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禁毒的历史要有年分
一百多年以来,中华民族多次遭受毒害之苦,中华民族许多优秀儿女,也一直在与毒品作不屈不挠的斗争。
17世纪初,西方列强就开始向中国输入毒品,到19世纪中叶,鸦片对中华民族的危害程度已经到了“若犹泄泄视之,是使数十年后,中原几无可御之兵,且无可以充响之粮”的地步。
1839年6月3日,林则徐以“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的英雄气概,亲临虎门,用23天时间,销毁鸦片2万多箱,不仅沉重打击了西方殖民者借鸦片贸易牟取不义之财的暴恶行径,更在中国禁毒史上写下了壮烈的一笔。
抗战前期,江泽民同志的校友、中共地下党员厉恩虞曾经领导爱国进步学生,在南京,发动过一场轰轰烈烈的清毒运动,他带领几千学生高吁制毒口号,游行到夫子庙一带,冲砸了所有的鸦片烟馆,把醉生梦死的吸毒者揪了出来,其中不少是敌伪官员,还抄出了大量鸦片、毒品和烟具。
学生们在国民大会堂广场前焚烧收缴的鸦片…… 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央人民政府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禁毒运动,收缴毒品,封闭烟馆,严厉惩办制贩毒品活动,并结合农村土地改革,根除了罂栗种植,短短3年里,基本上禁止了危害中国百余年的鸦片毒害,创造了举世公认的奇迹。
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际毒潮不断侵袭中国。
由于中国毗邻“金三角”毒源地,境外毒品不断向中国境内渗透,毒品祸害又卷土重来。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禁毒态度明确,健全禁毒法规,组建缉毒专业队伍。
拨出禁毒专项经费,改善禁毒装备,加强戒毒基础建设和研究。
1990年11月,国务院成立国家禁毒委员会,负责研究制定禁毒方面的重要政策,统一领导全国的禁毒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都成立了禁毒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
1990年12月2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并通过了《关于禁毒的决定》。
1992年,国家禁毒委员会和国家教育委员会共同编写、审定了《禁毒教育读本》,作为在中学生中普及禁毒知识的课外读物。
1995年1月12日,国务院总理签署发布了《强制戒毒办法》。
1997年,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行为的处罚更加严厉。
2005年,国家禁毒委员会部署了为期三年多的禁毒人民战争,确定三大战场,分四个阶段,打七大战役。
打了一场声势浩大的禁毒人民战争。
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1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并于2008年6月1日实施。
《禁毒法》规定了:“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实行了“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确定了“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
从此,我国的禁毒工作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