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写一篇保护未成年人的认识400字
今天,我上网看了一下。
是专门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制定的其中一部法律。
学习这部法律,不仅使我了解到社会各方面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更重要的是增长了我的法律知识,对自身的保护起到一定的作用。
主要分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等方面。
未成年人处于人生发展进程中的幼弱时期,自我保护能力低,是个人权益容易受到侵犯的群体。
在现在的社会上,有不少家长、社会上的人都不同程度地伤害了他们,影响了他们的正常学习和生活。
因此,制定这部法律,不仅可以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还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但是,即使制定了这部法律,有某些人还知法犯法,严重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比如,在我姐姐家附近就有一家网吧,我经过那里时经常看见有学生进进出出的,他们大部分都是未成年人。
而这家网吧的玻璃门上竟然贴着“未成年人禁止入内”的字样。
《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营业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有关主管部门和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这家网吧的经营者并没有阻止未成年人进入,这明显触犯了法律。
《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说道: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等共同责任。
我们应该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
当我们受到侵害时,我们不应该害怕或忍受,而应该大胆地利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保护自己的安全,不让自己受到伤害。
社会上有哪些机构保护未成年人
国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法》,规定了对未成年人的家庭保护、学校保护、 社会保护、司法保护。
这是法律给予未成年人特殊的关爱和保护。
作为已经懂事的未成年人,应该怎么做的事情是这样的。
1、首先自己要学习法律,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2、无论在家里、学校里或社会上时,受到非法侵害时,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
下面是有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条 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第十四条 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人的信息予以保密。
关于恳求解决我县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资金的请示(完整版)
关于恳求解决我县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资金的请示关于恳求解决我县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资金的请示省民政厅:寻乌县地处江西的最东南端,位于闽、粤、赣三省的交界处,境内有206国道贯穿全境,跨省进出人员频繁,县域经济落后,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是国定贫困县之一。
因我县地理位置特殊,特别以闽、粤方向进入我县境内人员较多,每年外地来我县求助的各类对象人数超过500人次。
目前,我县救助站基础设施老化,功能单一,其作用发挥不够,按照现有条件难以适应新形势下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的发展需要,难以从根本上解决流浪未成年人反复流浪的问题。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社会救助能力,更好地服务真正需要救助的人员,特别是流浪未成年人的保护,使他们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保护。
因此,我县拟兴建一所功能齐全、设施完备,设备配套,环境整洁的流浪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该中心的建成有利于缓解我县社会救助工作的压力,对维护我县社会的和谐稳定有重大的意义。
该中心总投资500万元,资金缺口200万元,因我县财政资金匮乏,恳请省民政厅解决我县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资金200万元。
特此请示,请批复寻乌县人民政府二0一一年十月十日截至今年201X工作中有时比较急躁。
《未成年人保护》读后感
近年来,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时有发生。
导致这种问题发生的原因有来自社会的,学校的,家庭的,个人的。
社会学校家庭应该对青少年给予特殊的保护,但起决定性作用的还应该是未成年人自己。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党和政府十分关心和高度重视青少年的成长。
我国青少年教育和保护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青少年犯罪率在世界上一直是比较低的。
但近年来由于各种消极因素和不良环境的影响,我国青少年犯罪率日渐突出,给社会、家庭和个人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和巨大的不幸,也对实现依法治国的战略目标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社会负有不可推卸的历史责任。
我们青少年更有义务从自身做起,学习了解相关的生活常识,法律知识,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人身权益不受侵害,甚至自己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时,能够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为此,我决定在以后的生活中做到以下几点:1在家里,孝敬父母,并且跟父母及时沟通,了解生活中的一些常识,正确使用家用电器,防止漏电现象的发生;自己一个人在家时,不让陌生人进门,并及时打电话告诉父母和邻居;遇到特殊情况,不慌不乱,及时打电话给父母亲戚或警察。
2在学校里,认真学习,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使自己在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同时更好的履行自己受教育的义务。
努力使自己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争取为祖国的现代化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3在社会中,不随便和陌生人说话,不吃陌生人的东西,不喝陌生人给的饮料,并能够自觉抵制生活中的一些不良诱惑,交友时要慎重。
4同时可以从报纸、电视、电脑上了解学习更多保护自己的常识,最大限度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使自己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