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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宗教的行礼口号

时间:2016-12-20 22:27

请问;佛家与人打招呼是单手行礼,而道家却是双手抱拳呀

划十字架的宗为,是广义基里的天主教徒(自下,自左向右划十和东正教徒(自上向下、自右向左划十字)的宗教礼仪,一般我们所说的基督教(新教)信徒并不划十字。

而天主教徒在祈祷前,要用手在胸前划十字,称为十字圣号,作为天主教徒外在的表象。

圣号分为“大圣号”和“小圣号”。

通常只划小圣号,即用右手(多用中指)蘸圣水后由额头至胸前、自左向右划一个十字,同时念“因父、及子、及圣神之名,阿们”。

大圣号是分别在额头上、嘴上、胸前分别划三个十字,再用一个小圣号结束,同时念“以十字、圣架号、天主、我等主、救我等、于我仇、因父、及子、及圣神之名,阿们”

葬礼上应怎么行礼

儒家服饰:在服饰制度上,表现为十分重视恢复旧有的传统,推崇古代的礼服;在服饰色彩上,强调本色;在服饰质地上,主张不应过分豪华,而应简朴。

宋代各朝皇帝还多次申饬服饰“务从简朴”,“不得奢华”。

特别是对妇女服饰要求尤为严格,一改唐代妇女服饰袒胸露背的风尚。

并在宁宗嘉泰初年,将宫廷中除帝王后妃外,妇女所用的金石首饰,集中放火焚烧,以此警示天下。

再如宋代初年妇女的发式承晚唐五代遗风,以高髻为尚,这种高髻的梳成,大多掺有假发,有的直接用假发编成各种形状的假髻,用时套在头上,这就违背了理学关于服饰简朴的原则,因而《宋史·舆服志》曰:“妇人假髻并宜禁断,仍不得作高髻及高冠。

”可见,在程朱理学影响下,宋人的服饰是十分拘谨和质朴的。

儒家行礼:1、拱手礼在胸前拢手,由前向后收,呈拱手形。

向前推,不躬身。

视距离远近,可高,不能低于胸。

日常相见礼,送别礼。

2、揖礼在胸前抱手,轻于抱拳,重于拱手。

略躬身或不躬身。

用于日常行礼,敬长上,同学朋友互敬。

3、一拜礼(拜礼)展臂,至胸前合,拢手。

男左手前,女右手前。

躬身(30度)。

手臂随腰部动,头不动。

用于初相见,敬长上,行家礼。

只行一个。

常规大礼。

4、两拜礼(再拜礼)展臂,至面部前,拢手。

躬身(45度)。

手臂随腰部动,头不动。

用于向长上行大礼。

一般行一个,叫“拜”。

最多行两个,叫“再拜”。

5、三拜礼(再拜额手礼)立定,挺身,庄重。

“双手附心。

”双手附在胸腹之间,男生左手在前,女生右手在前。

叠并,两肘与手成直线。

双手表示“与天地合其德”。

天德大刚健,大恒久,大信用,大起始。

地德大承载,大包容,大丰富,大付出。

两德兼备而各有显。

显德可以因时因境而变化。

“高揖。

”双手向前上方推出,推至额头前方,两臂伸直。

“行礼(拜)。

”头、颈、手臂皆不动,腰部下躬,深躬(90度)。

“兴。

”起身,双手升至额前。

“再行礼(再拜)。

” “兴。

” “额手。

”双手贴向额头,再推出。

“三行礼(三拜)。

” “兴。

” “礼成。

”双手复位,至胸腹间。

用于敬天地祖先先师,特定场合敬父母,行人生大礼。

用于集体行大礼。

大礼站着行要行三个,叫“再拜额手”,相当于古代的“再拜稽首”。

6、叩首礼古人因为席地坐在小腿和脚后跟上,叫“踞”、“正坐”,行这个大礼很方便。

古人行的最大礼是“再拜叩首礼”。

先踞坐下去,挺直身,臀部不要离开小腿,也就是不要跪起来。

先行拜礼,行两个。

拜礼的动作是,双手在额前揖起,下落,手拜至前面地面,身子随手臂前倾。

行第三个礼时,两手下行,分开,手心向上。

躬身,手背贴在侧前方地面上,额头叩至地面。

第三个礼仪动作也可以双手不分开,额头叩至手心。

这三个礼仪动作表示越来越敬。

今人可以再拜叩首,也可以只行一个叩首礼。

站着行就是“再拜额手礼”和“额手礼”。

三,表示多,再多也还是三。

只用于特定大礼,如敬天敬地敬祖先,特定场合敬先师,特定场合敬亲生父母辈祖辈,结婚那一天夫妻对拜。

不可以随便行。

随便行是亵渎礼仪,亵渎对方。

7、执手礼双手平伸并出,晚辈手心向下,长辈手心向上,长辈握住晚辈的手。

长辈可以坐着,执晚辈之手。

家庭礼仪。

结婚时夫妻礼仪。

8、交手礼仅用于生向孔夫子行拜师礼时,师代孔夫子还礼。

孔子像上,孔夫子用的是这个还礼动作。

双手在胸前交叉叠并,推出,平示。

师不能随便还这个礼。

9、鞠躬礼垂手,躬身。

鞠躬幅度可大可小,越下越敬。

颔首、躬身,长者用于还礼。

10、附手礼双手附胸腹间,上手男左女右。

行大礼前站姿,升国旗站姿。

表示诚意正心。

握手、挥手、摆手、招手、拥抱、起身、鼓掌、点头、躬身、应答、微笑、示请、示让,也是礼仪,属于“仪”、“貌”的范畴。

以上礼仪动作看似复杂,而平常只用朋友间平等对等的拱手礼和敬长的一拜礼。

对方怎么行,自己怎么还,很简单。

礼的规则是有来有往,双向对等、有序有位。

对方行礼,必须还礼。

无论地位多高,辈份多长,都要还礼,否则就是失礼和无礼。

应答、点头、躬身,都是还礼。

给天地祖先先师行礼,天地祖先先师不还礼。

因为他们一直在对我们“施礼”,我们只是在还礼,报答。

礼仪动作根据礼仪的两个基本价值规则和礼义而生而定。

以上只是基本规范。

礼仪动作可以有变化。

各地文化、风俗、习惯不同,礼仪动作也有差异。

有基本定式,又有不同,才能区别,才能适宜。

日本、韩国、其它儒教文化影响的国家和地区,保留有儒教文化传统,都是儒教文化的支脉。

按自己的传统行礼,这样就有别有位了,适宜了。

中国大陆地区,礼仪被君权弄到极端,如今业已中断,要回到周礼的本原,结合西方文化的成果,制定礼仪,接通古今中外。

各地实行起来还可以有差别。

新礼继承古礼,礼仪动作拉开人的距离,使互敬。

同时发展变化,顺应人心,拉近人的距离,增加“执手”礼,使互爱。

通两得中合宜。

礼仪动作一改卑下之相,乾德刚毅正大,坤德典雅尊贵。

行礼人乾坤合德。

阐述一下“礼”的重要性及“礼”分别指的是什么?

礼是中国传统社会道德规范的体现,同时也是古代社会,尤其是封建社会政治制度的体现。

是维护宗法等级制度以及与之相适应的人与人交往中的礼节仪式。

作为道德规范,它是人一切行为的准则。

  在孔子以前已有夏礼、殷礼、周礼,照孔子的理解,“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

夏、殷、周三代之礼,因革相沿,到周公时代的周礼,已比较完善。

《庄子》曰:  “三王、五帝之礼义法度,其犹楂梨橘柚,虽其味相反,而皆可于口也。

”故上古之礼不定常,首重其是否合乎需求。

  孔子又说:“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

”作为观念形态的礼,在孔子的思想体系中是同“仁”分不开的,孔子说:“人而不仁,如礼何

”他主张“道之以德,齐之以礼”的德治,打破了“礼不下庶人”的限制。

到了战国时期,随着封建制度的形成,奴隶社会的礼已逐渐废除。

孟子把仁、义、礼、智作为基本的道德规范,礼为“辞让之心”,成为人的德行之一。

荀子比孟子更为重视“礼”,他著有《礼论》,论证了“礼”的起源和社会作用。

他说:“礼者……贵贱有等,长幼有差,贫富轻重,皆有称者也。

”他认为礼使社会上每个人在贵贱、长幼、贫富等封建等级制中都有恰当的地位。

《礼记》中说:“夫礼者,所以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也。

”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礼作为中国封建社会的道德规范和生活准则,对中华民族精神素质的修养起了重要作用;同时,随着社会的变革和发展,特别是在封建社会的后期,它越来越成为束缚人们思想、行为的绳索,影响了社会历史的进步和发展。

  儒家认为,人人遵守符合其身份和地位的行为规范,便“礼达而分定”,达到孔子所说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境地,贵贱、尊卑、长幼、亲疏有别的理想社会秩序便可维持了,国家便可以长治久安了。

反之,弃礼而不用,或不遵守符合身份、地位的行为规范,便将如周内史过所说的:“礼不行则上下昏”,而儒家所鼓吹的理想社会和伦常便无法维持了,国家也就不可得而治了。

因此儒家极端重视礼在治理国家上的作用,提出礼治的口号。

孔子说:“安上治民,莫善于礼”,《礼记》云:“礼者君之大柄也……所以治政安君也”,可见礼是封建统治阶级维持其统治的重要工具。

“为政先礼,礼其政之本欤

”儒家认为推行礼治即是为政。

师服云:“礼以体政”;孔子说:“为国以礼”;晏婴说:“礼之可以为国也久矣”;《左传》引君子曰:“礼经国家,定社稷”;女叔齐云:“礼所以守其国,行其政令,无失其民者也”;荀子云:“国之命在礼”。

从这些话里可以充分看出礼与政治的密切关系,国之治乱系于礼之兴废。

所以荀子说:“礼者治辨之极也,强国之本也,威行之道也,功名之总也,王公由之所以得天下也,不由所以陨社稷也”;《礼记》云:治国以礼则“官得其体,政事得其施”,治国无礼则“官失其体,政事失其施”,结论是:“礼之所兴,众之所治也;礼之所废,众之所乱也”。

显而易见,放弃礼和礼治,儒家心目中的理想封建社会便无法建立和维持了。

  儒家主张礼治,以差别性的行为规范即礼作为维持社会、政治秩序的工具,同法家主张法治,以同一性的行为规范即法作为维持社会、政治秩序的工具,原是对立的。

在先秦百家争鸣的时代,儒、法两家各自坚持自己的主张,抨击对方的学说,互不相让。

秦、汉法律都是法家拟订的。

商鞅的秦法渊源于魏李悝的《法经》,萧何定汉律又承秦制,为法家一脉相承的正统,完全代表法家精神,为儒家所不能接受。

汉武帝标榜儒术,法家逐渐失势,儒家抬头后,开始以儒家思想改变法律的面貌。

汉儒在这方面的努力,主要表现在撰写法律章句来解释法律和以经义决狱两件事上。

据《晋书·刑法志》,叔孙宣、郭令卿、马融、郑玄诸儒章句十有余家,家数十万言,断罪所当由用者合26272条,7732200余言。

以经义决狱者有儿宽、董仲舒、应劭等人,将儒家经典作为判罪量刑的标准,说明儒家思想在司法上发挥了实际作用,意义重大。

自魏以后,儒家参与制订法律,他们更有机会将体现儒家中心思想的礼糅杂在法律条文里,使法律发生了重大变化,影响深远。

商鞅定异子之科,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与“父母在,不有私财”的礼背道而驰,为儒家人物贾谊等所深恶痛绝。

魏时除异子之科,使父子无异财。

《周礼》有八议之说,魏始以八议入律。

自魏、晋、宋、齐、梁、陈、北魏、北齐、北周直至隋、唐、宋、明,皆载于律,到了清代才不复引用。

《礼记·王制》:“凡听五刑之讼,必原父子之亲,立君臣之义以权之。

”儒家自来主张亲亲,重视尊卑、长幼、亲疏之别。

晋律“竣礼教之防,准五服以制罪”,开后代依服制定罪之先河。

北魏定犯罪留养祖父母、父母之条。

为了体现刑不上大夫的精神,又有以官爵当刑的规定。

留养之法为历代所遵行,官当亦为隋、唐、宋所沿用。

《周礼》不孝为乡八刑之一。

《孝经》云:“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

”北齐列不孝为重罪十条之一,犯者不在八议论赎之限。

隋采用,并置十恶条,自唐迄清皆沿用。

北周完全模仿《周礼》,法律全盘礼化。

但因《周礼》不合实情,不能适应当时环境,所以隋承袭北齐律,兼采魏、晋刑典,而不采用北周之制。

翻阅因袭隋律而修订的唐律,更可完整地看出有关礼的内容。

除八议、官当、十恶、不孝、留养、按服制定罪等条外,还有不少条文是来源于礼的。

礼,子当孝事父母,于是子孙违犯教令、供养有缺成为专条,徒二年;祖父母、父母在而子孙别籍异财者徒三年;父母老疾无侍、委亲之官徒一年,并免所居官。

礼,父母之丧三年,于是匿不举哀、释服从吉、冒哀求仕、居丧生子、嫁娶、兄弟别籍异财皆有罪。

《大戴礼》有七出、三不去(见封建婚姻制度)之文,于是成为法定的离婚条件,应去应留皆以礼为根据。

儒家主张父为子隐,子为父隐,于是律许容隐,不要求子孙作证,更不许告祖父母、父母,告者绞。

荀子云:“礼者养也”,《礼记》云:“礼节民心”。

欲望的满足,物质的享受,都区别贵贱而有所制约,详细规定于礼书中。

唐律于是规定营造舍宅、车服、器物及坟茔石兽之属于令有违者杖一百,并令改正。

以上种种规定,都足以说明礼在法律上的重要性。

故《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云:“唐律一准乎礼。

”以礼入法的过程亦即法的儒家化过程。

始自魏、晋,历南北朝至隋、唐而集其大成。

《宋刑统》沿用唐律,明、清律亦深受唐律影响,除官当外,上述有关礼的规定大体保留在法典中,只是处分有所不同而已。

  以礼入法,是中国法律发展史上一件大事,法律因此发生了重大的深远的变化,礼成为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形成了法律为礼教所支配的局面。

古人所谓“明刑弼教”,实质上即以法律制载的力量来维持礼,加强礼的合法性和强制性。

礼认为对的,就是法认为合法的;礼所不容许的,也就是法所禁为、所制载的。

诚如东汉廷尉陈宠疏中所云:“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失礼则入刑,相为表里者也”;明丘濬《大学衍义补》云:“人心违于礼义,然后入于刑法”。

礼与法的关系极为密切,这是中国封建法律的主要特征和基本精神。

  “礼”原是宗教祭祀仪式上的一种仪态,《说文解字》就说:“礼,履也,所以事福致福也。

”可知,“礼”原来并没有等级制度的伦理道德方面意义,在阶级社会出现后,人类开始有等级之分,宗教祭祀也随之出现了身份的限制和区分,于是,作为宗教祭祀仪态的“礼”便开始具有了社会身份区分的内容。

逐渐转化为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一种身份制度。

  自从有了人类社会,礼就产生了,它是现实生活的缘饰化,用外之物以饰内情,它主要包括三部分内容,一、礼物,就是行礼所用的宫室、衣服、器皿及其他物质的东西。

二、礼仪。

就是使用礼物的仪容动作。

三、礼意。

它是由礼物和礼仪所表达的实实在在、明明白白的内容、旨趣或目的。

这就要求礼物和礼仪必须适当,在逐渐完善的礼曲实践中证明为无过不及、恰到好处。

  “礼”具有社会身份制度方面的意义,最迟在殷商时代已经存在;但是,作为一种较为严格的社会制度,则是周朝初年的事情。

周朝初年,周武王伐纣灭殷,为着巩固自己的统治,周公便在殷礼的基础上,重新制订礼乐,将作为社会身份意义的“礼”制度化,系统化。

  我们说的封建礼数的“礼”有着作为政治的等级制度和伦理道德两个方面的属性,作为等级制度的“礼”,强调的是“名位”。

也就是孔子所谓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

”  作为伦理道德的“礼”的具体内容,包括孝、慈、恭、顺、敬、和、仁、义等等。

  在“礼”两个方面的属性中,等级制度为“礼”的本质。

而伦理道德方面的属性则为等级制度的外在显现。

封建礼数实际上是通过向人们灌注孝、慈、恭、顺、敬、和、仁、义等,把这些外在于人的伦理道德观念变为人的内在需求,去束缚人们的思想,限制人们的行为,把人们变为统治阶梯的忠实奴仆,以达到维护封建等级制度的目的。

正因为如此,所以中国封建社会的历代统治者都把封建礼教作为维护其统治的不二法门。

  自从民国以来,我国的礼仪制度在不断变得简单化、人性化,吸收了西方一些可以借鉴的模式。

“礼”,只是人们日常生活中所必需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规范,已经脱离了原先为封建时期森严的等级制度服务的本质,而是维系社会良好风气的道德规范。

但这并不是意味着我们就可以不再受到“礼”的约束,甚至把儒家文化等一味地看成是陈腐的,而把西方文明看成是完美无缺的。

实际上,我们所鄙弃的只是“礼”中的糟粕,对于儒家文化中占据相当分量的高尚的东西,我们还是要继承并发扬;而在另一个方面,西方的文明也不见得完全像我们所见所闻的那样人性。

随着中国的一步步发展,“礼”无与伦比的魅力必将会再度大放异彩,使世界眼中的中华民族,是一个文明、开放的民族,而中国当然就是一个文明、开放的国度。

可以说,中国的形象,将会因为“礼”而更加亮丽,清新。

洪秀全是如何建立拜上帝会的? 他的宗教思想有什么特点

自秦以后的二千年中,中国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改朝换代,但社会的经济、政治结构并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

虽然中国社会内部商品经济的因素有所增加,但它远远不足以改变中国社会的性质。

传统的经济政治运动仍在延用着旧的法则,随着清王朝繁荣期的消逝,各种社会矛盾日益加深。

生产力发展呈现出停涉和萎缩,人口的迅速膨胀,吏治的败坏,自耕农民的破产,清政府财政收入的困境,表明中国社会又进入了新一轮的危机之中。

与此同时,西主列强的侵略和资本主义的扩张,罪恶的鸦片贸易以及随之发生的鸦片战争,使中国社会陷入了内忧外患之中。

(详参茅家琦主编《太平天国通史》上册,第一编第一章,南京大学出版社,1991年)  但是,导致拜上帝会产生并发展为太平天国运动的主要原因,不是西洋经济和文化在中国的扩张,而是中国社会固有矛盾积累的结果。

太平天国运动的魁首洪秀全,他创立拜上帝教的主要原因不是他真正相信基督教,而是他仕途的挫败和政治的雄心。

洪秀全于嘉庆十八年(1814)十二月初十日生于广东花县,九岁入私塾读书,接受传统的教育。

他聪颖过人,熟读四书五经。

1829年,16岁的洪秀全赴广州应试,开始了科举功名之路。

1836年、1837、1843、年又先后考试三次,结局都是名落孙山。

早在第一次应试失败后,他在广州遇到了两个基督教传教士,得到了一套《劝世良言》。

《劝世良言》以基督教的圣经为蓝本,用中国文化的内容予以阐释,是基督教布道书。

洪秀全此时并未理会该书的内容,将之弃之书阁。

1843年,洪秀全第四次科举考试失败后,他的表兄李某在他的书房中发现了《劝世良言》,问他此书告诉洪秀全,此书内容奇特,非同寻常。

于是,“秀全乃潜心读之,遂大觉大悟”(《太平天国起义记》,《太平天国》(六),共8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第844页)。

  《劝世良言》的主要内容,宣传拜上帝、敬耶稣,反对邪神崇拜和偶像崇拜,相信独一的神灵爷火华(耶和华)。

屡经挫折精神失衡的洪秀全此时终于找到了新的精神支柱,便奋然拿起了这个新的思想武器,报复使他历经磨难的旧的神灵。

他称:“看见其书说有  一位造天地、造万物、大主宰之上帝,人人皆当敬畏他,崇拜他。

至于世间所立一切邪魔,都该杀

”(《太平天日》,见《太平天国》(二)641页)从基督教的教义中,洪秀全“悟”出了“杀”意。

  在此后洪秀全作的一首咏剑诗中,更加露骨地透露出他气吞山河的一派杀机:  手持三尺定山河,  四海为家共饮和。

  擒尽妖邪投地网,  收残奸

落天罗。

  东南西北敦皇极,  日月星辰奏凯歌。

  虎啸龙吟光世界,  在平一统乐如何

  (《太平天国起义记》,《太平天国》(六),第850页)  拜上帝会(“会”即“教”)的创建利用了基督教的“壳”资源,其宗教理论和实践是与基督教格格不入的两种体系。

基督教是彼岸的宗教,而拜上帝会是是此岸的宗教。

可以说,拜上帝会是利用了基督教的上帝作为

而装入了新的酒。

  首先,拜上帝会崇拜“惟一真神”耶和华。

洪秀全创立的拜上帝全认为,上产这耶和华是宇宙间唯一的主宰,它创造了宇宙万物,因而万物(包括人类)都属于上帝。

在很多场合,拜上帝会把耶和健称之为“皇上帝”,这个皇上帝不但具有耶和华的属性,同时更多地具有中国上古宗教中上帝的属性。

在基督教教义中,上帝耶和华是无形的,是一种绝对意志,是信仰者的一种礼念。

但在拜上帝教中,皇上帝是有形的,「它在人世间有自己的儿子(洪秀全)和孙子(洪天贵福)详参王庆成:《太平天国上帝的大家庭和小家庭》,收入《太平天国的历史和思想》中华书局,1895年)洪秀全称他面见过皇上帝。

拜上帝会的上帝信仰具有强烈的排他性,它否定世间还有其他的神灵,除上帝外的一切都是“邪神”,必须消除。

洪秀全在初期的活动中,他撤去塾中的孔丘木主,摧毁其王庙,以及其他神像,,其意义在于否定清王朝存在的合理性。

按照基督教的精神,“天下多男人,尽是兄弟之辈;天下多女子,尽是

妹之群”(《原道醒世训》,《太平天国(一),第92  页)。

可是,在洪秀全的人类学概念中,世间 的皇帝,官僚、有钱人并不是人,他们是“妖”,满族皇帝是“阎罗妖”,这个阎罗妖是“老蛇妖鬼,最作怪多变,迷惑缠捉”(《道觉世训》,《太平天国》(一),第93页)。

它又是“东海老蛇,即是红眼睛”,“名为龙,实即妖也”(《太平天国》(一),第52页)。

因此,我们说洪秀一接受的《劝世良言》的上帝,不过是用来对抗清王朝理教的“天”、“理”,否定清朝政治的合理性,为他自己造反张目。

  其次,拜上帝会教义的神谱是对基督教教义的改造和嫁接。

洪秀全参照《圣经》中 《创世纪》记载的上帝与耶稣的故事,炮制了他所谓的“异梦”,称他是上帝的次子,耶稣是他的胞兄。

为了证明自己是神,他在《创世纪》上批注道:“此麦基洗德就是朕。

朕前在天上,下凡显此实迹,以作今日下凡作主之凭据也。

”“此麦基洗德就是朕前在天上老妈生太兄及朕辈,朕时知爷将差太兄后裔而生。

”(《太平天国史料》,第75页,第84页)后来杨秀清也作如此说:“我主天王是上帝亲子,天兄胞弟,为天下万国太平其主,是天父上主皇上帝所立,暨救世主天兄耶稣所立。

”(《1854年6月太平天国东王答复英国人三十一条并质问五十条诰谕》,《文史》第一辑)就像两汉时期造作符命一样,拜上帝会从洪秀全神化自己开始,此风愈吹愈烈,似有不可收拾之势,直至杨秀清逼洪秀全赐封“万岁”。

  上帝的家族不断膨胀,“幼主”成了上帝的嫡孙:  朕立幼主继耶稣,  双承哥朕坐天都。

  幼子一半耶稣子,  一半朕子迓天庥。

  代代幼主上帝子,  双承哥朕一统书。

  (《太平天国史料》第97-98页)  东王杨秀清同样是野心勃勃,他不能眼巴巴望着洪氏家族鸡犬升天,也要夺得一席之位。

于是洪秀全不得不为他立说:“东王是上帝爱子,与太兄及朕同一老妈所生。

”“一父上主皇上帝,普天大共圣父亲。

朕之胞兄是耶稣,朕之胞弟是秀清。

”(《太平天国史料》第85页,第93-94页)  复次,洪秀全把自己的活动描述为天神下败,是为了完成上帝赋予的使命。

为此他改编《创世纪》的内容,创造了上帝四次发怒的教义。

《颁行诏书》说,皇上帝第一次大怒,连降四十日大雨,造成人间洪水横流;皇上帝第二次震怒,拯救了以色列人出麦西国;皇上帝第三次发怒,遣救世主耶稣降生犹太国,替人类受苦赎罪;第四次发怒,皇上帝遣天使接洪秀全上天,上天授命洪氏诛妖,拯救世人。

(参见《太平天国》(一)第154-160页)再后来,杨秀清的党羽仿效洪氏所为,撰《天情道理书》,编造了上帝第五次大怒,皇上帝派遣东王杨秀清下凡,赎救众人之病。

这一系列的造说,与两汉时期的符命说和君权神授论仿佛一端,是为拜上帝会夺天下统治天下服务的。

  最后,拜上帝会运用了中国传统的民间宗教巫术活动。

拜上帝会的宗教活动中有一种所谓“降神”,他们认为上天的神灵可以依附在某人身上,通过这个人的口来表示神灵的旨意。

例如,1848年拜上帝会与团练发生冲突,冯云山被捕,形势危急。

拜上帝会的信徒就采用这种方法鼓舞人气。

1848年4月6日杨秀清采用“降神”巫术,亏待声称上帝下凡,依附在他身上发言。

后来的太平天国将这一天命名为“爷降节”。

同年10月5日,朝贵利用同样的手法,声称耶稣下凡附体,后来把这一天定为“哥降节”。

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巫术活动根深蒂固源远流长,它是民众理解宗教精神最流行的一种形式,远比宗教理论本身有感召力。

拜上帝会的礼仪最初仍沿用中国传统的拜神方式,因为不崇拜偶像,所以在纸上书写上帝的牌位,甚至还用香烛纸帛来拜上帝,后来才有了改变。

做礼拜时,男女分坐,先唱一首赞美上帝的诗,然后由主持人宣讲上帝之仁慈及耶稣之救赎大恩,劝戒人悔改罪恶,勿拜偶像,真心崇拜上帝。

其洗礼的仪式是:在神台上置明灯二盏,清茶三杯,并有一忏悔状,上书求洗礼者的姓名,行礼时由各人朗诵,并在火上焚化,使达上帝神鉴。

并且问:“愿不愿拜邪神否

愿不愿行恶事否

愿恪守天条否

”各人悔罪立愿毕,即下跪,主持人从一大盆清水中取水一杯,灌于受洗者头顶。

同时口颂:“洗净从前罪恶,除旧生新。

”遇有喜庆日期,如婚姻、丧葬之时,则以兽类作为牺牲献祭,然后与祭者同食。

瑞典人韩山文对此仪式等在注释中评论说:“诸如此类及其他仪式,殊不合于基督徒对上帝之纯洁礼拜,或为洪秀全所创。

”实际上如果把拜上帝会的这些仪式同当时秘密会党和秘密教门的礼仪相对照,不难找出诸多相同或相似之处,如清代的清茶门教,在教徒入教仪式上就在神前供清茶三杯,清水教在神前供清水三杯。

再如中国的秘密会党的仪式对新入会者也有类似问答:“汝自来或父母令汝来

”“心愿不心愿

”所以,在某种意义上说,拜上帝会乃是当时基督教同秘密会党、秘密教门的混合体。

所以,有学者认为“从本质上讲上帝教是典型的一种民间秘密宗教,但同时又具有与以往迥然不同的一个特点,标志着在西方基督教的渗透下,近代民间秘密宗教所发生的新与旧的代谢”。

这个评论是很中肯的。

  从上述四点看,拜上帝会的宗教性质具有十分突出的功利性特点,不是教徒的活动  依循于教义,而是教义的内容服从于教徒的活动。

在这里,神是人的奴隶,上帝可以被天王、东王玩于掌股之间,让它说什么就说什么。

正因如此,拜上帝会的教义不断在变,不断补充,因为世界本身在变。

从它产生的那天起,拜上帝会就与基督教有着天壤之别,虽然洋教士们曾经幻想说服洪秀全,改造拜上帝会为基督教会,但他们忘记了根本的一点:上帝不是信仰,而是利益;当初洪秀全如果求得了功名利禄,他断不会铤而走险去造反。

最终,洋士们也看透了拜上帝会的属性,称它是“政治性的宗教”(参见《论太平天国的拜上帝会与基督的关系》,《太平天国史论文选》三联书店,1981年,第518页)。

  在拜上帝会与太平天国运动的发展过程中,有一点值得引起注意。

洪秀全、冯云山  相信了《劝世良言》并开始传播拜上帝思想的时候,虽然他们本人思想中已经初步形成了拜上帝会的教义,但他们在布道实践中传播的主要不是这些内容,而是与百姓利益直接相关的东西。

李秀成的理解是:“拜上帝者,无灾无难;不拜上帝者,蛇虎伤人。

敬上帝者,不得拜别神,拜别神者有罪。

故世人拜过上帝之后,俱不敢拜别神。

”(《李秀成自述》,《太平天国文书汇编》中华书局1979年,第481页)李进富说:“拜了上帝,可消灾难,登天堂。

”(《李进富供词》,见《太平天国文献史料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年)也就是说,拜上帝会得以迅速发展传播的根本原因是社会的弊端,是下层民众生路断绝。

生活的苦难和不幸是宗教传播的沃土。

稍作对比可知,东汉末年的太平道与拜上帝会兴起的大背景并无质的区别,传教的手段也类似,前者是为民治病,后者是使民避蛇虎之害。

  在宗教世界中,摧垮一种政治经常以背叛这种政治的宗教精神为开端,而以建立或  恢复一种宗教精神结束。

当洪秀全圆了他的皇帝梦之后,就重新拾起封建帝王的陈辞滥调,开始宣扬“生杀由天子,诸官莫得违”,“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夫不夫,妇不妇;总要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夫夫、妇妇”(参见《王庆成:》太平天国的历史和思想《第380页)。

说上帝是唯一真神也罢,说生杀由天子也罢,各有此道理:此一时彼一时罢了

  后期洪秀全对宗教表现出特别的兴趣和沉溺,他对宗教有真诚相信的一面,但这种真诚所显示的作用,只是企图巩固自己地位的神圣性。

  杨秀清在太平天国宗教中原有极重要的地位。

杀杨秀清后的内乱中,宗教活动曾停顿了几个月。

称为“圣神风”、“劝慰师”的天父代言人杨秀清被杀,使太平天闻宗教受到致命的打击。

如果宣布杨秀清的过错,宣布“圣神风”的罪孽,那就会引起整个宗教体系的崩溃。

杨秀清被杀后,洪秀全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没有对事件作出解释,保持沉默。

石达开出走以后,洪秀全决定彻底地公开地恢复杨秀清在天上地下的全部地位以重建原来的天父天只体系。

太平天国丁巳七年冬颁刻的戊午八年新历献历奏中,杨秀清除了生前的全部名衔外,还加上了“传天父上主皇上帝真神真圣旨”十三字。

  萧朝贵也增加了“传救世主天兄耶舒太子圣旨”。

这表明强调杨秀清、萧朝贵作为天父天兄代言人的地位,从而使他们生前有利于维持洪秀全和太平天国的神圣性的言行,得以继续有效。

为此书昌辉必须消失。

韦昌辉不是天父天兄体系中的必要一环;而且在事变中滥杀无辜,也已使他在将士中陷于孤立。

  洪秀全为太平天国的上帝创造了一个大家庭和小家庭。

  洪秀全以上帝为天地入万物的创造者,由此而引申出人人是上帝的子女和“天下一家”的现论。

洪秀全说:“天下总一家,凡间窗兄弟。

何也?白人肉身论,各有父母姓氏,似有此疆彼界之分,人灵魂论,其备灵魂从何以生?从何以出?皆裹皇上帝一元之气以生以出”。

人的灵魂既然都是上帝以生以出,自然都是上帝之子女,都是兄弟姐妹而上帝则是普天下人之父、之家长。

上帝大家庭之创造,是太平天国响往的大同世界的基础。

  但洪秀全还构造了一个上帝的小家庭,即以上:帝、耶酥、洪秀全和洪秀全之子洪天灾福“父子公孙”为中心的家庭。

这个家庭的家长仍为上帝,耶酥为长子,洪秀全为次子,洪天贵福为兼挑耶酥和洪秀全的上帝之孙。

他们与上帝不只是灵魂以生以出的关系,而切是亲子关系,所以又有天妈以及天嫂的存在。

  上帝小家庭的提出肇姑于金田起义之前,定都天京以后出版的《三宇经》中有比较明确的简述,大备于后期洪秀全的许多论文识旨。

在神学理论上,上帝除了“天下一家”的大家庭外还有一个小家庭,足重叠而又矛盾的。

既然上帝是天下一切人的父亲,洪秀全当然也是上帝的儿子,此外,洪秀全还有凡间的家庭,即他的肉体来源——生身父母。

既然每一个人都只分为灵魂和肉体两部分,在逻辑上,除了上帝大家庭和肉身小家庭以外,就没有其它家庭存在的余地。

  洪秀全创造的上帝小家庭,不同于上帝的大家庭,因为在这个小家庭里洪秀全不是上帝生灵魂这种意义上的上帝之子,他是上帝的元配肚子里生出来的;但上帝和元配所生的,似乎也不是洪秀全的肉体,因为他的肉体是他的君王父、君王母所牛。

这是难以圆满解释的矛盾。

洪秀全在后期试图加以解粹,说他在‘未有天地之光,既蒙天父上帝元配即是天奶肚肠生出”,后来上帝差他“作主见间”,命他由“天上另一位亚妈肚肠而生以便入世”。

  这是说,洪秀全降生过两次,一次在上帝创世之前,上帝和元配生了他,一次在嘉庆癸西年十二月初十日他入“这位亚妈之胎”——这似乎指他的肉母,但又说她是天上的另一位亚妈。

洪秀全之所以创造和大大宣传上帝之小家庭,并且对神学上的矛盾作匪夷所思的解释,其作用,其目的,就是要建立他同上帝之间的特殊亲子关系。

  这实在是一种太过于荒诞的“神学”理论了。

如果这种特殊亲子关系得到公认和深信,他的神圣性和事业自然也是无庸置疑的了。

  因此在内乱以后国家遭遇危机之时,洪秀全致力于宣传这个小家庭。

  1860年苏州归入太平天国版图,而上游安庆军事日趋失利。

军政外交百务丛集,但洪秀全表示对“凡情”即世俗政务不感兴趣,自己沉溺于“天情”即宗教的写作。

1862一1863年住在天京一年多的目击者记:“每日午后放炮九声,悬伪诏于门外,所言皆天话、梦话,并无一语及人间事。

”洪秀全这些诏旨绝大部分已不存,但从1860年下半年至1861年上半年一年问所写的作品,保存下来的稍多。

白庚申十年(1860)七月命其兄洪仁发、洪仁达记录和证明供秀全丁酉(1837)升天的故事,至辛酉十一年(1861)五月十六日发布关于万国来朝及敬避天父天兄幼主名讳的沼旨,共存洪秀全诏旨十六件其中除一件有关民事外,均为“天话、梦话”,其主旨都是“父子公孙同作主”、“爹妈哥嫂同担当”之类,反复申明上帝小家庭的存在,同时借助于它来证明他的江山之久长。

此外,杨秀清死后不久太平天国即恢复出版圣经,洪秀全在。

钦定”本新旧约圣经上写了八十多条批语,有的长达四、五百宇。

这些批语除了提出太阳、太阴、天兵天将和他就是圣经中的耶路撒冷王麦基洗德等怪想以外,还大量发挥他是上帝亲子、和耶酥是同一老妈所生等理论。

  太平天同以宗教立国,致力于宗教作品不算怪事。

问题在于洪秀全前期的宗教活动是有较丰富的社会内容的,在构造上帝小家庭的同时,也宣布了使大家庭的所有了女“共享天父上主旦—上帝大福”的方案。

但在后期,他的兴趣越来越集中于小家庭,并且愈益脱离人事,脱离实际。

天京重遏江南大营围困时,他自撰赞美诗,命令城军民在城头、任衔巷吟唱,向天父祈祷。

后来陈玉成、李秀成大破江南大否,解除围困,他没有降识奖励和接见战匝,只叫他们“认实天情,自然升平之局”。

晚年天京危急时,洪秀全向臣工声称系奉天父天凡圣旨下凡作万国之独一真主,天兵多过于水。

对洪秀个执着于宗教之种种怪想,李秀成说:“(天王)云天上有此之事,瞒反肚人,天于之事,俱足那天话责人,我等为其臣,不敢与其驳”。

(李秀成自述)  洪秀全最后自己沉迷于自己创造的宗教神话中不能自拔,天国的衰亡在他自称天王的那一刻就已决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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