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谁帮我写一篇 :成长成才 与我同行 法治演讲稿,800字左右差不多了
求下大哥们了
人之初,蒙昧无知,天法无天。
始后人随年长而长知,人到成年后,基本上习得了风俗习惯,懂得了人情世故,被社会化了,成熟了,成型了,能在社会中生活了。
一个成年人的日用常行其实正是法律的核心内容,因为习惯是法律之母。
国法莫大乎人情。
人们要理解法律首先要成年,要长大成人,要经历一些事情,见过一些世面,积累一些经验,对人生有全面而真切的体会和领悟,才能理解法律的真谛。
因为法律是经验之谈,是人生法则。
人是社会动物,是在社会生活中逐渐成为人的。
人成年以后,就基本上习得传承了历史传统、民族精神和文化基因,而法律不过是历史传统、民族精神和文化基因的具体化、规则化和体系化,所以成年人的学问与法律是一脉相承的。
至于怎样才算成年,不可能有划一的标准。
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一般说来,人越老越成年。
因为人越老,越是历事无数,越是见多识广,越有经验,也越理解法,也许可以在这个意义上理解孔子所说的:“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
”法律犹如一个饱经风霜、见多识广、老成持重的智慧老人的家常话语和谆谆教诲。
这其实也指明了学习法律的正道。
学习法律应向生活学习,向经验学习,尔要学法律,功夫在法外,应在社会实践中学习。
在法学院校学习的法律其实也是从社会实践中积累总结出来的,生活是根基,法律是花朵,根基深厚,才能硕果累累,有了丰富的生活阅历,就更能理解法律的究竟。
所以,首先要做成人,然后才能理解法。
法律是生活的百科全书,它要告诉人们为人处世之方,待人接物之法,安身立命之道,为此,法律必须生活化、世俗化。
那种没有生活根基,不关切人生,不食人间烟火的法,不是人法而是神法。
法典不是《圣经》,不要用圣人的标准去要求成年的人们。
法律只规定人们能做到的,不要勉为其难,远离人们生活的法律必然会为人们所离弃。
法律是广大民众的日用品,而不是某些人物的专利品,法律是天下公器,而不是个人私物,法律应是行话术语最少甚至没有行话术语,只要能识文断字、有一般理解力的人就能理解和践行。
法律要是成年人不能理解,就没有了人气,没有了根基,就会成为僵死的教条。
法律要平视人、正视人而不要拔高人、美化人,要把大众看作是普通的平凡的人们。
修改一下
让青春与责任同行1300字 演讲稿
《让青春与责行》——优优代写出 我曾过、寂寞过、无奈过、悲、无助过,也曾追求过、努力过、奋斗过、拼搏过。
我可以骄傲地说:“青春,让我精彩地成长,而我,要承担起属于自己的青春责任。
” 让我们再一次仰望先人吧。
红军战士们两万五千里路上洒下的血与汗,翻雪山、过草地、血战湘江、四渡赤水、强渡大渡河,何等的惊天地!抗日英雄们出生入死的斗争,会淞沪、战平型、反“扫荡”、血战台儿庄、百团齐进,何等的泣鬼神!英雄先烈们承担起了挽救民族危亡的责任,奉献了青春,奉献了生命。
在先人荫庇下成长的我们,难道不该承担起属于自己的青春责任吗? 如今,中国正处于高速发展的时期,她的发展需要新一代接班人输入更强大的动力。
这个光荣的任务落在了我们的身上,因为我们是祖国的希望,难道不该为祖国的美好未来而奋斗吗? 我曾彷徨过,只因为看不清未来的路,或许应该说是因为生活喧嚣,太多的选择摆在眼前,以至于眼花缭乱,忘了根本。
但身为祖国下一代接班人,我们的确应该毫不犹豫地选择心系祖国未来的昌盛,承担起建设祖国美好未来的责任。
我也曾寂寞无助过,只因为生活起伏,心有累赘,以至于举步维艰,直到理解了先驱们的顽强不屈,了解了山区孩子的种种艰苦,我才懂得了自己应该更加坚强而坚定地承担起时代的责任,拼搏向上。
我还曾感伤过年华似水,人生短暂,但正因如此,我们更应该珍惜青春年华。
生命中实在没有太多的时间让我们去叹息悔恨,人生的大道直延伸着,等着我们前进,等着我们追求。
因为拥有青春,我们被赋予了奋斗的责任。
我们不能让自己犹豫不决,不能让自己随波逐流。
所以在无奈、无助时,我们要磨炼自己,团结互助。
即使青春充满竞争,仍需要团结;即使我们努力拼搏,仍不忘却伙伴。
“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书生意气,挥斥方遒。
”曾这样感慨过青春的美好与可创造性。
我想,世上没有比青春更美好的东西了,而现在,我们正拥有着这样一大笔财富,的确应该好好珍惜。
想想吧,自己是否沉溺于网络游戏,失去了自我?是否沉醉于“泡沫文学”,丢失了上进?是否仍然寻找着各种借口,为自己的懒惰辩解?倘若是这样,那么请你不要再让浮华和虚伪模糊双眼,因为它们是会吞噬青春活力的云烟。
我们应该清楚地知道青春的责任,努力摆脱落后的因子,积极向上,我以为,这样的青春才真正有意义。
青春的短暂更警示我们不能让光阴在空想和空谈中溜走。
山在远方,而路,一直在脚下,无论梦想如何,都需要通过努力来实现,踏实上进才是我们新一代青年承担责任的正确途径。
经济全球化给中国带来的是机遇与挑战,然而中国是否有足够的能力去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就在于我们新一代青年,因此,我们要积极,我们要时刻做好准备,自信地迎接来自时代的挑战。
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擦亮双眼,积极向上,努力拼搏,承担起应有的责任,使中国这条巨龙再次翱翔长空,奔腾向前!
我要写一份演讲稿题目是:法律伴我成长,文明与我同行(3至5分钟)
谈到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
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
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
作为当代中学生,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年代,亲眼目睹了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法制进程的突飞猛进,300多部法律相继出台,“依法治国”被写进宪法,多么令人振奋
然而我们应该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
有人可能会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杀人不放火,法律就约束不到我们。
我说:不
法律离我们很近。
那些轻视法律作用的人,我想是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
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
”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规范人的行为的社会准则。
当今这个经济社会,人们在不断地淡化道德意识,甚至有人讨论起一些传统美德是否过时的问题。
这不得不促使我们呼吁法律来维护我们的社会秩序。
纽约,这个繁华的国际大都市,却是犯罪率最高的恶源。
有统计表明,每5分钟,就有一场抢劫上演。
而在我国学生群体中也存在着一些触犯刑法的不良现象。
如:强要同学钱财,参与抢劫,更有甚者结帮犯罪。
据报道:今年4月30日,海南省万宁市17岁学生温某,因持塑料枪打劫被判有期徒刑5年。
近年来,青少年结帮犯罪现象也呈上升势头,加入黑帮犯罪的一般是18岁以下的在校学生。
来自公安机关的一则统计数字表明,80年代后期到现在,未成年人犯罪呈低龄化发展趋势。
在上海,14-16岁的少年犯已占未成年人犯罪的64.2%。
尤其让人心惊的是,刚刚进入法定处罚年龄的14岁孩子竟占了其中的15.l%。
犯罪,无疑永远威胁着我们安定的生活。
但是,我们应当坚信的是,法律永远维护正义。
诚然,就我国现阶段的法律体制而言,的确存在一些疏漏,也有一些人为了金钱,为了一个“利”字,背离职业道德,背离良心,钻法律的空子。
但我仍要说,我们的法律正在不断地健全和完善,我们应当毫不动摇的坚信法律的正义性,并学会捍卫它
而作为中学生的我们常常讲要遵纪守法,可见遵纪是基础。
我们千万不要忽视遵纪的作用,“以小见大”的道理人人都懂。
如果你认为“现在违反一下学校纪律没什么大不了,只要我以后不违法就行”,那就请你赶快打消这种念头吧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在将来会酿成一次大的失足,何苦要等到法律制裁的时候才悔恨呢
所以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中学生做起,将来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总之,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
因为权利在规则中行使,义务在规则中履行,自由在规则中拥有。
同学们,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让我们一起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吧
谁帮我写一篇 :成长成才 与我同行 法治演讲稿,800字左右差不多了
求下大哥们了
人之初,蒙昧无知,天法无天。
始后人随年长而长知,人到成年后,基本上习得了风俗习惯,懂得了人情世故,被社会化了,成熟了,成型了,能在社会中生活了。
一个成年人的日用常行其实正是法律的核心内容,因为习惯是法律之母。
国法莫大乎人情。
人们要理解法律首先要成年,要长大成人,要经历一些事情,见过一些世面,积累一些经验,对人生有全面而真切的体会和领悟,才能理解法律的真谛。
因为法律是经验之谈,是人生法则。
人是社会动物,是在社会生活中逐渐成为人的。
人成年以后,就基本上习得传承了历史传统、民族精神和文化基因,而法律不过是历史传统、民族精神和文化基因的具体化、规则化和体系化,所以成年人的学问与法律是一脉相承的。
至于怎样才算成年,不可能有划一的标准。
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一般说来,人越老越成年。
因为人越老,越是历事无数,越是见多识广,越有经验,也越理解法,也许可以在这个意义上理解孔子所说的:“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
”法律犹如一个饱经风霜、见多识广、老成持重的智慧老人的家常话语和谆谆教诲。
这其实也指明了学习法律的正道。
学习法律应向生活学习,向经验学习,尔要学法律,功夫在法外,应在社会实践中学习。
在法学院校学习的法律其实也是从社会实践中积累总结出来的,生活是根基,法律是花朵,根基深厚,才能硕果累累,有了丰富的生活阅历,就更能理解法律的究竟。
所以,首先要做成人,然后才能理解法。
法律是生活的百科全书,它要告诉人们为人处世之方,待人接物之法,安身立命之道,为此,法律必须生活化、世俗化。
那种没有生活根基,不关切人生,不食人间烟火的法,不是人法而是神法。
法典不是《圣经》,不要用圣人的标准去要求成年的人们。
法律只规定人们能做到的,不要勉为其难,远离人们生活的法律必然会为人们所离弃。
法律是广大民众的日用品,而不是某些人物的专利品,法律是天下公器,而不是个人私物,法律应是行话术语最少甚至没有行话术语,只要能识文断字、有一般理解力的人就能理解和践行。
法律要是成年人不能理解,就没有了人气,没有了根基,就会成为僵死的教条。
法律要平视人、正视人而不要拔高人、美化人,要把大众看作是普通的平凡的人们。
修改一下
以法律伴我成长,文明与我同行,为题写一篇演讲稿
我害怕看见这样一双眼睛,稚嫩的眼神里透出荒凉与绝望,我害怕看见这样一个身影,矫健的身姿被沉重的镣铐禁锢;我害怕看见这样一个灵魂,走在少年的花季里却只能透过铁窗仰望一角星空。
我痛心,一个花样年华的生命就这样消沉,我迷惑,一朵含苞欲放的蓓蕾怎么会结出罪恶的果实
青少年宛如初升的太阳,是祖国与民族的希望,也是新世纪的接班人,肩负着建设祖国的重任。
少年强,则国强;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
我们这一代的成长,关系到民族的兴衰和国家的存亡青少年犯罪,却是一个沉重的话题。
他们不仅亲手葬送了自己的锦绣前程,令父母亲友哀伤悲痛,而且扰乱社会治安,给人们生活笼上阴影。
更有甚者,为了区区小事,竟扼杀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制造一起起惨绝人寰的人间惨案。
青少年犯罪的状况在我国不容乐观,青少年犯罪占全国刑事立案一直较高,约为65%,居高不下。
而14—18岁的花季少年成为违法犯罪的高发年龄阶段。
“人之初,性本善。
”这些天真少年曾经天真无邪,如同一张白纸,他们的人生坐标为什么变得如此扭曲
人生最暗淡的一笔来自哪里呢?他们为什么要触法律这条危险的高压线呢
一方面,青少年是人生中的黄金阶段,是人从一个幼稚懵懂的儿童向理智的青年的过渡时期。
因此,这个年龄的人无论在生理上还是心理上,都经历着一场翻天覆地的巨变:热情中藏着冲动的鲁莽,幻想中包含着叛逆和迷茫,虚荣心、求知欲、自尊心都在这一时期急剧的膨胀。
正是由于这种身心发展的不平衡,使青少年对外部世界的抗干扰能力显得相当脆弱,一旦遇到外界不良因素的刺激,很容易做出越轨的举动。
记得浙江金华亲子杀母的悲剧吗
母亲的望子成龙,儿子的忍无可忍,竟酿成了一起骇人听闻的惨案。
母亲的苛刻与现实的残忍使徐力的最后心理防线彻底崩溃。
我无法想象,他是怎样将生他养他的亲生母亲砸死在血泊之中;我无法想象,他是怎样在母亲背后举起冰冷的榔头;我无法想象,那位母亲最后的目光充满了怎样的不解和绝望——母爱是生命中最温暖的阳光,倘若他是知法懂法的少年,他怎会不懂得用何种方式解决与母亲的矛盾和代沟呢,又怎会如此冲动夺取自己至爱母亲的鲜活生命呢
只有与法同行,才能为青少年不平衡的心理和懵懂的世界观指明正确的方向。
其次,由于社会不良因素的影响,加之青少年辨别是非的能力很差,对这个大千世界充满了好奇心,具有模仿力。
武侠上的飞檐走壁,侠肝义胆,江湖义气,被他们诠释成拉帮结伙,斗殴滋事;影片中武艺高强、气盖四方的孤单英雄,被他们演绎成亡命称霸,为所欲为。
在这种强烈的物质欲、报复欲的支配下,一些青少年树立了“哥们义气”高于一切的封建行帮式的友谊观,拉帮结伙,危害一方,甚至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忘不了沈阳网吧前的那场惨案。
虽然沈阳实施了“上网实名制”,以杜绝未成年人进入网吧。
但这种限制阻挡不住某些少年如痴如狂,火烧火燎的欲望。
在一个仲夏的深夜,夜里的寂寞掩盖了白日所有的喧哗,凉爽的夜风酝酿着熟睡的人们的好梦。
然而一家网吧前那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撕碎了人们安谧的梦,划破了夜的沉寂和宁静。
由于上网与人发生口角。
两名十几岁的花季少年竟恶语相加,扬言报复,并聚集自己的狐朋狗友大打出手,许多青少年为显示自己够哥们义气,为人仗义,也加入了这场与自己毫不相干的斗殴事件上。
撕打之中,一片刀光闪过,一名少年的前胸被猛刺两刀,他惨叫一声栽倒在地,倒在了一片血泊之中,终因抢救无效离开人间。
一个花一样的生命就这样夭折,无不令人叹息与惋惜。
若没有法律的同行,这样的故事又会发生多少,若没有法律的同行,青少年何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与友谊观。
只有法在心中,才能摈弃这种善恶、美丑、荣辱、爱憎、是非、苦乐、得失完全颠倒的道德观,去实现自己生命的价值。
另外,生活在家庭阴影里的孩子,更容易走上犯罪的道路。
没有父母的关心、体贴、爱护、管理和教育,只有父母粗暴的打骂和虐待,冷漠的表情和言语。
这一切都给子女的身心造成伤害,许多青少年因此变得孤僻、抑郁、自卑、冷漠、任性、因为一点不快就对他人产生仇恨,肆意报复。
记得北京“蓝极速”网吧内那场熊熊大火了吗
九名大学生和中学生在这场飞来横祸中殒命。
九条鲜活而充满朝气的生命啊,就在无情的火舌吞噬中化为灰烬。
可谁能想到,这是一场蓄谋已久的报复。
两名纵火犯竟是不过是十三、四岁的男孩
是他们制造了这场惨不忍睹的纵火案,扼杀了九条活生生的生命啊
据悉,这两个男孩的父母离异。
缺乏家庭管教的他们心里脆弱,以至与网吧服务员发生口角,便无法承受,遂购买汽油纵火。
没有法律的同行,青少年难以走出家庭支离破碎的阴影,没有法律的同行,青少年不能正视生命中的挫折与伤痛。
其实,违法犯罪都是平时不良行为诱发的,从违反校规校纪,小偷小摸,小打小闹发展为违法犯罪,其间没有不可逾越得的鸿沟。
只有防微杜渐,从小事做起,才能真正做到与法同行。
于善者,法可视为无形、透明的;与逆者,法律永远缠着你,跟着你。
法律,若你善之,好;若你逆之,后果难测。
与法同行,可时刻审视自己的行为。
而青春,又是一个永远绚丽的词汇,它的灿烂令许多词汇贫血。
它应永远是湛蓝的天,浓绿的草,芬芳的花,和美丽的心灵相缀而成,任何笼罩在它上空的阴霾都是不和谐的,更不必说那幕幕惨剧。
青春,是一个充满梦与理想的季节,它的蓬勃朝气应将知识的圣火点燃,而绝不能触法律这条高线。
因此,在追逐梦想的道路上,我们需要与法同行。
与法同行,让我们懂得岁月之短暂,生命之宝贵;与法同行,让我们走出冲动与鲁莽,变得沉稳而理智;与法同行,让我们摒弃脆弱和梦动,变得茁壮与坚强;与法同行,法如灯塔,为生命的航船指明了航向,让我们向着光明不断跋涉。
青春,沐浴在法制的阳光下,折射着生命的美丽光芒。
与法同行的我们,必将走出一道属于自己的亮丽风景。
宪法与我同行演讲稿
宪法作为我国的第一法律,它代表的是我国的严格要求以及公民为了在这个社会生存的而形成的一种规定,其中有一些法律是全世界通用的,例如杀人偿命这样的差不多全世界通用的。
宪法也是规范我们自身的一种规则。
成长道路上与法同行(演讲稿,1000字)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 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主题是:与法同行。
5000年的辗转,5000年的灿烂,沿着历史的年轮,我们的祖国接受着风雨的洗礼。
兴衰交替,中国的名字在历史上印下了深深的痕迹。
茹毛饮血的原始社会拥有一个个“部落议事会”,以使自己的部落能够遵循历史规律,繁衍生息;而今天科技发达的人类社会仍然以神圣不可侵犯的法律来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的稳定。
管子 “圣人能生法,不能废法而治国”的哲言,司马迁“法令所以导民也,刑罚所以禁奸也”的义正词严的语句,苏辙 “法立于上则俗成于下”的气壮山河的呐喊……无不展现了历史与法同行的足迹
16岁的年龄如花季,祖国的朵朵鲜花竞相开放,却有一些少年禁不住诱惑,走上了犯罪的不归路。
我看到过这样一个故事:16岁的北京少年小新一直是品学兼优、乐于助人的好学生。
但在两年前,他坠入了“网络”这个无底洞,父母不给他上网的费用,他便想到了“偷”。
于是,他便将魔爪伸进了父亲的口袋。
没过几天,父亲便发现了,毒打了他一顿。
可一顿打骂对小新来说已经起不到任何作用。
仅仅几天后,上网的欲望又像虫子一样噬咬着他的心。
此时,他猛然想起爸爸说爷爷那儿有4000多块钱。
一个邪恶的念头诞生了
晚上,小新悄悄地潜入奶奶家,用菜刀砍伤了奶奶 ,在房间中翻箱倒柜也没有找到那4000元钱,只在奶奶兜里找到了两元钱。
睡梦中的奶奶倒在了血泊中,响声惊动了爷爷。
不顾一切的小新又将菜刀砍向了他。
几日后,小新如梦初醒,到公安局自首了。
我害怕看见那样一双眼睛,稚嫩的眼神里透出荒凉与绝望;我害怕看见那样的一个身影,灵巧的双手被沉重的镣铐禁锢;我害怕看见那样一个灵魂,走在少年的花季里却只能透出铁窗仰望一角星空。
我痛心,一个花季年华的生活就这样消沉;我遗憾,一朵含苞欲放的蓓蕾竟结出罪恶的果实;我迷惑,为何会发生这样一件件惊人的犯罪案件,一桩桩真实的事例。
但是,我坚信,我们可以与法同行,制止这一场场悲剧的上演。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让我们从认真听课做起;从保证每一节自习课纪律开始,从同学之间的互相监督,到能够做到严格自律;从被动地受约束到主动地养成遵纪的习惯。
只有从一名合格的小学生做起,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合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21世纪——一个充满竞争的时代,作为祖国的未来,我们不可忽视法律——因为它的存在,我们的社会秩序才更加井然有序;因为它的存在,我们的生活才更加自由;因为它的存在,我们攀登的脚步才更加坚实。
同学们,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起,让我们一起踏上与法同行的成长之路吧
我的演讲结束了
谢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