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成为一名检察官的演讲稿,救急
明早用
铁肩担道义,浩气写华章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评委、同志们: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
记得年少时,我路过检察院门口,“秉公执法、”八个大字首先映入眼帘。
长大后,我有幸光荣地成为了一名人民检察官。
每当穿上这套蓝色的检察服,一种在心底升腾,一种神圣与责任时刻萦绕在我耳畔。
有人说,廉政如水,如水般清澈晶莹,如水般无处不在。
廉政如火,如火般耀眼夺目,如火般熊熊燃烧;有人说,廉洁是一棵松,在万木凋零的冬天,给人们带来一丝绿意。
廉洁是一株竹,奉献给这个世界的是美、是柔,遇强不屈,朝气蓬勃;还有人说,廉洁是一颗启明星,在黑暗冰冷的夜晚,为人们送上一份光明;而我要说,廉洁是我们检察官灵魂深处常吹的一缕清风,廉洁是一面镜子,经常勘察我们检察官的“生命线”。
头顶国徽,肩扛正义,检察官就要清正廉洁,代表党和人民去匡扶正义
不是么,原副局长xxx同志,三十年如一日地忘我工作,青丝变白发,把有限的青春投入到无限的检察事业中,先后查处了原xxx乡假水稻种子、xxx储蓄所原主任案等大案要案。
为使真理得以昭示,正义得以伸张,他身着便利衣,不远千里,冒着生命危险调查取证,取得第一手资料,锁定相关证据。
面对吃请、托人说情,他义正辞严,一口回绝,用清贫、廉洁和奉献诠释着人生无悔的追求,用浩然正气浇灌着清廉之花,用秉公执法来捍卫正义的尊严
还有我院xxx同志,他在查办一起滥用职权案件时,多种阻力纷至沓来,说情的有,送礼者有,风凉话有,恐吓电话也有
为了查处这一腐败案件,他顶压力、排干扰,带领干警走村入户调查,深入机关去取证,用铁的证据将嫌疑人送上正义的审判席
用一身正气、无惧无畏、不为名所累、不为钱所惑,只为心中神圣的事业,弘扬着检察官的浩然正气
在我们检察系统,我看到了同志们清廉、公正、文明的职业品格,我感受到的是一种平凡中的伟大,微小中的强悍。
他们一个个用清廉诠释着高尚情怀,有的在威胁和诱惑面前,无私无畏,勇往直前,以铮铮铁骨书写了清白人生;有的甘于清贫,在生活困顿时,在各种诱惑面前,依然坚守和捍卫了一名检察官的道德底线
“,立根原在破岩中。
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
”这就是我们我们这个可爱的集体,曾荣立集体一等功、连续三届获得称号,多年来被称作是的一面旗帜;这就是我们这个团队,清如秋菊,在瑟瑟冷风中摇曳,却有刚直不阿的瘦丽;廉似腊梅,在料峭寒冬中挺立,却有与世无争的独秀。
在物欲横流的时代,“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为了心中那份守望,用公正执法、刚正不阿、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捍卫着检察官为政清廉的形象
孟子云:“路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
”当辛勤的汗水幻化成凌空的彩虹,当掌声和鲜花拥来荣耀的自豪,我们反而会平静而自然,这是因为我们每实现群众的一个意愿,头顶的蓝天就增加了一抹亮色;我们每完成群众的一个嘱托,胸前的国徽就增加了一抹鲜艳
朋友们,面对市场经济诸多诱惑与考验,我们心中要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履行《廉政准则》的规定,勤勤恳恳办事,干干净净做人,无论身处何时何地,抵得住诱惑、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用我们的心,用我们的行,执法如山,一尘不染,高唱检察官的正气之歌,共同撑起共和国检察事业美好的蓝天
谢谢大家
送给检察院反贪局的检察官,应该送什么样的锦旗
反贪保廉、兴国为民
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执法为民, 人民公仆反腐肃贪扬检威,执法如山系民生
为什么检察院招录“反贪污贿赂局检察官”要求“适应夜间侦查及出差办案”
市累啊,市院根本就没有办案指标,下区院和县级院是与被领导的关系,下面的院才有办案指标,市院在大多数时候是指导你办案子,有的时候会参与办案,也就是涉案数额巨大或者影响巨大的时候,但一年能有几个
不多的,而且涉案人数多了市院就会把下面的区院,县级院叫来一起上案子的。
你要是去县级市的院你就会看到反贪和反渎会有多忙了,夜间出动就是查案子,有的时候抓人,有的时候去嫌疑人的办公室、家里去取证之类的。
因为反贪局和反渎局的案子是刑法第八章和第九章的内容,有的时候涉及到案子要到外地去取证了,还有去外地逮人的,大连市的反贪局刚来的试用期一年工资不到两千,一年以后会涨到3000左右的,年底可能会根据科室的排名来分奖金的,关键要看是哪个院了,辽宁检察院分ABCDE5类检察院,A类是什么沈阳、大连的那些区院,然后以此类推,DE类是什么铁路、石油检察院,如果你的检察院排名高奖金就高呗,低的会一把手一生气,谁也别想拿奖金,关键就是看一把手的决策了。
检察院的女同事是很少,主要集中在公诉、批捕、民行科之类的业务科室,女生的话不建议考反贪和反渎局,总熬夜,上案子了好几天甚至好几周都不能回家,女生的体质熬不起的。
公诉、批捕虽然累,但是加班也就一会,不会熬夜的。
检察院反贪局书记员是干什么的
收礼的,给要调查的官员提醒的
检察官的工作主要是什么
在不同法制之下,官之任务也不同,但其任务下列数种: 实施侦查 检察官通常是侦查程序的主导者,在经过侦查后检察官可以依法决定是否起诉、缓起诉(并非每个法制均有此制度)或是不起诉。
因此检察官具有筛漏功能,是案件进入刑事审判程序的守门人。
而由于侦查系居于刑事审判程序之源头,因此侦查之结果将影响审判之正确性,检察官对此也有重大责任。
提起公诉 由于刑事诉讼多采取无诉即无裁判之控诉原则,因此倘无检察官提起公诉则案件即无法开展,而有罪判决必然来自检察官之起诉,经过两层门槛更可确保判决的正确性与慎重。
实行公诉 检察官须在审判期日上到庭论告,并须提出诉状及证据,透过辩论,促使法官相信被告确有足够的犯罪嫌疑。
在调查证据时,检察官亦负有辅助法院发现真实的协力证明义务。
协助、担当自诉 检察官之任务除了提起公诉及实行公诉外,在采行公诉、自诉双轨制的法制之下,检察官在自诉案件中亦可出庭陈述意见,或在自诉人丧失行为能力或死亡,又无人承受自诉时,可以担当自诉人之地位。
提起救济 由于检察官是控诉制度下的当事人之一,因此可以对于裁判提出救济,对于违法或不当裁判可以抗告或上诉,对于已确定之裁判则可提出再审或非常上诉。
指挥执行。
检察官通常也是指挥刑事裁判执行的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