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普法演讲稿(教育类)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评委、朋友们: 大家好
有史以来,多少文人墨客用他们的生花妙笔赞颂了那些匡扶正义、刚直不阿的廉吏清官,无论是包龙图怒铡陈世美、还是寇相爷开棺解悬案,这曲曲赞歌颂扬了我们中华民族那些早期“护法者”的明镜高悬、执法如山。
今天,我向大家讲的是新时代的执法者—— 一名普通法官的事迹。
她是一位法官,但在很多孩子眼里,她更像一位老师,甚至是妈妈。
凭着母亲般的胸怀,她感化挽救了一个又一个徘徊在犯罪边缘的问题少年,耐心教育了一大批青少年。
她就是南浔区人民法院刑庭专职从事少年刑事审判工作的审判员——贾建平同志。
冰心说:“情在左,爱在右,走在生命的两旁,随时撒种,随时开花。
” 在业务上,贾建平是个有心人。
她有一个自己的小档案,存着她宣判过的所有未成年人的资料。
对于里面的一些“重点人物”,她特别地关心,一有时间,她就挨个打电话,问问孩子们最近在干些什么、有什么困难。
工作一有空闲,她就上门走访,看看这些孩子,再当面叮嘱几句。
南浔区南浔镇的小斌就是让贾建平放心不下的一位。
还未满18岁的小斌初中毕业就沉湎网吧,因为没钱上网,小斌就把手伸向了别人。
小斌被判缓刑后,如何帮教就放在了贾建平的心头。
为了帮助小斌树立劳动观念,她特地联系了一个花木场,让他义务劳动一个月。
在此期间,贾建平还几次前去探望,并循循善诱,耐心引导。
一个月后,小斌变了样,不仅改悼了爱上网的习惯,而且还承担了全部的家务。
母亲姚玉彩每每谈及此事,总是热泪盈眶,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信任”两个字是贾建平的法宝,她说信任是促使问题少年健康向上的最有效武器。
一个叫小钱的孩子,与他人抢劫了小同学的钱。
贾建平接手该案后,走访了小钱就读的学校,发现他学习成绩优秀,平时表现也很好。
为了小钱的前途,贾建平根据法律判了他缓刑,并积极与所在学校老师进行沟通,注意不要揭其伤疤,多给予鼓励和信任。
除此,贾建平还经常打电话给小钱,鼓励他积极向上,为自己的理想努力奋斗。
经过一年的拼搏,小钱终于如愿考上了湖州市的一所重点中学。
“挽救一个孩子就是挽救一个家庭,就有可能减少一个危害社会的罪犯。
”这就是贾建平工作的精神动力。
金奖银奖,不如人民夸奖;金杯银杯,不如人民口碑。
为了切实帮助经济确实有困难的未成年缓刑犯,避免其因经济原因重新走上犯罪道路,贾建平将上级给她的3000元奖励捐出来设立爱心帮教基金。
贾建平的做法得到了南浔区法院的支持,院里拿出1万元,充实基金。
在南浔区法院刑庭的法官中,今年52岁的贾建平是距离退休时间最短的一位,但却是最“闲”不住的一位。
开庭、调查、走访、做思想工作……同事们整天看到的,都是她忙碌的身影。
为了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她半道出家勤学苦练了相关电脑软件。
同时,为了更好地做好未成年人的帮教工作,贾建平非常注意收集外地的一些典型做法和先进经验。
仅仅几年,她就收集了有关未成年人刑事审判的资料4大本。
在南浔区法院出台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理的若干问题的规定》的总共62条中,有不少是对未成年犯罪人员进行符合他们心理特点教育的具体措施,而这些,大多源于贾建平在审判实践中的经验和总结。
多年的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使贾建平认识到:与其亡羊补牢,不如防息在前。
为此,贾建平走出审判庭,主动将自己的工作向外延伸。
5年来,她先后与12所学校共建了德育基地,兼任了4所学校的法制副校长、校外辅导员。
几年来,贾建平已为30多所学校上了法制课,受教学生、老师、家长总数达4万多人。
贾建平是不少学校的“编外教师”,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是她除审判工作之外的另一项“主业”。
贾建平凭着对工作的强烈责任心,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在自己平凡的审判岗位上创造了显著的业绩。
我们的法官头顶着庄严的国徽,肩负神圣的天平。
那赤色的国徽,是血铸的灵魂,是永恒燃烧的太阳,激励我们把光和热溶于社会,以无私的奉献灌溉蕴育出丰硕的成果。
贾建平同志的事迹,是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中的一面旗帜,也是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一个典型
让我们做法制宣传教育的有心人,坚持法制、法纪宣传教育,促进机关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杜绝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的不良现象,营造全民学法、用法、依法维权的法制文化氛围,为加快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实现湖州在杭宁城市带中率先崛起而努力奋斗
谢谢
俞 勇 湖州市南浔房地产管理所 2005年10月22日
《我的自白书》的写作背景
1、写作背在狱中,陈尽种种酷刑,始终只《挺进报》从编辑、印刷到发行,是他一人所为——他决心牺牲自己,保护组织和同志们,特务们用威胁利诱的办法要他写自白书,陈然拿起笔,写下了惊天动地的诗篇——《我的“自白”书》 这首脍炙人口的“红色经典”诗并非如该书编者所说是陈然烈士的遗诗。
此事在多年前就已得到澄清,可惜至今还有许多人不知道。
1948年4月,处于地下状态的中共重庆市委机关报《挺进报》被国民党当局破获,中共地下党员、《挺进报》特支书记陈然被捕。
1949年10月28日,26岁的陈然慷慨就义。
1950年代后期,在大写“革命回忆录”的高潮中,由罗广斌(中共地下党员,1948年8月被捕,先后关押于重庆渣滓洞、白公馆监狱,后越狱脱险)、刘德彬(中共地下党员,1948年6月被捕关押于重庆渣滓洞监狱,后越狱脱险)、杨益言(进步青年,1948年8月被捕关押于重庆渣滓洞监狱,后获释)合著的回忆录《在烈火中永生》,于1959年2月由中国青年出版社出版,书中写道,陈然被捕后,在审讯时,敌人要他写自白书,他“提起笔,不假思索,一气写出了心里想了许多遍的话”,即《我的“自白书”》这首诗。
该书与《把一切献给党》、《我的一家》等回忆录一起成为当时的畅销书和青少年必读书,影响甚广。
1959年3月,中国青年出版社出版了萧三主编的《革命烈士诗抄》,《我的“自白书”》被作为陈然烈士遗诗选入。
次年,重庆人民出版社出版了《囚歌》,选入了叶挺、罗世文、车耀先等烈士的遗诗,也选入了这首诗。
1961年底,中国青年出版社出版了罗广斌、杨益言的长篇小说《红岩》,《我的“自白书”》变成了小说中人物成岗在敌人面前“高声朗诵”的诗,重庆版画家正威还为这一情节配了一幅成岗高举戴着镣铐的双手挥笔书写诗句的插图……因为《在烈火中永生》与《红岩》的影响,也因为这首诗激情澎湃,琅琅上口,感染力强,多年来一直被选入中小学语文课本,经常出现在朗诵会、报告会、演讲会和一些文艺演出中,大凡有初中文化水平的人都应能记得起这首诗中的几句。
然而,这首诗并非“革命烈士遗诗”。
还在这首诗出现后不久的1960年代初期,就已经有人产生了怀疑。
这样一首构思完整、语句精炼、韵脚整齐、节奏铿锵有力的诗,能是在敌人刑讯室里“不假思索”、“一气写出”的吗
敌人能允许陈然从容把这12行诗从头到尾写完吗
北京电影制片厂拍摄电影《红岩》(后更名为《烈火中永生》)的导演水华就认为,这首诗与规定情景不符,句子的加工痕迹太重。
陈然烈士的亲属也提出疑问:从不知道有这首诗,是不是在敌伪档案里新发现的
面对这些意见,罗广斌承认:这首诗不是陈然写的,是他们几个人根据陈然曾经有过的意愿写的。
因此在写小说《红岩》时,没有再用陈然的真实姓名,而改成了“成岗”。
以后《在烈火中永生》再版时,书中也就删去了这首诗。
但是,那时这事的真相只有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重庆市文联和中国青年出版社的少数人知道。
在没有得到公开澄清之前,对广大读者来说,《我的“自白书”》仍然是“革命烈士遗诗”。
真相的公开,最先是在“文化大革命”中。
因为罗广斌在“文化大革命”中被绑架后在关押地不幸逝世。
绑架和批判罗广斌的那派群众组织在批判中翻检出了这一历史公案,公开发表了《揭穿一个大骗局——〈我的“自白书”〉之谜》,详细介绍了这首“烈士遗诗”的来龙去脉,明确提出,这首诗是罗广斌等人的“伪作”。
但是,因为该文是派性斗争的产物,是在将罗广斌打成“叛徒”,将罗广斌、杨益言、刘德彬三人创作集体打成“罗杨刘三家村”、“罗广斌叛徒集团”的前提下进行的“革命大批判”,因此这篇文章所澄清的史实未能引起重视。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国各界拨乱反正,正本清源,许多历史旧案得以恢复本来面目。
1984年第1期《纵横》杂志,发表了署名峻晨的文章《〈我的“自白书”〉的作者是谁》,在更大范围内正式澄清了这件事。
峻晨谈到,1963年小说《红岩》再版前在京召开座谈会,他向罗广斌问起此诗是否有真迹保留、是如何从狱中流传出来的情况时,罗广斌回答了一段话,大意是:“这个问题使我很不安。
《我的'自白书'》并非陈然烈士遗诗,而是我们在撰写《在烈火中永生》一书时,以陈然临刑前要写一首诗的打算和他在刑庭上威武不屈的气概,以及陈然准备找一个机会在向特务作一番慷慨激昂的讲演后用自杀怒斥敌人、激励战友的计划为依据,由几个人共同创作的。
目的在于突出烈士的英雄形象。
由于用了真名真姓,《诗抄》的编者误以为是烈士的遗作收录了。
”事情至此已经很清楚[2] 了。
但直到1990年代中期出版的九年制义务教育初中语文教材中仍然将此诗作为陈然烈士遗诗选入,可见谬误流传影响之深远。
而且,《纵横》杂志的发行量最多以万册计,而中小学语文教材却是以十万百万册计
澄清史实的声音相比之下何等微弱。
现居成都的老作家胡元,向笔者提供了他写的一篇回忆稿,其中谈到罗广斌等人集体创作这首“烈士遗诗”的一些情况。
1956年,胡元在重钢小平炉车间体验生活,罗广斌、刘德彬、杨益言等在南泉从事反映当年渣滓洞、白公馆狱中斗争的文艺创作。
胡元常去南泉看望他们,还曾为他们的写作以报告文学还是小说形式来表现更好有过争论。
有一次他去时,读到了《我的“自白书”》,胡元回忆:“我赞不绝口地说好,有气魄。
杨本泉(杨益言之兄)说:'你是第一个读者,不要光说好,要提意见。
'我说一定要提意见的话,就是最后一句缩短点儿,太长了节奏松散,力量气魄就减弱了。
几个人才说都有这个感觉,我的意见客观,证实了他们的感觉是对的,要设法缩短。
我便问是谁写的,杨本泉叫我猜,我猜是罗广斌,罗广斌笑着摇摇头。
又猜是刘德彬,刘德彬也摇头。
我就对杨本泉道:'那就是你写的了。
'杨本泉平伸出双手摆了几下道:'大家写的,大家写的。
'然后提出一个问题来:不知这样代烈士写一首诗恰不恰当……罗广斌又解释说,因发现陈然要写这么一首诗但还没来得及写,陈然又是才华出众能写出好诗来的,便作了这个决定把这首诗代他写出来。
只不知恰不恰当。
我说小说中,作者代人物写诗填词的多极了,有什么不恰当。
谁知后来这首诗却首先出现在报告文学中……”这里顺便提一下另一首几乎与《我的“自白书”》齐名的《灵魂颂》,全诗只有四句:你是丹娘的化身,你是苏菲亚的精灵,不,你就是你,你是中华儿女革命的典型
这首诗及其背景也是罗广斌等人的回忆录《在烈火中永生》和小说《红岩》都浓墨重彩地写到了的,说是江姐在狱中受酷刑折磨而坚贞不屈,难友们纷纷写信写诗向她表示慰问,这是慰问品中最有名的一首诗。
自然,这首诗也被收入了《革命烈士诗抄》和《囚歌》。
当年周恩来在看一次演出时,听到歌颂江姐的一个曲艺节目中演唱这首诗,还曾提出不宜用“苏菲亚”(俄国虚无主义者)来形容共产党人。
可见此诗的影响之深广。
这首诗的确是由渣滓洞狱中难友创作的,但却并不是写给江姐的。
历史真相是,1949年新年前夕,已在白公馆狱中关押了8个月、起初表现甚好的中共重庆市城区区委书记李文祥,经不起黑牢生活的考验,不顾难友们的劝告,决定向当局投降。
与他同时被捕的妻子关在渣滓洞女牢里,听说了丈夫叛变的消息,十分震惊,当被李出卖的地下党员进了渣滓洞、事情得到证实后,她决心与叛徒一刀两断,不让丈夫把她接出牢门,宁愿跟大家一起坐牢。
她还给男牢的难友们写了一封公开信表明心迹。
这使难友们深为感动,纷纷向她表示慰问和鼓励。
送给她的慰问品之一就是这首诗。
这首诗出现的真实背景,在1949年12月9日《国民公报》第4版上连载的《我从集中营里来》第5节中有具体记载,该文作者署名“杨祖之”,就是杨益言。
2、原文任脚下响着沉重的铁镣,任你把皮鞭举得高高,我不需要什么“自白”,哪怕胸口对着带血的刺刀!人,不能低下高贵的头,只有怕死鬼才乞求“自由”;毒刑拷打算得了什么
死亡也无法叫我开口
对着死亡我放声大笑,魔鬼的宫殿在笑声中动摇;这就是我——一个共产党员的“自白”,高唱凯歌埋葬蒋家王朝
3、鉴赏这就是一个共产党员的自白,他以浩然正气,抒发了对国民党反动派的仇恨,对无耻叛徒的蔑视,昭示着革命者视死如归的英雄气概。
关爱明天 普法先行(作文)
【关爱明天,普法先行】范文我们从小就接受法制教育,享受法律给予的权利。
但是在事实上到底有多少人是真真正正地了解法律
又有多少人掉进罪恶深渊里,再也回不来了呢
有人曾经说过:“法律好比一艘在大海上的船,在船上行动是自由的,可一旦跨出了这艘船的底线,就会掉入海里----接受法律的惩罚。
在生活中,也有些人,虽然没有受到法律的制裁,但其实已经被法律盯上了。
比如说,群抠,吸毒,抢劫,偷窃,迷恋网吧等。
在上了普法教育课以后,我更是清楚的明白了学习法律的重要性,更清楚的明白了怎样去分清真与假,看着书里的这些故事,真叫人寒心,那么小的孩子,竟然……21世纪是一个法治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知道触犯法律的严重性,在社会上,你不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
因为在这个社会里,并不是只有你一个人的,我们所拥有的自由,是在法律拥护下的自由。
如果没有法律,或者不遵守法律,那么我们也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的进行,也许有些人对这些不以为然,以为人应该拥有自由,而自由是由自己决定的,可是,大家有没有想过,在没有规则没有规矩的社会中生活,也能不顾一切地去追求这些自由吗
当然不能,应为法律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离不开它的束缚,有了法律,社会才有和平和秩序,否则我们生活的世界,想象一下,那将是多么可怕的事情啊
在这个社会的大家庭里,我们每个人如何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呢
那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华丽雄伟的大厦下一座坚实、永恒不变的根基——“法”。
它是能使我们每个人都能明辨是非的界限,而这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
法律,是正义之火,是光明的战士,是慈祥的老人,还是严厉的智者。
所以,我们一定要做到一个即知法,又懂法,还能守法,会用法的好少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