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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预防日演讲稿

时间:2014-07-05 17:37

急求一篇三分钟 主题为《珍爱生命(自己)》演讲稿!要有关于艾滋病的和残疾人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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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受教育权的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1986年4月12日第六国人民代会第四次会过 2006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学 生  第三章 学 校  第四章 教 师  第五章 教育教学  第六章 经费保障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

  第三条 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第四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

  第六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和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国家组织和鼓励经济发达地区支援经济欠发达地区实施义务教育。

  第七条 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

  第八条 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对义务教育工作执行法律法规情况、教育教学质量以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等进行督导,督导报告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任何社会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违反本法的行为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检举或者控告。

  发生违反本法的重大事件,妨碍义务教育实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负有领导责任的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第十条 对在义务教育实施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社会组织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学 生  第十一条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第十三条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帮助解决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困难,采取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少年辍学。

  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做好工作,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第十四条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批准招收适龄儿童、少年进行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应当保证所招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的,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第三章 学 校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分布状况等因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调整学校设置规划。

新建居民区需要设置学校的,应当与居民区的建设同步进行。

  第十六条 学校建设,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适应教育教学需要;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选址要求和建设标准,确保学生和教职工安全。

  第十七条 县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寄宿制学校,保障居住分散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第十八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在经济发达地区设置接收少数民族适龄儿童、少年的学校(班)。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相应的实施特殊教育的学校(班),对视力残疾、听力语言残疾和智力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

特殊教育学校(班)应当具备适应残疾儿童、少年学习、康复、生活特点的场所和设施。

  普通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为具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的适龄少年设置专门的学校实施义务教育。

  第二十一条 对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犯和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未成年人应当进行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由人民政府予以保障。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

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公办学校的性质。

  第二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保护学生、教师、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

  第二十四条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管理,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定期对学校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对需要维修、改造的,及时予以维修、改造。

  学校不得聘用曾经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其他不适合从事义务教育工作的人担任工作人员。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不得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

  第二十六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

校长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任职条件。

校长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聘任。

  第二十七条 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

  第四章 教 师  第二十八条 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应当为人师表,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

  第二十九条 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

  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第三十条 教师应当取得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

  国家建立统一的义务教育教师职务制度。

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

  第三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保障教师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完善农村教师工资经费保障机制。

  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

  特殊教育教师享有特殊岗位补助津贴。

在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工作的教师享有艰苦贫困地区补助津贴。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教师培养工作,采取措施发展教师教育。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均衡配置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师资力量,组织校长、教师的培训和流动,加强对薄弱学校的建设。

  第三十三条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鼓励和支持城市学校教师和高等学校毕业生到农村地区、民族地区从事义务教育工作。

  国家鼓励高等学校毕业生以志愿者的方式到农村地区、民族地区缺乏教师的学校任教。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认定其教师资格,其任教时间计入工龄。

  第五章 教育教学  第三十四条 教育教学工作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三十五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适龄儿童、少年身心发展的状况和实际情况,确定教学制度、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改革考试制度,并改进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办法,推进实施素质教育。

  学校和教师按照确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保证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质量要求。

  国家鼓励学校和教师采用启发式教育等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三十六条 学校应当把德育放在首位,寓德育于教育教学之中,开展与学生年龄相适应的社会实践活动,形成学校、家庭、社会相互配合的思想道德教育体系,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第三十七条 学校应当保证学生的课外活动时间,组织开展文化娱乐等课外活动。

社会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应当为学校开展课外活动提供便利。

  第三十八条 教科书根据国家教育方针和课程标准编写,内容力求精简,精选必备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经济实用,保证质量。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教科书审查人员,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教科书的编写工作。

  第三十九条 国家实行教科书审定制度。

教科书的审定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未经审定的教科书,不得出版、选用。

  第四十条 教科书由国务院价格行政部门会同出版行政部门按照微利原则确定基准价。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行政部门会同出版行政部门按照基准价确定零售价。

  第四十一条 国家鼓励教科书循环使用。

  第六章 经费保障  第四十二条 国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义务教育经费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法规定予以保障。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将义务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照教职工编制标准、工资标准和学校建设标准、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等,及时足额拨付义务教育经费,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转和校舍安全,确保教职工工资按照规定发放。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用于实施义务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保证按照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义务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职工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

  第四十三条 学校的学生人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并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制定、调整学生人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应当满足教育教学基本需要。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不低于国家标准的学校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

  特殊教育学校(班)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应当高于普通学校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

  第四十四条 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实行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职责共同负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统筹落实的体制。

农村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的规定分项目、按比例分担。

  各级人民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的适龄儿童、少年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四十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财政预算中将义务教育经费单列。

  县级人民政府编制预算,除向农村地区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外,应当均衡安排义务教育经费。

  第四十六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规范义务教育专项转移支付,支持和引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增加对义务教育的投入。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确保将上级人民政府的义务教育转移支付资金按照规定用于义务教育。

  第四十七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专项资金,扶持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

  第四十八条 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向义务教育捐赠,鼓励按照国家有关基金会管理的规定设立义务教育基金。

  第四十九条 义务教育经费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用于义务教育;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义务教育经费,不得向学校非法收取或者摊派费用。

  第五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义务教育经费的审计监督和统计公告制度。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一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违反本法第六章的规定,未履行对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职责的,由国务院或者上级地方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调整学校的设置规划的;  (二)学校建设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选址要求和建设标准的;  (三)未定期对学校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并及时维修、改造的;  (四)未依照本法规定均衡安排义务教育经费的。

  第五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教育行政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的;  (二)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公办学校性质的。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未采取措施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或者防止辍学的,依照前款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财政部门、价格行政部门和审计机关根据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侵占、挪用义务教育经费的;  (二)向学校非法收取或者摊派费用的。

  第五十五条 学校或者教师在义务教育工作中违反教育法、教师法规定的,依照教育法、教师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第五十六条 学校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学校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通报批评;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教科书审查人员参与或者变相参与教科书编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职责权限责令限期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第五十七条 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  (二)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的;  (三)违反本法规定开除学生的;  (四)选用未经审定的教科书的。

  第五十八条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第五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一)胁迫或者诱骗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的;  (二)非法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的;  (三)出版未经依法审定的教科书的。

  第六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六十一条 对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不收杂费的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第六十二条 社会组织或者个人依法举办的民办学校实施义务教育的,依照民办教育促进法有关规定执行;民办教育促进法未作规定的,适用本法。

  第六十三条 本法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法制教育听后感300字

这周,学校开展了以“安全法制教育”为主旨的演讲活动,学校专程聘请了安全法制教育的校长,为我们讲解,让我们学会了用法制武器保护自己。

作为一名小学生,知法,学法,懂法,用法是我们人身健康的保障,法律法制是社会和谐的一道警戒线,做为一名守法的好公民,当我们在做一件事时,必须理智的想清楚,自己的行为是否已经犯法,并杜绝一切违法行为。

小小的我在这个世界中迷茫,面对利益与谎言编织出的美丽幻境,明知是黑暗布下的陷阱,我们却选择了毫不理智的踏入,迷失了自己的本性,最终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做为21实际的青年,沐浴在灿烂的阳光下,我们即将踏入这个社会,以后的路还很长,知法,守法,懂法,用法,是我们的必修课,为了我们的成长,我们必须增强法律意识,提高用法能力,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知法就是为了创造如果,守法就是为了落实如果,用法就是为了改善如果。

在日常生活中留点心吧

也许你会发现一件小事也有快乐的原点在发光。

近年来,全社会不断重视和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真情关注和关心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我们青少年应当严以律己,把遵纪守法内化自己自觉的行动,真正做到“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让我们“与法同行”,真正唱响“我知法,我守法,我健康,我发展,我快乐

”的主旋律。

科学用碘,健康中国500字作文

今年5月15日是我国第二十二个“防治碘缺乏病日”。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专家表示,碘是影响智力发育的重要的微量元素之一,人体缺碘会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害,导致发生碘缺乏病,乃至残疾。

我市虽地处沿海,但历史资料及我市水碘调查结果显示,我市属外环境缺碘地区(水碘含量中位数为7.35μg/L)。

因此,多年来我市一直执行了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政策。

2012年3月15日,我市执行了新的盐碘含量标准(25mg\\\/kg±30%)。

市民该如何补碘

哪些人群不适合补碘呢

昨天,市疾控中心的专家给予支招,提醒市民科学补碘,比如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炎、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疾病等患者中的少数人不宜食用碘盐。

孕妇母乳碘营养下降 青岛市疾控中心每年严密监测我市居民的碘盐食用情况及居民的碘营养状况。

据2014年我市碘缺乏病监测数据显示,居民户碘盐覆盖率96.6%,合格碘盐食用率94.64%,8-10岁儿童尿碘含量中位数206.5μg\\\/L,孕妇尿碘含量中位数166.1μg\\\/L,哺乳期妇女尿碘含量中位数128.8μg\\\/L,成人尿碘含量中位数149.5μg\\\/L。

监测数据表明,我市自食用新标准碘盐以来,居民碘摄入量总体状况适宜。

但是孕妇、乳母碘营养逐年下降,处于适宜值的相对低的水平。

沿海地区人们食用海产品较多,为什么也要食用碘盐

专家表示,2009年,卫生部在福建、上海、浙江、辽宁等4省(市)开展的沿海地区居民膳食碘摄入量调查结果显示,海带、紫菜、海鱼等富碘食物在沿海地区居民中的食用频率和食用量都很低,居民膳食碘摄入来源于这类食物所占的比例相应很低。

沿海地区在未考虑烹调损失的情况下,膳食中的碘84.2%来自于加碘食盐,来自于各类食物的碘仅占13.1%(其中海带、紫菜和海鱼共占2.1%),来自于饮用水的碘占2.7%。

如果食用不加碘食盐,97%以上的居民碘摄入量低于推荐摄入量,居民碘缺乏的风险很大。

因此,沿海地区的居民也需要普及加碘食盐,以保证居民的碘摄入,进一步降低碘缺乏的风险。

自然环境为何缺碘 自然环境为什么会缺碘

对于这个问题,市疾控中心专家表示,自然环境缺碘是指土壤和水含碘不足。

自然环境缺碘主要有三种原因:第一,大约在第四纪冰川期,由于冰川溶化,冰水冲刷,将富碘的成熟土壤大量冲走。

而由岩石形成的新土壤,其碘含量仅为原成熟土壤的四分之一,这就造成世界上大部分地区环境碘缺乏,也是自然环境碘缺乏的主要原因。

第二,洪水泛滥致使局部地区土壤中的碘连同土壤被冲走而加重碘缺乏。

第三,生态因素。

由于植被破坏,土壤表面被风、沙、雨水、河流带走,致使土壤表面裸露,造成碘被淋滤并大量丢失,这种现象在山区更加明显。

碘摄入量标准 不同人群碘的推荐摄入量是多少

答:0-3岁为每人每日50微克; 4-10岁为每人每日90微克; 11-13岁为每人每日120微克; 14岁以上为每人每日150微克;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为每人每日250微克。

碘缺乏病是否只发生在农村

城市人群也缺碘吗?专家表示,碘缺乏病不仅发生在农村,也发生在城市。

1995年,我国在10大城市学龄儿童中开展的碘营养状况调查结果显示,有5个城市儿童尿碘中位数低于100微克\\\/升,最低仅为57.0微克\\\/升,处于碘营养不足水平;7个城市儿童的甲状腺肿大率在5%以上。

人群补碘的措施有哪些

补碘的措施主要有碘盐、碘制剂和富碘食品等。

我国预防控制碘缺乏病的主要措施是普及加碘食盐。

此外,在交通不便、居住分散、非碘盐冲击严重、食盐加碘措施尚未有效实施的地区可采用碘油或碘片作为替代或辅助措施,应用的主要对象是新婚育龄妇女、孕妇、哺乳期妇女、婴幼儿和儿童,这一措施需要在医生指导下使用;也可以通过食用海带、紫菜、贝类等富碘食物补碘。

疑问 碘盐要坚持食用 实现消除碘缺乏病后还需继续食用碘盐吗

答:目前,我国虽然实现了消除碘缺乏病的阶段目标,但是碘缺乏危害是自然环境缺碘造成,而自然环境缺碘状况是不能改变的。

如果我们不食用碘盐,人们又会因摄入碘不足而受到碘缺乏危害。

为此,我们要坚持食用碘盐。

居民如何正确购买和使用碘盐

答:(1)应该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碘盐,碘盐必须有包装和碘盐标志,购买时要辨认清楚。

(2)购买的碘盐要妥善保存,碘盐应放在阴凉、干燥处,避免受日光直射和吸潮,离开灶台存放,避免高温影响。

居民可购买小包装碘盐,存放时间不宜过长,做到随吃随买。

(3)为防止碘丢失,烹饪时不宜过早放入碘盐,宜在食物快熟时放入,避免用碘盐爆锅、长时间炖、煮,以免碘受热失效而失去补碘的作用。

哪些人不宜吃碘盐

答: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炎、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疾病等患者中的少数人,因治疗需要遵医嘱可不食用或少食用碘盐。

生活在高碘地区的居民,他们每天从食物和饮用水中已经得到了较高剂量的碘,这部分人群也不宜食用碘盐。

对奥巴马的崇敬作文800字

梦想是一扇窗,打开心灵的窗;梦想是一支笔,描绘蓝图的笔。

记得曾有人说过这样一句话:“黑人当总统,比彗星撞地球的可能性还小。

”也许这是一句玩笑话,但世人都是这样看待这个问题的。

然而就在2008年11月5日,这个看法被彻底的打破。

这一天,属于奥巴马,属于美国,属于全人类。

就在那天,奥巴马以绝对优势赢得美国大选,成为了第44届美国总统。

这是超越种族、肤色的胜利。

平等的价值观,在美国,以近乎完美的方式实现。

“不管你是年轻人还是老年人,是富人还是穷人,是民主党人还是共和党人,是黑人还是白人,也不管你是拉丁美洲人或亚洲人还是本土美国人,更无论你是否为同性恋者、是否是残疾人,这是美国人共同的答案。

美国人向全世界传递一个声音,那就是我们的选举从不分红州或蓝州,我们属于,而且永远只属于美利坚合众国。

”这就是人们所发出的慷慨激昂的言语。

奥巴马出生于夏威夷。

父亲是肯尼亚一名黑人经济学家,母亲是美国一名白人女教师。

父母在他两岁的时候就离异了,他跟着母亲生活了4年。

在10岁那年,他又跟着父亲生活。

然而,就是在这样一个家庭中成长起来的孩子,却心怀着自己的“美国梦”,一步步走向成功……奥巴马身世复杂、经历坎坷,但长大后,在芝加哥市组织慈善事业,逐渐积累名声。

在哈佛大学法学院就读期间,成为《哈佛法律评论》首位黑人主编——这个位置通常被视为法律专业学生毕业后进入美国最高法院当法官秘书、进而步步高升的敲门砖,但奥巴马毕业后,却选择了芝加哥一家专门受理民权诉讼的小型律师事务所。

奥巴马之后选择从政,连任3届伊利诺伊州州参议员,2004年在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上脱颖而出,将知名度扩大到全美。

奥巴马之后选择从政,连任3届伊利诺伊州州参议员,2004年在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上脱颖而出,将知名度扩大到全美。

当年,他赢得国会参议员选举,成为美国历史上第5位黑人联邦参议员。

苏尔亚库素玛说:“你知道,拥有一个白人母亲、一个黑人父亲,还到过印尼,这使他和他的母亲一样,容易对各种人产生认同感。

”一些美国社团把奥巴马当作一种证明,融合可以超越种族。

美国布鲁金斯学会的公众政策研究人员威廉 高尔斯顿说:“我认为,美国选民已经准备支持具体表现美国梦的领袖 然而,就是在这样一个家庭中成长起来的孩子,却心怀着自己的“美国梦”,一步步走向成功…… 奥巴马的童年是很悲惨的,但他的“美国梦”就犹如一缕阳光,照耀着他,温暖着他。

每个人都有着属于自己的梦想。

然而,在实现梦想的道路上,每走一步都是艰难的。

有些梦想是永远不会开花结果的,按播种梦想的人从不放弃流汗流泪的机会,只是因为生命里那些动人的细节丰富了生命的内涵。

在我们这如花的季节,让青春飞扬,让梦想之花绽放吧

防溺水演讲稿

2011年5月时事政治(5月国内时事政治\\\/国际时事政治)  2011年5月1日起,一批新法律法规施行。

取消部分死刑罪名、醉酒驾车将受严厉处罚、禁止在面粉中添加“面粉增白剂”……一系列新的规定将给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百姓生产生活带来深刻影响。

  2011年5月1日深夜,奥巴马在白宫发表电视讲话说,当天早些时候,美军在巴基斯坦首都伊斯兰堡附近的阿伯塔巴德将本•拉丹击毙。

   2011年4月29日至5月1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在天津考察工作。

  2011年5月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同20位来自首都各界的青年代表在中南海座谈,共话青年成才之路。

  2011年4月29日至5月1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在天津考察工作。

  2011年5月4日,据新华社报道,经国务院同意,设立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王晨任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

  2011年5月4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推进财政预算公开工作。

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修正案(草案)》。

  2011年5月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赔偿工作办公室下发通知指出,根据2010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日平均工资,2011年全国检察机关在办理刑事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

日赔偿额为142.33元。

  2011年5月7日至8日,第七届两岸经贸文化论坛在成都举行。

  2011年5月7日,我国目前最大的无人直升机——V750无人直升机在山东潍坊首飞成功,填补了我国中型无人直升机的空白。

  2011年5月7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2011年中国航海日活动新闻发布会上,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徐祖远透露,我国港口货物吞吐量和集装箱吞吐量已经连续7年位居世界第一,水产品的总产量已经近20年位居世界首位。

从2010年起,我国不仅是航运大国、海洋大国,更跃居为世界第一造船大国。

  2011年5月8日,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久经考验的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无产阶级革命家、军事家,我党我军卓越的领导人,中国共产党第十届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委员会副主席,原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常务委员,中央军委原委员,总政治部原主任,北京军区原司令员,沈阳军区原司令员,国防大学原政治委员李德生同志,因病于2011年5月8日15时20分在北京逝世,享年96岁。

  2011年5月9日,俄罗斯在首都莫斯科红场举行卫国战争胜利66周年阅兵仪式,总统梅德韦杰夫和总理普京出席。

  2011年5月10日,据新华社报道,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日前对学习宣传吴孟超同志先进事迹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大力宣传吴孟超院士的先进事迹和高尚医德,宣传他的爱党爱国爱民情怀。

要把宣传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作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2011年5月10日,中美两国在华盛顿举行的第三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期间签署了《中美关于促进经济强劲、可持续、平衡增长和经济合作的全面框架》。

  2011年5月11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

  2011年5月11日19时40分,专案组经过缜密侦查,并综合运用科技手段,在丰台区友联时代网吧将石柏魁抓获归案。

历时58小时破获了故宫博物院斋宫诚肃殿展品被盗案。

  2011年5月11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4月份我国CPI同比上涨5.3%,PPI上涨6.8%。

\\\\  2011年5月12日,中央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举行了第一次会议,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专项治理工作。

  2011年5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11年5月18日起,再度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2011年5月12日,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未实行“一套一标”,每套处5000元罚款。

构成价格欺诈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2011年5月12日,财政部、住建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建筑节能工作的通知》,首度明确“十二五”期间力争实现公共建筑单位面积能耗下降10%,其中大型公共建筑能耗降低15%。

  2011年5月13日,根据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联合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

  2011年5月13日,卫生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蜂蜜》等4项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详情 时政问答  当地时间2011年5月13日,巴基斯坦西北部恰尔萨达(Charsadda)地区一处边防军训练中心连接遭到两次自杀式爆炸袭击。

死亡人数至少达70人。

巴基斯坦塔利班组织随后声称对当天的自杀式爆炸袭击负责,称这是对本.拉登被击毙后的首次报复行动,并威胁将发动更大规模的袭击。

  2011年5月15至22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长陈炳德率军方高级代表团对美国进行正式访问,此访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长时隔七年后再度访美。

  2011年5月16日,全国创建“文明网站”活动视讯会议召开,会上全国百家网站向全国网站发出争创“文明网站”倡议书,倡议全国网站携手并进,传播网络先进文化,树立网络道德风尚,提高网络服务质量,为建设文明、健康、安全、和谐的网上精神家园而共同努力。

  2011年5月17日,一直备受关注的“高晓松醉驾案”在北京一审开庭,法院给出“拘役6个月,罚金4000元”的最高量刑,宣判后,高晓松未表示上诉意向。

这是继5月1日起“酒驾入刑”实施以来,国内首例“最高量刑”判决。

另悉,北京“醉驾入刑第一人”李俊杰醉酒驾车案,同日公开审理,法庭认定李俊杰危险驾驶罪成立,并当庭判决对其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2011年5月20日,国家主席胡锦涛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会见巴基斯坦总理吉拉尼。

  2011年5月20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药家鑫故意杀人一案进行了二审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依法裁定驳回药家鑫上诉,维持原判。

  2011年5月20至26日,应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的邀请,朝鲜劳动党总书记、国防委员会委员长金正日对我国进行非正式访问,并在北京、黑龙江、吉林、江苏参观考察。

  2011年5月21日,国家主席胡锦涛与巴基斯坦总统扎尔达里互致贺电,热烈庆祝两国建交60周年。

  当地时间2011年5月21日,越南平阳省救援机构证实,一艘游船20日夜在该省境内的西贡河上沉没,至少造成船上15名乘客失踪。

失踪者中包括4名中国人。

  2011年5月22日,第四次中国、日本、韩国领导人会议在日本东京举行。

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日本首相菅直人和韩国总统李明博出席会议。

  2011年5月22日深夜,位于巴南部港口城市卡拉奇的迈赫兰海军航空兵基地遭武装分子袭击,造成包括一架P-3C“猎户座”海上巡逻机在内的多架飞机被毁,至少12人死亡,其中包括至少8名武装分子。

  2011年5月23日上午,首都各界纪念西藏和平解放60周年座谈会在人民大会堂举行,贾庆林出席。

  2011年5月24日零时,世界最大水利工程三峡水利枢纽地下电站的首台机组正式并网发电。

此举标志着中国在利用长江汛期弃水发电方面实现了“零的突破”。

>>详情 时政问答  2011年5月24日,伊朗西南部阿巴丹炼油厂因天然气泄漏发生爆炸,造成至少1人死亡,22人受伤。

爆炸发生时,伊朗总统艾哈迈迪-内贾德正准备出席该炼油厂新一期工程的落成典礼,他在事故中安然无恙。

  2011年5月2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听取关于侨务工作的汇报。

  2011年5月25日,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办公厅日前转发了中国人民银行、监察部、财政部、商务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预防腐败局《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意见》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进一步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

  2011年5月30日,据新华社报道,为缓解部分地区电力供应紧张、抑制高耗能产业发展、保障民生,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自6月1日起,15个省市工商业、农业用电价格平均每千瓦时上调1.67分钱,但居民用电价不变。

  2011年5月30日上午,历时4天的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圆满完成各项预定议程,在人民大会堂胜利闭幕。

  2011年5月30日,朝鲜国防委员会发言人发表声明说,鉴于韩国政府反朝活动日益加剧,朝鲜军队和人民同李明博政府“将不再接触”,并将切断朝韩东部地区的军事通信线路,关闭金刚山地区的通信联络所  2011年6月时事政治  2011年6月1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研究部署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2011年6月1日起,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开始施行。

这部法律的出台,对于加强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2011年6月2日,全国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座谈会在北京召开。

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马凯出席会议并讲话。

他强调,要充分认识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重大意义,坚持分类指导、分业推进、分级组织、分步实施的工作方针,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促进公益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2011年5月31日至6月3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在湖北考察工作。

从鄂西北山城十堰到省会江城武汉,胡锦涛深入基层干部群众,就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等进行调查研究。

  2011年6月3日,也门首都萨那的总统府遭反对派领导人萨迪克•艾哈迈尔为首的部落武装炮击,造成总统萨利赫以及也门总理、一名副总理和议会议长等10名政府高官和高级军官受伤,萨利赫的数名保镖死亡。

  2011年6月4日,在2011年法网女单决赛中,中国选手李娜以2比0战胜意大利选手斯齐亚沃尼,夺得冠军。

这是亚洲选手第一次夺得大满贯赛单打冠军。

  2011年6月7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故意杀人罪犯药家鑫在陕西省西安市被依法执行死刑。

  2011年6月8日,据新华社报道,近日,上海市卢湾、黄浦两区行政区划调整方案已获国务院正式批复,黄浦区、卢湾区两区建制撤销,设立新的黄浦区。

“撤二并一”相关程序仍在进行中。

  2011年6月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工作和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工作。

  2011年6月9日,据新华社报道,从国家国防科工局获悉,我国第二颗月球探测卫星嫦娥二号于9日17时10分飞离月球,奔向距地球150万公里的深空。

  2011年6月11日晚,第三届海峡论坛在福建厦门拉开帷幕。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出席论坛。

  2011年6月12日,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主任王毅在第三届海峡论坛上,宣布了大陆各有关部门惠及两岸民众的新举措,涉及旅游、航空、入出境、海西和平潭规划、采购、农民创业园、交流基地、台湾民众在大陆就业、两岸各类协议、食品安全等方面。

  2011年6月12日,国家主席胡锦涛抵达阿斯塔纳,对哈萨克斯坦进行国事访问,并出席定于15日举行的上海合作组织成立10周年纪念峰会。

  2011年6月13日,2011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在京启动。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对此作出重要批示。

他指出:为进一步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举办以“人人关心食品安全,家家享受健康生活”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宣传周系列活动,有针对性地普及食品安全法律和知识,十分必要。

  2011年6月13日,越南在南海相关海域举行了海上实弹演习,从早上8点持续到晚上12点。

  2011年6月13日,在伊拉克南部港口城市巴士拉,安全人员在自杀式袭击事件现场警戒。

伊拉克南部港口城市巴士拉当日上午发生一起自杀式袭击事件,导致包括袭击者在内的至少6人死亡,另外25人受伤  2011年6月14日,国家统计局发布5月经济指标数据,CPI上涨5.5%。

  2011年6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11年6月20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2011年6月1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研究部署进一步促进内蒙古自治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政策措施。

  2011年6月15日,上海合作组织峰会在哈萨克斯坦首都阿斯塔纳举行,国家主席胡锦涛和其他成员国元首出席。

会议将回顾总结上海合作组织成立10年来取得的成就和发展经验,对未来10年组织发展方向作出战略规划。

  2011年6月16日,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与蒙古国总理巴特包勒德举行会谈。

会谈后,两国总理签署了关于两国建立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

  2011年6月17日,第十五届圣彼得堡国际经济论坛开幕式在俄罗斯圣彼得堡举行,国家主席胡锦涛出席论坛开幕式并发表重要演讲。

  2011年6月17日,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与蒙古国总理巴特包勒德举行会谈。

这是会谈后,两国总理签署关于两国建立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

  2011年6月1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7日上午专程来到北京师范大学,出席首届免费师范生毕业典礼并作重要讲话。

  2012年6月18日,国家主席胡锦涛抵达乌克兰开始进行国事访问。

  2012年6月20日,俄罗斯国际文传电讯社报道说,20日深夜发生的图-134客机迫降事故中,共造成44人遇难。

  2012年6月20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全国党建研究会在京召开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党建研讨会。

  2011年6月21日零时13分,我国在西昌卫星发射中心用“长征三号乙”运载火箭,成功将“中星10号”卫星送入太空。

“中星10号”将接替“中星5B”为我国及亚太地区用户提供通信和广播电视等业务。

  2011年6月21日,第65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任命潘基文先生自2012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担任联合国秘书长。

  2011年6月22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建立全科医生制度,审议并原则通过《戒毒条例(草案)》。

  2011年6月23日,美国参议院外交关系委员会举行表决,批准现任商务部长骆家辉出任美国驻华大使。

  2011年6月24日,应匈牙利共和国总理欧尔班•维克托、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首相戴维•卡梅伦、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总理安格拉•默克尔邀请,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于24日上午乘专机离开北京,赴上述三国进行正式访问。

  2011年6月24日,中国“杭州西湖文化景观”在法国巴黎举行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5届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上顺利通过审议,正式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

  2011年6月25日,中国国务委员戴秉国在北京会见了越南领导人特使、越南副外长胡春山。

胡春山转达了越南领导人关于两国关系和近期南海形势的意见。

戴秉国阐述了中方在发展双边关系及海上问题的立场和主张。

之前,中国外交部副部长张志军同胡春山举行了会谈。

  2011年6月2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当地时间25日傍晚乘专机抵达英国伯明翰,开始对英国进行正式访问。

  2011年级地震,震源深度约10公里。

6月26日,据国家地震台网测定,北京时间6月26日15时48分,在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囊谦县(北纬32.4度,东经95.9度)发生5.2  2011年6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维持一审稿中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即起征点每月3000元不变。

  2011年6月27日,据外电报道,当地时间6月27日下午1时30分左右(北京时间当晚7时30分),位于荷兰海牙的国际刑事法院(ICC)宣布,正式对利比亚领导人卡扎菲发出国际逮捕令。

  2011年6月27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2011年6月28日,总部设在华盛顿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宣布,现任法国女财长拉加德将出任IMF总裁。

  2011年6月29日,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仪式,欢迎苏丹总统巴希尔对中国进行国事访问。

  2011年6月30日,京沪高铁正式开通运营。

列车穿越1318公里,京沪间时空距离缩短到不足5小时。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北京南站出席京沪高速铁路通车运营仪式,并乘坐首发列车G1次考察运营情况。

  2011年6月30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30日下午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

根据决定,个税起征点将从现行的2000元提高到3500元。

  2011年6月30日,青岛胶州湾大桥和胶州湾隧道是目前世界上最长的跨海大桥和中国最长海底隧道,这“一桥一隧”在青岛同时建成通车。

  2011年6月30日,埃及首都开罗解放广场再次爆发大规模冲突,埃及媒体称,有数千人参与其中,示威人群与警察和安全部队发生冲突导致千余人受伤。

据埃及官方中东通讯社消息,截止北京时间6月30日凌晨1:00,埃及卫生部已经确认有1114人在冲突中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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