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代军事区划名有哪些
一、关内道。
节度使有7:鄜坊(渭北)节度使(治鄜州、今陕西富县)邠宁节度使(治邠州、今陕西彬县)振武节度使(治单于都护府,今内蒙古和林格尔县南)凤翔节度使(治凤翔府 今陕西凤翔县)夏绥节度使(治夏州 今陕西靖边县白城子)朔方节度使(治灵州 今宁夏灵武西南)泾原节度使(治泾州、今甘肃泾川北)。
(都)防御使有3:丰州都防御使(治丰州天德军 今内蒙古乌拉特前旗东北)同州防御使(治同州 今陕西大荔)潼关防御使(治华州 今陕西华县)。
二、山南东西二道。
节度使有3:山南东道节度使(治襄州 今湖北襄樊襄阳区)山南西道节度使(治兴元府 今陕西汉中)荆南节度使(治江陵府 今湖北荆州)。
都防御使有1:金商都防御使(治金州 今陕西安康)。
三、剑南道。
节度使有2:剑南东川节度使(治梓州 今四川三台县)剑南西川节度使(治成都府 今四川成都)。
四、江南三道(黔中道、江南东道、江南西道)节度使有0观察使有8:黔州观察使(治黔州 今重庆市彭水县)湖南观察使(治潭州 今湖南长沙)福建观察使(治福州 今福建福州)江西观察使(治洪州 今江西南昌)宣歙观察使(治宣州 今安徽宣城)浙西观察使(治润州 今江苏镇江)浙东观察使(治越州 今浙江绍兴)鄂岳观察使(治鄂州 今湖北武汉武昌区)。
五、淮南道。
节度使有1:淮南节度使(治扬州 今江苏扬州东北)。
六、岭南道。
节度使有1:岭南节度使(治广州 今广东广州)。
经略使有4:安南经略使(治交州 今越南河内)桂管经略使(治桂州 今广西桂林)容管经略使(治容州 今广西容县)邕管经略使(治邕州 今广西南宁)。
七、河南道。
节度使有6:宣武军节度使(治汴州 今河南开封)武宁节军度使(治徐州 今江苏徐州)忠武军节度使(治许州 今河南许昌)平卢军节度使(治青州 今山东青州)天平军节度使(治郓州 今山东东平西北)义成军节度使(治滑州 今河南滑县东南)都防御使1:东都畿都防御使(治河南府 今河南洛阳东)观察使2:兖海观察使(治兖州 今山东兖州)陕虢观察使(治陕州 今河南三门峡西南)。
八,河北道节度使有6:河阳节度使(治怀州河阳县 今河南洛阳东北黄河北岸)魏博节度使(治魏州 今河北大名县)、成德军节度使(治镇州 今河北正定县)、横海军节度使(治沧州 今河北沧州东南)、义武军节度使(治定州 今河北定州)、卢龙节度使(治幽州 今北京市西南)九、河东道。
节度使有2:河中节度使(治河中府 今山西永济蒲州镇)河东节度使(治太原府 今山西太原)昭义节度使(治潞州 今山西长治)。
十、河西、陇右道。
安史之乱后陷入吐蕃,曾置藩镇不在元和四十八镇之列。
节度使有4:安西节度使(治龟兹镇 今新疆库车附近)北庭节度使(治庭州 今新疆吉木萨尔附近) 河西节度使(治凉州 今甘肃武威) 陇右节度使 (治鄯州 今青海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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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时军队的各级称谓,例如伍长
唐朝 初期恢复制,较隋朝更为完备。
府兵为基本的常备军,平时隶皇帝的12卫和皇太子的东6率。
每卫设大将军1人、将军2人,每率设率1人、副率2 人。
平时负责管理府兵轮番宿卫诸事,战时经皇帝任命,率领从各府调集的府兵出征。
即“若四方有事,则命将以出,事解辄罢,兵散於府,将归於朝。
”(《新唐书□兵志》)重要军机大事由政事堂举行的宰相会议辅佐皇帝商决。
尚书省的兵部,主要负责武官的考核、任免,军队的编制、简点和轮番,以及图籍、厩牧、甲仗的管理等。
太宗时整顿府兵制度,12卫各领40~60府。
鹰扬府恢复骠骑府、车骑府的旧名,不久又改为折冲府,“因地立称”,分别冠以所在地名。
府分上、中、下:上府为1200人,中府为1000人,下府为 800人。
全国最多时共设a府,府兵约60万人,主要分布於政治中心地区的关内、河东、河南及邻近诸道,旨在“居重驭轻”(《陆宣公奏议》卷八),“举关中之众以临四方”(《玉海□兵制》)。
折冲府为府兵的基本组织单位。
每府置折冲都尉 1人,左右果毅都尉各1人,长史、兵曹、别将各1人,下辖4~6团。
每团200人,设校尉,辖2旅。
每旅设旅帅,辖2队。
每队设队正,分为5火。
每火10人,有火长。
每队、每火的装备,如马、马具和锸、斧、钳、锯等,均有定数。
府兵自用的武器、装具和征途所需粮食皆自备。
马匹不足,由官府供给。
平时训练在冬季进行,由折冲都尉率领本府兵马习战。
府兵的调遣、指挥权属於朝廷。
凡发兵10人以上,除紧急情况外,都要有尚书省、门下省颁发的皇帝“敕书”和铜鱼符,州刺史与折冲都尉勘契乃发。
府兵每年需轮流到京师宿卫,称上番。
由兵部依各府离京师远近,确定上番的次数,每次1月,平均每年在役可达3月左右。
部分府兵被派遣到冲要地区戍守,一般为1年一次。
府兵的来源,主要是从自耕农和地主中挑选,后来则渐以贫苦农民充役。
按照规定,“三年一简”,即3年徵一次兵。
凡20岁以上的健壮丁男,都是简点对象。
简点标准,以资财、材力、丁口三者为据,“财均者取强,力均者取富,财力又均先取多丁”(《唐律疏议□擅兴》)。
一般21岁入役,61岁出军,实为终身服役。
后来,征战益多,勋赏不兑现,社会地位下降,地主也渐渐厌恶当兵,特别是“番役更代多不以时”,土地兼并严重,均田制逐步废坏,军资无所依靠,府兵乃纷纷“亡匿”、“耗散”。
玄宗时,下令将服役期减少至15年,自25岁起服役,40岁乃止;又将“三年一简”改为“六年一简”(《新唐书□兵志》),但都未实现,以致折冲府无兵上番。
天宝八年(749),被迫停止上番,折冲府从此名存实亡。
由於府兵制日趋败坏,唐初即存在的募兵制便逐渐兴盛。
从开元十年(722)起,大规模召募壮士充宿卫。
开元十二年,更名为 骑。
次年, 骑达12万人,分隶於12卫,每卫1万人,又分为6番,轮流上番服役。
平时近营为堋,教阅弓弩,免除赋役,资粮由官府供给。
骑多是被强迫入募和已逃亡再来应募的折冲府卫士,实际上是摊派兵役,其重要变化是由尽义务变为受雇佣。
骑自始就很衰弱,其召募亦无定前后只维持20余年。
唐初,驻防京城和宫廷的部队统称禁兵或“天子禁军”。
从12卫府轮番调来宿卫京城的府兵,称南衙禁兵。
单独组建、驻防宫城北门的禁兵,称北衙禁兵。
他们最初是从跟随李渊起事的军人中简选3万人组成,称为“元从禁军”(《新唐书□兵志》),系父子相代,专事宫城宿卫。
以后,太宗又从中选善骑者百人,供戍卫、田猎之用,号“百骑”。
另置北衙 7营,选骁壮者,於玄武门左右屯营,号“飞骑”。
高宗时,置左、右羽林军。
武则天时,改“百骑”为“千骑”;中宗时,改“千骑”为“万骑”,分左、右营;玄宗时,增左、右龙武军;肃宗后,也多有更易。
禁兵一般是召募来的,历来骄惰怯弱,后受宦官控制,更加腐败。
但是,唐朝后期主要靠禁兵维持残局。
唐初,驻防边境的军事机构称镇、戍。
镇与戍均有上、中、下之分。
上镇 500人、中镇300人、下镇300人以下,每镇设镇将、镇副各 1人。
上戍50人、中戍30人、下戍30人以下,每戍设戍主、戍副各 1人。
此外,在少数地方,大者设军,小者设守捉,各设使和副使统领,有的由州刺史兼任使职。
地方兵中多为各地轮番到边境戍守的戍卒,称“防人”,3年一代,自备资粮;另有少数召募来的兵,称“防丁”或“丁防”。
玄宗时,在戍卒中召募能更住 3年者,官给赐物;后又召募长期从军的健儿,称“长征健儿”,资粮等均由官给,称为“官健”,是由国家供养的职业军人。
后期,地方藩镇的军人主要是这类“官健”。
从武则天时期起,北边部分州还建立一些民众武装,称团结兵,其他地区也有土镇、土团、团练等。
团结兵一般是“选丁户殷赡,身材强壮者充之”(《唐六典□尚书兵部》)。
官府给予身粮、酱菜,免其徵赋。
主要任务是配合军队防卫边疆。
他们由州刺史或节度使统辖。
唐朝还制定了比较完备的军事法律,如《卫禁律》、《擅兴律》、《捕亡律》、《宫卫令》、《军防令》、《兵部式》、《兵部格》,对军人的职守、赏罚等有较详细的规定,凡违犯了“令”、“式”中的有关规定,就要依“律”、“格”给予惩处。
唐末,各节度使控制地方政权,凭藉其拥有的土地、人丁、财赋,豢养大批军队,与朝廷抗衡,改变了“内重外轻”的态势。
安史之乱以后,割据日甚,以致“方镇相望於内地,大者连州十余,小者犹兼三四”,“自国门以外,皆分裂於方镇矣”(《新唐书□兵志》)。
唐朝有很多诗人写下了无数描写边塞军事的诗歌,这些是人被称为
这些诗人被 称为“ 边塞诗人” ,最有名的是高适、岑参、王昌龄 。
唐朝军事的介绍
应该是枢密使吧,但是一般都是河朔的如:魏博,成德,幽州,淄清的节度使,或者是太监,如神策军的观军使如武宗时的仇士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