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时代 枫桥经验 理论研讨会发言稿 5篇
新时代枫桥经验理论研讨会发言稿5篇1.新时代“枫桥经验”理论研讨会发言稿:“枫桥经验”与传统的创造性转化从最早的“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到“党政动手,依靠群众,立足预防,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再到“以人为本,依靠群众;抓早抓小,就地化解;维护稳定,建设小康”;再到今天从群防群治向共建共治共享、从单一调解向多元化解、从条块分割管理向综合治理、从传统手段向智慧方式、从注重他律向激发自律等方面全方位转型升级,“枫桥经验”的内涵随着历史的变迁而不断地创新,在创新中得到了充实、丰富和扩展,体现了传统的延续和与时俱进的统一、传统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枫桥经验”既植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自治、德治、法治实践,也源自于枫桥独特的地域文化传统,也熔铸于中华民族五千多年文明历史所孕育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党领导人民在革命、建设、改革中创造的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它既是枫桥的、诸暨的、浙江的,也是全国的,是乡村治理“中国方案”的重要元素和组成部分。
2.新时代“枫桥经验”理论研讨会发言稿:“枫桥经验”的法治底色“枫桥经验”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基层社会治理经验,是中国特色的法治社会建设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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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1963年,浙江诸暨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持矛盾交,就地解决,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
50多年来,“枫桥经验”不断创新发展,展现出历久弥新的时代魅力。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明确提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进入新时代,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需要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信访制度,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枫桥经验”作为我们党领导人民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方面创造的宝贵经验和有效机制,必须坚持、发展并不断赋予新的时代内涵,使之永葆生机与活力。
枫桥经验给我们的启示主要有那些
“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这是枫桥镇多年来抓社会治安工作的一条重要经验。
“枫桥经验”是由基层干部群众创造的,曾经闻名全国。
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枫桥经验”不断丰富发展,值得学习借鉴。
枫桥建设良好治安环境给我们几点启示。
加快发展是基础。
产业的聚集,企业的发展,为农民就业增收提供了有力保障。
农民有了安稳的工作和安定的生活,各种矛盾就可以大大减少。
“镇强、村美、民富”,往往是和平安稳定紧紧联系在一起的。
团结和谐是条件。
在基层常常会有一些矛盾和纠纷,这就要求各级干部善于处理各种人民内部矛盾,做好理顺情绪,化解纠纷的工作,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
特别是要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服务。
健全机制是保证。
他们建立健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情报信息网络机制、疏导调解机制、齐抓共管机制和领导责任机制,反应灵敏,工作有效,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基层特别是村镇是社会平安稳定的重心所在。
抓好基层治安,对于保证社会的平安稳定十分重要。
希望基层单位学习借鉴“枫桥经验”,使“枫桥经验”在其他城镇乡村结出丰硕果实
关于枫桥变化
社区综治站是街道综治办的参谋和助手,具体负责本社区及企业的平安创建和综治工作。
其主要职责任务是:1、法制宣传。
结合形势和任务,充分利用会议、板报、有线广播、宣传橱窗等,进行常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干部群众法制观念和道德水准;2、治安防范。
全面落实社会治安基础防范各项措施,积极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开展治安防范工作,在辖区组织治安巡逻,落实防范措施;3、民间纠纷调解。
学习推广“枫桥经验”,认真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治保调解组织作用,妥善处理群众信访事宜,及时化解家庭矛盾和邻里纠纷,防止“民转刑”案件和群体性事件;4、归正人员帮教。
建立帮教小组,落实帮教责任人,对归正人员、失足青少年、监外人员等,要认真落实安置帮教措施,做到有人管、不失控;5、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认真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严格规范出租私房和用工单位的治安管理责任,定期组织清查“三无”人员,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6、无毒害社区创建。
加大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的力度,坚持禁吸、禁种、禁制并举防毒品的蔓延和危害,确保无涉毒人员;7、消防及安全生产。
建立健全各项治安保卫制度和措施,经常进行消防、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消除安全隐患,严防火灾事故和生产责任事故;8、场所特业管理。
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切实加强对本辖区内的公共娱乐场所、旅馆等特种行业的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疏导、化解,把矛盾化解在基层;9、协助公安政法机关办案。
主动配合协助政法机关在本辖区内开展打击违法犯罪分子和开展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和反邪教等工作;10、及时办理上级交办的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其他事项。
调解组织三级调解网络是什么意思
人民调解作为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正在不断发展和完善。
我国现在已经形成了遍布全国城乡、厂矿、企业、事业单位的人民调解体系,形成了城乡村(居)民委员会设调解委员会,村(居)民小组设调解小组,每十户设一名调解委员或纠纷信息员,调解组织基本形成镇(街)调委会、村(居)调委会、调解小组的三级调解网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