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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同行演讲稿

时间:2015-11-06 11:44

以法律伴我成长,文明与我同行,为题写一篇演讲稿

谈到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

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

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

作为当代中学生,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年代,亲眼目睹了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法制进程的突飞猛进,300多部法律相继出台,“依法治国”被写进宪法,多么令人振奋

然而我们应该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

有人可能会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杀人不放火,法律就约束不到我们。

我说:不

法律离我们很近。

那些轻视法律作用的人,我想是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

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

”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规范人的行为的社会准则。

当今这个经济社会,人们在不断地淡化道德意识,甚至有人讨论起一些传统美德是否过时的问题。

这不得不促使我们呼吁法律来维护我们的社会秩序。

纽约,这个繁华的国际大都市,却是犯罪率最高的恶源。

有统计表明,每5分钟,就有一场抢劫上演。

而在我国学生群体中也存在着一些触犯刑法的不良现象。

如:强要同学钱财,参与抢劫,更有甚者结帮犯罪。

据报道:今年4月30日,海南省万宁市17岁学生温某,因持塑料枪打劫被判有期徒刑5年。

近年来,青少年结帮犯罪现象也呈上升势头,加入黑帮犯罪的一般是18岁以下的在校学生。

来自公安机关的一则统计数字表明,80年代后期到现在,未成年人犯罪呈低龄化发展趋势。

在上海,14-16岁的少年犯已占未成年人犯罪的64.2%。

尤其让人心惊的是,刚刚进入法定处罚年龄的14岁孩子竟占了其中的15.l%。

犯罪,无疑永远威胁着我们安定的生活。

但是,我们应当坚信的是,法律永远维护正义。

诚然,就我国现阶段的法律体制而言,的确存在一些疏漏,也有一些人为了金钱,为了一个“利”字,背离职业道德,背离良心,钻法律的空子。

但我仍要说,我们的法律正在不断地健全和完善,我们应当毫不动摇的坚信法律的正义性,并学会捍卫它

而作为中学生的我们常常讲要遵纪守法,可见遵纪是基础。

我们千万不要忽视遵纪的作用,“以小见大”的道理人人都懂。

如果你认为“现在违反一下学校纪律没什么大不了,只要我以后不违法就行”,那就请你赶快打消这种念头吧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在将来会酿成一次大的失足,何苦要等到法律制裁的时候才悔恨呢

所以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中学生做起,将来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总之,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

因为权利在规则中行使,义务在规则中履行,自由在规则中拥有。

同学们,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让我们一起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吧

我与宪法同行演讲稿

宪法作为我国的第一法律,它代表的是我国的严格要求以及公民为了在这个社会生存的而形成的一种规定,其中有一些法律是全世界通用的,例如杀人偿命这样的差不多全世界通用的。

宪法也是规范我们自身的一种规则。

急求一遍‘法律在我身边’的演讲稿,小学生一分钟以内的

人之初,蒙昧无知,天法无天。

始后人随年长而长知,人到成年后,基本上习得了风俗习惯,懂得了人情世故,被社会化了,成熟了,成型了,能在社会中生活了。

一个成年人的日用常行其实正是法律的核心内容,因为习惯是法律之母。

国法莫大乎人情。

人们要理解法律首先要成年,要长大成人,要经历一些事情,见过一些世面,积累一些经验,对人生有全面而真切的体会和领悟,才能理解法律的真谛。

因为法律是经验之谈,是人生法则。

人是社会动物,是在社会生活中逐渐成为人的。

人成年以后,就基本上习得传承了历史传统、民族精神和文化基因,而法律不过是历史传统、民族精神和文化基因的具体化、规则化和体系化,所以成年人的学问与法律是一脉相承的。

至于怎样才算成年,不可能有划一的标准。

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一般说来,人越老越成年。

因为人越老,越是历事无数,越是见多识广,越有经验,也越理解法,也许可以在这个意义上理解孔子所说的:“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

”法律犹如一个饱经风霜、见多识广、老成持重的智慧老人的家常话语和谆谆教诲。

这其实也指明了学习法律的正道。

学习法律应向生活学习,向经验学习,尔要学法律,功夫在法外,应在社会实践中学习。

在法学院校学习的法律其实也是从社会实践中积累总结出来的,生活是根基,法律是花朵,根基深厚,才能硕果累累,有了丰富的生活阅历,就更能理解法律的究竟。

所以,首先要做成人,然后才能理解法。

法律是生活的百科全书,它要告诉人们为人处世之方,待人接物之法,安身立命之道,为此,法律必须生活化、世俗化。

那种没有生活根基,不关切人生,不食人间烟火的法,不是人法而是神法。

法典不是《圣经》,不要用圣人的标准去要求成年的人们。

法律只规定人们能做到的,不要勉为其难,远离人们生活的法律必然会为人们所离弃。

法律是广大民众的日用品,而不是某些人物的专利品,法律是天下公器,而不是个人私物,法律应是行话术语最少甚至没有行话术语,只要能识文断字、有一般理解力的人就能理解和践行。

法律要是成年人不能理解,就没有了人气,没有了根基,就会成为僵死的教条。

法律要平视人、正视人而不要拔高人、美化人,要把大众看作是普通的平凡的人们。

修改一下

与法同行的演讲稿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 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主题是:与法同行。

5000年的辗转,5000年的灿烂,沿着历史的年轮,我们的祖国接受着风雨的洗礼。

兴衰交替,中国的名字在历史上印下了深深的痕迹。

茹毛饮血的原始社会拥有一个个“部落议事会”,以使自己的部落能够遵循历史规律,繁衍生息;而今天科技发达的人类社会仍然以神圣不可侵犯的法律来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的稳定。

管子 “圣人能生法,不能废法而治国”的哲言,司马迁“法令所以导民也,刑罚所以禁奸也”的义正词严的语句,苏辙 “法立于上则俗成于下”的气壮山河的呐喊……无不展现了历史与法同行的足迹

16岁的年龄如花季,祖国的朵朵鲜花竞相开放,却有一些少年禁不住诱惑,走上了犯罪的不归路。

我看到过这样一个故事:16岁的北京少年小新一直是品学兼优、乐于助人的好学生。

但在两年前,他坠入了“网络”这个无底洞,父母不给他上网的费用,他便想到了“偷”。

于是,他便将魔爪伸进了父亲的口袋。

没过几天,父亲便发现了,毒打了他一顿。

可一顿打骂对小新来说已经起不到任何作用。

仅仅几天后,上网的欲望又像虫子一样噬咬着他的心。

此时,他猛然想起爸爸说爷爷那儿有4000多块钱。

一个邪恶的念头诞生了

晚上,小新悄悄地潜入奶奶家,用菜刀砍伤了奶奶 ,在房间中翻箱倒柜也没有找到那4000元钱,只在奶奶兜里找到了两元钱。

睡梦中的奶奶倒在了血泊中,响声惊动了爷爷。

不顾一切的小新又将菜刀砍向了他。

几日后,小新如梦初醒,到公安局自首了。

我害怕看见那样一双眼睛,稚嫩的眼神里透出荒凉与绝望;我害怕看见那样的一个身影,灵巧的双手被沉重的镣铐禁锢;我害怕看见那样一个灵魂,走在少年的花季里却只能透出铁窗仰望一角星空。

我痛心,一个花季年华的生活就这样消沉;我遗憾,一朵含苞欲放的蓓蕾竟结出罪恶的果实;我迷惑,为何会发生这样一件件惊人的犯罪案件,一桩桩真实的事例。

但是,我坚信,我们可以与法同行,制止这一场场悲剧的上演。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让我们从认真听课做起;从保证每一节自习课纪律开始,从同学之间的互相监督,到能够做到严格自律;从被动地受约束到主动地养成遵纪的习惯。

只有从一名合格的小学生做起,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合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21世纪——一个充满竞争的时代,作为祖国的未来,我们不可忽视法律——因为它的存在,我们的社会秩序才更加井然有序;因为它的存在,我们的生活才更加自由;因为它的存在,我们攀登的脚步才更加坚实。

同学们,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起,让我们一起踏上与法同行的成长之路吧

我的演讲结束了

谢谢大家

以“健康成长·法律同行”为主题。

写一篇一千字左右的演讲稿 �

中午的班会课,王老师给我们上了一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

今天在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遇到一些事情,需要法律的保护。

有人说:“法律是一条绷带,只要我们遵守法律,它就能有效地保护我们,为我们做出一定的贡献。

”我们作为一名少先队员,作为一位社会小公民,应该学法、懂法、知法、守法,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给人一种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

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举止。

正是因为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我们这个社会才会变得有条有理:正是因为由于法律的存在,才使我们的权利得到了应有的保障,我们应该感谢法律带给我们的一切。

我们要从小做起,从小事做起。

不做违法乱纪的事,如:赌博,斗殴,偷窃…… 古语云:“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我们千万不要因小错而酿成终身大错,成为社会的罪人啊

我们应该踏踏实实地走好人生的每一步,自爱自重,珍惜自己,在一生中对社会有作为,不做违法乱纪的事,与法同行。

 与法同行,让我们懂得岁月之短暂,生命之宝贵;与法同行,让我们摆脱冲动与鲁莽,拥有理智与稳重;与法同行,让我们拥有灿烂辉煌的明天。

愿我们在法制的蓝天下健康成长,成为二十一世纪的栋梁之材

有关法律的演讲稿谁有

道德与法律的关系这题,一直是讨论的热点话题之一,说法,现在结合马克思主义有关道德、法律的观点,谈谈自己的一些看法。

  一、道德与法律的涵义  我们通常讲的道德是指人们行为应遵循的原则和标准。

道德的定义可以概括为:道德是一定社会、一定阶级向人们提出的处理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社会之间各种关系的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

这一概念说明,道德是以善恶为标准,调节人们之间和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

道德总是扬善抑恶的。

道德一词由来已久。

早在两千多年以前,我国古代的著作中就出现了“道德”这个词语——“道”表示事物运动变化的规则:“德”表示对“道”认识之后,按照它的规则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处理得当。

从中国儒家的创始人,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孔子开始,千百年来。

人们就一直重视道德问题。

  法律就是国家按照统治阶级的利益和意志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法律属于上层建筑范畴,决定于经济基础,并为经济基础服务。

法的目的在于维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是统治阶级实现其统治的一项重要工具。

所以,法是阶级社会特有的社会现象,它随着阶级、阶级斗争的产生、发展而产生和发展,并将随着阶级、阶级斗争的消灭而自行消亡。

  从侧重道德的角度,我们可以将法律定义为:在主观方面,法是国家意志和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在客观方面,法的内容由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

前者体现了法的国家意志性和统治阶级意志,后者体现了法的物质制约性。

法就是这两个方面的矛盾统一体。

  二、道德与法律的区别  法律与道德是两种不同行为规范,它们的产生原因、调整对象、调整范围、表现形式、调整机制、评价标准等方面各有不同。

  第一,法律与道德产生的条件与消亡各不相同。

根据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与法的学说,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

因此,法律的产生以国家的形成为前提条件,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的行为规范。

  第二,法律与道德调整的对象与范围有所不同。

在现代国家,法律调整的对象仅限于人们的外在行为,单纯的思想或动机不是法律所调整的对象。

在古代社会曾经存在过“腹诽”、“莫须有”等以思想定罪的荒谬案件,这种情形与现代国家的法治原则是格格不入的。

而道德所调整的不仅仅是人们的外在行为,它还规范人们的心理动机。

即使在调整人们外在行为的问题上,道德所调整的范围也比法律要广泛。

  第三,法律与道德的表现形式与调整机制各不相同。

许多道德规范表现为一种抽象的原则与信念,违反道德规范的后果是行为人要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以及行为人自身的自责、内疚、忏悔。

而法律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的行为规范。

在现代国家,法律规范则必须规定明确、具体的行为模式与行为后果。

违反法律规范的后果,是由相应的国家机关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第四,法律与道德的评价标准各不相同。

道德评价具有“扬善惩恶”的特点,其评价对象包括了“善行”与“恶行”,而法律评价所针对的主要是违法犯罪行为。

在通常情况下,违反法律的行为必定违反道德,而违反道德行为未必都违反法律,道德评价的标准比法律的评价标准更高。

  三、运用法律传播道德  道德对社会的发展至关重要,它是考察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指标。

那么,如何来提高道德素质呢

我认为我们应该深刻领会法与道德的矛盾关系,采取“自相矛盾”方法,用一方制约另一方,以达到双方平衡发展的最终目的。

  在尊老爱幼、恋爱关系、诚实信用、见义勇为等不适宜运用法来调整的社会关系中,我们虽然不能为这些社会关系规定具体的法律规则,但是我们可以为它们规定具体的行为后果。

譬如,规定见义勇为的行为,应当给予适当奖励,以鼓励这种行为,间接肯定该种道德现象的正确性。

  就是要运用法来规定否定性法律后果,对违反道德的行为予以制裁,避免具体规定行为规范的复杂性。

对一个事物反面的否定,就是对其对立面的肯定。

否定性后果让人们知道,那些行为是非道德的,从而,深刻领会真正的道德。

并且,它也符合事物发展的全过程,即“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

“否定之否定”往往比“肯定”更深刻。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有利于避免对道德的侵害;有利于维持即存的社会道德观;有利于维护社会主义道德权威性;也有于法律的顺利实施,一切依法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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