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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聚众喊口号

时间:2016-12-09 16:35

聚众闹事(多是公共场所) 或者使场面变得混乱 用一个词语概括是什么

鱼龙混杂

刑法中公共场所定义

纵观刑法分则条文,“公共场所”多次出现,除了刑法第293条的规定以外,还包括刑法第236条第3款第3项的“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刑法第237条第2款的“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刑法第291条规定的“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

体系解释是刑法刑法解释的一种重要方法。

所谓体系解释,就是将法律条文或者法律概念放在整个法律体系中来理解,通过解释前后法律条文和法律的内在价值与目的,来明晰某一具体法律规范或法律概念的含义。

体系解释最基本的考虑是要保证法律体系的融贯性,防止法律的前后矛盾性的解释。

从体系解释一般又可以推导出以下规则:一是同一律规则:即同一用语在刑法体系中应具有相同的含义一般应对其作出同义解释;二是排他律规则:即如果刑法通过明示列举的方式确定了某罪名的适用范围,那么,凡不属于明示列举的事项当然被认为排除在该罪的适用范围之外;三是同类解释规则:即当刑法条文的罪状中设置了概括性规定时,对于附随于确定性词语之后的概括性词语,应当根据确定性词语所涉及的同类或同级事项确定其含义及范围。

根据体系解释,个人认为只能将刑法第293条规定的“公共场所”解释为现实的公共场所,这是体系解释的要求。

否则可能得出在虚拟的网络世界同样可以构成强奸、强制猥亵妇女的荒唐结论。

刑罚是一把双刃剑,用之不当,则国家和个人两受其害。

聚众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妨害,侵犯人身权财产权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依照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的,由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三)扰乱、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的,对首要分子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规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

,是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

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刑事犯罪的立案标准:1、行为人有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关键。

此处必须同时符合两点:其一,要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即干扰和破坏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或人民团体正常的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秩序;其二,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必须是以聚众的方式实施的,即纠集三人以上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扰乱。

至于扰乱过程中是否使用暴力,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2、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必须是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方能构成本罪。

情节严重,实践中一般可从扰乱时间的长短、聚众人数多少、扰乱的对象的性质和侵害后果是否严重等予以认定。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有什么区别

前面一个是犯了打架斗殴挑衅或恶意袭击恶意严重中伤他人,而后面一个是扰乱公众公事,破坏安定和谐,造成公共危险恐慌

求教,关于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

这个不是扰乱公共秩序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也要看是否造成后果,你朋友只是说了那句话的话,没有去组织或者是安排这类活动,或者根本就没有发生“堵路”这种事的话,是不会被定罪的,放心好了祝你好运

公共场所辱骂聚众打一个人该怎么办

不管那个人做错了什么事情但是你们那么做肯定也是不对的了本来你们是有理的现在你们也没理了聚众打人可是犯法的了,看警察怎么处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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