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国的“下岗分流”是什么时候在什么背景下由谁提出的
”下岗”就是失业嘛,就是比失业似乎好听一点,具有”中国特色””分流”就是,原来单位不让你继续干了,可是也不能不管你啊,就让你到别的单位去(其实也不管)
关于‘下岗分流’
【下岗人员 生活费】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五十八条规定:企业下岗待工人员,由企业依据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支付其生活费,生活费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下岗待工人员重新就业的,企业应停发其生活费。
黄宏这句我不下岗谁下岗触动了多少东北人的心
、厂长同志(暂时姑且还算“同志”吧)被免职了,消息传来,除了新闻中的“”一词令人生厌之外,我首先想到了当年他在作品里“装X”的名言,“工人要替国家想,我不下岗谁下岗”
好了,现在机会来了,请你下岗吧
在某种政治气氛下的“奉命文化”, 生编硬造的什么“正能量”作品,必然媚上媚时;而媚上媚时本身,就是媚俗;媚俗的作品,必然低俗
——这是文艺铁律
上“正能量”与“低俗媚俗”节目反差最大(也可以叫“最完美结合”)的,莫过于1999年春晚小品,里面最奇葩是的是的经典台词,“工人要替国家想,我不下岗谁下岗
”号召国企工人为国分忧,主动下岗
典型的“正能量”
可是,可是,这简直就是伤口上撒盐,欺负中国下岗职工老实啊
大家都知道当时“十五大”(1997年)之后的形势。
“十五大”报告指出,“实行鼓励兼并、规范破产、下岗分流、和再就业工程……职工下岗是难以避免的。
这会给一部分职工带来暂时的困难,但从根本上说,有利于经济发展,符合工人阶级的长远利益。
”这种大而化之、貌似充满辩证法的“符合工人阶级的长远利益”,对“工人阶级”的具体一员——国企个体工人来说,其实是相当残酷和无耻的
新科朱政府(1998年)也在“靓女先嫁”的口号下,大幅度地缩水、大规模地出卖国有企业,造成了数以百万计的下岗职工。
这句“工人要替国家想,我不下岗谁下岗”,就是对“十五大”报告中那段话的文艺诠释。
这个小品如此媚上、媚时,就是媚俗,就是低俗。
一、虚假。
相信没有一个下岗职工,是出于为国分忧角度,主动下岗的。
本人那时候在工作,我在讲话中,见识过南京某石化公司的某下岗女工,有类似觉悟。
但是,这百分之百是的秀才们编造的假故事。
这个虚构的“她”说,为了我的孩子将来不下岗,我愿意现在下岗。
与黄宏的“工人要替国家想,我不下岗谁下岗”如出一辙:虚假
二、恶俗。
这种“装X”作品,是央视及某些演员一贯的风格,这种假高尚,在受众眼里毫无美感和善意
恶俗之至
三、侮辱当时全国数以百万计的下岗职工。
大过年的,往下岗职工极其家庭伤口上撒盐。
其客观社会效果,不亚于对情绪的点燃
这个节目也同时说明,虚假、恶俗、侮辱观众——几乎就是央视与某类演员与生俱来的“胎里坏”风格
一名“小丑”演员,在中国特色的特殊体制下,成了“”,体制的是非咱就不说了,只说个人吧,这种只知道创作“媚上媚时媚俗”作品的人物,还是尽快离开我们的视线为好
别了,黄宏
但愿你的下岗只是职务调整,而不是锒铛入狱。
(刘明江原创)
下岗分流的含义]
”下岗”就是失业嘛,就是比失业似乎好听一点,具有”中国特色” ”分流”就是,原来单位不让你继续干了,可是也不能不管你啊,就让你到别的单位去(其实也不管)
黄宏这句:“我不下岗谁下岗
”触动了多少东北人的心
“精干主体,分离辅助”,实现企业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是企业提高劳动效率,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
在实施减员增效的过程中,必须要把减员增效与企业内部机构改革、行业结构调整结合起来,以减员促改革,以改革求效益,并用科学的标准规范减员行为和程序。
(一)调整产业结构、合理配置劳动力根据现代化企业制度的要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及国家局扩大优势企业生产规模、“一业为主、多种经营”的发展战略的要求,按照精干、高效、科学的原则,进行战略性企业重组。
要搞好企业的定岗、定编、定员、定责、定薪工作,建立一个适应市场经济的用人机制,搞好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
(二)完善定额定员标准、加大实施力度加强工业企业定标达标工作的实施,优化工种、岗位,优化定员分布结构,制定相应的实施管理办法,督促企业自觉按最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组织生产,以最小的人工成本投入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提高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竞争力。
在调整研究的基础上,尽快编制出台商业企业定额定员标准,改变商业企业因用人无标准而造成的不科学、不规范用人的局面。
同时,避免因工业企业减员分流,人员盲目转向商业企业,造成商业企业人员无序膨胀的不良循环状况。
(三)引进竞争机制、择优上岗加强在职职工培训工作,提高职工素质。
组织广大职工加强学习,更新就业观念,增强竞争意识。
通过学习,提高其专业技术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
根据岗位在企业生产活动中的地位、作用和上岗人员应具备的条件、职责,制定上岗标准。
只要是符合上岗条件,不分干部工人,不论是否在岗,均可公平竞争、择优上岗。
对那些不参加竞争上岗、不符合上岗条件和标准或没有岗位上岗的,即视为下岗人员。
三、行业减员增效的措施减员增效、下岗分流,形成“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是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实施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举措。
减员,一方面是对劳动力资源的阶段性闲置,造成一定的失业和社会压力;另一方面,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成本,增强企业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从而相应增强对劳动力的吸纳需求。
下岗职工同样是一部分重要的人力资源,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
重新就业是《劳动法》赋予他们的劳动权利。
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党和政府要采取积极措施,依靠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关心和安排好下岗职工的生活,搞好职业培训,拓宽就业门路,推进再就业工程。
”国家局党组也指出:“现有的多元化经营企业以及今后新开办的项目,都要优先考虑烟草职工的分流问题,特别是要为下岗职工创造再就业的机会和条件,使多元化经营为增强行业的凝聚力和维护职工队伍的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因此,企业有责任、有义务为下岗职工创造条件,帮助他们转变就业观念,增强就业能力,以期尽快重新就业,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为实现行业持续良性发展,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在操作过程中,要做到摸清底数,制定规划,明确任务。
具体可采取以下措施:(一)精干主体1.积极研究、探索下岗职工的再就业途径,发挥劳动者在就业择岗上的积极性。
鼓励下岗职工或调出、或辞职、或自谋职业。
对由职工本人提出申请,要求自谋职业,同时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可给予一定的扶持政策。
2.对已医疗期满,符合退职条件的病休及长期不能正常上班的人员,办理退职、退养手续。
3.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五年以内的职工,可办理厂内退休手续,待达到退休年龄时,再办理正式退休手续。
4.挖掘企业内部潜力。
对不该外聘、可以不聘企业外人员的岗位,要坚持清退外聘人员。
5.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加大职工队伍整顿力度。
严格按照《劳动法》中有关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规定,对严重违 反劳动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的人,坚决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分离辅助对企业内部具有办社会性质的辅助部门,或具有一定分流条件的部门和单位,要与主体剥离,使其成为立足市场、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
(三)理顺管理体制积极发展第三产业和其它经济实体,对长期存在的全民支援集体企业的职工实行“脱岗”管理,把对集体企业的人力支援纳入人员流动的正常轨道管理。
(四)建立企业内部劳动力管理中心办好劳动力管理服务中心,对下岗职工实行托管。
托管期间,要制定相应的职工培训计划,对下岗职工进行各种转业转岗培训;加强职业介绍,提供就业指导和就业需求信息。
并为职工发放基本生活费,办理社会保险,为下岗职工解除后顾之忧。
同时,企业要制定相应的上岗、待岗、下岗工资待遇政策和待岗、下岗托管时间期限。
对待岗期间两次不服从分配,或待岗一定时间(一年或两年)通过培训仍不能上岗的,可解除劳动合同。
(五)开辟新的就业渠道发展多种经营企业,兴办第三产业等经济实体,积极主动为下岗职工提供安置就业岗位。
我不知道关于这个下岗分流这件事有没有什么明文规定这类的东西
谢谢
请向当地政府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机关咨询。
下岗分流人员有什么权利和待遇
距离8年退休的每年报销社保金40%距离5年退休的报销50%每年都必须年检下岗证不检的不予报销追问:我还20年那
没什么技术现在在干保安,上面没有人
申请低保也没人搭理。
去审下岗证,工作人员说只有到40,50给报3年,那时才要审证,平常不给也不用审补充:那就什么权利也没有 更没有什么待遇 下岗工人惨就惨在这了 农民失了土地 给大量的赔偿 工人下岗 啥也没有 等着吧 到距离退休还有8年时 就用报销40的待遇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