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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部门演讲稿

时间:2017-02-05 19:31

求一篇主题为“我与祖国共奋进,我与邮政同发展”的演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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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需一篇节能演讲稿

综合办主任岗位职责1、主持本部室的工作,负责管理文秘、财务、人事、综合协调、行政后勤等工作。

2、掌握企业工作动态,向局领导提供工作信息,当好局领导的参谋。

3、协调各部门工作关系。

4、负责组织重要公文、领导讲话的起草或审核把关及文书、文印工作的日常管理。

5、负责对外公共关系,做好公关活动的安排和接待工作,协调与地方各级政府机构和部门的工作关系。

6、领导档案室工作,并组织对县局档案工作的指导和检查。

7、调查研究,综合信息;撰写有关工作经验和调查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

8、负责安排、组织、协调全局性的重要活动和重要会议。

做到事先有计划、有安排,确保会务工作正常有序。

9、负责全局办公电话通信线路的调度安排,确保通信畅通。

10、参于重大的经济活动的策划工作。

11、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秘书岗位职责1、按时按质完成有关文字材料的拟稿工作。

负责起草局领导的综合性重要讲话,起草向县政府、市局的重要汇报材料,起草全县性的综合调研报告。

负责以县局名义发出的文件、函、电等综合文稿的起草。

办理和答复人大、政协提案。

2、负责局务会议及其他专题会议的会议记录,整理会议纪要,以及会议考勤工作。

3、根据局领导的意见,参于起草全局年度方针目标、月度工作安排和局半年、年度行政工作总结以及局领导有关会议讲话稿和其它材料。

并对各种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汇总,参于方针目标诊断工作和提出建设性的建议。

4、协助主任指导、组织、

请问《邮政法》引起的各方利益博弈

隐私和隐私权隐私,是指个人与社会公共生活无关的而不愿为他人知悉或者受他人干扰的私人事项,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⑴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肖像、住址、电话、E-Mail等;⑵个人私事,包括婚恋、避孕、堕胎、收养、疾病等;⑶私人领域,如身高、体重、三围、日记、卧室等。

隐私权,又称“宁居权”、“独处权”,是指个人有依照法律规定保护自己的隐私不受侵害的权利。

这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公民对于自己与社会公共生活无关的私人事项,有权要求他人不打听、不搜集、不传播,也有权要求新闻媒介不报道、不评论以及不非法获得。

二、是公民对于自己与社会公共生活无关的私生活,有权要求他人不得任意干扰,包括自己的身体不受搜查,自己的住宅和其他私生活区域不受侵入、窥探等。

隐私权具有以下特征:1、隐私权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

隐私权是自然人个人的私的权利,并不包括法人,尤其是企业法人实际上就是商业秘密,商业秘密不具有隐私所具有的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的本质属性;2、隐私权的客体包括私人活动、个人信息和个人领域。

3、隐私权的保护范围受公共利益的限制。

隐私权的保护并非毫无限制。

应当受到公共利益的限制,当利益发生冲突时,应当依公共利益的要求进行调整。

当隐私涉及共同利益、公共需求、政治利益时,法律就要偏向于后者,因为它符合大多数人的需要,从长远来看,根本上也符合隐私权主体的利益。

恩格斯曾经指出:“个人隐私一般应受到保护,但当个人私事甚至阴私与最重要的公共利益-政治生活发生联系的时候;个人的私事就已经不再是一般意义上的私事,而属于政治的一部分,它不受隐私权的保护,应成为历史记载和新闻报道不可回避的内容”。

来自: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隐私权的法律保护一、国际人权法对公民隐私的保护《世界人权宣言》第十二条规定:“任何人的私生活、家庭、住宅和通信不得任意干涉,他的荣誉和名誉不得加以攻击。

人人享有受法律保护,以免受这种干涉和攻击。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十七条规定:“一、任何人的私生活、家庭、住宅或通信不得加以任意或非法干涉,他的荣誉和名誉不得加以非法攻击。

”一些区域性人权公约也有类似规定,国际人权法所保护的公民隐私与国内法所保护的公民隐私在基本内容方面是相同的,但是前者更偏重于对国家行为的规范:(1)政府机构不得非法侵犯公民的隐私,任何国家机关非法侵害本国公民隐私权的行为,都是应当受到禁止的,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国家作为公约或者条约的签字国应当通过国内具体法律制度之设定,使隐私得到切实的保护。

二、宪法对公民隐私的保护绝大多数国家宪法都直接或间接规定了保护个人隐私权的内容,尤其是对居住不受非法侵扰、通信秘密受保护之规定很普遍。

宪法中关于隐私权保护的直接或间接规定,也是其他法律从不同角度对隐私权保护提供了依据。

宪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禁上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宪法的这一条规定可认为是对隐私权的直接确认与保护,并且明确禁止两种侵害私生活安宁的侵权行为: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宪法的这条规定,为刑法和民法对公民私生活安宁之分别保护,提供了依据。

宪法第四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究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这条观包括对公民通信两个方面的保护,一是对通信自由的保护,二是对通信秘密的保护。

前者属于自由权的范畴,后者则属于隐私权的范畴。

三、刑法对公民隐私的保护刑法虽然没有直接使用“隐私”或“隐私权”等概念,但其中的几个条文可以理解为包括了对公民隐私的保护。

刑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不受任何人、任何机关非法侵犯,违法侵犯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予以刑事处分。

”这是一条宣示性的规定,反映了我国刑法对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的一般态度。

如果其他法律法规将隐私权解释为身权之一部分,隐私权也就当然受刑法的保护。

刑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非法管制他人,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非法搜查或侵入他人住宅,属于侵犯公民隐私的情形之一种,对公民个人私生活的侵入。

刑法的这一条规定有利于公民私生安宁的保护,也可看作是对我国宪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具体化。

刑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隐匿一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邮电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隐匿、毁弃他人信件,属于侵犯通信自由权利的行为。

而私拆他人信件,不仅侵犯了他人的通信自由权利,也毫无疑问侵犯了他人通信秘密的权利,属于侵犯公民个人隐私权的行为。

四、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

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法院开庭进行民事审判,是一种行使国家公权的活动。

当事人为了证明自己的主张会提出一些证据,法院也可能依职权收集证据。

这些证据可能会涉及个人,包括当事人和案外人的隐私。

于此情形,有关当事人得请求“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人民法院应当允许。

人民法院也可主动裁定某些证据不在公开开庭时出示,以保护当事人或案外人的隐私权。

我国刑事诉讼法有多个条文涉及对公民个人隐私权的保护。

第六十条第三款规定,控告人,检举人不愿公开姓名的,在侦查期间应为其保密;第六十四条规定,被告人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权拒绝回答;第七十九至八十三条规定,搜查必须有合法手续。

五、民法的有关规定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和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民法通则没有直接规定对公民个人隐私权的保护,但由于一般性地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受到法律保护,这便为司法解释留下了较大的空间。

一般认为,隐私权应当属于人格尊严的一个部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规定:“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名誉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1993年8月7日)中再次强调指出:“对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的隐私材料或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隐私,致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文中有披露隐私的内容,致使名誉受到损害的,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这一司法解释在总体上与前述司法解释相仿。

严重侵害公民隐私权的行为包括:(1)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包括非法搜查行为;(2)严重侵犯公民的通讯自由和通信秘密的行为;(3)有关专业人员违反职业道德要求或行业管理法规,泄露业务上知悉的他人隐私而给受害人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4)其他严重侵害隐私权造成受害人人格尊严重大损害及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六、其他法律对公民隐私的保护其他法律尤其是行政法律法规中也有从不同角度保护隐私权的规定。

例如,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的隐私予以特别保护;调整房东与承租人关系的法律法规对承租人的隐私给予保护;有些国家有关计算机与数据的立法对公民的隐私予以保护。

由于政府部门、司法机关常成为侵犯隐私的主体,所以国家赔偿法中对此作出了专门规定。

由于新闻媒介常成为侵犯隐私的主体,一些国家的新闻立法对此作出了专门规定。

劳动立法应当对工作场所的隐私权保护与限制问题作出相应规定。

此外,法律对医生、会计师、律师等专业人员的职业规范也作出特别规定。

来自:金栋法律咨询网-----------------------------什么情况是侵犯了隐私权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侵犯隐私权: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

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

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

6、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

7、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

8、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

9、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

10、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

经bmk333查找相关法律资料,我国法律涉及隐私权内容主要有如下条款,列出供大家参考: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

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条 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第一百零一条 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修改稿) 日期:1990-12-05 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158.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

(原139条) 159.以侮辱或者恶意丑化的形式使用他人肖像的,可以认定为侵犯名誉权的行为。

160.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以书面、口头等形式诋毁、诽谤法人名誉,给法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法人名誉权的行为。

(原140条) 161.公民死亡后,其名誉受到侵害,使其配偶、父母、子女或者其他有关人员受到损害的,受害人可以提起诉讼。

162.盗用、假冒他人姓名、名称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侵犯姓名权、名称权的行为。

(原141条)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第二百五十二条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五十三条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查阅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查阅。

快递企业交流座谈会发言稿怎么写

XXX市快递企业与新闻媒体见面会讲话稿各位媒体朋友,快递企业负责人,同志们:刚才,我们的媒体朋友和快递企业负责人分别从自身的角度谈了对快递的看法,针对XXX晚报对我们快递企业的报道谈了各自企业的措施,大家谈的很深刻,反映的问题也很有代表性,这说明我们快递行业实际情况和用户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快递行业还有待进一步发展和完善,随着快递行业发展水平的提高,快递行业的发展会越来越规范,这些问题都会在发展中逐渐消失。

一、快递行业发展情况当前,我国快递业处于快速发展期。

一方面,国家实施推动服务业发展的长期战略,为快递服务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快递企业从以前没有地位的“黑快递”,到现在法律明确规定法律地位,宏观政策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发展环境是越来越好。

另一方面,社会生产和消费方式的转变,使快递服务同大众的生活消费密不可分,特别是电子商务和网络购物等新型服务业态的迅猛发展,使快递行业成为行业发展的新的增长点。

2012年,全国规模以上快递服务企业业务量累计完成57亿件,同比增长55%,业务收入累计完成1060亿元,同比增长40%。

我省规模以上快递企业业务量完成1.25亿件,同比增长49.24%,业务收入完成19.22亿元,同比增长36.78%。

从2007年到2012年五年间,我省快递业务量翻了三翻,业务收入翻了两翻半,快递业发展势头迅猛。

今后,快递服务将会在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中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一)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性作用。

快递业是我国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基础产业,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有着不可代替的重要基础作用。

2012年全国快递企业业务量57亿件,按全国13.7亿人口来算,人均使用快递4件多,快递服务已经深入到千家万户,渗透到社会生产生活的各个环节。

(二)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推动国民经济增长。

快递业是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飞速发展催生出的新兴产业,满足了社会多样化、特殊化的需求,促进了传统邮政业发展和变革。

全国1.3万亿销售额的电子商务包裹,绝大部分都是依赖快递服务寄递,随着快递服务与电子商务、生产制造企业联系更加密切,快递业将更有力地推动国民经济增长。

(三)有效转移剩余劳动力,促进社会就业。

快递业是近年来增长和发展最快的行业之一,是传统的劳动密集型产业,随着快递服务市场需求的不断增加,快递服务的队伍越来越壮大,在安置就业方面拥有巨大的潜力。

我省目前的快递企业容纳就业人员近3万人,而且还以每年新增4000人左右的速度在增长。

二、政府推动快递行业发展情况(一)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为行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

近几年,中央和地方陆续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XXX省邮政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了《快递服务》国家标准、《快递业务操作规范》和一系列管理办法,为保障和规范快递行业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引导行业健康发展。

(二)积极争取政策,优化行业发展的政策环境。

近几年,中央和地方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快递行业发展的政策与措施,进一步改善了快递业的发展环境。

国务院印发了《物流业发展规划》,XXX政府出台了《关于印发XXX现代物流发展规划的通知》、《关于促进XXX现代物流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为快递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多方面的优惠政策。

(三)加强宣传,创造社会良好舆论环境。

为给快递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邮政管理部门加强对《邮政法》《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强对行业社会地位和作用的宣传,加强对行业发展的宣传,加深社会大众对快递行业的了解,努力为快递业的健康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三、XXX市推动快递行业发展情况我们XXX市邮政管理局自去年X月XX日成立后,其中一项重要的职能就是贯彻执行国家快递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服务标准,监督管理本地快递市场,维持良好的快递行业秩序。

从我局成立到现在,我们也一直在不断努力规范快递行业的发展,相继组织开展了“双节”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国“两会”快递服务保障检查、快递法律法规宣传等活动,针对检查出的问题下发了X份整改通知书,约谈了XX晚报报道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两家快递企业,处理了问题严重的相关快递企业。

最近我们又按照XXX省邮政管理局的部署开展了快递服务质量专项整治活动,目的在于进一步规范快递企业经营行为,规范快递行业秩序,为用户提供良好的快递服务。

同时,我们也在努力为快递企业做好服务,牵头组织了银企推介会,已经指导XXX快递公司成立了党支部,下一步我们也将为快递企业用地、车辆通行等方面争取有利政策。

四、XXX市快递行业发展要求我市快递行业虽然也处于快速发展期,但是同时也处于发展初期,快递行业面临着三个矛盾:一是巨大的市场需求与行业整体适应能力之间的矛盾。

快递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而被催生的更加繁荣,目前呈现一种被倒推着走的状态。

二是企业盈利水平与服务水平提升之间的矛盾。

快递企业要提升服务水平,就需要巨大的投入,快递行业经营成本在上升,但是利润渐薄,导致盈利水平较低,快递企业靠增加投入提升服务水平有困难。

三是社会媒体关注度与快递业需要的发展环境之间的矛盾。

小快递,大民生,快递企业每天要发200多万快件,这些快件都要以最快的速度与用户见面,快递企业每天也要接触200多万的不同用户,把每件快件都送到用户手中,需要各个投递环节都畅通,但是在“最后一公里”等问题上有很多难处,这些问题是社会问题,不是快递企业可以解决的,所以需要社会各界创造良好的环境。

我市快递业起点低,速度快,目前的发展阶段难免出现各种问题,解决问题需要一个寻求、探索、创新与提升的过程。

为了XXX市快递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我希望各快递企业:一要抓住XXX经济区建设和电子商务兴起的历史机遇,加快发展;二要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守法经营,严格自律;三要加大技术投入和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努力提高快递服务能力;四要加强企业安全管理,确保快件寄递、用户信息、企业生产安全;五要加强快递员工培训,全面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六要贯彻《快递服务》国家标准,全面提升服务水平。

同时,也希望媒体界朋友多关心、多关注、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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