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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准入口号

时间:2016-11-23 02:11

请问药品市场准入,市场准入具体是一个什么意思,最好通俗易懂

市场准入门槛亦即某项产品或服务进入一个市场所必须达到的最低标准 你的问题太过笼统,不管什么行业,最终都是为了服务于人的

因此,基本上而言服务业最好还是选在人员密集、人口流动量大的城市地区

药品进入市场的准入条件是什么

1、生产批文。

有这个才可以生产2、检验报告。

必须保证合格3、相关证照(3证)必须全在有效期内4、其他

药品注册的意义是什么

为什么国家要规定药品注册

第二十条  企业质量负责人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执业药师资格和3年以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历,在质量管理工作中具备正确判断和保障实施的能力。

gmp认证的意思是什么

是说这个是合格的药品还是什么

GMP是对药品生产过程进行监督的一种认证体系,以确保生产的产品合格。

拥有GMP证的企业,才是可以生产药品的企业。

才有资格进入市场。

什么是规范药品经营和质量控制的基本准则

一、《药品经理规范》是规品经营和质量的基本准则。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00年4月30日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令第20号公布 2012年11月6日原卫生部部务会议第一次修订 2015年5月1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第二次修订 根据2016年6月3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关于修改〈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决定》修正)第二条,本规范是药品经营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基本准则。

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它是指在药品流通过程中,针对计划采购、购进验收、储存、销售及售后服务等环节而制定的保证药品符合质量标准的一项管理制度。

其核心是通过严格的管理制度来约束企业的行为,对药品经营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保证向用户提供优质的药品。

1. 现行GSP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一部在推行上具有强制性的行政规章,是我国第一部纳入法的范畴的GSP。

过去的GSP是由国有主渠道的上级管理部门或医药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具有明显的行业管理色彩,仅仅是一部推荐性的行业管理标准。

2. 现行GSP管理的商品范围变为与国际接轨,与《药品管理法》管理范围完全一致的药品。

在计划经济条件下由于医药商业部门存在着医药商业和药材商业两大系统,GSP由医药行业主管部门制定,自然而然地将GSP的管理范围确定为药品、医疗器械、化学试剂和玻璃仪器四大类医药商品。

与国际惯例相比,一方面多出了后三类非药品的医药商品,一方面在药品的范围内又不能涵盖全部药品(即不包括中药)。

后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也曾制定过中药的GSP及其验收细则,但是几乎没有推行开来。

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GSP将其管理范围变为单纯而又外延完整的药品,既与国际上GSP接轨,又与《药品管理法》中的药品概念完全一致。

GSP的中文名称由《医药商品质量管理规范》变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 现行GSP在文件结构上对药品批发和药品零售的质量要求分别设章表述,便于实际执行。

以往的GSP对药品批发和零售没有分别要求,给实际执行带来了一些概念上的模糊和操作上的不便。

4. 现行GSP更充分地吸收了现代质量管理学的理论成果,特别是对药品经营企业提出了建立质量体系,并使之有效运行的基本要求。

在结构上将质量体系组成要素与药品经营过程密切结合起来,行文脉络非常清晰流畅。

5. 现行GSP在具体管理内容上作了一些大胆的取舍,去掉了一些不切实际的要求,使之更具有实际指导意义。

比如,果断删掉了原GSP中综合性质量管理(TQC)的有关内容。

严格讲,TQC的管理范围要比GSP大得多,且完全包含了GSP,在GSP中要求推行TQC是不合逻辑的。

同时,GSP是一个具体的管理标准,而TQC是一套管理理论和方法,在具体管理标准中硬性推行一种管理理论和方法,也不十分妥当。

在舍的同时,也新取了一些非常切合实际需要的要求,比如关于药品直调的有关要求。

6. 现行GSP与一些新发布的药品管理行政规章进行了较好的衔接。

比如体现了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暂行)、 进口药品管理办法等行政规章的有关管理要求。

7. 现行GSP的监督实施主体成为药品行政执法部门,确保了GSP在全社会药品经营企业中全面推行。

过去的GSP虽然要求在所有药品经营企业中推行,但由于监督实施的手段不力,只在国有药品经营企业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推行,现行GSP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实施,完全可以确保其在全社会药品经营企业中全面推行。

此外,推行GSP的方式也由过去搞GSP合格企业和达标企业变为实行更加科学、规范的GSP认证制度。

8. 现行GSP是药品市场准入的一道技术壁垒。

为加快推行GSP和体现推行GSP的强制性,推行GSP将与药品经营企业的经营资格确认结合起来,GSP已经成为衡量一个持证药品经营企业是否具有继续经营药品资格的一道硬杠杆,成为药品市场准入的一道技术壁垒。

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开展的药品经营企业换证工作所采用的换证验收标准,实际上就是实施GSP的一个最低标准。

药品零售企业质量负责人的条件

您好

企业负责人、质理员相关要求如下:1、企业、企业法表企业负责人量管理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6条、第83条规定的情形。

(《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六条:从事生产、销售假药及生产、销售劣药情节严重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十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

2、企业负责人、企业质量负责人应具有执业药师执业资格或药师(含中药师)以上技术职称。

营业场所面积在200平方米(含)以上的,质量负责人应具有执业药师执业资格。

3、企业应设置质量管理机构或质量管理人员。

4、企业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或质量管理人员应具有执业药师资格或药师(含)以上技术职称。

企业营业场所面积每超出开办标准150平方米,需增加一名具有执业药师资格或药师(含)以上技术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

5、企业质量管理机构或质量管理人员,具体负责企业药品质量管理工作,行使质量管理职能,在企业内部对药品质量具有裁决权。

6、企业负责人、企业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处方审核人员应在职在岗,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7、企业从事药品验收、养护工作的人员以及营业员须经相应的专业培训或岗位培训,并经所在地地级市(含)以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考试合格,取得岗位合格证书方可上岗。

国家有就业准入规定的,从其规定。

8、企业从事药品质量管理、验收、养护、保管以及营业员等直接接触药品岗位工作的人员应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

患有精神病、传染病或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疾病的患者,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岗位工作。

其它要求请参见《广东省深圳市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标准(2006年修订)》。

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司法解释

市场准入经理是主要负责公司产品进入市场工作,做好客户管理工作。

例子如下:  职位描述  1、人社\\\/医保:通过专业化拜访与省市人社厅\\\/医保主管处室建立并维护良好的互动关系;传递公司及产品信息,依照公司产品策略和医保定位尽力争取公司产品进入和保持在各级医保目录中;建立建全客户管理档案,做好重点客户管理工作。

  2、物价:通过专业化拜访与物价主管部门建立并维护良好的互动关系;传递公司及产品信息,收集相关政府以及行业信息并对可能的降价因素进行有效分析和规避,尽可能将产品价格保持在较理想水准。

建立建全客户管理档案,做好重点客户管理工作。

  3、卫生厅\\\/局: 通过专业化拜访与省市卫生厅\\\/局相关职能处室,特别是负责各省市基药目录增补的医政处\\\/药政处,建立并维护良好的互动关系传递公司及产品信息,为公司产品在各省市基药目录的增补与删除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建立建全客户管理档案,做好重点客户管理工作。

  4、招标:负责拟定招标工作流程及工作标准并组织实施,确保招标及时、顺利完成。

协助招标管理部同事实施招标项目,解决产品投标中出现的问题;尽力争取核心产品中标,并将中标价维持在公司要求的水准。

建立建全客户管理档案,做好重点客户管理工作。

  5、政策分析:每月的政策简讯的撰写并及时上报上级领导。

  6、预算:做好区域内相关预算管理,包括拟定预算计划、控制预算执行情况等。

  7、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岗位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3年以上区域政府事务相关工作经验;  3、具备较强的客户关系网络;4  、较强的组织、策划能力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5、适应出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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