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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社追赶超越演讲稿

时间:2018-10-09 06:43

靠个人能力成功的名人实例,有用的,多一点。

详不详细无所谓

一、妙语几束: 1、沟通多一点,少一点。

2、了一点,朋友多一点。

3、心和点,问题解决点。

二、换角思考: 多站在别人的角度去考虑问题,感受别人的感觉如何,你就会知道该如何行事而不会把事情搞砸,这就是换角思考的好处了。

三、两人相处: 两个人相处在一起,除了基本的真诚相待以外,更重要的是:理解(理解对方的处景或难处或苦衷或表现),然后要做自我调整和改善(就是调整心态,改善行为哦),接着是关心和照顾(多点关心可拉近彼此,多点照顾更加深彼此的会意吧)。

现在补充:就如莲枝所说的,当出现矛盾时: 1、凡事要先在自己身上找问题,不要先抱怨人,把问题推到别人身上。

2、要让事情改变,先改变自已;要让事情变得更好,先让自己变得更好

3、想要别人尊重你,就要你先尊重别人。

06年初有位在供销社做了几十年的姓梁的前辈,聊天时送了莲枝这句话:事理通达,心气和平

要莲枝多领悟,真的讲得非常有哲理,在此也送给大家来思考领悟一翻噢。

四、先要付出: 每个人都希望能够得到别人的理解、关心和爱护,那如何得到呢

嘻嘻,就一句话啊:希望得到别人对你好,你就要先对别人好。

也就是说先付出你的理解、关心和爱护,你就会得到相应的更好的回报,相信吗

现在补充:大家理解“舍得”的观念吗

先舍后得噢。

只要理解到“施比受更幸福”这句话就明白的了。

莲枝\\\/莲花一直在这样做着,舍出去了自己的知识、经验、经历和案例,帮到有缘的朋友,让他们得到学习相关方面的知识、包括健康方面学到知识,和帮助他们一步步的改善健康,而莲枝得到的是别人的了解、认识、认同和产生小小业务的机会。

就算没有业务产生,帮到人就是快乐,这不好吗

为今世积德嘛,哈哈。

五、做人做事: 有贤者对我说:学做事就得先学做人。

做人就是要搞好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包括家人、亲人、朋友、同学、同事、邻居、其他组织其他人等),亦就是人际关系,人脉啊。

人脉好的可助你发展助你成功;人脉搞砸了会一无所有,独自承受

求初中写景、写事、写人美文各三篇 600字以上

tys解答

楼上的都在说什么啊

不是要10例吗..肥婆奶奶接着

1. 大理市老干部、老党员踊跃捐款与灾区群众共渡难关感动人心: “云南局部干旱百年一遇”,在愈趋严重的旱灾面前,我市老干部、老党员积极发挥余热,踊跃捐款,以资代劳帮助受旱灾区共渡难关。

我市老干部、老党员积极响应市委、政府的号召,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灾区群众捐款、捐物献爱心。

老干部、老党员们通过乡镇、社区、单位、银行等各种渠道纷纷捐款。

截止3月17日,市委老干部局又收到我市老干部、老党员捐助的现金2万多元。

并仍有党支部、学习小组打来电话,他们的捐助活动还在继续,希望通过市委老干部局组织送往接收捐助中心。

考虑到老同志们出行不便,市委老干部局成立专门工作组上门接收捐赠。

市委老干部局专门打电话到市慈善会表达了我市老干部、老党员的心愿,将择日把捐款送往捐赠。

在接收捐款活动中,工作人员被老干部、老党员的捐助一次次感动。

离休干部喜洲学习组段庆芳因病住院不能到学习组组织的捐助现场,特意安排儿子前来代捐;已故离休干部杨德清遗属何秀英听说老伴生前所在学习小组在组织捐款,也来到现场捐款;离休干部家属姚敏在老伴的捐款活动中也投入自己的一份爱心;参加省老干部工作会议的全国先进个人彭寿同志刚结束会议回到大理,就把奖金全部交到原单位捐出去,又在社区捐出2000元;退休干部张丕汉老伴卧病在床8年用钱很多,仍然从拮据的生活费中仍挤出200元捐赠旱区。

捐款的老干部、老党员有很多人家住农村,本身就是受灾群众,可他们说“至少我们还有退休金,这份爱心我们应该献”。

20元、50元、100元……越来越多的老同志捐款源源不断地流向灾区。

旱灾无情人有情,老干部捐款感人心。

大理市老干部、老党员始终保持先进性,站在讲党性的高度,离休不离党、退休不退志,仍然时时关心大理市的发展,处处考虑受灾群众的生活。

2. 捡到万元财物不动心 荆州的哥王选平品格感动人心: 一枚纯金的毛主席纪念章,一本银行的纪念册,几套崭新的衣服,价值近万元。

14 日上午,年近6 旬的老的哥王选平,将捡到的价值近万元的钱物,通过市出租车管理所工作人员找到,并交到失主手中。

据出租车管理所工作人员介绍,车牌为鄂DT8110 的的哥王选平,前日晚上8 时从荆州东门载客送往江陵县,当时乘客一男二女。

到达目的地后,王选平发现副驾座上有两张银行卡,他立即喊停刚下车的男子,把两张银行卡交给了该男子,并提醒他们拿好车上所有东西。

没想到的是,王选平返回家清理车子时,发现车尾箱还有一个蛇皮袋。

的哥王选平打开蛇皮袋一看,发现里面有好几套新衣服和一双新女皮鞋,更值钱的财物要算一枚纯金的和一套发行的第五套纪念币。

由于没有乘客的联系方式,王选平只好找到出租车管理所,将捡到的近万元的钱物交到那里。

碰巧的是,正当出租车管理所工作人员在四处查找丢钱物的失主时,失主也在着急地找寻失物。

经过电话沟通,失主取回了失物,对于的哥王选平拾金不昧的行为,失主非常感谢,并称自己也会学习的哥王选平的精神。

3. 平凡移民故事感动人心 纽约五华裔新移民获表彰: 纽约市政府两机构4月17日在华尔街联邦大厅(Federal Hall)表彰来自不同国家的数十位新移民,其中包括李杏娇、吴馥丽、杨伟基、陈小雪等5名华裔。

今年90岁的李杏娇李杏娇1968年从香港移民到美,长期在衣厂做工。

由于英文不好李杏娇多次入籍不成功,亚平会花了一年多时间帮她收集文件,2006年李杏娇顺利宣誓成为公民。

吴馥丽到美国34年,丈夫做珠宝生意,她甘愿当家庭主妇,把自己的青春奉献给家庭。

如今大女儿是个律师,儿子是药剂师。

去年刚从中国广州移民到美国的杨伟基,已经步入中年,他在国内从事金融,到美国后由于英语程度不佳,难以从事相关职业。

广州新移民陈小雪,刚到美国时什么都不懂,更别说找到工作。

后来她到华策会参加英文培训,很快便在飞达饼店找到工作。

陈小雪认为现在半工半读,美国的生活过得很充实。

4. 爱心互助大型义演感动人心门头沟再掀起认捐高潮:于2月3日举行“暖—2010”爱心互助大型义演之后,门头沟区积极响应市总工会号召,传递温暖,播撒爱心,掀起了认捐“温暖包”高潮。

截止到2月8日,累计有99个单位捐款223570元。

在这些捐款单位中,门头沟区总工会捐款2万元,门头沟区卫生局工会捐款16825元,门头沟区教育工会、门头沟分局、北京京西风光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国信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美廉美商业连锁公司、区永定镇、龙泉镇各捐款1万元。

其中区教育工会前期已经捐款1万元,此次为表达对困难职工的关爱,又捐款1万元。

据了解,门头沟区属于本市经济欠发达地区,全区现有困难职工740户。

特别是区国资委管辖的各工业企业和供销社等商业企业本身经营比较艰难,又有部分职工生活困难。

尽管经济比较困难,但大家仍踊跃捐款,奉献爱心,充分体现了老区广大职工群众互助互济的精神境界。

据悉,门头沟区总工会2010年两节“送温暖”活动已于元月19日正式启动,活动期间对全区740户困难职工和146名劳模进行全部走访,力争让每一个困难职工过一个温暖祥和的春节,让每一名劳模收到党和政府、工会的温暖。

同时还开展慰问一线职工、为困难职工送岗位等诸多形式的活动。

5. 劳模事迹感动人心: 5月21日,市国资委在北京会议中心举办劳动模范事迹报告会。

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周毓秋,市总工会副主席霍连明等出席会议。

会议由市国资委党委副书记、副主任强新主持。

来自市国资委100多家企业单位的党委负责人,工会、党群、宣传等部门负责人,2010年当选的全国和北京市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代表以及部分企业单位员工参加会议。

会上,北汽控股集团公司等6家企业的劳动模范及先进集体代表作了事迹报告。

郭明茜代表热线”模范集体压轴出场,生动的事例、精彩的报告,彰显了公司履行社会责任、服务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百姓生活的良好社会形象,先进事迹感动了与会人员,会场不时响起阵阵掌声。

劳动模范代表李向昕、吴江、薛强、贾希阁、李建成,以及来自客户服务中心、朝阳公司、海淀公司的员工参加了会议,公司工会副主席李顺平、思想政治工作部副主任吕彬等参加了会议。

据悉,目前市国资委在各企业广泛推荐的基础上,已经选定10个集体、60名个人组建了市国资委劳模事迹报告团,将采取巡回报告形式在国资委系统各单位展开宣传。

我公司热线”模范集体及肖永立事迹入选。

6. 甘清介:感动人心的千元捐款: 4月21日上午,86岁的琼崖纵队老战士李运光向好友凌云山借了1000块钱,在政府人员的指点下,来到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红十字会,把钱捐给玉树灾区人民。

(4月22日南海网-海南日报) 李运光老人46年1月参加琼崖纵队,47年1月入党。

现在他每月的生活补助费是312元。

他对记者说,他目前手中没有多少钱,但灾区人民更需要帮助,因此他先向好友借,到6月割橡胶后,再把钱还给好友。

一个革命老战士,一个每月仅有312元生活补助费的老人,借钱给灾区人民捐款,在人类捐款史上,又能找出几个来

一些慈善家,成百万成百万的捐出来,除了他有善心外,还因为他富有。

李运光贫穷,穷到借钱给灾区捐款,慈善、大爱也不能完全描述出这位老人的高尚品格。

当初,为了人民的解放事业,他投身革命,浴血奋战,舍生忘死;为人民打下江山后,自己仍过着非常简朴的生活。

312元,够不了有些人的一包烟或半瓶酒,却是一个为革命出生入死的老人的一个月生活费

现在,灾区人民的困难,又一次牵动这位老人的心,又一次触发他为人民奉献一切的心中大爱。

老革命战士的义举,惊天地,泣鬼神

作为国家元首,在玉树大地震发生后,宁可放弃相当重要的国际会议,提前回国,“同人民在一起”抗震救灾。

一位有六十年党龄的老人,在“灾区人民更需要帮助”时,借钱也要尽自己的心意。

我们国家有这样的领导人、这样把人民看作高于一切的共产党员,凝聚起强大的民族精神,凝聚了十三亿人民的心,使我们国家战胜了一个又一个灾难。

让震神、旱神、水神在我们面前发抖吧

有的人,十分需要“同人民在一起”这副良药,医治心头的恶疮;有的人,十分需要“借钱捐款”的精神,洗涤灵魂的肮脏。

而全体中国人民,在两盏明灯的照耀下,努力开创更美好的未来。

7. “双英”辩论 马英九将用基层语言感动人心: 国民党主席马英九和民进党主席蔡英文之间的“双英”辩论25日登场,台当局“总统府”把准备细节列为最高机密,马英九近日还邀集财经学者进行“脑力激荡”。

面对对手在技巧与攻防灵活度优势,马英九要打诚信与平实牌,用基层语言感动人心。

报道说,不同于“大选”辩论,马英九与民进党主席蔡英文周日将就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ECFA)进行“政策辩论”,替朝野对话打开一扇窗。

“双英”辩论自4月上旬敲定时程后,双方阵营从刚开始的叫阵,到愈接近辩论日,反而呈现“风雨前的宁静”,对准备细节与策略战术均三缄其口,各有盘算。

面对这场辩论,台“总统府”定位为“政策沟通的延伸”。

“总统府发言人”罗智强说,“我们对两岸经济协议的坚持与主张,并非从现在才开始,也不会因辩论就结束。

” 对议题内容与数据的掌握度,马阵营信心满满。

马英九近期也借着各种下乡座谈的场合实地操演,不管从国际局势面、台湾经济面,还是两岸互动面切入,都有完整的论述。

不过,党政人士透露,行事谨慎的马英九在本月15日与18日分别邀集多名财经专家学者进府,进行“脑力激荡”,尝试擦出新火花。

核心幕僚团队阵容方面,马英九有“副总统”萧万长、国民党秘书长金溥聪,分别从经济、政治角度献策,主张马要坦率与民众“利弊并陈”,不能避谈“弊”。

在议题设定上,最主要的操盘手是“总统府”副秘书长高朗,罗智强、“总统”秘书王郁琦等出身演辩社的幕僚群则协助补强技巧。

罗智强与国民党发言人苏俊宾并站在第一线,对阵前先与对方过招。

对于辩论场上是否使用闽南话、客家话,台“总统府”不排除可能性。

罗智强说,马英九会尽量贴近基层民众感受与语言,让民众能在辩论平台上充分了解两岸经济协议的内容。

对阵前分析双方优劣势,罗智强表示,马英九不一定在技巧上、辩论策略上与所谓的包装上能占什么样的优势,但在内容的平实上与掌握度上,这是马英九阵营比较强调的地方。

罗智强说,马英九会坚持过去到现在延续的理念主张,虽然弹性比对手小,但在诚信度与一致性上,却能耐得住检验;“反观民进党会提出相互矛盾的看法来适应策略性的需求,所以他们一致性与稳定度易遭外界质疑”。

报道说,对台当局“总统府”而言,马英九要展现出高度,告诉民众签订两岸经济协议是台湾非做不可的事情,而这个决定是基于台湾最大的利益。

诚如罗智强所言,“我们必须点出这一点,不能容许民进党以个别政党的政治利益,做出违背台湾利益的论证”。

蓝营若能论理清楚,让大多数民众藉由媒体强力报导这场辩论,而有更了解两岸经济协议的机会,对马英九来说,这将是朝野政策辩论最大的效益。

8. 全国劳模和先进工作者事迹感动人心: 上午,可容纳1000余人的省委礼堂内座无虚席,全国劳模和先进工作者精彩的演讲,赢得阵阵热烈掌声,感人的事迹让人热泪盈眶。

由省委宣传部、省总工会联合组织的湖南省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事迹报告团,在这里举行首场报告会。

报告团成员有全国劳动模范、湖南沙坪建筑公司农民工董志平;全国劳动模范、长沙市明阳山殡仪馆火化工廖友军;全国劳动模范、芷江侗族自治县古冲村党支部书记龙四清;全国劳动模范、株冶集团原料检验站工人谢平根;全国劳动模范、桃源县邮政局剪市支局投递员钟子进;全国劳动模范、江麓机电科技有限公司高级技师唐银波;全国先进工作者、涟源市第七中学教师王寿山;全国先进工作者、蓝山县楠市中心小学教师盘晓红;全国先进工作者、醴陵市国税局局长颜建民。

报告会上,钟子进深情讲述了自己25年如一日、用诚心、爱心、忠心畅通绿色邮路的事迹;董志平述说了自己凭借20年钢筋工手艺,实现了由一名农民工到技术能手,再到全国劳动模范的转变;廖友军用责任和爱心,在殡仪馆默默坚守和奉献,为逝去的生命留下最后的精彩,谱写了一曲曲黑白世界里的华美乐章;王寿山讲述了自己身残志坚,用教育为人生插上坚实翅膀的先进事迹。

4位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用真挚的情感和朴实的语言,结合各自工作实际,作了一场生动感人的事迹报告。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刘莲玉出席报告会并致辞。

会后,报告团将分赴湘潭、益阳、常德、邵阳、娄底、衡阳等地巡回演讲。

9.战士连续5日奋战文昌市 抢险救灾事迹感动人心: “和平时期,奉献精神就体现在视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只要人民需要,就要站出来,就得豁出去!”今天下午,省军区11名抢险救灾优秀官兵代表,通过电视电话会议系统,为全区官兵作了一场生动感人的事迹报告会。

省军区司令员黎仕林、省军区政委刘鼎新出席会议并讲话。

省军区党委常委杨永海、黄声云、李欣剑、吕强等出席会议。

今天作报告的11名抢险救灾优秀官兵代表,既有团、营、连职干部,也有普通战士。

既有作战部队的干部战士,也有来自预备役、人武部和保障单位的同志。

“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当历史罕见的强降雨灾害袭来时,省军区部队广大官兵迅速行动,义无反顾奔赴抢险救灾第一线。

某预备役团参谋长何大为,主动放弃休假,第一时间赶到救援现场,在带领官兵实施抢险救灾过程中,他的家人也在受困,在小我与大爱面前,他毅然选择了后者;某通信总站技师覃春,今年服役期满,还有两个月就要退伍,由于腿上有伤,连队命令他留守,但他还是几次向连队党支部请缨,要求参加抢险救灾,在救援过程中,他把婴儿高高举过头顶,赢得了群众的尊敬,用忠诚书写青春;海口警备区某连连长陈长红,带领6名战士和6艘冲锋舟,在文昌市连续奋战5天,每天连续驾舟13个小时,转移群众5000多人…… 这次抢险救灾中,省军区所属部队广大官兵,在面对苦累、生死等考验时,表现出了勇于奉献、不怕牺牲的大无畏精神。

今天作报告的11位部队官兵,事迹真实生动,现场感强,较为全面地反映省军区部队在抢险救灾一线的情况。

10.先进事迹感动人心: 10月29日上午,信丰县文化艺术中心座无虚席,场内不时传来阵阵雷鸣般的掌声。

一场模范人物代表先进事迹报告会在这里举行。

该县安西镇田垅畲族村支部书记王桂英、林业系统下岗职工远鹏英、信丰中学特级教师朱向阳、铁石口镇瑞尔顺果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邹小鹏、地税局局长刘焕莘等5名模范人物代表分别作了精彩的报告,800多名党员干部、师生代表聆听了报告。

为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带动和引导教育作用,信丰县开展了县“十大创业先锋”,“十佳道德模范”、“十佳返乡农民工创业模范”和“文明单位”的评选活动。

通过评选身边先进典型,讲述典型人物的先进事迹,浓厚创先争优氛围,推进经济社会追赶跨越、争先进位。

报告会上,5名模范人物代表结合自身的生活和工作经历,用朴实的语言讲述了他们在平凡岗位、日常生活中的一个个感人的故事,他们的事迹深深打动了在场每一位听众的心。

打架案例

案例1:刑法对外国人的效力范围 卞某,23岁,外国人,系某国在医科大学的留学生。

某年5月13日,卞某某遭到医科大学另一外国留学生安某拳打后,蓄意报复。

6月10日晚7时许,卞某得知安某在留学生l楼104会客室会客,便手持木棒,到会客室敲门。

安某将门打开后,卞某用木捧击打安某。

安挣脱后,会同在该校的本国留学生翁某、风某、莫某等7人,手持木棒、手杖等器械,聚集在留学生宿舍2楼走廊西端。

卞某也和某国留学生朱某、穆某、白某等5人手持木棒和尖型菜刀等,聚集在留学生宿舍2楼走廊中部208房间门前,双方形成对峙状态。

后双方发生殴斗。

在厮打中,卞某手持的木棒被打掉,随手用尖型菜刀乱刺,刺中对方留学生翁某的上腹部,创伤透入胸腔,将肝脏切成局部破损,经抢救无效,于次日下午死亡。

[问题]卞某某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可否适用我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案例2:刑法的效力范围 李学沛,男,26岁,工人。

王义勇,男,24岁,工人。

李、王二被告均系我国公民。

某年10月,该二人受雇在美国轮船上工作。

同月24日,轮船停泊于巴西某港口后,二人在轮船上饮酒闹事,不仅不听从船长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劝阻,反而公然杀死制止他们的中国公民张世良。

杀人后又抢劫了一些其他船员的财物,然后逃到巴西某市藏身,并策划逃到第三国。

由于在隐藏期间二人的财物被盗,王义勇被迫回到船上,并报告了李学沛隐身之处。

其后,巴西警察将李、王二犯逮捕。

[问题]李、王的犯罪行为可否适用我国刑法?为什么? 案例3:刑法的效力范围 ]温源和,泰国籍。

戴文,人。

余锡宽,广东省台山县人。

上述三人在泰国曾策划进行跨国贩毒活动。

约定戴文负责接运毒品,经我国昆明、广州至深圳市出境。

某年4月18日,戴文与余锡宽进入昆明市与从泰国到达的温源和会面后,共同约见了潜入昆明市的国外贩毒分子,商定在昆明市交接毒品的时间和地点。

8月16日下午6时许,戴文和余锡宽在昆明市火车站外水果摊接收毒品时,被当场抓获,缴获海洛因22768克。

温源和于当晚亦被抓获归案。

[问题]对本案行为人能否适用我国刑法?为什么? 案例4:诉时效中断 刘某某,男,32岁,工人。

刘某某于1997年3月12日,以欺骗手段强奸了一名患有精神病的女青年。

于1999年7月4日被捕后,刘又交待了其于1993年3月3日盗伐集体林木200株。

[问题]对刘某某盗伐林木的行为是否还要追究?为什么? 案例5:刺伤案 赖某,男,25岁,工人。

某在与他人打斗的过程之中,对的行为误认为是对方帮凶的侵害行为,将其作为不法侵害人的侵害行为对待而实行了 某日晚,赖某在自己家附近遇见两个男青年正在侮辱他的女朋友,即上前制止,因被其中一男青年殴打而被迫还手。

在对打时,黄某路过,见状抓住赖的左肩,但未表明其公安人员的身份。

赖误以为黄是对方的帮凶,便拔刀刺黄左臂一刀后逃走。

[问题]对赖某的行为应如何认定和处理?并请说明理由。

案例6:负有特殊义务人不作为杀人案 石某,男,35岁,工人。

石某经常虐待妻子。

一日,石某的妻子因不堪石某的毒打,在石某走后服毒自杀。

邻居发现石某的妻子在床上挣扎,便把石某找回来,要他赶快将妻子送医院抢救。

石某既不抢救,也不让邻居抢救,还恶狠狠地说:“我就要看着她死。

”最后,邻居们强行将石某的妻子送往医院,但由于时间拖廷太久,经抢救无效死亡。

[问题]石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 案例7:在服刑期间又犯新罪 张某某,男,23岁。

张某某因犯盗窃罪于1997年5月5日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

在服刑期间,张因病于同年7月11日保外就医。

从保外就医的当月起,张某某又继续盗窃作案。

在一年之内共盗窃23次,价值人民币45000元。

[问题]法院应对张某某如何处罚? 案例8: 魏春峰,男,15岁。

魏春峰因伙同他人抢劫于某年3月被公安局收容审查。

同年4月,魏从看守所挖洞逃跑,同年11月被抓获并被逮捕。

[问题]对魏春峰的行为应如何定罪处罚? 案例9:恋爱期间与幼女发生性行为 马某某,男,17岁。

马某某在山上干活,见本乡林水村女孩段某某(13岁,身高1.62米)在挖野菜,便问段是哪个村的、姓名、年龄等。

段谎称自己17岁。

段问马的年龄及姓名,马说19岁,并谎称在县糕点厂工作。

两人在闲谈时,马某某说要在本村给段介绍个对象,段同意,并且要给马某某介绍个对象,说:“像我这个样的行不行?”马说:“行。

”几天后两人赶集相遇,彼此情趣相投,遂建立了恋爱关系。

晚上两个人回马家住宿,并发生了两性关系。

数日后,段得知父母寻找她,要马某某带她到外地躲藏。

马某某即带段到其姨母家同居两夜,并多次发生性行为,后马又带段到其舅父家中同居。

[问题]马某某的行为是否构成,请说明理由。

案例10: 田某某从楚雄到德宏做羊皮生意时与袁某某(另案处理)相识,袁某某要求田某某带一样东西到保山,田表示同意。

袁某某把自己买的750克鸦片用塑料膜包成条状,使其减少鸦片气味,然后装入用毛巾缝的袋子里,指使田某某系在腰上。

田某某问袁是什么东西,袁说:“别罗嗦!带到保山就行了。

”田某某携带时隐隐约约闻到一点气味,但不知是什么。

当他从德宏市乘汽车到保山经过红旗桥时被查获。

[问题]田某某的行为是否构成,为什么? 案例11: 某日晚8时许,李剑、李军华、黄贱德等10人到某工厂、调戏女工。

当该厂厂长和工人前来制止时,李剑从同伙手中接过杀猪刀朝人群乱砍,致一工人面部受轻伤。

李剑在逃跑途中,听到后面有人跑来,误以为是工厂的人追他,即转身朝来人的腹部刺了一刀,结果将紧随其后的同伙黄贱德刺死。

[问题]李剑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 案例12:公安干警开枪案件 朱某,男,31岁,某县公安局干部。

某日晚11时40分左右,朱某已睡下,忽然听到自家门外有响动,便起身持手枪出门察看,发现对门李家院内大树下有个人影晃动。

朱上前问道:“谁?干什么的?”那人转身就跑。

朱认为是有人偷东西,便追赶。

一面追,一面喊“站住”。

当追到邻居丁家房屋后门附近,看人影像是往右拐,随即在相距一百多米处朝人影开了一枪,王某(男,19岁)当即中弹倒地,在送医院途中死亡。

[问题]朱某对王某的死亡是何种心理态度?应否负刑事责任? 案例13:索要欠款打架误击其父亲案 吴某某酒后到其叔家索要欠款,与其叔发生口角,于是到自己父亲家拿了一根木棒(长140厘米、直径50厘米)。

回来后见其叔正与父亲在路上说话(二人相距约1米),便手持木棒向其叔打去,其叔避开,木棒击在其父头上,致其父死亡。

[问题]吴某某的行为应如何处理?请说明理由 案例14:手持气枪误伤他人案 马某某手持气枪在自家门口带孩子玩。

见好友赵某骑自行车路过,就与其打招呼,同时随便向赵某的车轮放了一枪。

谁知子弹偏向上方,正中赵某的左眼,造成赵某左眼球被摘除。

[问题]马某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 案例15:毒蛇伤人案 杨某某与本村的庄某某、杨某某、张某某等5人,给吕某某家砍木料。

归途中,发现路边草丛中有一条毒蛇。

杨某某在明知是毒蛇的情况下,将其捉到手中。

5人成纵队向前行走,杨某某走在最后,距他前边的庄某某仅l米。

当庄某某弯腰拿起放在路边的衣服时,杨某某手中的毒蛇将其右腿咬伤,当即中毒肿大,不能行走,被人抬回家。

庄某某经手术右腿截肢。

[问题]杨某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其主观上是何种心理态度? 案例16:意外事件 张某,男,26岁,司机。

某日上午,张某驾驶小轿车开往长江边码头,车内乘坐供销社主任及其妻、女和其他亲属共5人。

小车行至离江边29米的斜坡上时,总泵皮碗突然破裂,刹车失灵。

张某踩了三下脚刹车。

并立即拉了手闸刹车,均不能把车刹住,汽车遂俯冲落入长江,4人淹死,仅主任的女儿和张某被打捞得救。

经技术鉴定,总泵皮碗破裂致使刹车失灵,系机械故障。

[问题]请分析张某的行为是过失犯罪还是意外事件? 案例17:不可抗力事件 王某某,男,21岁,汉族,某某市摊贩。

杨某某,男,23岁,汉族,某某市摊贩。

某日下午5时许,王某某在自由市场卖猪肉,见邻摊有一卖菜的妇女与两名顾客争吵,便右手拿着剔骨刀走过去看热闹。

往回走时,杨某某与王某某闹着玩、将王某某抱住。

王对杨说:“别闹,我手里有刀,别扎着你。

”王某某边说边把右手的剔骨刀尖由原来的向下转为向后,以防刺伤杨某某。

但杨仍用双手搂住王的双肩向后推;王站立不稳向后倒去,恰好被害人赵某某站在王某某身旁,王手中的剔骨刀刺入赵某某的腹部,造成赵某某腰部开放性外伤,脾刺伤。

案例18:意外事件 沈某,男 33岁,汽车司机。

某日下午,某县城镇供销社业务员吴某在外县乡购买农副产品后,要找地方住宿。

该乡保管员田某将吴安排在该乡汽车库院内小东屋。

田曾对吴说:“晚上ll点左右,汽车才回来。

”吴在小东屋躺了一会儿,因天气太热,便搬到院内睡觉,并用塑料布(长ll米左右,宽1.6米)蒙头盖脚睡在地上。

晚上11点左右,天下小雨,院内漆黑,司机沈某驾驶柴油解放车返回,乘车的副司机下车将车库门打开,沈关灭大灯,只开小灯驶进院内。

在调头准备倒车时,左前轮将睡在地上的吴某当场轧死。

[问题]沈某对吴某的死亡是否应负刑事责任?请说明理由。

案例19:犯罪的停止形态 蒲某意图抢劫,尾随一妇女身后。

当该妇女回家打开房门后准备关门时,蒲某以为其家中无人,强行挤进房内,并随手锁上门,该妇女被吓得惊叫一声。

她的丈夫闻声起床,拉开电灯,见蒲某站在门口,便问:“你是干什么的?”蒲某答不上来,该妇女的丈夫上前打了蒲几个耳光。

在邻居的帮助下,蒲某被担送到。

在,蒲某供认他到该妇女家的目的是为了抢钱。

[问题]请分析蒲某的抢劫行为属于犯罪预备还是犯罪未遂? 案例20:犯罪的停止形态 沈某,男,24岁,某厂工人。

沈某因赌博欠债,难以偿还,便图谋盗窃本厂财务股保险柜里的现金。

某日晚9时许,沈某撬开了财务股的房门,但因无法打开小保险柜,未能窃取柜中的现金。

于是,沈某将小保险柜搬离财务股,隐藏在厂内仓库旁的小试验室里,想等待时机再撬开小保险柜,窃取现金。

第二天,财务股的李会计上班后发现办公室门被撬、小保险柜失踪,当即报案。

公安人员在厂内仓库旁的小试验室里找到保险柜,柜门尚未打开,柜内人民币也原封未动。

[问题]请分析沈某的行为是盗窃既遂还是未遂? 答案 案例1 卞某某的行为构成,且应当适用我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卞某某为报复他人,聚众斗殴,并在斗殴的过程中,使用菜刀乱刺,将被害人刺死。

依照刑法第293条的规定,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应根据情况分别以罪、定罪处罚。

卞某在用菜刀刺人时,主观故意不明确,对他人的死、伤均持放任态度,因此,对被害人死亡他应负(间接)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刑法第6条和第11条的规定,凡是在领域内犯罪的,除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外,均应适用我国刑法。

卞某是一普通外国留学生,不属于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自应适用我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案例2 我国刑法对李学沛、王义勇应当适用。

李学沛、王义勇的行为,属于公民在领域外犯罪的情况。

根据我国刑法第7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构成我国刑法所规定的犯罪的,均适用我国刑法。

李学沛、王义勇受雇于美国轮船,在轮船停泊巴西时杀人,应当依照刑法第7条的规定适用我国刑法。

案例3 对本案三名行为人应当适用我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理由是:三行为人的贩毒行为有一部分是在我国领域内实施的。

根据我国刑法第6条的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犯罪行为,除法律有特殊规定的以外,均适用我国刑法;犯罪行为或者犯罪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均属于在我国领域内犯罪。

本案三名行为人预谋贩毒虽在国外,但实施贩毒的行为在我国领域内,属于在我国领域内犯罪,应当适用我国刑法。

温源和虽是外国人,但不属于刑法第11条规定的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人,亦应适用我国刑法。

案例4 对刘某某盗伐林木的行为应当追究。

根据我国刑法关于追诉时效的规定,犯罪所应适用的法定刑不超过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5年。

刘某某于1993年3月3日犯盗伐林木罪,依照1979年刑法的规定,盗伐林木罪的法定最高刑为3年有期徒刑。

刘某某犯该罪的追诉时效本应为5年,即到1998年3月3日届满。

但是在其所犯的盗伐林木罪的追诉时效尚未届满前,刘某于1997年3月12日又实施了强奸犯罪。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在追诉期限内又犯罪的,前罪的追诉期限从后罪之日起重新计算,即前罪的时效中断,已经经过的时间归于无效。

这样,刘某某盗伐林木罪的5年追诉时效应从1997年3月12日开始重新计算,1997年7月4日仍在追诉期限内,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案例5 赖某的行为构成犯罪,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理由是: (1)赖某打击便衣警察的行为属于假想防卫,应当负刑事责任。

赖伤害行为。

事实上,便衣警察的行为并非不法侵害,赖某对假想的不法侵害进行防卫,应当依法负刑事责任。

(2)赖某对便衣警察的伤害行为是故意的。

在本案中,赖某对便衣警察是否为侵害人的同伙的认识上有过失,但对便衣警察的伤害行为却是故意的,而不是过失。

(3)赖某没有认识到便衣警察的身份,主观上没有妨害警察执行公务的故意,不能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

案例6 石某的行为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理由是:犯罪行为分为作为与不作为两种基本形态。

不作为犯罪,是指行为人有能力履行某种义务以阻止某种危害结果的发生,而竟不予以履行的行为。

本案石某与其妻之间具有法定的扶养义务,在其妻生命垂危时,石某有义务积极予以救助。

而石某非但不予救助。

而且还不让邻居救助,最终导致其妻死亡,其行为属于不作为的犯 案例7 张某某的行为属于在刑罚执行期间又犯新罪的情况。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此情况,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进行并罚,并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

即先减后并的方式进行并罚。

案例8 对魏春峰的行为应以抢劫罪一罪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且不得适用死刑。

理由是: 我国刑法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或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同时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

本案中,魏春峰实施了抢劫和脱逃两个行为,根据法律规定,他对脱逃行为不负刑事责任,法院应以抢劫罪一罪定罪。

在量刑时,不能对其适用死刑,并应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案例9 马某某的行为不能构成奸淫幼女罪。

理由是:奸淫幼女罪是指明知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而与之发生性行为的行为。

段某某虽然不满14周岁,但身高1.62米,又对马某某谎称自己17岁,根据双方当时的情况,马某某不能够知道段某的真实年龄,而缺乏奸淫幼女罪主观方面必须具备的“明知”,因而不能构成奸淫幼女罪。

案例10 田某某的行为不能构成运输毒品罪。

因为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运输毒品罪是一种故意犯罪,即行为人明知是毒品而又予以运输的行为。

本案中,田某某受委托帮别人携带毒品,而他自己根本不知是毒品,主观上缺乏运输毒品犯罪的故意。

因而不能构成犯罪。

这种受蒙蔽而成为他人犯罪工具的情况,被利用者不能构成犯罪,而应当直接追究利用者的刑事责任。

这在刑法理论上称为间接实行犯。

案例11 李剑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李剑在寻衅滋事的过程之中,被人追赶,便意图将追赶的人刺伤或者刺死。

在实施行为的时候,他对追赶者是死是伤处于一种放任的心理态度,应当按实际发生的结果定罪。

本案中,李剑的行为导致了他人死亡的结果,应当属于间接故意杀人。

至于李剑本想杀死追赶者却杀死了自己的同伙,属于犯罪对象错误,而杀人罪的对象不属于构成要件的范围,对象错误不影响行为人犯罪的性质。

案例12 朱某对王某死亡的心理态度是间接故意,应当依法负刑事责任。

朱某身为公安干警,在没有查明事实真相的情况下,开枪向人射击,意图伤害他人。

尽管在当时的条件下,朱某对是否击中王某并无确切的把握,但击中与击不中都在其意志范围之内,即对击中王某,朱某主观上是一种放任的态度,对击中后王某是死是伤也持放任的心理态度,属于间接故意。

朱某在开枪时,一无不法侵害的存在,不具备正当防卫的条件,二是仅凭别人形迹可疑就开枪射击,没有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据。

因此,朱某对自己的行为应当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案例13 对吴某某应以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定罪处罚。

因为:吴某某与其叔父发生纠纷,意图报复,手持木棒去打其叔父,主观上有伤害他人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打击他人的行为,造成了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完全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条件。

至于他本意是打击其叔父而错误地击中其父亲,属于打击错误。

这种打击错误,不能改变行为人的行为性质 案例14 马某某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

因为:马某某与被害打招呼并向其所骑的自行车轮子射击,说明马某某只是想和赵某开个玩笑,主观上没有伤害赵某的故意。

马某某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造成伤害他人的后果,但是,自侍技术过关,认为可以避免结果的发生,但实际上并未能避免。

这种心理态度,属于过于自信的过失。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过失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马某某的行为构成我国刑法规定的过失致人重伤罪,应当依法负刑事责任。

案例15 杨某某的行为构成犯罪,其主观上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

对于毒蛇会咬人致人伤亡的事实,杨某某具有认识能力。

在玩蛇时,他应当预见到自己玩蛇,若有不慎可能会发生蛇咬伤、咬死人的结果,但由于专心于玩耍,没有注意到这种危险性并未采取一定的预防措施,以致于在庄某某弯腰时,毒蛇将其咬伤,导致右腿截肢的严重后果,杨某某主观上是疏忽大意的过失。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杨某某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应当依法负刑事责任。

案例16 张某的行为属于意外事件。

对于刹车失灵导致汽车坠入长江致人死亡,张某事先主观上没有预见。

主观上没有预见危害结果的情形,在刑法理论上有两种情况:一是疏忽大意的过失,二是意外事件。

构成疏忽大意的过失,即行为人之所以没有预见到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原因是他有认识的能力,即应当预见但因其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到;构成意外事件,即行为人之所以没有预见到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原因是根据他的认识能力和当时的具体条件,他不可能预见到,即没有认识能力。

本案中,张某驾车失灵,是因为汽车发生机械故障所引起的,张某对该故障的发生没有预见能力,因而属于意外事件 案例17 王某某的行为属于不可抗力事件,杨某某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

(1)王某某在杨某某和他开玩笑时,已预见到了自己手中拿的刀子可能会伤及他人,便多次警告杨某某不要如此开玩笑,客观上也采取了一定的措施,防止刀将人刺伤。

但是由于杨某某的推动,王某某因站立不稳向后倒去时将身后的赵某某刺伤,对王21某某来讲属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所致,是刑法上的不可抗力事件,不应负刑事责任。

(2)杨某某明知王某某手拿剔骨刀可能会伤及他人,且在王某某一再提醒下,仍然搂住王某某向后推,在主观上符合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轻信能够避免而实际却发生了危害社会结果的过于自信的过失的特征。

应当以过失致人重伤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案例18 沈某对吴某的死亡不应负刑事责任。

理由是:吴某当天在院内睡觉,没有任何人对沈某予以提醒,吴某在睡觉时,又用塑料布将自己从头至脚蒙起来,在天下小雨、晚上11点左右的漆黑天气的情况下,沈某没有发现睡在地上的吴某。

之所以没有预见,是因为根据当时的条件,沈某不可能预见。

既然沈某对吴某睡在院中不可能预见,在倒车时将其轧死也属于刑法上的意外事件,不应负刑事责任。

案例19 蒲某的行为属于抢劫罪的预备犯。

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都是行为人因为自己意志以外的原因而被迫停止犯罪。

两种犯罪未完成形态区别的根本标志,是看行为人的行为处于何种犯罪阶段:若处于着手实行具体犯罪行为之前的,一律构成犯罪预备;若处于已经着手实施具体犯罪行为之后的、一律构成犯罪未遂。

本案中,蒲某尾随被害人并趁被害人不注意强行挤进房内,尚未开始实施具体的抢劫行为,仍属于为抢劫犯罪制造方便条件的阶段,因此,应以抢劫罪的预备犯判处,不构成犯罪未遂 案例20 沈某的行为属于盗窃未遂。

根据我国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经验,盗窃罪的既遂是以财物的所有人、监管人失去控制和行为人实际控制为标准的。

如果仅仅是行为人控制了物品,但财物的所有人、监管人尚未失去控制的,盗窃行为仍未达到既遂状态。

对于保险柜这样的笨重物品,需要行为人搬出厂区,工厂才失去控制,犯罪人也才能最终取得控制。

本案中,沈某因无法打开保险柜、而将之移至厂实验室,沈某并未取得财物的控制,工厂也尚未丧失对财物的控制。

在此状态下被查获的,对沈某仍应以盗窃未遂处理。

案例21 曹某、罗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

曹某、罗某主观上具有毒死刘某的故意,客观上也实施了毒杀刘某的行为,但是由于二人对犯罪工具——毒药的效力有错误的认识,最终未能发生他们所希望的结果。

而这种结果没有发生,是他们意志以外的原因所致,是违背他们的意志的。

根据我国的刑法理论,这种情况属于工具不能犯,对行为人均应按犯罪未遂处理。

寄往童年的邮包 阅读答案

1、是买一本新作业本,在上面写满作业,并得到老师在上面写满的“优秀”。

2、一是指主人公寄往乡村学校的邮包; 二是指希望那些和童年时的“我”一样有着美好憧憬的孩子们能够实现自己的梦想。

3、她高高兴兴的拿两只鸡蛋换回了一角四分钱,又买了她梦寐以求的文具,手里捧着心爱的文具,回家后看到奶奶脸上慈祥的笑容,她开心极了

4、写法:用第三人称写法,讲述这一故事,小说的“我”,性格细腻,感情强烈,作者全方位的描写了这一人物,比如心理活动,能更直观的给读者以强烈的撞击。

阅读答案

1:答:“她小小的梦想”是指她想先把这两只鸡蛋送到供销社,换回一角四分钱,然后就去文具店,买各种各样的作业本。

2:一是指为了完成自己内心里埋藏着的童年的梦想。

二是指帮助像自己以前一样贫苦的孩子们。

3:她拿着鸡蛋,小心翼翼的跑到供销社,换了一角四分钱,紧紧地抓着这钱,小心翼翼得放进口袋,跑向文具店,脸上绽满了花朵。

买回了作业本,别提多开心了,有了新作业本的她,学习更加认真了。

梦的结尾,是美的。

4:我认为这种文章应该多给孩子读,因为可以让他们了解做父母的小时候的艰苦,并且可以让他们从小树立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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