语 的基础方言如果分布很广,各地语音有差别,应该选一个 最有影响的地点的语音作为标准音。

例如,现代汉语的标 准语即汉语普通话是在北方方言的基础上形成的。

这是 因为我国的北方是历史上政治、经济、文化活动的主要地 区。

著名的古都北京、西安、洛阳、开封等都在这个地区。

由于旧的书面语——文言跟口语日益脱节,十二三世纪 以后,形成了一种与北方口语紧密结合的书面语——白 话。

许多重要的文学著作如《水浒》、《儒林外史》、《红楼 梦》等都是用白话写的。

不仅说这个方言的人占70%,通 行地区也约占说汉语的地区的四分之三,而且许多方言 区的人也看得懂白话文,会写白话文。

所有这些因素使北 方方言成了汉语标准语的基础方言。

北方方言分布很大, 各地语音有差别,于是选择了北京语音为标准音。

这是因 为近六七百年以来,元、明、清三代都建都于北京,所以北 方方言里的北京话影响最大。

“五四”以来的白话文运动 使北京语音成了“国音”。

解放以后,我国定都于北京,北 京成了全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北京话的威信进 一步提高。

党和政府根据汉语发展的客观规律,明确规定 汉语标准语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 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普通话。

又 如,意大利的共同语是建立在多斯岗方言的基础上的。

这 是因为当意大利还没有绕一以前,著名的文豪如但丁、彼 特拉克、薄伽丘等人就是用这种方言写作的,他们整理、 锤炼、丰富了这种方言,并使它随着许多脍炙人口的作品 传遍了整个意大利半岛。

意大利的标准语就在多斯岗方 言的基础上形成,而标准音则选多斯岗的首府——佛罗 伦萨的读音。

现代维吾尔标准语的词汇和语法以伊喀方 言为基础,语音则以乌鲁木齐伊犁话为标准音。

语言一般 只有一种标准语,但也有两种或多种标准语的,如傣语就 有西双版纳和德宏两种标准语。

标准语的规范不能全部 照搬基础方言和标准音的全部内容。

如汉语普通话的语 音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的,因此,凡是不符合这个标 准的,都是不规范的。

这是就整体说的,但不是说北京话 任何一个语音成分都是标准的,都是普通话成分。

在北京 语音里,由于各种原因,也仍然存在着一些分歧,例如异 读和土语成分等等。

对于这类异读词,普通话审音委员会 曾经加以审订。

又如北京语音里,轻声和儿化特别多,普 通话没有必要全部吸收进来,应该吸收哪些,也要进行调 查和研究。

普通话的词汇是以北方话词汇为基础的。

北方 话词汇有极大的普遍性。

但不是说,凡是北方话所有的词 都可以进入普通话。

北方话里一些地方色彩特别浓厚的 成分,说出来只有较小地区的人能懂,如北京话的“老爷 儿”、“取灯儿”、“老儿子”就不能吸收到普通话里。

为了丰 富词汇,标准语还应从其他的方言和与本民族具有直接 或间接联系的语言中吸收语言成分。

如果一种语言早就 有了书面形式,标准语还经常从古代文献中汲取有用的 成分。

此外,标准语还从专门的政治用语、科学术语和行 业语中吸收它所需要的词。

如汉语中的“瘪三”、“垃圾”、 “名堂”、“搞”、“扯皮”、“尴尬”、“把戏”“门诊”、“教案”、“排 版”、“黎明”、“和尚”、“消极”等。

语言规范是一个历史范畴,规范不是一成不变的。

它 不仅随着历史的发展而发展,而且还是历史发展到一定 时期的产物。

语言在一定的历史时期是合乎规范的,在另 一个历史时期就可能发生变化,不再是规范的了。

这是因 为语言在不断变化和发展,不论什么时候凡是符合发展 规律的现象都是规范的。

确定语言的语音、词汇和语法的 规范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既要考虑到它的稳定性和继承 性,又要看到它的发展和变化。

语言在不断发展,新质要 素在逐渐积累,旧质要素在逐渐衰亡,必须重新肯定经过 考验的语言成分,淘汰过时的东西,而新的语言现象的出 现,一般是从个别人或个别集团的使用开始的,在开始时 可以是不规范的,但大家都跟着用,用得广了,时间长了, 也就约定俗成了,也就成了新的规范。

从少数人的使用到 多数人使用,又经得起时间的考验,则它一般是合乎语言 的发展规律。

不论是新出现的语言现象,还是衰退消失的 语言现象都不是突然发生的,而是逐渐的,要有一个由量 变到质变的过程。

这样就出现一种中间过渡的现象,或是 两种现象并存,这就需要确定哪种现象是发展的,是上升 的,是有生命力的;哪种是衰退的,无生命力的,必将消失 的现象,并把前者定为规范,大力推广。

如现代汉语普通 话一些词的读音的变化,新的读音是发展的趋势,但旧的 读音还没有消失。

例如:“缔结”原来的读音是tī,现在是 dì;“秘密”原来的读音是bì,现在是mì;“收获”原来的读 音是hù,现在是huò;“说客“原来的读音是shuì,现在是 shuō;“暴露”原来的读音是pù,现在是bào等,现在经过 审音,确定后一个读音为规范音。

制定语言规范必须符合语言发展的内部规律,否则 不能促进语音正常的发展。

如我国1977年12月20日发 表的《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由于事前调查研究 欠周,没有认真贯彻“约定俗成”的原则,把一些未在社会 上广泛流行的简体字也吸收进来,破坏了汉字构造的规 律,容易造成用字的混乱,公布试用以后,群众议论纷纷, 各方面意见不少,不久也就由国家语委报经国务院批准 停止试用了。

语言规范不像法律那样,强制人们遵守,而主要是通 过宣传、提倡、争鸣的形式,引导人们自觉遵守,因此要特 别注意对人们的语言规范有极大影响的大众传播媒介和 学校教育。

语言规范化首先要注意以下四个方面:(一)书 面语言的规范化;(二)广播语言的规范化;(三)电影和戏 剧语言的规范化;(四)学校教育语言的规范化,尤其是要 加强学校里的语文教育,使它能够依照规范化的道路来 进行。

很多语言规范,特别是新词新语,都是首先在大众 传播媒介中使用而逐渐推广的。

如“创收、抢手、紧俏、新 秀、歌星、集资、拼搏、创汇、倒爷、商业网点、公关”等。

文艺作品的语言规范问题也值得注意。

文艺作品的 语言用的是文学语言,也是合乎规范的语言。

但是文艺家 们为了艺术的需要,为了塑造人物的典型,会选择使用生 活中常见的、或有可能发生的不合乎规范的语言现象,甚 至于故意不正确地使用词语和语法,尤其是在喜剧和相 声的语言中表现得更为突出。

不能把这种现象看作是新 生的,有发展前途的,只能把它当作一种艺术手段。

规范并不是约束和限制语言的发展,而是促进语言 在正常轨道上发展。

规范化也不是使语言简单化,把一切 规定得很死板,叫人说话写文章都按一个模子,不许有个 人的风格和创新。

规范只是把语言中无用的东西、有碍纯 洁健康的成分淘汰掉,把不必要的分歧格式加以统一,而 那些在不同的文体上具有不同修辞色彩的成分都予以保 留。

这样,标准语就可以沿着纯洁、健康、统一的大道更好 地丰富发展了。

解放以来,党和政府十分重视现代汉语规范化的工 作。

1951年6月6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正确地使用祖 国的语言,为语言的纯洁和健康而斗争》,1955年10月教 育部和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联合召开了“全国文字改革 会议”,接着中国科学院召开了“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 会议”。

当时中央确定了“促进汉字改革、推广普通话、实 现汉语规范化”的语言文字工作三大任务。

经过三十多年 的努力,语言文字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在普通话推广方面。

1955年召开的全国文字改革会 议和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确定了民族共同语的 标准,给普通话下了科学的定义,制定了“大力提倡,重点 推行,逐步普及”的推广普通话的工作方针。

1956年国务 院向全国发出《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成立了中央推 广普通话工作委员会和普通话审音委员会。

后又出版了 《普通话异读词三次审音总表初稿》。

各省、市、自治区也 相继成立了推广普通话的工作机构。

教育部、广播局、中 央人民广播电台联合举办了“普通话语音教学广播讲 座”。

教育部、中国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联合举办了普通话 语音研究班。

从1958年起,多次召开“全国普通话教学成 绩观摩会”。

1978年教育部发出《关于加强学校普通话和 汉语拼音教学的通知》。

1985年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 会、国家教育委员会、广播电影电视部正式公布了《普通 话异读词审音表》。

1982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 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推 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使普通话的推广有了法律依据。

在文字方面。

1952年2月5日成立中国文字改革研 究委员会,1954年12月23日改组为中国文字改革委员 会。

1955年12月,文化部和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公布《第 一批异体字整理表》,淘汰重复多余的异体字1055个。

1956国务院公布《汉字简化方案》,分批公布的简化字共 2238个,经过几年的实践,于1964年又总结、归纳成《简 化字总表》。

1958年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拟订的《汉语拼 音方案》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推行。

1965年,文化部 和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公布《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规 定了6196个汉字的通用字体的标准字形(包括笔画数目、 笔画形状、结构方式和笔顺),为现代通用汉字提供了字 形标准。

此外,在汉字常用字、字频统计、汉字标准代码方 面做了不少工作。

1952年6月教育部公布《常用字表》收 一级字1500个,二级字500个。

1981年5月国家标准局 公布《信息交换用汉字编码字符集(基本集)》,收一级字 3755个、二级字3008个,共6763个。

80年代初,国家标准 局和文字改革委员会联合组织力量用电子计算机对现代 汉语字频进行统计,1985年3月,得出《现代汉语用字频 度表》。

1988年1月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汉字处公布 《现代汉语常用字表》,收常用字2500个,次常用字1000 个。

在词汇方面。

1958年文字改革出版社出版中国文字 改革委员会词汇小组编《汉语拼音词汇》,收录以词和词 组为拼写单位的现代汉语词汇,收词20100多条,包括单 音词、双音词、三音词、三音节以上的词、词组和成语。

词 条按汉语拼音字母顺序排列,同音字都排在一起。

能提供 同音词资料和正词法初步规范。

1963年出版增订本,收词 59100多条。

1973年9月出版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 词典编辑室编《现代汉语词典》,以记录普通话语汇为主, 同时也收录一些常见的方言词语、常见的文言词语和常 见的专门术语等,共约56000余条。

1978年12月商务印 书馆出版修订本。

这本词典是一本规范词典,对现代汉语 词汇的规范化起了很大作用。

在语法方面。

1951年6月至12月,《人民日报》连载 吕叔湘、朱德熙《语法修辞讲话》推动了语法知识的普及 和规范化。

1954年由人民教育出版社草拟,经过不断试 教、讨论、修改,于1956年最后修改拟定《暂拟汉语教学语 法系统》,这是中国第一个统一的语法教学系统,它适应 了建国初期文化教育事业发展的客观需要,为中学语法 教学提供了共同遵循的语法系统,对普及汉语语法知识、 提高语法教学及语文教学质量起了很大作用。

1981年7 月在哈尔滨召开了“全国语法和语法教学讨论会”对《暂 拟汉语教学语法系统》进行了讨论和修订,产生了《中学 教学语法系统提要》。

建国四十年来,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取得了很大成 绩。

形势变化了,五十年代确定的语言文字工作三大任务 也必须作适当调整。

1986年1月,国家教育委员会和国家 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联合召开了全国语言文字工作会 议,规定了新时期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和当前的任务。

新 时期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是:“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语言文 字工作的政策和法令,促进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推 动文字改革工作,使语言文字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 更好地发挥作用。

”当前语言文字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做 好现代汉语规范工作,大力推广和积极普及普通话;研究 和整理现行汉字,制订各项有关标准;进一步推行《汉语 拼音方案》,研究并解决它在实际使用中的有关问题;研 究汉语汉字信息处理问题,参与鉴定有关成果;加强语言 文字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做好社会调查和社会咨询 服务工作。

”这几项任务中,最重要的是促进语言文字规 范化、标准化。

今后我国的语言文字工作就要围绕这个中 心进行。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联系xxxxxxxx.com

Copyright©2020 一句话经典语录 www.yiyyy.com 版权所有

友情链接

心理测试 图片大全 壁纸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