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弘扬法治精神 构建和谐校园演讲稿
让廉政文化进校园(演讲稿)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校园盛开廉政花。
古往今来,有多少清正廉洁、务实为民的清官廉吏受到百姓的崇敬与爱戴,他们的形象深入人心,他们的故事久久传颂。
君不见,一代清吏包公、于廉、海瑞的故事热映荧屏,久演不衰;人民公仆孔繁森、牛玉儒、任长霞的事迹震撼人心,影响甚广。
是的,无论历史如何变迁,无论时代怎样发展,廉洁清正永远是时代的呼唤,勤政廉政永远是人民的期盼。
今天我谈的“廉政”,不是社会中吃喝玩乐的扼杀.不是贪污受贿的严惩,是校园里文明校风的廉政,也许有的同学认为这只是一种社会风气,与我们小学生有什么关系;其实不然,校园处处有廉政,廉政之花怎样才能永久的盛开在校园呢?我们生活在美丽的校园中,学校的腾飞与发展,离不开老师的辛勤工作,更离不开我们学生的刻苦学习。
在生活中,我们要像周总理那样艰苦朴素。
在学习上,我们要像张海迪那样拼搏进取。
说到这我不能不提到我们的的老师。
“一支粉笔,两袖清风,三尺讲台,四季晴雨。
”正是我们园丁的真实写照。
你看,从校长书记到班主任,从各科任课老师到后勤管理人员,他们无不是淡泊名利,清正廉洁,乐于奉献。
对比社会上的腐败要案,对比生活中的贪官污吏,我们的老师总是那样甘于清贫,默默无闻,言传身教,是我们每位学生做人的榜样。
“少年兴则国兴,少年强则国强。
”我们肩负着民族和国家的未来,我们的责任任重而道远,我们要“学习、学习、再学习”,用成绩回报老师辛勤的耕耘,用所学知识为社会创造财富。
作为学生究竟如何清廉呢
我想:日常生活中,我们要认真花费父母给我们的每一分零花钱,不要铺张,更不要奢侈;不要攀比,更不要所谓的名牌,要充实自我,踏实做好每一件事,不要乱扔杂物,更不要损坏公务,不要乱涂乱画,更不要折花损树。
时时要有俭朴的意识,处处要有美化的环境。
这就是我们尽本分能够做到的。
亲爱的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让我们去小恶而从善,积小善而成大德,只有这样廉政之花,才会在我们的校园开花、结果。
同学们,老师们,春天的清风已经在我们身边吹拂,我们也期望着廉洁的清风吹遍校园的每一个角落。
希望广大师生与廉洁诚信同在,与公正俭朴同行,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了解反腐倡廉的知识,阅读反腐倡廉的故事,学习反腐倡廉的人物,当营造廉政建设良好氛围的生力军.只要大家都能争做一个正直的人,“求公守信、崇廉倡俭”就会在我们的校园蔚然成风,就能为全社会的廉政文化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为祖国、为自己创造一个更加美好的明天
请永远记住我们的共同目标:做一个关爱生命,正直的人! 我的演讲结束了谢谢大家
法制进校园 演讲稿
人生会面多选择,当你正处于十字路口不知道该何从时,你将做出如择?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不能是非而选错了道路使自己后悔一生,当然尤其是我们青少年. 由于这方面的原因,学校为我们组织了一节法制教育课.这对于我们来说真可畏意义重大. 我认真地听完了这次报告会的内容,给我的感触很深.我想那些少年犯们走上这条不归路的,一定很后悔而且为失去自由而无奈和悲哀. 他们用自己犯的过错来警示我们——这些正处于美好青春年华的少男少女们,这些正享受着生活的美好与自由的可贵的我们,告诉我们要从小树立省法律意识.遵纪守法,要学法、懂法、守法,做一个社会上的好公民.同时还告诉我们要慎重交友并无论处于何时何地都不忘父母对我们的恩情.这是一个处于失去自由的天空的人发自内心的悔恨和领悟.他想把这些道理传达给拥有自由的我们.这对于我们来说是有很大的启发,甚至可以产生心灵的震撼. 听完这节课,我想这对于我以后的人生道路起着巨大的作用.它给了我许多真理和启发,告诉我要想成才必先学会做人,我会一直受用! 听了今天的报告,我感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为什么呈上升趋势,主要是他们法律意识淡薄,有的不懂法,还有的不知怎样做是对的,怎样做是错的;什么是自己应有的权利,什么是自己应尽的义务。
没能真正理解遵纪守法的重要意义,不能在社会行为中自觉地运用法律知识来规范自己的言行。
要培养未成年人的自觉法律意识,首先应组织未成年人系统学习法律,多形式组织未成年人学习新《宪法》、《刑法》、《刑诉法》和《社会治安处罚条例》等法律条文,在社会行为中自觉地运用法律知识来规范自己的言行。
用法律武器与一切违法犯罪的现象作斗争。
学校、家庭和社会应注重引导未成年人了解自己的生理和心理特征,调解自己的情绪,加强自己抗挫能力的培养,以适应社会上各种环境的考验。
因为,未成年人正是长身体的时期,他们已开始产生强烈的独立意识,不想事事依赖成人,想独立去处理一些问题,但是,他们的认识和判断能力又跟不上独立意识的发展,往往分不清是非,易偏激和固执使自己的行动带有很大盲目性,这就需要我们成人对他们进行整体引导,逐步提高他们能分析和去解决问题的能力
杜绝不良行为,争做文明学生演讲稿
作为21世纪的中学生,必有属于自己的骄傲与责任,为了营造出更加美好的世界,生活中,我们必须时时刻刻讲文明,争做一名文明的中学生。
文明——它本在生活最最细微处。
这不仅要体现在语言上,更要集行为文明、思想文明于一体,这样才能做一名真正文明健康的中学生,做合格的社会主义接班人。
争做文明中学生,首先要做到的就是语言文明。
在生活中,我们一定要时时刻刻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以确保做到热情、主动、大方。
与人谈话时要说文明话,切不可粗言粗语,恶言相向。
为你知道吗,你不经意间的话语很可能会伤害别人,同窗好友因此反目的事例更是数不胜数。
话不投机时,我们更要以微笑面对,体谅他人的难处,万万不能将自己的观点强加于人。
这正如伟人卡耐基所说的:如果我们要交朋友,就要以高兴和热忱去迎接别人。
也只有这样,我们才会向文明中学生的标准更进一步。
其次,还要做到行为文明。
行为是否文明,直接代表了这个中学生的文明程度。
因此,在日常生活中,作为中学生的你行为一定要规范,要时时刻刻做文明事,说文明话,而文明的行为就从你捡起一片纸屑,做过一件好事中流露出来。
对于文明的中学生来说,仅仅是语言文明、行为文明还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要做到思想上的文明。
说到思想上的文明,我不禁产生一个悬念——面对漫天飞舞的纸屑,为什么有的人能够弯腰捡起,而有的人却可以熟视无睹,听之任之。
这难道仅仅是行为的不文明所造成的
不,我想不是的。
作为中学生,如果思想不文明,那么其他方面即使做到近乎完美,又有什么用呢
中学生的世界好比一个充满希望的春天,而文明充当的角色无疑是春天里的太阳。
对于中学生来说,文明是必不可少的。
为了我们灿烂的明天,我们一定要远离网吧以及其他中学生不宜进入的娱乐场所,远离不健康的思想,从而追求精神思想上的纯洁、文明、高尚,不去干、不去想有背道德的污秽之事。
文明,在我们身边无处不在,它已不仅仅成为一个象征性的名词,更成为我们中学生多彩生活中不可忽缺的一部分。
为了明天更加美好,让我们大家一起行动起来,争做一名文明的中学生希望帮到你
关于法律的演讲稿(不超过三分钟)道德与法律
道德与法律的关系这题,一直是讨论的热点话题之一,说法,现在结合马克思主义有关道德、法律的观点,谈谈自己的一些看法。
一、道德与法律的涵义 我们通常讲的道德是指人们行为应遵循的原则和标准。
道德的定义可以概括为:道德是一定社会、一定阶级向人们提出的处理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社会之间各种关系的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
这一概念说明,道德是以善恶为标准,调节人们之间和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
道德总是扬善抑恶的。
道德一词由来已久。
早在两千多年以前,我国古代的著作中就出现了“道德”这个词语——“道”表示事物运动变化的规则:“德”表示对“道”认识之后,按照它的规则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处理得当。
从中国儒家的创始人,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孔子开始,千百年来。
人们就一直重视道德问题。
法律就是国家按照统治阶级的利益和意志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法律属于上层建筑范畴,决定于经济基础,并为经济基础服务。
法的目的在于维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是统治阶级实现其统治的一项重要工具。
所以,法是阶级社会特有的社会现象,它随着阶级、阶级斗争的产生、发展而产生和发展,并将随着阶级、阶级斗争的消灭而自行消亡。
从侧重道德的角度,我们可以将法律定义为:在主观方面,法是国家意志和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在客观方面,法的内容由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
前者体现了法的国家意志性和统治阶级意志,后者体现了法的物质制约性。
法就是这两个方面的矛盾统一体。
二、道德与法律的区别 法律与道德是两种不同行为规范,它们的产生原因、调整对象、调整范围、表现形式、调整机制、评价标准等方面各有不同。
第一,法律与道德产生的条件与消亡各不相同。
根据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与法的学说,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
因此,法律的产生以国家的形成为前提条件,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的行为规范。
第二,法律与道德调整的对象与范围有所不同。
在现代国家,法律调整的对象仅限于人们的外在行为,单纯的思想或动机不是法律所调整的对象。
在古代社会曾经存在过“腹诽”、“莫须有”等以思想定罪的荒谬案件,这种情形与现代国家的法治原则是格格不入的。
而道德所调整的不仅仅是人们的外在行为,它还规范人们的心理动机。
即使在调整人们外在行为的问题上,道德所调整的范围也比法律要广泛。
第三,法律与道德的表现形式与调整机制各不相同。
许多道德规范表现为一种抽象的原则与信念,违反道德规范的后果是行为人要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以及行为人自身的自责、内疚、忏悔。
而法律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的行为规范。
在现代国家,法律规范则必须规定明确、具体的行为模式与行为后果。
违反法律规范的后果,是由相应的国家机关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第四,法律与道德的评价标准各不相同。
道德评价具有“扬善惩恶”的特点,其评价对象包括了“善行”与“恶行”,而法律评价所针对的主要是违法犯罪行为。
在通常情况下,违反法律的行为必定违反道德,而违反道德行为未必都违反法律,道德评价的标准比法律的评价标准更高。
三、运用法律传播道德 道德对社会的发展至关重要,它是考察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指标。
那么,如何来提高道德素质呢
我认为我们应该深刻领会法与道德的矛盾关系,采取“自相矛盾”方法,用一方制约另一方,以达到双方平衡发展的最终目的。
在尊老爱幼、恋爱关系、诚实信用、见义勇为等不适宜运用法来调整的社会关系中,我们虽然不能为这些社会关系规定具体的法律规则,但是我们可以为它们规定具体的行为后果。
譬如,规定见义勇为的行为,应当给予适当奖励,以鼓励这种行为,间接肯定该种道德现象的正确性。
就是要运用法来规定否定性法律后果,对违反道德的行为予以制裁,避免具体规定行为规范的复杂性。
对一个事物反面的否定,就是对其对立面的肯定。
否定性后果让人们知道,那些行为是非道德的,从而,深刻领会真正的道德。
并且,它也符合事物发展的全过程,即“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
“否定之否定”往往比“肯定”更深刻。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有利于避免对道德的侵害;有利于维持即存的社会道德观;有利于维护社会主义道德权威性;也有于法律的顺利实施,一切依法行事。
小学生三年级依法治国演讲稿100~200字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决定竞选纪律委员。
我非常荣幸今天有机会参加竞选。
在过去的时间里,我一直努力,努力直到这一天有资格登上这个讲台,虽然我不算班上成绩最好的,但我也曾经被评为“三好学生”这个光荣称号,这不正是“不经一番彻骨寒,哪来梅花扑鼻香”吗? 俗话说得好“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如果一个班没有纪律的话,将得不到任何一位老师的认同。
虽然我也存在一些缺点,也没有什麽当纪律委员的经验,但我相信,我能为大家服务,为班级服务,我有勇气,我有信心。
如果我当上纪律委员,我会以身作则,勇于为班级服务,老师,同学们!如果你们肯给我一次机会,我一定会让大家满意的。
各位老师们用知识心血浇灌了我们,父母辛苦地养育我们,如果我们不进步,不努力,...
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生态平衡de演讲稿
随着我国经会的持续快速,能源严重紧缺、资源供应不足境压力加已经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制约因素人类经济问题的根源在于资源有限性,如何合理地配置和利用有限的资源是人类社会永恒的问题。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能源严重紧缺、资源供应不足、环境压力加大已经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制约因素。
构建和谐社会为环境资源工作创造了良好机遇机遇与挑战并存,困难与希望同在。
环境资源工作既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和挑战,但也正处于大发展的黄金阶段,面临着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
特别是国务院颁发了《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对今后5年和15年我国环境保护的目标、方针和任务进行了规划,体现了时代的要求,反映了人民的愿望,是新时期环境资源工作的重要指南,标志着环境资源工作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以保护和节约为主要特征的环境资源法制体系日趋完善,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
现在,我国已经有9部环保法律,50多项行政法规,200多件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500多项环境标准,基本上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以《环境保护法》为基本法,以环境与资源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和以我国缔结参加的有关国际环境与资源保护的条约、公约、协定为辅的较为完备的环境与资源法的法律体系,为加快构建和谐社会奠定了良好的法制基础。
以循环经济为重要特征的经济发展模式已初见雏形,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
目前,我国已建立9个生态省、528个生态示范区、79个全国环境优美乡镇、50个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或城区、17个各种类型的生态工业示范园区、32家国家环境友好企业、488所国家级“绿色学校”和2300个省市级“绿色社区”。
我国已经开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的探索,正在一步一步地迈向一条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新型工业化道路,成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具体实践,也为加快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有力保障。
以可持续发展为核心价值观的环境资源观已形成共识,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了良好环境。
可持续发展的核心是发展。
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标志是资源的永续利用和良好的生态环境。
以可持续发展为核心价值观的环境资源观已深入人心,取得了一定的共识。
特别是领导干部环保政绩考核制度、绿色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战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公众参与制度的逐渐建立完善,创造了向新的社会发展阶段转型的必要的政治保障条件,建立健全了有利于环境资源保护的决策体系,这些都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了难得的良好环境。
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下的环境资源工作趋势展望如何保障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环境的可持续维护,确保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促进“十一五”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基本遏制目标的实现,需要我们重新审视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下的环境资源工作发展趋势。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必然要求资源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和谐统一。
发展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我国解决所有问题的关键要看发展,只有经济发展了,才能增强环境保护和资源保护的物质基础。
但发展必须是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绝不能以浪费资源、破坏环境为代价盲目发展,否则,资源将难以为继,环境将不堪重负,人与自然的严重失调必将危及社会稳定和谐,甚至影响文明的进程。
从总体上看,经济增长和环境资源保护是一对矛盾统一体,但是这对矛盾并不是不可调和,是完全可能协调的,我们既可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国家竞争力,又可以使生态环境的质量逐步好转。
因此,我们必须正确处理环境资源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要在发展中解决环境资源问题,在发展中落实保护,在保护中促进发展,决不能采取耗竭资源、破坏生态和污染环境的方式,而应当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及时修复由于人为或自然的原因造成的对自然环境的破坏,严格防范人们在生产生活中产生的各种废弃物对自然环境的污染,努力实现资源的集约、合理利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资源环境基础。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必然要求环境资源保护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谐统一。
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促进经济发展,加快社会进步,不断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改善生态环境,显著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是党中央、国务院面临新形势实施的伟大战略工程。
加强环境保护,合理利用资源,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就要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坚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和谐发展,坚持在开发利用自然中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加强环境资源保护的重要时期。
在新的形势下,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环境资源保护工作,积极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依靠科技进步,发展循环经济,倡导生态文明,强化环境法治,完善监管体制,建立长效机制,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努力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品,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必然要求环境资源保护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谐统一。
建设和谐社会、实现全面小康目标,关键在农村,难点在农村,最繁重的任务也在农村地区。
当前,城市和工业排放的大量污染物已经对农业、农村和农民产生了十分严重恶劣的影响,农业、农村和农民也正在产生大量污染影响环境、破坏生态。
因此,环境资源的承载能力问题将是对今后我国农业发展的严峻挑战。
面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的战略任务,我们必须廓清解决“三农”问题的实施路径,突出生态效益、注重经济效益、兼顾社会效益,从实际出发,着眼于生态,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环境友好型社会要求,把着力点放在解决群众关心的生产生活问题、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上,坚持改善生态环境同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相结合,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使有限的农业自然资源能够永续利用,促进大范围的生态恢复和保护,更加注重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使农民得到更多的实惠。
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为解决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找到出路,为他们的长远发展找到依靠,才能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治理积极性,使环境资源保护步入良性持续发展的轨道。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必然要求环境资源生态文明与“三个文明”建设和谐统一。
人类文明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包括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三个方面。
社会主义社会是“三个文明”有机统一、全面发展的社会。
随着经济的发展,以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来换取一时经济繁荣的矛盾日益突出,以追求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生态文明备受关注。
生态文明与“三个文明”建设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生态文明创造的生态环境必然为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提供必不可少的生态基础,反过来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又分别体现着生态文明的物质、精神、制度成果。
因此,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必然要求我们坚持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的有机统一,在全社会树立起新的生态观,大力倡扬“天人一体”的思想,弘扬生态文明观和文明发展观,大力建设生态文化,提高人们的生态文明素养,引导人们深刻认识到人类生存资料的有限性和地球的唯一性,强力推进绿色科技转化为先进生产力,努力在全社会形成科学、合理、安全、健康的生活方式,形成以资源节约型、科技先导型、质量效益型为基础的可持续的文明发展观,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科技保障,保持和改善生态平衡,保护好地球这个今日唯一可供生息的家园。
关于八荣八耻,哪有比较经典的论文或演讲稿?谢谢!!!
●适应社会主义各个历史发展阶段的需要,为不断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服务,为推进社会主义自我完善和发展服务,是社会主义道德的发展规律,也是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本质要求。
●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既反映了时代精神,具有时代特点;又继承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具有民族特点,实现了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与时俱进。
●不断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素质,是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根本要求,也是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推进我国社会主义自我完善和发展的重要保证。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胡锦涛同志提出的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适应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体现了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本质要求,对于增强思想道德建设的针对性、实效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提高中华民族的整体素质,进而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具有重要而又深远的意义。
适应了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 唯物史观认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
道德作为社会意识形态的一种特殊形式,是由社会的经济关系所决定的。
恩格斯指出:“人们自觉地或不自觉地,归根到底总是从他们阶级地位所依据的实际关系中——从他们进行生产和交换的经济关系中,获得自己的伦理观念。
”道德是一定经济关系的产物,它的本质在于维系、巩固、促进一定经济关系的存在和发展。
社会主义道德植根于社会主义的经济关系。
因此,适应社会主义各个历史发展阶段的需要,为不断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服务,为推进社会主义自我完善和发展服务,是社会主义道德的发展规律,也是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本质要求。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实行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这是一场深刻的变革,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社会生产力,极大地提高了人民生活水平,极大地增强了综合国力。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社会关系和社会生活发生了深刻变化。
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的日益多样化,引起人们思想道德、价值观念的多样化,使社会意识形态领域呈现出各种思想大量涌现、多样并存,各种社会思潮相互交错、相互激荡的复杂局面。
面对社会存在出现的新变化、新情况,迫切需要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健康有益、积极向上的社会主义道德规范。
在领导改革发展实践的过程中,我们党始终高度重视思想道德建设,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取得新的进展,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提供了强有力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但是,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也存在片面地把发展仅仅理解为经济增长,忽视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忽视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的现象。
同时,市场经济自身的弊端,也容易诱发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
在多种因素影响下,思想道德领域出现了这样那样的问题:是非不明、美丑不辨、荣辱不分,见利忘义、欺骗欺诈成为社会公害,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时有发生;等等。
这些问题的存在,损害了社会的和谐稳定,阻碍了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面对道德建设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加强以诚实守信为重点的社会主义道德规范教育,以形成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
在我国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胡锦涛同志着眼于推进党和国家的事业,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提出了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
其中的“八荣”,是从肯定的方面对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精辟概括,它适应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变化,集中体现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其中的“八耻”,是从否定的方面对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深刻阐释,它切中时弊,揭露了种种社会丑恶现象。
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反映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反映了社会主义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客观需要。
实现了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与时俱进 社会主义道德规范是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道德要求的具体体现。
随着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和经济社会生活的变化,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必然随之发生变化。
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只有与时俱进,及时吸纳鲜活的实践内容,才能永葆生机和活力。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对于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认识经历了一个逐步深化的过程。
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四十二条,将“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规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全体国民的公德要求。
“五爱”的公德要求是我国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史上第一次对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作出的概括。
1982年12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四条,把“五爱”调整为“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
1996年10月,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总结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经验和教训,分析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把为人民服务作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核心,把集体主义作为社会主义道德的原则,把“五爱”提升为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要求,并对“三大社会领域”的道德规范进行了系统论述,比较清晰地勾画出社会主义道德体系的整体结构。
2001年10月,中共中央颁布实施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把公民基本道德规范进一步概括为“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进一步丰富和拓展了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内容。
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继承了我们党关于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认识成果,创造性地把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要求结合起来,把社会主义道德的核心、原则、基本要求和规范结合起来,对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内容作出了高度概括。
“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这“四荣四耻”既承续了“五爱”的基本要求,又赋予其鲜明的时代内涵,生动地体现了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集体主义的价值取向。
“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这“三荣三耻”紧密结合道德建设的重点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体现了尊重个人合法权益与承担社会责任相统一、注重效益与社会公正相协调的原则,强调了在家庭生活、职业生活、社会公共生活中公民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
“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坚持了中华民族精神与时代精神的统一,是对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丰富和完善。
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提出,标志着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的高度。
继承和发展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中华民族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和优良道德传统的伟大民族。
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既反映了时代精神,具有时代特点;又继承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具有民族特点。
在我国古代传统道德史上,以“仁、义、礼、智、信”为基本道德要求的儒家道德规范体系长期居于主导地位,它集中地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两千多年来的社会生活中产生了巨大影响。
所谓“仁”,是指爱人之心、仁者爱人。
作为道德规范的“仁”,它要求人们以仁爱之心对待他人,人与人之间要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形成相亲相爱的和谐人际关系。
所谓“义”,是指正当、应该和适宜。
作为道德规范的“义”,它强调个人对他人、对社会应当承担责任和义务,要求人们依据道德义务来确立自身追求的价值目标,在处理义与利的关系时坚持“义以为先”、“义以为上”、“以义制利”,在生与义发生矛盾、不可兼得之时勇于舍生取义。
所谓“礼”,是指礼仪、礼制和礼则。
作为道德规范的“礼”,它是“仁”、“义”道德要求的具体行为模式,要求人们的一切言行都要符合礼,安心、忠实地尽其本分。
所谓“信”,是指言守诺、行不欺。
作为道德规范的“信”,它要求人们在人际交往中要真实无妄,不欺人欺己。
所谓“智”,是指知识和理性。
作为道德规范的“智”,它是对“仁、义、礼、信”等道德规范的理解和认同,要求人们掌握道德知识,增强道德理性,具有区分是非、明辨善恶的能力。
“仁、义、礼、智、信”的道德规范体系包含着超越时代的为人处世的基本准则,是中华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
当然,以“仁、义、礼、智、信”为核心内容的中国古代儒家道德规范体系,是在长期的封建社会中形成的,是为维护封建社会秩序服务的,其中难免含有集权专制、愚忠愚孝、男尊女卑等糟粕。
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继承“仁、义、礼、智、信”内容上的合理内核,摒弃其封建性糟粕,并结合时代特点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加以发展,推陈出新,从而使我国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具有了很强的民族性和历史传承性,呈现出鲜明的中国风格、中国气派。
反映了提高中华民族整体素质的根本要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是广大人民群众的事业,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需要亿万人民经过长期艰苦奋斗才能实现。
中华民族的整体素质如何,事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成败和中华民族的兴衰。
在全社会大力倡导社会主义、共产主义道德,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实践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不断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素质,是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根本要求,也是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推进社会主义自我完善和发展的重要保证。
“八荣八耻”把道德规范与人的综合素质紧密结合起来,把思想道德品质与社会道德评价紧密结合起来,明确指出了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什么是高尚的、什么卑劣的,什么是必须提倡的、什么是坚决反对的,对于激励广大干部群众在思想上高度认同、在实践中自觉履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要求,成为高素质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对于广大公民来说,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地从自我做起,在本职岗位上勤奋工作,通过各种形式为人民服务、为社会奉献,在社会生产生活中正确处理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正确处理个人与他人、权利与义务、竞争与协作、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之间的关系,发扬互相帮助、团结友爱、助人为乐的集体主义精神,才能够成为良好社会风尚形成的促进者,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
对广大青少年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尤为重要。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
只有加强对青少年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帮助他们提高分清是与非、善与恶、美与丑、文明与愚昧界限的能力,引导他们做当荣之事、拒为辱之行,才能使他们形成热爱祖国、服务人民、崇尚科学、辛勤劳动、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的优良品德,成长为新时代的社会主义“四有”新人,从而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后继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