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文的发文办理一般包括哪些程序
公文承办就是形成新的公文,公文只有经过承办才能产生切实的效用,它是公文办理中的重要环节。
承办的对象是所有需要办理的收文。
公文承办的主要方式有三种:领导同志承办,秘书人员承办,职能部门承办。
公文办理特提,特急,加急有何规定
法定机关与组织(也即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群众团体)。
公文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群众团体在办理公务活动时使用的一种具有特定格式的文字材料。
公文中有什么词语用作经办用语
办理主要程序是(一)。
已经发文负责人签批的公文发前应公文的审批手续、内容、文种、格式等进行复核;需作实质性修改的,应当报原签批人复审。
(二)登记。
对复核后的公文,应当确定发文字号、分送范围和印制份数并详细记载。
(三)印制。
公文印制必须确保质量和时效。
涉密公文应当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场所印制。
(四)核发。
公文印制完毕,应当对公文的文字、格式和印刷质量进行检查后分发。
公文办理的要求是
公文办理包括收文办理、发文办理和整理归档。
收文办理主要程序是:(一)签收。
对收到的公文应当逐件清点,核对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并注明签收时间。
(二)登记。
对公文的主要信息和办理情况应当详细记载。
(三)初审。
对收到的公文应当进行初审。
初审的重点是:是否应当由本机关办理,是否符合行文规则,文种、格式是否符合要求,涉及其他地区或者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是否已经协商、会签,是否符合公文起草的其他要求。
经初审不符合规定的公文,应当及时退回来文单位并说明理由。
(四)承办。
阅知性公文应当根据公文内容、要求和工作需要确定范围后分送。
批办性公文应当提出拟办意见报本机关负责人批示或者转有关部门办理;需要两个以上部门办理的,应当明确主办部门。
紧急公文应当明确办理时限。
承办部门对交办的公文应当及时办理,有明确办理时限要求的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
(五)传阅。
根据领导批示和工作需要将公文及时送传阅对象阅知或者批示。
办理公文传阅应当随时掌握公文去向,不得漏传、误传、延误。
(六)催办。
及时了解掌握公文的办理进展情况,督促承办部门按期办结。
紧急公文或者重要公文应当由专人负责催办。
(七)答复。
公文的办理结果应当及时答复来文单位,并根据需要告知相关单位。
公文办理主要程序是:(一)复核。
已经发文机关负责人签批的公文,印发前应当对公文的审批手续、内容、文种、格式等进行复核;需作实质性修改的,应当报原签批人复审。
(二)登记。
对复核后的公文,应当确定发文字号、分送范围和印制份数并详细记载。
(三)印制。
公文印制必须确保质量和时效。
涉密公文应当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场所印制。
(四)核发。
公文印制完毕,应当对公文的文字、格式和印刷质量进行检查后分发。
公文的整理归档:应当根据有关档案法律法规以及机关档案管理规定,及时收集齐全、整理归档。
两个以上机关联合办理的公文,原件由主办机关归档,相关机关保存复制件。
机关负责人兼任其他机关职务的,在履行所兼职务过程中形成的公文,由其兼职机关归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