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国刑法关于自首和坦白的主要规定有哪些
坦白检举教育【课目】坦白检举教育【目的】通过“坦检”教育和学习,使社区服刑人员明确,只有相信政策,坚持正确的是非标准,消除疑虑,彻底坦白交代,与过去的罪错一刀两断;大胆检举揭发,积极同违法犯罪做斗争,早日积极接受教育矫治,力争早日回归社会。
【内容】一、自首、坦白、检举的概念及含义二、“坦检”教育的意义三、“坦检”的范围和方法四、坦白检举及其处理五、坦检应注意的问题【时间】常规教育时间【地点】社区矫正办公室【方法】理论讲授与集体讨论相结合【要求】一、端正态度,认真接受学习国家宽大政策二、联系实际,认真反省以前的罪错三、积极行动,及时坦白漏罪、检举他人罪行我国司法机关历来坚持贯彻“控告检举有功”和“坦白从宽的政策”,始终坚持奖惩分明的原则。
对控告、举报违法犯罪行为有功的,依法给予行政奖励或刑事奖励;对主动坦白交待自己的违法犯罪事实的,坚持依法从宽处理;对继续隐瞒、拒不交待自己或他人的违法犯罪事实的,将依法从重处罚。
为此,为促进你们立功赎罪,对新的罪犯有必要进行自首、坦白、检举教育,开展自首、坦白、检举活动,达到促使你们放下包袱,积极投入改造的目的。
【一】自首,是指犯罪分子在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
143〖二〗坦白交待自己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后果。
〖二〗
平湖刑事律师:自首怎么判,坦白怎么判,怎么减轻处罚
1、“犯罪以后自首的,可以从宽处罚”,这是中国刑法对自首以后予以从宽处罚所作的原则性规定。
因为犯罪分子对社会的危害是客观的,投案自首可以从轻,但绝不是必须从轻,对待特殊情况,也存在例外,如暴力性犯罪分子屡教不改,社会影响恶劣,不杀不足以平民愤这种情况,即任其投案自首,也绝不能从轻处理,可见中国对自首采取从相对主义原则,是合理的,有利于防止犯罪分子钻法律的空子,同犯罪分子作斗争。
2、犯罪较轻的自首,可以减轻或者说者免除处罚,犯罪较轻是减轻或以轻处罚的前提,主要是对犯罪较轻进行评估。
犯罪的轻与重是一个概括的指数,它是对犯罪各方面如犯罪情节、犯罪性质、犯罪事实,犯罪对社会危害性的综合评价,而犯罪的轻重决定刑罚的轻重。
通常认为最低法定刑为3年以上的为较重之罪。
以此为标准,来衡量自首的情节用以决定处罚的。
3、犯罪较重而自首的。
“如果有立功表现,也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就是说,犯较重罪行而自首的,一般只能从轻处罚。
只有当犯罪分子自首同时又有立功表现的,才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立功表现是犯罪较重而自首的犯罪分子得以从轻处罚的唯一前提。
所谓立功是犯罪分子有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罪行,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主要线索,查证属实;阻止他人从事重大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获重大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抗洪抢险重大发明创造等。
在司法实践中,犯罪人犯有较重的罪行,在自首时,又同时具备上述任何一种立功表现的,都可以从轻或免除处罚。
如有自首情节又具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自首、立功、坦白还是悔过
其所交代的抢劫事实是机关尚未掌握的(含没有报案),属于。
第六十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诈骗案如果退回非法所得是不是就没事了
李勃将李俊承诺及收受李俊950万元人的情况均告诉了李嘉廷,廷叮嘱李勃,把钱在香港存起来,这是家庭财产。
昆明中院认为,被告人李俊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人民币共950万元,构成行贿罪。
且行贿数额特别巨大,当属情节特别严重,论罪当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该院充分注意到,在被告人李俊通过李勃向李嘉廷行贿的过程中,有明显的被索要而被动给予的情节,同时,鉴于被告人李俊能在有关部门查处李嘉廷案时主动坦白交待,积极配合,并提供了李嘉廷收受贿赂的关键性证据和检举揭发了他人犯罪,为有关部门彻底查清身居要职的李嘉廷等人严重受贿犯罪的主要事实起到了一定作用,应属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和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据此,昆明中院判决:被告人李俊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3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