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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十九大演讲稿

时间:2018-04-12 00:22

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 三者的关系及各自职能

在刑事诉讼中安机关查机关,法审判机关,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然,对于职务犯罪案件有侦查权)。

一般而言,公安机关与法院没有直接的联系,而是通过检察院。

案件的一般流程是公安对刑事案件立案后报检察院批捕;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审查后,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做出判决。

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有侦查监督权(通过立案监督、提前介入、发检察建议等形式实现);对法院的审判活动有审判监督权(主要通过抗诉实现)。

所以,检察院在宪法中的地位是最高的。

但在历史形成的观念上,老百姓都认为公安是最大的,而检察院的职能一般人很不了解,所以有一句口头语“大公安,小法院,可有可无检察院。

”但是同时在司法实践中,法院的作用是终局的,案子的最终定论都要有法院来判决,所以一般而言,现在法院的影响是最大的。

能不能帮我写一篇演讲稿以“新时代,新征程,新青年”为主题

隐私和隐私权隐私,是指个人与社会公共生活无关的而不愿为他人知悉或者受他人干扰的私人事项,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⑴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肖像、住址、电话、E-Mail等;⑵个人私事,包括婚恋、避孕、堕胎、收养、疾病等;⑶私人领域,如身高、体重、三围、日记、卧室等。

隐私权,又称“宁居权”、“独处权”,是指个人有依照法律规定保护自己的隐私不受侵害的权利。

这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公民对于自己与社会公共生活无关的私人事项,有权要求他人不打听、不搜集、不传播,也有权要求新闻媒介不报道、不评论以及不非法获得。

二、是公民对于自己与社会公共生活无关的私生活,有权要求他人不得任意干扰,包括自己的身体不受搜查,自己的住宅和其他私生活区域不受侵入、窥探等。

隐私权具有以下特征:1、隐私权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

隐私权是自然人个人的私的权利,并不包括法人,尤其是企业法人实际上就是商业秘密,商业秘密不具有隐私所具有的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的本质属性;2、隐私权的客体包括私人活动、个人信息和个人领域。

3、隐私权的保护范围受公共利益的限制。

隐私权的保护并非毫无限制。

应当受到公共利益的限制,当利益发生冲突时,应当依公共利益的要求进行调整。

当隐私涉及共同利益、公共需求、政治利益时,法律就要偏向于后者,因为它符合大多数人的需要,从长远来看,根本上也符合隐私权主体的利益。

恩格斯曾经指出:“个人隐私一般应受到保护,但当个人私事甚至阴私与最重要的公共利益-政治生活发生联系的时候;个人的私事就已经不再是一般意义上的私事,而属于政治的一部分,它不受隐私权的保护,应成为历史记载和新闻报道不可回避的内容”。

来自: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隐私权的法律保护一、国际人权法对公民隐私的保护《世界人权宣言》第十二条规定:“任何人的私生活、家庭、住宅和通信不得任意干涉,他的荣誉和名誉不得加以攻击。

人人享有受法律保护,以免受这种干涉和攻击。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十七条规定:“一、任何人的私生活、家庭、住宅或通信不得加以任意或非法干涉,他的荣誉和名誉不得加以非法攻击。

”一些区域性人权公约也有类似规定,国际人权法所保护的公民隐私与国内法所保护的公民隐私在基本内容方面是相同的,但是前者更偏重于对国家行为的规范:(1)政府机构不得非法侵犯公民的隐私,任何国家机关非法侵害本国公民隐私权的行为,都是应当受到禁止的,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国家作为公约或者条约的签字国应当通过国内具体法律制度之设定,使隐私得到切实的保护。

二、宪法对公民隐私的保护绝大多数国家宪法都直接或间接规定了保护个人隐私权的内容,尤其是对居住不受非法侵扰、通信秘密受保护之规定很普遍。

宪法中关于隐私权保护的直接或间接规定,也是其他法律从不同角度对隐私权保护提供了依据。

宪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禁上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宪法的这一条规定可认为是对隐私权的直接确认与保护,并且明确禁止两种侵害私生活安宁的侵权行为: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宪法的这条规定,为刑法和民法对公民私生活安宁之分别保护,提供了依据。

宪法第四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究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这条观包括对公民通信两个方面的保护,一是对通信自由的保护,二是对通信秘密的保护。

前者属于自由权的范畴,后者则属于隐私权的范畴。

三、刑法对公民隐私的保护刑法虽然没有直接使用“隐私”或“隐私权”等概念,但其中的几个条文可以理解为包括了对公民隐私的保护。

刑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不受任何人、任何机关非法侵犯,违法侵犯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予以刑事处分。

”这是一条宣示性的规定,反映了我国刑法对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的一般态度。

如果其他法律法规将隐私权解释为身权之一部分,隐私权也就当然受刑法的保护。

刑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非法管制他人,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非法搜查或侵入他人住宅,属于侵犯公民隐私的情形之一种,对公民个人私生活的侵入。

刑法的这一条规定有利于公民私生安宁的保护,也可看作是对我国宪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具体化。

刑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隐匿一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邮电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隐匿、毁弃他人信件,属于侵犯通信自由权利的行为。

而私拆他人信件,不仅侵犯了他人的通信自由权利,也毫无疑问侵犯了他人通信秘密的权利,属于侵犯公民个人隐私权的行为。

四、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

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法院开庭进行民事审判,是一种行使国家公权的活动。

当事人为了证明自己的主张会提出一些证据,法院也可能依职权收集证据。

这些证据可能会涉及个人,包括当事人和案外人的隐私。

于此情形,有关当事人得请求“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人民法院应当允许。

人民法院也可主动裁定某些证据不在公开开庭时出示,以保护当事人或案外人的隐私权。

我国刑事诉讼法有多个条文涉及对公民个人隐私权的保护。

第六十条第三款规定,控告人,检举人不愿公开姓名的,在侦查期间应为其保密;第六十四条规定,被告人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权拒绝回答;第七十九至八十三条规定,搜查必须有合法手续。

五、民法的有关规定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和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民法通则没有直接规定对公民个人隐私权的保护,但由于一般性地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受到法律保护,这便为司法解释留下了较大的空间。

一般认为,隐私权应当属于人格尊严的一个部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规定:“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名誉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1993年8月7日)中再次强调指出:“对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的隐私材料或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隐私,致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文中有披露隐私的内容,致使名誉受到损害的,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这一司法解释在总体上与前述司法解释相仿。

严重侵害公民隐私权的行为包括:(1)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包括非法搜查行为;(2)严重侵犯公民的通讯自由和通信秘密的行为;(3)有关专业人员违反职业道德要求或行业管理法规,泄露业务上知悉的他人隐私而给受害人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4)其他严重侵害隐私权造成受害人人格尊严重大损害及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六、其他法律对公民隐私的保护其他法律尤其是行政法律法规中也有从不同角度保护隐私权的规定。

例如,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的隐私予以特别保护;调整房东与承租人关系的法律法规对承租人的隐私给予保护;有些国家有关计算机与数据的立法对公民的隐私予以保护。

由于政府部门、司法机关常成为侵犯隐私的主体,所以国家赔偿法中对此作出了专门规定。

由于新闻媒介常成为侵犯隐私的主体,一些国家的新闻立法对此作出了专门规定。

劳动立法应当对工作场所的隐私权保护与限制问题作出相应规定。

此外,法律对医生、会计师、律师等专业人员的职业规范也作出特别规定。

来自:金栋法律咨询网-----------------------------什么情况是侵犯了隐私权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侵犯隐私权: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

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

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

6、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

7、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

8、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

9、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

10、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

经bmk333查找相关法律资料,我国法律涉及隐私权内容主要有如下条款,列出供大家参考: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

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条 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第一百零一条 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修改稿) 日期:1990-12-05 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158.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

(原139条) 159.以侮辱或者恶意丑化的形式使用他人肖像的,可以认定为侵犯名誉权的行为。

160.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以书面、口头等形式诋毁、诽谤法人名誉,给法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法人名誉权的行为。

(原140条) 161.公民死亡后,其名誉受到侵害,使其配偶、父母、子女或者其他有关人员受到损害的,受害人可以提起诉讼。

162.盗用、假冒他人姓名、名称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侵犯姓名权、名称权的行为。

(原141条)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第二百五十二条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五十三条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查阅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查阅。

平安校园演讲稿

给你参考,自己修改:孩子的平安与幸福是家长的最大心愿,校园的安全与健康更是关系社会稳定、师生安全、孩子成长、教育发展、群众瞩目的焦点之一。

近年来,我校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不断加强学校管理,扎实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打造独具特色的校园平安文化,为学生的幸福成长保驾护航,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健康快速的发展。

一、欲栽大树好擎天 --平安文化建设的理念生成 平安校园的创建工作是全社会平安创建工作的一个有机的组成部分,但因学校教育所固有的特殊性,因而也赋予了其独特的内涵和新鲜的内容。

学校工作具有很强的计划性,如把争创工作仅仅作为一项活动而游离于整个学校工作之外,二者之间必然会相互掣肘而事倍功半,难以取得令人满意的效果。

我们认为,平安校园的创建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从一切为了孩子发展的角度看待这个问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理念,把平安校园的争创工作从外部要求转变为学校发展和学生成长的内部需要,全面渗透学校各项工作各个环节,成为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而形成一种平安文化。

只有这样的精神灌注和文化熏陶,我们的各项工作才能全面、主动、协调、有序、健康的发展。

扬中历经百年沧桑,但却一直享有太平州的美誉。

太平二字,已经成为一代代扬中人与生俱来的文化基因,打造平安文化,扬中实小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

天予不取,必失于人,扬中实小必须抢抓机遇,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在创建活动中,我校广泛宣传安全重于泰山的思想,大力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氛围,充分挖掘太平文化所蕴含的人文因素,创造性地提出了健康教育、健康校园、健康锻炼、健康品行、健康心理、健康服务、健康饮食、健康活动等一系列平安文化建设理念,以平安创建为契机,进一步改善学校环境,规范办学行为,促进学生身体、心理、行为等方面和谐健康地发展,用平安文化,为孩子支撑一片生命蓝天。

二、制度构建安全网 --平安文化建设的制度保障 平安文化建设必须依托行之有效的管理工作机制和科学规范缜密的制度作为支撑。

为此,我校着重加强了三项建设。

首先,加强安全管理网络建设。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办公室、教导处、总务处、德育处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形成了校长负总责,分管校长靠上抓,有关科室主任及安全管理员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的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了三种队伍:由大队部、德育处牵头的教育宣传队伍;由教导处、总务处牵头的安全管理队伍;由校长室及部分部门负责任人组成的安全督导队伍。

同时加强与家庭社会的联系,形成教育横面。

三线一面相互兼容、相互制约,健全了安全工作管理网络,落实了岗位责任,形成了安全工作合力。

其次,加强安全管理制度建设。

我校结合各处室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一系列安全工作制 度:如《学校财产安全管理制度》、《学生一日常规安全制度》、《校园治安秩序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细则》、《少先队值日制度》、《食堂安全管理制度》、《门卫安全制度》以及电教仪器室、电脑室、实验仪器室等处室的相应财产安全使用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为第一责任人,校长室总体把关,校长室与各处室、各处室与各班主任层层签定安全目标责任状,做到目标明确,责任清楚,争创平安处室、争创平安班级、争创平安车间,让学校安全工作警钟长鸣。

另外,为了随时了解安全工作到位情况,我校还实行月报制、日报 制和安全责任追究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第三,加强依法治校力度建设。

抓好三个落实三个强化:即落实教代会制度,强化民主管理机制;落实校务公开制度,强化民主监督机制;落实学校与社区、家长联系制度,定期听取社区及家长对学校建设的意见和建设,成立校董会、行知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强化合力育人机制。

依法规范办学活动,积极做好法制宣传工作,保障师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师生的共同发展,努力使学校平安创建工作走上法制化、科学化、制度化的轨道,创设平安稳定的校园环境。

三、校园涌动平安风--平安文化建设的实施策略 平安文化建设和平安校园创建成果的好坏,其关键因素是两点:一是落实、二是渗透。

要想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必须要把有关内容渗透到各科教学和各种活动中去,渗透到学校各项工作各个环节,在这方面,我校主要注意了四个结合。

首先,安全教育与教学工作相合,学校把法制安全教育列入教育教学计划,定期为学生上法制安全教育课,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

与学生的《思想品德》和《社会》课相联系,重点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教育。

语、数、外等其它各门学科我们要求充分挖掘其中所蕴含安全教育因素,加强安全知识的渗透,以期收到春风化雨、润物无声之效。

同时,把法制安全教育融合在生活指导课中,让安全常识从生活中来到生活中去,努力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

其次,安全教育与德育工作结合。

学校把安全教育融入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教育中,让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既学到基本的法律安全知识,又提高了安全保护意识。

我校在加强常规管理方面做到了学期有计划,月月有安排,周周有重点,活动有中心,布置有检查,结束有总结,扎扎实实开展工作:①四项评比。

每周学校都进行四项评比,对各班的文明言行进行小结,表扬先进,激励后进。

②学生日常行为记录手册。

帮助学生记录良好的日常行为习惯,提高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能力。

③文明礼仪监督岗。

安排各班同学在红领巾步行道两头 进行监督。

④升国旗制度。

各中队成立升旗班,每周一都举行隆重的升旗仪式。

国旗下讲话由学校领导,先 进教师、优秀学生、校外辅导员轮流演讲,对学生进行平安校园思想教育。

在这当中,我们充分发挥了学生民主管理的作用:如参与四项评比人员和学校的大队干部都是竞争上岗,其间建立安全管理中学生的自我常规管理的程序非常重要,强人之所不能,虽令不劝,禁人之所必犯,虽罚必,在平安争创中,只有形成全员参与的民主管理氛围,才能取得真正的实效。

第三,安全教育与校园文化结合。

我校对校园进行精心设计和建设,实现让学校的墙壁也能育人,成为安全教育一个阵地。

2003年12月,全国诗词进校园的观摩活动在我校举行,我校诗化校园的环境受到了与会500多名代表的高度评价。

我们因势利导,在全校开展了安全诗词创作竞赛、诗词吟诵会等活动,学生安全教育诗词创作热情高涨,蔚然成风,佳作叠出。

班级墙报、宣传橱窗上的学生诗词作品,成为我校平安文化建设的一道靓丽的 风景。

我校还通过校报、广播、电视台进行平安校园思想发动和知识宣传,形成浓厚的活动氛围。

学生在耳濡目染中提高了认识,陶冶了情操。

第四,安全教育与心理健康教育相结合。

我校设有心理咨询室,2000年我校对小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的研究的课题,成为省心理教育学会的研究课题之一,学校成为省教育学会镇江地区唯一一所实验学校,2002年我校被江苏省教育学会命名为心理健康教育实验基地,2003年我校又被中国教育学会命名为心理健康教育实验学校。

学校征订了《中小学心理健康》、《心理医生》等心理健康教育杂志,定期组织课题组的老师学习,同时要求课题组的各位老师每人都应有自己的学习计划和重点阅读书刊,促进和加强了全体教师对心理健康教育认识和全面了解。

我们还定期召开心理健康教育为主题的课题组老师工作交流会,大家共同学习、探讨、交流在工作中对学生进行的心理健康教育的经验,互相借鉴,互相提高。

心理咨询室通过心灵花、空中彩虹、走进心灵、心语信箱、知心热线等栏目从根本上为学生创造一个宽松的学习、生活环境,从而让学生轻松上阵,个性得到充分发挥。

四、平安创建花千树--平安文化建设的活动采风 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是一项实践性很强工作,如何加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是创建活动的重点,为此我们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打开学生的心灵之窗,让学生学会自防、自护、自救,提高认识,掌握技能,远离伤害,健康成长。

开展以心系安全,关爱生命为主题的六个一活动:唱响一支平安校园歌;创编一句平安校园警句;参加一次平安校园诗词竞赛;参加一次平安校园知识竞赛;参加一次平安校园训练活动;组织一次平安校园班队主题活动。

让整个校园洋溢在一种平安文化的气息之中,使安全无小事,事事讲安全的意识深入人心。

精彩纷呈的班队主题活动是六个一活动中缤纷亮点。

他们有的开展文娱演出,通过自己创编的诙谐幽默、发人深省的相声、小品或者声情并茂的朗诵、演唱,宣传安全知识;有的开展安全自救演练活动,提高应对突发 事件的应变技能;有的开展安全隐患大搜索活动,就学生校园生活中不安全因素,进行排查,摄制录像曝光 ,引起师生重视,将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有计划地开展法制教育活动。

学校在成立青少年维权岗的基础上,10月25日我校举行了扬中市城西派出所实小警务站和扬中实小法律咨询室揭牌仪式,聘请了法制校长、法律顾问专门负责,做到以法治校,以法治教,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学校开展了未成年人避险逃生与自救、法在我心中、模拟法庭等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能够知法懂法,各中队还以学生为中心,以情境为中心,开展近一点、小一点、实一点的法制活动。

针对安全教育新形势开展绿色网吧活动。

我校加强网络道德教育,大力宣传并引导学生学习《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努力提高学生的网络安全防范意识和网络道德意识,争做文明青少年,在此基础上,学校还请来了法制校长给学生做法律知识讲座,利用电视台播放法在我心中电视演讲和关爱生命,安全出行等安全录像片等。

充分发挥校内网络内接校园网外接互联网的优势,多管齐下,疏堵结合,引导学生健康上网,达到增长知识,陶冶情操,开阔视野的目的,保障他们的身心健康成长。

加强家校联系活动。

我校成立了行知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把家长学校的工作纳入学校的整体计划中,让安全教育向家庭延伸。

①大力开展文明家庭创建工作,倡导教职工形成文明的生活方式。

②通过家长开放日、校长信箱等形式和家长经常联系。

③学校实施一、三、五系列家教工程,为不同年级学生家长开设各种教育课,编写了家长学校教材,编发了150期《学校与家庭》校刊,加强安全知识教育和渗透。

④确立争创学习型家庭,优化德育外环境课题。

在学生家庭中开展了争创学习型家庭的活动,更新家庭教育观念,提升家庭教育品味,用平安文化丰富家教内涵。

⑤学校邀请名人讲课,今年我校请了留美博士黄振春、刘云来校作《中美教育的比较》专题讲座,学习外教带来的成功经验。

邀请了全国优秀家长、扬中法院的程畅泳同志来校作《学法知法守法,从小学做真人》,这几次讲座得到了与会家长的一致好评。

开展各种实践活动。

学校建立了交警大队、法院等30多个社会实践基地,成立了江洲诗社、中明棋苑等16个社区活动教室,让学生走向社会,亲近自然,去体验各种社会角色。

我校组织学生开展了体验社区生活,展示雏鹰风彩的主题活动,观摩、参加消防演练,学到了课本上学不到的安全知识,受到了课堂上得不到的平安教育。

我们还建立重点生档案,开展重点生手拉手活动,校内学生手拉手,校内师生手拉手,武警中队、交警大队、派出所警员与重点生手拉手,法院、检察院的法制辅导员与重点生手拉手等。

现在,我校已形成大手拉小手,安全齐步走的良好局面。

歌德曾说:生命是一种沉重的责任,生命所托,职责所系,我们的使命光荣而神圣,我们的责任重大而艰巨。

打造平安文化,促进孩子健康成长,是我们整个创建活动的中心和灵魂。

它让我们从一个更新的高度和崭新的视角看待创建工作,并以此来整合各种教育资源,完善制度建设,丰富德育内涵,拓宽工作思路,履行崇高职责,给孩子一个健康而精彩的人生。

我校坚持不懈地探索德育工作新途径、新方法,开展了构建新经济综合活动中心课题,该项课题是国家教育部的十五计划的子课题,在全体教师的共同努力下,该项课题多次在国家、省、市获奖,国家级杂志《辅导员》上用二个版面对这项活动的开展作了重点介绍。

我校通过多种学科呈现方式、学生发展综合能力表现方式、学生活动方式的整合渗透,在加强学生思想道德建设与平安校园创建之间 架起了一座桥梁,并取得了一些成绩:2002年10月,我校的德育工作由镇江电视台制作成《那一片绿荫》等两 个专题先后在黄河卫视海外频道播出。

2003年11月,我校在第九届UNESCD-APEID教育国际会议上,就课改中的德育理念和实践作了介绍,得到了中央教科所朱小蔓所长等专家的一致好评。

2002、2003连续两年,在教育部、关工委等单位联合举办的小公民道德建设实践创新主题系列活动中,我校荣获集体一等奖,有58名学生作品获奖,有12名教师的论文荣获一、二等奖,27名教师获优秀辅导员,学生表现出丰富的课外知识和高尚的道德情感,通过具体作品表现出他们对小公民道德建设的思考,得到了评审专家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誉。

平安校园意义重大,其研究与探索也就永无止境,只要我们去努力、去拼搏、去创造,通过多种途径和手段,加强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就一定能为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创造一个安全文明的校园环境,我校各项工作就一定能取得更 大的辉煌。

谁有初一英语的演讲稿或小短文,告诉我下

(一)Christmas (Christmas), each of December 25 is the church calendar, a traditional festival, which is the Christian celebration of Jesus Christ, the birth day of celebration. At Christmas, most of the Catholic Church will be first in the December 24 Christmas night, which was held early hours of December 25 Midnight Mass, and some Christian churches will be held in reported good news, and then on December 25 to celebrate Christmas section; while another major branch of Christianity - Orthodox Christmas, celebrated in the annual January 7.  圣诞节(Christmas),每年12月25日,是教会年历的一个传统节日,它是基督徒庆祝耶稣基督诞生的庆祝日。

在圣诞节,大部分的天主教教堂都会先在12月24日的耶诞夜,亦即12月25日凌晨举行子夜弥撒,而一些基督教会则会举行报佳音,然后在12月25日庆祝圣诞节;而基督教的另一大分支——东正教的圣诞节庆祝则在每年的1月7日.  )Christmas Day  On December 25, people around the world celebrate the birth of Jesus Christ. Some people celebrate by giving gifts. Children may be thanking Santa Claus for new toys. They may also be going to church with their families. Christmas has so many traditions and symbols associated with it, that it's hard to determine exactly how it came to be the celebration it is today.  (三)Christmas Day  The Christmas Day is coming .On December 25,the whole family often gets party Some people celebrate by giving gifts. Children may be thanking Santa Claus for new toys. They may also be going to church with their families. Christmas has so many traditions and symbols associated with it, that it's hard to determine exactly how it came to be the celebration it is to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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