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巴黎圣母院》的演讲稿
《<巴黎圣母院>读后小感》 《巴黎圣母院》是我接触到的第一部世界名著,因此对其印象深刻。
雨果首先用他优美的语言为我们描述了巴黎这座美丽的城市,使我们身临其境的感受到巴黎的繁华和热闹。
而在这繁华与热闹下,每时每刻、时时刻刻都在上演着一部部悲喜剧;人生百态、世态炎凉隐秘而又热闹的呈现。
雨果正是用他犀利的笔触捕捉到了其中最耀眼的一瞬。
那一瞬定格在巴黎圣母院前面的广场上,定格在一位纯洁、善良的吉普赛姑娘——艾丝美拉达的身上。
艾丝美拉达美丽的身影在广场上翩然起舞,那一抹红在人山人海的广场上仍然是最耀眼的风景,那一颗灵魂让庄严肃穆的巴黎圣母院也平添了几分灵动。
也许正是因为她的美丽,才造成了所有的悲剧。
她的美丽,使她成了花花公子可以摆弄的玩偶;她的美丽,使得一向清心寡欲的副主教弗洛罗压抑着的如野兽般的欲望迸发出来;她的美丽,也使得加西莫夫内心升腾起美好的情感,使他第一次有了属于自己的感情,而不再是之前弗洛罗手中的一个没有自我、没有将来的工具。
艾丝美拉达有一颗纯洁、善良、单纯的心灵。
纯洁让他不屈于副主教弗洛罗的诱惑和威胁;善良让她挺身而出搭救误落乞丐王国的落魄诗人甘果瓦;单纯又使她蒙蔽了双眼,爱上了虚浮不负责任的花花公子菲比斯,只因为菲比斯在加西莫夫奉命掳走她时举手之劳救了她一命。
雨果是一位善用对比手法的作家。
在他塑造了外貌和内心同样美丽的艾丝美拉达,外貌丑陋但是内心美好的贾西莫夫的同时,也塑造了道貌岸然、人面兽心的巴黎圣母院的副主教弗洛罗,不负责任、胆小怕事的花花公子菲比斯,狼狈勾结的宫廷和宗教。
正是在这些假恶丑的极致衬托之下,更加彰显了真善美的美丽和难能可贵,也让我们在一片叹息声中静静思考,思考我们应该怎样做人,对待这个世界,怎样扮演我们在生活中的角色。
我们应该坚信,善良最终将战胜邪恶,世界最终将变成美好的世界。
哎,自己不会写,再网上搜了一篇,对不起了,顶一下老同学
《巴黎圣母院》的好书推荐怎么写
美丽而又善良的女神艾丝美拉达,和相貌丑陋却品德高尚的敲钟人卡西莫多,他们演绎着一段传奇,令人久久不能忘怀。
1482年,法王路易十一统治下的巴黎城沉浸在“愚人节”的狂欢的气氛中。
艾丝美拉达在广场上欢快的舞着,她有着美妙的歌声,使得所有人都被她吸引。
与此同时,平时被人唾弃的卡西莫多成为了丑人王被大家簇拥着。
卡西莫多被副教主支使去做坏事,伤害了艾丝美拉达。
但在卡西莫多遭鞭打时,艾丝美拉达不计前嫌,用她善良美好的心灵包容了他,让卡西莫多心中深深的刻下了她的美丽。
在那个不公平的时代中谁也不能得到丝毫的同情。
人们恐惧黑魔法,厌恶吉普赛人。
艾丝美拉达也难逃被诬陷而处决绞刑的命运。
她心中那位能保护她的白马王子卫士长,更是眼睁睁的看着她即将被判处死刑。
卡西莫多为了救她不顾一切,但是并没有出现什么奇迹。
在艾丝美拉达死后,他便紧紧地追随着她。
在看完《巴黎圣母院》后,最多的就是对卡西莫多的同情,他的正直与单纯却深深地打动着我。
他自小因为畸形而被抛弃,由副教主收养,长大后也不曾离开教堂。
他从没有得到过别人的一点关爱,但是他的心灵却和他的外表大相径庭。
他向往着美和爱情,然而,艾丝美拉达太优秀了,对他来说,艾丝美拉达是一位女神,是高高在上的,也绝对不容一个污点。
他开始自卑,痛苦,他的爱情给他带来了痛苦。
但是他们的爱超越了生与死,上帝终究给了他们一个爱的世界。
最后的结局正是文章出彩的一笔,也是我最喜欢的。
求大神看看我这篇介绍巴黎圣母院的演讲稿 行不
如果有信心,那么这篇可以打B+
以《悲惨世界》为主题,写一篇介绍这本书的演讲稿,时间把握在5分钟左右。
读书,读一本好书,让我们得以明净如水,开阔视野,丰富阅历,益于人生。
人一生就是一条路,在这条路上的跋涉痕迹成为我们每个人一生唯一的轨迹,此路不可能走第二次,而在人生的道路上,我们所见的风景是有限的。
书籍就是望远镜,书籍就是一盏明灯。
让我们看的更远、更清晰。
同时也让我们知道谁,又有谁看到了怎样的风景,我们又该如何进行自我的追求与调整。
在和他人所见的比较中,选择自己的路,也不错过他人遇到的、我们就不局限于视野无法领略的画面,古人就有“博百家所长,为我所用”的读书情怀。
读书说起来简单,会读书的人不见得很多。
光读书不思考,结果就会变成书的奴隶;光思考不读书,结果你也是架空了知识,得不到真的认识。
所以治学问之道,既要善于读书,也要善于思考,明辨是非,知所适从。
在科学著作中,你最好读最新的书;在文学著作中,你最好读最老的书。
古典文学作品永远不会衰老。
应读自己想读的书,如果把读书当作一个任务那就收益甚微。
理解能力并不是个什么神秘或了不起的东西,比如学习,你看书的时候只要用心,考虑问题深入、有条理,擅于思考、并且有方法,并且效率高,得到的结果就是学习好了,也就是理解能力高的表现 而有的人在看问题思考的时候根本不愿意深入,想当然,不做考证,埋着头冲,结果就是错误百出,时间一长造没了研究的心思,更没了认真研究学习的习惯:有的人甚至就是大条条的,根本就不想思考,就像燕子掠水,只在表面掠过,他永远也不知道水下是什么 读书的速度和理解的深度异常惊人。
有一次,一位老见捧着—本很厚的外文书在快速翻阅,便问他要把一首诗背下来需要读多少遍,回答说:只要读两遍就可以了。
这个故事说明,要想把书读透、记牢,必须高度集中注意力。
古人早就说过:“:心到、眼到、口到。
心不在此,则眼看不仔细。
心眼既不专一,却只漫浪诵读,决不能记,记亦不能久也。
三到之中,心到最急。
心既到矣,眼、口有不到者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