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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动物演讲稿150字

时间:2019-06-20 04:59

保护小动物的演讲稿100字

亲爱的老师们、同学们上午好

今演讲的题目是《敬畏生命,善待动物》能我们没有察觉身边的动物在一天天地减少。

动物是我们人类的好朋友,我们都要保护它们。

有一次,我看到一个悲惨的场面。

那天,我在树下玩,无意中看到了几个小孩子正搭着梯子去掏鸟巢。

他们把小鸟的雏儿放在射板上,用箭将雏儿活活射死。

雏儿身上流着一滴滴鲜红的血。

而那些小孩却在哈哈大笑,毫无悔改之意。

在我们学习过的一篇课文里,羚羊们为了生存,老羚羊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让年轻羚羊踩在它们的背上跳过悬崖。

我的心被这群动物的举动深深地震撼了。

而所有这一切都是我们人类造成的,因此在此我提议:1.不要猎杀动物、鸟类,不乱提动物进行贩卖活动。

2.不要乱砍伐树木,不破坏鸟的家,不掏小鸟。

我们要号召人类保护动物,不要为了个人的利益去滥杀无辜。

否则,最后灭亡的将是我们人类自己。

让我们从现在开始“敬畏生命,善待动物”吧

有关保护动物的演讲稿

看着鸟儿在天空飞翔,看着鱼儿在水中遨游。

也许你会认为世界上的动物很多吧

但你是否知道,现在的动物不仅不多,而且有的动物已经很稀少,甚至某些动物已经灭绝。

根据生物学家估计,几千年来被人类捕杀以致绝种的动物至少有数百种以上。

如此一来,那世界上的动物种类越来越少,如果我们不能够及时挽救的话,那么将来世界上的动物就只有我们人类自己了

你别以为我是“危言耸听”,你若不信,我可以告诉你。

  就拿印度洋毛里求斯群岛上生活的渡渡鸟来说,由于它身上的肉鲜美无比,所以遭到当时人类的大量捕食,在十七世纪就已告灭绝。

但是如果当时人们有动物保护意识的话,就不会造成渡渡鸟的灭绝。

再说生活在我国青藏高原的藏羚羊吧,因为它其外层皮毛下面的被称作沙图什的绒毛异常精细,可以用来织成华丽的披肩,而惨遭偷猎者大肆捕杀。

因为织出一条女式沙图什披肩便需要300至400克生绒,这意味着要牺牲3只藏羚羊的生命。

所以在上世纪90年代初期,藏羚羊的数目只有65000只到72500只之间,要知道这只有100年前藏羚羊总数的十分之一。

所幸的是人们意识到了保护这种濒临灭绝的动物。

现在北京已有多名志愿者来到可可西里担当起义务看护藏羚羊的活动。

同时国际爱护动物基金会从1999年起每年为我国藏羚羊保护捐赠8万至10万美金用以在可可西里、羌塘和阿尔金山三大自然保护区开展反盗猎行动和针对藏羚羊保护的各种宣传活动。

我们人类正慢慢将藏羚羊这种可爱的动物从灭绝的边缘拉回来。

  朋友们,动物是大自然留给人类的无价之宝,它是我们人类的朋友。

它们的生衍死灭与我们人类的生活是密切相关的。

动物的大量毁灭对人类将产生严重的不良后果,造成生态严重不平衡,从而使人类的生存环境遭到破坏。

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保护动物,使世界变得更美好吧

  贪欲消灭人类  程啸  白鳍豚原是长江的龙头老大,居于长江水生生物食物链的顶端长达2500万年,在漫长的水域里所向披靡,但是它们最终灭绝了。

上世纪80年代初种群数量为400头左右;1986年,300头;1990年,200头;1994年,100头以下;1997年,13头;1999年,5头;2006年,生命之旗已经降落。

这位长江的原始主人无声无息地消失了,在一个不为人知的时刻,完成了最后的挣扎,把最后一滴眼泪汇入了奔腾不息的万古长江。

这可怕的灾难只有可能来自——人类。

  上帝派了个天才来向人类透露它的绝密消息,那个叫做霍金的天才歪歪斜斜地坐在轮椅上,口齿不清地说:最后的日子,就在下个世纪。

  霍金说的很对,人类末日不再遥远。

  是什么导致人类的灭绝呢

  是欲望

是的,人类贪婪的欲望导致了动物的灭绝,导致了地球的变异,导致了灾难的产生,最终,贪欲将灭绝人类自己。

  香格里拉人是外星人遗留在地球上的高智能物种,是他们创造了人类,并且进行了一次清除。

东方佛经里所记载的乐园叫香巴拉,西方传说的乐园叫伊甸园。

伊甸园中的一对男女最终被欲望驱使而犯错被驱逐出了乐园。

香格里拉人制造了人类,但是人类被欲望驱使,最终繁殖过多,被香格里拉人惩罚,将人类所在的大陆沉入水底。

西方人说是挪亚方舟拯救了人类,其实,那只是人类为了躲避洪灾而逃到神圣的地球最高峰——喜马拉亚山。

据说进入香格里拉世界的通道在布达拉宫的底部,但是,很少有人进入。

神圣的香格里拉已经抛弃了人类,这是因为,人类有贪婪的欲望,而这欲望,和传说一样,会导致人类的灭绝,而毁灭人类的工具就是——洪水。

  贪婪的欲望本身就是洪水猛兽,最终,洪水猛兽将吞噬人类,吞噬人类的欲望。

  你可曾发现

在局部范围,洪水越来越猛烈,不管人类科技如何进步,也无法抵抗

你可曾发现

海啸越来越猛烈,可以瞬间吞噬无数岛屿

你可曾发现

台风越来越猛烈

可以将一切都拦腰折断

你可曾发现

冬天变的如此短暂,气温升的如此快速

你可曾知道

喜马拉雅山的冰川正在融化,北极冰雪将在本世纪内消失,纽约、东京等城市将被上升的海水淹没。

  还有更多你所不知道的,那深沉的海底,隐藏着太多史前的古生物,当海水逐渐上升,当城市逐渐被淹没,人类,都将成为海底猛兽的快餐。

  人类的末期啊,已近在眼前。

是欲望,是贪婪的欲望,最终消灭了人类自己

  地球满足不了人类的贪婪  ■ 吴蓓  1998年长江水灾举世瞩目,除了气候反常、降雨集中等自然原因外,还暴露乱砍滥伐、水土流失、人口众多、围湖造田等问题,而我认为另一个值得注意的因素是科学技术助长了人的贪婪,助长了人无止境地向大自然索取的欲望。

  人向往吃好、穿好、住好的愿望是与生俱来的,是从原始社会延续到未来的永恒主题。

对于中国古人向往的富裕生活莫过于天天有肉吃,身穿丝绸马褂,能住深宅大院、出门做轿子,再有钱不过修个私人林园。

然而当西方文明冲击中国后,人们才发现汽车、火车的便利,机枪、大炮的威力,电灯、广播的魅力。

我们能够拒绝西方的基督教,拒绝西方的民主与法制,拒绝西方的音乐与美术,我们却无法抵抗科学技术带来的物质诱惑。

即使在文化大革命中,狠批资本主义一切的时候,人们还是要用电灯照明,用广播来传达最新指示,到各地视察还是要乘火车的。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国开始了现代化过程,现代化包含多层意义,对绝大多数人来讲,首先就是提高物质生活水平,也就是在吃饱穿暖之后还有冰箱和彩电,有了电风扇后还想要空调,有了自行车后还想要小汽车,这提高的部分离开了科学技术能行吗

经济学有句名言:“供应创造需求。

”冰箱、彩电、飞机、计算机……,若不是科学技术的发明创造,中国古人做梦都想不到。

  就以富裕生活最基本的条件能源来说,四十年代美国平均每人消耗的能源按人力来算,相当于150个奴隶,七十年代初美国人均能源消耗达到400个奴隶,机器代替了人力。

生产和开动机器都少不了能源,电能主要来自于火力发电,燃烧煤炭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碳和硫氧化物,是造成温室效应和酸雨的罪魁祸首,燃煤还向周围环境排放大量废水和炉渣。

尽管如此,人们越来越离不开“能量奴隶”。

再以汽车为例,美国九十年代生产一辆轿车需要1000公斤钢铁,100公斤塑料,钢铁和化工既是能源密集型产业,又是重污染产业,汽车上公路还要排放废气。

再看长江水质逐年恶化,攀枝花、重庆、武汉、南京、上海经济发展最快的沿江5大城市,在长江干流形成的污染累计长达500多公里。

长江每年接纳的废水已达 200亿吨,其中工业废水占比例最大、危害最甚。

美国著名的科学家说:“我们最为之庆贺的技术上的成就——汽车、发电站,就总体而言的工业,甚至就是现代城市本身,从环境角度上看,都是失败者。

”  美国副总统戈尔在《濒临失衡的地球》一书上认为,世界的文明和地球上生态系统相冲突的三个最主要原因是:人口爆炸、科学技术革命、自然观的改变。

其实科学技术首当其冲,本世纪人口爆炸主要是由于医疗水平提高,自然观的改变更是由于科学技术提供人类利用、征服大自然的手段。

1984年有人计算,过去的100年,交通速度提高了102倍,能源提高103倍,控制疾病能力提高102倍,人口增长速度提高103倍,通讯速度比一千年前提高了107倍,技术的加速发展,导致自然资源的加速消耗,导致生态破坏、环境污染加剧。

据1971年康芒纳估算,美国在1946年至1968年间总的污染水平提高了200% 至1000%,同期人口增长水平为43%,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增加了59%,后两者都不足以说明污染的大量增加。

他又研究具体商品增长情况,发现合成有机化学物质、羊毛和纸浆、电力、汽车、水泥、塑料增长特别快,最后的结论是技术变化是环境污染的最主要原因。

历史学家汤因比说:“后来的科学的长足进步,从生存这个目的来看是无用的东西。

而且科学的进步甚至很容易招致人类的自亡。

”  科学技术掌握在人的手里。

同样,利用科学技术我们可以减少污染、可以治理长江,可以对自然资源进行长远规划,而这一切由于短期内只见投入不见效益,只见付出不见回报,要让个人、工厂企业和地方部门自觉地保护生存环境几乎是不可能的。

今年长江大堤多次发生渗漏、管涌、滑坡,甚至溃口,根本原因不是我国技术水平落后,而是有关部门不重视,资金不到位,缺乏法律和社会舆论的监督机制。

另一方面即使西方发达国家保护环境比我们做得好,但仍然有臭氧空洞、温室效应、危险废弃物、生物多样性丧失等难以解决的环境问题。

看来即使有各种政策和法律,依靠科学技术也只能解决部分环境问题。

  沉思长江水灾,我没有砍过长江上游的一棵树,没有在围湖造田中填过一锹土,没有贪污过水利建设的一分钱,可是我就没有任何责任了吗

我家里有冰箱、彩电、洗衣机,我出门乘过汽车、火车和飞机,如果十二亿中国人都过上我的小康生活,自然环境会怎么样

长江流域的工农业总产值占全国的40%,我的富裕 恐怕一部分就来自于长江流域的生态破坏和污染,我购买的书籍和报刊可能部分就来自长江流域被砍伐的森林。

从自然资源消耗来看,如果全世界的人都达到美国人的生活水平,至少需要 20个地球。

  我们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无人愿意放弃钢筋水泥的楼房,搬回到茅草屋里;无人愿意放弃电灯,靠篝火度过漫漫黑夜;无人愿意放弃汽车,而以两腿或骑着驴赶路。

不仅如此,绝大多数人是有了基本满足后还想有更好、更多的科技产品,按照佛教的说法,人心是空的,永远填不满。

而这一切的物质享受都要付出环境的代价,一位美国人说:“我们遇到了敌人,这个敌人就是我们自己。

”  我们砍伐原始森林,我们向长江倾泻污水,我们向天空排放滚滚黑烟,这是经济发展的需要,这是人民对物质生活的追求。

当我们终于榨干了黄河,终于逼疯了长江,终于把淮河染成黑色,我们仍然在追求单一经济增长指标,不顾子孙后代赖以生存的土地、河流、大气和森林,这种增长能维持多久

如果肥沃的土地都变成沙漠,如果空气中充满有毒物质,如果河流污浊得连鱼都无法生存,那么我们生活的意义何在

我们生存的根基何在

圣雄甘地说:“地球能满足人类的需要,但满足不了人类的贪婪。

”  保护动物,是我们人人都要做到的,许多人任意去猎杀动物,虽然现在的人都说要保护动物,但是还有很多顽固的人不听,继续猎杀动物,人类拿动物来观赏、卖钱,用兽皮做大衣……但你们有没有想过,如果你是一只动物,却遭到了人类的猎杀,你会怎么想,你愿意吗,你愿意被猎杀吗

你绝对不愿意,有些人说:“我又不是动物。

”但你们有没有想过动物们会怎么想吗

现在人类大量捕杀动物,动物会甘心吗

不,不会,永远不会。

它们不愿意死在人类手里。

它们愿意被你们猎杀吗

不,它们有一千个不愿意,一万个不愿意,一亿个不愿意……  有些人虽然知道怎样去爱护动物,可是他们只会假惺惺地去教育别人,而自己却照样破坏环境,照样兴致勃勃品尝野味。

就拿印度洋毛里求斯群岛上生活的渡渡鸟来说,由于它身上的肉鲜美无比,所以遭到当时人类的大量捕食,在十七世纪就已告灭绝。

但是如果当时人们有动物保护意识的话,就不会造成渡渡鸟的灭绝。

  还有鲸,鲸不是让你们随意捕杀的,鲸是被杀掉一头就死一头的,不像小鱼小虾那样多,如果我们把鲸杀掉了,那我们的子孙后代,他们不是看不到鲸这种动物吗

  现在,有些动物已经灭绝了,鳄鱼虽然凶猛,但人类更凶猛。

就是因为有些动物身上的器官具有突出的经济价值,由此成为被人类掠夺利用的对象,成为动物灭绝的主要因素。

鳄鱼长着锐利的牙齿,和硕大的食物胃口,我们都说鳄鱼可怕,但鳄鱼更怕人类,在人类的眼中,鳄鱼皮可以制成行李箱,手提包,钱包,鞋等物品,所以鳄鱼,现在已经成为快要灭绝的动物了。

  《金色的脚印》,这篇文章讲了正太郎家捉来了一只小狐狸,两只老狐狸想尽办法就救出小狐狸,正太郎很同情小狐狸,他偷偷地给老狐狸投送食物,于是,他们之间建立了亲密,信任的关系,后来两只老狐狸救了正太郎,最后,小狐狸回归了大自然,两只老狐狸是多么高兴

这篇文章赞美了人与动物之间互相信任,互相帮助,和谐相处的美好关系,也展现了动物之间的浓浓亲情。

我们就要向正太郎学习,他帮助动物,动物也救了他,这样不是很好么

为什么人们还是要捕杀动物呢

  在此,我呼吁人们,不要再破坏自然界中的花草树木,不要再乱杀一禽一兽,不要再杀害我们的朋友,要保护好自然界中的一个个生灵。

消灭动物,就是在消灭人类自己。

如果有一天世界上的动物全都消失了,那人类还能生存吗

要保护动物,珍惜这自然界里的每一个生灵吧。

  朋友们,动物是大自然留给人类的无价之宝,它是我们人类的朋友。

它们的生衍死灭与我们人类的生活是密切相关的。

动物的大量毁灭对人类将产生严重的不良后果,造成生态严重不平衡,从而使人类的生存环境遭到破坏。

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保护动物,使世界变得更美好吧

保护动物,就是保护人类自己

求小学六年级欢迎新同学演讲稿,好的必采纳要150字左右

演讲稿(欢迎新同学)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我是来自XXXX的XX同学,今天由我来为大家演讲。

我演讲的题目是(欢迎新同学)。

今天是2013年4月22日,是各位新同学来到这个校区参加的第二次校会。

在此我代表本校区所有的全校师生向你们表示热烈的欢迎

希望你们的到来能使这个座落在青山之中的校园注入更多的活力,希望你们能使校园的气氛更加活跃,让我们校园充满更多的色彩

2013年4月10日你们怀着激动,欣喜的心情来到这所校园。

或许会感到迷茫,没关系,我们老生开始也是这样的,就拿我来说吧,我开始到这里,连我学的什么都不知道,都不想念了,一直到,我生病老师对我的关心,我心烦,老师跟我的谈话,同学对我的关心,我才有了准确的认识。

在老师同学的关怀下,我慢慢的找到了自己的特长,慢慢的表现自己,逐渐充满信心,让自己发挥长处,找到自信

相信我,这里的生活和学习肯定是非常舒适和惬意的。

在这里你们每一个人都会找到自己的价值

也就是自己的特长,就像我一样,并且会感受到生活的意义

虽然可能这里的物质条件不和你们的心意,但是当你们适应这里的环境之后,你们也会像我们一样享受这里的一切,虽然条件差,但是它在这大自然中,使我们远离了街道的吵闹,污浊的空气,使得我们更能认真的学习。

让我们少了很多不必要的烦恼。

这里有很多好玩的,每天中午和下午住校生还可以出去转转,再说这座真武山风景秀美,古建筑成群,富有古代文化和道家风水理论并且带有现代文明的活力

沿着后山的青石阶梯就可以把古代道家文化尽收眼底,沿阶梯向下就是现代文明的吸引,这座山的对面就是同样美丽的翠屏山,坐着缆车可以越峰登顶,从观景塔把宜宾的景色记忆于脑海,塔下可以细品绿茶,顺山而下可以到游乐园尽情玩耍,我们可以在这里放松心情,感受大自然,聆听大自然,缓解学习压力。

还可以到动物园和动物们亲近,运气好点还可以摸到它们。

在学校里的学习是很轻松的,只要大家认真完成了学习任务,业余的时间是有很多的,大家可以做很多自己喜欢做的事(当然了,还是得遵纪守法的)。

总之平常心面对,顺心如意就能半你左右

在此预祝各位新同学早日习惯这里的生活和学习,早日融入我们商职校C校区的大家庭中。

和我们一起创造美好校园,让我们的校园增加更多的活力

谢谢大家我的演讲到此结束

关于动物的演讲稿

我最喜欢的动物 我最喜欢的动物是狗,它有着别的动物没有的忠诚,它被人们共同认为是人类的朋友,狗的世界很单纯,是个热血的动物,认定了主人不会因为别人的一点儿食物或者好处就离开了主人了。

关于美食的演讲稿

中国历史悠久,其烹饪艺术渊远流长, 闻名于世。

中餐以它的色、香、味、形而诱 人。

长期以来由于各地区的自然环境、文 化、风俗、习惯不同,中国菜肴形成了不同风味的地方菜系。

作为当地风味,北京的烹 饪则集各地不同风味之大全。

北方菜系以山 东口味为主流,擅长烹制海味。

四川厨师烹 调爱放干、鲜辣椒,川菜以麻辣辛香调料而闻名。

粤菜取料广泛,他们讲究鲜嫩和酥 脆。

淮扬菜注重,特别是油而不 腻,清淡鲜美。

谭家菜咸甜适宜,常言 道:“南甜北咸,”谭家菜却两者兼顾。

中国人吃饭,吃的是概念。

或者用一种通俗的说法:吃的是文化。

这使饮食问题带 有了社会性(甚至艺术性),而不再仅仅是一项形而下的生理活动。

日本人饱食终日,也提炼为向哲学靠拢的茶道,有点在清风、 明月、插花与器皿中求真理的意思。

中国人 则更了不起,把一日三餐都当作兢兢业业的 功课了,煞费苦心,追求着那令人拍案称绝的艺术效果。

“好吃极了!”是较流行的一句赞 美用语。

所以,美食家的虔诚丝毫不亚于画 家或雕塑家,对美的体会甚至更全面:色、香、味———连深藏不露的舌头都调动起来 了,成为鉴赏的工具。

当一席大菜合盘托出,井然有序地布置 在餐桌中央,简直就像揭开了蒙在某一尊艺 术品上面的幕布,不时能听见一、两声由衷的喝采———当然,这是躲在后台掌勺的厨师 所期待的。

宾客们举杯相庆,仿佛在进行小 小的剪彩仪式。

然后就,频频挥动 蜻蜓点水的筷子。

评,脂砚斋评,也不过如此吧:在字里行 间作点小楷的眉批。

不管是冷盘还是炒菜, 最终都必须经得起筷子的“酷评”。

在中国,每一桌宴席的推出,都笼罩着 新船下水般的热烈气氛。

而每一位食客,都是动作熟练的老水手———或者说,都是潜在 的评委。

难怪开餐馆的老板,都很会看客人 的脸色。

看客人的脸色就能了解到厨师的水 平。

中国文化的最高境界,就是一个“喜”字。

这也是中国人最热爱的一个汉字。

而吃饭是 最能烘托出这种喜气的。

喜气洋洋,东道主 自然满意。

传统的喜宴,被清代的 发挥到极致。

从其名称即能感受到“民族大团结”的意味,“强强联合”的意味。

正宗的满汉 全席要连吃三天三夜,茶肴不重复。

这是具 有中国特色的狂欢节:一场饮食文化的马拉 松!吃饭,在中国是最日常的仪式,是最密集 的节日。

信奉基-督的西洋人就餐前习惯在胸前画十字,念叨一句“上帝保佑”,感谢上帝赐予的 面包与盐,大多数中国人都是无神论者,把 酒临风时反而充满了当家做主的感觉。

饱餐 一顿(若能持螯赋诗就更好了),是离他们最近 的一种自由。

由此可见,这个感匮乏,艺术气息却很浓郁。

在我想像中,美食 家都是一些拥有古老传统的民间艺术家。

西餐折射出私有制的影子,各自为政, 管理好自己的盘子———使用刀叉是为了便于 分割利益。

中餐则体现了最朴素的共-产主 义。

中国人围桌而聚,继承了原始 的遗传基因,有肉大家吃,有酒大家喝,人 人皆可分一杯羹。

大锅饭的传统很难打破。

好在中国的饭桌也是最有凝聚力的地方,有 福同享、有难共担的作风颇受欢 迎。

中国人通过聚餐就能产生四海之内皆兄 弟、的幻觉,这种虚拟的亲情毕竟 大大增进了其食欲。

所以中国人吃饭,也是在吃环境,吃气氛,甚至吃人际关系。

边说 边吃,边吃边听。

这是一种超越了吃的吃。

我一直认为中国人的吃是最有情调的,最有 人情味的。

中国人有四大菜系八大风味。

川菜、粤菜、湘菜、齐鲁菜、淮扬菜、东北菜乃至上 海本邦菜……仿佛实行军阀割据似的。

但在我 眼中,这更像在划分艺术流派。

出自圣人之 乡的齐鲁菜,称得上古典主义。

缠绵悱恻的淮扬菜,属于浪漫主义。

假如说辛辣的湘菜 是批判现实主义,麻辣的川菜则算魔幻现实 主义了———一粒花椒,有时比炮弹还厉害, 充分地调动起我们舌头的想像力。

当然,也可以用别的方法换算:上海菜属于杨柳岸晓 风残月的婉约派,东北菜则相当于大江东 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的豪放派…… 不知西方社会,在政治家、思想家、艺 术家、军事家等等之外,是否还产生过美食家的头衔?在中国,美食家几乎是一种传统。

虽然它一直近似于“闲职”,却也是颇让人羡慕 的。

欧洲文明里,美食家一度缺席,正如它所推崇的探险家,对于中国而言,则是近代 以后舶来的词汇。

但我私下里以为:美食家 也算是一种足不出户的探险家———“父母 在,不远游”,中国人只好陶醉于另一种意义的探险,那就是对山珍海味的猎奇。

美食家 用菜谱来代替地图,用杯盏来代替罗盘,用 筷子来代替桨橹,航行在自己的味觉里,同 样也领略了无限风光。

这种冒险心理在河豚的问题上发挥到极致。

河豚相当于中国饮食 文化里的“禁果”———一种致命的诱-惑,它的 鲜美因为神秘与危险而被夸张了。

美食家们不仅没有望而却步,反而趋之若鹜。

这份勇 气,恐怕连渎职的亚当、夏娃都会自叹弗 如。

急求一篇介绍《史记》的演讲稿

立群读史记(一)汉武帝—史家绝唱 画外音:两千多年前,一个文人在遭受了莫大的屈辱以后,忍辱负重,以心灵和血肉之躯完成了一部伟大的史学著作。

以后的几千年里,这部伟大的著作犹如一颗璀璨的明珠,又如一座高耸的丰碑,屹立在中国文学和历史的长河之中,后人无法超越也难以企及,这个人就是司马迁,这部史学著作就是《史记》。

《史记》是二十四史之首,它记载了上起黄帝下至汉武帝约两千多年的历史,在我国传统国学精品中,唯有《史记》是无以伦比的“百科全书”。

鲁迅先生称《史记》是“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这样一部伟大的作品,它的作者司马迁本是西汉时期的一位普通史官,在我国封建社会为数众多的史官当中并无特别之处,但为什么司马迁后来能够写出《史记》这样伟大的历史巨著,是什么改变了司马迁的人生轨迹,河南大学王立群教授带领我们穿越上千年的历史时光,走进史圣司马迁的内心世界,阅读一部伟大的通史巨著,《百家讲坛》大型节目王立群读《史记》之史家绝唱。

大家好,从今天起,我们开始读《史记》。

《史记》开创了中国史传文学的先河,在《史记》之前,中国的历史书只有两类,一类是编年体,就是按年代来记述历史的,这其中最有名的像《春秋》,像《左传》,这是编年体的;另一类就是国别史,按时国家来记载历史的,比如说像《国语》,像《战国策》。

没有纪传体的通史。

所谓纪传体就是按人物为中心来记述历史的,《史记》是中国第一部纪传体的通史。

这一点对后世影响很大,所以从《史记》以后,中国所有的正史,也就是我们经常说的二十四史都是纪传体。

不过《史记》是纪传体的通史,其他诸史都是纪传记的断代史,就是一个朝代一个朝代的历史。

《史记》和其他的史书虽然都是二十四史,但是有很大的差别。

第一点,《史记》充满了爱憎之情,这一点是其他史书不具备的。

本来一个史学家记述历史只要求客观地、公正地记述,不要求抒发感情。

但是《史记》记述人物的时候,往往带着作者自己强烈的爱憎之情。

他特别对一些悲剧人物,像《项羽本纪》写项羽,《李将军列传》写李广,对这些人物的记述,《史记》可以说写的是悲歌慷慨,荡气回肠,非常令人感动。

《史记》的第二个特点,就是对人物的记述融入了很多文学的手法。

比如说“鸿门宴”,“鸿门宴”一直被选为我们高中语文课本的传统教材,达半个多世纪。

“鸿门宴”简直就是一部小说。

第三,《史记》还起填补了我们中华民族历史上许多人物史的空白。

换句话说,如果没有《史记》的话,我们中华民族很多伟人我们今天就不知道了。

比如说《论语》的作者孔子,司马迁在《史记》中间写了一个《孔子世家》,第一次完整地勾划了孔子的一生。

这是迄今为止有关孔子的第一部,也是最权威的一部人物传记。

《史记》还融入了作者对封建帝王的批判,这一点就更不简单。

我们可以举两个例子来说,司马迁在《史记》中间批判最尖锐的是两个人,一个是大汉王朝的开国皇帝刘邦,第二个是司马迁生活的当代皇帝汉武帝。

一个史学家敢批判开国皇帝,敢批判自己的顶头上司,这是了不得的。

没有胆量是不敢写的,司马迁既写了汉武帝广招贤才,最终成就大业的他的事迹,同时也写了刘邦心胸狭隘,杀戮功臣,语言粗俗,写了他很多不良的记录。

至于对汉武帝的揭露更是比比皆是,这就是《史记》的实录精神,批判精神,这么一部伟大的史学著作,是谁来完成的呢,是司马迁。

司马迁的身世其实并没有特别之处,他是一个史官家庭,行过万里路,读过万卷书,双师从过当时的一些名师,这都是当时的一些普通的史官所具备的。

那么是什么事件让司马迁完成了一个巨变,由一位普通的史官,变成了一个伟大的史学家呢

是命运。

画外音:公元前145年,司马迁出生于一个普通的史官世家,他的父亲司马谈是汉武帝时期的史官。

司马谈去世之后,司马迁继承了他父亲的职务,继续在汉武帝朝担任史官。

在这种情况下,司马迁阅读了大量的宫廷藏书,这些都为《史记》有写作做了准备。

但是,如此家学,如此经历,如此条件的史官在中国封建社会不足为奇。

充其量,司马迁也只是一个普通的史官而已。

那么,是什么事件使司马迁完成了由一位普通史官到伟大史学家的转变呢

公元前99年汉武帝时期,因为外交上的失败,汉匈关系又紧张起来,汉朝与匈奴的战端重开,汉武帝派自己的宠妃李夫人的哥哥李广利领兵讨伐匈奴,然而就是这次与匈奴开战,引发了后来司马迁命运的转变,那么在与匈奴的作战中,到底是什么事件改变了司马迁的命运轨迹呢

这个事件发生在汉武帝的天汉二年,也就是公元前99年,这一年,汉武帝派了一位将军叫李广利,此人是汉武帝最宠幸的爱妃之一李夫人的长兄,就是他最喜欢的嫔妃李夫人的哥哥,让李广利带领军队去攻打匈奴。

当然汉武帝的主观目的是想让李广利借着军功封侯。

同时,为了保证李广利从军的顺利,汉武帝让当时的一位名将叫李陵,让李陵去为李广利搞后勤保障,史记的记载叫“将辎重”,就是去做后勤保障。

但是李陵不愿意这样做,李陵公开提出来,他愿意带他的五千步兵单独出征,以分散匈奴对李广利的军事压力。

这件事情,让汉武帝心里很不满。

武帝就觉得李陵太不给面子,所以就告诉李陵,我没有多余的骑兵配给你。

那言外之意说,你要出征你就带你的五千步兵出征。

就在这种情况下,李陵就带着他的五千步兵出征了。

当然李陵出征的开始很顺利,没有遇到什么阻力,而且李陵还马上派人回来,画了地图,回来向汉武帝报告了进军顺利的情况,武帝也很高兴。

但是后来的情况就发生了急剧的变化,因为李陵的五千步兵,遇见了匈奴大单于带领的三万匈奴的主力。

李陵确实很能打,李陵的五千步兵把大单于的三万军队杀死了几千人。

大单于兵力虽然是六倍于李陵,但是占不到便宜,所以匈奴的单于就觉得李陵这个步兵太不简单,一怒之下,因为他觉得我三万人打不垮你的五千人,心里过不去。

紧急之下,他又把左右贤王调来了八万军队,加上大单于的军队一共是十一万骑兵,对付李陵的五千步兵。

李陵在这种情况下是且战且退,而且是越战越勇,最后打到匈奴的大单于都觉得这个仗打不下去。

大单于就准备撤兵了,但是就在这个时候,发生了一个意外的突发事件,这个事件,就是李陵有一个部下,受了他上级的侮辱,这个人一怒之下,去投靠了匈奴的单于,叛逃了,然后,就报告了李陵这个军队的两个重要的绝密军情。

第一,李陵没有后援部队,你可以放心地打,他没有后援。

第二,李陵的这个步兵之所以能够打,主要依靠的是他有一种可以连发连射的弓箭,叫弩机。

它就是一种弓箭的升级改造版本,这个箭它用机器发射,可以连发连射的,说他弩机的箭快要用完了。

这样一说,这个匈奴的单于就觉得有希望了,也不撤兵了,然后集中他的军队对李陵发动总攻。

而且李陵的军队当时行进在山谷里,这个单于的军队,匈奴的军队,是在两边的山上,往这个山谷里面扔这个大石块,所以李陵剩下的三千士兵伤亡惨重,这个仗打不下去,而且箭没有了,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李陵就觉得打不下去,分散突围吧。

突围的时候,最后他的三千士兵中间只有四百个人逃回来了。

李陵的副手阵亡了,李陵是被俘投降了,这就是历史上非常有名的李陵事件。

李陵兵败投降的消息传到汉武帝的耳中的时候,汉武帝是震怒,非常生气,大臣们看到皇帝生气了,舆论是一边倒,大臣们纷纷要求要严惩李陵。

就是在这个时候,汉武帝看见了他身边的司马迁,因为司马迁作为太史令朝议的时候他是要参加的,他问司马迁什么看法。

司马迁看见武帝非常生气,他为了宽一宽汉武帝的心,司马迁就讲了三点:第一,李陵是个国士。

国士是一国之中最优秀的人才称之为国士,李陵是个国士,他一心一意想的就是报效国家,这是第一点。

第二点,李陵以五千步兵,和匈奴单于打了十几天仗,且战且退,他杀的敌人远远超过了他五千步兵的人数,他立下的功劳也足以告慰天下。

第三,司马迁认为司马迁不是真降,是伪降。

李陵将来如果有机会的话一定会找机会报答汉朝的。

本来司马迁说这几句话,是想宽汉武帝的心,同时也为李陵做一点开脱,但是他万万没有想到的这个话刚刚落地,汉武帝是龙颜大怒,立即把司马迁下到牢狱之中,定为诬上,就是诬陷皇上。

这是一个非常重的罪啊,诬上罪处理的决定,死刑。

司马迁就因为李陵之祸一下子被打入死囚牢,判了死刑。

按照汉代的规定,判为死刑的人有三种选择:第一,伏法受诛,就是等着被处决;第二,以钱赎命,就是交出来五十万,可以免死;第三,接受宫刑,宫刑就是阉割一个男子的生殖器官,这叫宫刑。

司马迁这个时候已经《史记》开始写作了一段时间,如果这个时候他接受死刑的话,《史记》就完了,《史记》就写不出来了。

在这种情况下,司马迁不可能接受死刑,那么不能接受死刑剩下两条路。

第一,拿钱来,第二,接受宫刑。

司马迁这个官,虽然是太史令,经常在皇帝身边,但是属于中低收入啊,司马迁家里没有钱,拿不起五十万,只剩一条路。

你又不愿意死,又没有钱,剩下一条路——宫刑。

所以司马迁最后为了完成《史记》接受了宫刑。

这件事情,就是我们所说的影响司马迁,改变司马迁一生的一个最大的事件——李陵事件。

画外音:李陵之祸对司马迁来说无疑是一次重大的打击,司马迁在绝望中选择了宫刑。

宫刑不单是残酷的肉刑,也是对精神和尊严的粗暴践踏。

西汉时期,很多人甘愿一死,也不愿意接受宫刑。

那么选择宫刑对司马迁来说意味着什么呢

他的生活将发生什么样的变化呢

李陵事件对司马迁影响非常之大。

首先,身份另类。

司马迁原来的身份本来是中央政府的一个官吏,接受宫刑了以后,他成了一个不是太监的太监了,这个对于司马迁来讲打击太大,因为他的身份变了。

首先,成了一个男人的另类,他不是男人。

第二,他成了一个士大夫的另类,他不可能被士大夫的阶层所接受。

第三,他成了一个文化人的另类,也就是说司马迁本来是个文化人,是一个士大夫,是一个读书人。

但是现在,他原来所归属的群体把他开除了,不承认他是男人,不承认他是文化人,不承认他是士大夫。

这个对司马迁的打击非常之大,这是第一点。

第二点,终生羞辱。

司马迁在谈到自己接受宫刑痛苦的时候,说过几句非常沉痛的话。

他说,行莫丑于辱先,而诟莫大于宫刑。

说一个人活在世上,你做的最大的错事,莫过于侮辱了你的祖宗。

说一个人在社会上生活,你被人指责的最大的过失,莫过于你接受了宫刑。

所以司马迁后来谈到,他在一篇很有名的书信,叫做《报任安书》,也叫做《报任少卿书》,在这个书信中间谈到他接受宫刑以后的那个痛苦。

他说是“肠一日而九回”,说肠子一天不知道要转动多少次。

“居则忽忽,若有所亡,出则不知所如往”,他说坐到家里头,就精神恍惚,出去以后,不知道往哪里去。

“每念斯耻,汗未尝不发背沾衣也”,一想起接受宫刑的痛苦,脊背上的冷汗马上就渗出来,把他的衣服,后背的衣服全部给浸湿了,湿透了。

所以他觉得接受宫刑以后,这个耻辱和他的生命是相伴的。

所以司马迁感到这个耻辱是太大了,这是第二点。

第三点,才命相违。

司马迁是一个很有才能的人,但是李陵之祸的这个命运,让他的才和他自己的命发生了尖锐的冲突。

所以他说他自己啊,即使才怀随和,行若由夷,就是说我怀着像和氏璧,像随侯珠,那样的才能,我即使像古代的那个贤人许由、伯夷,那么高洁的高士,但是别人看我怎么样呢

把我看得一钱不值。

“终不可以为荣”啊。

这个道理很简单,因为人他是一种社会性的动物,人的社会性是人区别于动物的一个根本的区别。

作为一个社会性的人,他必须要得到社会的承认。

司马迁接受宫刑后,最大的一点就是他不被这个社会所承认。

所以司马迁保全自己生命的代价,是付出了作为一个人的尊严,这是一个惨痛的代价。

所以接受宫刑以后,作为男人的司马迁死掉了,作为一个封建士大夫的司马迁也死掉了,但是在《史记》中间激扬文字的那个太史公却获得了新生。

这就是司马迁一个历史性的转变。

画外音:西汉时期,宫刑是一种残酷的精神与身体的双重惩罚,受刑者终生受辱,生不如死,就连司马迁这样意志坚强、胸怀大志的人,每当想起自己受宫刑这一耻辱都要发汗沾衣。

可以想见,宫刑是一种多么残酷的刑罚。

而接受宫刑的司马迁已经四十七岁了,《史记》的写作进行了一段时间,那么在接受了精神与身体的双重折磨以后,即将迈入知天命之年的司马迁,对人生,对社会有一个什么样的认识呢

接受宫刑以后,司马迁被迫从一个被人们看不起的社会最底层的那个社会身份去看待人,看待人生,看待历史,所以他对历史人物的评价和他接受宫刑之前,和二十四史的其他史学家对人物的评价,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

那么这种改变,我们可以从几个方面来谈。

首先,改变了司马迁的生死观。

我们都知道司马迁说过几句非常有名的话,说“人固有一死,死有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

”司马迁对生死的看法在李陵之祸的前后发生了根本的转变。

比如我们看《史记》,《史记》中间有一篇叫《季布列传》,写项羽手下的一个将军叫季布。

这个人在项羽手下是一员猛将,多次打败刘邦,所以刘邦对他很恨。

项羽自杀以后,那么刘邦一直通缉季布,而且下令,谁要窝藏季布要夷谁三族。

季布没有办法就先投靠了一个人家,后来由这个人家将他转卖到当时的一个大侠郭家(应为朱家)的家里头。

郭家知道买来的这个奴仆就是季布,然后郭家(朱家)到京城亲自找到刘邦最信任的太仆,就是夏侯婴,滕公,就是替刘邦赶车的车夫。

然后给滕公讲了一番话,说你刘邦当了国君以后,你能把项羽手下的臣子杀光吗

不可能啊,而且你刚刚得了国君,你就为了报自己一己之私怨,非要杀季布这个人。

如果你真把季布逼急了,那么要么他向北面逃向匈奴那儿,要么他向南面跑到南越那儿去,你不等于拿一个壮士去资助你的敌人吗

说完这个话以后滕公很信,相信郭家(朱家)的话,他用这个话去劝刘邦,刘邦后来听了这个劝以后就赦免了季布。

季布在刘邦那个朝做了郎中,到了惠帝朝,季布就做了中郞将,到了文帝朝,季布就做了太守。

季布后来成为西汉开国的名臣。

司马迁在最后谈到季布的时候他就非常有感慨,季布在项羽在世时那么一个将军,他最后能够那么忍辱负重地去做人家的奴隶,他不觉得做奴隶为耻,他就是因为觉得自己有才,这个才不能白白地浪费掉,所以他忍辱负重地活下来。

我们看司马迁对季布的认识,对季布的评价,实际上是他经历了李陵之祸以后,他才认识了季布,他才能够正确地评价了季布。

所以我们读史书,我们读《史记》,要想真正地读懂《史记》,我们必须要领悟人生,领悟社会。

我们对人生对社会理解得越深刻,越能对《史记》领悟得越深刻。

再一点,司马迁接受宫刑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家里没钱啊,要有钱司马迁何至于受此大辱啊。

所以李陵事件以后,司马迁对钱有了崭新的看法。

所以司马迁就觉得,人追求富有是人的本性,是没有过错的,只要取之有道。

所以司马迁在《史记》中间专门写了一篇叫《货殖列传》,在《货殖列传》中间他充分地肯定了人们追求富有的正当性。

所以司马迁举了很多例子,其中最有名的有这么一段话,他说“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说天下的人熙熙攘攘跑来跑去为了什么

都是为了一个“利”。

他说上至诸侯王,下至编户百姓,人们都在追求利,追求利本身并不是错的,错的只是你追求利的不正当的手段。

而这个观点,也是司马迁从自己的惨痛的教训中间总结出来的。

所以司马迁在两千多年之前,就认识到人们追逐物质利益的正当性是非常了不起的。

我们应当感谢司马迁,应当感谢《史记》。

再一点,李陵之祸也彻底地改变了司马迁对历史人物的评价。

所以《史记》对许多人物的评价表现得特别犀利深刻,我们可以举一个例子,《史记》有一篇叫《萧相国世家》,写刘邦手下的一个重臣叫萧何。

萧何是刘邦最信任的大臣啊,但是在汉高祖十年陈豨叛乱的时候,吕后说韩信勾结陈豨叛乱,把韩信杀了。

当刘邦得知吕后杀了韩信以后,刘邦立即加封了萧何,给萧何加封了五千户,而且给萧何派了五百里名士兵。

萧何很高兴,宴请文武百官。

可是就在这个时候,有一个人,这个人叫召平,他去到萧何的宴会上去打他的兴头,为他吊丧。

说皇上在外面平叛,你并没有什么特殊的贡献,之所以对你加封,是因为皇上因为韩信的事件以后对你不信任了。

这个加封之后一旦皇上回来肯定要收拾你,萧何听了以后酒也不喝了,把宾客全部赶走,找不出来一个办法。

这个人就帮他想了一个办法,说你怎么办呢

你要想化解这场危机,那你只有怎么办,你把你家里的财产全部捐出来。

这个萧何没有办法,就忍痛把自己的全部家财捐给刘邦作为军费开支。

当萧何把自己全部家财捐出来的这个奏章送到刘邦手里以后,司马迁写了五个字“高帝乃大喜”。

汉高祖刘邦看到萧何的奏章后非常高兴,这五个字来之不易,这五个非常深刻地把一个开国皇帝对开国功臣的猜忌心理揭露得淋漓尽致。

刘邦可以怀疑任何人,但是刘邦不应该怀疑萧何。

萧何当年跟刘邦是在一个县,当萧何是一个副县级干部的时候,刘邦还是个泗水亭长啊,萧何当时就很照顾他。

从刘邦起兵以后,萧何就跟着刘邦。

而且萧何不是一个人跟,他是带着全族的人跟着刘邦打天下。

所以刘邦打了天下以后要论功行赏,大臣们都主张说曹参功劳第一,应当曹参先封。

刘邦说不对,应该先封萧何。

刘邦当时还举了一个很有名的例子,他说你看见那个打猎的吗

打猎的时候有猎人,还有猎狗,那个猎狗是追捕猎物的。

你们所有在外面攻城掠地的大将都不得是那个猎狗,所以你们叫功狗。

而那个萧何他是指使猎狗追逐猎物的猎人,他叫功人。

刘邦就提了这么个理论,说萧何是功人,曹参这些人都是功狗,那么狗和人相比谁的功劳大呢

当然人的功劳大。

所以萧何第一,曹参第二。

这么一个萧何,刘邦晚年竟然猜忌到他,而司马迁就把这个刘邦对功臣的猜忌给揭露出来了。

二十四通读下来,没有一个史学家能够像司马迁这样犀利深刻地把开国皇帝的内心的隐秘剖析得如此清楚。

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因为李陵事件以后,司马迁对皇帝的专制,对皇帝的残忍,有了新的认识。

汉武帝借李陵事件戕害了司马迁,他也改变了司马迁的人生的轨迹。

同时,汉武帝的作为也造就了一个伟大的史学家和一部伟大的史学著作《史记》。

那么,我们的读《史记》从下一讲开始,读《史记》就从和司马迁的人生关系最密切的汉武帝开始讲起。

汉武帝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他是怎么样登上权力顶峰的,请看下集《宫闱角逐》。

法布尔昆虫记之蟋蟀

[法]法布尔《昆虫记》——第十八篇《蟋蟀》居住在草的蟋蟀,差不多和一样有名气的。

它们在有数的几种模范式的昆虫中,表现是相当不错的。

它之所以如此名声在外,主要是因为它的住所,还有它出色的歌唱才华。

只占有这其中的一项,是不足以让它们成就如此大的名气的。

一位动物故事学家拉封丹,对于它只谈了简单的几句,仿佛并没有注意到这种小动物的天才与名气。

另外,还有一位法国寓言作家曾经写过一篇关于蟋蟀的寓言故事,但是很可惜,太缺乏真实性和含蓄一些的幽默感。

而且,这位寓言作家在这个蟋蟀的故事中写到:蟋蟀并不满意,在叹息它自己的命运

事实可以证明,这是一个多么错误的观点。

因为,无论是什么样的人,只要曾经亲自研究过蟋蟀,观察过它们的生活情况,哪怕仅仅是一点表面上的观察与研究,都会感觉到蟋蟀对于自己的住所,以及它们天生的歌唱才能,是非常满意而又愉快的。

是的,这两点所给它们带来的名气真的足以让它们感到庆幸了。

在这个故事的结尾处,他承认了蟋蟀的这种满足感。

他写到: “我的舒适的小家庭,是个快乐的地方, 如果你想要快乐的生活,就隐居在这里面吧

” 在我的一位朋友所做的一首诗中,给了我另一种感觉。

我觉得这首诗所要表达的更具有真实性,更加有力地表现出蟋蟀对于生活的热爱。

下面就是我的朋友写的这首诗: 曾经有个故事是讲述动物的, 一只可怜的蟋蟀跑出来, 到它的门边, 在金黄色的阳光下取暖, 看见了一只趾高气扬的蝴蝶儿。

她飞舞着, 后面拖着那骄傲的尾巴, 半月形的兰色花纹, 轻轻快快地排成长列, 深黄的星点与黑色的长带, 骄傲的飞行者轻轻地拂过。

隐士说道:飞走吧, 整天到你们的花里去徘徊吧, 不论菊花白, 玫瑰红, 都不足与我低凹的家庭相比。

突然, 来了一阵风暴, 雨水擒住了飞行者, 她的破碎的丝绒衣服上染上了污点儿, 她的翅膀被涂满了烂泥。

蟋蟀藏匿着, 淋不到雨, 用冷静的眼睛看着, 发出歌声。

风暴的威严对于它毫不相关, 狂风暴雨从它的身边无碍地过去。

远离这世界吧

不要过分享受它的快乐与繁华, 一个低凹的家庭, 安逸而宁静, 至少可以给你以不须忧虑的时光。

从这首诗里,我们可以认识一下可爱的蟋蟀了。

我经常可以在蟋蟀住宅的门口看到它们正在卷动着它们的触须,以便使它们的身体的前面能够凉快一些,后面能更加暖和一些。

它们一点儿也不妒嫉那些在空中翩翩起舞的各种各样的花蝴蝶。

相反的,蟋蟀反倒有些怜惜它们了。

它们的那种怜悯的态度,就好像我们常看到的一样,那种有家庭的人,能体会到有家的欢乐的人,每当讲到那些无家可归,孤苦伶仃的人时,都会流露出一样的怜悯之情。

蟋蟀也从来不诉苦、不悲观,它一向是很乐观的、很积极向上的,它对于自己拥有的房屋,以及它的那把简单的小提琴,都相当的满意和欣慰。

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这样说,蟋蟀是个地道正宗的哲学家。

它似乎清楚地懂得世间万事的虚无漂渺,并且还能够感觉到那种躲避开盲目地、疯狂地追求快乐的人的扰乱的好处。

对了,这样来描写我们的蟋蟀,无论如何,总应该是正确的。

不过,仍然需要用几行文字,以便把蟋蟀的优点公之于众。

自从那个动物故事学家拉封丹,忽略了它们以后,蟋蟀已经等待了很长的时间了,等待着人们对它加以描述,加以介绍,加以重视。

它们的朋友——人类忽略了它们。

对于我,一个自然学者而言,前面提到的两篇寓言中,最为重要的一点,乃是蟋蟀的窠穴,教训便建筑这在上面。

寓言作家在诗中谈到了蟋蟀的舒适的隐居地点;而拉封丹,也赞美了它的在他看来是低下的家庭。

所以,从这一点讲,最能引起人们注意的,毫无疑问,就是蟋蟀的住宅。

它的住宅,甚至吸引了诗人的目光来观察它们,尽管他们常常很少能做注意到真正存在的事物。

确实,在建造窠穴以及家庭方面,蟋蟀可以算是超群出众的了。

在各种各样的昆虫之中,只有蟋蟀在长大之后,拥有固定的家庭,这也算是它辛苦工作的一种报酬吧

在一年之中最坏的时节,大多数其它种类的昆虫,都只是在一个临时的隐避所里暂且躲避身形,躲避自然界的风风雨雨。

因此,它们的隐避场所得来的方便,在放弃它的时候,也并不会觉得可惜。

这些昆虫在很多时候,也会制造出一些让人感到惊奇的东西,以便安置它们自己的家。

比如,棉花袋子,用各种树叶制做而成的篮子,还有那种水泥制成的塔等等。

有很多的昆虫,它们长期在埋伏地点伏着,等待着时机,以捕获自己等待已久的猎物。

例如,虎甲虫。

它常常挖掘出一个垂直的洞,然后,利用它自己平坦的、青铜颜色的小脑袋,塞住它的洞口。

如果一旦有其它种类的昆虫涉足到这个具有迷惑性的、诱捕它们的大门上时,那么,虎甲虫就会立刻行动,毫不留情地掀起门的一面来捕捉它。

于是,这位很不走运的过客,就这样落入虎甲虫精心伪装起来的陷阱里,不见踪影了。

另外一个例子,是蚁狮。

它会在沙子上面,做成一个倾斜的隧道。

这里的牺牲者是蚂蚁。

蚂蚁一旦误入歧途,便会从这个斜坡上不由自主地滑下去,然后,马上就会被一阵乱石击死。

这条隧道中守候猎物的猎者,把颈部做成了一种石弩。

但是,上面提到的例子统统都只是一种临时性的避难所或是陷阱而已,实在不是什么长久之计。

经过辛辛苦苦的劳作构造出的家,昆虫住在里面,无论是朝气蓬勃、生机盎然的春天,或者是在寒风刺骨、漫天雪飘的冬令时节,都让昆虫无比地依赖,不想迁移到其它的任何地方去居住。

这样一个真正的居住之所,是为了安全以及舒适而建筑的,是从长远的角度考虑的,而并不是像前面所提到的那样,家是为了狩猎而建的。

或是所谓的“育儿院”之类的延期行为。

那么,只有蟋蟀的家是为了安全和温馨而建造的了。

在一些有阳光的草坡上,蟋蟀就是这个隐逸者的场院的所有者。

正当其它的或许正在过着孤独流浪的生活,或许是卧在露天地里,或许是埋伏在枯树叶、石头和老树的树皮底下的昆虫正为没有一个稳定的家庭而烦恼时,蟋蟀却成了大自然中的一个拥有固定居所的优越的居民。

由此可见,它是有远见意识的。

要想做成一个稳固的住宅,并不那么简单不过,现在对于蟋蟀、兔子,最后是人类,已经不再是什么大问题了。

在与我的住地相距不太远的地方,有狐狸和獾猪的洞穴,它们绝大部分只是由不太整齐的岩石构建而成的,而且一看就知道这些洞穴都很少被修整过。

对于这类动物而言,只要能有个洞,暂且偷生,“寒窑虽破能避风雨”也就可以了。

相比之下,兔子要比它们更聪明一些。

如果,有些地方没有任何天然的洞穴可以供兔子们居住,以便躲避外界所有的侵袭与烦扰,那么,它们就会到处寻找自己喜欢的地点进行挖掘。

然而,蟋蟀则要比它们中的任何一位更聪明得多。

在选择住所时,它常常轻视那些偶然碰到的以天然的隐避场所为家的种类。

它总是非常慎重地为自己选择一个最佳的家庭住址。

它们很愿意挑选那些排水条件优良,并且有充足而温暖的阳光照射的地方。

凡是这样的地方。

都被视为佳地,要优先考虑选取。

蟋蟀宁可放弃那种现成的天然而成的洞穴,因为,这些洞都不合适,而且它们都建造得十分草率,没有安全保障。

有时,其它条件也很差。

总之这种洞不是首选对象。

蟋蟀要求自己的别墅每一点都必须是自己亲手挖掘而成的,从它的大厅一直到卧室,无一例外。

除去人类以外,至今我还没有发现哪种动物的建筑技术要比蟋蟀更加高超。

即便是人类,在混合沙石与灰泥使之凝固,以及用粘土涂抹墙壁的方法尚未发明之前,也不过是以岩洞为隐避场所,和野兽进行战斗和大自然进行博击。

那么,为什么这样一种非常特殊的本能,大自然单单把它赋予了这种动物呢

最为低下的动物,但却可以居住得非常完美和舒适。

它拥有自己的一个家,有很多被文明的人类所不知晓的优点:它拥有安全可靠的躺避隐藏的场所;它有享受不尽的舒适感,同时,在属于它自己的家的附近地区,谁都不可能居住下来,成为它们的邻居。

除了我们人类以外,没有谁可以与蟋蟀相比。

令人感到不解和迷惑的是,这样一种小动物,它怎么会拥有这样的才能呢

难道说,大自然偏向它们,赐予了它们某种特别的工具吗

当然,答案是否定的。

蟋蟀,它可不是什么掘凿技术方面的一流专家。

实际上,人们也仅仅是因为看到蟋蟀工作时的工具非常柔弱,所以才对蟋蟀有这样的工作结果,建造出这样的住宅感到十分惊奇的。

那么,是不是因为蟋蟀的皮肤过于柔嫩,经不起风雨的考验,才需要这样一个稳固的住宅呢

答案仍然是否定的。

因为,在它的同类兄弟姐妹中,也有和它一样,有柔美的、感觉十分灵敏的皮肤,但是,它们并不害怕在露天底下呆着,并不怕暴露于大自然之中。

那么,它建筑它那平安舒适的住所的高超才能,是不是由于它的身体结构上的原因呢

它到底有没有进行这项工作的特殊器官呢

答案又是否定的。

在我住所的附近地区,分别生活着三种不同的蟋蟀。

这三种蟋蟀,无论是外表、颜色,还是身体的构造,和一般田野里的蟋蟀是非常相像的。

在开始时,刚一看到它们,经常就把它们当成田野中的蟋蟀。

然而,就是这些由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同类,竟然没有一个晓得究竟怎样才能为自己挖掘一个安全的住所。

其中,有一只身上长有斑点的蟋蟀,它只是把家安置在潮湿地方的草堆里边;还有一只十分孤独的蟋蟀,它自个儿在园丁们翻土时弄起的土块上,寂寞地跳来跳去,像一个流浪汉一样;而更有甚者,如波尔多蟋蟀,甚至毫无顾忌,毫不恐惧地闯到了我们的屋子里来,真是不请自来的客人,不顾主人的意愿。

从八月份到九月份,它独自呆在那些既昏暗又特别寒冷的地方,小心翼翼地唱着歌。

如果再继续前面已经提到过的那些问题,将是毫无意义的。

因为那些问题的答案统统都是否定的。

蟋蟀自然形成的本能,从来也不为我们提供有关答案的原因所在。

如果寄希望于从蟋蟀的体态,身体结构,或是工作时所利用的工具上来寻找答案,来解释那些答案,同样是不可能的。

长在昆虫身上的所有的东西,没有什么能够提供给我们一些满意的解释与答案,或者是能够让我们知晓一些原因,给不了我们任何有力的帮助。

在这四种相互类似的蟋蟀中,只有一种能够挖掘洞穴。

于是,我们可以得知,蟋蟀本能的由来,我们尚不可得知。

难道会有谁不晓得蟋蟀的家吗

哪一个人在他还是小孩子的时候,没有到过这位隐士的房屋之前去观察过呢

无论你是怎样的小心,脚步是如何地轻巧,这个小小的动物总能发觉,总能感觉到你的来访。

然后,它立刻警觉起来,并且有所反映,马上躲到更加隐避的地方去。

而当你好不容易才接近这些动物的定居地时,此时此刻,这座住宅的门前已经是空空如也了,很让人失望。

我想,凡是有过如此经历的人,谁都会知道,如何把这些隐匿者从躲藏处诱惑出来的方法。

你可以拿起一根草,把它放到蟋蟀的洞穴里去,轻轻地转动几下。

这样一来,小蟋蟀肯定会认为地面上发生了什么事情。

于是,这只已经被搔痒了,而且已经有些恼怒了的蟋蟀,将从后面的房间跑上来。

然后,停留在过道中,迟疑着,同时,鼓动着它的细细的触须认真而警觉地打探着外面的一切动静。

然后,它才渐渐地跑到有亮光的地方来,只要这个小东西一跑到外面来,便是自投罗网,很容易就会被人捉到。

因为,前面发生的一系列事情,已经把我们这只可怜的小动物的简单的小小头脑给弄迷糊了,毕竞它的智力水平是何等低下啊

假如这一次,小蟋蟀逃脱掉了,那么,它将会很疑虑,很机警,时刻提高它的警惕性,不肯再轻易地冒险,从躲避的地方跑出来。

在这种情况下,就不得不选择其它的应付手段了。

比如,你可以利用一杯水,把蟋蟀从洞穴中冲出来。

想起我们的孩童时代,那个时候真的是值得人怀念与羡慕。

我们跑到草地里去,到处捉拿蟋蟀这种昆虫。

捉到以后,就把它们带回家里。

就把它们放在笼子里供养。

采来一些新鲜的莴苣叶子来养活它们。

这真是一种莫大的童趣啊

现在,回过头来谈谈我这里的情况吧。

为了能够更好地研究它们,我到处搜寻着它们的窠穴。

孩童时代发生的事情,就仿佛昨天刚刚发生过一般。

当我的另一个小同伴——小保罗——一个在利用草须方面,可以称为专家级的孩子,在很长时间地实施他的战略战术之后,忽然,他十分激动而兴奋地叫起来:“我捉住它了

我捉住它了

一只可爱的小蟋蟀

” “动作快一点儿,”我对小保罗说道,“我这里有一个袋子。

我的小战俘,你快快跳进去吧,你可以在袋子里面安心居住。

里面有充足的饮食。

不过,有个条件,那就是,你可一定不要让我们失望啊

你一定要赶快告诉我们一些事情,一些我们渴望知道而且正在苦苦寻觅的答案。

而这些事情中,需要你做的头一件便是:把你的家给我看一看。

”二、它的住屋 在那些青青的草丛之中,不注意的话,就会不为人知地隐藏着一个有一定倾斜度的隧道。

在这里,即便是下了一场滂沱的暴雨,也会立刻就干了的。

这个隐蔽的隧道,最多不过有九寸深的样子,宽度也就像人的一个手指头那样。

隧道按照地形的情况和性质,或是弯曲,或是垂直。

差不多如同定律一样,总是要有一叶草把这间住屋半遮掩起来,其作用是很明显的,如同一所罩壁一样,把进出洞穴的孔道遮避在黑暗之中。

蟋蟀在出来吃周围的青草的时候,决不会去碰一下这一片草。

那微斜的门口,仔细用扫帚打扫干净,收拾得很宽敝。

这里就是它们的一座平台,每当四周的事物都很宁静的时候,蟋蟀就会悠闲自在地聚集在这里,开始弹奏它的四弦提琴了。

多么温馨的促夏消暑音乐啊

屋子的内部并不奢华,有暴露的,但是并不粗糙的墙。

房子的住户有很多空闲的时间去修整太粗糙的地方。

隧道的底部就是卧室,这里比别的地方修饰的略微精细些,并且宽敞些。

大体上说,这是个很简单的住所,非常清洁,也不潮湿,一切都符合卫生标准。

从另一方面来说,假如我们考虑到蟋蟀用来掘土的工具十分简单,那么可以说这真是一个伟大的工程了。

如果想要知道它是怎样做的,它是什么时候开始这么大的工程的,我们一定要回溯到蟋蟀刚刚下卵的时候。

蟋蟀像黑螽斯一样,只把卵产在土里,深约四分之三寸,它把它们排列成群,总数大约有五百到六百个。

这卵真是一种惊人的机器。

孵化以后,它看起来很像一只灰白色的长瓶子,瓶顶上有一个因而整齐的孔。

孔边上有一顶小帽子,像一个盖子一样。

去掉盖子的原因,并不是蛴螬在里面不停地冲撞,把盖子弄破了,而是因为有一种环绕着的线——一种抵抗力很弱的线,它自己会自动裂开。

卵产下两个星期以后,前端出现两个大的蛴螬,是一个呆在襁褓中的蛴螬,穿着紧紧的衣服,还不能完全辨别出来。

你应当记得,螽斯也以同样的方法孵化,当它来到地面上时,也一样穿着一件保护身体的紧紧的外衣。

蟋蟀和螽斯是同类动物,虽然事实上并不需要,但它也穿着一件同样的制服。

螽斯的卵留在地下有八个月之久,它要想从地底下出来必须同已经变硬了的土壤搏斗一番,因此需要一件长衣保护它的长腿。

但是蟋蟀整体上比较短粗,而且卵在地下也不过几天,它出来时无非只要穿过粉状的泥土就可以了。

用不着和土地相抗挣。

因为这些理由,它不需要外衣,于是它就把这件外衣抛弃在后面的壳里了。

当它脱去襁褓时,蟋蟀的身体差不多完全是灰白色的,它开始和眼前的泥土战斗了。

它用它的大腮将一些毫无抵抗力的泥土咬出来,然后把它们打扫在一旁或干脆踢到后面去,它很快就可以在土面上享受着阳光,并冒着和它的同类相冲突的危险开始生活,它是这样弱小的一个可怜虫,还没有跳蚤大呢

二十四小时以后,它变成了一个小黑虫,这时它的黑檀色足以和发育完全的蟋蟀相媲美,它全部的灰白色到最后只留下来一条围绕着胸部的白肩带,它身上生有两个黑色的点。

在这两点中上面的一点,就在长瓶的头上,你可以看见一条环绕着的,薄薄的、突起的线。

壳子将来就在这条线上裂开。

因为卵是透明的,我们可以看见这个小动物身上长着的节。

现在是应该注意的时候了,特别是在早上的时候。

好运气是关爱带来的,如果我们不断地到卵旁边去看,我们会得到报酬的。

在突起的线的四周,壳的抵抗力会渐渐消失,卵的一端逐渐分裂开,被里面的小动物的头部锥动,它升起来,落在一旁,像小香水瓶的盖子一样,战俘就从瓶子里跳了出来。

当它出去以后,卵壳还是长形的,光滑、完整、洁白,馆子似的盖子挂在口上的一端。

鸡卵破裂,就是小鸡用嘴尖上的小硬瘤撞破的;蟋蟀的卵做得更加巧妙,和象牙盒子相似,能把盖子打开。

它的头顶,已经足可以做这件工作了。

我们上面说过,盖子去掉以后,一个幼小的蟋蟀跳出来,这句话还不十分精确。

它是非常灵敏和活泼的,不时用长的而且经常颤动的触须打探四周发生的情况,并且很性急地跑来跳去。

当有一天,它长胖了,不能如此放肆了,那才真有些滑稽呢

现在我们要看一看母蟋蟀为什么要产下这么多的卵。

这是因为多数的小动物是要被处以死刑的。

它们常遭到别的动物大量的残忍的大屠杀,特别是小形的灰螅蜴和蚂蚁的杀害。

蚂蚁这种讨厌的流寇,常常不留一只蟋蟀在我们的花园里。

它一口就能咬住这可怜的小动物,然后狼吞虎咽地将它们吞咽下去。

唉,这个可恨的恶人,请想想看,我们还将蚂蚁放在比较高级的昆虫当中,还为它写了很多的书,更对它大加赞美。

称赞之声,不绝于耳。

自然学者对它们很推祟,而且其名誉日益增加。

这样看来,动物和人一样,引起人们注意的最绝妙的方法,就是损害别人。

那些从事十分有益处的清洁工作的甲虫,并不能引来人们的注意与称赞,甚至无人去理睬它们;而吃人血的蚊虫,却是每个人都知道的;同时人们也知道那些带着毒剑,暴躁而又虚夸的黄蜂,以及专做坏事的蚂蚁。

后者在我们南方的村庄中,常常会跑到人们的家里面弄坏椽子,而且它们在做这些坏事时,还像品尝无花果一样高兴。

我花园里的蟋蟀,已经完全被蚂蚁残杀殆尽,这就使得我不得不跑到外面的地方去寻找它们。

八月里在落叶下,那里的草还没有完全被太阳晒枯干,我看到幼小的蟋蟀,已经长得比较大了,全身已经都是黑色了,白肩带的痕迹一点也没有存留下来,在这个时期,它的生活是流浪式的,一片枯叶,一块扁石头,已经足够它去应付大千世界中的一些事情了。

许多从蚂蚁口中逃脱而残生的蟋蟀,现在又作了黄蜂的牺牲品。

它们猎取这些旅行者,然后把它们埋在地下。

其实只要蟋蟀提前几个星期做好防护工作,它们就没有这种危险了。

但是它们从来也没想到过这点,总是死守着旧习惯,仿佛视死如归的样子。

一直要到十月末,寒气开始袭人时,蟋蟀才开始动手建造自己的巢穴。

如果以我们对养在笼子里的蟋蟀的观察来判断,这项工作是很简单的。

挖穴并不在裸露的地面上进行,而是常常在莴苣叶——残留下来的食物——掩盖的地点。

或者是其它的能代替草叶的东西,似乎为了使它的住宅秘密起见,这些掩盖物是不可缺少的。

这位矿工用它的前足扒着土地,并用大腮的钳子,咬去较大的石块。

我看到它用强有力的后足蹬踏着土地,后腿上长有两排锯齿式的东西。

同时,我也看到它清扫尘土将其推到后面,把它倾斜地铺开。

这样,就可以知道蟋蟀挖掘巢穴的全部方法了。

工作开始做的很快。

在我笼子里的土中,它钻在下面一呆就是两个小时,而且隔一小会儿,它就会到进出口的地方来。

但是它常常是向着后面的,不停地打扫着尘土。

如果它感到劳累了,它可以在还没完成的家门口休息一会儿,头朝着外面,触须特别无力地摆动,一副倦怠的样子。

不久它又钻进去,用钳子和耙继续劳作。

后来,休息的时间渐渐加长,这使我感到有些不耐烦了。

这项工作最重要的部分已经完成了。

洞口已经有两寸多深了,足够满足一时之需。

余下的事情,可以慢慢地做,今天做一点,明天再做一点,这个洞可以随天气的变冷和蟋蟀身体的长大而加大加深。

如果冬天的天气比较暖和,太阳照射到住宅的门口,仍然还可以看见蟋蟀从洞穴里面抛散出泥土来。

在春天尽情享乐的天气里,这住宅的修理工作仍然继续不已。

改良和装饰的工作,总是经常地不停歇地在做着,直到主人死去。

四月的月底,蟋蟀开始唱歌,最初是一种生疏而又羞涩的独唱,不久,就合成在一起形成美妙的奏乐,每块泥土都夸赞它是非常善于演奏动听的音乐的乐者。

我乐意将它置于春天的歌唱者之魁首。

在我们的荒废了的土地上,在百里香和欧薄荷繁盛的开花时节,百灵鸟如火箭般飞起来,打开喉咙纵情歌唱,将优美的歌声,从天空散布到地上。

而呆在下面的蟋蟀,它们也禁不住吸引,放声高歌一曲,以求与相知者相应和。

它们的歌声单调而又无艺术感,但它的这种艺术感和它生命复苏的单调喜悦相协调,这是一种警醒的歌颂,为萌芽的种子和初生的叶片所了解、所体味。

对于这种二人合奏的乐曲,我们应该判定蟋蟀是优秀中的胜者。

它的数目和不间断的音节足以使它当之无愧。

百灵鸟的歌声停止以后,在这些田野上,生长着青灰色的欧薄荷,这些在日光下摇摆着芳香的批评家,仍然能够享受到这样朴实的歌唱家的一曲赞美之歌,从而伴它们度过每一刻寂寞的时光。

多么有益的伴侣啊

它给大自然以美好的回报。

三、它的乐器 为了科学的研究,我们可以很坦率地对蟋蟀说道:“把你的乐器给我们看看。

”像各种有价值的东西一样,它是非常简单的。

它和螽斯的乐器很相像,根据同样的原理,它不过是一只弓,弓上有一只钩子,以及一种振动膜。

右翼鞘遮盖着左翼鞘,差不多完全遮盖着,只除去后面和转折包在体侧的一部分,这种样式和我们原先看到的蚱蜢、螽斯,及其同类相反。

蟋蟀是右边的盖着左边的,而蚱蜢等,是左边的盖着右边的。

两个翼鞘的构造是完全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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