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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司法公正演讲稿

时间:2018-04-14 20:15

“颂清风正气 促勤政廉政”

我坚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上级行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

现结合本人的实际将一年来个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了自觉执行党风廉政规定的自觉性。

目前,我国金融体制改革正处于关键时期,去年底新修订的三部金融法律和行政许可法开始施行,今年初《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继颁布实施,特别是胡锦涛总书记指出的党员干部队伍亟待解决问题的十种表现、中央纪委提出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及人民银行“十个严禁”、“三个不准”的规定,对切实抓好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

一年来我加强学习,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六大和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提出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思路,不断提高自身思想修养,与党中央和上级行保持了一致。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班子集体领导作用。

相信和依靠群众,充分发挥班子和群众的积极性是搞好一切工作的基础。

在抓党风廉政中一是坚持以身作则不讲特殊,不把自己置于特殊地位。

凡是重大决定都由集体讨论后执行,没有个人说了算的现象;二是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关心职工的切身利益,贴近群众心声,特别是一些好的建议尽可能采纳;三是多与班子通气,多与班子成员沟通,增强透明度,充分发挥班子的凝聚力共同遵守廉洁自律规定。

在干部公选、再贷款审定、大宗物品采购、基建招投标等的管理上,建立了较完善的实施细则,强化了监督,有效的防止了不正之风的产生。


三、廉洁自律,保持共产党员本色。

按照中纪委和上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对照各项规定:1、没有收受过任何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2、没有到任何单位和企业报销过属于自己支付的费用;3、没有违背“十个严禁”、“三个不准”的规定;4、没有拖欠公款、将公款借给亲友或违规到金融机构贷款的行为;5、保持了艰苦朴素,没有奢侈浪费和到过高档娱乐场地消费活动;6、没有驾驶公车,用车实行了报告制度。


总之,在抓党风廉政建设和个人廉洁自律方面,我严格执行了有关的制度规定,确保了支行无大案要案发生,无一人一例不廉洁行为,取得了一定成绩。

今后我要继续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坚持不懈地抓好全行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争使全行工作跟上一个台阶。

党风廉正建设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评委、员工朋友们: 大家好

古往今来,有多少清正廉洁、务实为民的清官廉吏受到百姓的崇敬与爱戴,他们的形象深入人心,他们的故事久久传颂。

君不见,一代清吏包公、于廉、海瑞的故事热映荧屏,久演不衰;人民公仆孔繁森、牛玉儒、任长霞的事迹震撼人心,影响甚广。

是的,无论历史如何变迁,无论时代怎样发展,廉洁清正永远是时代的呼唤,勤政廉政永远是人民的期盼。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就是:用心唱响廉洁之歌。

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当我们尽享今天的幸福生活的时候,我们无法忘记,正是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我们翻越了一道又一道坎,战胜了一个又一个困难。

现在的我们正朝着一个更加美好的目标不断迈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美好的明天需要我们共同去描绘,光明的前景需要我们共同去开创。

然而,在现实社会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的音符:一个个反腐大案浮出水面,一个个贪官纷纷落马,一次又一次地为我们敲响了反腐倡廉的警钟。

相信大家对被人们称为“贪官总司令”的原贵州省省委书记刘方仁一定还记忆犹新。

他的案子现已尘埃落定,但留给人们的思考却沉重而久远。

从1995年3月至2002年2月,刘方仁在担任中共贵州省委书记和贵州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并伙同其儿媳易阳,先后22次非法收受他人人民币661万元、美元1.99万元,共计折合人民币677万余元。

相对于贵州孱弱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数以万计生活在大山里尚未解决温饱的贵州农民而言,这是怎样的一个天文数字啊

还有卢万里、胡长清、成克杰、毕玉玺……这一个个贪官的名字,诉说着反贪工作的严峻形势,反映了人们对廉洁从业的真情呼唤

听到这里,在座的各位也许会有疑问,我们只是一家企业,与地方政府和各级机关相比,廉政、勤政怎么能提到这么高的位置呢

其实,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厦,离不开我们每个行业、每个部门、每个公民的共同努力。

我们虽然身处企业,但是企业的腾飞与发展,离不开我们勤奋工作,廉洁从业,恪尽职守,清正廉洁。

因此,如何忠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更好地做到勤政廉政,不仅是我们每一位党员干部需要真心面对的问题,而且也是我们每一名管理人员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众所周知,就在刚刚过去的这个不平凡的春天里,全党全国轰轰烈烈地展开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我们***厂也根据也上级党委的安排与部署,紧锣密鼓地开展了此项活动。

可以说,先进性教育活动犹如一支催人奋进的号角,激励我们在平凡的岗位上,忠实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奉献自己无悔的青春

如今,市场经济浪潮风起云涌,各种利益和诱惑不断交织,人们的思想意识更趋多元化,来自各种渠道的挑战和考验让人目不暇接。

正是在这样的时代背景和现实背景下,***厂纪委开展了这次以“倡导廉洁文化,促进廉洁从业”为主题的演讲比赛。

应当说,演讲比赛的举行,犹如这个盛夏里的一场及时雨,让我们在重温那些清正廉洁的楷模的先进事迹、感受心灵的震撼的同时,认真反思自己的一言一行,在勤政廉政的道路上走得更加踏实,更加稳健

“以史为镜,可以知兴衰;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

走进漫长的历史长廊,纵观我国封建文明历史中十几个王朝的兴衰沉浮,其最后没落直至灭亡的原因都与腐败脱不了干系。

腐败之害由此可见。

重新翻阅一代廉吏包公、于谦感人至深的沧桑画卷,我的认识一次次得到升华,我的思想一次次得到洗礼;再次观看郑培民、牛玉儒先进事迹的教育片,我的热泪一次次涌上,我的心里一次次感慨…… 如胡锦涛总书记多次强调所言,反腐败工作是党和国家的重要工作,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重要保证。

腐败猛于虎,这已经是全党、全国、全社会形成的共识。

这一点,从我们今天举行的这次演讲比赛上同样可以得到有力的印证。

说到这里,我不能不提到我们**人乃至在座的所有**区人民的骄傲--人民的好法官蒋庆。

虽然她离开我们一年多了,但是他平凡而感人的事迹我依然铭记于心。

在16年的工作生涯中,她始终恪守自己的人生信条:钱不可贪,文不可抄,师不可骂,友不可卖,官不可讨,上不可媚,下不可慢,风不可追,天不可欺。

这普普通通的几句话,是蒋庆同志朴素而又平凡的精神世界的真实写照,映射出蒋庆同志宽广的胸怀和高尚的情操。

然而年仅38岁的年轻法官,在去年5月12日,被自己审判并长期帮教过的罪犯残忍地报复杀害,留下了年迈的老母亲和年仅10岁的儿子,她用自己的短暂的一生,谱写了一曲司法为民、清正廉洁的壮丽篇章,弹奏了一首新时期人民法官的颂歌。

当我再次重温这些感人的事,我的内心突然萌发出一个想法,我要去看看这个受人爱戴、令人感动的普普通通的好法官。

在今年的8月17日,也就是我们中国人民传统的七月半。

伴着淅淅沥沥的小雨,我独自一人,捧着一束最廉价的鲜花,带着一颗最真诚的心来到蒋大姐的墓前。

当我看到那铺满鲜花的墓前,那张依然灿烂的笑容,深深打动了我,我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我哭了,我真的哭了。

因为那些鲜花是和我一样被他感动的陌生人默默为他献上的。

我一句话没说,微微低下头,眼眶里含着感动的泪水,呆呆站在她的墓前,心里默默念着那首专为她写的诗: 一年前 你走了 走的那样突然 来不及与同事握手 来不及与家人道别 来不及给孩子最后一个亲吻 是的 你走了 走的那么遥远 走的那么悲壮 遥远得隔离了整整一个世界 悲壮得震撼了亿万人的心 快一年了 你一切可好 想同事了吗 想家人了吗 想孩子了吗 冥冥之中 你是否有太多的牵挂 是否有太多的遗憾 是否 有太多的留恋 知道吗 你年迈的婆婆正捧着照片 对着儿媳妇泪流满面 你刚强的丈夫正手扶门框 将妻子默默的思念 你幼小的孩儿正奔跑在雨中 把母亲深情的呼唤 你亲爱的同事正加倍努力 以一流的业绩 慰籍战友的英灵 蒋大姐 请允许我点燃一注心灵的香火 寄托心中的思念 这首诗短短的几句话,寄托着众多亲人、朋友的思念之情,体现出她的爱岗敬业、司法公正、刚正不阿、清正廉洁,淡泊名利,甘于清贫,乐于奉献的精神,不仅是人民法官职业人格的典范,也是我们其他的行业学习的榜样。

对照社会上的腐败大案,我们不敢懈怠;审视身边的廉洁环境,我们任重道远。

如果说,过去的成绩归功于我厂有一个良好的勤政廉政的环境,归功于我们有一支廉洁从业、乐于奉献的干部队伍的话,那么,未来更加繁重的发展任务,更加需要我们发挥无私奉献,勤政廉政的优良传统,努力实现企业经济建设与党风廉政建设同步推进和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亲爱的朋友们,孟子曰:“路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

”就让我们从每一件小事做起,立足自己的本职岗位,以务实的态度,勤奋的精神,廉洁的作风投入企业改革发展的浪潮中,共同创造中铝贵州分公司更加辉煌的明天

高分求助一篇演讲稿一、主题: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作共和国忠诚卫士 二、内容:结合检察工作,以检察

关于印发xx县司法行政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司法所(办)、法律服务、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所:  现将《xx县司法行政系统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1:xx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司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附2:xx县司法行政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名单的通知  中共xx县司法局总支部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四日  主题词:司法 核心价值 实施方案 领导小组 通知  抄报:xx司法局,xx政法委  抄送:x委办、政府办,县直机关工委x留存(二)  xx县司法局党总支部 2012年3月14日  共印:汉文30份  附1  xx县司法行政系统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中央、自治区、地区、xx行政局工作会议精神及县委政府工作会议精神,建设先进政法文化,确保司法行政队伍永远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和要求,xx县司法局决定今年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中开展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

为开展好此项活动,结合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特制定沙湾县司法行政系统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六中全会,全国、自治区、地区级政法工作会议和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及县委十一届二次(扩大)会议精神、政法工作会议精神。

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积极探索富有中国特色、时代特征、司法特点的司法文化建设,确保“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司法行政干警核心价值观牢牢根植于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心中,使广大司法行政干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坚定政治方向、强化宗旨意识、端正价值取向,努力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真正做到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切实担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神圣使命。

  二、目标任务  (一)进一步坚守忠诚的政治本色。

自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方向,坚决抵御西方错误政治观点和法学观点的渗透、侵袭,主动同各种错误思潮作斗争,做到政治立场更加坚定,政治敏锐性、政治责任感和政治鉴别力进一步增强。

  (二)进一步筑牢xx为民的宗旨理念。

着力解决“权从何来”、“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在思想上更加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服务水平和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警民关系进一步和谐。

  (三)进一步坚定公正的价值追求。

自觉严格公正执法,枉法裁判、执法不公,不作为、乱作为以及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现象得到进一步遏制,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确保每起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和社会的考研。

  (四)进一步严守廉洁的基本操守。

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时刻保持淡泊名利的健康心态和简单朴实的生活作风,廉洁奉公,严于自律,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能够经得起各种诱惑和考验,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工作者违纪违规明显减少。

  三、组织领导和基本原则  (一)加强领导,有序推进。

司法局各股室、部门领导干部要身体力行,带头学习、带头宣讲、带头实践,发挥示范作用,确保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工作者人人参与活动,人人受到教育,人人得到提高。

通过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和执法一线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干警的教育学习,“抓两头、促中间”,实现活动的全覆盖。

  (二)正面引导,分类施教。

坚持正面阐述树立司法行政干警核心价值观的重大意义和实践要求,注重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带动作用,切实增强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工作者对政法队伍和职业岗位的认同感、归属感,激发工作激情、服务热情和为民感情。

在普遍教育的同时,司法局机关和各基层所、法律服务机构要从实际出发,针对领导干部、一线执法干警、新进青年干警和法律工作者,突出不同的教育重点,增强教育的针对性。

  (三)依靠群众,开门教育。

邀请各界群众,采取多种方式,对教育活动和执法工作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监督,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意愿。

开展各种形式的群众满意度测评,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评判教育活动和司法行政工作的根本标准。

  (四)注重实践,务求实效。

紧密联系执法司法实践,引导干警从身边人、手头事,从生动、具体的案例中领会“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工作者核心价值观的本质要求,并转化为自觉实践,把教育成果体现在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司法行政工作水平得到切实提高上。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大学习、大讨论”。

深刻领会司法行政干警核心价值观的本质要求,重点学习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文件,胡锦涛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中央、自治区及地区及政法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通过学习,进一步深刻领会中央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战略部署,准确把握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工作者核心价值观的本质要求。

并针对司法工作和队伍思想实际,从“为什么”、“是什么”、“怎么办”三个方面,准确把握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工作者核心价值观的深刻内涵和本质要求。

要通过坚持不懈的忠诚教育,使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工作者增进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认同、政治认同、感情认同,始终保持“忠诚”的政治本色;要通过坚持不懈的群众观点再教育,切实解决好“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的问题,坚决纠正对待人民群众冷硬横推等不良作风,模范践行“为民”的根本宗旨;要通过坚持不懈的警示教育和正面引导,使每一名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工作者树立公正之心、恪守公正之德、践行公正之举,始终秉持“公正”的价值追求;要通过坚持不懈的廉洁从政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纪律作风教育,培养弘扬廉政文化,努力使司法行政干警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始终坚守“廉洁”的基本操守。

  (二)组织专题学习,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

通过举行各类专题学习教育等形式,突出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

系统梳理西方错误政治观点、法学观点在执法、司法领域的具体表现,引导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工作者深刻认识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的根本保证,是历史的必然、现实的选择、未来的方向,要联系执法、司法个案和执法、司法实践,自觉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科学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自觉在执法思想、执法工作中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正确方向。

以实际行动捍卫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捍卫社会主义政权,捍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捍卫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好成果,捍卫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三)树立典型,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司法局各股室、部门要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带动作用,注意发现、培养、表彰一批不同层次、不同岗位践行司法行政干警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典型,进行广泛宣传;要积极在本系统内推选先进科室和干警代表,组成宣讲团,进行巡回宣讲。

通过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生动、深刻阐释公正廉洁、执法为民的重大意义、本质要求和实际效果。

同时,各基层所、法律服务机构要利用因司法不公引发涉法涉诉信访、个人极端事件、群体性事件、舆论妙作的案例,积极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者对照正反两方面的典型,联系自身工作和思想实际,举一反三,“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深刻领悟司法行政干警核心价值观的本质要求,提高公正廉洁执法的自觉性。

  (四)组织开门整改,切实做到执法为民。

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帮助广大司法行政干警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思想,立足于人民群众对执法、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

要有计划、有组织地安排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者深入到农村、社区、企业和学校走访交流,充分了解社情民意,宣传发动群众,切实提高运用群众语言、掌握群众工作方法、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的本领,使干警和法律服务者在实践中拜人民为师、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

  要组织开展一次“开门评警”活动,广泛征集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和司法行政队伍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整改并向社会公布。

针对群众反映的执法突出问题,在总结近年来执法规范化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制度,编写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执法办案手册,将执法为民的原则要求转化为执法办案遵循的具体制度规定,把教育活动成果实实在在地转化为长效工作机制。

  要“开门纳谏”,邀请各界群众对教育活动和执法工作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监督,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意愿。

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满意度测评,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评判教育活动和司法行政工作的唯一标准。

第四季度,县司法局将组织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调查群众对教育活动和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让群众评判教育活动是否取得实效、司法行政工作和队伍建设是否取得新的进步。

  五、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学习阶段(2012年1月20日—3月10日)。

  此阶段按照上级政法委和司法行政部门的统一安排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和队伍状况研究制定“沙湾县司法行政系统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并适时组织开展全系统教育活动动员大会,启动教育活动,对教育活动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明确集中培训和分教学习的计划,做好思想发动和宣传动员工作,组织和引导全系统各基层单位和法律服务机构及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工作者积极拟身和参与到教育活动中来,学习教育阶段的学习重点: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四、五、六中全会精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科学发展观,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中央、自治区、地区三级政法工作及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县委十一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共党大及新疆“三次”等。

结合学习要适时组织讨论,达到相互交流,共同提高的目的。

  第二阶段:教育落实阶段(2012年3月11日—9月30日)。

在第一阶段深入学习讨论的基础上,要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组织干警对照“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八个字的要求,认真开展各类工作形式的教育实践活动。

要大力开展“开门评警”活动,采取互评、上下帮评、面向社会开门评等形式,畅通评警渠道,广泛听取群众对司法行政干警执法办案的意见,特别是要结合县委“服务基层、转变作风”活动,创新工作方法,有计划地深入到已办结案的有关单位和当事人中间,深入到社会治安重点单位和特殊人群中间,通过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干警执法办案的满意度。

要大力开展行风评议监督活动,开设行风监督评议热线电话,在媒体进行公示公告,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评议,充分征集群众意见和建议。

不断丰富教育内容,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成效明显。

在此阶段要对全体干警及法律工作者进行一次为期3-5天的警风警纪集中培训。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2012年10月1日—12月30日)。

按照上级对教育活动的总体目标和要求,通过边学习、边教育活动、边更改提高,认真挖掘、全面总结我县的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教育活动在“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方面的主要做法和成功经验,加以提炼和归纳,融入到制度建设中,形成由集中专项教育到经常性教育,再到主动性实践的长效机制。

要结合总结验收,各基层单位、法律服务机构要认真开展“会同看”,县局要进行督察,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必要时要进行纠补课,确保教育活动扎实有效,不走过场。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核心教育活动正常有序的开展,县局将成立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领导和指导全系统的教育活动,分工负责,明确责任,确保教育活动各项部署落到实处。

各基层xx、法律服务机构负责人是本单位教育活动的第一负责人,要抓好本单位的学习教育活动。

  (二)建立联系点,以点带面。

县局领导干要每人负责一片分别选择一个基层单位,作教育活动的联系点,各负责包片和联系点领导要切实加强对所包片区和联系点教育活动的督促、检查、指导。

通过抓好联系点的教育活动,带动整个系统的教育活动。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基层单位、法律服务机构在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中要出专项简报,及时向县局上报活动开展情况,各单位每月要上报信息简报不少于3篇,使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得到及时交流和共享。

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本系统教育实践活动特色做法、典型经验、先进事迹等,为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营造良好的氛围。

  (四)统筹兼顾,促进工作。

全政法系统要把开展司法行政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同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同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党的纯洁性最新论断和最新要求结合起来,同为党的十八大顺利召开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结合起来,同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结合起来。

要把这次教育实践活动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服务群众、转变作风” 活动、“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活动等相衔接,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在推动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和队伍建设上进一步取得新成效

谁有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的具体介绍

北京师范大事法律科学研究院简 北京师范大学刑律科学研究院于2005年8月18日,是专门从事刑事法学研究的、中国刑事法学领域首家且目前唯一的具有独立性、实体性、综合性的学术研究机构。

研究院的建立,旨在建设全国领先并与国际知名刑事法学机构看齐的新型刑事法学术机构,本着刑事法学一体化的精神,逐步全面发展刑事法的学术领域,培养高级刑事法学专门人才,努力为我国法学研究和高层次人才培养作出新的探索和较大的贡献。

一、研究院建设 研究院成立以来,即在学术队伍、机构设置、规章制度等各方面努力探索,积极尝试,从而使各项工作日益走上正轨,并呈现出健康、良性发展之态势。

1.学术队伍 研究院由著名中年刑法学者赵秉志教授担任院长,卢建平教授担任常务副院长,首批专职研究人员10余位,初步构成研究院的学术中坚力量。

目前,研究院正在广纳人才,力争在一年左右使专职研究人员达到25人的规模,并在此之后的三年内达到40人左右。

研究院聘请了包括高铭暄教授、王作富教授、马克昌教授、储槐植教授等老一辈著名刑法学家、20余位中央与地方政法机关副部长级以上专家型领导以及重要国际组织领导人等在内的国内外著名的刑事法专家、学者担任特聘顾问教授,并聘请了包括资深刑法学家、著名中青年刑法学者以及中央和地方政法机关厅局级专家型领导等在内的40余位国内知名的刑事法专家学者担任研究院疑难刑事问题研究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还聘请了一批兼职教授(研究员)。

2.机构设置 研究院已设立学术委员会,并将与学校其他法学单位共建校学位委员会法学分会。

研究院以常设机构研究所为基本架构,并辅之以研究交流中心、项目办公室,从而保障和促进研究工作的正常开展与繁荣、深化。

目前,研究院已设立及拟设立的研究所主要有: (1)中国刑法研究所; (2)外国刑法与比较刑法研究所; (3)国际刑法研究所; (4)犯罪学与刑事政策学研究所; (5)刑事执行法研究所; (6)刑事诉讼法研究所。

研究院已设立及拟设立的研究交流中心暨项目办公室主要有: (1)中日刑事法研究中心; (2)中美刑事法研究交流中心; (3)中欧刑事法研究交流中心; (4)中俄刑事法研究交流中心; (5)中国区际刑事法研究交流中心; (6)刑事法律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 (7)促进国际刑事法院项目办公室。

研究院还设立有处理日常事务的办公室。

3.规章制度 研究院正着力进行规章制度建设,包括日常工作制度、财务制度、人事制度、外事制度、人才引进制度、业绩考核制度、科研奖惩制度等。

4.发展规划 研究院正着手研究和制定三年暨六年的发展规划,希望在学校的领导和支持下,在各有关方面的鼎力帮助下,通过发展规划的制定与贯彻落实,逐步将研究院建成名副其实的国家刑事法学研究重镇。

5.人才培养 培养高层次法律人才是研究院的基本任务。

根据北京师范大学有关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和培养高层次人才工作的需要,研究院已正式开展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后、访问学者的招生与招收工作。

二、积极举办国际学术会议 1.第三届中韩刑法学术研讨会 由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和西南政法大学主办、由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和西南政法大学毒品犯罪与治理对策研究中心承办的“第三届中韩刑法学术研讨会”,于2005年8月21-22日在中国著名山城重庆市隆重召开。

来自中韩两国的专家学者共计60余人出席了研讨会。

此次研讨会的主要议题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国际暨区际刑事司法协助问题;二是有组织犯罪(包含毒品犯罪、偷渡犯罪、黑社会犯罪等)的惩治暨中韩相关刑事司法合作问题。

研究院院长、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赵秉志教授不仅在开幕式上致词,而且还作了题为“中国刑事法治一年来的新进展”的学术演讲。

2.21世纪第4次中日刑事法学术研讨会 由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所属的中日刑事法研究中心主办、吉林大学法学院承办并得到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长春市人民检察院等单位协办的“21世纪第4次(总计第10次)中日刑事法学术研讨会”,于2005年8月28日至30日在长春市吉林大学隆重举行。

来自中日两国刑事法学界的近百位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

会议以“危险犯与危险概念”为主题,中日两国刑事法学者提交了10篇相关论文作为研讨的基础。

3.世界法律大会国际刑法专题研讨会 法学界举世瞩目的第22届世界法律大会于2005年9月5日至9日在北京、上海两地隆重举行。

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院长赵秉志教授、常务副院长卢建平教授、专职研究员黄风教授和王秀梅副教授,研究院特聘顾问教授高铭暄教授(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昌教授(武汉大学)和储槐植教授(北京大学)等参加了此次盛会。

研究院还配合最高人民法院协办了“国际刑法专题论坛”。

研究院院长赵秉志教授和美国西兰克斯大学法学院塞缪尔·J·李维教授作为该论坛的主席,共同主持了这一国际热点论坛。

4.研究院主要人员主持、承办“首届当代刑法国际论坛” 2005年8月26-27日,由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办的“首届当代刑法国际论坛”在京召开。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全体同仁作为论坛的主要负责人和筹备者参与组织、筹办和主持了此次论坛。

来自联合国、国际刑事法院、国际刑法学协会等国际组织和美国、德国等近十个法治发达国家的著名刑事法学者、专家,以及我国大陆与香港、澳门地区的刑法学界同行共计150余人出席了此次论坛。

该论坛围绕“全球化时代的刑法变革——国际社会的经验及其对中国的启示”这一主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交流。

三、相继签订对外学术交流协议 研究院研究人员以往即非常注重对外学术交流,并与欧美等法治发达国家的诸多学术机构开展了十分密切的交流与合作。

在原有对外交流合作关系的基础上,研究院成立不久即相继与德国、韩国、西班牙等国的学术机构签订了正式学术交流协议。

1.与德国、韩国、澳门有关学术机构签订学术交流协议 2005年8月27日晚,正值首届“当代刑法国际论坛”在京落下帷幕之际,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院长赵秉志教授与参加论坛的德国慕尼黑大学法哲学研究所所长许乃曼教授、韩国东亚大学法学院院长许一泰教授、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常务副院长杨诚教授分别代表所在单位签订了双方学术交流与合作协议。

2.与西班牙有关学术机构签订学术交流协议 2005年9月4日晚,值第22届世界法律大会在北京召开前夕,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院长赵秉志教授与西班牙巴斯克犯罪学研究院主任(国际刑法学协会主席)德·拉·奎斯塔教授分别代表两机构签订了学术交流与合作协议,相互承诺在人员交流、资料交换和项目研究等方面开展更为深入而广泛的合作。

四、组团赴加拿大考察访问 为了进一步拓展中加之间的合作领域,应加拿大刑法改革与刑事政策国际中心的邀请,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特组成以赵秉志教授为团长、卢建平教授为副团长的刑事法学术考察访问团,于2005年9月16-28日对加拿大温哥华、渥太华、多伦多等地进行了学术访问。

作为中加双方合作项目之重要组成部分,此次学术访问旨在通过考察加拿大贯彻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的立法与实践,为中国刑事司法中贯彻国际标准提供借鉴。

在加拿大刑法改革与刑事政策国际中心的精心策划和组织下,考察访问团不仅与加拿大皇家骑警高级顾问、加拿大有关刑事法专家以及加拿大外交部所邀请的实务专家分别进行座谈研讨,而且还参观访问了SFU犯罪学研究院、BC省司法学院、多伦多大学法学院以及加拿大国家司法学院等培训与研究机构。

此次访问不仅达到了预期的目标,而且还促使中国公安部与加拿大有关各方初步达成了合作的意向,可谓取得了非常圆满的成功。

五、主办“名家讲座”系列 研究院近期邀请了几位国际上知名的专家学者作了学术讲座。

具体包括: 1.“名家讲座”第1讲——中国与禁止酷刑国际公约 2005年8月26日晚,研究院在北京友谊宾馆举办首期“名家讲座”。

此次讲座的主讲人为联合国禁止酷刑委员会两届前任主席、联合国附属研究机构加拿大刑法改革与刑事政策国际中心董事长、布列颠

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名誉院长彼得

伯恩斯先生。

伯恩斯先生主讲的题目为《中国与禁止酷刑国际公约》。

2.“名家讲座”第2讲——全球化与刑法公正 2005年9月4日晚,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在学校主楼314学术报告厅主办“名家讲座”第2讲,主讲人为国际刑法学协会主席、西班牙巴斯克犯罪学研究院主任德

奎斯塔教授。

奎斯塔教授主讲的题目为《全球化与刑法公正》。

3.“名家讲座”第3讲——国际刑事法院中的普遍管辖权问题 2005年9月9日上午,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在京聘请著名国际刑法专家、前南国际刑事法庭上诉庭庭长刘大群先生为客座教授,并举行名家讲座第3讲。

刘大群法官主讲的题目为《国际刑事法院中的普遍管辖权问题》。

此外,“名家讲座”第4讲也将于2005年10月11日在北京师范大学举行,演讲者为美国纽约大学法学院教授、资深中国法专家科恩先生。

六、科学研究与成果出版 科学研究应是研究院的重心,也是研究院学术水平与地位的标志。

在主要研究人员以往科学研究的基础上,研究院把学术研究的组织和开展放在首位,并取得了初步成果。

(一)创建“京师刑事法文库” 为保证学术研究的规模、效应和成果积累,研究院成立伊始便建立了系列性著作项目,即“京师刑事法文库”。

目前,该文库第一本专著,即赵秉志教授所著《刑法基本理论专题研究》,已由法律出版社公开出版。

而研究院讲师阴建峰博士所著《现代赦免制度论衡》和研究院兼职研究人员袁登明博士所著《行刑社会化研究》亦已被纳入该文库,并将于近期出版。

(二)继续创办学术丛刊 研究院主要成员多年来主编、编辑了多种学术论丛和年刊。

为营造前沿性学术阵地,研究院调整了《刑法论丛》、《刑法评论》、《刑事法判解研究》、《刑事法治发展研究报告》、《刑法学的新动向》等学术丛刊的主办单位和编辑队伍,并继续向社会公开推出。

目前,由研究院主办的《刑事法判解研究》2005年第2-4辑总第11-13辑已由人民法院出版社公开出版。

研究院近期面世或即将交稿的学术丛刊主要包括:《刑法论丛》第10卷、《刑法评论》第8卷、《刑事法治发展研究报告》(2005年卷)。

此外,研究院还创办了我国首份《国际刑法评论》杂志,其首卷也将于2005年底前出版。

(三)出版多种学术著作 除了建立“京师刑事法文库”、创办学术丛刊外,研究院同时也专注于其他有分量、有影响的学术专著的出版。

概而言之,研究院成员近期将出版的学术书籍主要有:《中韩刑事制裁的新动向》(赵秉志教授主编,中韩刑法比较研究系列之二,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于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合作项目)、《当代刑事法热点问题研究》(赵秉志教授与卢建平教授主持,中英文对照,系列著作之一)、《中美刑法热点问题研究》(,赵秉志教授主编,中英文对照)、《仇视性犯罪》(王秀梅副教授译著)等。

研究院还计划陆续组织撰著、编辑和出版其他一系列刑事法著作。

七、网络信息与图书资料建设 网络信息与图书资料已经成为信息时代不可或缺的宣传和交流的工具。

通过网络信息与图书资料建设,可以加强与各界的交流,有助于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刑事法治的宣传和咨询。

通过网络信息的反馈,可以调查收集一些基础性研究数据,从而为刑事法治的实证研究提供参考资料。

因此,研究院的信息资料与网络建设应当是基础性学术建设的重要环节。

在北京师范大学网络中心的鼎力支持与协助下,研究院研究人员已经创建了“京师刑事法治网”。

同时,研究院的图书资料建设亦已初具规模。

当然,研究院将继续积极创造条件,更加努力工作,不断建设和完善“京师刑事法治网”与图书资料室,为全国刑事法学研究、刑事法学信息资料交流、刑事法治建设、刑事法治宣传提供服务与便利。

北京师范大学

如何预防犯罪行为

预防犯罪比惩罚犯罪更高明,这乃是一切优秀立法的重要目的。

然而,引导人们去享受最大限度的幸福,或者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们可能遭遇的不幸,该采取何种较为恰当的措施来预防犯罪呢

  荀子的性恶论阐述,人有着“目好色,耳好声,口好味,心好利”和“不知足”的恶欲,人性总是倾向于趋利避害,故其主张利用后天的人为作用,例如用教育、道德和礼法(即法律)等来抑制人性的放纵。

而以下大致也是不分先后次序的从这几方面展开浅显论述。

  想要预防犯罪,应该把法律制定得明确和通俗,这样普遍的民众都能轻易看懂和理解;应该集中全力去保卫这些法律,而不能用丝毫的力量去破坏这些法律,让民众们从感官上认识到法律的权威;应该使法律少为人的某些阶层服务,而让它为人服务,这样才不会让民众怀疑法律的公正性;应该让人畏惧这些法律,而且让他们仅仅畏惧法律,而不是人与人之间的畏惧,否则会更容易滋生犯罪。

这是从立法层面上所采取的必要措施。

  想要预防犯罪,应该让光明伴随自由。

知识传播地越广泛,它就越少滋生弊端,就越加创造福利。

一个胆大妄为的骗子往往是一个平凡的人,愚昧的人民对他顶礼膜拜,明达的智者则对他嗤之以鼻。

知识有助于鉴别事物,并促进各抒己见,使很多情感互相对照,相互改造。

当光明普照国家的时候,愚昧无知的诽谤将停息,丧失理性的权威将发抖,法律蓬勃的力量将不可动摇。

就如,当你看到自己交出去并丧失的那份自由将只是那种使他人受损害的有害自由时,你就会情不自禁地赞美立法者的仁慈与伟大。

  想要预防犯罪,应该使法律的执行机构注意遵守法律而不腐化。

而这往往是难以做到的,因为在中国,法律的执行机构的资金来源受到了行政者的束缚,这使得他们难以更为客观地办事。

贝卡里亚的观点:“组成执行机构的人越多,践踏法律的危险就越小,因为在相互监督的成员中,是很难徇私舞弊的。

每个人所享有的权威越小(尤其同冒险相比较),他们对于提高自己的权威就越不感兴趣”。

这无疑有一定的合理性,权力的分散易于遏制权力的滥用,否则就易于使某些司法官员有空可钻,从而导致人民习惯于畏惧司法官员,而非畏惧法律。

但是执行机构的人越多,就意味着支出的成本越高,也就容易造成人力资源的极大浪费,同时可能间接造成程序上复杂,在一定程度上也增加了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利益者的诉讼成本。

所以,这是个体制上的弊端问题,需要从体制上去改善。

  想要预防犯罪,应该奖励美德,这样才能促进道德行为的昌明。

然而社会上存在着这样一种现象,即过于崇尚圣人道德,类似于“感动中国十大人物”,貌似只有做出了一些惊天动地的壮举才能获美德殊荣。

而往往获得者不是倾尽自己的一生去完成某个有利于人类社会发展的发明或创造,就是为了拯救和自己无血缘关系的生灵而献出生命、英勇就义,诸如此类,才会光荣地见诸媒体报端。

人已不在,但精神长存,换来了屏幕前暂时的泪水、同情、钦佩、和震撼等,但过后谁又能保证这种情绪会持久地影响着旁观者,引导他们从此就与美德结缘?伟人头顶上的耀眼光环的确是一种诱惑,但是当你发觉自己还需要为柴米油盐发愁,还在为子女成长的投资深思,还在为父母的赡养费而担忧等等生活琐碎而分身乏术时,你还会做着那个为更广泛的群体奉献一些在大多数人看来是惊天动地的壮举的梦吗

恐怕你也会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吧,当然这并非在倡导人人为己的错误思想,只是有些好事并不是每个人都是力所能及的。

从另一方面来看,就某种程度而言,普遍性的道德观念正逐渐沦丧。

反观现实,不免存在着这样一种怪现象“做善事的人往往容易被人贴上一个怀疑的标签‘这么好心帮我,是不是图谋不轨呢’,又或是被认为是傻子,傻呆呆地舍己利人”。

本应属于主流思想的美德就这样子逐渐被异化为“非主流思想”,不亚于远古时代的“异端邪说”,真是人类社会的一大悲剧

  想要预防犯罪,最可靠也是最艰难的措施就是完善教育。

这个论题太广泛了,很难较好地控制。

纵观中国历来的教育史,一个人,从进入小学时就开始进行着根深蒂固的政治观念的灌输,初中、高中无一例外,更甚的是连大学都还要继续着政治条框的侵蚀。

对众多学子而言,这无疑是不得不痛苦的累赘,酷似乌龟的壳,怎么也甩不掉,当真正甩掉之时亦是死亡之期。

而有关道德知识、法律知识方面的教育却是少之又少,有种“门前冷落的凄凉”。

也难怪在地大物博的中国法律文盲会过半。

法律意识的淡薄是最容易引发犯罪的,更让人瞠目结舌的是某些犯罪者竟以不懂法来乞求执法者对其从宽处罚。

“不知者无罪”这种侥幸心理促使一些法律意识淡薄者走向了犯罪的深渊。

故此,结尾借用贝卡里亚的观点:教育不在于课目的繁多而无果,而在于选择上的准确,当偶然性和随意性向青年稚嫩的心灵提供道德现象和物理现象的摹本时,教育正起着正本清源的作用;教育通过感情的捷径,把年轻的心灵引向道德;为了防止它们误入歧途,教育借助的是指出需要和危害的无可辩驳性,而不是捉摸不定的命令,命令得来的只是虚假的和暂时的服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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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诊学哪些内容,哪里有这培训呢

内容:  手诊的起源可以追溯到3000多年前的远古时代,人们通过长期观察手上的纹路,发现了疾病与纹路的规律性变化。

几千年来,中华民族在同疾病作斗争的过程中,经过历代医学家的不断实践、充实和发展,积累了丰富的诊断疾病经验。

手纹诊病也是其中一分支。

  唐朝王超的《水镜图诀》记载有根据观察幼儿食指内侧表浅静脉的色泽与形态变化推断病情。

到了明代,小儿食指指纹诊法渐被医家提出并广泛应用。

清代的一些医学家积极探索研究望诊、手诊,去伪存真,先后编著了《清太医手诊谱》、《行色外诊筒摩》、《四诊诀微》、《望诊遵经》等,汇集历代手诊之法。

清代《小儿推拿广义》详细记述了通过手掌诊病的方法。

手诊已经成为中国医学临床辅助诊断的一部分。

  民族  手诊也是我国民族医学诊断的常用方法。

藏、蒙、维吾尔、傣、彝、朝、哈萨克、瑶、壮、苗、回等医学体系,都有系统的手诊内容。

如瑶医认为手五指通五脏,手五指分属五脏,每指各属一脏腑,拇指属脾胃,食指属肺与大肠,中指属心与小肠,无名指属肝与胆,小指属肾与膀胱。

而在藏医学中,手诊和尿诊成为其核心诊断手段。

  西方  手诊不仅仅在中国,在世界上也有悠久的历史。

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曾著有《亚里士多德手相术》,该书对后世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

17世纪的克鲁医生开始关注指纹研究;1823年泼金杰出版了有关指纹纹路的论文。

不久,指纹成为侦探领域的重要手段。

20世纪70年代,美国学者的著作《皮肤纹理学与疾病》详细记述了掌纹与疾病的关系。

  不久,指纹成为侦探领域的重要手段。

手诊正式应用于医学诊断,是近30年改革开放带来的研究进展。

其中我国涌现出许多有水平的手纹专家、学者。

他们为手纹的研究而努力不断,精神可嘉。

手诊的概念就是,专业人士通过人体手的纹路形态、变化、规律等方式,对人体器官的演变作出推理的一种防治辅助手段。

  中医  中医理论“阴平阳秘,精神乃治”;“阴阳离决,精气乃绝”;“善诊者,察色按脉,先别阴阳,补其不足,泻其有余”。

恢复阴阳相对平衡是治疗基本原则。

“邪之所凑,其气虚”;“正气存内,邪不可干”。

邪,就是疾病,正,就是抵抗力,阴阳离决,是病危、病故。

根据手诊、舌诊、甲诊、脉诊综合分析辨证施治,因病而异,因人而异,因自然条件而异,中药按君、臣、佐、使,四气(寒、热、温、凉),五味(辛、甘、酸、苦、咸),按五行相生相克关系来调理机体,使之相对平衡,减轻痛苦,改善病情,提高生活质量,延长生命。

它同经络诊法、腧穴诊法、时辰诊法及气质诊法一样,虽一般诊断专著未载,尚未能普及于临床,但确属医诊法学之重要内容。

经过医学、生理、心理等学者们的努力,把这一历经几千年的潜在经验逐步变成显科学。

  当代著名中医学董建华说,“欲穷临床,首重于诊。

诊法之中,望闻问切,至为重要。

观古往今来,为名医者莫不精此四者之道。

然四诊之外,又有五气六运可稽,易经八卦可演,千般诸法,精穷奥蕴。

前贤双调和孙思邈叹曰:须精熟如此,乃得为大医。

”  1956年,我国制定了十指纹分析法,并应用于临床和司法系统。

1966年之后,我国一些医院用手纹和足纹特征来识别婴儿,使皮纹学应用于临床。

  后来出现了许多著名掌纹医学专家,也陆续出版了一些掌纹医学专著。

“从外知内。

”“视其外,以知其内脏,则知所疾矣。

”“有诸内,必形诸外。

”“掌中热者腑中热,掌中寒者腑中寒。

”“手掌信息关全身。

”这些认识,是古代医学学诊断疾病的重要方法之一。

凡事物的局部都相似于该事物的整体,这是全息论的基本定测。

《论语》也讲“人焉廋哉”,就是说人的精神健康状况必然要在外部表现。

德国著名哲学家康德指出:“手是人类外在的头脑”。

人,是以五脏为中心,通过六腑、经络沟通表里,运行气血而构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

“十指连心。

”现代解剖学证实,手神经直接着大脑,当脏器有病变时,就由自律神经传到大脑,然后,再通过脑髓神经把变化情形显示到双手上。

  手诊是一门先进的中医学科,等同于掌纹诊病学和掌部医学。

在长期的研究中发现:手纹、手型、气色形态、皮纹、指甲在手掌与健康相对性的医学研究中,有着同等重要的地位,缺一不可。

所以“手诊”在当前的研究阶段应该称之为“掌部诊病学”或“掌部医学”或“手诊学”。

  手掌是健康的晴雨表  手掌是一个人身体健康的晴雨表,大部分病在手上都会有表现,真可谓五脏六腑均历历在手也。

比如说如果一个中年人的手背面上出现褐色的斑块,则说明此人的胆囊方面已经出现了问题,如胆囊炎;如果一个女子的生命线末端有明显的三角形纹符号,则说明此女子有痛经史;如果一个人的生命线靠掌心处均有众多胚芽纹,则说明此人体质比较差,容易感冒;如果一个人的命运线的顶端或者末端如果有竖形的岛纹,则这极有可能是胃下垂;如果一个人的太阳线被干扰线干扰成井字纹,则提示此人的血压偏低。

  人类和动物之间最大的区别,就在于人类有一个智慧的大脑以及一双会劳动的手。

手是人类改造自然的工具,手为五行所化,为五脏之端,祖国医学有运土入水而止泻,运水入土以养脾之说,皆基于五行之理。

手兼天地之灵,蕴天地之造化。

古语云: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手象(指象与掌象)与五脏关系。

  诊断原理编辑  手诊的原理。

人体的器官是一个系统性的整体,器官有任何不良的压力和损伤,将通过矿物质等物质进行传递到皮肤表层,并牵引皮肤,形成凹凸形态。

人们经过长期观察、积累、对照,选择概率高的现象当作诊断的标准。

比如,从来没有线路的某个手的部位,突然发现有纹路出现,就预示着该地方出现了不良的干扰。

  手诊融和中医  见手诊融和中医图  原始手诊起源早于中医,中医学的蓬勃发展为手诊的发展尊定了理论基础。

手诊的发展被认为是中医望诊的延伸与进步,从某种角度来看,手诊推动了中医学的普及与发展。

  中医学术理论基础与方法是手诊医学发展的重要理论基础。

学习研究手诊医学,首先必须具备一定的中医基础知识,方能知道手诊的来龙去脉。

从历史考证来看,发现手诊的起源早于中医,只不过当时人们限于条件,没有进行系统的整理;后来随着中医的发展,手诊医学也随之进步,经验积累日渐增多,与此同时手相学也蓬勃发展,结果两者常备混为一谈。

从手诊病被蒙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

近代与现代,随着社会的稳定与科技的发达,手诊医学又有了更多人的参与研究。

手诊的现代研究与大量的临床事实,实际上推动了中医诊断学术发展的进程,并指导了中医养生产业的可持续化发展。

尤其在中医学的普及方面更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一、手诊的起源早于中医  在人类原始的蒙昧时代,由于人类充满了艰辛与困惑,危险与饥饿始终危胁着人类的生存与发展,人类不得不利用与动物的最明显的区别之一——手,不断地进行与大自然的搏斗,和自身生命生活的维持与发展,此时人类已经本能地意识到手在生命中的重要意义。

可以这样说,假如原始人没有手的话,就是到现代,人类永远还是和四足兽没有什么区别。

原始社会的人类在无可奈何的自然条件下,他们用手象征性地做出各种动作,来祈求和保佑自身和人类的生命安全。

通过对手的不同的运动变化规律和大自然物质的亲密接触,产生了原始的手文化,比如原始的舞蹈、手语、手势。

在此过程中,人类逐渐积累了对手的理解与认识,这或许是最原始的、人类最为本能的、最为人文的、最为基础的手诊了。

  在当时,并没有阴阳五行、脏腑理论在其中的渗透,也没有原始的图腾崇拜文化出现,更没有神巫的诞生,更谈不上医巫文化同源现象,实际上人类更注重了手与人类生活息息相关的规律性的现象总结,这也是手相学长期在人们心目中的应验率较高,老幼皆知的一个重要原因所在。

反而忽略了手在人类健康方面积极作用。

  从人类开始出现医巫文化同源时代开始,手或多或少开始渗透了易经、神学、阴阳五行等思想,但可惜的是当时人类并没有意识到手在健康方面的积极推动作用。

反而与相学、易经甚至与神学结合,日趋发展成熟,成为手相学。

无论在东方西方的医学文化中,巫学与相学始终早于医学文化的诞生。

因此,手诊的一些早期思想和认识的方法论上,明显早于中医学的发展,事实上手诊与中医都是经验医学,人文医学。

  二、中医为手诊的发展奠定了理论基础  中医学的理论日趋发展完善,为手诊的形成奠定了理论基础。

早期的易经八卦在手掌的划分,以及天地人三才在主线上的配合,都开始与中医理论紧密联系,比如:巽区属木,阴阳属性中属阳,脏腑相应属肝胆,天纹(感情线)主气,人纹(智慧线)主神,地纹(生命线)主精,由此精气神构成人的生命的重要元素。

在手掌中能得到完美的体现。

这里所谓的精气神,精相当于现代学说的物质,气相当于能量,神相当于信息。

换言之,通过手上的主线与区位的结合,可以生动地再现人体脏俯的物质能量信息的传递变换规律,也就是精气神的变化规律。

既然我们知道,中医的精气神可以在手诊中得到完美体现,那么中医能诊断疾病,能预防保健已经是毫无疑问,因为中医生存了几千年,解决了几千年人类生存的问题,所以说对手诊的诊断无庸质疑。

  中医的经络学说,为全息医学发展,奠定了一定基础,可以这样说,没有经络,就没有全息;中医的脏象学说,奠定了手诊臓象区位定位的理论基础,可以这样说,如果没有中医的脏象学说,在手掌中说某区某段属于某脏腑,那简直是痴人说梦。

中医的望诊学说,实际上是奠定了和规范了手诊的基础诊断原则和方法。

尤其是中医的望色,更是手诊中密不可分割的理论指导性原则。

  在阴阳五行方面,通过手诊上的脏腑阴阳五行属性的划分,可以对五色五纹在中医辨证论治和整体观念的指导下,进行非常准确地诊断,可以这样说,没有中医学的存在,在中国就没有手诊医学发展的今天。

  三、手诊可以认为是中医望诊的发展  在中医诊断中,提倡的是望闻问切,其中望诊最为首要。

《黄帝内经》云:“望而知之谓之神”,可见望诊在中医诊断中的重要地位,从某种程度上超过了闻问切三诊的方法,由于历史、社会、学术的发展等原因,造成了中医望诊的停滞不前,尤其在手诊这一方面的学术论著,更是寥若晨星。

而现存的中医大多数人并不知道手诊,而现行的中医的教科书中并没有完整的手诊培训教材,所以中医的诊断特色的四诊之中,只剩下了切诊中的脉诊,而脉诊的掌握需要的是时间和经验,已经不太适合现代高速发展的社会需要,更不能为大多数人很短时间内掌握,所以中医前进的步伐明显落后了。

而现在尤其是大多数人只在中医中药的治病和疗效方面进行研究,或偏重于某些理论的实验研究,而在中医特色诊断的望诊这一领域,很少有人提及。

诊断是医学学科的一个前沿工具,当你的诊断方法不易普及,大多数人无法接受和理解,无论你这门学科多么具有前瞻性和科学性,都不会得到大多数人的认可和使用,只能作为一种学术研究,掌握在少数人的手中罢了。

而手诊简单方便,随时随地,医生看得准,老百姓看得见,又明显解决了医患双方由于学术方面的鸿沟问题,更增强了民众对中医的理解与接受的信心。

从某种程度上讲,手诊医学是可以推动中医望诊的发展,并且是中医望诊中密不可分的、甚至有超过脉诊的趋势。

只有这样,中医的诊断思想、学术思想才能传承不息。

所以说,从某种角度讲,我们可以认为手诊是中医望诊的发展。

  四、手诊推动了中医学的普及与发展  每个人都拥有一双手,我们可以认为手是健康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人类的各种健康痕迹可以生动地、真实地记录在上面,从某种意义上说,可以认为手是人的健康记录本。

作为中医工作者也好、手诊工作者也好、其他健康工作者也好,都可以根据每个人手上的健康记录,随时查询和解读每个脏腑的状态,从而准确地、及时地知道每个人的身体健康状态、生存与生活方向。

  由于中医是手诊医学的理论基础,所以我们在应用手诊的时候,都会把中医的一些理论思想贯穿始终,这为中医的学术思想普及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我们知道,中医学由于理论的抽象化,和黑箱化操作,尤其和现代人的教育文化与理论思维,有明显的差异化,导致了对中医的难以理解。

而通过手诊可以详细的分析身体的健康状态与中医之间的关系,让任何人在潜移默化中接受了中医的养生或治疗理念。

我们可以设想这样一个现象,如果每个人在一年中被手诊一次,那么他就会受到中医望诊或学术思想上的教育一次,中医将永远无法被人遗忘,并且会让更多的人对中医和手诊越来越感兴趣,并且在健康和疾病方面,自然会寻求中医的方法,那么中医的复兴与长久不衰的发展,将会随着人手的生存而生存,随着人手的退化而退化。

  手诊实践科学  见手诊实践科学图  一、手诊具有重复性  ①病纹颜色的重复性  我们通过大量的实际手诊案例,实际上也是一种数学统计的方法,也是一种经验积累的方法,发现手诊中的基本病理纹理颜色辨证,可以在很多具有此病的人手中完全可以重复再现。

重复率越高,就表明这种病纹的准确率就越高。

既然如此,那种认为手诊诊断纯粹是偶然或侥幸地诊断准确,明显是不了解手诊的一种不负责任的说法。

同样,很多常见病、多发病在不同人手中,几乎都可以重复着手诊中的一些规律,所以说按照衡量科学的标准是否具有重复性来讲,手诊应当是科学的。

  ②学术性复制  手诊可以完全按照任何一门学科的体系一样,人们通过学习、培训完全可以学会并运用,并且可以把手诊中的学术理论进一步发扬光大。

从这一条来讲,手诊医学的被无限制的复制与倍增,是任何具有生命力学科的特性。

所以说学术性的复制,使更多的人掌握手诊并运用手诊,从而发展完善手诊医学。

  二、手诊具有规律性  我们知道,中医的书籍浩如烟海,但总结一下,无怪乎是阴阳五行,具体地来讲,脏象、经络、气血、津液八纲辨证。

高度概括地说无非是阴阳而已。

手诊中的颜色错综复杂,扑朔迷离,但总的来说,无怪乎是红青黄白黑五种颜色而已;颜色之间的变化规律虽然错综复杂,但归纳纲要无非是望色十纲而已;病理纹理如天上之云彩变化无常,如羽毛般杂乱无章,但归纳起来无非是五纹而已;手掌面积虽然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但九区分界朗若星辰,主线辅线纵横交错,但也无非是经纬阡陌

所以学科虽然看似繁杂、事实简单。

内经云:“知其要者一言而终,不知其要,流散无穷,此之谓也。

”  三、手诊具有可操作性  有人讲,手诊参考望诊是一种非常模糊的诊断,是一种唯心学说,全靠人的一种主观意识来判断,其实这是对手诊望的方法的一种误解。

我们举这样一个简单的例子,我们从出生到长大,是如何越来越聪明、如何越来越认识这个世界、如何越来越能掌握知识、事实上都是我们的第一感觉——望的结果。

一个盲人,要想与常人一样能享受生活、生命、工作等方面的能力时,换句话说,就是不通过望的方法是很难达到我们常人的基本能力的。

那么手诊是通过我们人的第一感觉——望,也是最简单的、最原始的最本能的一种方法。

望,只不过是望的部位的焦点集中在我们手上而已。

如果没有把手诊望的准确,肯定是把焦距放错了,建议调整好焦距再一次审视我们自己的双手,这时候你会觉得手上的任何变化都逃脱不了你的火眼金睛,你会深深地感悟到原来手诊如此简单

  四、手诊具有发展性  任何一门技术,任何一门学科,他们继续地向前发展,表明他们是有生命力的。

当它停止不前要退出历史发展的舞台时,表明它一定是过时的科学,或者已经不是科学,只是一段文化、发展史。

而手诊医学具有强大的兼容性,凭借着与人类永远不可分割的血肉关系,将伴随着人类的发展历史永久存在。

我们只要是人,都会看我们自己的双手,从我们双手中找到生命的答案。

如果说手诊医学真的要退出历史舞台,那么除非人类已经高度进化,不须用手了,也就是人们退化的不长手的时代,那个时代是否还遥远,是否很快

那只是我们人类以后的事情了,我们现在要做的是,通过各种方法,包括理论的研究、科学的实验、民众性的普及不断地发展完善手诊学,使手诊医学不仅仅作为医学方面的一种学科,更是人类文明的一个象征,也是生命科学的重点研究对象。

如果我们从能量、物质、信息来研究手诊的话,也许从手上能找到与宇宙之间有生命、信息、物质的关联性。

  五、准确率是硬道理  通俗地来讲,手诊要的就是诊断和分析的一种效果。

最起码从目前的学术而言应该如此。

所以衡量手诊是否科学,他的准确率、应验率,可能是很多科学家们衡量手诊是否科学的唯一标准。

我们姑且不论这种单方面的衡量指标对手诊这门新型学科是否公正公平合理,但我们作为手诊医学研究工作者来说,一定要殚精竭虑,把手诊的准确率提高到一种新的高度,让手诊医学跻身于科学之列,享受公平公正的科学待遇。

所以说手诊是不是科学的,我们认为其准确率是手诊科学的硬道理。

  诊原理  手诊是指通过人体手的纹路形态、变化、规律等方式,对人体器官的演变作出推理的一种防治辅助手段。

其原理是运用视觉、触觉等,对手上的征象进行有目的地观察,以了解人体健康或疾病状况。

如根据人的手形、指甲、掌纹、指纹、指节纹、手掌  软硬及手掌气色等,采取望、摸、推、压、点、掐、按等方式获得病情信息。

掌纹诊病主要分为气色形态、手纹和手形三大类。

也有将手纹、手型、气色形态、皮纹、指甲综合研究得出结论。

所以手诊也称为“掌部诊病学”。

  根据徐凌波研究,证明手诊对痔瘘的判断有临床参考意义。

验证表明,痔瘘手诊总的临床符合率为79.3%,痔为84.2%;肛瘘为82.1%;肛裂为73.9%;肛周脓肿为66.7%,经卡方检验,P〈0.01,判别显著,说明手诊符合率高。

  手诊是中国的医学传统、民族诊断的特色技能。

《黄帝内经》中就有相关记载:“见其色,知其病,命曰名;按其脉,知其病,命曰神;问其病,知其处,命曰工。

”其认为通过五官、形体、色脉等的外在变化,可以了解人的健康状况。

唐朝王超的《水镜图诀》记载有根据观察幼儿食指内侧表浅静脉的色泽与形态变化推断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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