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跃进口号赶英超美实现了吗
不会,人民公社是社会主义的,大跃进是为了赶英超美,老蒋没那个魄力,十年文革自然也不会,不过以老蒋的性格发动大清洗是有可能的。
赶英超美的口号提出背景
“ 1958年大炼钢的是:1957年11月至1958年12月期间,为了相应中产党提出的“赶美”的号召。
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一场全民炼钢运动。
1957年11月13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发动全民,讨论四十条纲要,掀起农业生产新高潮》,批评经济工作中的“右倾保守”现象,提出“我们就有条件也有必要在生产战线上来一个大的跃进。
”大跃进运动开始。
同月,在莫斯科提出要在十五年内钢产量赶超英国。
11月18日毛发言中说:我国今年又520万吨钢,再过5年,可以有1000万吨至1500万吨钢,再过5年,可以有3500万吨至4000万吨钢。
就能赶上和超过英国。
12月,刘少奇在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八次全国会议代表大会上向全国公布了十五年在钢铁和其他重工业产品的产量方面赶超英国的口号。
后来热情不断高涨,对完成这个目标的时间不断缩短。
作为内部要求7年赶上英国,8年或10年赶上美国;外面分开提法就是争取15年或更短时间内在主要工业品产量方面,超过英国。
这就是赶英超美,严重违背经济规律与实际国情。
1958年5月的八大二次会议肯定了当时全国出现的“大跃进”形势,认为中国正经着“一天等于二十年”的伟大时期。
会议还调整了“二五”计划的指标,钢产量由1200万吨提高到3000万吨,粮食从5000亿斤上升到7000亿斤。
会后,“大跃进”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展开。
农业提出“以粮为纲”,要求5年、3年甚至1-2年达到12年发展纲要规定的指标。
工业提出“以钢为纲”,将赶超英国的目标缩短为7年、5年以至3年。
1958年8月北戴河会议,这些指标又进一步夸大了2倍。
指出1959国民经济计划的主要目标之一是钢产量达到2700万吨,争取3000万吨。
认为实现此计划,我国钢铁和其他主要工业产品的产量除电力等少数几种外,都将超过英国。
随后全国各行各业都出现了“浮夸风”,以及一些荒诞不经的口号。
但截至58年8月底,全国钢产量仅450万吨,只剩四个月要完成650万吨。
9月1日发表公报,号召全党全民为生产1070万吨钢奋斗。
人民日报发表社论,指出“钢铁工业是整个工业的基础,是整个工业的纲,是整个工业的元帅。
”要其他部门“停车让路,让钢铁元帅升帐。
”提出“全力保证实现钢产量翻一番,是全党全民当前最重要的任务”。
于是开展了全民大炼钢铁的群众运动。
10月经如高潮,成千上万群众不分行业,男女老幼一齐上前线,劳动力由7月底的几十万增至6000万。
土高炉由3万座增至数百万座。
土法炼钢,练出来的大多数是废钢,而且来源多为从各家各户搜集锅等铁器。
这是无法想象的历史壮观:一个世界人口最多的民族,在1百多天里不分白天黑夜地全部投入到炼钢运动之中。
主要做法是:1、各部门、各地方都要把钢 铁生产和建设放在首位,为“钢元帅升帐”让路;2、各级党委第一书记挂帅,大搞群众运动,大搞土法炼钢;3、对原有企 业的生产能力不断追加投资,致使基本建设规模迅速膨胀,战线越拉越长;4、商业银行全力支持工业大跃进,以致拆东墙补 西墙,打乱了正常的资金流通。
经突击蛮干,1958年12月19日党中央宣布,提前12天完成钢产量翻番任务,钢产量为11 08万吨,生铁产量为1369万吨。
实际上合格的钢只有800万吨,所炼300多万吨土钢、416万吨土铁根本不能用 。
估计炼钢铁在全国约损失200亿元。
在初中历史教科书上,什么地方可以找到赶英超美的内容。
首先给你解释下“左”和“右”的区别:\ 左倾就是机会主义、激进的冒险主义,而右倾就是保守主义、投降主义。
说的直观点,就是一个思想老是超前(左倾),一个思想老是落后(右倾)。
左倾:\ 左倾冒险主义:主观地夸大革命力量,轻视敌人力量和客观困难,在革命和建设中采取盲动的冒险的行动,如王明的“左”倾冒险主义(老子就和国民党硬拼,老子天下无敌),在长征前期几乎断送了整个红军。
建国后的大跃进,忽视了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提出一些不切合实际的口号和指标。
赶英超美,十五年赶上美国,七年赶上英国。
可能吗
\ 左倾机会主义,一般很少提,谈到机会主义,主要是提右倾机会主义。
左倾机会主义的意思是忽视事物客观发展规律,盲目的发挥主观能动性。
空洞的唯心主义,也叫盲动主义。
和左倾冒险主义区别不大。
右倾:\ 右倾机会主义,也叫右倾保守主义、投降主义。
最典型的例子是陈独秀的右倾投降主义。
过高地估计敌人力量,过低估计人民群众的革命力量, 不敢斗争甚至主张搞阶级合作(共产党员加入国民党);或者害怕革命形势,屈从反动势力,压制群众斗争,放弃原则,甚至出卖革命,投降敌人。
交出革命的领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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歼6是仿照哪国什么型号的飞机生产的
求解
当年 8 月仿制前期准备基本完成,遂正式开始仿制工作。
仿制的米格-19P 在国内被称作东风 103,这是当时国内航空工业提出发展的一系列“东风”型号之一。
1958 这个年份,中国人都不会陌生,举国上下弥漫着狂热的大跃进情绪。
东风 103 就是在这种形势下开始仿制的。
没有理智的指导,没有踏实地研究技术资料,在“赶英超美”的口号下一味地求快(四局提出的“快速试制”方针),其结果可想而知。
在试制过程中,沈阳两厂全部采用自行编制的工艺资料和自己制造的工艺设备。
从着眼未来发展和不受制于人的方面考虑,这个选择无可厚非。
但在当年那种环境下,我们在建立自己的工艺体系的同时,是否确保吃透了米格-19P 的那一套并进一步保证我们自己的质量呢
由后来的事实来看,很难作出一个肯定的答复。
1958 年 12 月 17 日,东风 103 由王幽淮操纵首飞成功。
1959 年 4 月 26 日,国家鉴定委员会正式鉴定验收。
整个试制周期,比米格-17F 大约缩短了一半。
而盲目求快的结果就是质量问题严重。
按《当代中国空军》记载,东风 103并 未正式投产。
而另有资料称,该机实际在国家验收前就已经投产,而且一直生产到 1961 年 1 月才停产。
若两种说法均无误,则意味着当时至少在飞机定型投产方面的管理相当混乱,我们没有建立或者建立了没有严格遵循相应的管理制度。
1964 年 11 月,航空工业部统一国产飞机命名,东风 103 改称歼-6 甲。
由于质量不过关,早期生产的歼-6 甲没有发挥任何作用。
没有公开资料提及这批飞机的去向。
但在 1958 年至 1966 年空军夜间拦截作战中,从未见到歼-6 甲的身影。
当时的主力仍然是米格-17PF 和加装截击雷达的图-2\\\/图-4 截击型。
此后直至 70 年代末,大陆夜间的天空都是由陈旧的米格-17PF(歼-5 甲)来保卫的。
1973 年 11 月,空军提出新的武器装备发展规划,其中一条是:为解决夜间作战的需要,建议重新恢复歼-6 甲的生产。
当时米格-17PF(歼-5 甲)已经陈旧不堪,在没有其它选择的情况下生产歼-6 甲是必然的。
1974 年,贵州飞机厂根据空军要求重新仿制歼-6 甲,以便担负夜间作战任务。
1975 年 12 月 21 日,新歼-6 甲首飞成功。
1977 年,该机设计定型,少量投产。
早期的歼-6 甲就是完全克隆米格-19P,主要特点是:机头延长,以安装分体式 PR-1 雷达;照相枪在进气口右方;空速管位于右翼尖;固定武器为 2 门 23 毫米航炮。
贵州仿制的新歼-6 甲改进最突出的一点是:对机载射雷-2 雷达进行改进,使之除了配合航炮射击外,还可以用于控制霹雳-2 号空空导弹的射击,从而扩大了歼-6 甲的机载武器种类,增强了其作战能力。
由于这一改进,新歼-6 甲翼下增加了两个挂架,用于挂载霹雳-2 号导弹。
这也是有些文章认为歼-6 甲可以挂载霹雳-1 导弹的原因,但由于制导体制不同,无论早期还是后期的歼-6 甲都不能使用霹雳-1 导弹。
除此以外,新歼-6 甲还采用了 I 型火箭弹射救生系统、双发启动系统、主起落架应用盘式刹车等共计 7 项改进。
59 式(东风 102) 这个型号应该算是 1958 年两岸大规模空战的直接产物。
1958 年 7 月,中国空军紧急入闽,争夺闽浙沿海地区的制空权,同时掩护炮击金门的行动。
参战部队中,就包括了装备夜间截击机米格-17PF 的空 1 师 1 团。
但一个月后,空 1 师 1 团被调回后方。
没有公开资料提及这一调动的原因,但联系空军制造更多歼击机的要求,不难看出,较重的米格-17PF 不适于参加昼间争夺制空权的战斗是原因之一。
由于只购买了米格-19P 的生产许可证,我们当时并没有图纸可供直接仿制昼间战斗型米格-19S。
而在结构上,米格-19P 和米格-19S 相差并不大。
因此,根据上级决定,由沈阳飞机制造厂负责,以米格-19P 为基准,参照米格-19S 进行设计,生产出我们自己的歼击机(称东风 102)。
这个决定看起来并没有什么大问题。
如果踏踏实实一步步走下来,对我们的航空队伍将是一个很好的锻炼。
但仿制米格-19P 的时候就已经存在急躁冒进情绪,这个基础就没打好;而在实际设计中也存在问题,没有进行结构强度计算,强度仅及设计指标的 86%。
如果说东风 103 只是质量问题的话,那么东风 102 连设计都存在问题。
东风102 于 1958 年 12 月开始设计,1959 年 2 月进入试制阶段。
9 月 30 日,吴克明操纵东风 102 完成首次试飞,至 12 月 6 日试飞完成。
按照当时的命名规则,东风 102 被空军命名为 59 式歼击机。
但试飞结果表明,急于求成的 59 式不仅性能难与米格-19S 匹敌,甚至连基本的飞行品质都未能保证,强度不足导致飞机飞行中严重抖动。
这样一种飞机显然无法担负作战任务,因此并未装备部队使用。
后来虽然重新仿制米格-19S 成功,但几年宝贵的时间就这么白白浪费了。
59 式的主要特点是:前机身参照米格-19S 前机身自行设计,并在进气口增加了铝制激波锥;后机身照搬采用米格-19P;机翼按米格-19S 机翼测绘,而空速管仍按照米格-19P 的方式布置于右翼尖;翼下有一对固定前伸发射梁,但在当时而言并无可供挂载的导弹(霹雳-1 无法制导)。
歼-6 乙(东风 105) 歼-6 乙实际就是南昌飞机厂仿制的米格-19PM。
除了翼下 4 个固定挂梁外,该机在外观上和歼-6 甲几乎没有差别。
因此也有文章将该机认作后者,并称歼-6 甲可以挂载 4 枚“霹雳-1”导弹。
但事实上歼-6 甲装备的 RP-1 雷达只能配合 ASP-5NM 光学瞄准具用于航炮射击,而不能用于制导 K-5M 导弹。
有资料提及,南昌飞机厂仿制米格-19PM 始于 1958 年 11 月(一说为 58 年 8 月)。
当时南昌飞机厂准备仿制米格-19P 和米格-19PM,并期望通过仿制工作实现由螺旋桨飞机制造厂向喷气式飞机制造厂的跨越。
1959 年 9 月 28 日,南昌仿制米格-19P 成功,11 月 28 日通过国家鉴定,随后生产了 7 架。
1959 年 3 月,南昌飞机厂按苏联提供的图纸资料,仿制米格-19PM(当时称东风 105,后曾短暂称为 59 乙,直至 1964 年统一命名为歼-6 乙)。
由此也可以判断,我国后来追加购买了米格-19PM 的生产许可证。
1963 年,第一架米格-19PM 试飞合格,以后制造了 19 架。
关于歼-6 乙,有个非常有意思的问题就是:南昌飞机厂在仿制过程中,究竟有没有对该机的设计加以修改
因为在中国航空博物馆收藏的一架机号 14121 的歼-6 乙,在外观上与标准的米格-19PM 存在两处明显差异:翼根保留两门航炮,机身两侧相应位置有防焰板;减速伞舱上移至垂尾根部。
引起笔者怀疑的正是减速伞舱。
虽然只是从机腹上移至垂尾根部,但却是长期使用经验积累的结果——这一移动令放伞力矩由低头力矩变为抬头力矩,从而使得飞机可以在前起落架未接地的情况下放伞,从而大大缩短滑跑距离。
然而,中国空军 1958 年 9 月才开始装备米格-19,此前没有装备过有减速伞的飞机,这么短时间不可能有这样的经验积累并发出改进要求。
前面提到的东风 102,设计时间几乎与歼-6 乙仿制同时,而在这一型强调以我为主、改进设计的型号中,却看不到减速伞舱的改动。
此后直到 1968 年开始设计的歼-6III 上才再次见到减速伞舱的改进设计(后期生产的歼-6 也采用了这一改进)。
因此,笔者推测:14121 号机很可能不是真正的歼-6乙,而是用贵州生产的新歼-6 甲改造的。
这样就可以解释为何该机上会出现翼根航炮和歼-6 后期型才有的减速伞舱改进。
几经挫折,时间进入 1960 年代。
在世界航空大国第 2 代超音速战斗机已经大批服役的时候,我们的航空工业仍然在超音速的门槛上徘徊。
只是依靠当初进口的那一批米格-19,我们的空军才算进入了超音速的行列。
通过各种公开的、背后的交易换来的宝贵时间,就在大跃进的狂热中白白浪费了。



