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察才是黑社会
最腐败的国家是缅甸`俄罗斯,最廉洁的是芬兰,瑞典,瑞士等国,值得一提的是,腐败国家最多的是在亚洲,其次是非洲,欧洲,尤其是北欧,廉洁程度很高,而美国基本在第10和20位之间,并不算很廉洁,但也是排在上游。
意识形态分布的话,民主国家中最廉洁的还是欧洲,芬兰等国虽从社会主义转变,但正因为如此,人民对廉政非常渴望,制度制定也是从廉洁着手。
民主国家最腐败的是俄罗斯和非洲的一些国家。
俄罗斯现在可算是半民主国家。
半民主国家还有新加坡,不过其廉洁程度很高。
社会主义国家中廉洁的一个都没有,最腐败的当数我国了,当然这是制度造成的,也因为本身世界上就没有几个社会主义国家了,不过一个没有监督的政府,是不可能不腐败的。
独裁国家中,最腐败的是缅甸,同样没有廉洁的政府。
如何加强廉政教育
教育是加强党风廉设、预防腐败现象发生的最、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是反腐倡廉的基础性工作。
地税部门是国家的经济执法机关,与经济打交道,如何做到“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把工作做到前面,赢得主动,积极构建地税干部廉洁自律的坚固防线,一直是笔者思考的问题。
现结合地税工作实际,就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加强廉政教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谈一点自己的认识和看法。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证,监督是关键,只有三管齐下,多头并举,反腐工作才能真正取得成效。
权力是一把双刃剑。
用得好,能够治国兴邦,为民造福,用之不慎,即可身败名裂,祸国殃民。
地税部门是地方经济发展的财力支柱,承担着“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光荣使命,代表国家行使税收执法权,直接面对和接触的是广大人民群众,自身廉洁不廉洁、自身公正不公正,从小处讲影响着地税形象、损害自身利益,从大处讲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如果对腐败问题不能有效加以防范和惩治,整个干部队伍就不可能做到依法治税,税收不可能实现“应收尽收”,“人情税”、“关系税”会不断蔓延,税款就会流失,也就难以承担起地方税收征收的重任,最终影响县域经济的健康发展。
因此,加强廉政建设,在新时期更是势在必行,任重道远,只有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保证地税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宗旨,勤政为民,廉洁奉公,才能有效地提高地税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确保高效率的“政令畅通”,才能更好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一系列路线、方针、政策和对地税工作的各项要求。
目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地税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源头防范意识不强,教育流于形式,监督力度不够,责任追究不到位等现象,导致少数地税干部法纪观念淡薄,廉洁自律意识不强,为税不廉、以税谋私行为和违法违纪现象仍时有发生;少数同志大局观念不强、工作本领不高、服务意识较差,个别办税服务窗口“生、冷、横、硬”服务态度和纪律涣散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严重影响了地税部门的形象。
剖析上述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从根本上说,教育不扎实、制度不完善、监督不得力、管理不到位是这些问题发生的主要原因。
(一)重视程度不够。
我们有的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教育工作认识不高,重视不够,缺乏责任意识,忧患意识,不能够着眼长远;有的干部对是非的评判存在模糊甚至是错误认识,片面认为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对象和教育重点是领导干部;有的干部对党政廉政学习教育不感兴趣,自觉参与的积极性不高,学习教育图形式,走过场,总是借口各种原因逃避学习接受教育,严重影响了廉政教育的质量和效果。
(二)内容缺乏创新。
党风廉政教育缺乏工作创新,教育内容脱离实际,针对性不强。
不能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预见性的开展廉政学习教育活动。
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的性质、理论等与文化形式有机地统一起来,而是生搬硬套,就廉政抓廉政,就文化抓文化,使廉政教育变成了空洞无物的口号,感染力不强,缺乏教育亲和力。
(三)重点不够突出。
没有对廉政教育考核对象进行合理分类,本来是重点教育对象的领导干部,在实际工作中则成为教育考评盲点。
即:充当教育者多,被教育者少,充当考评者多,被考评者少,致使一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淡化。
(四)制度落实不力。
党风廉政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有些同志对制度规定熟视无睹、漠然处之,使规章制度形同虚设。
人为因素在税收管理中仍然起着很大的作用,如税额核定,发票管理、纳税评估等,都赋予工作人员一定的权利,而在这些方面监督制约的机制不够健全,约束相对无力。
(五)监管范围不广。
在工作中对税务干部的办税、执法程序各环节的过程监督有待进一步加强,虽然每季度都在开展合二为一的执法监察和执法检查,但是,有部分检查人员出于完任务和应付状态,怕得罪人,避重就轻的找点小事敷衍了事,经不起上级部门的复查。
此外,地税干部的“八小时之外”的行为监管还存在漏洞,给个别私欲膨胀的干部留下了空档和可乘之机,导致了“吃拿卡要报”等为税不廉行为和收“人情税”、罚“人情款”等现象。
(六)惩处力度不严。
惩处违法违纪行为“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目前对于腐败问题普遍存在一种不正常心理,认为一些小节问题算不上腐败,见怪不惊,不值一提;发现问题想方设法遮掩,“家丑不可外扬”,内部做无关痛痒的消化处理,一旦发生“质变”,追悔已晚。
三、创新廉政教育方法的措施办法廉政教育工作是一项细活实活,是一项“润物细无声”的工作,具有阶段性、长期性和艰巨性的特征,是意识形态领域的工作,相对比较“虚”,比较“软”,比较“抽象”。
廉政教育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反腐倡廉建设大局。
为此,我们既要坚持过去行之有效的做法,更要深入探索新的教育方式,构建起一种全方位、立体式的廉政宣教大网络,确实增强廉政教育实效,形成人人思廉、倡廉、养廉的廉政文化氛围,并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一)加强教育,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是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的重要前提。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构建廉洁执法防腐防线,我们应从干部的自身思想实际抓起,通过各种形式的灌输、渗透、潜移默化影响干部思想行为,增强干部拒腐防变、分辨是非的能力,促使养成乐受监督的习惯。
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
大量事实表明,一些党员干部走上违法违纪道路,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说到底是信仰迷茫、精神迷失,思想根源上“想腐败”。
因此,要把握好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规律和特点,针对地税干部的思想状况,创新教育方式,丰富教育内容,保证教育覆盖面,使教育真正入耳入脑入心。
一是抓好经常性教育,做到宣有常规,增强教育的针对性、生动性。
在教育对象上,要坚持普遍与个别相结合,重点突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人员;在教育内容上,要根据干部所从事的工作,履行的职责来确定教育内容,要结合实际加强理论学习,加强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引导干部算好“六笔账”;在教育方式上,要把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党委中心理论组学习内容,纳入干部培训课程,通过政治学习、上党课、学习报告会、廉政演讲、读廉书等多种形式提高干部廉政意识。
二是抓好“两面性”教育,做到学有典型,增强教育的示范性和警示性。
警钟长鸣,防微杜渐,是反腐败不可缺少的一环。
一方面,要按照典型教育目标,注重学习、发现和培植身边的先进典型,使地税干部学有榜样,赶有方向,充分利用正面教育引导人、鼓舞人;另一方面,也要用反面典型教育人、警示人,充分利用发生在身边、实实在在、足以能够触动感官神经的违纪违法案件,以案说法,让干部在思想上、心灵上感受到震慑,深入剖析其踏破道德防线、僭越党纪国法界限的蜕变过程以及“一人不廉,全家不圆”的严重后果,起到“廉风化雨,润物无声”的作用,不断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拒腐防变能力。
三是教人者自己首先应当自觉遵从。
政治学习、思想教育的组织者,惟有身体力行,带头实践党的理论,做廉政纪律的模范执行者。
才能使群众信服,使群众自发遵从。
(二)加快制度创新和机制完善,切实为党风廉政建设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人管人,管不好人,用制度管人才是根本。
当前,腐败问题多发,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制度不完善、管理不严格、落实不到位,为腐败滋生留下缝隙。
要想筑牢反腐倡廉“防火墙”,最终还是要从制度上落脚,要在制度的完善和创新上对症下药,在制度的执行上落好脚。
不仅是静态的管理,更重要的是动态的预防,针对权力运行的薄弱环节和腐败多发易发的部位,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完善约束机制,增强制度实效,从源头上推进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制度改革和创新。
一是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征管业务流程、责任区管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管理等制度,提高征管业务规范管理水平;要健全和完善内控流程,把预防腐败要求寓于地税机关内部管理和税收执法监督的各个环节,使惩防体系融入干部管理的全过程;完善岗责体系,明确职责分工,优化监管流程,既要进行权力分解和制约,又要确保各环节的衔接,进而形成严密、高效的监督考核办法,逐步建立统一的对税收执法行为各环节进行的事前、事中、事后的日常监督机制;要对行政执法中的法定自由裁量权的行为进行梳理、分类,结合工作实际从源头上减少自由裁量的选择空间,切实解决执法随意性问题;要结合岗位职责,强化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管理和监督,认真查找岗位风险点,制定相应的岗位廉政行为规范,有效地杜绝管理漏洞,提高工作效率,实现内部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二是要进一步健全民主决策制度,全面建立有效的权力制衡机制,增强决策的民主性和透明度,防止“暗箱操作”和个人说了算;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为单位和个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
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原则,健全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防止用人失察。
三是进一步完善财物管理制度。
进一步加强对经费使用、政府采购、基建项目等工作的跟踪审计管理,规范和约束财务运作,严格审批权限,明确管控责任,成立专门机构对重大资金运作、重大项目采购、重要行政许可、处罚项目等事项进行集体决策,防止决策失误。
努力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
(三)加大监督制约力度,提高监督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要把科学配置权力和有效监督结合起来,改进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强化过程监督,形成严密的监督网络。
纪检监察部门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履行监督职责,要大胆监督,敢于监督,勤于监督,加强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
一是必须要按照科学设岗,责任到人,量化考核,易于操作,责任追究,严格奖惩的思路,建立“两权”监督制约目标管理体系。
建立详实的岗责管理体系,将职责落实到每一个部门,明确到每一位税务干部,建立起一个“谁的职能谁行使,谁的责任谁负责”的有效运行机制。
二是要不断完善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勤廉公示制度、谈话和诫勉制度、任中和离任审计制度等一系列党内民主监督制度;要在构建纠、评、建机制和建立党风廉政监督员等监督制度的基础上,加大信访和舆论监督力度,把权力置于严密的监督之下,进一步完善网络平台的信访举报,投诉处理、行风评议、风险防控管理等功能,不断增强权力行使的公开透明度。
三是定期邀请特邀监察员、党政领导、基层党员、纳税人上门座谈“挑刺”,有效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
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作为推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扎实开展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采取进户走访、问卷调查、明察暗访等形式,促进依法行政。
通过公开办税,阳光办税等多种形式,使外界了解和熟悉税务机关的内部设施和工作分工,了解税务业务的流程和作业方式,对群众反映的廉政和纠风问题,做到件件有回音、件件有反馈。
四是抓紧行风建设,以宣传教育、学先进树榜样、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抓手,全面评估作风、行风建设,让全体干部职工对照上级要求,对照先进单位查不足、找问题,通过对近年来工作、纪律执行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全面检查和严肃认真的自我查找,归纳总结.在找准问题的基础上,坚持认真整改。
发现的问题不整改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追究不严格不放过。
在此基础上,加大明查暗访力度,严查违纪违规问题。
(四)实施延伸管理和监督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
对税务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不能仅仅局限于上班的八小时以内,还要延伸到干部的全部生活过程中;不能仅仅局限于税务事务的办理过程中,还要延伸到日常事务的操作过程中;不能仅仅局限于税务干部自身,还要延伸到税务干部的家庭中,包括干部的妻子、儿女、直系亲属。
应当大力提倡家庭助廉,纵观许多发生问题的高官,绝大多数与“内助”、亲人有着脱不开的干系。
一个家庭,就是一个小社会,小环境的“干净”与否,对干部自身有着十分重大的牵制作用。
因此,筑牢干部的思想防线,也离不开对干部配偶、子女的教育。
一是不定期召开家属座谈会,通过学习文件、通报案例,报告工作等内容,使干部的亲人增强法律观点,开阔眼界,提高觉悟。
形成内外协作,整体联动,共同营造廉政建设的氛围。
二是加强地税干部大事申报事项,加强节假日前以及婚丧嫁娶等的预防教育工作,真正做到未雨绸缪,防微杜渐。
(五)突出地税特色,切实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廉政文化建设历来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预防廉政事故的一剂良药。
要坚持以人为本,把阵地建设作为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切实抓好廉政文化建设的“固本强基”工程。
要结合地税工作实际,坚持寓教于乐的文化体育活动为切入点,提高地税干部的道德修养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将廉政教育与廉政文化建设相结合,充分发挥先进文化的渗透、影响和辐射作用,通过健康向上、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的文体系列活动,借助机关文化生动、灵活的特性,潜移默化地教育、影响和引导干部职工构筑牢固的思想道德防线,使广大干部在参与活动的过程中受到感染和教育,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收到润物无声的效果。
一是预警式教育。
实行廉政提醒制度,设立提示牌,定期进行廉政格言警句的提示。
在办公楼区域装帧各式廉政格言标语牌,建立一条干部喜闻乐见、生动活泼的“廉政文化走廊”。
在局域网站上建立廉政格言警句库,供地税干部学习和警示。
每逢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重大节假日,更应提醒地税人员“结合开展廉政文化教育活动,加强自身监督,牢记廉政纪律”,预防“节日病”的发生。
二是报告式教育。
每季听取一次形势教育、廉政建设专题报告,每半年组织一次纳税人问卷调查,每年组织一次执法人员向纳税人述职述廉、领导干部向广大干部职工述职述廉和民主评廉议廉活动,积极主动地接受内部干部职工和广大纳税人的监督,把反腐倡廉教育与面对面的沟通交流结合起来。
三是自警式教育。
让每一位地税干部职工写一句自己认为最能体现岗位职业特征的廉政警句或格言,制作成铭牌置于办公桌上,时刻提醒自己;将收集到的格言警句编印成小册,发放给社会各界以及广大纳税人,或者放置在各办税服务厅(点),自觉接受公众的监督;组织廉政歌曲比赛活动,促使广大税务人员学唱廉政歌曲,对照歌词,自警自励,防微杜渐。
四是感悟式教育。
定期组织地税干部参观监狱,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旅游,召开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观看廉政影视、电教片等,从正反两方面,剖析典型案例,吸取经验教训,使大家从中接受教育、吸取教训、感悟人生,树立“廉荣腐耻”的精神理念。
五是网络式教育。
充分利用现有的计算机资源优势,设置并开辟“廉政论坛、古镜今鉴、勤廉风范、漫画警言、反腐案例”等栏目,为地税干部学廉论廉提供一个交流、学习的平台。
(六)要坚定不移地惩治腐败,形成严格分明的奖惩机制。
预防和惩治是反腐倡廉工作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两项重要工作,进行有效预防本身就要求实行严肃惩治,而实行严肃惩治又有利于有效预防。
惩治有力,才能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督的威慑力。
一是不断加大考核力度,巩固和扩大党风廉政教育成果。
党组要重视反腐倡廉教育工作,将反腐倡廉教育纳入思想政治工作的总体规划。
建立健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其他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领导机制。
要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实行一岗双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政执法过错追究责任制等一系列责任制度;二是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使广大地税干部受到教育。
一方面,要以解决纳税人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严肃查处为税不廉、违规执法等行为,坚决防止和纠正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另一方面,严格责任追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不仅要坚决查处地税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而且要严肃追究疏于管理、失职渎职的领导干部责任,真正从源头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努力把地税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三是按照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除了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改力度,更要加强对系统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分析和研究,最大限度地预防执法过错的发生。
对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决不手软。
只有这样,才能体现纪律的刚性,产生震慑作用,最终达到减少和遏制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
如何写,增强党性, 严守纪律.对照检查
中央纪委这次全会,围绕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党的十七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今年的任务。
会议开得很好。
贺国强同志代表中央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进行了审议,我完全赞同。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当前,要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第一,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推动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这是纪检监察机关承担的一项重要工作。
中央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强调要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提出了一系列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政策措施,总的看,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是好的,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开展对中央有关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检查,重点督促检查各地区各部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是否思想统一、行动迅速,工程项目规划、立项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中央规定的投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建设程序是否依法合规,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是否规范严格,工程建设是否安全合格等问题,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现象。
要加强对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物资管理使用等政策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检查,保证中央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第二,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越是领导干部,越要从严要求。
从这些年查办案件的情况看,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领导人员违纪违法案件占相当大数量。
要加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
要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严格禁止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要加强党内监督,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推进巡视工作,完善纪检监察机关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增强党内监督实效。
第三,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着力解决重点领域的腐败问题。
要坚持一手抓惩治、一手抓预防,建立健全查办案件工作组织协调机制,严肃查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决不让腐败分子逃脱党纪国法的惩处。
要针对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金融、司法等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情况,加大工作力度,开展专项治理,特别是要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对已经暴露出来的腐败问题,要抓紧查处,坚决打击,决不手软。
同时,要注重改革创新和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大预防腐败力度,有效堵塞体制机制和制度上存在的漏洞。
既要从严惩治顶风作案、铤而走险的不法分子,又要未雨绸缪、提前防范,把事后监督与事前、事中监督结合起来,切实提高监管水平。
第四,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近些年来,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得到广大人民群众认可和支持。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再接再厉,会同有关部门重点解决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生产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征地拆迁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既要深入开展纠风专项治理,决不让不正之风蔓延,又要针对多发性、苗头性问题建章立制,形成防治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努力促进社会和谐。
总之,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
我们必须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从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的高度,深刻认识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扎实做好反腐倡廉工作,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为维护和发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确保党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经受住长期执政的考验、改革开放的考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考验。
二、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大力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 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局势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任务,要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
改革开放之初,以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就突出强调,执政党的党风问题关系党的生死存亡,要大力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并组织开展了大规模的整党和端正党风工作。
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党风建设,党的十三届六中全会作出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作出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明确提出党的作风建设核心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提出“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强调要着力解决党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干部生活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
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大力推进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要求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牢记“两个务必”,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大力倡导八个方面良好风气,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经过全党共同努力,党的作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不断发扬光大,并不断被赋予新的内涵。
当前,领导干部队伍作风总的是好的,各级领导干部能够团结带领广大党员和群众贯彻落实中央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积极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
在去年应对重大挑战、完成重大任务的实践中,各级领导干部率先垂范,经受住了考验,赢得了人民群众广泛赞誉。
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一些领导干部作风不正问题仍然突出,给党和国家工作、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了不良影响。
这两年,发生了胶济铁路特别重大交通事故、山西襄汾溃坝事故等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了三鹿奶粉、齐二药等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发生了贵州瓮安、云南孟连、甘肃陇南等重大群体性事件,严重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
这些事故和事件的发生不是偶然的,突出反映出一些领导干部作风不正问题相当严重。
当前,领导干部作风上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宗旨意识不强,不能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不能坚持以人为本,甚至对群众疾苦漠不关心,对群众利益麻木不仁,置群众生命安全于不顾。
二是理论和实际脱节,理论学习不扎实、不深入;用科学理论指导实践、解决问题能力不强,遇到具体问题就无所适从,遇到突发事件更是束手无策;甚至把学习理论当作装璜形象的工具和自我炫耀的资本,有哗众取宠之心,无实事求是之意。
三是责任心和事业心不强,对工作不负责任,作风飘浮,得过且过,敷衍了事,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贪图安逸,奢侈浪费,讲排场、比阔气,甚至沉溺于灯红酒绿、吃喝玩乐,享乐主义严重。
四是政绩观不正确,重自己“政绩”、轻百姓疾苦,好大喜功,急功近利,不尊重规律,乱上项目、乱铺摊子,做表面文章,甚至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
五是个人主义严重,干一点事就希望得到“回报”,刚刚提拔就琢磨“再上一个新台阶”;工作挑肥拣瘦、拈轻怕重,向组织讨价还价;利欲熏心、见利忘义,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为自己、亲友谋取私利。
六是纪律观念淡薄,自恃地位特殊,放松纪律约束;对中央决策部署和政策规定采取实用主义态度,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甚至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这些问题的存在,对党和人民事业发展有百害而无一利,对领导干部自身成长也是有百害而无一利。
如果领导干部作风上存在的这些问题不能得到有效解决,党的十七大作出的战略部署就难以贯彻落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就难以顺利实现。
领导干部作风问题,说到底是党性问题。
事实充分说明,领导干部作风与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党性是作风的内在根据,作风是党性的外在表现,作风和党性相互影响、相互作用。
党性纯洁则作风端正,党性不纯则作风不正。
我们党始终强调通过加强党性修养来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使党始终保持旺盛的生机活力,始终保持先进性。
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是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保证。
我们党的干部标准是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德”的核心就是党性。
我们必须坚持不懈地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使各级领导干部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
这是每个领导干部改造主观世界的终生课题。
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要坚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统一,坚持继承光荣传统和弘扬时代精神相统一,坚持改造客观世界和改造主观世界相统一,坚持加强个人修养和接受教育监督相统一,努力使各级领导干部成为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勤政为民、恪尽职守、清正廉洁的领导干部,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当前,要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第一,着力增强宗旨观念,切实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我们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我们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推动科学发展,根本目的就是要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领导干部为党和人民事业奋斗,最根本的就是要为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奋斗。
为人民服务是共产党人的天职。
能不能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是检验领导干部党性是否坚强、作风是否优良的首要标准。
密切联系群众还是脱离群众,不仅是态度问题、感情问题,更是政治立场、政治本色问题。
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坚持以人为本,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把人民的愿望和要求作为决策的根本依据,把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放在工作首位。
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和公仆意识,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多办顺民意、解民忧、增民利的实事。
要及时了解群众诉求,妥善化解利益矛盾,认真纠正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依法维护群众正当权益。
特别是在当前经济发展、群众生产生活困难增多的情况下,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认真解决各项民生问题,努力把为群众排忧解难的工作落到实处。
第二,着力提高实践能力,切实用党的科学理论指导工作实践。
提高理论修养,增强理论指导实践能力,是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的重要方面。
同志说过:“没有科学的态度,即没有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和实践统一的态度,就叫做没有党性,或叫做党性不完全。
”现在,领导干部大多受过良好教育,普遍学历较高。
衡量领导干部理论水平的高低,不仅要看掌握了多少理论知识,更要看能不能把所掌握的理论运用到实践中去,有效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的实际问题。
科学发展观是用来指导发展的,只有同各地区各部门发展实际紧密结合,才能落到实处、发挥作用。
如果只是纸上谈兵、夸夸其谈,不仅什么实际问题也解决不了,还会误党误国!我们既要大力提高理论水平,更要大力提高理论联系实际能力,这样才能真正做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真正做到把科学发展观落到实处。
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点,把党的科学理论与改革发展稳定实践紧密结合起来,认真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尤其是要认真研究解决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不断提高干事创业能力,不断增强应对复杂局面能力,创造性地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扎扎实实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第三,着力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
第四,着力树立正确政绩观,切实按照客观规律谋划发展。
秉持什么样的政绩观,是衡量领导干部能否正确对待群众、正确对待组织、正确对待自己的试金石,也是领导干部党性修养的重要体现。
通过扎实勤奋的工作,为党和人民作出突出贡献、建立突出政绩,这是奋发有为的领导干部的应有追求。
关键是要搞清楚、弄明白,什么是真正对党和人民有益的实事?什么是中看不中用的花拳绣腿?事实证明,不树立正确政绩观,不仅科学发展无从谈起,而且还会劳民伤财、贻害子孙。
树立正确政绩观,必须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尊重客观规律,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积极进取、量力而行,不搞主观臆断、违背客观规律的“拍脑袋”决策,不追求脱离实际的盲目攀比,不提哗众取宠的空洞口号,不搞虚报浮夸和报喜不报忧。
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求真务实、埋头苦干,察实情、讲实话,鼓实劲、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把全部精力用在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上、用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用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上,努力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第五,着力树立正确利益观,切实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
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是共产党员处理利益问题的根本原则,也是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的基本要求。
面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利益诱惑,面对社会上存在的各种腐朽落后观念影响,能不能坚持正确利益观,对领导干部是一个非常现实的考验。
共产党人是历史唯物论者,不讳言利益,不否认社会成员有个人利益、个人抱负、个人追求。
领导干部也有制度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正当利益。
对于领导干部的正当利益,组织上应该考虑、照顾、维护。
但是,作为领导干部,不能一味追求个人利益,更不能把个人利益凌驾于人民利益之上,尤其不能看到社会上一些人富起来就感到心理失衡,觉得自己吃了亏,总想着攀比仿效,总琢磨给自己找好后路。
要是这样想问题,没有不犯错误的!没有不走到邪路上去的!大量案例警示我们,个人主义逐步发展、恶性膨胀,必然导致以权谋私、走向消极腐败和堕落。
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以人民利益为重,坚持把实现个人追求与实现党的奋斗目标、人民利益紧密联系起来,正确看待个人利益,正确看待个人得失,正确把握利益关系,多想想为党和人民事业而牺牲的英烈们,多想想那些至今衣食住行仍然有不少困难的群众,多比比那些为党和人民任劳任怨辛勤工作的模范人物,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惑,淡泊名利,克己奉公,努力实践共产党人高尚的人生价值。
第六,着力增强党的纪律观念,切实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纪律严明和党性坚强密不可分,党性坚强的人必定是模范遵守纪律的人。
加强党性修养,严守党的纪律,是对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也是弘扬优良作风、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的前提条件。
我们党要始终成为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强领导核心,战胜前进道路上可能出现的各种困难和风险,必须发挥纪律严明这个优势。
如果大家对中央三令五申的禁令和规章置若罔闻、我行我素,我们这个党就会被搞散,我们这个国家就会被搞散,哪里还谈得上同心同德、万众一心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奋斗?越是推进改革开放,越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越要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
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坚决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自觉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不动摇,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不动摇,坚持改革开放不动摇,保证中央政令畅通。
要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纪律,坚持民主集中制,自觉维护党的组织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坚决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坚决反对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
要严格遵守党的经济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党的经济工作方针政策,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不能超越职权插手具体建设项目,更不能利用职权贪污受贿、以权谋私、搞权钱交易。
要严格遵守党的群众工作纪律,决不允许侵犯群众权益,决不允许欺压群众。
要自觉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等各项纪律,严格要求自己,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做到清正廉洁。
这里,我还要强调一个问题,就是领导干部必须始终坚持艰苦奋斗。
这个问题,中央反复加以强调。
我2007年1月9日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上讲话时,讲了领导干部要发扬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其中就强调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
艰苦奋斗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我们党的传家宝,是凝聚人心、战胜困难的强大力量。
无论我国经济发展到什么水平、物质条件改善到什么程度,艰苦奋斗的好传统都不能丢。
在当前形势下,坚持艰苦奋斗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各级领导干部要牢记我国基本国情,牢记“两个务必”,大力发扬艰苦奋斗精神,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观念,勤俭办一切事业,带头执行中央有关精简经费开支的要求,带头反对铺张浪费和大手大脚,带头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真正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用在刀刃上,用在发展经济和改善民生上,以优良作风带领广大党员、群众迎难而上、锐意改革、共克时艰。
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关键是要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
积极投身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是各级领导干部增强党性、改进作风、砥砺意志、增长才干的正确途径。
还是那句老话:不干,半点马克思主义也没有。
当前,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尤其需要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增强忧患意识,树立坚定信心,夙兴夜寐工作。
既要把困难估计得更充分一些、把应对措施考虑得更周全一些,又要注重从变化的形势中捕捉和把握难得发展机遇、在逆境中发现和培育有利因素。
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中青年干部要牢固树立和坚持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认认真真学习、老老实实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坚持大处着眼、小处着手,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的过程中培养群众感情、增长工作才干,在条件艰苦、环境复杂、矛盾集中的地方经受锻炼、成长成才,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伟大实践中奋发有为、建功立业。
三、把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当前,全党正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关键在各级领导干部。
我们既要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思想水平和领导能力,又要不断改进领导干部的领导方式和工作方式。
要把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通过增强党性、改进作风,推动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思想观念,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真正做到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保证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
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讲话
乌鲁市人民检察院1978年10月7日恢复重建。
8个基层检察院1979年陆续恢复重建。
目前,全市两级院共有检察干警574人。
其中,少数民族干警178人,占32.1%;女干警236人,占42.5%;党员干警528人,占95%;干警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占94%,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占69.7%,研究生占4.7%;35岁以下干警230人,占41.4%。
市检察院共有干警161人,内设机构16个,领导班子成员共8人。
在高检院、自治区检察院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历届领导班子的带领下,全市各项检察工作都得到了迅速发展。
1998年以来,市院党组确定“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创一流”的工作新思路,以“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的精神,狠抓了检察队伍建设和“五项重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基层检察院建设纲要》,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市检察院1994年12月被自治区检察院授予集体一等功,1995年1月被高检院授予集体一等功;在反民族分裂,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多次受到市委的表彰。
8个基层院均迈入自治区级“五好”检察院行列,其中沙区检察院为全国模范检察院,天山区检察院为全国“人民满意检察院”,东山区检察院为全疆“人民满意检察院”。
精神文明建设取得可喜成绩,两级院均为自治区级“文明单位”,市检察系统被评为自治区“文明行业”。
办公室 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组织安排机关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负责文件起草;管理秘书事务;处理检察信息,编发内部刊物;处理机要文电;负责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和特约检察员的联系工作;负责领导同志批办事项的督查工作;负责机关办公秩序管理和机关日常值班及保卫工作;负责检察统计、档案管理、保密工作;对下级检察院的相关业务进行指导。
检察技术处 负责对全市检察系统的信息化装备工作的指导;制定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信息化装备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划、财政部门补助检察院的办案、装备及基本建设经费进行分配和管理;负责全市检察系统的检察技术案件的现场进行勘验,收集、固定和提取与案件有关的痕迹物证并进行科学鉴定,对有关业务部门办理案件中的涉及技术性问题的证据进行审查或鉴定等工作。
计划财务装备处 负责对全市检察系统的计划财务装备工作的指导;制定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财务装备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中央计划、财政部门补助地方检察院的办案、装备及基本建设经费进行分配和管理;负责全市检察系统交通通信装备、武器弹药、服装的统筹计划和管理工作的指导;负责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费及基本建设等各种经费的申请、核算和管理及各种装备物资的统一购置和分配。
监察处 负责对全市检察机关监察工作的指导;检查检察机关及其内设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在执行法律、法规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上级人民检察院的决定、规定中的问题;受理对检察人员违纪行为的控告、举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查办检察人员的违纪案件;受理检察人员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
法律政策研究室 负责调查研究国家公布的与检察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承办有关检察工作法律案的起草工作;承办涉及检察工作的司法协助协定、引渡条约等法律文本草案的起草、谈判工作;负责检察应用理论研究工作;对征求高检院意见的国家立法草案、行政法规草案研究提出意见;对检察工作适用法律问题提出司法解释意见;对各级人民检察院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的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负责检察工作法制建设的调研、规划;承办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对检察基础理论研究工作的指导;指导检察机关执法大检查;收集管理图书资料;编辑检察工作应用法律、法规文件和检察工作年鉴;负责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日常工作。
职务犯罪预防处 负责对乌鲁木齐市各区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指导;研究、分析全市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特点、规律,提出贪污贿赂、渎职犯罪的预防对策;开展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工作;负责对检察机关在检察环节中其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负责对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法制宣传;承办下级人民检察院有关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疑难问题的请示;研究、制定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细则、规定。
刑事申诉检察处 负责对全市检察机关刑事申诉、刑事赔偿工作的指导;受理公民的刑事申诉;受理服刑罪犯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依法查处检察机关管辖的刑事申诉案件,督促检查有关部门查报结果;综合反映刑事申诉和刑事赔偿工作情况;承办检察机关的刑事赔偿事项;研究、制定刑事申诉、刑事赔偿工作细则、规定。
控告检察处 负责 对全市检察机关控告和举报工作的指导;受理公民的报案、举报和控告;对举报线索进行分流,对检察机关管辖的性质不明、难以归口处理的举报案件线索进行初查;综合反映控告和举报情况;研究、制定控告和举报工作细则、规定。
民事行政检察处 负责对全市民事经济审判、行政诉讼监督工作的指导;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确有错误的民事、经济、行政判决和裁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乌鲁木齐市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对乌鲁木齐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抗诉的民事、经济、行政案件,出庭履行职务;研究分析全市民事经济审判、行政诉讼监督工作中的重大疑难问题,提出工作对策;承办下级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工作中疑难问题的请示,研究、制定民事、行政监督业务工作细则、规定。
监所检察处 负责全市检察机关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变更执行和对监狱、看守所、劳动教养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以及对超期羁押监督工作的指导;负责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改造过程中发生的虐待被监管人案、私放在押人员案、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案、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的侦查工作和其它自侦案件立案前调查工作的指导;承办下级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工作中疑难问题的请示;研究制定监所检察业务工作细则、规定。
渎职侵权检察处 负责对全市检察机关办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等案件的侦查、预审工作的指导;参与重大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侦查;直接立案侦查全市性重大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组织、协调、指挥跨市区的重特大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侦查以及个案协查工作;研究分析全市渎职侵权犯罪的特点和规律,提出惩治对策;承办下级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部门工作中重大、疑难问题的请示;研究、制定渎职侵权检察业务工作细则、规定。
反贪污贿赂局 负责对全市检察机关办理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隐瞒境外存款、私分国有资产、私分罚没财物等犯罪案件侦查、预审工作的指导;参与重大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的侦查;直接立案侦查全市性重大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组织、协调、指挥重特大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的侦查;负责重特大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的侦查协作;研究分析全市贪污贿赂等犯罪的特点、规律,提出惩治对策;承办下级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工作中疑难问题的请示;研究、制定贪污贿赂检察业务工作细则、规定。
公诉处 负责对全市刑事犯罪案件(包括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的贪污贿赂、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等犯罪案件)的审查起诉、出庭公诉、抗诉工作的指导;负责对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工作的指导;承办应当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抗诉的案件,对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刑事案件,出庭履行职务;承办下级人民检察院起诉检察部门工作中疑难问题的请示;指导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的审查起诉、出庭公诉工作及相关工作;研究起诉检察业务规范化建设,制定有关规定。
侦查监督处 负责对全市刑事犯罪案件(包括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的贪污贿赂、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等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审查批捕、决定逮捕和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工作的指导;承办应当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审查批捕、决定逮捕案件;承办下级人民检察院批捕检察部门工作中疑难问题的请示;指导未成年人涉嫌犯罪的审查批捕工作;研究审查批捕业务规范化建设,制定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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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通过行使检察权,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对执法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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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
全市总面积12000平方公里,其中城市规划区面积1600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150平方公里,辖天山、沙依巴克、新市区、水磨沟、头屯河、东山、达坂城、乌鲁木齐县“七区一县”,总人口205万。
改革开放以来,城市建设和各项事业有了快速的发展。
市委近年来提出了“建经济强市,创旅游名城”的口号,并绘制了把乌鲁木齐建成国际化商贸城,在全疆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宏伟蓝图。
目前,我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各族人民安居乐业。
乌鲁木齐市检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