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害人的家属在开庭时可以写演讲稿念吗
发表意见,要抓住重点,不能啰嗦,否则主审法官可以制止。
急求心有大未来的广告词演讲稿
文章标题:法官坚守道德阵地共创美好未来演讲稿坚守道德阵地,共创美好未来我相信成为一名法官是很多年轻人梦寐以求的理想,在他们的心目中所梦想的法官形象,比我们在座的每一位所亲身感受到的更光荣更神圣。
在西方国家,只有三类人可以穿上特定的长袍:疗治肌体的医生、洗涤灵魂的牧师、维护正义的法官。
法官是正义的使者,是公平的化身。
他社会地位崇高,倍受人们的尊重和敬仰,独立裁判,生杀予夺,不怒自威;他集渊博的学识、敏锐的思维、清醒的头脑于一身,一生致力于维护法律的公正和威严;最重要的是他具有各行各业中最崇高的职业道德,品行高洁,襟怀坦荡,弘扬美德,匡扶正义,以一身浩然正气傲然挺立在人生潮头,象泰山绝顶令人仰止。
然而冷静衡量理想和现实之间的距离,看一看我们身边无数个普普通通、勤恳工作着的法官们,不能不感受到“崇高”二字的沉重。
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给人们的思想观念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市场经济的多元性、开放性、利益性,也产生了道德观的众多选择。
法官不是生活在真空之中,我们无时无刻不在面对着高贵和庸俗的碰撞,清贫和金钱的较量,寂寞和繁华的斗争:一边是我们勤勉辛苦、加班加点的工作,一边是不法商人投机偷税,大发横财;一边是我们舍身求法、为民解忧的万丈豪情,一边是无法逃避的行政干预、人情困扰、执行难、地方保护各种顽疾;一边是我们每月平均千元以下的微薄的工资,与此相对应的穷尽半生积蓄购置的两居室、三居室,一边是同样通晓法律的知名律师,代理一次大标的诉讼即可获得的数万薪酬,还有他们与此相对应的坐落在绿林芳草间,出入均为高级轿车的所谓高尚住宅区。
当民主和法制的建设尚未完全跟上社会变迁的脚步,当我们的社会对奉献和高尚只限于提倡却没有给予有力的保护和慷慨的回报,对卑劣的言行只限于指责却没有给予迎头的痛击和严厉的惩罚,那么卑劣就得到了纵容而显得务实,道德就受到了冷落而越发飘渺。
我们的优秀法官们,其法律功底和敏捷的才思比那些知名律师有过之而无不及,为什么不去做出现实的选择,是什么一种精神力量让法官无怨无悔地承担着这么沉重的社会良知,执著地把守道德的高地
我的回答是:是的,是有一种精神力量支持着我们,让我们必须承担,必须把守,必须安于一生的清贫,这份清贫甚至要延续到我们的后代。
我们必须如此,因为我们是人民的法官,道德和良知的守护者,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高尚的道德,对于我们来说不仅仅是一种个人美德,更是我们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
各行各业都有自己的职业道德,医生有医德,教师有师德,律师有执业纪律,企业有竞争准则。
但是有些行业与社会公众切身利益关系不大,即使从业人员素质很差,公众也能容忍,期待他们慢慢改正。
法官却不同,我们每天所接触的是一类特殊又敏感的人群,我们永远处在各种利益和冲突的尖锐的纠结点。
以我们现在的国情,普通老百姓绝对不会因为楼下放音响时间太长了,睡不好觉就毫不犹豫地起诉他;老百姓不到万不得已是不愿意撕破脸皮闹到法院来的。
很多人来到法院时早已经心灰意冷,怨气十足,抱的是“不蒸馒头争口气,这官司我非赢不可”的激进态度,对诉讼结果的强烈关注使他们对法官的言行十分敏感,只要法官实体或程序上处理得稍有偏差,或者仅仅是言辞上有冷漠和厌烦,当事人就会认为法官不公正。
社会公众对法官的职业道德要求之高,远远超过了普通的道德标准。
难怪有人说:如果社会上追求完人的话,那么法官就是大家心目中的完人。
有人可能说:我不是完人,不是圣贤,我只是一个平常的人,我何必要时刻满足当事人苛刻的期望,那么严格地要求自己,太累了吧。
我就自私那么一点点,平时当事人向我“意思”那么一点点,有机会去吃那么一点点,有什么不可呢
我要说,善恶无大小,质的飞跃来自于量的积累,今天接受的一点点“意思”,也许就酿成你明天成为腐败蛀虫的一念之差,你放纵自己的那一点点,会无形中侵蚀着司法战线的万里长堤,慢慢损害着整个社会的公信力。
我们既然选择了法官这个职业,就已经选择了一条不平凡的人生道路;它决不应该被作为一种谋生的手段,而应该作为一项神圣的事业。
也许达到它的道德要求真的是太难了,但是我相信只要精神不滑坡,希望总比困难多
李大钊写过的“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我觉得同样适用于法官。
只不过法官写的不是普通的文章,而是关系当事人切身利益的判决、裁定,一个优秀的法官,能够通过他所经手的每一份判决、裁定,巧理千家事,温暖万人心,从细微处显公正,于点滴间见效率;努力去伸张我们整个社会的善良和正义,抚平你失衡的心态,净化你浮躁的灵魂,体现他崇高的个人道德。
永远不要小看“道德”二字,它经得起金钱的腐蚀,使法官成为国家大厦坚固的基石;它抗得住权势的压迫,使法官保持着不卑不亢的骨气和正气;它激励我们所有的法官心灵相通、相互勉励,法官坚守道德阵地共创美好未来演讲稿 如同那展翅的雄鹰,襟怀万里、志存高远、惩恶扬善、与时俱进,共同守护中国法制的湛湛蓝天,去迎接属于国家、属于民族,也属于我们辛集法院、属于我们在座每一个人的光明美好的未来
政治 <法律护我成长>演讲稿,500字左右。
法律这个词在我的脑海中是神圣的,它就像一个守护神,伴随在我们身边,时时刻刻地保护着我们;法律,就像一张无形的大网,指引我们走向光明的道路;法律,就像孙悟空,用它那火眼金睛,分辨黑白,惩恶扬善。
法律就在车水马龙的道路上,就在那肃穆的法庭上,就在那禁猪区那些举着猎-枪的人们心中。
法律无处不在,它就在我们身边。
从点点滴滴的小事到关乎命运的大事,都离不开法律,它与我们每一个人紧密相连。
今天的街道上显得格外拥挤,道路上满是汽车和自行车,汽车排出的尾气让人感觉很刺鼻,炙热的一昂光如火焰一样照射着,但路上仍然是井井有条,没有人闯红灯,交通十分流畅。
我穿过马路,心里感到十分欣慰,宽敞的马路上,人人都遵守着“法律”。
这是尽人皆知的法,深入人心的律,正是这样的法律让我们行走的如此流畅!记得有一部电影叫《禁猎区》,讲的是警-察与在禁猎区里打猎的猎人周旋并成功捉获他们的故事,而在生活中,当猎人站在禁猎区,站在一群羚羊旁举着猎-枪准备射击时,有良知的人们一定会想起法律的制裁,也许他会无情的射击,也许他会放下猎-枪,与它们和平共处,希望他选择后者,放这些动物一条生路,否则法律的严惩正等着他们。
这是保护动物的法,富有爱心的律。
正是这样的法律才让我们看到充满生机的大草原。
每当做任何一件事,都要三思而后行,想想有没有违返纪律,如果没有,你大可放心去做,古语道:“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人类是离不开法律的,如果世界上没有了法律,那么交通变得多么乱啊,车子不按红绿灯行驶,那么就会伤害多少人,那小偷就会越来越多,法律伴着我成长,世界上离不开法律,那么我们人类就应该知法守法,不应该去做那些伤天害理的事情,更不应该做不守法律的人,如果我们都遵守法律,那么世界就没有被车撞死的人,那个个家庭都会幸福美满,那也不会有那么多的人坐牢,你如果做了不守法律的事,那你终究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在此,我倡议,我们每个同学都应该从遵守校纪校规和理解父母师长做起,从生活的经验教训中悟出实实在在的道理和做人的理想价值,立大志,苦学成才,学法守法,做一个伟大社会主义祖国的优秀公民。
让法律伴我们成长,伴我们一生! 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求采纳
谁给我一个初中一年级的演讲稿
我有一个梦演讲稿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都知道,自由的鸟儿飞不出辽阔的天空,人的行为总是要接受法律的制约。
古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从踏进校门起,父辈就一直教导我们:要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于是,法律意识就开始在我们心中萌芽了。
一直崇拜威严的法官,折服于《法网柔情》中侃侃而谈的大律师,梦想有朝一日自己也能站在他们的位置上,成为正义的守护神。
于是,今天的我做了一名法律系的学生,聆听老师畅谈法学之精髓,览阅古今中外法律之典籍,使自己将来无愧于头上的国徽和肩上的天平。
我知道这世界有太多的无奈,严峻的法律有时也会显得苍白无力,法治常常有“人治”的色彩,且不说“朕即国家”的封建时代,就是在法制健全过程中的当今中国,法律也常常是一纸空文。
即使在开始走上法制轨道的今天,也有一些不尽如人意之处:伪劣产品铺天盖地,行贿受贿屡禁不止,一些地方刑事案件逐年上升等等等等。
中国有句俗话:饿死不告状——就是自认倒霉,而不是诉诸法律。
万不得已对簿公堂,就设法给这个送礼、找那个说情。
你看,秋菊为了有个“说法”找了多少领导。
不过,在秋菊身上我们还是看到了中国老百姓法律意识觉醒的曙光。
君不见,秋菊始终坚持要个“说法”;君不见,诸多名人走上法庭;君不见,普通女工因肖像权受侵而状告厂家;君不闻一男孩警告其父——打人犯法。
我想,一个文明的社会首先应该是一个法制的社会。
一位有识之士说过“中国要实现现代化,必须高举法制之杖,除此别无选择。
”环视当今世界,“四小龙”之一的新加坡之所以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不能不归功于他们拥有一套健全的法制。
总设计师曾深谋远虑地说:“搞现代化建设必须坚持两手抓,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民主法制。
” 十多年了,中国,你握紧双手了吗
作为一名法律系的学生,我骄傲。
我骄傲未来的法官、律师将从我们中间产生。
但我深知“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生活在校园中的我们应该严格要求自己,从遵守校规校纪做起,树文明班风,创优良学风。
在四年的大学生活中,我们必须磨练出“铁嘴、铁手、铁腿”,做到口能言之,身能行之。
此时此刻,我要对我的老师、同学们说:纵使面临着今天甚至明天法制不健全的种种无奈和困惑,我仍然有个梦,这是一个深深植根于我所挚爱着的祖国的梦—— 我梦想着,有那么一天,我们站在法律的圣坛上,为有罪和无罪的人们辩护,让正义的眼睛不再流泪,罪恶的灵魂永远忏悔。
我梦想着,有那么一天,我们的民族不再做权力的奴隶,权力的法码将从法律的天平上拿开。
我梦想着,有那么一天,人们都自觉地运用法律的剑和盾,让历史的悲剧不再重演。
我梦想着,有那么一天,我们的后辈不在有阴影的阳光下,而是在文明与法制的绿洲里生活。
我梦想着,有那么一天,把崎岖地带铲为平川,坎坷地段夷为平地,法律的灵光大放光彩,芸芸众生共睹光华。
屈原说:“怀信宅傺,吾将董道而其行。
”这就是我们法律系同学的心声
也是我学习法律的初衷
谢谢大家!
通过一件是明白一个道理的演讲稿
教 书 育 人 ――――我的平凡人生 尊敬的领导、老师和同学们: 大家好
很荣幸,今天能够站在这里和大家分享我从教十余年的感受。
我叫朱颖俐,是法律学系的一名普通教师,从事法学教育工作已经十二年了。
在这十二年里,我从一名充满稚气、懵懂无知、学生味十足的年轻教师成长为今天站在大家面前的我。
让我惭愧的是,今天站在大家面前的我是如此的平凡,这十余年,我并没有取得什么辉煌的成就,也没有什么令人感动的事迹,我所做一切只是一名教师应尽的本份。
回想十余年的教师生涯,应该说我各方面都比较顺利,也没有经过多少挫折。
但是,即使如此,我仍然觉得这一路挺不容易。
我是江西人,大学毕业来这里工作时并没有打算久留,而是为了方便准备研究生入学考试。
可来到这里后我才知道,学校要求工作3年以后才能报考,且当时系里法学师资极其紧张,即使工作满3年系里也未必能同意我报考。
几经考虑,最后我放弃了考研的计划。
但是,攻读研究生的梦想始终挥之不去。
当在职研究生办学形式刚刚兴起时,我就向系里提出了进修申请,但没有获得批准。
1996年初,我在休产假时获悉厦门大学在南昌办了一个在职研究生班,7月份开始上课,且所有授课时间都是利用寒暑假或黄金周,不会影响工作,于是,我再次向系里提出申请,这次申请也是几经坎坷才获得批准。
正因为如此,我格外珍惜这次学习机会,7月5日,在孩子刚满四个月时,我带着他到南昌进修,寄居在亲戚家中,白天由我先生照看孩子,我则每天早上6点多钟离开家,晚上近7点钟才回家,一个月下来,由于吃奶不正常,孩子体重不但没有长,反而轻了1斤。
就这样,我在孩子最需要照顾的时候,攻读着研究生课程。
当时,系里的法学师资紧张,工作量非常大,在97年下半年的这个学期,我承担了3门课程,其中有2门是新课,一周13节课中有8节课是全新的内容,接到教学任务后我真的哭了。
那个学期我还要参加申请硕士学位必需的4门专业课抽考。
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在98年完成了全部研究生课程,并通过了专业抽考和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学位的全国英语统考。
然而,99年6月,我的硕士论文答辩却意外地出了问题。
尽管答辩委员会非常肯定文章的逻辑性,从事答辩记录的研究生认为我答辩的表现非常好,导师认为我是他指导的5个学生中最好的一个,我却仍然因文章格式等形式方面的问题而没有通过,导师的其他学生都顺利通过了。
这一年正好是国家对在职研究生管理进行改革转型期,我的答辩没有通过将意味着我不能像往届学生那样在当年年底直接参加第二次答辩,而必须于第二年6月参加全国统一的专业综合水平考试,只有考试通过才有资格参加第二次答辩,以前参加的专业抽考成绩已经没有用了。
偏偏99年9月-00年7月,我先生要到清华大学从事国内访问学者进修,当时孩子只有3岁多,我要一个人照顾孩子、准备考试,工作也不能有半点马虎,这其中的压力难以言表,那是我最艰难的一年。
00年6月的专业统考,我考了厦门大学第一名,对于论文,我也进行了近乎是重写般的大量修改,论文字数增加了一万多,参考文献也增加了几十篇,答辩时,我在上午那一组是最顺利的。
这年年底我拿到了硕士学位证,学位论文为良好等级。
但始料不及的是,导师组的一位导师在给几位98级向他请教论文写作的南昌班同学强调写硕士论文的态度问题时,竟然以我为范例来教育同学,说我第二次参加答辩时的论文几乎没有做过修改等,态度极不认真,本不想让我通过,只是因为考虑到在职研究生读书很不容易才让我通过的,要这些同学不要像我这样等等。
这个消息让我愕然,我也由此低沉了几年。
我不知道事情为什么会变成这个样子,我也不知道究竟要怎样做才是认真的态度。
当时只是觉得人生真的很无奈。
我要感谢我周围的朋友,她(他)们中间有我的家人、同事、更有我的领导,是她们的开解,让我终于走出了这个阴影。
今天,我在这样一种场合,将这么一段容易引起各种猜想的经历讲给大家听,是因为我在这件事中明白了很多道理,我也很愿意与大家分享:无论是工作还是生活,我们所能做的只是自己不息的努力,其结果如何非我们的能力所能及,也就不要为此而大悲大喜;要学会宠辱不惊,无论何时何地,做事但求问心无愧,其他都不重要。
由此,我对自己的职业更添了一份执着。
我在大学学的是法学专业,95年我通过了律师资格考试,这些年很多学生劝我做律师。
我大学同学中做教师的也寥寥无几。
可自从我从事了这个职业,我就喜欢上它,这种喜欢甚至可以说是一种热爱,是一种难以说清的热爱,它让我感觉到生活的充实,体验到自身的价值,甚至于将我的人生与学生的一切溶为一体。
工作这些年,我习惯于凡事首先考虑学生的利益,唯恐因为自己的原因给学生造成任何不利影响。
2002年6月,我因下一学年没有课,计划去浙江大学法学院进修。
当时,我担任班主任的00级法学1班开学后将成为毕业班了。
由于毕业班学生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学习缺乏动力,生活没有目标的涣散状态,我担任毕业班班主任时,通常都会开展一定的“预防工作”,帮助学生树立这一年的学习和生活目标,尽量减少和避免因工作原因而产生的消极厌学状态,在98级取得了一定成效。
对于这个班的学生,我也早已做好了计划,当时却因我进修不能如期实施。
几经考虑,我决定将这方面的指导工作提前到他们二年级的期末。
我专门邀请了浈江区人民法院的法官和韶关市的知名律师与该班学生进行座谈,邀请在事业上已小有成就的96届毕业生给学生介绍自己的成长经历,他们都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告诉学生在校学习机会的宝贵、学习在未来工作中的重要性,并指出学生应充分利用大学生活的最后一年,好好珍惜难得的学习机会。
这两次活动在学生中激起了极大的反响,在我进修时,该班的班长特意打电话到杭州,告诉我开学以来班上的学风比以前更好,让我放心,虽然他知道我已经不是他们班的班主任了。
这两年,我一直致力于学生的专业技能培训,而这源于一个偶然,也源于我对这份职业的热爱和对学生的关注。
去年3月,市司法局批准了我系申请成立韶关学院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批复,系领导找我谈话,希望我来负责工作站成立的筹备等各项工作,由于当时系里也没有其他老师愿意干,我同意了。
可是,当时工作站的工作模式,运作方式等所有的一切,都没有现成的模式,甚至于工作站的经费都没有解决。
就好象在一张白纸上作画,主题虽已明确,其他一切都需要构思。
于是,我尽我所能,利用一切可能获取的信息,一次次提出方案,一次次进行修改,最终确立了以学生为主,老师指导的工作模式,确立了以设立热线电话,学生分小组值班,提供电话咨询为主的运行方式,建立了工作站的工作人员职责和值班制度等基本工作制度,就连电话号码也是按照我国法律援助热线号码的特点申请的。
工作站的学生也是精心挑选出来的,所有的选拔方案、面试方式及组织也都是我几经调查了解后最终设计实施的。
工作站的起步非常艰难,除了一部电脑、一部只能打进不能打出的电话,没有任何经费。
作为一个新成立的法律援助组织,首先要做的就是对外宣传,可我们没有宣传经费。
为此,我和学生们多次开会研究对策,学生们顶着炎炎烈日,先后到韶关市公交公司、出租车公司、客运站、联通分公司等单位寻求宣传赞助,最终也只得到了联通公司提供的500张宣传单和一些宣传卡片。
为了有效利用这有限的宣传资源,我又组织学生走访了市公安局、民政局,掌握了全市居民委员会的分布情况和相关数据,有选择地对全市83个居委会派发传单,尽最大可能地在缺乏经费的情况下,扩大宣传效果,功夫不负有心人,我们的努力产生了一定的宣传效果,在法律援助热线开通时具有了一定的业务量。
为了确保咨询工作的质量,我对学生咨询员进行了上岗前的培训。
工作站正式挂牌运作后,我和曾洁雯老师作为指导老师,对于学生接待的每一个案件,严格把关,悉心指导。
对于一些问题较为典型的案件,我们利用中午的休息时间召集工作站的全体学生进行讨论,并逐一分析每位学生观点中存在的问题,推导出案件的解决方案。
讨论会通常一开就是两个钟头,直到下午上课时才结束。
工作站一年来记录在案的会议共有16次,接待案件32件次。
对于这一切,曾老师曾经感慨,如果不是亲眼所见,一般人很难想象我对工作站的工作有多投入,更想象不出我的付出有多少。
今年7月,来我系调研的肇庆学院政法系法学教研室的老师得知我们的工作背景时,慨叹我系工作站的指导老师“纯粹是做贡献了”。
可我至今都不曾后悔。
因为我深信自己的努力和付出对于学生的能力培养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今年5月,在联系实习基地的过程中,我产生了与韶关最大的律师事务所合作,通过承办具体个案的方式,培养学生专业技能的念头。
征得系主任杨教授的同意后,我与该所主任交换了意见,并起草了合作协议,谈判进行得非常顺利,目前双方已经签署了合约,并合作完成了2个案件,学生反映良好。
整个合作过程,从合同起草到合作过程中的每一个工作细节,学生的组织、工作的交接等,我都精心建立了相应的工作制度,这些制度在确保合作顺利的同时,也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律师职业技能,形成良好的职业习惯。
以这种方式培养学生的专业技能,目前在国内各普通高等院校中尚属罕见。
从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工作到与律师事务所的合作,所有这一切,我付出了很多心血,同时也牺牲了很多个人的时间。
然而,在今年年度考核时,我所做的这些工作都难以量化,最为重要的是,我从来就没有想过要在这些工作中得到些什么,也就没有与系领导约定过工作量的计算问题。
就这样,原本是我参加工作以来为系里、为学生贡献最多的一年,在考核时却显得那样的苍白无力、了无成绩。
可是,我不后悔,而且我还会一如既往地干下去。
暑假加班结束后,我又开始思考“诊所法律教育”这一新兴专业技能训练课程在我系的开设问题。
虽然,我知道这个工作的尝试又将面临许多新的困难、新的问题,但是,只要对学生有益,对我系的长远发展有益,我都将竭尽全力。
因为我热爱学生,热爱我的职业,教书育人,这是我一生的目标。
谢谢大家
法在我心中伴我演讲稿100字
各位领导、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好!正如我们所知,法律是规范人们日常行为的准绳,依法治国也是我们国家坚持的治国政策之一。
我们生活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当中,法律是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的。
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宪法,在此基础上派生出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行政法规,其中未成年人保护法是国家专门为我们青少年所设立的。
那么,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有人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杀人不放火,法律约束不到我们,只要遵守校纪就行。
我说不,法律离我们很近。
那些轻视法律作用的人,我想,是因为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
请问,如果法律作用甚微,为什么公元前18世纪古巴比伦王国国王汉穆拉比因他的《石柱法》——即众所周知的汉穆拉比法典而流芳百世?请问,如果法律只是一纸空文,为什么拿破伦会说“我真正的光荣并非打了四十次胜仗;滑铁卢之战抹去了关于这一切的记忆。
但是有一样东西是不会被人忘却的——那就是我的《民法典》。
”历史不会说谎。
法律,无疑是一个国家国泰民安的先决条件。
它的重要性更是无庸质疑。
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
”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的规定和精神。
在当今这个信息时代,在这个经济社会,道德的约束在不断的被人们所淡忘,甚至开始讨论起一些传统美德是否过时的问题。
这促使我们更加呼吁法律来维护我们社会的秩序。
纽约,这个世界最繁华的都市,却也是犯罪率最高的恶源。
有统计表明,每5分钟,就有一场抢劫上演。
犯罪,无疑永远在威胁着我们安定的生活。
但是,我们应当坚信的是,法律永远维护的是正义。
诚然,就我国现阶段的法律体制而言,的确存在一些疏漏和不完善。
也不可否认,有一些人背离职业道德,背离良心,钻法律的空子。
为的只是金钱,只是一个“利”字。
但我仍要说,我们的法律正在不断的健全,完善中。
我们应当毫不动摇的坚信法律的正义性。
并学会捍卫它,这也是在捍卫国家的尊严,捍卫自己的尊严。
而作为中学生我们常常讲要遵纪守法。
可见,遵纪是基础。
从认真听课做起,从保证每一节自习课纪律开始。
从同学之间的互相监督,到能够做到严格自律。
从被动的受约束到主动的养成遵纪的习惯。
从杜绝抄袭作业开始到自觉抵制社会不良思想。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会酿成将来一次大的失足。
何苦要等到体会到法律制裁的威严才悔恨呢?因此,让我们从小做起,从身边做起,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有法律武装自己的头脑,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让我们大家共同携手,在成长得到律上与法同行吧!!
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 三者的关系及各自职能
在刑事诉讼中安机关查机关,法审判机关,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然,对于职务犯罪案件有侦查权)。
一般而言,公安机关与法院没有直接的联系,而是通过检察院。
案件的一般流程是公安对刑事案件立案后报检察院批捕;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审查后,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做出判决。
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有侦查监督权(通过立案监督、提前介入、发检察建议等形式实现);对法院的审判活动有审判监督权(主要通过抗诉实现)。
所以,检察院在宪法中的地位是最高的。
但在历史形成的观念上,老百姓都认为公安是最大的,而检察院的职能一般人很不了解,所以有一句口头语“大公安,小法院,可有可无检察院。
”但是同时在司法实践中,法院的作用是终局的,案子的最终定论都要有法院来判决,所以一般而言,现在法院的影响是最大的。
我这是怎么了!
可能是心理疾病,你做什么事都太紧张,你表达无误,但是又在说的时候不知所措,你可以每天在家是拿着镜子看着里面的自己,或用别人的照片对着看,然后练习,使自己不紧张,过一个月,以这种说话时的状态与好友聊聊,慢慢再与别的不太熟的人说话,应该会好。
哥能帮你的只有这么多了,再不行,不可以憋着,一定要去看看心理医生。
祝你早日康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